桜井真纪影音先锋:【新提醒】[转帖]黎明:“失足男女”与“中国骄傲”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11:19:44

[转帖]黎明:“失足男女”与“中国骄傲” 

    2000年前后,网文有云中国人毁了三个词:“同志”、“小姐”加“农民”。那时,农业人口比重还在百分之七十以上,中国人大部分还是农民,但“非农”们骂人为“农民”却显得时髦和优越。


  像土气、小气、邋遢、落伍、没见识、没素质等这些各群体可能共同拥有的低档货色,都被指为“农民”。指人是“农民”就算骂人,无疑标志着“农民”成了歧视性称呼。但还是免不了要用,因为确实有这么个职业或身份。


  在中国,大家可以将所有与穷苦处境相关联的身份称谓,都当成歧视性字眼。比如“穷人”实际上就是一不光彩身份。“农民企业家”里面还包含“农民”,不过这词儿后半部分表明此人“有钱”,歧视的意味就被冲淡乃至抵消。“农民工”这词,底子不好,不仅包括已经毁掉的“农民”,更重要的是它和“穷人”相近,穷苦之意皆备。故而,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说“‘农民工’这一称呼的背后隐藏的是一系列的歧视”,此话符合中国国情。


  前几日,广东省委书记汪洋表示“加快研究并适时出台取消‘农民工’称谓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外来务工人员根据职业和工作年限享受相应基本公共服务的制度”。在汪洋的讲话两日后,农民工输出大省河南省也表示准备取消“农民工”称谓,而新华社就此报道称“中国有意取消‘农民工’称谓”。


  广东、河南两省的一把手发话,还不能说这就是“中国有意”。但新华社如此说并非表达错误。他们已知此意不仅是两省官员的意向;还由于中国民政部也想取消农民工称谓。


  在质疑和反对使用“农民工”称谓这方面,官员并非先行者,较早就此发表一些意见的人,多属公共知识分子、评论人之类。他们的论证与鼓噪看来有用,“后知后觉”的官员接受后要做点实事,更显“非官人口”的论证与鼓噪有效。


  “中国有意”引起了网民关注,赞成和质疑的声音皆有,网调的结果相差甚大。质疑方“务实求福”,其代表性言论为,“即使把农民工叫成上帝工,待遇提不上去有啥用?”而赞成方也并非只图虚名,“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和社会保障福利制度”,从根本上消除社会歧视、劳动歧视,这意见各方都赞成。由此可见,无论农民还是非农,均注意到歧视与不公的存在并达成基本共识。此进步不小,和多年的民间异议表达也有很大关系。


  只依准确性、逻辑性而论,“农民工”称谓也是有问题的,一个该叫“农民工”的行当或职业并不存在。工人就是工人,务工就是工人,在一个国家非要把工人分成“工人工”和“农民工”,干什么?这个词,逻辑上滑稽,作用上却很现实。它是一个鲜明的、标志劳工待遇的概念——相比已经很不幸的正式的“工人阶级”,还有一个更不幸更庞大的工人群体。


  中国身份标签的功能非常强大,就说“临时工”吧,并不说明这类人比“正式工”素质低、付出少,但两者待遇就差远了。同工不同酬,还动辄推出临时工背黑锅,以至于临时工被网民戏称为“中国第一大恶人”。


  别说称呼无所谓,关键问题是,给人帖上标签后,一看标签就知道“应该”给你什么待遇。贴标签是人事、分配制度不可缺少的配套项目,专门为国民等级划分和区别国民待遇服务的,看标签下菜碟,这就有所谓了。所以说,废歧视从废标签开始,有必要。


  那年央视评选年度经济人物,问谁是“中国经济的骄傲”。我说,没有任何个人可当此美誉,公平地“论功行赏”,只有民工群才有资格荣膺“中国经济的骄傲”,没有这一大群在别国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劳动者,就没有“经济成果”和“国家骄傲”。


  将“农民工”视为歧视性称谓,主要是根据“上流社会”和权力、法律对这群人的态度与待遇所说,而某个个人使用此称谓,并不意味着使用者具有歧视心理。作为个人,将“农民工”视为光荣称号也很正常,在当代,若“反其道而行之”,将社会上某些“低端”、落魄的人视为做坏事较少、贡献较大的一类人,往往不失为明智有德之见。


  “农民工”其实都是“失足男女”。因农民权利缺失而“先天失足”,没有好爹;因有人为追求暴利而推其跌落,让他们站不住、挺不直。巨大牺牲属于他们及所有“穷人”,而“崛起”与“骄傲”属于国家和权贵,这当然不义、不正。借酝酿“废名”之际,为所有被歧视、被委屈的劳动者鼓噪一番,不多;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劳动者群体若继续失足沦落,国家的挺立与荣耀则毫无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