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空间评赞精灵手机版:第一讲:语言(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16 19:30:15

小说八讲

第一讲:语言(下)

文/张炜

方言是真正的语言

 

这就说到了方言。我们常常看到一些使用方言的文学作品,这方面的讨论很多,是一个绕不过去的文学问题。不少人问:为什么非要那样写——使用那么多的地方话,疙里疙瘩让外地人看不懂?或者反过来问:为什么非要写成普通话才算好呢?

大家各说各的道理,一时不知该怎样回答。因为它真的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不过要简单点说,从根上说,我会说:方言才是真正的语言。

为什么这样说?就因为语言既然是用来表达心情和思想的,那么它做得越彻底越传神就越好。表达怎么能脱离地方个性?这种个性一旦失去,语言肯定要变得贫乏无味。一些只在当地才使用的说话方式,往往是最生动最简洁的,它不可能被另一种语言完全取代。能够传递最微妙的、事物内部最曲折意味的,这样的语言才是精到的语言,才算是最好地发挥了语言的功用。从这个方面来看,还有什么比方言更好呢?

普通话是以北方方言为基础、以北京话为标准音形成的。在更大的范围里推广使用,是为了让不同地域的人免去了交流的障碍。问题是,这种交流只是作为最基本的工具在使用,它当然会有自身的局限性,并不能满足艺术的使用。从交流的方便来看,它是好的;从艺术的本质、从特别深入的表现力上看,它又是不尽人意的。因为凡事都有得有失,这种普通化的过程也削弱了语言深入的刻画力、传神的表达力。为了迁就大多数人,只好寻找一个最大的平均值,削凸补凹,以变得平坦,好让大多数人能够在上面行走,就是说让其成为大众工具。

但艺术又是最忌讳这种平均化、最反对折中的。艺术在许多时候恰恰需要依赖那种个性化甚至是极端化——出神入化、独立性个人性,这才是它的生命。所以从这个角度分析,普通话压根儿就不是文学语言的首选,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文学语言——它在某种程度上还可以说是反文学的。

语言虽然是虚构的,但这虚构的同时又要依据生活,因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说话模式。有的作品所写到的人物不够真实,就是因为他的人物所用的语言太过偏离现实生活中的说话方式。有些作者会用到方言,这是一种更真实更生动的、生活化的语言。虽然未必所有的读者都能明白方言,但它对于一个地方来说,却是最有表现力的。

方言是一方土地上生出来的东西,是生命在一块地方扎根出土时发出的一些声响。任何方言都一样,起初不是文字而是声音,所以它要一直连带着自己的声调,即便后来被记录下来形成了文字,那种声音气口一定还在。这就让我们明白,为什么方言中常常有一些字是很生僻的,因为它记下的是当年那个古音。这种连血带肉的泥土语言,往往是和文学贴得最紧的。

从方言到普通话,这中间其实也有个“翻译”的环节,就像翻译外语一样。一经翻译,我们知道,有些复杂别致的意蕴就要失去一些了。通常说的“美文不可译”,就是这个意思。其实从方言变成普通话,也要造成很大的损失。我们为了使自己的意思传达到较远的地方去,形成更大范围里的交流,就只好忍受一些损失,忍着心里的痛,眼瞅着让它变成另一种语言。没有办法,凡事总是有得有失吧。

看来我们怎样设法把这种移植(翻译)中的损失降到最小,才是努力的目标。我们会在心里设想:如果这种翻译由作者自己来做呢?就是说,我们写作时可以在心里操弄一口方言,而落在纸上就变成了普通话——这样一个自我的、悄悄进行的转换是不是好一些?当然是的。事实上也别无他法,我认为大多数作家都在进行着这样的劳动——他们在心里默念着想象着,使用的都是最能传神的方言,但记到纸上的那一刻,也就稍稍改变了——因为他想到这些文字还要送到更远的地方,交到许多人手上,为了让他们也能看懂,只得这样做了。他要尽量把原来方言中的某些最珍贵的东西、一些元素保存下来,但又要遵守普通话的一些规范,服从大多数人交流的需要。

这没什么好说的。这就和秦代做的事情一样:统一度量衡。有了统一的标准和规定,才能通行四方。

如果我们的作品压根儿就不打算在更广大的地区得到阅读,只是想在本地流传,那就不必有其他的顾虑了。可是我们的书要在整个汉语区发行流通,这种语言转换也就不可避免了,而且这种转换还不能依靠别人,而只能依靠我们自己。

从绝对的意义上是不是可以说,我们目前读到的所有汉语小说,大都是一种“译作”?从心里的声音、从默读、从方言,再转换成书面上的文字?是的,而且这些工作都是由作者自己完成的。

