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宝供物流上班怎样:百年难尽的地主形象:周扒皮原型是致富模范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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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难尽的地主形象:周扒皮原型是致富模范

http://news.hainan.net/  时间:2011-4-12 15:13:00 来源:中国网 评论(0)

  广东东江惠阳县潼湖区欣乐乡土改伊始就乱打乱吊地主,不但打吊,而且乱挖底财,该区发明了二十种吊打人的方法来逼底财,5月30日至6月5日六天中,就打死六人,逼死十三人。增城斗争地主中实行吊、打、绑、埋(埋至颈)、关五种办法,还动用火刑,强迫农民签名参加吊打,否则不分果实,惠阳县因此自杀了一百九十九人。仅5至8月间,北江地区就造成了六百一十四人自杀;潮汕专区则造成了七百五十五人自杀,兴梅专区仅5月20日至6月7日,就逼死了二百零二人。全省5至8月连打死带自杀,共死亡四千人左右。而全省1至8月份非正常残废的数字更加惊人。仅一个东江地区在1951年上半年土改开始的几个月时间里就斗争了五千六百九十八人,其中地主成分者二千五百六十七人,富农成分者一千零四十七人。镇压了其中的三千六百四十二人,另有二千六百九十人因绝望和恐惧自行了断了生命。我们上面说到的对革命作过贡献的人,也难逃劫难。在土地改革中,曾对革命作过巨大贡献的刘太白的亲弟弟被残酷打死,参加革命的侄子被清洗,他自己也被斗争,还挨了打;牛友兰则受到残酷斗争和拷打后死亡。尤其野蛮的是把他们认为有剥削的人家划为地主、富农后,打死男人分掉他的妻子给贫农做老婆,刘少白的亲弟弟被活活打死后,他的弟媳分给贫农做老婆,当时还有许多地主的女儿、儿媳分给贫农做老婆的事,甚至富裕中农冯万礼的女儿也分给贫下中农当媳妇。

  这是土地改革中的酷虐,假如只此为止,也算结束了历史的“革命”。可是,革命胜利后的掌权者总觉得地主会心存报复之心。于是,在“文革”中,借打击“走资派之机,更想把地主斩尽杀绝”,掀起新的打击的酷虐更加令人发指:“1966年8月26日,大兴县公安局传达了谢富治的讲话。从此,斗打、乱杀事件日益严重……由开始打杀‘四类分子’本人,到乱杀家属子女和有一般问题的人,最后发展到全家被杀绝。自8月27日至9月1日,该县十三个公社、四十八个大队,先后杀死‘四类分子’及其家属共三百二十五人,最大的八十岁,最小的三十八天,有二十二户被杀绝。在‘文革’中,广西许多地方流行在光天化日之下脔割肢解‘牛鬼蛇神’等活人,然后煮熟分食的最野蛮暴行。仅在广西武宣县,被吃的就达一百多人,其中被吃后砍头的一人,挖心肝的五十六人,割生殖器的十三人,全部吃光(连脚底板肉都被吃光)的十八人,生割活剖的七人。”还有湖南的道县和其他的县,都发生了这种比法西斯更加野蛮残暴地对“阶级敌人”的残杀,著名作家韩少功写过这类残酷场面,这就是中国富人在无产阶级“革命”中的命运,他们所遭受的“专政”比当年他们无意识地对贫下中农的“经济剥削”要惨痛多了。这可能是中国富人被指斥为“不道不仁”的根本原因,极左统治时代对富人的酷虐极大地伤害了中国许多靠勤俭持家、发家致富的小地主和富农的心,这种三十年的严重伤害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消除的,况且我们从来没有认真承认过是对他们的“伤害”。

  其实,地主在那个社会不是完全阻碍社会发展的力量,他本身有许多积极因素。绝大多数地主们青少年时期都受过严格的教育,是农村中文化素质较高的群体,他们读的是四书、五经,“孔孟之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新一代或者上新式大学,或者到外国留学,有的儒家思想深入骨髓,有的民主自由思想铸造人格,成为新的绅士,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具有怜贫恤老、救济鳏寡孤独、助教兴学、救灾赈灾、修桥补路、兴修水利、调解纠纷、倡导文化活动(舞龙灯、赛龙舟、唱大戏等)的善举,举凡农村中一切需要钱、物的公益事业、慈善事业,他们带头发起、热情赞助并充当捐资、献物、出力的主角。经过较好教育进入官场、文坛、教育界、商场、工厂等上层社会的,大多数是地主家的子弟。因此,当年的地主阶层,集政治精英、经济精英和文化精英于一体,理所当然地成为社会的主流。那些读书不多无意于仕途的读书人,回到乡梓后,因其品德、学问,主持正义,办事公平,往往被推举为地方领袖,掌握着村、乡、区的地方事务的管理权。而当年的政府(县级以上)是那样软弱,既没有“社会救济”概念,又没有过问地方事务的经济实力。因此,大量地方事务便责无旁贷地落在本乡本土有声望的富绅(地主)的肩头上。当年地主将土地出租,解决了贫苦农民的就业问题,与资本家办工厂给城市贫民提供就业机会,与当今外资进入中国解决城乡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是一码事。地主收租是土地投资的回报,工商企业利润提成是资本的回报,同样是一码事。

  “地主”这一阶层当年在农村占有的土地和财富较多,是多种社会力量长期碰撞取得的均势与平衡,是两千多年来皇权专制社会优胜劣汰、自然选择的结果,是一种符合当时社会需求、合理合法的重要的政治、经济结构要素。两千多年前,孟子说:“有恒产者,始有恒心。”这话的意思是只有财产较多的人,做事才有责任心,因为他要对自己的财产负责,对自己的家庭负责,对自己的声誉负责……绝对不会乱来。当年,地主阶层以其财富、道德、学识和声望,责无旁贷地担负了政府职能缺失部分的职责,在农村中起着稳定社会的砥柱作用。

