道路保洁员岗位职责:中国婚嫁礼仪程序与结婚陋习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30 08:35:32

      中国婚嫁礼仪程序与结婚陋习 
       一,婚 嫁  旧式婚姻多为封建、包办买卖婚姻,表现在礼俗上十分繁琐,民国以后,渐兴文明结婚,至解放后才废除旧的婚姻制度,实行婚姻自由。

       二,说亲

  旧时婚姻多凭媒妁之言,都由男方请媒人先往女方提亲,称“报吉”。女方同意后,交出写有女儿生辰八字的红帖,即“庚帖”,称“出帖”,俗称“出八字”。男方取得庚帖后,压在祖宗牌位前的香炉下三天,称“压庚”,然后请算命先生算男女生辰八字是否相克,称“合婚”。如五行相冲相克,则退回女方“庚帖”,并附送一些礼物示歉。新社会实行婚姻自主,但农村不少地区仍流行说亲。城市男女青年大多数为自由恋爱,也有经人介绍而相识,征得家庭同意确定婚姻关系的,称之为“找对象”。

       三,订婚
  嘉兴订婚旧称“安心”。合婚后,如婚姻可成,男家即送“安心礼”至女家。富家送“安心礼”,用一块金玦,上镌吉祥花纹,还有一个金锭、一对金如意,取“决定如意”的口彩。女方受礼称“受茶”,并向男方答礼,然后请至亲吃安心酒,公布婚约。贫家送礼视经济情况而不同。民国时期,城市有地位人家,订婚亦举行仪式,也有男女双方交换照片的。旧时男女双方“文定”即订婚后,逢节日男方应送礼到女方家,如棕子、月饼、鸡、鱼、猪蹄膀、糕点等,用竹篮或木篮装盛,故称“送礼篮”。此俗建国后城乡仍流行,但城市为简,一般在中秋和春节男方向女方馈送一些礼品。

       四,准日
  即男女双方确定婚期。据《嘉兴府志》记载:“……将婚请期曰准日”。又据《古禾杂识》记载:“……请期曰准日,则男宅投之以茶,女宅报之以糕,糕必返半焉,谓之两头高”。民国时期,此俗似流行,富裕男家须购办首饰(金戒、手镯等2至4件)、果盒(盒内分两框,一置桂圆,一置茶叶)及聘礼数十元至数百元,由媒人送至女家。女家亦备糕盒及和合(传说中的和合二仙人)一座(置玻璃盒中为绸或纸制成),座下红绸包庚帖,回赠男家。在准日之前,媒人先须“话亲”,即男家托媒人往女家提议迎娶,女家故意不允,至少往返三次才答应。农村礼仪较简,男方选定结婚日期,提早半年通知女家,称“对盘”,又称“行大盘”。托媒人送礼,有绸缎、布料、首饰及礼金,礼金为数亦甚可观。也有女方讨价还价,至使男方送追礼的。此俗建国后农村仍流行,时有为追索聘礼,男方因贫穷,无法满足女方要求,造成婚姻纠纷,不少男方为行聘负债累累。

