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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冤枉了徐老太?

发布: 2012-1-18 10:28 | 作者: 田嘉力


  原来全国人民都上了彭宇的当,全国人民都冤枉了徐老太,真正缺德是彭宇,而不是徐老太。因为社会“道德滑坡”的“标志性事件”的“彭宇案”又有新发现。据《瞭望新闻周刊》报道,彭宇确实撞了徐老太,彭宇也曾承认撞了徐老太。事发时的警方对双方的询问笔录中,有双方发生相撞的陈述记录。但这份笔录被接处警的城中派出所在该所房屋维修过程中不慎丢失。正因为此,彭宇在以后的庭审中一直坚持“无碰撞”答辩。也因此,一审判决法官只得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和“社会情理”分析判决,催生了震惊中外的“葫芦案”。

  对此,我心里有说不出的滋味。在公共汽车的上与下过程中,乘客之间的“撞”,或者说是“身体接触”,是免不了的。即使按照“新发现”的说法,彭宇“撞”了徐老太,事情的真相也是说不清楚的。因为到底是彭宇“撞”了徐老太还是徐老太“撞”了彭宇,是彭宇主动与徐老太“撞”还是因人流的原因被别人挤了之后再与徐老太“撞”,都没有目击证人。而且,也不能排除彭宇看到徐老太在人流的作用下站立不稳,主动伸手去扶,从而产生“身体接触”的情况。所以,人们对主审法官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和“社会情理”分析做出的判决仍然难以释疑。当人们见识了“药八刀”的行径之后,又会产生另一种疑问:既然当时没有目击证人,也没有人当场把彭宇拧住喝令彭宇对老太负责,即使彭宇真是“作案人”,也有机会从容跳匿,或者在送徐老太去医院的途中跳匿,彭宇为何要傻乎乎地跟在徐老太身边直到被徐老太及其家属“揪住”为止呢?这不是犯傻吗?这完全违背“日常生活经验”和“社会情理”嘛。

  我们来考量一下徐老太和彭宇之间的恩怨。徐老太和彭宇往日无冤,近日无仇。按照事发当时的报道以及最近的“新发现”,都不能证明彭宇有恶意撞人的动机。即使真的存在“身体接触”,那也是不得已的,决非彭宇的主观故意。当彭宇送徐老太到医院之后,徐老太及其家属存在三种选择:一是把彭宇当成救命恩人,给予真诚的感谢。二是把彭宇“撞”老太和送老太到医院的行为进行“功过相抵”,不感谢也不追究。三是一口咬定彭宇是肇事者,不惜通过法律诉讼要他“出血”。我们都看到了,徐老太及其家属选择的是第三种方案。事情的可悲也在这里。

  由于徐家面临巨额医疗费,徐家如果不想自己独自承担这笔巨资,不想因此而一贫如洗、甚至家破人亡的话,他们就必须找到一个能够承担或者应该承担(注意,本文不用“转嫁”这个词,而是选择“承担”这种中性的词)这笔费用的人。假如,徐家很富有,根本不在乎这点钱,他们完全可以选择“不予追究”。但徐家并不富有。假如,所有公民都可以享受免费医疗,不管是生病还是摔伤撞伤,都可以实报实销,单位上或者政府还要派人来慰问,送水果和营养品,徐家也完全不必打这场官司。轰动全国的“彭宇案”也根本不会发生。然而,“彭宇案”毕竟发生了。

  是什么扭曲了人们的心灵?是什么浇灭了人们心中的慈悲情怀?是医疗产业化?还是贫富两极分化?作为文明古国、泱泱大国的中国,咱们的“日常生活经验”和“社会情理”就是这种德性?我心里有说不出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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