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智能家居摄像头:假学历——腐败新景观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1 14:40:39
 让秘书代替上课,贿赂导师蒙混过关,官场学历造假现象亟待治理——    《瞭望》新闻周刊载文指出,近年来我国出现了一股攻读学位的热潮,一些官员的学历年年看涨、文凭越拿越高,实际上是让秘书替上课,贿赂导师蒙混过关,从而在短期内“大跃进”式地完成了“知识化”任务,使得不少官员在假学历这块“垫脚石”的支撑下,屡屡获得提拔任用。因此,假学历已成为一种新的腐败样式。    “假证市场”时有官员光顾    在我国各大中小城市的市容市貌监管工作中,最大的难点就是以“办证广告”为主体的“城市牛皮癣”。尽管各地公安机关、工商部门和城市监察部门始终在给予严厉打击,专门替人伪造虚假证件、证书的地下窝点却总是禁之不尽、打之不绝,究其原因,虚假的高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拥有很大的市场需求量,在购买此类假证的人群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官员的身影,甚至连对假证制造者肩负打击任务的少数执法者,也成为了虚假学历证书的“消费者”。2002年因腐败被处以死刑的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就曾托人在北京黑市上购买了一个“法学学士”文凭,然后四处以“北大才子”自居,并自称“法学教授”。省部级高官尚且“惠顾”假证市场,也难怪地下假证制造窝点越开越多。    “假学历”    当前有不少官员持有“假的真学历”,即通过权力寻租,想方设法弄到由正规高校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沈阳市原副市长马向东在任职期间,就曾通过由秘书组成“写作班子”代写的论文的形式,“名正言顺”地获得了研究生学历,以致熟悉他的官员们争相仿效。    2008年1月15日,曾爆出“假学历”丑闻的江苏省南京市原市委副书记缪合林,当选为南京市政协第12届委员会主席,并未按人们原先预期的那样挪于副部级的官职上。2002年9月,时任中共15届中央候补委员、原湖北省委常委、宣传部长的缪合林,因为被人揭发其所持经济学硕士学位是假学历,被中共中央纪委严重警告,官职降为正厅级,成为建国以来我国查处的涉及假学历案件的最高级别官员。据中纪委的通报材料显示,缪合林原本只拥有大专学历,1998年却以大学本科的学历参加研究生考试,且在他获录取为硕士研究生之前,湖北省社科院就以他“已通过硕士论文答辩和入学考试”为由,提前颁发给他硕士学位证书。    缪合林的“学历造假”事件,一度掀起了我国清查官员假学历的热潮,各地党政机关都因此查出了众多涉嫌学历造假的官员。2003年5月,吉林省长春市在市内各级党政、人大、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及所属部门的在职干部中,共检查清理出持虚假学历者101人,其中包含科级干部
32人、处级干部11人;深圳市同期也开展了“清查干部队伍中的假学历”专项行动,共清查出了官员假学历(学位)证书107份、非学历证书19份;同年7月,湖北省也清查出处级以上官员的虚假学历、学位证书243份,其中含大专学历152份、大学学历36份、研究生学位23份、学历班证书32份..    遗憾的是,2002年至2003年间在各地相继开展的“清剿干部假学历”行动,并未彻底扭转我国官场学历造假的风气,以致在这种“运动式”的清剿行动过后,各级官员对学历进行造假的现象反而愈演愈烈——由于一些高校受社会不正之风的侵蚀和经济利益的驱动,存在着不惜降低标准乱发学历和学位证书,甚至用文凭和证书换取“赞助”、“捐资”的现象,使得部分党政干部的学位造假方法日益花样百出,有的西部贫困地区居然从县委书记、县长、副县长到镇长、乡长、派出所所长,无一例外的都成了“经济学硕士”或“法学硕士”。与此对应的是,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2006年共接受了11万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其中近10%被确认为假学历;广东省的鉴定机构在对某市的15名官员的学历证书进行鉴定时,仅凭肉眼便确认其中7份是假证书。    官场何以成为假学历泛滥之地呢?有专家分析说,中共中央于1995年2月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定了“党政领导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省(部)级领导干部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中组部于2006年1月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市、区、旗)党政正职队伍建设的意见》,也规定了县党政机关正职干部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这些“硬杠杠”难免会促使一些低学历的官员拼命“保位”——有些官员没有相应的学历,却又想在官场上谋求进一步发展,便开始想方设法地利用手中的权力和公款获取虚假学历。    