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 listnode遍历:易学大师谈算命与命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5 21:48:28
作者:李舟
算命术是一门科学
为什么最好的算命师也会算命算不准?
从自然科学角度看算命的准确与不准
人的命运是否可以改变?
算命的弊害与命运的超脱
为善能否使人的命运变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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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命术是一门科学
一说算命,很多人就会立即表示不屑,并且将其与“迷信”、“愚昧”或者“骗人”等词联系在一起。事实上,算命是一门非常高深的学问,而且,只有深入研究过算命术的人才能真正意识到算命这门学问的深奥以及神奇。中国古代的算命术有很多种,其中比较著名的有四柱、周易六爻、紫薇斗数、铁板神数、奇门遁甲、面相、手相等。对于算命术,一般人仅仅把它当作算命的方法来看待,如果仅止于此,那么,它就仅仅是一门谋生的技艺,一点都不比电脑编程更为高深;但算命术实在又不仅仅是算命的方法,它所依赖的理论,它推断人的命运或者事件结果的根据,我们现代的人即使绞尽脑汁也可能难入其门,因而只能当作古人已经证明了的定理来敬受奉从。这些“定理”中所蕴含的哲理,以及那些被隐藏、被省略了的逻辑证明,如果我们能窥其一角,就足以令我们敬佩得五体投地。当然,理论之被认为神奇,是以在此理论指导下的实践的神奇为前提的。本人出于好奇,曾经稍稍拜研了一点古人的算命术,又出于好奇将这些算命术付诸于实践来进行检验。结果,本人对于传统意义上的科学的信仰一次次被击倒,而对于算命术中所包含的“科学”的信仰却在一次又一次的算命实践中逐渐树立!
当然,很多人会不同意我把算命术视为科学。事实上,我也不认为算命书中的每一句话都是正确的,其中的错误甚至可能是很多的,而且,对于那些推命理论,我更是给不出足以让人信服的证明,但正像我们大多数人自己没有能力证明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而且相对论也确实存有缺陷,却丝毫不妨碍我们认为相对论是科学一样,我也有充足的理由相信算命术是科学。
算命术的科学性首先表现在它是经得起实践检验的:算命术经几千年的实践能够一直流传下来而没有衰微迹象,便是一个强有力的证明;而且,我自己的亲身实践也证明,根据算命术算出来的事情,有时候会准确得连我自己都难以置信!
算命术的科学性还表现在:根据不同的算命术推算出来的结果往往惊人地一致。四柱算命、周易六爻、紫薇斗数以及其他算命方法包括面相、手相等,它们创自不同人之手,算法也截然不同,但是,我用四柱、六爻、紫薇斗数测算同一个人的同一件事情,却发现结果总是大同小异!假如说这三种算命术都是不科学的,它们的推命方法是荒谬的,那么,根据这三种荒谬的算命术,怎么可能总是能推论出同一种结果来呢?这就好比用许多道相当复杂的问题来考察三个傻子,而对于每一道题,这三个傻子几乎总是能给出同一个答案,更巧的是这答案基本上也总是正确的,那么,这三个人会是傻子吗?
另外,对算命术的基本理论多理解一分,对算命术的科学性就会多认识一分。算命术给人感觉有些神秘,而神秘其实是我们不能理解的代名词;我们常常将我们不能理解的东西视为不科学,这就更加阻碍了我们对这些事物的理解。其实,算命术中的理论也并不是不可理解。譬如四柱中,羊刃是最常见的凶煞之一,而且是凶猛已极之煞,多主伤残之灾及犯罪之事,而羊刃是在日干的帝旺之位,譬如甲羊刃在卯,乙羊刃在寅等。帝旺表示的是极盛,那么处在极盛之位为什么会出现羊刃这样的煞星呢?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物极必反”,最光彩最辉煌的时候往往就是灾难降临的时候。所以,“阴阳万物之理,皆恶极盛”,这跟《易经》乾卦上九爻的爻辞“亢龙有悔”说的是一个道理。其实,象四柱、周易六爻、紫薇斗数等命理中的每一个基本概念、每一个推命依据的背后,都包含着一个诸如此类的深刻的人生哲理。也就是说,算命术中的命理其实就是人事的事理,它所包含的天道其实也就是人道。而且,更让人惊叹的是,算命术总是能够将这些人事的道理公理化、定理化以及概念化,然后用阴阳五行、干支、数字、符号、图等等将它们联系起来,从而使似乎根本无法把握的人的命运和事件的结局竟然能够通过测算而得以预知。虽然,这些联系的依据常常让人摸不着头脑,不过这些联系也仍然都是有理可寻的,只要悟出一点,对于算命术的科学性的认识就会深刻一点。
所以,算命术是将哲学和自然科学融为一体的一门学问,它使哲学在许多情况下自然科学化了。
最后,现代的生命基因研究,已经可以确定地告诉我们,一个人的性格、长相、身高,以及什么时候得什么病,什么时候死亡等等都是在先天的基因中已经确定了的,那么,这就从我们已经承认的科学的角度,证实了算命术对人的命运的推算并不是荒诞不稽、不合科学;而且,科学已经证实的许多人都具有的预知能力的存在,也说明命运是确实存在的,算命术对命运的推算不是没有根据的。
当然,总体上,对于算命术的算命根据、算命原理等等,我们的认识仍然是非常低级、非常不清晰的,但是,判断一个理论是否科学,首先应当是实践,而且只有把算命术当作科学,我们才能以认真的、科学的态度对待算命,我们也才可能最终以我们可以理解的现代科学的方式揭开算命之谜。
如果说算命术确实是一门科学,那么它当然就属于社会科学。社会科学不象自然科学,不确定性是其特征。自然,算命所得的结论也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不过,相对于心理学、经济学、社会学、文学理论等社会科学,算命术显然更接近自然科学,更多了些确定性,这从算命术本身的名称及其专业术语“数术”一词即可窥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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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最好的算命师也会算命算不准?
许多人坚信算命就是骗人,除了仍然没有摆脱曾经接受的教育的影响,认为算命就是封建迷信,就是反科学之外,再就是也可能曾经让人算过命,而结果表明并不准确。
其实,算命算得不准完全是正常现象。街头巷尾,经常可以看到一些摆摊算命的,面前铺一张纸,上面画着太极图,配着“周易预测”、“四柱预测”等等的字眼,搞得非常神秘。但这些人中,十有八九仅仅懂得一些非常简单的算法,以及一些并不复杂的面相、手相知识,再加上察言观色、能言善辩的本事,如果让他们来算,能准到什么程度呢?当然,也有一些确实懂得四柱或者周易的,但真正的高手,又有几个能碰巧遇到呢?
不过,即使是真正的高手,时常算不准也并不奇怪。
西药是现代科学的产物,但是,没有任何一种西药能够100%有效,一般来说,有效率能够达到70%至80%就不错了。同样一种感冒药,有的人一服感冒马上就好,有的人却可能基本上不见效果,但我们却不能因此就说这药是假的。医药学属于自然科学,算命术属于社会科学,自然科学远比社会科学精确的多,运用起来也简单的多,一般药物的有效率能达到70%至80%就不错了,那么,对于算命术测算命运的准确率,我们凭什么要有更高的期望呢?
至于算命术测算命运的准确率,自古及今,第一流的算命大师,一般也只能算到六七成准到七八成准。有的人可能要说了:最准也只能算到七八成准,那还算什么准呢!这就要看算什么事情了。譬如算先生男还是先生女,七八成准那就太不值提了,因为随便测也会有五成的准确率!但是算一个人的孩子是抱养的,算一个人身体某个精确的部位有一个黑痣,算一个人哪一年搬过家,算一个人哪一年去世,等等,七八成准是不是就很让人吃惊了呢?不过,有人可能要问了:算命为什么就不能百分之百地准确呢?
测算人一生的命运,四柱、紫薇等比较实用而且相对准确的算命术都根据的是人的出生时间(四柱就是用干支表示的出生年月日时,分别称年柱、月柱、日柱、时柱,每柱天干地支两字结合,共八个字,因此又称八字),如果算命能够百分之百准确,那就意味着有着同样出生时间的人,他们的命运就会完全相同。但这是不可能的。跟毛泽东同同年同月同时辰生者,古今中外,不知有多少,但功业、才华、经历如毛泽东者,还有哪个?
“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同样的种子,同样的生命基因,在不同的环境下就可能生长为有相当差别的生命体。与之相类,不同的家庭环境、社会环境以及自然环境,都可能对一个人的先天命运带来不同的影响和改变:在古人看来,一个人命运的秘密就在他的生辰八字里面,但是,因为后天不同环境的影响,有着同一个生辰八字的人,他们的实际命运却可能有着很多方面的不同,譬如,有三个生辰八字完全相同的人,一个是生活在现在的北京,一个生活在现在的香港,一个生活在石器时代(虽然那时还没有纪年,但这样的人却一定是有的)。根据算命术测算出来的结果,这个八字的拥有者应当有三个孩子,而实际上,只有香港的那个人有三个孩子,北京那个人因为大陆实行计划生育,只有一个孩子,而石器时代的那个人因为当时实行群婚制,没有属于自己的孩子。
另外,人的生辰八字是在人出生的那一刻决定的,而人遗传自父母的基因却应当是在母亲有孕的那一刻决定的;所以,生辰八字不能包含父母遗传的影响,而可以肯定的是,人遗传自父母的基因对于人的命运也必然会有很大的影响,这样,具有同一个八字的人,他们的命运也就先天的、必然地会不完全相同。
还有,面相、手相等不依赖出生时间的算命术,虽然更能看出个体特征,但这些算命术经验的因素更多一些,准确性相对较差;而且,面相、手相也是在不断变化的,这种变化本身,也说明后天不断地改变着先天,命运并不总是一成不变的,长期的命运测算并不总是靠得住的。
最后再补充一点。不管是八卦、四柱、紫薇斗数,还是其他的算命术,它们都出自特定的时代,其中的许多推命依据都是根据当时的具体社会情况总结出来的,但是随着社会的变化,许多在当时正确的东西在现在却不再正确,这样,如果完全按照古代流传下来的算命方法来测算现在的事情,自然就会出现一些不准确。譬如,四柱算命产生于封建社会,四柱算命中的六亲之一“官”在四柱中对于女性就是夫星,代表丈夫,因为在封建社会,“夫为妻纲”,妻子是受丈夫约束、管制的;但是在现在,女性在社会和家庭中的地位大大提高,以“官”来代表丈夫,对于相当数量的现代女性,这个测算方法显然就会出现失误。
正是因为有这些因素以及其他更复杂因素的影响,即使是非常高明的算命师,也不可能一算一准。这就  给大家提了一个醒:测算将来的命运时,如果算命先生口气并不十分肯定,千万不要以为这是水平不高或是在骗人,相反,如果算命先生口气非常肯定,一般情况下反倒可以认定那就是在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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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自然科学角度看算命的准确与不准
有人会说:算命算得不够准确,那就说明算命术不够科学;百分之百科学,就会百分之百准确。是不是这样吗?那么就让我们从自然科学(准确地说,是物理)的角度来看一看这个问题。
物理学上的决定论是由牛顿开始,由桑普拉斯发扬光大的。决定论认为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都存在着确定的、必然的联系,只要知道物体运动的初始条件,就能知道其运行轨道,而且可以推算其过去、现在和未来的状态。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虽然否定了牛顿的绝对时空观,但在本质上,爱因斯坦仍然和牛顿一样,坚信“上帝不会掷骰子”。
