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perv nat:中国出了个陈有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17:02:57
陈兵力:民企守护者陈有西2012-1-16 2:35:56

 

 

   [陈有西按]晚上接到朋友电话,说兵力先生写了篇新年贺辞给我,很长的,一定要看看.一看吓一跳,题目我把他改了.而正文就不能再擅自动了.本家偏爱加过誉,不过报道我的几个会议发言倒是有点内幕性.放此保留吧.我没有那么高大,一个挣钱过日子同时想点问题的人而已,不想有如此待遇。大家别拍我板砖。

 

民企守护者陈有西

——陈兵力的新春贺辞

 中国民营经济服务网CEO 陈兵力

   http://www.chinavalue.net/General/Blog/2012-1-13/873142.aspx



   今年是2012年,省部级领导也都纷纷发表新春贺辞了,有的是一把手,如汪洋、袁纯清、赵洪祝、罗志军;有的试探性联合发表,如张春贤、努尔·白克力。原来发表新春贺辞这件事如“朕”一样,是专属品,我亦不能免俗,也坐一回“龙椅”,就新春贺辞一把。

  中国出了个陈有西!贺辞一落题,我自己先觉得不妥,这原也是个专属品,“中国出了个毛泽东”,哪能出了个陈有西?但出了就是个事实!我想,我又没把他和毛泽东相提并论,也就算了。陈有西哪能和毛主席比?学生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历史以来,与毛主席一样能记载丰功伟绩的恐怕只有胡耀邦、胡锦涛(其间还有几位不知道能不能算上,那只有历史知道)。那么,怎么偏偏要说“中国出了个陈有西”呢?

  陈有西,男,浙江宁海人。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一级律师。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宣传联络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委员会理事。浙江省新闻工作者协会法律顾问。杭州市政府信访律师顾问团成员。浙江省公安厅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兼职教授,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浙江警察学院兼职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南方人物周刊》2011年度50名魅力人物;《中国新闻周刊》2011“影响中国”年度人物……要罗列这些,就成了长篇,文章就写不下去了。总之,声名极为显赫。

  去年夏天以前,我不知道中国有个陈有西,尽管他在法律界很有声望。因为我心里有抵触情绪,不愿意跟他们打交道,公、检、法加上律师,在我眼里都是属乌鸦的,离他们远点好。那天是一个专门为湖北司法部门非法长期拘禁民营企业家楼恒伟案召开的小型座谈会,陈有西拍案而起,说此事不是个案,要从司法、舆论、上层多个层面予以干预,其义愤填膺的模样给我留下了一个律师深深的正面印象。这种印象与律师费无关,与律师和贪赃枉法的执法人员苟且关系无关,却与民主宪政有关,与民营经济从业人员的生存环境有关,与社会责任有关,于是引起了我的仰视。于是,我们就有了以后的多次沟通和接触,也荣聘了有西同志为我中国民营经济服务网的首席法学家。当时,没有“中国出了个陈有西”的感觉。

  同年8月27日,在“纪念《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发表三十周年座谈会”上,与我对面而坐的陈有西在会上作了八个方面需要深化改革的发言,其中有两点引起了我的注意,一是民营企业家的生存环境问题,一是司法改革的深层次问题。他说,中国下一步要特别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并给其更重要的地位。有的学者提出依法治省、依法治县,层层机械照搬不科学,但是我们浙江的实踐,这个措施是很有用的。实际上依法治省,相对于权力治省,相对于拍脑袋决策,这个是非常好的措施,可以约束权力,大家按既定的规矩办,很多事情就会比较理性。所以我觉得,保护民营经济的发展,走依法治国的道路,是会长远地影响中国政治格局和社会发展的。

  关于司法改革的问题,陈有西作了这样的阐述:政治体制改革要从司法改革突破。为什么要从司法改革突破呢?这个是个代价最小的途径,而且是可控的、恒定的,能够用稳定的方法来解决问题。社会各个领域出了问题,都可以到法庭上来理性稳妥地释放、裁断。为平稳、理性的政治体制改革设置一个减压阀。不会出现街头政治,不会出现暴力对抗,不会导致群体性事件。只要法院是稳定、独立、权威、超脱、公允的,就能够保障国家制度和社会的基础性稳定,保障社会重大问题都有一个理性的解决机制。国家要理性的解决矛盾,健全的司法是最好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因此,必须重新设计我们的司法改革的目标,整治好我们的司法队伍,建立独立超脱的司法机制,让国家司法能够担当这个重任,养成政治家和全体人民都尊重司法的环境。

  同年10月10日,财新传媒发起的“公权力与民营企业家财产权利保护”研讨会,邀请了江平、张文魁、李曙光、何兵、孙宪忠、杨矿生、浦志强等,就5个典型的民营企业家受公权力侵害案件进行分析。很多大家的发言,我听得不是那么的明白,毕竟我是法学的门外汉。陈有西在会上的发言,就有那么点意思了。他说:

  中国民营企业的司法风险问题,随着中国《刑法》的连续八次修正,大量增加了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的犯罪条款,企业罗网越来越紧,和行政权日益用司法手段干预民营经济,而变得突出起来。

  近年来地方公权力仇富灭富、打黑扩大化、财富权力化转移、经济行为政治化等因素,使得民营企业面临着极高的司法风险。一些案件中的企业家纷纷被以“参与黑社会”罗织罪名,而旗下财产被公安、司法机关以各种借口剥夺、非法没收、财富资源以司法权干预的方式被重新分配。由于当前的“司法抱团腐败”,法院丧失了中立和客观,无法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很多案件以表面上的“依法”,实现了实质上非法的剥夺。只有很少的一些明显冤案、错案得到纠正,已经确认,已经公开曝光的一些司法滥权和故意制造冤案的事实触目惊心、令人发指。而更多的冤案企业家,则尚深陷司法陷阱中,身陷囹圄,长期无法脱身。

