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光端机metro1000:男子砍杀姑父全家后喊爽快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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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砍杀姑父全家后喊爽快被执行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13日16:15  人民网 微博

  人民网北京1月13日电(记者 李婧) 33岁的辛立春因不满家人的“挤兑”而连扎六人,最终导致两人死亡,四人不同程度受伤。2010年11月,辛立春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法院判处死刑。今天,记者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今天上午,他被法院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辛立春,江苏灌云县人,案发前是北京一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职员。

  据检察机关指控,辛立春于2009年10月25日夜里,在海淀区复兴路被害人的租住处内,因琐事与袁某父子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辛立春持铁锤分别击打袁某父子头部,致袁某父子重度颅脑损伤死亡。2009年10月26日早上7点左右,辛立春惟恐罪行败露,持铁锤猛击袁某的大儿子头部,在二人搏斗过程中,辛立春又分别持刀对闻讯前来制止其犯罪的袁某的妻子、女儿及大儿媳的头面部猛砍,导致四人不同程度受伤。立春作案后被当场抓获。

  据了解,被害人袁某是辛立春的姑父,辛立春曾经当过兵,退伍后在袁某家人开办的公司工作,而袁某及其家人总认为辛立春不努力工作而“挤兑”他。辛立春在案发当晚被袁某父子从睡梦中叫醒,且再次遭到他们的“挤兑”,最终,辛立春抄起身旁的铁锤,砸向了袁某父子等人。在行凶后,辛立春要去跳楼,被袁某的大儿子拦住。小区保安称,事发时他在监控室正欲交接班,接到居民电话称有人持刀砍人,赶到袁家楼下时,发现位于七层的阳台处辛立春半个身子已经悬出,袁家人身体探出阳台拽住他。保安救下辛立春后,辛躺在阳台上,拿起地上的梨咬了两口,说了句“爽快”。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辛立春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二人重伤、二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虽有部分犯罪系未遂,但辛立春所犯故意杀人罪犯罪性质极为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2010年11月,辛立春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法院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