人是自然的一部分。如果我们承认人的命运的实现也是遵循着自然界的某种规律的(不排除佛教关于“业”、“轮回”等等说法),那么,暂时抛开自由意志不谈,按照物理上的决定论,我们也就应当接受命运上的决定论,即:根据一个人出生时进入人体的“气”(这“气”也许就是所谓灵魂)的状况,以及父母的遗传状况等,我们就应当能够推断出此人将来会有一个怎样的性格,在怎样的时候会有怎样的气运,从而会有怎样一个命运;当然,这命运不是自己想改变就可以改变得了的,而应当是一开始便已经被完全确定了的。
但是,决定论在量子力学创立以后却遭受了重创。量子力学中有一个海德堡测不准原理,该原理认为:当观测电子等量子的时候,观测仪器发射的光子就能对量子产生作用,从而影响量子的运动,这样,当对于量子位置的测量越准确的时候对于其动量的测量就越不准确,相反亦然。由于测不准原理,物体运动的初始条件不能确定,那么,对其先前、以后的运动状态也就不可能作出确定的测算。
海德堡测不准原理告诉了我们这样一个事实:当你观察一个事物的时候,你已经在不可避免的影响着你的观察对象了。事实上,我们的观察所产生的影响对于较大事物往往太过微弱,以至于被忽略不计,而只有在特别细小的事物上才会被突显出来(譬如物理世界中的量子)。这也同样适用人的行为和命运的测算。当算命先生给一个人算命的时候,算命这个行为本身就会影响被测算人正常情况下的思维以及行为:如果算命先生测算的是这个人生命中的某件大事,譬如什么时候要遇车祸等等,那么,算命本身对于这个人的影响是不足以改变这个结果的,被测者可能以后走在路上会非常小心,但这样的事情不是自己一个人能够决定的,而是周围许多人、许多力量综合作用的结果,你可以左右自己,但却不能左右其他人以及自然现象;而且,人的本能总是比理性强大的多,从根本上说,人也不可能完全左右自己。但是,如果测算的是马上要发生的一些小事,算命先生便无法确定被测者会不会为了证明算得不对而故意改变原来的计划,所以他也就无法给出一个确定的测算结果。譬如,如果算命先生预言被测者一会儿要向北走,本来被测者也确实准备向北走,但他可能为了证明算命算得不准,却故意改变计划向南走。所以,对于被测者可以随意改变的眼前的小事情,算命先生就不可能准确预言了,而只能象物理学家对待量子世界一样,最多也只能说个概率而已。
再后来,混沌学的产生对于决定论带来了更严重的打击。混沌学认为:世界上存在着许多混沌现象,比如云彩的浮动、旗帜的飘动以及正常人的脑电波等,这些混沌现象都充满了偶然因素。而且,在复杂系统中,系统的发展对微小的初始条件的变化具有高度敏感性,一个经典的夸张描述就是:“在亚马逊河一只蝴蝶扇动翅膀,会造成美国得克萨斯州发生一场龙卷风。”这样,混沌学就使决定论一切未来变化都能精确预见的观点更加难以成立。
人的出生时间是古代许多算命学的推命根据。那么,为什么出生时间会成为推命根据?古人没有为我们留下符合科学的、让人信服的解释,而现在的我们更是无法解释;也许命理学的创立本身就是神启(如果有“神启”的话)。但是,不管怎样,既然实践证明以出生时间作为推命依据并非错误,那么,我们就可以把人的出生时间看作是命理学中命运运行的“初始条件”。本人在算命的实践中,发现算命就像做数学题,有的题好做,有的题难做,有的人的命很好算,费时少,准确率还高。本人学习算命只是出于好奇,全面、认真算过的命只有寥寥几个,其中就有基本上全部算对的。但是有的人的八字就很复杂,不但用神很难找,而且相冲、相克、相合、相刑、相害的因素太多,搅得人头昏脑胀,算上两天也算不出个眉目。这就属于混沌现象。八字的混沌现象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即,很多人的出生时间不确切,而些微的时间差错往往就会导致截然不同的测算结果。譬如:如果在节气相交的时候,一秒钟的差错就会造成所排四柱中的月柱完全改变;如果在两日相交的时候,一秒钟的差错就会造成日柱和时柱都完全改变;如果交节的时间正好在23点整,也就是亥时和子时相交的时间,那么,一秒钟的差错,就可能导致月柱、日柱、时柱都发生彻底改变。这样一来,算出来的结果可就“谬以千里”了!——这种情况跟混沌学中的“蝴蝶效应”非常相象!在八字之外,周围各种人事(亲朋及其变故)、环境(政策、风水等)对个人的命运也会产生各种复杂的影响,使命运显出一种混沌现象。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随着科学研究的深入,科学不是在肯定而是在否定预测的准确性和普遍可靠性,这也充分说明,即使站在自然科学的角度,算命也是不可能百发百中的!当然,牛顿经典力学和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并没有过时,在预测起来相对简单的宏观事物的描述和预言上,它们仍然是比较准确或者相当准确的。这同时也说明:决定论对于比较宏观的、预测起来相对简单的事物仍然是基本成立的。这一点在算命上也可以得到验证:比较大的事情、与命运攸关的事情,以及整体的命运框架,算命术一般都算得相对准确,而对于那些比较琐小、不怎么紧要的事情,以及测算起来比较复杂的事情,算命术的准确性就比较低了,至于混沌现象特别明显的人的思想(人的思想可能也是量子现象),算命术就更是无能为力了。
前面我们是把人当作一个纯粹自然的事物来看待的,但是,人既是自然的,又是超出自然的,因为人有意识,有自由意志,可以“人为”,那么,对于按照自然界以及人事上本有的规律应当具有的命运,人是否能够通过自己的意志来改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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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命运是否可以改变?
俗话说:人的命,天注定。算命常常会惊人地准确,似乎也是对这句话的一个印证。那么,“天”是什么呢?古人所谓的天就在我们的头顶,有些虚无缥缈,但却并非虚空;它似乎有着自己的意志,但却不像西方人的上帝那样人格化。老子说“天法道,道法自然”,由此可见,天是按着自然规律来行事的,天的行为体现的就是道,就是自然规律。那么,对于所谓天命,我们也就没必要把它看得那么特别神秘,它应当不过就是自然规律在我们身上的体现而已。——算命术能够准确地测算许多东西,这本身就说明命运中包含着某种规律。知道了地球的运转规律,我们就能够测算出什么时候冬至,什么时候夏至,什么时候日照多,什么时候日照少;同样,知道了阴阳五行相生相克的规律以及人事的规律等等,我们也就能测算出一个人会有什么样的性格,会长怎样一副模样,什么时候会倒霉,什么时候会走运。人们掌握了自然规律,就能够顺应自然,改造自然,那么,人们如果掌握了人事成败的规律,掌握了阴阳五行生克制化的规律,难道不可以顺应和利用它们,从而使命运变得更好一些么?
所谓“命运”对于个人有两种含义,一是本文主题中的意思,即人一生的整体生活状况及其变化,二是一开始就不得不接受的不好的境遇。人们通常所说的“改变命运”中的“命运”一般指的是后者。通过智慧和努力摆脱或者改变暂时不好或者不让人满意的境遇,这不是可以不可以的事情,而是随处可见的事实。但是,人一生的整体生活状况及其变化,也就是“天注定”的一生的命运,能不能改变呢?
要改变天定的命运,首先得知道天定的命运是什么。前面我们已经证明,现有的算命术不可能绝对准确地测算出一个人的命运,也没有一个算命师敢保证他所测算的东西能够百分之百准确。这也就是说,没有人敢确定自己未来的命运会是怎样,那么,所谓能否改变命运又从何谈起呢?
假设命运可以被完全准确地测算出来,也是无法验证命运是否可以被改变的。因为假如测算的结果在现实中出现了,就不能证明命运能够被改变;假如测算的结果没有在现实中出现,就无法验证命运是不是被准确地测算出来了,同样也无法验证命运是否可以被改变。
自古以来,各个民族都有程度不同的命定论思想。这种命定论思想在中国古代的文化中也随处可见。《西游记》里面,孙悟空一个筋斗能翻十万八千里,但是再怎么翻也翻不出如来佛的手掌。这本身就是一个寓言:人的命运就像那如来佛的手掌,一个人即使智慧再高,本事再大,用力再多,也不可能超出命运给他限定的范围。孔子是千古圣人,一辈子都谋着做官,想“兼济天下”,但除了五十多岁的时候在鲁国作了几年大司寇等官之外,其余多数时间都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累累如丧家之犬”,以至于孔子也时不时感叹“命矣夫!”,甚至说“不知命不足为君子”。
但是,不管命定论或者宿命论曾经多么深入人心,它总是来源于人们的直觉或者人们所信仰的宗教,却从来没有得到过科学的、让人信服的证明。不过话又说话来,科学也不能证明命运上的决定论也就是命定论是错误的。
测不准定律和混沌理论仅仅告诉我们,在许多情况下,我们不能确定一个事物的现在,从而也不能准确预测一个事物的将来。但我们不能准确预测,并不意味着这个事物本身就不确定,我们不能因为自己认识能力有限,就否定这个世界的井然有序。随着科学的发展,对于量子世界的观测也许会不断逼近准确,而所谓的混沌现象也许会变得逐渐脱离混沌。但是,世界有完全确定和清晰的那一天吗?如果有这一天的话,那么,我们就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上帝了。事实上,确定的测算(在把一切偶然的、外在的因素都预见到的情况下)就等于确定的结果,因为测算根据的是自然规律,而自然规律是不能被改变的。也就是说,当我们有一天成为全知全能的上帝的时候,我们却发现我们的命运是完全确定、无法改变的了。这显然是一个悖论。
人的一生也有类似的悖论:儿童、青少年时代,总觉得自己可以干什么干什么,似乎只要有雄心,能努力,就没有干不成的事情;但经事越多,心智越成熟,就越发现能通过努力干成的事情越少,对命运就越是无奈。也就是说:我们对世界的认识越少,越是无知,支配外物的自由越少,我们就越认为自己是自由的,就越相信自己的智慧和意志;我们对世界的认识越深,越是智慧,支配外物的自由越多,我们就越会发现自己越不自由,越没有能力和智慧左右命运。所以,孔子说“十五而志于学”、“五十而知天命”,牛顿前面大半生一直致力于揭示宇宙秘密的科学研究,后十年却成了忠实的宗教信仰者,不能不让人深思!
这就在告诉我们:我们通过自由意志得到的知识,最后却在不断否定自由意志。说自由意志不能改变命运吧,实际上它却在不断地改变着命运的状态,整个命运都是在自由意志和本能的推动下实现的(当然命运也常常是违背自由意志的);说自由意志可以改变命运吧,我们的知识和智慧(包括算命术、物理学、数学、人生经验等)却在不断地朝着否定自由意志可以改变命运的方向前进。
中国人既信天命,又肯定人为,喜欢中庸的中国人便在这二者中作了个折衷,于是便有了“三分人为七分天”的说法。其实,人为,换句话说就是人的自由意志,本身就包含在天命之中,自由意志本身就是命运实现自己的一个工具。所谓自由意志其实并不自由,它是受本能(包括性格)控制的。本能就像是猎人,自由意志就像是猎人身边的猎狗,它们共同造就了命运:狩猎的过程以及收获猎物的情况。有人会说:人的自由意志、人的理性也能压抑和控制本能;但自由意志和理性对可能不利于自己的本能的压抑和控制本身也是一种本能。
古希腊有一个叫做《俄狄浦斯王》的著名悲剧。剧中说,俄狄浦斯是一个王子,他从太阳神那里知道自己将来要杀父娶母。为了摆脱这个命运,他远离自己的国家和自己的父母,到了另外一个国家。在这个国家里,他破解了斯芬克斯之谜,不久便被众人推举为该国的国王,娶了刚刚死去不久的前国王的遗孀。随后,让他做梦都想不到的真相出现了:这位前国王的遗孀,也就是现在的王妃,竟是自己的亲生母亲!而那位前国王就是自己的亲生父亲:他是被自己刚到这个国家的时候在路上杀死的!——俄狄浦斯原来的父母只是他的养父母!
