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电工年终总结:张春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7 23:32:35
张春桥(1917年-2005年4月21日),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1976年10月被隔离审查,并被撤销其在上海市的党内外一切职务。1977年7月中共十届三中全会通过决议,永远开除其党籍,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1980年11月20日至1981年1月25日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的公开审判,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5年4月21日因患癌症去世。图为文革中的张春桥。一、张春桥简历
1917年,出生在山东巨野。
1931年至1934年,在济南正谊中学读书。
1933年春,参与发起成立华蒂社。
19355月,到上海,从事文化写作,是左翼作家。
19379月,返回济南,参加抗日救亡活动。
1938年,到达延安,同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此后从事革命的宣传文化工作。曾在晋察冀解放区先后担任《晋察冀日报》和《石门日报》主编。
1949年,随军南下。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上海《解放日报》副总编辑、社长兼总编辑,中共上海市委常务委员、宣传部部长、上海市委书记处候补书记等职。
1958年,发表《破除资产阶级法权思想》一文引起毛泽东的注意。
1965年,任中共上海市委书记处书记,分管宣传文化工作,与江青认识,参与组织写作著名批海瑞罢官文章。
1966年,文化大革命后,任中共中央文化革命领导小组副组长,成为文化革命核心成员。
1967年,初同姚文元、王洪文掀起上海“一月风暴”,引在全国向走资派夺权运动。后任上海市革命委员会主任、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兼南京军区第一政治委员、中共中央军委常务委员等职。
19751月,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副总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主任。被选为中共九、十届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十届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
197610月,被中共中央隔离审查。
19777月,经中共十届三中全会决定,被永远开除党籍,并被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
19811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831月,被减为无期徒刑,原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 
2005421,因癌症不治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