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sd capable什么意思:盐铁论(57)周秦第五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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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盐铁论(57)周秦第五十七

周秦第五十七

第五十七:周与秦朝

御史曰:“春秋无名号,谓之云盗,所以贱刑人而绝之人伦也。故君不臣,士不友,于闾里无所容。故民耻犯之。今不轨之民,犯公法以相宠,举弃其亲,不能伏节死理,遁逃相连,自陷于罪,其被刑戮,不亦宜乎?一室之中,父兄之际,若身体相属,一节动而知于心。故今自关内侯以下,比地于伍,居家相察,出入相司,父不教子,兄不正弟,舍是谁责乎?”

政府官员:《春秋》不写罪犯姓名,统称为“盗”,因为鄙视犯罪受刑的人,把他们排除在正常人之外。君主不以他们为臣,士人不与他们交往,在家乡无容身之处,百姓以犯罪为耻辱。现在的不法之徒,犯了国法反以为荣,抛弃亲人,不肯伏法,到处逃窜,连累家人,自己陷进了罪恶的深渊。这种人受到刑罚制裁,难道不应该吗?一家之中,父子、兄弟之间,就像身体各个部位相连,每一个关节都连着心。所以如今从关内侯以下,实行五家连坐,各家互相窥察,出入互相监督,做父亲的不教育自己的儿子,做兄长的不规劝自己的弟弟,不责备他的父兄还责备谁呢?

文学曰:“古者,周其礼而明其教,礼周教明,不从者然后等之以刑,刑罚中,民不怨。故舜施四罪而天下咸服,诛不仁也。轻重各服其诛,刑必加而无赦,赦惟疑者。若此,则世安得不轨之人而罪之?今杀人者生,剽(piāo)攻窃盗者富。故良民内解怠,辍耕而陨心。古者,君子不近刑人,刑人非人也,身放殛而辱后世,故无贤不肖,莫不耻也。今无行之人,贪利以陷其身,蒙戮辱而捐礼义,恒于苟生。何者?一日下蚕室,创未瘳,宿卫人主,出入宫殿,由得受奉禄,食大官享赐,身以尊荣,妻子获其饶。故或载卿相之列,就刀锯而不见闵,况众庶乎?夫何耻之有!今废其德教,而责之以礼义,是虐民也。春秋传曰:‘子有罪,执其父。臣有罪,执其君,听失之大者也。’今以子诛父,以弟诛兄,亲戚相坐,什伍相连,若引根本之及华叶,伤小指之累四体也。如此,则以有罪反诛无罪,无罪者寡矣。臧文仲治鲁,胜其盗而自矜。子贡曰:‘民将欺,而况盗乎!’故吏不以多断为良,医不以多刺为工。子产刑二人,杀一人,道不拾遗,而民无诬心。故为民父母,以养疾子,长恩厚而已。自首匿相坐之法立,骨肉之恩废,而刑罪多矣。父母之于子,虽有罪犹匿之,其不欲服罪尔。闻子为父隐,父为子隐,未闻父子之相坐也。闻兄弟缓追以免贼,未闻兄弟之相坐也。闻恶恶止其人,疾始而诛首恶,未闻什伍而相坐也。老子曰:‘上无欲而民朴,上无事而民自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比地何伍,而执政何责也?”

人大代表:古时,完备礼义,严明教化。礼义完备,教化严明,不服从的再按轻重程度处以不同刑罚。刑罚适当,百姓没有怨言。舜惩办了四个坏人,天下都信服,因为惩办的是不仁的人。罪行根据轻重适用于不同的刑罚,应受刑罚的决不宽恕,宽恕的只是嫌疑犯。这样,世间哪能找到不守法的人来判罪呢?现在,杀人犯反而活着,抢劫盗窃的反而成了富翁,善良的百姓精神懈怠,不愿耕种,丧失信心。古时,君子不接近受过刑的人,受过刑的人不被当人,自身受到制裁,后代也蒙受耻辱,所以不论贤或不贤的人,都以犯法为耻。现在,品行不好的人因贪利而犯罪,蒙受刑罚的耻辱,抛弃了礼义,还能长期地苟且偷生。为什么?因为有的人受了宫刑,伤未痊愈,却成为皇帝的宿卫,出入宫殿,还领到俸禄,享受高官的待遇。自己荣华富贵,妻室儿女也跟着享福。有的人位列卿相,受刀锯之刑也不见有伤心的表现,何况普通的百姓呢?哪还有什么羞耻!现在废除了仁德教化,而却要求百姓守礼义,这是残害百姓啊。《春秋》说:“儿子犯罪,抓他的父亲;臣子犯罪,抓他的国君。这样处理案件,错误就太大了。现在因儿子犯罪,制裁父亲,因弟弟犯罪,惩办兄长,亲戚和邻居也受牵连,就好比拔树根而牵动花叶,伤一指而牵连四肢。像这样因为一人犯罪而惩办那些无罪的人,无罪的人就太少了。臧文仲在鲁国执政时,制裁了鲁国强盗,自以为有功而自夸。子贡说:百姓都要欺骗你,何况盗贼呢?所以为政的不以多惩罚人而高明,从医的不以多动针为本领。子产治理郑国,只处罚二人,杀掉一人,就出现了路不拾遗的景象,百姓也没有邪念了。做官的对待百姓就像父母对待有病的孩子,要多施恩惠。自从施行连坐法,骨肉之情就没有了,刑罚罪名增多了。父母对于儿子,虽然犯了罪还要替他隐瞒,就是不愿服连坐之罪。只听说儿子为父亲隐瞒罪恶,父亲为儿子隐瞒罪恶的事,从来没听说父子互相连坐的事;只听说兄弟之间不要逼迫太紧,以免互相伤害的事,从来没听说兄弟互相连坐的事;只听说憎恨坏人,只恨坏人本人,痛恨带头作恶的人而惩办首恶,从来没听说十家连保、五家相坐的事。老子说:君主不贪,百姓自然俭朴;君主不好事,百姓自然富裕。”君主要像君主的样子,臣子要像臣子的样子,父亲要像父亲的样子,儿子要像儿子的样子。这样,邻居何必要编为什、伍?官吏又何必责令什、伍相互监督呢?

