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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5 00:07:43
方大代表,百姓不是政府的兒子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111  

佛山市人大代表方明  “百姓是教好的,不是養好的,就像溺愛的孩子不可能是孝子,溺愛的百姓也可能比較刁民。”昨日上午,在佛山兩會南海區代表團的分組討論現場,人大代表方明的上述言論在網絡上引起了軒然大波。(1月10日新華網)

  這種話,如果單純是個人言論,也就不值一駁,然而出自於人民代表之口,就讓人心裡犯堵,且該人身份還是“傳道授業解惑”的教師,她的“孝子”“刁民”說,其“惑”豈不更叫人心裡發沉。

  “百姓是教好的,不是養好的”,那麼誰有資格教育百姓?又是誰在養著百姓呢?方明代表既說政府與市民之間的關係問題,所謂“教育百姓”與“養百姓”,指的肯定是政府了?不能不說一句:方明代表,方明老師,您比較無知。當然了,常言道“無知者無畏”,能把這等邏輯奉為真理,不怕犯眾怒,確實需要一些大無畏精神。

  現代政府概念中,政府是委托服務的產物,納稅人也即方代表所稱的“老百姓”,以稅款雇傭或叫供養政府,以獲取社會公共服務,法理角度說,納稅人與政府之間是一種契約關係,一方為公共利益服務者,另一方是被服務者。而以政治倫理解釋政府與老百姓的關係,則政府為公共僕人,老百姓為國家主人,政府由老百姓選舉產生,權力來自於老百姓的授予,所以政府必須服從百姓利益,接受百姓監督。這種說法如果是成立的,政府應該沒有資格“教百姓”,百姓更不是政府養的,而是百姓在供養著政府;只有在封建皇權時代,才有統治者教化萬民,朝廷養育百姓,而百姓則要俯首涕零感謝皇恩浩蕩,山呼萬歲。21世紀的今天,居然有人民代表、教師認為是“政府養百姓”,悲哀。然而更悲哀的還是,這種腐朽理念並非孤立,將政府服務視為恩賜,顛倒主僕關係的邏輯有一些市場。

  政府不是老師,百姓不是學生,這是一個最簡單的邏輯;而說百姓應該做政府的“孝子”而不能做“刁民”,則更是荒謬絕倫!政府是管理機構,沒錯,但這裡的“管理”指的首先是服務,而非“管教”;政府當然肩負社會秩序的治理職能,然而政府治理的本質是國家法律的執行者,法律面前,百姓與政府平等,沒有誰“孝敬”誰、誰“溺愛”誰的邏輯。若非要說誰是“老子”誰是“兒子”,現代政治倫理認為,政府應視民眾為父母,所謂“父母官”是封建遺風。

  因為“知道自己父母不容易”,所以“從來不投反對票”;因為要幫助政府做“對全體市民進行正面的輿論導向”,所以主張“不能溺愛百姓”,或許自認為是“愛國”,然而我認為,不管是何初衷,參政都不能缺少最基本的政治常識,否則不但貽笑大方,也是浪費參政資源的浪費。(時間:1月11日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