      五,迎娶

  据《古禾杂识》记载:“禾俗重亲迎豪家富室必盛驺从,鸣锣喝道,居然官长也。新郎虽白衣亦蟒服数珠,甚至僭逾有戴红顶者。戚友少长,衣服甚都,导于舆前,谓之陪娶。新娘乘彩舆,灯光映射,婢媪随其后,手爇安息香,氤氲之气达数百步”。这是清代嘉兴城豪富之家结婚迎新的排场。民国时期,城市居民结婚,新娘仍乘花轿或彩船,新郎着长袍马褂,也有穿西装的。新娘戴凤冠霞帔已少见,一般着粉红绣花旗袍,有些用兜纱,为粉红色。迎娶至男家,新娘出轿后举行文明结婚仪式。有证婚人、主婚人、介绍人、司仪、傧相等,只行鞠躬礼,不跪拜。当日宴请宾客,摆宴席多少桌,视经济状况而定,多请厨师到家中操办。建国后,70年代前,城市迎亲仪式从简,新郎新娘或步行或骑自行车迎娶。婚礼在男方家中举行,中午新郎由亲友陪同,在新娘家吃喜酒,晚间则在男家宴请亲友宾客,酒席不过数桌。干部结婚仪式更简,一般只向亲友同事分送糖果,宣布结婚。70年代后期婚礼渐趋奢华,迎娶用三轮车(人戏称“大篷车”)数辆满载新娘嫁妆,结队而行,引人瞩目。80年代中期后,大操大办之风兴起,迎娶都用小轿车,有的滥用公车,少者一二辆,多者七八辆,车前玻璃窗上贴大红双喜字,新郎新娘由傧相陪同,迎娶时鸣鞭炮,虽新房近在咫尺或新房即在原地,必乘汽车沿街游驶。新娘大多披白色婚纱,新郎则穿黑色西服。晚间男女双方家长及亲友同至酒家饭店赴喜宴,新郎新娘由傧相陪伴,立酒家饭店大门前迎候宾客,新郎向宾客一一敬烟,新娘手持钱包,对小辈分送礼金,一般数十元。酒席价每桌数百元(80年代末一般每桌200元至250元),由男女两家合办,费用由男方负担。酒席毕,剩菜如鸡鸭鱼蹄膀等大菜,由双方各自拿回家去。80年代末,时兴拍摄婚礼录像。

  
农村婚礼民国时期大多沿袭旧俗,迎亲前女方索礼,如“谢娘篮”、“请坐礼”、“抢舅礼’’等,甚至女方父母有索“肚子痛钱”的。俗称“发轿还要银百元,媒人随轿送五盘”。男方娶亲要挑选已婚青壮年人抬轿或摇船,如花轿迎娶,轿前要由父母双全的两童男提灯。迎娶或派人或新郎亲迎,必须见门作揖,女方才将一道道门打开。女方上轿前,先隔门槛由女方亲戚传递嫁妆,男方候接,嫁妆一般少于男方礼金。然海盐澉浦一带,历来讲究嫁妆的丰盛,称女儿为“赔钱货”。 嫁妆中马桶必备,俗称“子孙桶”,红漆,内放一包花生,两个染红的半熟鸡蛋。当新娘上轿时,轿前铺芦席(或米袋),新娘踏着上轿,意为不带走娘家的泥土,也有舅父或兄弟抱上轿的。新娘上轿必须哭,称“哭发哭发”。一般新娘是小声哭泣,母亲是大声哭泣。新娘上轿后,先由母亲喂饭,然后由兄弟扶轿杆,起轿旋三转,才于鼓乐声中抬往男家。乘船迎娶时,有的地方船上置两根带泥的青竹。新娘上船后,急速行驶,竹篙撑岸,以不沾水为吉。船出港后,本村青年往往先在船必经的桥上讨喜钱,称“拦水港”,不满足要求则阻挠不放行。至男家门前时,依次铺五只麻袋,喜娘扶新娘踏麻袋进门,传递麻袋铺路,称“传代”。用五只袋,兆“五子登科”。新郎新娘拜 天地、祖先、父母及互拜之后,“吃寿面”,父母朝南坐(如有一亡故,也要虚设盅筷),新郎新娘跪着敬酒。礼毕,新郎持红绸带牵着新娘,由两青壮年持一对花烛导入洞房。洞房坐床男东女西,传说新娘坐床面积多,兆婚后怕老婆;新郎坐得多,则兆婚后妻子伯丈夫,故互不谦让,紧靠而坐。坐床后,新郎用秤杆(寓称心如意)或甘蔗 (寓节节高,老来甜)挑起新娘盖头的红纱巾。喜娘将枣子、花生、糖果等向新房床帐内四处抛撤,称“撤帐”,也有的撒到新房四角和客人面前。海盐一带有《撤帐歌》:“撤帐东来撤过东,夫妻双方多和睦,撤帐南来撒过南,人丁兴旺子孙多……”。平湖农村,旧时有吃“小夜饭”的习俗,即婚礼结束,长辈从新娘的箱子里取出两碗合在一起的冷饭,上放几根咸菜,让新郎新娘并肩坐,各自把咸菜冷饭吃完。

