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学好市场营销论文: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检查要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9 02:48:33
税法规定,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2000年月1日起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比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纳税检查注意事项
税务检查人员在进行纳税检查时,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1)企业发生的实际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在其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2)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2%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这项规定是指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之和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2%。
(3)企业计提的各种准备金不得扣除。
(4)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在以下规定范围内,税前扣除标准,百分之六十,上限营收千分之五
(5)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收入总额,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或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
(1)个体工商户以及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计税方法
个体工商户以及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征税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以其应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由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应纳税额实行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方法,因此,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分别计算按月预缴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本月应预缴税额=本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上月累计已预缴税额
公式中的适用税率,是指与计算应纳税额的月份累计应纳税所得对应的税率,该税率从《五级超额累进所得税税率表》(年换算月)中查找确定。
全年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汇算清缴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全年累计已预缴税额
2、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独资企业的计税方法。
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独资企业,应将所有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汇总后确定适用税率,用本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缴税款,办理汇算清缴。具体计算方法为:
投资者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所有企业应纳税所得总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本企业应纳个人所得税=投资者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本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所有企业应纳税所得总额
=本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按所有企业应纳税所得总额对应的税率-(本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所有企业应纳税所得总额)×速算扣除数
这里应当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用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以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应当看作是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作为投资者个人生产经营所得,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除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应当看作是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