我所生活的胶东一带与中国大陆的其他地方,语言有相当大的差异。虽然同属北方,但由于它是春秋时期的“东夷”地区,后来又长期处于边缘海角地带,文化流动性较弱,所以至今一直保留有大量古音古意,一些语汇和表达方式今天听起来既有趣又古旧。所以这里的作者在写作中也有个自我“翻译”的问题——这个难题也许比不上南国作者那么大,但的确也是存在的。比如有一本写胶东生活的长篇小说,读者和评论者说它是用方言写成的:看上去充满了方言土语,胶东风味浓得化不开,几乎离开这个地方的语言一步都走不了。可是读者在阅读中却没有什么不懂的地方,不需要一个胶东人站在一旁讲解。这当然是因为那个翻译的工作早就由作者自己完成了,他在语言落纸的那一刻就将这个问题解决了。

如果这种翻译和转换成为工作的习惯,那么这种边译边写的过程也就不成其为负担了——非但不是负担,而且还化为一种规范下的艺术追求——就是说,承认了一种规范的合理性之后,并不去抵抗它,而是努力使之成为一门艺术。

我们如果抵抗这种规范,就等于抵抗“统一度量衡”,作为个体,既无力也行不通。

写作者将方言转译为普通话的这个过程,已经是创作的自然组成部分了,转译的结果,也成为衡量语言艺术的一个尺度了。这是在长期的语言演化中形成的,就此,我们这些方言写作者已经没有了脾气。

如果写作者不认可这条规则,并且不进行自我转译,那么结局也就只有一个,即只能让作品滞留在一个狭窄的地区里。一本书印出来,比如一本小说,它不能无限度地使用注释,那样也就破坏了语感,琢磨起来太费劲了,哪里还会有什么阅读快感。

反过来说,有没有直接使用普通话进行创作的人呢?当然有。我们看那些直通通的缺少韵致的语言,可能就是这样的产物。直接使用普通话去思考和写作,语言可能会缺少一些纵深感和立体感、一些余味,意思和逻辑的边缘可能太清晰了,这对于想象不利。

一般来说,出生在边缘地带或长期生活在一个地区的人,必然会有深刻的方言烙印。对于写作这门工作来说,这是一个很大的优势。可是生活在大城市又会怎样?难道他们从小丧失了方言的熏陶吗?也不一定。因为城市有城市的方言,小巷有小巷的用语,只要是一方水土,就会养育起一方人。严格讲来,大地上还没有一个角落会与方言绝缘。

可是这样说又有另一个问题,那就是将边缘地带与大城市生活的人在语言上等量齐观——他们很可能各有一些优势。比如说城市群落形成得久了,一种城市文化也就深厚地沉淀下来了,这种土壤也可以老旧得发黑。地质土壤学上说“黄土是一种年轻的土壤”,那么今天世界上的一些大城市,可能再也找不到“黄土”了。人出生和生活在这样的闹市里,好像根本就不用担心缺乏沉积的语言了。纯粹的城市动物会有的,而且越来越多。

我在胶东半岛遇到过一个极有意思的人物。这个人可真能写,他只有五十多岁,仅小说就写了大约一千多万字,但至今除了自费出过一本小书外,还没有出版过其他的作品。这个人很倔,是个很有主见也很固执的人,无论别人怎么劝都不行,从来不用普通话写作。他使用的是最本色最地道的胶东西北部小平原上的土语。这使我这个当地人读起来都要十分吃力,虽然读懂的部分也觉得特别生动。大家想想看,他的书怎么出版?他倔到了如此地步,只要一谈到化解方言的问题就不冷静,挥着大手说:文学就应该使用方言,文学就需要依仗方言,你如果只拿普通话的标准衡量我,说我写得不好,那可不行!那只是你的标准!我只好无言,因为我一时找不到更多的理论与他争辩。

我得承认,他有他的道理。可是他的书如果要印刷发行,仍然不能仅仅使用胶东西北部小平原的标准吧。如果有一个义工帮他动手译成普通话就好了,可是这一来又会遭到他的反对。其中的主要问题是,这种转换会造成极大的损失。所以说到这里,我还是坚持原来的那个想法:作者自己在写作的同时,要自觉地完成一次转换,并且要养成一种习惯才好。

 

韵律、起势及其他

 