  
建国后,农村婚礼习俗有所变化,迎娶不用花轿,代之以船。订婚时彩礼很重,迎娶前,新郎仍须备名目繁多的礼金。近十多年来,有以自行车迎娶的,婚后和城市一样,外出旅游度蜜月。自80年代以来,农村之喜酒与城市相似,新娘参与酒席,向宾客敬烟敬酒。喜宴一般也以冷盘、热炒为主,配以全鸡全鸭点心等。以瓶装酒取代家酿米酒,每桌酒席所费约二百元左右。

  
城市农村新郎新娘举行婚礼之日,男女方家长和近亲长辈须向新郎新娘致送“红纸包”,俗称“见面钿”。

  
结婚后第二天,新娘的兄弟前往探望,男家设宴招待,称“望潮”。嘉善一带俗称“通灶囱”,嘉兴俗称“吊烟囱”。民间相传,昔时有新娘受婆家姑娘、妯娌捉弄,将烟囱堵死,新娘烧饭时烟雾弥漫,受到公婆指责。其兄弟来探望,发现蹊跷,用长竹竿通烟囱,烟道畅通,烟雾消失,饭菜烧好。此传说含有娘家兄弟为保护新娘在夫家地位之意,此俗建国后仍流行。

       六,回门

  清代称“对月”、“望对月”。即结婚一个月以后,夫随妻回娘家探望,新郎带去一桌酒莱,俗称“桌面礼”,岳父母也送见面礼。此俗建国后农村仍流行,回门不限于满一月,多数三天就回门。

      七,喜娘

  俗称“喜阿妈”,为半职业性质。旧时喜娘在婚礼前一天至新郎家,为新郎母亲梳妆,接待客人。迎亲日喜娘为迎亲船准备物品用具,然后随船至新娘家,引新娘上轿、入船。到男家后,喜娘引新娘上岸、下轿,仪毕,引新郎新娘入洞房,为新郎新娘铺床摊被,陪伴新郎新娘吃“状元花烛饭”。次日,喜娘安排新郎父母吃寿饭。喜娘一般都口齿伶俐,在每道仪式上能随口编出取悦于人的好“口彩”(顺口溜)。

       八,婚姻陋习

  社会封建礼教占统治地位,迷信盛行,农民贫困,婚姻方面存在种种陋习,其中绝大多数在新中国已被废除或自行消失,但有个别至今尚未绝迹。

       九,抢亲

  嘉善农村旧时有抢亲习俗,穷苦人家已订婚,但无钱迎娶,就“抢亲”完婚。一般都事先由媒人通知女方,往往在庙会上,由媒人领着新郎及其亲友“抢”新娘回家成亲。此俗可能导源于原始社会抢亲的习俗。建国后已消失。

       十,赶尸做亲

  亦称“戴孝做亲”。男女订婚后,男方父母如亡故,男家可提出即日成亲,新郎新娘戴孝拜堂。

       十一,跨尸做亲

  国时期盛行嘉兴城镇。男女从小订亲,如女方天折,男方从其尸体上跨过或兜一圈,表示承认死者已是男家的人。死者葬男方坟地上,立神主牌位。男方可得到一批嫁妆。

       十二,结婚赕佛

  旧时海盐、海宁一带农村,结婚前先在家中赕佛,请神歌手来演唱并主持赕佛仪式。赕佛结束后,迎新娘进门举行婚礼。

       十三,冲喜

  订婚后如遇未婚夫患重病,男家提出结婚冲喜,以为婚礼可冲去疾病之“晦气”,遂举行婚礼,未婚夫病重不能拜堂的,由其姐妹代替拜堂。如未婚夫冲喜无效而病故,则认为新娘克夫任其成为寡妇。