这个悲剧很能说明自由意志和命运的关系。但是,这个悲剧中有一个现实中不可能存在的角色:太阳神。在人们的心目中,只有神能知道我们的确定命运。也就是说,只有在神告知了我们确定的命运之后,才有所谓命运能否改变的问题。然而,如果我们要科学地看待命运能否改变的问题,我们就不应当让虚幻的神出现。这样,在现实中,我们就永远不可能对我们的命运有一个确定的认识,所以,命运可不可以改变的问题,不但是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更是一个根本就不应当存在的问题,因为我们既没有改变的目标,更没有改变的实践。如果非要对这个问题给出一个答案的话,那么,套用《金刚经》的解答就是最圆满的解答:“所谓命运可以改变,即非命运可以改变,是名命运可以改变”,“所谓命运不可改变,即非命运不可改变,是名命运不可改变”。——佛教解说的是世间一切事物的最深的本质,而这本质就是一个二律背反,所以,“凡所有相,皆是虚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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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命的弊害与命运的超脱
人的命运既不能说是在刚出生时就已经确定了的,但也不能说不是这样。《周易.系辞》中说:“知命之有定,则素位自得,所谓顺受其正也;知命之无定,则当修德补救,所谓自求多福也。”可见,在《系辞》的作者看来,命运既可以说是确定的,也可以说是不确定的。由此,命运既不能说是可以改变的,也不能说是不可改变的。然而,人们的思维习惯却总是希望能有一个确定的答案,而且这答案还总是非此即彼的。这样,对于请算命先生算命的人来说,如果他觉得算命先生算得准,他就会认为命运这东西确实是存在的,宿命论的思想就会不可避免地在他的心里生根发芽,算命先生算得越准,宿命的思想在他心里就扎根越快而且越深。而好奇和贪婪必然会使人在测算了过去之后,还希望测算将来。对于将来,算的结果好吧,自然会增加一些信心,但谁又能避免得了提前得意,从而放松努力、不再认真呢?算的结果不好,谁又能肯定不会给充满上进的心带来打击,从而使人消极沉沦、放弃努力呢?当然,算命先生也许会对测命者说,命运是可以改变的,但是,命运可以改变或者不可以改变只是一个永远也不可能得到证明的命题,无论如何都无法让人确确实实地相信,幸好对于将来命运的测算也是在当下无法证明的,要不然,人们生活的意义和趣味不知还会留下多少?生活将会变得多么灰色!
当然,一般人都会相信“成事在天,谋事在人”这句话,即使算命得到的结果比较好,也仍然会努力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将事情做好,可往往也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算命者求测的事情恰好天时地利人和都不具备,正常情况下一般会放弃努力,转移方向;而一旦迷信了根本无法证明的测命结果,那么,即使条件再不具备,也可能一意孤行,最后结局必然是人仰马翻,惨淡收局。——如果从命定论的角度来说,这是不可避免的:测命和相信测命结果以及导致最后的失败都是命运的安排(但是,这个结果从盲信的当事人看来却恰恰说明命运是可以改变的,不过不是由坏变好而是由好变坏:因为最终的结果与算命先生所说的结果并不符合)。如果从命运可以改变的角度来说(因为谁也无法证明命运是不可改变的),那么,从客观实际出发,不盲信算命先生的话,命运就应当不会是这个样子。
不过,上面这种情况的信命者,虽然结果不堪,但毕竟在努力过程中享受到了自信和快乐,而对于测算结果不好的盲信者,他的损失那就更大了:一方面,如果从命运可以改变的角度说,本来完全有可能成功,却因为轻信而放弃了努力,结果碌碌无为,一事无成;另一方面,本来充满生活热情、充满着旺盛生命力,却可能因为相信不好的预言而使热情遭受打击,甚至使生命力严重衰退,从而疾病不断,以致在怨天尤人、得过且过、没有生气的日子中一天天地将生命消耗。
人在年轻的时候,正是精力旺盛,生命热情极高的时候,也是非常容易轻信和偏执的时候,这个时候,最不易请人算命。因为如果算命先生对于过去的测算比较准,对于将来的预言就会对他产生非常大的影响,一旦对于未来的测算结果不好或者远不及自己的期望,对于信心和热情的打击将是非常可怕的!——即使是同样的命运结局,精神状态不同,生命质量就会截然不同。人在年轻的时候,也正是缺乏理智,最容易凭热情和个人喜好行事的时候,这时候,算命先生经常采用的不负责的讨好的好话,也极容易助长盲目的自信和偏离正确道路的盲目的热情,使人沿着错误的道路固执地走下去。——当然,这是从命运可以改变的角度说的。
其实,人生的意义更主要的是一个过程而不是结果,而算命的重心却是在结果的测算上;而且,人的生命价值更主要的体现在精神上,而算命关注的只是尘世的表面的看似幸福的现象,却不能使人看透这些现象,从而使人从尘世的苦海中解脱出来;另外,算命常常使人由不得将算命者的预言和未来的命运等同起来,从而对迷信预言的人产生误导,使迷信者的生活变得更加糟糕甚至由好变糟;最后,假如人生就是一出戏,对未来的预知,就像预先知道了戏的结果,必然会使迷信者减少了对生活的兴趣和热情,使本来可能更有趣味和意义的生活少了些许趣味和意义。——在人们的印象中,算命先生往往是一个盲人,这也许是上天降示的一个象征:知道了人生这出戏剧的结局,洞悉了人生的秘密,就看不到人生的丰富多彩,感受不到世界的新奇美好了!
所以,在封建社会,算命一直是一个比较卑贱的职业,被视为“九流末技”,“非圣人之道”。至于现在,算命更是难登大雅之堂。
不过,算命也不是没有好处。正在受苦的人有时会通过算命而使心灵得到安慰,内心迷茫的人有时会通过算命而使内心得以安宁,更重要的是,算命能使人认识到“命运”这个东西是确实存在的,从而对天命心存敬畏,在生活中谦卑行事。另外,对于生命热情已渐渐消退,即将从人生的舞台上谢幕的老人来说,通过算命知道命运的天定和难以改变也显然不是坏事,因为对命运的这种认识会使其更容易地从尘世的名利争夺中顺利地退出来,并且变得更为达观,更为安静平和,也更容易知足常乐,从而使晚年过得更加幸福。孔子说“五十而知天命”。在孔子时代,“五十”应当已经是老年了。可见“知天命”也是需要一定的年龄的。算命是一门学问,老年人可以研究,青年人则易远离;不过,对于那些过早就经历了人世的沧桑,在心境上已经提前进入了老年的人,在未到老年时就接近算命也未尝不可。
《左传》中说:“卜以决疑”。一个人热心算命,往往是心有疑惑,不知如何行事才好,这时,算命往往可以为其提供一个决断的参考;但在“卜以决疑”之后,还有一句话“不疑何卜?”,也就是说算卦只能作为人行事的参考,一个人如果有了确定的人生观,在面对重要事情时有清楚确定的判断,求卜问卦也就成了完全没有必要的事情,甚至是有害无益。王充《论衡.卜筮》中说,周武王在讨伐殷纣王之前,曾令卜官算了一卦,结果是“大凶”。这时,作为三军主帅的姜子牙,抛掉蓍草,踏碎龟甲,说道:“枯骨死草,何知而凶!“力主出兵伐纣。武王听了太公的话,最终灭了殷纣,开创了周王朝的八百年基业。不过,王充在这篇文章里并没有否定算卦,他相信卜筮,相信命运,只是认为“吉凶变乱”,而卜者“不审吉凶”,也就是认为卜者的占卜有问题而已。人的命运是以人事规律为主的“天道”运行的自然结果,认清了人事的规律,确定地知道该怎么做才有好的结果,是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而卜筮预测,即使可能是正确的,也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所以古人重“理”不重“术”,以探究为人处事之理为“圣人之道”,以“阴阳卜筮”为“九流末技”,也就是自然的事情了。
人在处于困境中时最想知道自己未来的命运,自然也最容易求人算命。这就好比处在黑暗中的人最希望看到光明一样,他们算命,自然是希望知道未来什么时候命运能够转好,希望能有未来的幸福支持自己在困厄中继续坚持并走出困厄。然而,事实上,人自己不悟,自心没有生出光明,没有如何走出困境的正确思想,不管算卦的结果如何,光明和幸福都是不会在他眼前出现的。而一直受着命运眷顾,财官如意的人,心中总会担心什么时候灾难会降临到自己头上,他们算命,一般更希望对可能出现的灾难有所预知,以便提前预防或者躲避。然而,一个人如果不能正确地认识灾难,不能看淡灾难,不能从自身出发,避免灾难的发生,那么,不管怎样预防,该发生的灾难一定还会发生,再怎么躲避也不可能躲掉,而且灾难对他造成的痛苦和伤害与他对灾难的看重程度必成正比。
人的命运由两方面因素决定:一方面是我们自己,另一方面便是我们之外的世界,我们无法支配外部的世界,却可以很大程度上支配我们自己。我们平常感叹的对命运的无奈,主要便是指对外部世界的无奈。事实上,人的内心世界与外部世界也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人的心里亮堂了,不仅行事有方向有主见了,而且外部往往会有好运出现(这种联系非常神秘,许多人都有这种体验,但无法解释),而且,即使外部一切如常,心态一变,外部的世界感觉起来也会立即发生变化:心境恶,外部的世界便显得丑恶,心境好,外部的世界便显得美好。从这个角度说,命运的总根源还在于我们自己:在于我们的性格,在于我们的行为,更在于我们的思想和心态。我们无法决定结局,却可以决定过程,让过程变得精彩;我们无法改变现实,却可以改变我们对待现实的态度,让心境始终平和安静。
一切事物都有正反两面,从这一面看是善,从另一面看却是恶,正象塔罗纸牌暗示给我们的。命运其实也没有绝对的好和绝对的坏,一生平顺,福乐安康,似乎是好命,但这样的一生难免会让人感觉平淡、枯燥,似乎缺少了点什么;多灾多难,似乎是坏命,但最饿的人最能享受吃饭的快乐,最多难的人最容易体验脱离苦难时的那种幸福的感觉,更重要的是,苦难能让人有更充实、更富刺激的人生经历,而且,苦难还会锤炼和丰富一个人的精神,使人变得更为坚强和智慧;富贵荣耀,人人向往,但帝王将相的苦又有谁清楚?贫穷低贱,人人厌弃,但知足者的逍遥权贵们又如何能理解?妻妾成群者有妻妾成群者的烦恼,孑身一人者有孑身一人的快活。人生百状,谁敢断定一个傻子就不如一个帝王快乐?
如果从人们追求的俗世幸福的角度来看,孔孟老庄何其不顺!佛陀耶酥何其命苦!而黄绩光邱少云们的命运又何其悲惨!然而,当这么看待这些大圣先贤以及英雄人物时,我们难道不会认为自己很可笑么?
显然,虽然人们都向往荣华富贵,但人生的意义却应当不就是追求荣华富贵,虽然人人都希望快乐幸福,但人活着却应当并不就是为了快乐幸福,不然,我们如何理解那些抛弃幸福生活,为信仰抛头颅撒热血的英雄志士?如何理解古今中外所有无视荣华富贵和尘世幸福的圣人先贤?如何理解人的内心总是敬重那些重视正义、尊严、感情胜于重视荣华富贵的人们?如何理解人越有精神,越有智慧便越容易痛苦和忧郁?如果人生的目的就是荣华富贵,那么父子兄弟互相残杀争夺帝位就是值得赞美的行为,如果人生的意义就在于能够快乐无忧,整天笑呵呵的傻子就该是最值得效仿的人生榜样。既然不是如此,那么人生追求的应当是什么呢?是人格道德的完善吗?是精神的自由和超脱吗?或者仅仅就是不同的各种各样的生命体验?或者如许多宗教所认为就是灵魂的修炼?如果是的话,那么,福乐如何能说就比苦难更好?贫穷如何能说就比富贵更差?