写作中,文字落在纸上的时候,心里一定会伴读的,也就是说,我们的写作是伴着默读进行的。这就有个节奏响在心里,帮我们检验它顺不顺口,是不是疙里疙瘩的——句子在心里一打磕绊,我们就得改动它。由此看来,纸上的文字也不是看上去那么随意,它们虽然不是唐诗汉赋,可也需要大致的节奏——不必那么严格和明显,但总是有的,是藏在其中的。同样的一个意思,这样写读了好听,另外一种写法读出来就不好听,那么其中肯定有些声韵方面的缘故吧。

大多数初学写作的人会想:我们只要把意思表达清楚了,没有语病就很好了,干吗还要考虑那么多,讲什么抑扬顿挫啊,又不是歌词和诗。如果顾虑太多,哪里还会有自然放松的写作,笔下一紧张,更不会写得顺畅舒展了。——这样说似乎也有道理,但都是些小道理。

我们强调语言的声韵和节奏,其实也是最基本的要求。一切都在于养成一个良好的习惯,为了形成这样的习惯,哪怕一开始做得有些吃力,最终还是会长久受益。我们看那些句子,意思虽然也算分明,可就是读起来效果大为不同,或别扭或舒畅。造成这个的原因,极可能只是少了一个字或多了一个字,是它磕绊了我们。最严重的时候,我们读一些词语和节奏上有问题的句子,总觉得停不下来,有一种踉踉跄跄往前抢的感觉、在不当处猛然刹车的感觉——这种种感觉在阅读中积累起来,就不会舒服。

那些同音字,如果要连用就得慎重。还有平仄,这些都会影响阅读。这些虽然不会像格律诗一样严格,但道理是差不多的。写得久了,默读得次数多了,其中的规律就会掌握一点。要紧的是要有这方面的自觉,而不是无视它的存在,不是将其当成多余的牵挂。这也是中国语文的应有之义。

我们在阅读中,偶尔会觉得有些句子憋气——这是“气口”没有留得合适。一般来说,一句话的“气口”要有个标点隔开,但有时也可以用一个词、或借助于一种节奏——读到了这里就可以停一下了。这种“气口”可能与呼吸和心跳有关。“气口”不会人人一样,但只要有,就会使阅读者感到,循着它往前。

现在虽然不是写赋的时代,不需要讲究对仗,讲究铿锵有力和一唱三叹,但也不能一切大撒手,不管不顾地堆砌文字。汉语言的奥妙、规律性的东西,都是在很长的写作实践中一点一点形成的,留下了深远的影响,不是我们一高兴就能废掉的。它仍然要在暗中制约我们。

我们的写作训练,有些目标是自觉的,有些是在长时间的实践中逐渐意识到的。比如我们使用的象形字,一般的字都有声、意两个部分,这在使用上就与西方的拼音文字形成了区别。一些词和字,用这个不用那个,除了意思,还会有别的讲究。我们会不自觉地顾虑字形。一些字与词,用对了地方就格外传神,事半功倍。它们在一打眼一触目的那个瞬间就会深入人心,因为它们“长”的样子不同。汉字有模样,有质感,有神采。

现代汉语来自古汉语,历经了白话文运动,已经改变了许多。比如古汉语中的复合句就比较少,不像现代汉语中有这么多的分句组合。当代小说语言,每个分句其实都有一个“起势”——这差不多等于“离地”那一刻的姿态。想象中它们起势不同,与水平面构成了不同的角度。语言是有角度的,如果前一个分句与下一个分句构成的角度是相同的,那么这个复合句就必然是平直呆板的,形成一条僵直的斜线。如果每一个分句在起势上都有些角度的变化,那么由它连接起来的语言就加大了动感,起伏跳跃,语言也就活泼起来了。

除了句子有角度,词汇还有方向。想象中每个词在句子中都是一个短短的直线,由它连接起来才能抵达目的地。好的句子、清晰简明的句子,从起步到目的地的这段距离应该是最近的。可是如果一个词汇的方向有问题,那就多了些曲折——三拐两拐走了很远还找不到地方,有时还能绕糊涂、走迷路。所以写文章,对于词汇方向感的掌握很重要,这方面要特别敏感才行。行文就是行路,我们要在路上不断地微调词汇的方向。学习现代汉语时知道有“同义词”和“反义词”,“反义词”好理解,即方向相反;那么“同义词”就是方向接近的词,可以用它来进行某种微调。“同义词”,说得明白一点,就是用来微调的一些语言小零件。

还有其他的某些把握和使用。现在进入了一个语言浮夸的时期,这个时期充斥着物质主义时代无所不在的广告意味——凡事都要夸张才好,这种风气也影响到了我们的语言。写一句话,总是不知不觉间将形容词、将状语部分膨胀起来了,不遗余力地修饰句子,最后弄得花拳绣腿、虚胖浮肿。