       十四,抱牌位成亲

  又称“阴婚”。旧俗订婚后,未婚夫天亡,同样用花轿迎娶新娘,新娘抱着未婚夫牌位举行婚礼,然后守寡。

       十五,望门寡

  旧俗订婚后,未婚夫天亡,未婚女子虽居家,也被认为“命硬”、“克夫”,以致终身不嫁,称“望门寡”。

       十六,守寡

  旧时丈夫死亡,妻子守寡守节,视为天经地义,如再嫁为人不齿,称为“再酿”。后夫入赘者,俗称“拜孤孀”、“钻火井”、“滚车轴”、“垫郎头”,还有“垫黄泥膀”、“接河泥膀”(均为担任寡妇家重劳动之意)等。一般由男方差人说合,得同意后,男方买一只猪头,备香烛、爆竹,约朋友数人,黄昏后去寡妇家,烧猪头,祭祖先,放爆竹,大家吃一餐,即为简单的婚礼。寡妇按例要哭一场,假装不同意。寡妇走出夫家另嫁的,俗称“二婚头”,女方往往更低人一等。寡妇改嫁都不拜天地,不受礼。

       十七,姑换嫂

  俗称“调换亲”。平湖农村又称“兑马桶”、“兑汤罐”。旧时穷人家无力婚娶,将自家女儿许别人为妻,换回那家女儿为媳,称为“姑换嫂”。也有好几户人家辗转调换,则称“三调亲”、“四调亲”。习俗与一般婚娶大致相同,但嫁妆从简,双方相等。此俗建国后有一段时期仍流行,现尚未绝迹。夫妻关系一般都不太好,有的酿成悲剧。

       十八,童养媳

  俗称“养媳妇”。旧时人家为减少儿子以后娶亲开支,并增加家中劳力,有娶童养媳的习俗。女方往往因家中贫困,子女多,无力负担,而将幼女“送出”,还可得些礼金。童养媳在夫家大多从小受歧视虐待,生活如奴婢,不到成年就天折的不少。

       十九,指腹婚

  男女双方未出世,双方父母即指腹为媒,或因双方家长交好,或为了“门当户对”。男女长大后,常常感情不合。

       二十,对小亲

  幼年子女,由双方父母作主订亲,至成年时结婚。解放初期,这种婚姻已渐减少,近年来又死灰复燃。海盐某镇所辖11个行政村,1986年调查18岁以下男女青少年,对小亲的有1726对,年龄最小的l0岁。

       二十一,叔接嫂

  此为平湖一带特殊的风俗。即兄死后,以寡嫂嫁与其弟,年龄相差亦不计,可省去一笔繁重的结婚费用。
  婚姻形式中,还有不属于陋俗的招婿,俗称“坐家囡”、“招女婿”,又名“入赘”。民间称之“假子真孙留传一脉”。招婿女家一般有女无子,以招婿来传宗接代和增加劳动力。男方大都家中兄弟众多,无力娶亲,入赘女家。建国后一段时期,地富子女为摆脱成份不好,往往入赘于贫下中农家庭。

       二十二渔民婚俗

  渔民一般较贫困,又以船为家,因而婚俗简单,更多迷信色彩。旧时渔民岸上没有住房,成亲时男方向农民租一块地,搭芦席棚办喜事,有的要请赕佛先生卜卦得吉兆时,才能办喜酒成亲,夫妻拜天地后,即以渔船为新房。
  渔民亦有抢亲、拖亲、并婚等旧习。抢亲的由来和农民相同。拖亲是男方的父或母突然死亡,男方即把未婚妻拖来匆匆拜堂成亲,再换孝服治丧。并婚是在父母死亡之际,男方与童养媳匆促成婚。

       二十三,生 育

       二十四,催生
  孕妇临分娩,由娘家送婴儿衣物,以及红糖、益母草煎成的饮剂、鸡蛋等给孕妇服用,名为“催生”。嘉兴农村送状元糕、鸡蛋、棕子等催生,鸡蛋一般51只,棕子一般31只,均为单数。