  四、历史性地评价土地改革

  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末,全中国大大小小的地主有好几百万。1950年的“土地改革”运动,杀了两百多万地主。那么,人们要问:每一位被杀的地主,都是坏人吗?都是“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吗?对于“土地改革”和“阶级斗争”国内外早有看法,美国学者弗里曼、毕克伟、赛尔登合著的《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中说:“土改中的残酷行为破坏了农村的团结,在这种恐慌的背景下,报复心极强的人在地方政治中当上了领导。传统文化中的丑陋部分强化了教条主义不合理政策中的残酷性。”菲力普·肖特在其所著《毛泽东传》中写道:“毛泽东逐步推行的土地改革,‘土豪劣绅’们被拖拽到群众大会上公审并处决。农村的阶级关系被人为地激化了,其目的是把农民中最贫苦的阶层赶上架,逼他们与共产主义事业共存亡。”学者胡适指出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恶果时说:“无形之中养成一种阶级的仇恨心,不但使劳动者认定资本家为不能并立的仇敌,并且使许多资本家也觉劳动者真是一种敌人。这种仇恨心的结果,使社会上本来应该互助而且可以互助的两种大势力,成为两座对垒的敌营,使许多建设的救济方法成为不可能,使历史上演出许多本不需有的惨剧。”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陈独秀在《革命与作乱》一文中说:“政治革命是要出于有知识有职业的市民,社会革命是要出于有组织的生产劳动者,然后才有效果。若用金钱煽动社会上最不良的分子(无职业不生产的流氓、地痞、盗贼)来革命,这种无目的之革命,不能算革命,只能算作乱。……革命是神圣事业,是不应该允许社会上恶劣分子冒牌的呀!”邓小平同志在西南局搞土地改革时,就指示参加土地改革的人要警惕那些为掠夺财产、报私仇的“勇敢分子”投机谋利(在“四人帮”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中,此指示作为罪状提出)。正是流氓、地痞、盗贼这些在“土改”中跻身“干部”队伍,使农村基层领导彻底恶质化。

  有论者说:乡村地方领袖第一次恶质化,是从晚清1906年废除科举制度后开始的。由于大家都没了功名,谁可以当地方领袖。三教九流之辈见有机可乘,便凭借土地、资本、祠堂、武力、公产、宗教和个人关系……纷纷钻了进来,这些人鱼龙混杂,良莠不齐,形成派系小集团,忙于争权夺利,置贫苦农民于不顾,这些人不受儒家道德公益心的约束,不受政府控制,贪赃枉法,为所欲为。加上人口暴增,人多田少的矛盾突显出来,从此,农村社会开始动荡不安了。

  第二次恶质化是“土改”利用“流氓无产者”(扒手、小偷、地痞、恶棍、无业流民……)打冲锋,斗垮地主、富农后,这批“苦大仇深”的“土改根子”纷纷入党做官,趾高气扬地成为“书记”、“委员”、“主任”、“乡长”、“村长”……使农村基层领导彻底恶质化。这些人大多一字不识,居然洋洋得意上台作报告,开口第一句便是:“我是个大老粗,只晓得三担牛屎六箢箕……”不因没有文化感到羞耻,反以为荣!这些人自私自利,吹牛拍马,伪装积极,拉帮结派,任人唯亲,欺下瞒上,惟命是从……他们能力低下,不懂生产,却指手画脚瞎指挥,常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农村领导权落在这样一帮没有文化、素质低劣、目光短浅的人手里,农业生产怎么能搞得好?再加上领袖头脑发昏,“土改”后不久,一意孤行地加速合作化、人民公社化、大跃进……到1960年前后,农业生产全面崩溃。

  假如当时我们只是平分了地主的土地和多余的财产,不以“阶级斗争”为纲对地主又打又骂地施以残酷的斗争,让他们在新的条件下和贫下中农一块劳动致富,不搞过左的阶级斗争和残酷的专政,那么,中国早已进入发达国家之列,而我们的民族也不会有这么多仇恨、矛盾和创伤,我们的道德与文化不会遭到毁弃与破坏,那是多么好呀。可悲的是我们的“革命作家”写的“土地改革”却是一片赞扬之声,充当了阶级斗争的吹鼓手和应声虫,由于他们的“努力工作”,许多《半夜鸡叫》那样的作品深入人心,使他们还认为“斗争就是幸福”、“阶级斗争一抓就灵”、“天下乌鸦一般黑”,许多穷人还在以穷为荣,还把致富希望放在平分富人财产上。1978年以前,我们的主流教育就是:“谁穷谁光荣,穷人就是革命。谁富谁罪恶,天下乌鸦一般黑,富人就是反革命。”“阶级斗争一抓就灵。”“宁要社会主义草不要资本主义苗。”“哪管寸草不生,也要狠抓革命!”就是这样非常错误的言论,以“革命”的名义强烈地向国人灌输近三十年。我在1978年前也认为所有富人都是坏蛋;所有穷人都是革命英雄,他们对财产视如粪土,对权势藐视如清风。等到推荐大学生的时候来了,他们自己的儿女也争先恐后地去念书,有个脱离农村的机会,争得你死我活,对财产的贪婪胜过中农与富农,于是,我才对那种宣传彻底失望。在没有改革开放前,我在农村就知道穷人中的坏人比例绝不比富人中坏人比例低,“文革”中的打、砸、抢、烧、抓、杀,就显示了某些穷人的残忍和专横,贪婪与无耻,他们就是陈独秀所指出的“流氓、地痞、盗贼”,在我们无产阶级各种运动中,不少这类渣滓充当了“革命者”,给国家与人民造成很大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