语言当中最有力量的还是名词和动词,它们是语言的骨骼,是起支撑作用的坚硬部分。如果重视并突出它们的作用,语言就会变得朴实有力。状语部分是附着的肉和脂,没有不行,太多了就得减肥抽脂,不然要影响到行动。

比如我们写到某某哭了笑了,大多数时候只直接说就行了,完全不必要加上“生气地”“抹着眼睛”,不必加上“高兴地”或“咧着嘴巴”。这些修饰成分大多数时候有百害而无一利。写到领导讲话,就一定要加上“重要”两个字——他们什么时候不是重要的呢?再说,真到了“重要”的时候,到了事情极为严重的时候,我们又该怎么标注和提醒?可见夸张也会误事的。

我们的语言浮夸、华而不实,也算与物质主义时代的腐败风气相一致。长此以往,人们会觉得这样说话才是自然而然的,是正常的。小学生作文,也从小进行着类似的训练,一直到长大,到进入各行各业,把打小养成的浮夸不实之风带到了生活的各个方面,让恶习互相传染。

语言在现代主义运动中一再经历了洗涤,所以我们在有成就的现代作家身上看不到肥腻的句子。去掉多余的修饰部分,看起来语言干瘦了,实际上是更丰富更有力了,强健的力量会从中流露出来。

好的句子要用字精准,要极其简练才行。以前那种繁琐细腻的文字表达方式,在现代是行不通的。那种表达习惯大概一去不复返了。想想看,如果今天仍然沿用巴尔扎克式的表述方式,事无巨细地写个没完,一点风物就写上几页纸的话,这样的书要有多大耐心才能读下去。

看一下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这是大师的作品,但今天看来未免繁琐冗长。由于它产生在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那时报纸很少,没有电视、网络,人们对文字还相当依赖。就是说,小说那会还是真正的巨无霸,它在娱乐市场上几乎没有对手。同样的情况还有英国的狄更斯,也是一个大师。他们都写得较为琐细。那时候的作家可以铺陈,因为没有才能的人想写这么细致还做不到。大肆铺张也是作家的一种资本和骄傲。那个时候不读他们的书,也没有更多别的消遣,不能逃到网络和电视上去。当时的确给了文字艺术更多的自由和空间,作家可以奢侈地使用语言。

现在一切都变了,文字必须有快节奏,必须简练,必须在最可能短的篇幅里容纳更多的信息。这也是时代的演化和教导。未来的文学语言可能要变得更简练、更直接、更畅达。我们现在学习写作的人,要为未来做好准备,强化自己的语言自觉性,在这方面保持不倦的探索精神。没有这种准备,将来也许会更加被动。

这意味着我们要在语言上更专注和更用心一些。

我们一定要注意一些最细微处,绝不能粗心大意。这次我们注意到有人甚至不用标点:一句话停下来就用笔按一下,不知道是句号还是逗号。殊不知标点符号的地位并不比一个字来得低,它有时可以发挥很关键的作用。

现代汉语中的标点符号各司其职,例如逗号、句号、分号、顿号、省略号、感叹号等等。在很多作者那里,有些符号好像已经废掉了,整篇文章只有逗号和句号,甚至只是刚才说的那样,用笔尖按一下。这有点过分了。我们注意到,有的作者基本上不会使用顿号,也不会使用分号,就因为他们心里已经没有什么逻辑关系,不知道哪里才能用这两种符号,拎不清。他们最愿用的是叹号,动不动就冲动起来,要表示强烈的态度。——这其实是中气不足的虚症,是夸张,有点虚张声势。

感叹号不一定用那么多——许多时候用一个句号不是很好吗?句号很平实内在,很含蓄也很有余味。你用一个感叹号,把力量全押上去了,如果再需要强调,就没有更好的方式了,因为你所能使用的武器也就那么多了。

这就像会下棋的人一样,不一定上来就架炮。支仕跳马,显得更有内功和修养,也是一种巩固和蓄势。总之语言内敛一些、质朴一些,未必不好。标点符号绝不是无足轻重之物。

不同标点的运用,先是掌握,然后才逐步训练出一种敏感性。这些符号除了能帮助表达意思,还能影响到语言的韵律、调整行文的节奏。

未来对文字的要求不是简单和松弛了,倒是更苛刻了。未来文字所面临的生存空间不像过去那么辽阔,但却会是永恒的。文字艺术是基础,是内核,也是更高级的形态。不要相信小说即将消失、文学即将消失的神话。文学是永远不可取代的,而且是其他艺术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