       二十五,诞生礼

  婴儿诞生,必用红脚盆温汤洗浴,随后包入襁袱用秤称其重量。男婴加入算盘和历书,女孩加入剪刀和尺一起称,建国后孕妇大多去产院生育,此俗渐废。

       二十六,三朝

  产后第三天,由舅家送来鱼肉、糕点、果品、香烛斋佛,称“做三朝”。然后将供品分赠邻舍儿童,称“结人缘”。建国后,此俗仍流行于农村。

       二十七,剃满月头

  婴儿满月,由舅家送来米粉、三角实心包子,并以果品供神,然后将包子分送邻里亲戚。是日第一次剃头,剃下胎发,包入红布小袋,挂蚊帐上。郊区新篁乡还有做“头发圆”的古俗,将婴儿胎发和狗毛、猫毛混合,用红枣、桂圆做成“头发圆”,挂在床头。用狗毛和猫毛,寓意小孩将和猫狗一样听话、活泼和容易长大。解放后,城乡均摆满月酒以示庆贺,舅家及至亲好友馈赠小儿衣帽、绒线等。

       二十八,周岁

  舅家送米粉搨饼,亲戚送衣饰等物,谓“周礼”。家中设酒席招待,称“生日酒”。小孩穿新衣,戴虎头帽、银项圈、百岁锁(长命锁)、手镯、脚镯等,先扶至堂前礼神,然后抱着穿过预先搭在屋檐前的竹梯,称为“过关”,再由娘舅抱着沿村兜风一圈,也有认为必须过两座桥,才算吉利,此俗解放后部分农村仍保持。

       二十九,成年礼

  少年过16岁生日,被认为已长大成人,旧俗父母给子女吃鳜鱼,因此鱼亦名鲫花鱼,取其谐音,表示要其记住已成年。今城市人家对子女16岁生日亦很重视,近亲都向过生日的少年赠物赠钱。        三十,丧 葬  旧时丧葬礼仪极为繁琐,封建礼仪、迷信习惯兼而有之,特别是上层人家更为复杂,解放后基本破除。

       三十一,送终、入殓、守灵

  死者临终前,子女近亲须随侍在侧,听取临终遗嘱,断气时急速为死者用准备好的“寿衣”更衣,有地位者用礼服,一般百姓也用新制的“寿衣”。死者咽气后,立即移尸中堂,用衾被遮盖,设为灵堂,备香烛供品致祭,点“长明灯”。灵床左右置草栅,子女匍匐哭泣致哀,在其地守灵。此时即筹办葬事,请迷信职业者阴阳先生作“批书”,计算死者所忌及“冲克”,以有所回避,并算出“回煞”之日,同时派人飞速向亲族报丧,或发送讣告。事先已准备好葬地的或有祖坟的,即勘定葬地,未定葬地者,请阴阳先生看风水觅葬地。如一时找不到合适葬地,大户人家也有停灵数年不葬的。死者殁后,遗体前设斋饭,孝子及近亲日夜相伴,称“伴灵”。在短时间近亲赶来以后,即将死者移入棺木,举行入殓仪式盖棺钉实,从此死者与人世相隔,称为“大殓”。大殓时,由子女捧尸入棺,请和尚念经,考究的要请寺庙方丈率十几个和尚诵弥陀经,并由方丈用锡杖推棺盖盖棺。封棺时,由死者子孙用缀彩绸的钉子按次序敲钉钉棺,此钉名“子孙钉”。富家在棺中置锦绣被褥,金银财物和死者生前喜爱之物随葬,置石灰木炭于棺底防潮,有的还放松香。贫者则简朴收硷。入殓后,孝子及亲属仍日夜守灵,并请和尚尼姑日夜诵经,为死者超度。