  很多改革开放三十年中积累成长起来的实力型民营企业,在行政导向、国有经济和司法权力的多重挤压下,纷纷破产和倒闭,很多企业主寻找后路携财出国,很多民营企业没有了长期投资的积极性,转身投资投机型、短期型产业,对中国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已经造成严重的破坏性影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确定的基本经济政策,中国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带动社会经济财富全面提升”的三十年改革发展的成功经验,正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

  中国民营企业绝大多数谨小慎微,比国有企业更守法、更靠自力更生起步。目前面临的非常严重的司法风险,不是因为他们不守法、故意违法,而是因为我们的意识形态基础、政治观念基础和法律观念基础,都天然地存在着抑制和摧毁民营经济、私营经济的基因。实际上全国律师界,特别是从事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辩护的律师,这方面感受是非常深的。

  随着公权力全面介入经济,地方政府公司化、强大的国有企业的存在以及国有资产由地方政府持有的现状,使得民营企业家构成了和公权力经济的竞争关系。竞争的结果必然是民营经济处于弱势地位,甚至产生公权力掠夺民营经济的行为。

  个别官员凭借手中权力,肆意掠夺民营企业家财产,甚至对其罗织罪名,施以酷刑,这种现象变得越来越普遍。这剥夺主要是两种类型,一种是因为各种原因违法地剥夺民营企业家财富,没入国库,以打黑和均贫富的美丽口号,进行财富的第二次打土豪;另一种主要是介入民事主体间的利益博弈,用司法强权,为自己的关系人服务,违法地重新瓜分、掠夺和重新分配财富。一些民营企业家的财产权利及人身自由遭受地方公权力肆意侵害,侵犯民营企业财产权利,导致中国民营经济空心化,缺乏创新动力。

  作为一个职业律师,能把民营经济和我国民族复兴伟业结合起来分析,对民营经济的历史、现状有这么深的了解,抱着那么深深的正义和同情,从重视民营企业发展理论的高度和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措施,都能考虑得到、顾及得到,有理论、有措施、有手段,我还是真的很少碰到。但是,让我真正感觉到“中国出了个陈有西”是近几天的事,就是陈有西不仅敢说,而且还就真干,就是陈有西驰援贵阳小河法院为民营企业主黎庆洪出庭辩护的一系列英勇行为;就是法警架着一个个律师逐出法庭后,又一批律师从全国各地赶赴小河法院增援的英勇行为;就是昨天我看到全国人大代表、著名律师迟夙生在法庭抗争中倏然倒下的巨大身躯,让我看到了孩提时烽烟滚滚中的王成手拿爆破筒的惨烈形象,流下了,英雄泪。在此我说的陈有西,应该是陈有西“们”,他们是一个护国、护法,维护共和国正义底线,维护公民生存权利底线的英雄群体,历史将把他们作为一个英雄群体雕像矗立在贵阳小河法院,他们是陈有西、迟夙生、陈光武、朱明勇、杨金柱、斯伟江、谈周泽、李金星、杨名跨、刘志强、浦志强、何兵、王兴、杨学林、王誓华、王甫、伍雷、郑建伟、段万金、李修蛟、张颖、杨爱君……贵阳小河法院,我为你哭泣!陈有西“们”,我为你骄傲!

  写到这里,想起昨天有人问我,陈有西这伙人为了一个民营企业主黎庆洪搞出这么大阵势,死人翻船的,值吗?何况还涉黑。是的,民营企业家不都是柳传志、宗庆后、卢志强、马云、曹德旺、郑跃文等这样的优秀人士;不讲信誉,不讲脸面,不讲道德,不讲良知的痞子、混混、流氓有的是,我这样不深入虎穴的人,不是刀口舔血的人,从黄河上下、天山南北都遇到不少,今天有事相求就喊你爹,明天无事翻脸就操你妈;还有小痞子急白了眼,不是威胁动用黑社会或以命相搏,就自残说自己得了脑膜炎。何况律师这个行当,吃的就是和社会最阴暗面打交道的饭,他们就应该会遇到更多,他们知道值和不值。首先,不说黎庆洪是否有罪、无罪,就是有罪,天大的罪,你就可以违反司法程序吗?可以无法无天吗?就是治黑社会,也要用比他们更“黑”的手段吗?曾经领导过贵阳市小河区的前贵州省委落马书记刘方仁在监狱里说过这样一段话:原来我作为一个省委书记,以为什么都懂,但通过这次法庭审理我才发现,我其实是个法盲。我现在非常懊悔,曾经作为一个省委书记,我却不懂法。在民主法治国家,省委书记不懂法,这是很大的问题。不懂法,就抓不到点子上,不仅不利于省委书记本人的工作,更不利于全省人民。刘方仁的懊悔,潜伏的内容比表面懊悔的内容多很多,我们非常理解。刘方仁说不懂法,学生不理解,小河法院的法官不懂法,学生更不能理解。知法而铤而走险去违法,冒险去挑战公平与正义,冒险去与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政策规定分庭抗理,小河法院的法官们不至于水平如此低下吧?背后是否另有隐衷?真相终有揭晓的那一天。总之,小河法院法官铤而走险也罢,另有隐衷也罢,黎庆洪案的庭审所表现的一切,让民营企业从业者看到了新年出现的一缕曙光,那就是,“中国出了个陈有西”!

  作为新春贺辞,一年开头,就是哭泣,打官司,出庭,似乎不够喜庆,没办法,小河法院选在了这个时候开庭,这是不可抗的。值得庆幸的是,新年开始就有了新气象,中国民营经济终于有了自己的声音,因为“中国出了个陈有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