尼采说:“人不应当寻求享乐,寻求享乐是可耻的!我宁愿寻找苦难!”因为他认为人生的目的就在于使自己成为更高的人类,也就是“超人”,而享乐容易使人精神堕落,苦难则常常会使人精神得到提升。
尼采的观点无疑是极端的。但是,他看待苦难和享乐的角度却是值得我们思考的。与尼采相似,佛教、基督教等几乎所有宗教都崇尚受苦而鄙视享乐,因为宗教看重的是灵魂,是精神。在宗教特别是佛教看来,外部世界是虚空不实的,外部那些看似能让人幸福的东西不过都是人心中所生的幻象,它们会迷惑人,使人心神不宁,使人心智暗昧,使人贪婪执著,使人嗔怒愤恨,人只有戒绝过度的物质享受和物质追求,心才能安静下来,在安静中心灵才能生出智慧,才能有所觉悟。而真正的、持久不变的自由和福乐便来自心灵的觉悟。当然,苦难或者灾难也会使人一下子看清许多东西,使人渐渐地或者顿然走向觉悟。也就是说,世人所认为的幸福在这些宗教看来恰恰是一种不幸:人们算命所希望得到的财富美色,在这些宗教看来恰恰是使人在尘世的苦海中越陷越深的原因,而人们厌弃逃避的贫穷苦难在这些宗教看来恰恰是走向觉悟的方便之门。人觉悟了,他就会看淡乃至看空外在的东西,他就既不会刻意追求享乐和舒适,也不会刻意躲避受苦和灾难。在这些宗教看来,热衷算命是心中迷暗的表现,是与宗教追求心灵解脱的精神相违背的,这也就是为什么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几乎所有纯正的宗教都反对算命的原因。孔子说:“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庄子说:“知无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唯有德者能之。”然而,“知命”和“安命”只是“君子”和“有德者”的行为,而佛教则是教人超脱自我,从而超脱命运(其实就是精神超脱了物质的束缚),成为“觉悟者”。知命安命的人仍然是在命运的掌握之中,在知命安命的思想中仍然包含着追求好命而不得的无可奈何的味道;而超脱了命运的人则已经浑然不受命运束缚,命运的好坏已经对他不能产生影响,而且,因为他往往不遵循世俗幸福的原则而行事,以世俗的人事规律为基础的算命术,对于这种超脱了命运的人的命运测算便不再灵验。所以,研究术数的人都认为,对于真正的出家人,你对他的命运是测不准的。
本人是一个对算命有着特殊兴趣的人,我算命,动机中有着对自己命运的关心,但更主要的却是对神秘事物的好奇;我研究算命,是希望了解命运的本质和规律,是强烈的求知欲的驱使。因为算命的准确,我意识到了命运的可畏以及人的渺小和可怜;因为算命的不准,我意识到了知识的无限和人的智慧的有限。
我热衷算命,但却不赞成别人算命,因为我热衷的是知识,热衷的是探奇,而很多人热衷的却是自己的财运、官运以及桃花运。
如果我们有时间为自己的命运不济怨天尤人,如果我们有时间为自己有个好命求卜问卦、求神拜佛,那么,我建议还不如看看佛经,修修禅定。我们能做多大的官,能发多大的财,能娶什么样的妻子或嫁什么样的丈夫,这些,都不是我们所能把握或者完全把握的,但是,我们每个人却都有可能通过一定的苦难和对过去的反省领悟世间的道理,领悟万事万物的真谛,从而从尘世的福乐和苦难中超脱出来,那时候,我们就不再会受命运的摆布,我们将会站在命运之上感受或欣赏命运演绎的一出出戏剧,或悲或喜,而又不陷于悲,不陷于喜。
不记昨日好,只要今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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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善能否改善人的命运?(一)
常言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易经》坤卦《系传》有言:“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恶之家,必有余秧。” 《太上感应篇》曰:“祸福无门,惟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所有这些关于善恶报应的说法,常常被人当作格言进行引用,其流传之广以及深入人心,使很多人总是不由得将它们当作真理来看待。由此,一些人进而引申出:只要努力为善,广积阴德,命运就可以变得越来越好。那么,这个论点究竟能否成立呢?
有绝对的善和绝对的恶吗?
说到善恶,首先得对善恶有一个确定的认识。善,我们一般指的是对人有益的人或者品质、性格、心理、行为以及事情,可是我们想一想:世界上有没有在任何时候,对所有人(包括精神和肉体)都有益的人或者性格、心理、行为以及事情呢?在一般人看来,佛祖释迦牟尼应当可以称之为至善了吧,但是,他29岁出家,此后再未回家,对于家人,他的所作所为根据我们一般的看法能称为善吗??他坐在菩提树下折磨自己,让身体承受难以忍受的饥饿和痛苦,对于自己这个生命来说,能称为善吗?他对人讲道,使许多人不顾父母、抛家舍子而随其修行,甚至使许多听道的人当即悟道而离世解脱,那么,对于那些还没有悟道的,因他的讲道而失去了配偶、父母、儿女的这些人的家人,他的行为能称为善吗?他宣讲众生平等,对于当时在印度占统治地位、强调等级差别的婆罗门教的受益者如祭祀、国王等,他的所言所行,能称为善吗?另外,从结果上说,在后来很多时候,他所创立的佛教在一定程度上麻痹了下层人民的斗志,起到了维护腐朽统治的作用,这难道也能称为善吗?
显然,没有绝对的善,也没有绝对的恶,所谓善恶永远是相对的,具体的,有条件的:对这部分人来说为善的,对于另一部分人便可能为恶;对于周围人来说为善的,对于自己却可能为恶;对于现在为善的,对于将来却可能为恶;对于心灵为善的,对于肉体却可能为恶;出发点为善的,结果却可能为恶;表象为善的,本质却可能为恶;这一时期或者这一部分为善的,另一时期或者另一部分却可能为恶。反之亦然。正因为此,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被一部分人称为圣人的,却被另一部分人视为恶魔,被一部分人视为智慧的,却被另一部分人当作狡诈;对自己恶,忍辱负重、事事替别人着想,活得很苦的,却被周围人称为善人,对自己善,花天酒地、肆意而为,活得潇洒自在的,却被周围人冠以“恶”的名声;有些开始时被人推崇备至的,过段时间后却又被淹没在众人的唾沫之中,有些生时被认为渎圣、罪恶的,死后却被视为圣人、英雄;有些善待心灵,能够享受自由、充实的精神生活的,却没有时间和精力顾及物质生活,从而生活在非常艰苦的环境之中,使肉体备受折磨,有些善待自己的身体,能够充分满足肉体欲望的,心灵却经常处于空虚、痛苦之中;另外,我们还可以看到好多好心做坏事的现象,也可以看到好多损人却利人的事情,也可以看到许多对谁都和气,谁都不得罪的谨愿者和貌公内私的伪善者,也可以看到不少疾恶如仇、貌恶心善的钟馗、包公式的人物。如此等等。
事实上,我们大多数人都不会认可利己是一种善,因为在现实生活中,人与人之间几乎无时无刻不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利益冲突,善的概念本身便是从牺牲自己而利益别人的认识中产生的。所以人们会说:损己利人才是善,损人利己便是恶。但如果我们将这个基本上被公认的认识推向极端,那么,追求至善的结果便是放弃一切为了自我的利益和尊严的斗争,以至于完全禁欲,最后让自己从这个地球上彻底消失!人人都追求至善,那么,人类就会自动地从地球上彻底消失!那么,这到底是善呢还是不善?
这样看来,所谓善恶是不是就是不可判断、虚空不实的呢?从绝对的意义,也就是佛法中的“第一义谛”上说,确实是这样,无善也无恶,善与恶“自性空”;但从相对的意义,也就是佛法中的“世谛”上说,又不是这样,有善也有恶,善与恶“缘起有”。所以,出家的人容易以出世的眼光,从绝对的意义上看事物,喜欢强调“空”,而世俗的人则容易以世俗的眼光,从相对的意义上看事物,喜欢强调“有”。由此我们也就不难明白,由于在某个特定条件下,从整体生存利益出发直觉到的大致相同的道德观念,古今中外,很多历史人物都被不同时代的人们不同程度地烙上了大体相同的善与恶的印记,譬如汤武与桀纣、颜渊与盗跖、岳飞与秦桧、耶稣与希特勒。
真的“善有善报”吗?
既然根据世俗的眼光,由于大致相同的道德观念,善恶还是能够基本确定的,那么,下来就让我们来看看“善有善报”在现实生活以及理论中能不能得到证明。
在每个人的生命历程中,可能都有过一些时间希望变得更恶、更坏,“学坏”是在青少年时期经常会出现的一种现象。为什么呢?道理很简单:当开始进入社会,开始独立面对社会中各种各样的人事时,我们便会发现,善良正直常常会带来不好的结果,凶恶奸诈却常常会带来好的结果。这就是人们常说的“人善人欺,人恶人怕”。在充满着利益和名誉争夺的社会中,为了别人或者大多数人的利益而放弃自己利益的行为,常常得到的不是对方或者周围人的相应的善意,反而会被认为是“傻”或者被误认为是“软弱无能”而招致轻蔑和歧视,甚至还会诱引对方或周围人为了更顺利地得名得利,有意识地侵夺其利益和尊严;相反,奸恶之人在跟人打交道时总是不择手段地为自己谋取利益,因而总能占到更多便宜,得到更多利益,而且因为人多惧怕,反能享受尊严,另外,因为总是能在争斗中占得上风,反能赢得相当一部分人的尊重。这样,变得更恶更坏,便是许多人内心的一个自然而然的向往和追求了。
不过,对恶的向往和追求往往只存在于青少年时期或者人生的一些特殊阶段,一旦经事渐多,年龄趋老,与人为善的心理往往又会逐渐增加。这应当与人生的经验不无关系。经验告诉我们,如果只看眼前,善良正直显然更容易吃亏,凶恶狡诈总是更容易占到便宜,即所谓“君子斗不过小人”;但如果从长远来看,总是与人为善的,似乎往往更会有好的结果,作恶多端的,结局常常不好。其实,动物界也存在类似的现象:虎狼与牛羊相遇,得便宜的总是虎狼。然而,总体上看,经常遭遇饥饿的,不是牛羊,而是虎狼;后代繁盛的,不是虎狼,而是牛羊。所以古人说“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人善人欺天不欺,人恶人怕天不怕”。
但是,显然,在现实生活中,“善恶到头终有报”的说法并不能得到真正的证明。实际上,即使是从长远来看,善有善报最多也不过是比善有恶报概率高一些而已(这也是我自己的观察,也许有人还不同意)!类似苏格拉底、颜回、岳飞、布鲁诺、贞德、于谦、袁崇焕等几乎尽人皆知的最终善得恶报的例子,不但在历史上,即使在我们的周围,都是屡见不鲜、俯拾皆是。最明显的例子,如因见义勇为而致残、死亡的,因保卫国家而战死疆场的。当然,有人会说他们很多人毕竟得到了美名,有的还惠及子孙,但根据现实的眼光来看,美名对于死去的那些人又有什么意义呢?而对于没有留下美名的、无后的、因残废而累及家人的,就更不用说了。可以说,《窦娥冤》中窦娥的一段唱词唱出了长期压抑在很多善良正直的人心底的声音:“天地也只合把清浊分辨, 可怎生糊涂了盗跖颜渊:为善的受贫穷更命短,造恶的享富贵又寿延。天地也,做得个怕硬欺软,却原来也这般顺水推船。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哎,只落得两泪涟涟。”
对于大量存在的善不得善报、恶不得恶报,甚至善得恶报、恶得善报的事实,佛教《因果经》中说“要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要知后世果,今生作者是。”《涅磐经》中还有更详细的说法:“业有三报:一现报:现作善恶之报,现受苦乐之报;二生报:或前生作业,今生受报;或今生作恶,来生受报。三后报:今生作业,后几生受报。”也就是说,今生的命运很大程度上是由前世的善恶造成的,今世为善为恶的果报则要等到后世才能得到充分显现。这样一来,从可见的现实中,当然是看不到“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普遍的证明了。无疑,佛教中的这些说法从理论上非常完美地解释了善恶报应说在人们心中引起的疑问,但是,人们要接受这些说法,却必须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必须相信人有灵魂,而且灵魂可以无限地轮回转世。不过这样一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便只能是一种信仰,而不是一个在当下条件下可以证明的事实。
既然善恶报应之说并不能得到现实的证明,那么唯物主义者不相信它,不指望老天或者上帝,而依靠自己,象《国际歌》中所说的“要夺回劳动果实”,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当然,“夺”显然带着恶的性质,但事实上,不正是因为曾经盛极一时的工农群众反抗斗争的“恶”,才有了后来工农地位的普遍提高和生存环境的普遍改善么?现在,在一些国家,不提斗争了,开始讲和谐了,但变得温驯良善的工农的地位似乎却大不如前了!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中国,社会上曾经盛行一句话“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胆大”在这里有两个含义,一是指敢于冒创业失败的风险,一是指不怕犯事。就是说,只要能弄钱,不管犯法不犯法,不管害人不害人,敢于去做,就会有大把大把的人民币进入手中。所以,那时候,坑蒙拐骗、行贿受贿等现象泛滥成灾(当然现在也仍然如此)。所以说到富人,人们常会提到“原罪”,提到“肮脏的第一桶金”,有人甚至说,在中国,找不到一桶干净的“第一金”。这种说法虽然不敢苟同,但至少说明了一个普遍现象:没有一定的“恶”,要想成为一个“富人”恐怕不太容易!那么,让我们比较一下:一边是挣钱手段非常干净的普通工人和农民,一边是靠“肮脏的第一桶金”发家的富人,他们的结果怎么样呢?再过几十年又会怎么样呢?