       三十二,吊丧

  一般人家在死后三日内,亲友闻悉当即前来吊唁,并送丧仪(钱)或挽联、挽幛即绸缎被面,原为衬托挽联(词)的载体,近代演变为单送被面。有的人家则确定开吊时间,接受吊唁。一般都发书面讣告,报纸兴起后亦有登报的,均说明某日开吊。有的讣告附有死者传记和孝子的哀启,近代有些还制铜版印死者遗像、名人悼词和遗像。开吊之日,丧家高搭彩棚,彩棚名“厂”,有“辕门”悬灯,书丧家姓氏堂号,门上有黑白彩球,名“魂球”,棚内灵堂前又扎成内门,有人站立襄礼。棚内挂满挽联、挽词和挽幛,灵堂内停棺,挂遗像、设灵幡。凡吊客致门,奏乐相迎,至灵堂前有人高声呼报,吊者行礼,孝子答谢。然后吊客返大棚休息或辞去,或入宴。开吊治丧,丧家有办事班子,分别有人负责招待客人,办理宴席。阔气人家设长流水席,吊客礼毕入席用餐,一天不断。客人送礼,专门有帐房收受登记。明清时,有些寺庙也送整桌祭品上供。在开丧的前后(一般五七天),每夜有和尚念经拜忏,内宅有尼姑诵经。并请道士作法事,驱邪赶鬼,整夜喧闹,称为“闹灵”。迷信活动还有“接路头”,由阴阳先生把小蜡烛自宅内插到最近的河埠上,说是照明死者西归之路。另外还要向寺庙去“报度碟”,把死者的名字报入寺庙名册上,寺庙为之立长生牌位。海宁盐官地区则有送亡灵“归宗庙”旧俗,由孝子和家属往土地庙行礼,送死者前去报到。开吊最后一日,举行最后家祭,名“烧楮”,近邻好友也参加,意即与死者告别。一般情况,开吊后即送葬,但也有长期停棺在家不葬的。有的因墓地未修治好,有的另有特殊原因。据儒教礼法,死者须长时期停灵在家,所以大户人家不以停棺在家为忧。

       三十三,送葬

  嘉兴又叫“出殡”、“出棺”、“出丧”,即送棺入土埋葬。按:嘉兴在元代及明前期,贫苦人家原盛行火葬,多送棺至南门外(其地今已不明)火化,明清封建统治严密,对火葬抨击禁止,以致火葬逐渐绝迹。明清至民国时期,大户人家送葬铺张奢侈。送葬时常制纸扎的大批具器、动物、神灵纸佣。一般由举旗幡、持具器、纸俑者前行,有乐队奏乐,和尚道士伴随,然后是抬运棺柩和家属及送葬的亲朋。队列中最引人注目的“三亭”,谓之大“件”。“神亭”张挂死者画像或照相;“魂亭”置死者的牌位;“香亭”点燃香烛,均有人高抬行进。纸制或布制的“神兽”麒麟体内置纸制的银锭,行进中沿途抛洒,名曰“麒麟买路”。随其后,有大型纸制“方相”(传说中的神人)两个,高达丈余,以车推载,名“开路先锋”,各种纸制的狮虎象豹,箱柜床几无不具备,络绎不绝。彩旗彩伞及彩牌相继而行,丝竹音乐不断吹奏,并与和尚道士的铙钹相和。近亲均着孝服,随魂亭前进。魂亭后即为棺木(名灵柩),大官棺外有椁,一般大户也有绣花罩。明清时,孝子都披麻戴孝,提哭丧棒弯腰行进,有的棺后设孝帏以白布围之,孝子居其中,四人相扶,不使人见。女眷乘藤轿,亦挂白,名“白轿”。女轿中哭声不断,有的丧家专门雇妇女来号哭。至葬地,放棺入墓穴(墓穴有用砖砌或石砌的,多用三合土或石灰涂好),盖穴,致祭,封土,焚随葬物,送葬者先回,家属续回。嘉兴大户人家的墓园均有专人管理,多为当地农民,与主人称“坟亲”,有的来往还很密切(见沈景英著《亦云回忆》)。有些外地人士须运棺回乡归葬的,多暂寄于会馆中,也有停柩日久年远的。
  贫苦人家下葬多简朴,亦无砖石墓穴,封土成坟。清代及民国时,有的地方(海盐)在坟顶种一棵万年青,插一个铁钉,放一枚清代顺治年间制钱,谐语“万年长青”,“人丁安顺”之意。