官员“混学历”的体制诱因中国科学院院士郝柏林日前在其博客中披露称,我国国内的一名领导干部在做了“博士后”以来的20年中,总是喜欢在自己没有实质性贡献甚至根本没有看过稿子的文章上署名,不仅官做得越来越大,每年所出文章也越来越多,在短短一年时间中居然发表了51篇SCI论文。按理说官做得越大,做科学研究的时间和精力就越少,发表的文章也会越少,而且真正全身心投入学术研究的科学家每年能发表3篇论文就已经相当不错了,这名官员是如何来完成这么多的学术论文的呢?原来,在一些官员身边往往会自然而然地形成一个“智囊团”,专门为官瘾较大的官员谋求学历、学位甚至学术成就。    据《瞭望》新闻周刊载文指出,目前有些官员“混学历”的方式可谓千奇百怪,在一般情况下,官员们往往会亲自出面参加某些成人高校的考试报名和毕业典礼,平时的上课、考试等则基本上都交由秘书代劳,以致不少成人高校的官员进修班经常会出现“秘书坐满一教室”的滑稽场面。为了顺利拿到毕业文凭,有的地方官员特地录用了著名高校的毕业生担任秘书,随后将其调到驻京办,日常工作就是替官员去学校听课、完成作业并与导师搞好关系——由于不少高校的期末考试成绩仅占总成绩的20%,只要秘书将占80%的平时成绩拿到手,官员们即使在期末亲自赴考中交了白卷,科目成绩最终也能合格。为了促使学校让自己蒙混过关,有的官员还不惜用公款贿赂导师,或花重金请来“枪手”替自己代考,目的就是为了弄到一张对自己的仕途有帮助的文凭。在这样的情况下,不少官员连课本都没看上几眼,就接二连三地取得了大专、本科、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中组部等4部委经过调查发现,在全国67万名县处级以上干部中,每40人就有一人的文凭有问题。    一方面是“学历崇拜”之风正在我国官场流行,另一方面是官员们谁也不会愿意花几年时间去脱产读书,很多官员于是便钻了监管不严的空子,纷纷运用手中的权力和资源,以不正当的方式去获取高学历。受此影响,一些觉得有利可图的高校纷纷开设了各种“官员文凭速成班”,定向“培养”县处级以上官员——尽管国家规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不能与学位挂钩,即不能授予学位,一些高校还是将研究生课程班与学位挂起钩来,在收到两三万元费用后便授予官员们相应的学位。2004年,海南省党校的多名领导便因特大的“文凭批发案”而同时被“双规”,经纪检部门事后通报,该校对交钱的官员一律违规颁发文凭,到案发时已发出数千张大专以上毕业文凭。    在一些由地方政府出资“委培”的研究生班中,身为官员的学员们根本不用考试,即使偶有考试也悉数由博导、领导请全日制研究生弟子代劳,有的甚至由导师直接代劳。少数顾及面子的官员即使通过正规考试来读研,也常常在参加考研中大玩“猫腻”,有的通过参加校外班的单独考试入学,有的则在考试中舞弊,甚至未经考试就取得入学资格。    立法滞后令官场造假成风    不少专家都认为,官员学历造假是一种不折不扣的腐败行为,若不加治理势必危害无穷,因为官员学历造假无疑是对我国国民教育的亵渎,同时也严重损害国家学历学位教育的声誉,更重要的是,这种渐成风潮的官场丑恶现象还损害了党的形象,败坏了社会风气,损害了领导干部们的为官形象,破坏了公平公正原则,进而诱发了普遍的学历、学位信用危机。    遗憾的是,尽管我国有关部门近年来从未减弱对官员文凭造假行为的惩治力度,但诸多运动式的清查仍然效果不彰,原因在于这些清查行动大多只能从道德层面上对学历造假的官员予以批评,或从党纪、政纪层面加以追究,这种过宽的处理方式显然难以形成足够的威慑力——时至今日,还没有任何一名官员因学历造假、买假而承担法律责任,越来越多的官员都通过对成本和收益的权衡,认为造假是合算的、值得一试的。    之所以会形成这样的局面,原因在于我国至今仍没有对学历造假者进行法律制裁的相关法律依据,立法滞后显然为官员学历造假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也难怪有专家表示:“我没听说过有哪个官员是因为假文凭问题而受到惩处的,现在检查出来的假文凭大多是因为这个官员犯了别的错误而顺带出来的。这从某种角度也说明了我们现在对这个问题的重视程度还不够。”    由此看来,要根治学历造假,就必须建立建立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与惩罚机制,例如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以便接受群众监督;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教育等部门要形成联动机制,对于利用公款获取学历等现象进行严肃查处;同时也应尽快树立正确的学历观,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打破“惟学历”的取仕标准;对于假学历的制售者和使用者,则应通过立法来加大惩罚力度。换句话说,要遏止官员学历作假之风,就必须令其因作假行为败露而付出的代价足够大,让假文凭最终持有、使用者的风险和收益对等起来,例如在刑法中明确规定对伪造、买卖学历、学位者进行治罪,并以此作为惩治学历造假的法律依据,这才是社会法律公平原则的体现和遏制假文凭的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