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元旦晚会活动方案:纳税评估培训 4.2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0 21:46:15

第三节    评估分析的要求和依据

 

根据评估分析结果,区别不同情况分别流转:疑点全部被排除,未发现新的疑点的,直接转评估处理环节;发现评估对象明显存在虚开或接受虚开发票现象的,应直接转入评估处理环节;明显存在不符合税前扣除条件及减免税条件事项的,应直接转入评估处理环节;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额小于评估分析判断的应纳税额,且差异额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应直接转入实地核查环节;其他情形的,应转入约谈说明环节处理

一、工作流程

对评估对象进行评估分析

记录评估分析结果

自税源管理管理部门接受评估信息

      

 

 

 

 


 

   

二、工作要求

税收管理员采取人机结合方式,并参照评估指标预警值通过比较分析、指标测算等方法进行配比分析,在分析评估过程中,税收管理员对发现的疑点问题,应利用“一户式”系统所提供的相关信息,以及日常管理所掌握的信息逐一进行审核分析,并将审核分析的详细情况列入《纳税评估底稿》。

三、政策依据

(一)纳税评估可根据所辖税源和纳税人的不同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评估分析方法,主要有:对纳税人申报纳税资料进行案头的初步审核比对,以确定进一步评估分析的方向和重点;通过各项指标与相关数据的测算,设置相应的预警值,将纳税人的申报数据与预警值相比较;将纳税人申报数据与财务会计报表数据进行比较、与同行业相关数据或类似行业同期相关数据进行横向比较;将纳税人申报数据与历史同期相关数据进行纵向比较;根据不同税种之间的关联性和钩稽关系,参照相关预警值进行税种之间的关联性分析,分析纳税人应纳相关税种的异常变化;应用税收管理员日常管理中所掌握的情况和积累的经验,将纳税人申报情况与其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相对照,分析其合理性,以确定纳税人申报纳税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通过对纳税人生产经营结构,主要产品能耗、物耗等生产经营要素的当期数据、历史平均数据、同行业平均数据以及其他相关经济指标进行比较,推测纳税人实际纳税能力。[《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43号)]

(二)对纳税人申报纳税资料进行审核分析时,要包括以下重点内容:纳税人是否按照税法规定的程序、手续和时限履行申报纳税义务,各项纳税申报附送的各类抵扣、列支凭证是否合法、真实、完整;纳税申报主表、附表及项目、数字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正确,适用的税目、税率及各项数字计算是否准确,申报数据与税务机关所掌握的相关数据是否相符;收入、费用、利润及其他有关项目的调整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申请减免缓抵退税,亏损结转、获利年度的确定是否符合税法规定并正确履行相关手续;与上期和同期申报纳税情况有无较大差异;税务机关和税收管理员认为应进行审核分析的其他内容。[《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43号)]

(三)评估分析是指评估人员采取人机结合方式,利用所掌握的信息对纳税评估对象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综合分析,查找并初步确定申报中存在问题的过程。在评税分析过程中,评税人员对发现的疑点问题,应利用“一户式”系统所提供的相关信息,以及日常管理所掌握的信息逐一进行审核分析,并将审核分析的详细情况列入《纳税评估工作底稿》。评估分析过程中,评估部门因信息不全,需要补充收集评估对象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信息的,应将所需信息列出清单,交相关责任区管理部门调查了解。责任区管理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调查了解的情况反馈给纳税评估部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规程(试行)》(苏国税发〔20042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