隔世报应的意义何在?
但是,根据已经知道的应当确实存在的不少灵魂转世的案例,以及我们从自己内心直觉到的公平正义的原则,隔世报应的说法也理应是正确的。不过,即使相信灵魂转世,相信这世的善恶到了下世或者下几世必然会完全得到报应,也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为什么呢?我们活在现世的人,有几个能记起前世或者前几世的事呢?既然记不起,那隔世报应的意义又在哪里呢?而且,如果记不起,也没有其他的事实予以证明,更没有连续的思维,那上一世或者上几世的我跟现在的我就已经没有了关系,他们已经互不相干,已经不再是同一个“我”。事实上,那个被许多人认定连续的“我”,那个可以转世的灵魂,实际上也是不断变化的:如果灵魂的本质不发生变化,何以会轮回于六道之中,这世为人,另一世却成了天神或者畜生呢?既然灵魂是不断变化的,那不就更说明没有一个不变的、始终如一的 “我”么?既然不同世的“我”都已经发生了本质的变化,为什么还要将他们当作同一个个体来看呢?相信科学的大多数人都认为人是由猿猴,乃至更低级的虫豸等生物进化来的,那么,有这种认识的人,有谁同意将人类和猿猴、虫豸等当作同类来看呢?既然不同世的“我”已经不再是保持着相对统一性的、有着连续思维的同一个灵魂或者个体,隔世的报应还有什么意义呢?
退一步,即使善恶报应之说完全成立,隔世的报应也是有意义的,也不能说明为善就一定比作恶能给自己带来更多的好处。因为从当下来看,为善总是会失去一些东西的,这是善的本质决定了的;为恶也总是能得到一定的好处的(所谓损人不利己其实是不存在的:如果作恶不能给自己带来外在的利益,那就一定能满足内在的欲望和冲动),不然,谁又会去作恶呢?根据一般的认识,所谓善恶报应,通俗地说,应当不过只是收债还债而已:现在为善付出了一些东西,以后老天就会让你得到相应的报偿;现在作恶占了别人的便宜,以后老天就会让你为所得的便宜付出相应的代价。如果这样的理解正确,那就说明,即使从最终的角度上说,善并不能给自己带来更多的好处,恶也并不能给自己带来更多的坏处。善不过是以借出的形式攒“钱”,恶不过是通过借进花“钱”而已。借出的钱攒到一定程度,自己不讨,上天也会为你讨回,并主动为你“购买”一些你需要的好处;借钱花到一定程度,自己不还,上天也会强行让你还债,并强制“收回”你现在享有的一些好处。两者的区别,不过是一个为了现在享受,一个为了以后享受!这也就是说,即使在善恶报应之说完全成立的情况下,最后得到的结论也不过是:无论为善还是为恶,最终都不会吃亏!
但事实上,灵魂存在以及轮回转世毕竟无法通过科学手段或者实践加以验证,因而相信这些虚无缥缈的东西,从而相信“善恶到头终有报”的,也毕竟只能是很小很小的一部分人。那么,也就是说,对于一般现实的、信仰不很坚定的人来说:为恶绝对比为善划算!因为即使有来世以及来世的来世等等的报应,为善最终也不过是吃不了亏,为恶最终也不过是占不了便宜;如果没有来世以及来世的来世等等,或者意识到即使有来世,那时的报应也不会有什么意义,那么,根据“要知后世果,今生作者是”的说法,为善就绝对害大于利,为恶就绝对利大于害了。这就相当于现世结成的债务关系,要到以后的许多世才能还清,而除了今世之外,以后还不还已经没有了意义,那么,借出的必然吃亏,借进的必然占便宜。这样,使生活变得更好的本能和意识,必然会使人在自我利益和他人利益发生冲突时渴望并寻求作恶。这就是为什么即使有数不尽的劝善的说教,真正的善行依然难得,即使有多如牛毛的法律法规的约束以及无处不在的道德的压力,恶行仍然四处泛滥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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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是验证善恶报应的根本方便所在
其实,善恶报应并非象我们通常理解的那样仅仅是表面的名利的得失,而更根本的是内心的或者精神的得失(内外虽然互相影响,但常常并不一致)。正是从这个角度考虑,我觉得善恶报应不仅是确实存在的,而且是立刻就能应验,“如影随形”的。前面说善恶报应就如收债还债,那么,记账的是谁呢?毋庸置疑,那就是我们的心,准确些说,就是隐藏在我们心灵最深处的意识,也就是佛教所说的第八识阿赖耶识。也可以称之为神识或者识神,其实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灵魂。如佛教所说,人所造之业存在于神识(灵魂)之中,业分白业、黑业、无记业。白业就是善业,可比之为借出的债,黑业就是恶业,可比之为借入的债,无记业介于黑白、善恶之间,不形成债务关系,或者为纠缠不清、互相抵消之债。
把人所造之业比作债务,如果就外部的名利来看,造作善业现在失以后得,造作恶业现在得以后失,应当还说得过去,但如果从内在的心灵来说,就显然不恰当了:人做了善事,内心不会有“失”的感觉,反而会感到开阔、光明、充实、丰富、舒坦、有力,因而明显是得到了对自己有利的东西。我们可以把这种得到的东西看作是一种能量。那么,这就意味着为善必然会产生两种结果,一方面外部会失去一些看得见的、触摸得到的名或利,另一方面内心会得到一些看不见摸不着却能感觉得到的相应的能量。也就是说,一个人做了善事,内心那个具有意识的神(识神、灵魂)就会马上获得一个相应的补偿,这就是所谓“善恶之报,如影随形”;但是,识神获得的能量,或者称之为补偿、报偿,一般并不会立即转化为外部的名利,而是常常会经过一段时间,甚至直到下世,或者通过某种方式转移给子孙,但只要处在六道之中,最后都有可能完全转化为外部的名利。这就是所谓“善恶到头终有报”、“善恶之报,远及子孙近及身”。
其实,根据佛教的观点,外部的名利不过是相对虚幻的东西,比较真实的还是内心的状况。因为决定一个人本质的,不是外部享有的名利,而是内在的心灵;决定一个人生活好坏的,不是正在享受的名利,而是心灵的状况;决定将来死后去处的,不是曾经享受的名利,而是灵魂所包含的能量,也就是德或者光。而且,要享受外部的名利,必然要消耗内在的能量。耶稣所说的“富人要进天堂,比让骆驼穿过针眼还难”,应当就包含着这一层意思。因此,那些虔诚的出家人和一般的修炼者,他们摒弃外部的名利,就是为了追求和积聚内在的“德”或者“光”,以求将来如基督教所谓进入天堂,或者如佛教所谓生入天道,甚至从轮回中解脱出来。那么,这样看来,我们一般所谓的报应(表现在外部的),不管是今世的还是隔世的,其实也都是可有可无、无关紧要的了;而且,如果执著于外部的报应,那就说明内心仍然处在迷暗之中,还没有体悟到“三界唯心,万法唯识”的道理。
关于“三界唯心,万法唯识”,大量的濒死体验非常有助于说明这个问题。在中国,许多曾有过濒死体验的信佛人都说当时看到了佛或者菩萨来接引,而在西方,许多有过濒死体验的基督徒却说看到了耶稣。难道不同信仰、不同国家的人死后灵魂的去处有不同吗?其实,濒死体验中人们看到的所谓佛菩萨或者耶稣,完全可能是人们心中所生的幻象!信佛的人,在临近死亡的时候,想到死后的可能的情景,意识中就会很容易地出现佛菩萨等形象;而对于一个基督教徒来说,他的意识中则会出现耶稣的形象。佛教对于人死之后的所谓“中阴身”的描述,也能够印证这种理解。所谓中阴身,即灵魂从脱离肉体到再次投胎之间(中阴境)的存在形态。佛教认为,中阴身是意生身,即意念是什么,外部的形态就会化作什么;中阴境的灵魂显现的或者“看到”的,都是意识自生的幻象。当然,意念善,灵魂所幻化的形象便善,意念恶,灵魂所幻化的形象便恶。佛教对于中阴境和中阴身的这种认识,从理性的角度考虑,我认为是有道理的。其实,在尘世的生活中,在人有肉身的时候,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我们高兴的时候、发怒的时候,形象不是也会随之变化么?同样的风景,当心情不同时,我们的感觉不是也会截然不同么?同样一个人,当我们对他的看法突然改变时,他的形象在我们的眼中不是也会骤然发生改变么?由于我们对于所谓“客观存在”的坚信,我们往往会忽视了意识的影响,其实,世间哪里有真正客观的事物呢?所谓“客观”的事物,难道不都要经过我们的意识才能为我们所认识么?而经过了意识“过滤”的“客观”事物还可能是客观的么?人和猫狗眼中的同一个事物能是相同的么?六祖慧能说“不思量,性即空寂;思量即是自化。思量恶法,化为地狱;思量善法,化为天堂。”——信哉斯言!生时死后,莫不如此!