御史曰:“夫负千钧之重,以登无极之高,垂峻崖之峭谷,下临不测之渊,虽有庆忌之捷,贲、育之勇,莫不震慑悼栗者,知坠则身首肝脑涂山石也。故未尝灼而不敢握火者,见其有灼也。未尝伤而不敢握刃者,见其有伤也。彼以知为非,罪之必加,而戮及父兄,必惧而为善。故立法制辟,若临百仞之壑,握火蹈刃,则民畏忌,而无敢犯禁矣。慈母有败子,小不忍也。严家无悍虏,笃责急也。今不立严家之所以制下,而修慈母之所以败子,则惑矣。”

政府官员:负千钧重担,登万丈高山,站在悬崖峭壁上,面对无底深渊,虽有庆忌那样的敏捷,孟贲、夏育那样的勇敢,也没有不胆战心惊的。他们知道如果掉下去,必然粉身碎骨,肝脑涂地。没有被火烧过的人,不敢用手抓火,因为看到过被烧伤的;没有被刀砍过的人,不敢以手握刃,因为看到过被割伤的。那些人知道做了坏事必受惩罚,而且连累父兄,必然感到害怕因而学好。所以,制订法律,就好似面对无底深渊,用手抓火,以手握刃一样,百姓就会害怕而不敢去犯罪了。慈祥的母亲之所以有不成器的儿子,是因为小的差错总不忍心管教;严厉的家庭没有蛮横的奴仆,是因为管教得紧。现在如果不学严厉的家庭管制下面的奴仆,而学慈祥的母亲迁就败家的儿子,那就糊涂了。

文学曰:“纣为炮烙之刑,而秦有收帑(tǎng)之法,赵高以峻文决罪于内,百官以峭法断割于外,死者相枕席,刑者相望,百姓侧目重足,不寒而栗。诗云:‘谓天盖高,不敢不局。谓地盖厚,不敢不蹐(jí)。哀今之人,胡为虺(huǐ)蜥!’方此之时,岂特冒蹈刃哉?然父子相背,兄弟相嫚,至于骨肉相残,上下相杀。非刑轻而罚不必,令太严而仁恩不施也。故政宽则下亲其上,政严则民谋其主,晋厉以幽,二世见杀,恶在峻法之不犯,严家之无悍虏也?圣人知之,是以务和而不务威。故高皇帝约秦苛法,以慰怨毒之民,而长和睦之心,唯恐刑之重而德之薄也。是以恩施无穷,泽流后世。商鞅、吴起以秦、楚之法为轻而累之,上危其主,下没其身,或非特慈母乎!”

人大代表:商纣王设有炮烙的刑罚,秦国立有收奴的法律,赵高在朝廷以苛刻的法律判决罪人,百官在郡县以严酷的刑法惩治罪犯。死尸纵横,受刑的人一个接着一个,百姓不敢正视,走路不敢挪脚,不寒而栗。《诗经》说:“谁说天很高?人们不敢伸躯;谁说地很厚?人们不敢动移。哀叹世上人们,不得不象龟蛇!”那时,人们怎敢抓火握刃呢?父子互相背弃,兄弟关系冷漠,骨肉相残,上下虐杀。不是刑罚轻和该惩罚的没有惩罚,而是法令太严不施仁德和恩惠的缘故。刑法宽百姓就亲近君主;法律严百姓就谋害君主。所以晋厉公被囚而死,秦二世被杀。难道严峻刑法就没有犯罪的人,严厉的家庭就没有蛮横的奴仆吗?圣人懂得这个道理,所以致力于教化,而不用刑罚威胁。高祖简化了秦国的苛刻刑法,安慰怨恨苛政的百姓,培养和睦的感情,唯恐刑罚太重而恩德太薄。所以恩德无穷,流芳后世。商鞅、吴起认为秦国和楚国的刑法太轻而加重了刑法,结果不仅害了他的君主,把自己的性命也断送了。即使慈祥的母亲迁就败家的儿子,后果也不至于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