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链推广工具:政府如何证明彭宇撞人是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2 19:14:53
政府如何证明彭宇撞人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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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往期? 2012年01月17号 第660期

政府如何证明彭宇撞人是真

彭宇最近表示,在06年11月发生的意外中,确实与徐寿兰发生了碰撞,后经法院调解,他对结果表示满意。南京市政法委书记刘志伟称,舆论和公众认知的“彭宇案”,并非事实真相,由于多重因素被误读。…【详细】

4年之后的今天,南京市政法委书记突然揭开了“彭宇案”的面纱。而当我们真正抵达“彭宇案”的真相时,还相信这是真相吗?是不是社会道德滑坡太厉害了,现在才“故意”把“彭宇案”“修订”成这个样子?如果事实真相果真如此,“彭宇案”被误读了这么些年,为何不早一点澄清呢?

如果撞人是真,为何会被误读

当年彭宇案的主审法官王浩
媒体对一审属于正常报道,并非“抓住、放大”

南京市政法委书记刘志伟分析了“彭宇案”的演化过程,提到了三个原因,他认为第二个原因是:法官在一审判决中对原、被告相撞事实认定的一些推理分析,偏离了主流价值观,引发舆论哗然和公众批评,导致社会舆论普遍不认同一审判决结果。他认为,当时主审法官王浩不恰当的分析推论,迅速被一些关注彭宇案的媒体抓住、放大,引起公众的普遍质疑与批评。由此不断升温的报道将对此案的事实判断上升为价值判断,在道德追问中忽略了对事实真相的探究。

刘志伟的这种分析似乎很有道理,但是并无让人信服的理由。媒体维护主流价值观难道错了吗?媒体报道过程中,选择重要节点进行报道难道错了吗?与媒体相比,法院更能接近真相,而不是媒体。

二审结束后,媒体呼吁公开,官方却选择了沉默

当初二审宣判后,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针对此案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法院二审时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且申请撤回上诉。南京中院依法裁定准予双方当事人撤诉。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的处理结果都表示满意。

然后当记者就此找到公丕祥院长希望了解具体内容,但他表示,具体结果因为双方当事人要求保密,不能透露。随后引起轩然大波。

媒体当时发了大量的评论来呼吁公开此案,从当年的评论标题(《没有证据赔偿一分钱都是法律之耻》、《彭宇案不该是笔糊涂账》、《以拯救道德名义呼吁彭宇案公开》、《彭宇案和解内容缘何秘而不宣?》、《彭宇案和解内容不该保密》、《彭宇案和解内容保密比公开更可怕》、《保密的彭宇案是对社会的继续伤害》)可以看出,媒体一直呼唤官方公开真相,然后等来的却是官方死水一般的沉默。

如果撞人是假,官方为何说真

彭宇案当事人徐老太
南京官方岂能代彭宇承认撞人,请彭宇出来说话

这次澄清还有一个最大的疑点,彭宇本人并未现身,而是由南京官方发布消息,因此结果不能让人信服,疑点有三:

其一、这是南京官方代为承认彭宇撞人。官方的这个说法来自当事人的陈述和法庭调查,但从法院的一审判决来看,正是因为没有相撞的证据,才以“常理”推定相撞。所以官方的说法也缺乏证据,而是在根据同样的证据,再次充当“法官”,得出“相撞”的结论。一之谓甚,岂可再乎!

其二、是不是相撞,要看证据。本案一审没有证据,二审的和解也没有证据证明相撞。在司法实践中,和解不等于就是承认撞人,这只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不能以事后的和解来推定事前的相撞,否则又是犯了“以常理代替证据”的老毛病。固然可以怀疑,没有撞人,为何赔钱?但这个案件二审中,双方当事人都面临巨大的压力,而和解能化解这个压力,所以事实真相还是“事出有因,查无实据”。

其三、报道朦胧点出“彭宇最近也表示,在2006年11月发生的意外中,徐寿兰确实与其发生了碰撞,事后经法院调解,他对结果表示满意。”请问,彭宇是何时何地向谁表示的?彭宇的自认,是整个报道的核心,怎会如此语焉不详?人们完全有理由怀疑这话的出处,彭宇如果自认,会自己说出全部的前因后果,不需要越俎代庖。而报道之所以在核心之处闪烁其辞,正反证其缺乏证据。呜呼,此地无银三百两乎。又,即使彭宇“自认”,会不是又是新的操弄?把事实简单定于彭宇“反复无常”的陈述上,本就不靠谱。

这次官方澄清行为更像政府公关

南京“彭宇案”之后,各地频发的“救人反被诬赖”式事件,常常轻易地被扣上了“彭宇案”的帽子,“彭宇案”成了社会道德滑坡的“标志性事件”。随后发生的“小悦悦事件”,更是掀起了全民道德大反思。

此时,突然为“彭宇案”翻案,不少人觉得这是“公关”——是不是社会道德滑坡太厉害了,现在才“故意”把“彭宇案”“修订”成这个样子?如果事实真相果真如此,“彭宇案”被误读了这么些年,为何不早一点澄清呢?

如何才能让公众相信官方所言是真

官方后续是否应该做些工作:1、告知公众误读点是哪些;2、误读之后舆论走向及路径;3、误读的起因,是未公布真相还是舆论不顾真相,强行扭曲;4、放大的导火索及影响,今后如何防止。

再谈道德:官员缺德,则社会无德

不管真相如何,道德滑坡是事实
用官德化育民德,才是正道

在历史上,为使官僚阶层能践行“圣贤之道”,端正权力行为,为老百姓做个好的“道德榜样”,实现“以德治国”目的,也使用了“教育感化”或“严刑峻法”的手段,典型教育感化如宋太宗,在京师立一“戒石铭”,上刻“尔俸尔禄,民脂民膏,小民可谑,上天难欺”。

历史经验证明,在中国这样一个传统积淀深厚的大国,社会倡导的主流道德价值能否实现,能否真正起到以德治国和“化育万民”的作用,官员阶层的“公正廉明”是关键。老百姓的道德取向、“集体偏好”或“学习榜样”是那些掌握权力的“圣贤”之人。官员的“道德高度”就是整个社会的道德高度,政治制度就是社会秩序。这可能是我们研究中国政治社会发展史最深切的历史感悟,也是古人所说的“治大国者先治吏”的深刻历史内涵,要说中国社会的“治理特色”,“吏治则国治”恐怕是最大的特色之一。

不修官德,约束民德,空谈

中国正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社会正经历前所未有的“历史转型”,但中华民族几千年积淀形成的“道德心理习惯”没变,道德上“以官为师”的心态没变,如果说我们在迈向现代文明社会过程中出现道德和价值迷茫或混乱的现象,那么根子还在一些人“官德不修”,或贪污腐败、或公权私用、或执法不公、或权钱权黑勾结等,久而久之,带坏了“民德民风”,败坏了社会风气。

因此,在社会转型期要实现稳定和谐发展,建立一个“高信任度社会”,实现整个社会的“道德安全”,不使社会的“道德行为”或“正义行为”变成一件极有“风险”的行为,关键还是要通过制度约束官员的权力,建立民主的反腐体制机制,使一些人不想贪、不敢贪、不能贪,形成好的“官风”,用“官德”来引导和“化育民德”。只有这样,人民才会信任我们,社会的道德风气才会彻底好转、人民才会团结合作、社会才会和谐进步。

中国很多事情弄到最后,都成了死结。这其中最大的问题,是官方不知道从自身找原因,总以为百姓出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