当然,所谓“思量恶法,化为地狱;思量善法,化为天堂”,并不是说意念恶,外部便会遭遇困厄或者灾难,意念善,外部便会福运临门(当然也不排除这种情况的发生),而是说,意念恶,即使外部拥有幸福的一切条件,心中也会饱受烦恼仇恨的煎熬,犹如在地狱中一样;意念善,即使正处在一般人难以忍受的困境之中,心中也会感觉非常幸福,就跟置身天堂一般。也许有人会说,这种说法纯粹是自欺欺人。很显然,越是看重身外乃至心外的东西,受这些东西的影响就越严重,而越是看轻这些东西,受这些东西的影响就越轻微。一个光着身子的小孩,他从玩泥巴中感受到的快乐,恐怕是一个帝王身着整个帝国最贵重的衣服,斜躺在金碧辉煌的宫殿之中,享受从全国挑选出来的最美的美女们歌舞都难以比拟的。现实中,整体上确实存在着“享有的名利越多,实际生活就相对越好”的现象,所以人们也总是把外部所能享受的地位财富看做一个人命运好坏的基本标志。但是,这也只能说明:一般人都是很重视外部的财富地位的。正因为这样,享有外部名利的多少自然也就能决定他们实际的生活状况。不过,实际上,在现实生活中,无数的例子却向我们证明:生活的好坏并不必然与财富地位相关。不然,我们如何理解释迦牟尼、赫拉克利特等大量放弃王位而宁愿过艰苦的隐居生活或者普通贫民生活的事情?显然,一个人,如果他重视财富地位这些外部的东西,他生活的好坏就与这些东西紧密相关,如果他不重视这些东西,甚至能够看空这些东西,那么,他生活的好坏就很少或者基本上不受这些东西的影响,即使处在社会的最底层,也能享受比处在社会最顶层的帝王更好的生活!婴儿对于名利地位这些外部的东西是最不敏感的,因而,再怎么微不足道的东西,譬如一个笑脸、一个古怪的表情、一句听不懂的话,却都可能让他感受最强烈的快乐,所以老子说“复归于婴儿”。
归根结底,生活的好坏只能根据内心的感受来判断,自然地,善恶的报应也就理应报应在心上。凡是善的行为、言语、意念,必然会立马在心中产生善的反应,使内心感觉丰富、充实、开阔、光明、踏实、有力、轻松、快乐;凡是恶的行为、言语、意念,必然会立马在心中产生恶的反应,使内心感觉空虚、昏乱、烦恼、不安、虚弱、压抑、痛苦、焦虑。总之,身、口、意所造的善业,必然会使心灵感觉有所收获,相反,身、口、意所造的恶业,必然会使心灵感觉有所缺失。每个人的心虽然各不相同,但在每个人心灵的最深处,却都有一个相同的成分,那就是被认为是心之本体或者道德本体的“良知”或者“良心”,也就是康德所谓的让人“赞叹和敬畏”的“内心的道德法则”。正是这个内心的道德法则,也就是良知,使得我们能够辨别什么是应该的,什么是不应该的,什么是善的,什么是恶的。凡是符合内心这个道德法则的,便是我们所认为的应该的,也就是古人所说的“义”;凡是不但符合内心的道德法则,并且超越了这个道德法则,以至为了他人或者整体利益而牺牲自己利益的,便是我们所认为的善的,近似于古人所说的“仁”。义念义行必然会培养心中的浩然正气,善念善行必然会在心中产生美好幸福的感觉(如果不是这样,那只能说明所思所行并非真义、真善)。
不过,从较长的时间跨度来看,善行并不必然会带来幸福,有时甚至相反。而且,善良的人常常也并不就是幸福的人,反而很多时候是忧郁和痛苦的人。其原因,我认为至少有两点:其一,善行常常会招致外部的恶报,给为善者的生活带来困难,使为善者的心灵遭受打击;其二,古代许多民族都有关于人有两个灵魂的说法,这两个灵魂,一个属天,一个属地,一个代表共性,一个代表个性,一个象征光明,一个象征黑暗,一个是灵性的来源,一个则与肉体有关,一个可以出离身体,自由去来,一个则只能呆在身体周围,守护肉体(我分析,这两个灵魂应当属于一个整体,人死之后,属天的那部分力量大,灵魂便上天,属地的那部分力量大,灵魂便入地,力量相平衡,灵魂便留在地面)。这暗示了人心灵中存在的两个矛盾的方面。这样,一个人做了一件善事后,一旦善行并没有得到相应的善报,甚至正好相反,心灵中代表个性和黑暗的那部分便会凸显出来,这时候就会感觉后悔,就会认为不该为善。心灵中的这两个矛盾方面的斗争便造成了人心经常的痛苦、烦恼和彷徨。为善产生的心灵的痛苦跟因为作恶产生的心灵的痛苦表面看来似乎是不同的,前者一般被看作是对灵魂的考验和磨练,后者则往往被认为是对灵魂的惩罚和警戒,但实质上它们却都是同一个原因造成的,那就是心灵中良心和自利之心的斗争!
总之,为善有时带来的一些如忧郁、痛苦等比较负面的心理现象,并不是为善的结果,而是心灵中原本存在的自私一面的出现引起的,或者是因为对于大量善不得善报,恶不得恶报的现象而进行的人性和社会反思引起的。也正因为此,一个现实的、喜欢进行道德思考的人往往更容易忧郁和痛苦。而为恶所带来的痛苦、不安等,则是因为作恶者心中天然存在着的良知觉醒的缘故。一个人如果做了恶而感觉不来多少痛苦和不安,那就说明这个人要么正处在疯狂之中,要么作恶太多成了习惯,以至对于作恶所带来的各种负面感觉已经麻木,要么曾经受过较大的打击,“心死”了,以至作恶对他来说不过是一种游戏,一种追求刺激的举动而已。
作恶有时也会带来一些快乐的感觉,因为它至少满足了人心中黑暗自私的那部分的欲望。这种情况的出现,有时纯粹是做恶者因为内心的空虚麻木而借作恶来寻求刺激,有时则是因为通过作恶获得了期望得到的利益,有时则是因为通过作恶获得了比别人更高更强的心理满足,有时则是因为行为中包含着复仇(包括对整个社会的复仇)的性质。纯粹为寻求刺激而作恶所得的快感是表层的、转瞬即逝的。得到了不义之利的快乐更不会是真正的快乐,正如《麦克白》中麦克白夫人独白中所透露的:“费尽了一切,结果还是一无所得,我们的目的虽然达到,却一点不感觉满足。要是用毁灭他人的手段,使自己置身在充满着疑虑的欢娱中,那么还不如那被我们所害的人倒落得无忧无虑”。靠作恶来获得比别人更高更强的心理满足的人,是阿Q式的扭曲自卑的心理在作怪,一时的快感之后,等待他们的,除了内心的不安之外,就将是更深的自我鄙视。至于出现在有复仇性质的行为中的快乐,如果是针对仇人本身,其实已经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恶所产生的,因为复仇本身含着“义”的成分,是良心所并不排斥的,除非复仇的行为超过了它所应有的限度;而对于整个社会的复仇,必然会伤及无辜者,那么一时的快感之后必将是无休止的良心的惩罚。
综上所述,纯粹的善行并不会带来任何负面的心理感觉,纯粹的恶行也并不会带来真正的、持久的正面的心理感觉,相反,只有心灵的一定程度上的死亡,才能一定程度上抵消为善所带来的正面的心理感觉,以及作恶所带来的负面的心理感觉。人的内心总会表现于他的外表,所以,我们看到:真正善良的人总会给人以舒服、温暖、亲切等正面的心理感觉,让人感到“生”的支持,而心地邪恶的人则必然会给人以恐惧、阴森、隔膜等负面的心理感觉,让人感到“死”的威胁。孔子说:“仁者爱人”。爱人是内心寻求和别人融为一体的冲动,是代表共性的那个灵魂(或者良心)清醒活跃的表现,所以,淳朴的人、良心没有受到污染的人,总是更加善良、更加爱人的人。相反,邪恶的人总是与良心的一定程度的污染或者死亡有关,在一个相对良好的社会里,几乎每一个犯罪的背后,我们都可以追溯到犯罪者不同寻常的生活环境,以及曾经经历过的某些特别伤心的事件。
人因为为善而遭受的一些现实中的恶报,以及由之产生的痛苦,是锤炼心灵必不可少的,正如《圣经.约伯记》中所表达的,这是神对人的考验。经受住了这些考验,人的心灵就会脱胎换骨,灵魂就会得到升华。事实上,一个人越是期望和追求为善带来的好报,那就说明他的善行中包含着越多的自利的成分,从而也就越说明他的善行并非纯粹的善行。善行越是纯粹,越是不为人所知,它所带来的美好的感觉就越纯粹,而且这种美好的感觉也越是不易为是否得到了报答所影响。这样的善行,即使非常琐小,即使过去了很久,也会时不时地从我们的心灵深处浮现出来,让我们感到快乐,并给我们以力量,给我们以支持。人因为作恶而产生的心灵的痛苦,是冥冥中如上帝般的良心对人的拯救。能够从痛苦中醒悟过来,以实际行动自赎其过的人是有福的,他的心灵必会获得安宁和幸福。
当然,不管是为善所带来的心灵的痛苦,还是作恶所带来的心灵的痛苦,其结果也可能是心灵的麻木或者冷漠,冷漠是心灵接近死亡的一种状态,是心灵的严重疾病。相对于冷漠,痛苦的存在无疑是值得庆幸的事情。是心灵仍然富于生机的表现,痛苦常常就象是精神上的喷嚏,是正气和邪气的斗争,正气胜,则身体(精神)健康,邪气胜,则疾病降临。
不记昨日好,只要今天笑
回复:易学大师谈算命与命运
回复于 2010-06-18 19:5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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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善能否使人的命运变得更好?(三)
在《人的命运能否改变》一文中,我已经表达了这样一个认识:即,命运能否改变的问题,从逻辑上说,不但是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更是一个不应该存在的问题。自然,为善是否能让人的命运变得更好的问题,也是一个不但没有答案而且不应该存在的问题。但是,正因为没有答案,人们也就可以假设命运可以通过为善变得更好,或者假设命运不可以通过为善变得更好。下面,让我们就这个问题再来仔细探讨一下。
其实,只要仔细品味一下“命运”这个概念,我们就会意识到“命运”本身便意味着天定和不可改变。“命者,天之令也”,天的命令能够随便改变吗?所以,相信命运,一般便意味着相信人一生的基本状况是早就注定了的,是不可改变的。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经常会听到“信命”或者“不信命”这样的说法。这就进一步从逻辑上说明,“为善能否使人的命运变得更好”的问题,本身就是一个不成立的、自我矛盾的问题。从这个问题中,我们也可以看到许多人心中都存在的一些难以摆脱的矛盾,即:有点相信命运却又不完全相信命运、相信命运的存在却又希望能够侥幸摆脱命运。
由这两个矛盾,我们可以将本文这个问题分解为两个相对合理的问题,即:一、人的一生,有哪些是天定的,有哪些是人力可以左右的?二、天定的东西有没有可能因为某些原因,譬如为善,而发生改变?
古人说“三分人为七分天”,说的就是在人的一生中,还是有一小部分东西是自己可以左右或者支配的。那么,这“三分人为”究竟包括哪些方面呢?古人还说“成事在天,谋事在人”,就是说,事情的结果是天定的,是人力无法左右的,但如何做事,做事的态度,以及花在事情上的心思和精力却是由人决定的。这就象农民种庄稼,是否选最新的种子,是否认真地耕锄,是否施了合适的粪肥和化肥,是否喷了农药,是否适时地浇水,等等,这些一般都是可以自己决定的,但庄稼是否丰收却不是自己能够决定的,因为老天是否要下冰雹,是否要吹暴风,是否有淫雨,是否有大旱,是否有蝗虫侵袭,所选庄稼品种是否适合今年的天气,浇水之后是否恰好遭遇大风,收割时是否正好遭遇暴雨或者火灾,这些都是自己无法决定的;而且,买的种子是否是假的,化肥、农药是否有问题,这些也是自己无法决定或者很难决定的。另外,即使庄稼丰收了,这一年是否就能多收入点钱也是自己无法决定的,因为即使庄稼丰收了,种子、化肥、农药的价格也可能大幅度上涨,粮食的价格却可能没有变化甚至不升反降,结果就可能是:庄稼丰收了,收入却少了!退一步说,即使收入增加了,但如果整个物价却大幅度上涨,物价上涨的幅度超过了收入增加的幅度,结果就必然是:收入增加了,生活水平却下降了!再退一步,即使生活水平提高了,相对于整个社会来说,经济地位以及由经济地位决定的社会地位也仍然是下降的,因为那些放弃种庄稼到外面打工的农民,一个月的收入一般也跟种一年庄稼获得的收入差不多,而作为城里的普通工人,退休后即使什么都不干,仅仅一个月的退休工资都比一个农民辛辛苦苦一年后获得的收入还要高出不少,至于那些正在工作的人,那就更不用说了。可见作为一个生而为农民的人,如果他不脱离土地,他支配自己命运的空间能有多少?!其实,除了事情的结果,还有更多看似可以自己决定的东西也是我们自己无法决定的。譬如对于种庄稼来说,做事是否认真、细致,是否有一把能干重活的力气,是否心灵手巧,是个干活的行家,是否有一定的头脑和知识,能够科学种田,都是能否把庄稼种好的重要因素,这些因素,看似都是“人为”,是自己可以决定的,其实更大程度上也是天定的。性格、智力、天赋特长等等,虽然说可以通过后天的努力某种程度上加以改变,但这种改变毕竟是非常有限的。人常说“从小看大,三岁看老”、“江山易改,秉性难移”等等,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人最有权利、也最容易支配的东西应当就是自己的心理了,但人的心理活动也是跟他的性格、智力、天赋等紧密相关的。
有出自天性、发自本能的善行,有出于自利而有意采取的善行。不管是善良本性的自然流露,还是出于自利利人的智力的决定,为善这个行为本身都是含着相当大的天定的成分在内的:因为性格和智力以及它们活动的环境,很大程度上就是天定的。
如此,很大程度上属于天定的善行,要去改变天定的其他东西,又如何在道理上能够解释得通呢?