       三十四,浮厝

  嘉兴农村大型墓园极少,有些人家在田边就地起坟,郊区、嘉善一带棺材不下葬,浮居于田间地头者更多,为嘉兴葬式一大特点。其好处是坟墓占地少,其坏处是有碍卫生。此俗由来已久,南宋时,北方士民流离江南,死后停棺不葬,期望收复中原后回乡安葬,后相沿成俗。明清以来,本地土地利用率高,农家为节约土地或无自有土地作葬身之地,因之停棺不葬,将棺材砌白墙,盖瓦,似小屋状。停棺年久,棺木腐朽,亲属乃收拾遗骨装入瓷甏(称骨殖甏)埋入土中。解放初,农村中浮厝尚多见,后通过爱国卫生运动和农村集体化扫除掩埋,此现象已稀见。
  旧时婴儿天亡,乡俗用绵裹其尸,悬于桥下或临水的树上,任其风吹雨淋,谓之“风化”。久则堕于水底,说是“骨落则投生”,在“树蒲头(根)上脱壳”。

       三十七,吃豆腐饭

  一般人家在丧事完毕后,设饭看谢亲友及帮助治丧者。旧俗菜肴必备豆腐,称吃豆腐饭。近时仍保留此风俗,在家中或到饭店中包席,与一般酒宴无别,不限于吃素。

       三十八,做七

  从死者断气时算起,满七日为“一七”,逢七日丧家必于灵堂设供祭拜,至“五七”最为隆重,旧时有“放焰口”、“上座亭”等仪式。至“七七”称“断七”,转入正常悼念,迷信者认为死者灵魂已远去,近时,死者灵堂多于断七后撤除。

       三十九,回煞

  迷信者相信死者灵魂于死后近期要回家一次,由“眚神”引导。其回来日期请迷信职业者阴阳先生算定,这天称“回煞”,也称“接眚”。当日晚间要吃蒸馄饨,俗称“接眚馄饨”,对近邻亲友则送状元糕,叫“接牌糕”。近时,城乡人家仍保持丧后向送葬者送糕习俗,都在送丧之后当时分送。

       四十家祭与撤灵

  明清时死者殁后,家中设灵台、灵座,每日点油灯,供以茶饭。孝子数月不能理发,亦不能穿丝绸,衣摆不缝,称为服孝。逝世百日、周年及清明、中元、冬至等节都要祭拜,有的人家还要请和尚“拜忏”。灵堂要设三年,三年满才撤除,灵亭灵台焚化,孝子换下孝服穿上正常服装,名“脱白”。是时丧家宴请亲友,治丧才最后结束。现代人家于断七后就撤掉灵台,丧期告结束。逢忌日和重要节日也有家祭的。
  解放后,城乡移风易俗,丧葬迷信铺张的旧俗,特别是在城镇已基本破除。一般治丧从简,火葬已经普及,厚葬、停葬之风不复存在。遗体“火化”后,骨灰存于摈仪馆或由家属带回家中,多数隔些时日葬于公墓。农村则将骨灰埋于自留地或山上,有的立碑标志。国家工作人员和职工亡故,多由单位主持,在殡仪馆开追悼会,举行告别仪式,并致悼词,介绍生平事迹,单位和亲友送花圈或送挽幛表示悼念,然后火化。社会地位较高的人士按规定在报纸上发讣告或报道逝世消息。近些年有些追悼会规模过大,悼念趋于程序化,社会舆论已提出一般不开追悼会,治丧从简。民间丧俗中,迷信成分有抬头之势,有的恢复土葬,造坟占用土地,治丧收礼,大操大办,请和尚诵经的现象又恢复,有的放和尚诵经的录音带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