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怎样能竞选上班长:葭航文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3 20:55:01
   几个月前曾全文刊出,由于网络事故,消失,又没有保留底稿,现试发原件,如有同仁下载保存的请补出,谢谢。我只保存了前一段:
        本篇辑20余位古方家治验。脚,古医书无腿之名词,下肢通曰脚,病脚原因多端,依诸家治验大半因于水,血,气。食障碍,师其法于临证,无不效,特辑成篇,以供后学参考。

芍药甘草汤:“治拘挛而急迫者”(吉益东洞之定义)。


治湿热脚气,不能行步者。(魏氏 )


按:“湿热”中医抽象词,可解不可解间。就芍药甘草汤方义析之,本方似无能于尿毒症关节炎,要之,须加味或合方。


脚气无力,步行艰难者。(朱氏 )


按:凡挛急痛为用本方原则,吉益东洞定义可征。


案一: XX 年20许,一日忽苦脚跟痛,如刀刮,如锥刺,不可触近,腹皮挛急,作本方一服即已,(吉益东洞 )


案二:一小儿,足不舒,用芍药甘草汤五六帖而足舒。


芍药甘草附子汤:


疝痛或风痛,鹤膝风,由痛风而鹤膝也,以棉包足,云有效于冷证,凡下部之冷,专于腰以下者,苓姜术甘也。专于脚部者,此方也。又湿毒之后,亦可用之。(浅田宗伯)


按:吉益东洞以本方“治芍药甘草汤证之恶寒者”未尽是。以附子配剂之目的,必诊得因代谢机能衰沉,体温发生减少而恶寒,又以心脏衰弱,口唇四肢末端瘀血厥冷,四肢运动神经营养不良,而引起不全麻痹或全麻痹,直觉神经停滞刺激而发异感或疼痛(依汤本求真说)伍于芍药甘草汤必因上述恶寒厥冷,麻痹或疼痛,拘挛急迫者,始能圆本方义。


汤本求真说“本方为芍药甘草汤加附子,故其腹证亦即芍药甘草汤之腹证加有附子证者以为本方之腹证也。东洞翁以本方治芍药甘草汤证之恶寒者为定义,将芍药甘草汤证与此仲景论参酌,虽不为无理,但“恶寒”二字只能代表附子之外证,而无脉腹二证之意味,故其说未为尽是。”


尾台荣堂说:“本方治痼毒沉滞,四肢挛急,难于屈伸,或骨节疼痛,寒冷麻痹者。兼用七宝承气丸或十干承气丸。”


按:七宝丸为水银制剂,治梅毒性关节疼痛,十干承气丸乃大承气变方,皆下剂,东洞家塾方。


“此方加大黄,名芍药甘草附子大黄汤,治寒疝,腹中急痛,畏寒证,腰脚挛痛睾丸肿,二便不利者,有效。”(同上)


按:加大黄含大黄附子汤方义,以腹挛急绞痛,恶寒二便不利为目的。


案三:一男子年25,右膝肿,步行难,已4年,其状有似鹤膝风,右腹部下拘挛尤甚,证引右脚,初用大黄附子汤,后用四逆散加良姜牡蛎刘寄奴,得愈。(和田东郭 )


按:据腹部挛急(必诊得有块应手,判断非疝血块)而投方,去其腹中癖物,脚自愈。


“产后诸病,有脚不立证,用桂枝加术附汤,或大黄附子汤,宜随证时时用紫圆,总之宜用附子剂。”(浅田宗伯 )


华岗氏云:“桂枝加术附,治毒闭不廻,有廻气不循之效,故对于瘫痹结毒颇佳,用大黄附子汤,紫圆以其有水食结毒及轻微的血循障碍。用附子乃兴奋其机能,已通其闭,所谓原因治疗法。”


案四: 一男子腰脚拘急痛甚,两脚挛急不能起,余用芍甘黄辛附汤二,三日愈。


按:芍甘黄辛附汤,乃芍药甘草汤,大黄附子汤合方,为东洞南涯所创。


案五:一男子左脚肿痛挛急难于屈伸,以芍药甘草汤合大黄附子汤,外以当归蒸荷叶矾石为熨剂,数旬而愈。(浅田宗伯)


二案(4,5)均以挛急为目的,又以腹冷痛,恶寒,大便不通,合以兴奋性温下剂。


案六:一女子年三十,多年经事不调,腰痛引脚------,与芍甘辛附汤,外以当归蒸荷叶矾石为熨剂,得愈。(浅田宗伯)


按:此“经事不调”非因疝血,乃因局部机能低下阻碍子宫充血,即俗所谓“寒实”者,兴其能,荡其阻,缓其挛急,不调经,而经自调,


案7: XX腰脚痛不能步行,全身大肉已脱,腰腹痛证。余用乌头汤兼用七宝丸五六日痛减,转用芍甘附大黄汤,能扶杖走。(有持桂里)

按:必诊得有梅毒者,兼用七宝丸而痛减可证。


    东洞,南涯二翁与其门人及其同派之医以桂枝加芍药,桂枝加芍药大黄二方,加附子或加术附,治梅毒风痛病可证。(汤本求真)


按:治梅毒鼻兼用七宝等水银制剂,不然上述方药不能制螺旋体。


案8:一老人病后肘骨突出,腹直肌挛急,四肢沉憜,时有上逆,与桂枝加附子汤,穹黄散兼用梅肉散攻之,愈。 (吉益东洞)


按: 上冲,腹直肌挛急,四肢沉憜,用桂枝加附子,可谓丝丝入扣。肘骨突出,必因梅毒,故兼用梅肉霜(轻粉剂)。


案9: 一男子手足麻痹,不觉痛痒,小便不利,舌有黑胎,与桂枝加苓术附汤兼用应钟散,愈。(吉益东洞)


按:此舌有黑胎,不是热实之黑胎,必是黑而不浓,滑润,舌质不赤紫,为虚证,又必有肢冷,便泻,不渴等症。始含真武汤方义之本方。


案10:  XX 身疼腰痛四肢不仁,状似瘫痪,咳,与桂枝加术附愈。(吉益东洞)


案11:  XX 周身疼痛,足痛颇甚,大热,与桂枝加术附愈。(吉益东洞)


按: 以上二案,盖即“伤寒八九日,风湿相搏,身体疼痛-----”之类证,前者有“咳”乃水毒上冲。后者,“大热”指脚灼热感,乃自救象,否则大热不宜附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