但是毕竟我们谁也不敢说善行完全是天定的,有谁能够根据一个人的性格、智力,以及这个人以前的生存环境等等,判断这个人在某个具体环境下,是不是一定就会为善?如果认为这种判断是很难的或者不可能的,那么,我们就不能否认我们平常所说的“人为”的东西中确实有着非天定的、随机的因素的存在。不难判断,含有最多非天定因素的,首先应当是人的心思,其次是那些可以随意改变的小事,譬如走动时是先迈左脚还是先迈右脚,等等。既然有非天定的因素存在,那么,非天定的因素进入天定的事物中,难道不会对天定的事物产生影响,甚至使其发生改变么?
人常说“一念善则为天堂,一念恶则为地狱”,可见心思有时候对于人的影响的巨大和直接。虽然说人们所谓的命运一般指的是外部的名利地位,但意识和物质之间是相互影响的,那么,意识的巨大变化难道不会对外部的名利地位产生影响么?当然,影响是必然的,不过,善念的产生并不必然有益于人的外部的命运,恶念的产生也不必然有害于人的外部的命运。譬如一个逃脱了法律制裁的罪犯,一时良心发现,善念一起投案自首,结果锒铛入狱,名利地位一时全部丧失;再譬如一个厌倦了官场斗争的高官,善念一起,弃官为民,甚至出家为僧,那么,从尘世的角度来看,他此后的命运还能跟以前相比么?相反,在无时不在的生存斗争和权力斗争中,那些为了私利最终战胜对手取得胜利的人,难道能说他们是心怀善念的么?譬如秦桧害死了岳飞,却巩固了自己在朝廷的地位,一直享受大宋宰相的殊荣直到老死,难道能说他害死岳飞是善念引发的么?
所以,善念有益于人的心灵,却不见得有益于人的名利地位,从而也就不见得有益于人的外部的命运,当然也就无所谓能使人的命运变得更好。
古人说“毋以善小而不为,毋以恶小而为之”、“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都是叫人不要轻视小小的善行,强调小小的善行日积月累就会对人产生巨大的影响。
那么,平时多行善事就能使人的命运变得更好吗?
首先,让我们先看看那些源于天性的习惯的善行。要看这种善行的结果,我们只要看看我们周围的善良的人的命运就清楚了。是不是善良的人命运就好?答案显然是否定的,那么,这是为什么呢?
其一、人的权力意志总是寻求着伸展,人性中的恶总是寻求着释放,而善良的对象则自然是权力意志伸展和恶性释放的一个相对安全的所在或出口,因为善良者总是更容易尊重和顺从别人的意志,更容易宽容,更容易以德报怨,更容易待人以善。所以,我们看到,牛羊动不动就被人鞭打,驯顺的马儿谁都想骑,无毒的善蛇被人捉弄戏耍。同样,善良的人也总是更难保有尊严,更容易被人颐指气使,更容易招致无缘无故的侮辱,更容易成为别人戏耍甚至作恶的对象。
其二、人总是容易以自己的心猜度别人,所以,善良的人总是容易轻信,容易受骗,容易犯《农夫与蛇》中农夫那样的错误。闻名世界的石油巨头洛克菲勒,通过让孙子摔破头的教训教育孙子:任何人都不要相信,不管他是你的朋友还是你的至亲。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把人想得坏一些更有利于我们在社会上的生存,而把人想得更好的善良思维则更容易将人引向失败。秦始皇不采孔孟“仁义”之说,而重韩非“法、术、势”之说,完成了一统六国,始皇天下的功业,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其三、社会本质上仍然是弱肉强食的生存竞争的战场,而不是“你对我好,我也对你好”的和谐大家庭,在这个战场上,善良的弱点确实是不言而喻的,对别人的善意往往会成为别人作恶甚至打倒你的根据,因为这种善意在一些人眼里就是示弱或者愚昧。自古政治军事斗争中,一旦善良的天性胜过了自利的意识,往往就预示着失败的到来。孔子说“刚毅木讷近乎仁”。刚毅木讷有利于成功或者使命运变得更好吗?显然不是!所以,在课本上被视为美德的诚实、善良、忠厚等等品德,在现实生活中却总是“无能无用”的代名词!
其四、为善一旦成为习惯,就会被人视为理所当然,视为天经地义,从而牺牲自己利益别人的行为就往往不但得不到应有的好报,反而一旦这种善行稍一减少或者有所停止,就会如同做了恶事一样迅速招致恶的反应。
其五、为善是一种心甘情愿的、主动的付出和牺牲,而这种主动的付出和牺牲一旦成了习惯,就会诱使一些品行不良、思想不正的人,为了自利或者寻求心理上的强势,而强迫善良的人做出被动的利益和尊严上的付出与牺牲。而在被动地付出和牺牲尊严与利益之时,善良的人往往因为本性的善良而不能对强迫者予以有效的反击,但事过之后,自尊和正义感又会使心中免不了仇恨和愤怒,记忆又会使这种仇恨和愤怒不断重复,这种经常性的仇恨和愤怒,绝对无异于慢性自杀。另外,善良者的宽容客观上也往往会纵容作恶者,从而使作恶者更加肆无忌弹地作恶,更加肆无忌弹地伤害宽容他的人。
其六,孔子曰:“过犹不及”。中庸之道,往往让人感觉有些市井之气,缺少一种高尚的牺牲精神,但中庸之道却无疑是一个现实的人在社会上安身立命的法宝。所以从现实的角度看,一个人如果过于善良就很难说不是一种缺点,就很难在生活和交际中不给自己带来各种各样的麻烦和苦恼。一个人,如果过于善良,走上社会后迫于生存的压力就会趋向于培养恶的品性,如果偏于凶恶,经过社会的锤打就会有意培养身上善的因素;一个家庭,丈夫偏善,妻子往往就比较厉害,妻子偏善,丈夫就往往有些偏凶。这就是互补、纠偏、中和,以致达到一种中庸的状态。不然,一个个体、一个家庭、一个集团、一个国家,如果只吃亏而不占便宜,只牺牲而不获取,只求和气而不善斗争,那么,这个个体、这个家庭、这个集团、这个国家就很难维持下去。譬如在三国吴蜀荆州之争中,刘备偏于善良,就有诸葛亮教其和帮其撒谎,就有关羽仗着武力和气势跟东吴不讲道理,最后,本不属于刘备的荆州就成了刘备的。不然,属下都跟刘备一样,刘备恐怕也成不了那么大的气候。
下来,让我们再看看作为文化熏陶和理性思考结果的有意识的为善。
在一个崇尚善的文化(譬如基督教文化、世俗化的佛教文化以及儒家文化等)环境下,为善就是对荣誉的追求,但在追求这种荣誉的同时,常常便意味着对自己利益的牺牲,以及对自己天性和欲望的压抑。战争中,总是重视荣誉的人更容易牺牲;工作中,总是更重荣誉的人付出更多;生活中,总是更重荣誉的人对自己更为苛刻。然而,荣誉毕竟是虚的,远没有利益的获得来得实在。有因荣誉而获得实利的,但这样的人在现实中能占多大比例?更重要的是:人们所谓的好的命运,恰恰不就是在追求荣誉时不得不舍弃的那些东西么?所以,一个真心追求荣誉的人,在一个重视实利的人看来,完全就是荣誉的牺牲品!
尼采认为基督教所谓的善是奴隶道德,所谓良心是文化特别是基督教文化积淀而成的。这种观点显然是不能服人的,因为基督教所谓的善,跟那些不知道基督教的人所认为的善并没有什么区别,另外,许多有低级意识的动物都知道报恩,都知道以善待善,这与文化,譬如基督教文化有什么关系呢?只要有意识,就知道推己及人,良心就此产生,善就此产生。我们可以看到,绝大多数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的行为都发生在没有多少文化的下层人身上,这说明,良心是人性中自然存在的东西,是与生俱来的。不过,善的天性和行为确实容易使为善者成为别人颐指气使的对象,成为心甘情愿地为别人服务的“奴隶”。另外,尼采认为基督教的善的文化约束和压制了人的激情和生命力,助长了人的软弱、怯懦和颓废,也是有一定道理的。我们可以看到,很多重视道德荣誉或者天性过于善良的人往往最后就走到了消极避世的地步。俗话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轻视道德的人的身上往往会有一种魔力,那就是不受约束的旺盛生命力,正是这种不受约束的生命力,往往会成为他们在社会竞争中走向成功的重要因素。
当然,也有一些聪明人(公众人物中更为多见),他们也追求荣誉,也希望落一个善名,但他们对善的追求只是一个幌子,一个手段,他们的真正目的就是现实的利益:权力、金钱等等。这样的人的善当然就是伪善。从道理上讲,伪善的人更容易使生活或者命运变得更好,因为他们的目的与我们所认为的“好的命运”完全一致。但是,事实上,人算总是不如天算,一个人再聪明,再善于伪装,毕竟无法将那作为心灵窗户的眼睛伪装起来,毕竟无法将他的相貌伪装起来,他的内心总是会透过他的外表多多少少地显示出来,而且,一个人的内心也总是会透过一些无意识的行为或者脱口而出的一些话语完全暴露给他人,更重要的是,一个人如果内心是以追求私利为根本目的的,那么现实中就不可能不做一些违背公义为自己谋取私利的事情,而这样的事情总是很难一辈子捂下去的。所以,一个人伪装得越好,一旦被人看清,他所招致的反面效应也就越大,从而损失也就越大。这就是所谓“聪明反被聪明误”。
事实上,在如今这个商业社会,为善已经越来越多地具有了“有意识”的特点,越来越多地成了一种通过获取别人好感而自利的手段。譬如店家对于来拜访的顾客的善,推销人员对于去拜访的客户的善,企业对于利益相关的官员的善,等等。这种善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但这种善本质上更是一种智,而且,很多时候,这种善本身就是一种巧言令色,是善的反面,所谓“巧言令色鲜乎仁”也。另外,这种善因为不是源于本性,往往有失自然,结果就有可能让人反感,从而导致与期望相反的结果。作为形式之善的平常的礼节,作为无原则之善的乡愿行为,以及为了使命运变得更好而采取的善行,等等,都是具有一定的“有意识”和自利的特征的,所有这些带有自利特征的善,如果没有获得期望的好的结果,心中就会有一种失败的感觉,就会产生不良的恶的情绪,这种感觉和情绪经常重演,就会对自己的心理和身体产生严重危害。
最后,让我们再看看那些因信仰而产生的善行。因信仰而产生的善行往往是最无私、最感人、最强大、最纯粹、最具有牺牲精神、最能让人敬佩的善行。信仰,能激发人心中最内在的神性,有信仰的人,他所具有的力量往往是不可思议的,他已经可以不是为自己而活着,他随时都可以把自己作为牺牲献给自己的信仰。但是,那些有信仰的人,他们既然连自己的生命都在所不惜,他们还会在乎自己的命运的好坏么?而且,又有哪个宗教会把尘世的命运看得特别重要呢?那么,对于这些宗教的信仰者,他们的命运又能好到哪里去呢?而且,信仰的产生往往是盲目的,在盲目的信仰下,一个人难免会成为这种信仰的牺牲品,更罔论使命运变好了。加缪有过一篇小说,大概讲了这么一个故事(记不太清,但大意如此):一个虔诚的基督徒到非洲一个地方去传教,这个传教士在那个地方遭到了那里的人无以复加的虐待。传教士始终抱着宽容和慈悲的心怀对待那些虐待他的人。然而,教士的忍受、宽容、慈悲对于虐待他的那些人一点都不起作用,反而激发了那些人更加残酷的虐待。就在这个传教士被折磨得奄奄一息的时候,文明国家的军队过来了,教士获得了解救。传教士的悲剧就在这里:信仰没有拯救他,“爱邻人,如爱自己”的教理没有拯救他,相反,他和他的信仰教人放弃的愤怒和暴力却拯救了他!
上面我们讲了各种善行所可能产生的对于自己命运的不好的影响,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为善就必然或者只会产生这些坏处,相反,为善的好处是很多的,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总喜欢将自己装扮成善人的缘故。不过,上面的分析至少可以说明,对于自己外部的命运,为善给自己带来的好处并不必然就一定大于坏处。
鲁迅有一篇散文叫《聪明人、傻子和奴才》,说了这么一个故事:奴才见人就诉苦,诉说自己的处境多么的糟糕。聪明人听了,就陪着流眼泪劝他说“总有一天会好的”;傻子听了,愤怒地大叫一声“混账”,就砸奴才所住的又黑又潮没有窗子的屋子,要给奴才开出一个窗户来。结果奴才大喊强盗,一群奴才出来就把傻子给赶走了。在这篇散文里,我们可以看到:奴才的忍是善,聪明人的同情和安慰是善,傻子的怒骂和砸墙是恶,但是在奴才的“善”的背后,我们分明能看到隐约显露的恶的存在,那就是对主人的恶的纵容和对帮助他的傻子的无情;聪明人的“善”的背后,我们同样也能看到一种恶的存在,那就是维护现存的恶的秩序,从而使恶的现象得以继续下去;相反,在傻子的“恶”的背后,我们却分明能看到很强的善的存在,那就是见义勇为,反抗恶的秩序,以图改变恶的现状,帮助别人创造一个善的生活来。
其实,我们不难看到,鲁迅一生都在扮演着那个“傻子”的角色,相对的,孔子一生讲“仁”,但是我们透过孔子的言行,难道不能发现孔子身上多少有点那个“聪明人”的味道么?
所以,善恶往往是很难区分的,表面为善的,背后常常隐藏着恶的因素,表面为恶的,本质却可能充满着善性,利益了这部分人,往往就损害了另一部分人,对这些人为善,对另一些人便是恶。从而,一个结果的产生,我们也就很难判断到底是善行引起的还是恶行引起的,或者在引起这个结果的原因中,善的因素到底占了多大成分,恶的因素又占了多大成分?这样,为善能否使人的命运变得更好的问题自然也就成了一个很难判断或者不能判断的问题。
有人会反驳说,广为流传的《了凡四训》中讲了大量为善改变命运的实例,难道你要无视这些事实的存在吗?首先,我们假定《了凡四训》中所列举的例子都是事实,不过,那些事实实际上根本不能证明文中的结论。因为文中所谓“改变命运”,不过是后来的事实跟以前算命先生所说的不相符而已,那么,为什么就不能认为是算命先生算错了呢?
写到这里,我们又回到了起点。显然,跟本节开始时提供的纯粹理性的分析结果一致,现实的人事规律的分析也不能证明为善是否能使人的命运变得更好。
这时,有人可能要问:这样说来,为善为恶,结果不就没有什么区别了吗?其实,我们前面已经说明了,为善为恶在人心灵中的影响还是截然不同的,为善必然在心灵中产生善的报应,而为恶则必然在心灵中产生恶的报应。这种报应不仅是一时的反应,更是一生一世,甚至更久的回报,尤其是在孤独的时候,在安静的时候,当人沉入于回忆之中,这种报应就会清晰地表现出来,以前曾经做过的善事恶事,即使非常细小,即使似乎已经被我们遗忘,这时都会浮现心头,或让我们感到幸福,或让我们感到苦痛。当人死亡之后,就是我们彻底安静的时候,这时候我们只剩下了灵魂,曾经的荣华富贵、曾经的贫穷苦难,此时都不再能对我们发生影响,这时候,我们的世界就是我们的心灵,以前因为忙碌而被忽视或者遗忘了的善事恶事,这时都会一齐来到我们面前,一一经受良心的称量。是平静还是不安;是幸福还是痛苦;是清静光明,还是嘈杂昏暗;是彩虹花环头顶显现,还是处处乌云雷电;是帮助过的人热情的笑脸,还是债主仇人愤怒的双眼;是欢喜轻盈的天使随处可见,还是凶神恶煞时时相伴。所有这些这时都会依我们心灵的状况而随时呈现。这恐怕就是《圣经》中所说的“末日审判”的真正含义吧!
那么,是不是我们所为善事越多,我们的灵魂就会越加高洁,心灵就会越加幸福呢?也不尽然!因为心灵或者灵魂的状况并不仅仅取决于曾经做过的善事或者恶事,而更多地取决于我们对人生的觉悟,取决于我们对世事的认识,取决于我们行为时的心理。有时候,我们可能做了很多的善事,但是命运却可能不但没让我们得到相应的善报,反而让我们因为我们的善而付出了尊严或者利益上的巨大代价,也许从此之后,我们变得愤世嫉俗,变得消极厌世,变得仇恨社会,正像莎士比亚悲剧《雅典的泰门》中乐善好施的贵族泰门最后的情形一样。那么,除非我们能从这种状态中摆脱出来,除非我们能够认识到我们执着于善恶之相的错误,我们以前所做的一切善事,就都不但不再能给我们带来美好的感觉,反而会让我们更加痛苦。泰门的错误就在于对于以前的施舍行为,对于友谊等等看得太真,对于这些东西太过执著,因而结果就是被这些东西所左右。佛陀教人“不住相布施”,就是说在布施(为善)?,要能体悟施者、受者及所施物本身皆空,对于施、受、施物等无念无所得。而且,佛陀还教人对于不住相布施(为善)的思想(法)也不能执著。《金刚经》中说:“若菩萨心住于法而行布施,如人入暗,则无所见。若菩萨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见种种色。”
所以,正确的思想,正确的心态,对世界的正确的认识,要比我们曾经或者将要做的所有的善事都要有价值的多。这就是《金刚经》中为什么佛陀要用这样的话来做总结:“须菩提!若有人以满无量阿僧祗世界七宝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发菩提心者,持于此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人演说,其福胜彼。云何为人演说?不取于相,如如不动。何以故?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一种行为导致一种心情,反过来,心情也能反映出行为的性质。通常所认为的善事并不一定能给我们带来好的心情和好的回忆,那只能说明这样的事情并非真正的善事。譬如忍辱,我们一般认为是一种善,但“忍字头上一把刀”,它给我们带来的只能是仇恨与痛苦的折磨,而且客观上它往往还会助长恶的行为。所以忍辱本质上并非是善,它不过是有意识的、有着自利性质的理性行为,是出于各种现实考虑而采取的权宜之计,而善则是爱人之心及其自觉不自觉的表达,是主动的、发自于心的行为。由之我们就会明白:宽容才是一种善。忍辱不过是因为与宽容有着相似的“外表”,才被人误以为也是一种善。不过,忍辱却是修炼灵魂,使灵魂走向解脱的最佳途径:因为没有心灵的痛苦就不会有心灵的觉悟。耶稣说:“当有人打你的左脸,你就把右脸伸过去也给他打”,如果有人能做到耶稣所说的那样且能保持心灵的平静,那么,还有什么样的事情能让他烦恼和痛苦呢?但是,对于一个热心于尘世生活的普通人来说,我认为最好还是不要那样去做,因为我担心不等他的内心平静下来,他的五脏六腑可能早已经被仇恨之火烧得不能正常运转。
也有些表面上看来是恶的事情却能给我们带来好的心情和好的回忆,这就意味着这样的事情必然含着更多的善的性质。譬如以暴抗暴,以恶抗恶。我们谁都不会怀疑这是一种“义”,而义与善是一条线上的,善建立在义的基础上,义必然也包含着一定成分的善。首先,以恶的形式出现的义行是对恶的有力打击;其次,这种义行是对道德秩序即公义的维护;另外,客观上这也是对作恶者的一种挽救;而且,很多时候,暴力等非道德手段是最有效的、最能解决问题的方式。这就象中医治病,就有“以毒攻毒”的用药方法。也就是说,不仅仅无毒补益的药对身体会是好的,有毒攻击的药对身体也会是好的。当然,这完全要根据身体的具体状况而定。如果无视身体的具体状况,无毒补益的药用的不适当,也会对身体产生危害。同理,适宜的恶对人对己都可能是有益的,而不适宜的或者过度的善则可能产生恶果,对人对己都无好处。
所以,不可执着于善以及为善。一执着便成绝对,一绝对便是迷误,一迷误便会生恶。“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有了善的认识,便有了对应的不善或者恶的认识;知道了善是好的,便会刻意于为善,非自然的、违道的行为由之产生;知道了善是好的,便会产生为善而进行的斗争,有了这样的斗争,不善或者恶也便随之产生。——世界上不知有多少恶事,都是因善而发生。
老子说“无为无不为”。所谓“无为”,即是自然而然,不刻意而为;所谓“无不为”,即是该怎么做就怎么做,没有什么是一定不可以做的。
老子又说:“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我们对世界的认识有了局限,发生了偏差,于是才有了善恶的认识以及有意的为善为恶的行为。
《圣经》中说,亚当夏娃吃了聪明树上的果子,知道了善恶,于是便被上帝从天园赶到了地上。有了善恶的认识,便有了对善恶的执著,有了执著之心,便是迷误和罪恶的开始。
《法华经》中说:“佛道即魔道”。《金刚经》中说:“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佛与魔,善与恶,是实又是虚,是真又是假,能认识到佛之为非佛,魔之为非魔,善之为非善,恶之为非恶,能认识到它们的虚妄,便是心灵的觉醒。
为善能否使自己的命运变得更好?——这样的问题的提出是心灵迷误的表现,是对善相、我相、命运相的执着。
这个“我”,本质上也是虚空不实的,即所谓“此形非自作,亦非他作,乃由因缘而生,因缘灭则灭”。既然连“我”都不存在,还有什么希望福报之心呢?还希望什么通过为善使自己的命运变得更好呢?
命运更是虚空不实的。它完全是我们想象的一个东西,是我们的智慧不能把握,感官不能触摸和听闻的东西,有的人认为它是上帝或者佛安排的,有人则认为它就是自然规律和人事规律的必然结果。命运因我而存在,我本为空,命运又存在何处?
如果认为命运就是自然规律和人事规律的自然结果,那么我们就应当相信正确的思想和行为对于命运的良好影响,也就应当相信正确的为善(布施)能够使我们的生活向好的方向发展。佛陀也说:“不住相布施,其福甚多”。就是说,如果我们在为善之时意念里没有自己在做善事的思想,没有是我在做善事的思想,没有别人在被我们帮助的思想,没有我帮助了别人什么什么的思想,也没有不该有这些思想的思想,我们的善行才有价值,才可能对于我们的命运或者生活发生良好的影响。也就是说,我们的自我意识越强,命运的意识越强,越是关心我们的命运,我们改善命运的一切努力就可能越没有意义,而当我们淡漠了自我的意识,淡漠了命运的意识,不再关心自己的命运,或者觉得我们的命运好不好已经没有意义时,我们所做的意识不到是善事的善事才能有一定的意义,才能有益于我们的意识不到是命运的命运。总之,只有当超脱了自我,超脱了命运,超脱了善恶,并且抛弃了一切“有为法”而进入无为境界时,我们才能不受命运的摆布。当然,这只是理论上的假设。不过,现实中,如果我们能够接近这种境界,我们的生活就会变得更为清静、更为自由、更为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