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本樱音悦tai:创新乡镇办案机制 破解乡镇办案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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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乡镇办案机制 破解乡镇办案难题  发布时间:2011-12-13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察厅   阅读次数:86  【字体:大 中 小】 

  李定建

  近年来,钟祥市纪委、监察局结合实际,创新乡镇办案机制,加强领导,坚持督导,不断提升乡镇纪委办案水平,实现乡镇查办案件工作政治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2009年以来,全市17个乡镇纪委共查办案件135件,占3年来全市案件总量的60.58%,且逐年呈上升态势,其中查办大要案51件,查办经济案件55件,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38件,实现连续3年消除办案空白乡镇。

  一、创新乡镇办案目标分类管理机制,着重解决办案意识不强的问题

  针对少数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对违法违纪现象不敢抓,不愿管,思想上存在“不敢查”的顾虑问题,市纪委着力增强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的责任感,与各乡镇纪委签订纪检监察工作责任状,将办案工作列为目标管理考评的重要内容,办案分值占到纪检监察工作总分的30%,分类提出乡镇纪委必须完成的案件奖励基数。要求较大的乡镇每年必须完成3件以上立案案件;一般的乡镇必须完成2件以上立案案件;较小的乡镇必须完成1件以上立案案件。修订完善了乡镇办案考评机制。在考评方式上,变过去按案件数量评分为考核案件数量和考核案件质量并重;在考评内容上,不仅考核办案情况,还要考评当地党委支持办案的情况;在考评奖惩上,规定凡是未办案件的乡镇在全市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评先表彰中实行“一票否决”;对乡镇有案不报、有案不查、查而不实等行为,严肃责任追究,对查办案件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给予物质奖励。

  二、创新乡镇办案业务培训机制,着重解决办案能力不强的问题

  一是跟班学习制。有计划地安排乡镇纪检干部到市纪委轮流跟班学习,让他们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在锻炼中得到提高。先后有8名乡镇纪委副书记到市纪委检查室、审理室、信访室跟班学习,每批3个月。学习期间召开案件讨论学习会,让大家通过分析具体案例,找出案件办理的不足之处,使大家突破案件的能力得到很大提高。二是集中培训制。将乡镇纪检干部培训纳入市委党校年度培训计划,邀请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业务科室负责人或本级长期从事案件检查、审理工作的同志结合办案实践,介绍案件线索筛选、调查取证的基本技巧,学习办案程序规定、案件档案管理等基础知识,使他们在较短时间内掌握纪检监察工作业务知识,确保能够独立调查处理违法违纪案件。3年来,先后有120人次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业务集中培训活动。三是定期测试制。专门给乡镇纪委编印了办案实用手册等学习资料,要求他们分散自学,半年组织一次集中闭卷考试,考试不及格者还要在一个月内补考,补考成绩末位者将待岗学习。由于采取了这些行之有效的办法强化培训和指导,办案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得到较大提高。

  三、创新乡镇办案督导机制,着重解决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

  一是联合督导。将乡镇按地域划分为四个办案协作区,出台了《钟祥市建立乡镇办案协作区暂行办法》,对建立乡镇办案协作区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协作区职责、案件来源、人员确定、调查工作的开展、办案纪律、保障措施及组织领导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办案协作区由市纪委两个案件检查室分别联系、对口指导,对所辖乡镇纪委的办案工作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统一指导、统一查办。目前,主要有四类案件可以提请市纪委启动乡镇协作区办案机制:辖区内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基层站所负责人严重违纪案件;在调查辖区内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热难点问题时发现事关当地稳定的案件;贪污挪用移民、救灾、抢险、优抚、救济、防疫款物和惠农资金的案件;在当地有重要影响的案件。近年来,全市通过办案协作区的方式查办案件35件,提高了办案效率,避开了人情干扰。二是包片督导。市纪委分管案件副书记与常委包片联系乡镇纪委查案工作,采取分片开会、定期通报、电话询问、实地调研等多种形式进行督办,帮助乡镇纪检干部协调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业务上遇到的问题。坚持在督办工作中做到“四个一”:每半个月督办一次上级交办的案件查办情况;每个月对办案空白乡镇发一份书面督办通知单;每季度对案件查办情况进行一次通报;每半年召开一次办案督办会,对有案不查的提出批评,对确实没有案件线索的帮忙寻找案源。三是蹲点督导。对办案薄弱的乡镇,采取蹲点式指导,帮助他们摸线索、出主意,参与办案。2010年,原长寿镇曾坡村支部书记郭某在土地征用过程中具有重大违纪问题,但是该镇纪委书记是新手,业务不熟,在查办案件中遇到很大困难。市纪委迅速派出两名办案人员到该镇指导,协助调查,迅速查实了郭某贪污受贿5万多元的严重经济违纪问题。

  四、创新乡镇办案保障机制,着重解决办案条件不优的问题

  大力实施乡镇纪委 “七有”工程建设,不断改善乡镇办案人员的办公条件及政治待遇,加大办案经费投入,为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一是充实办案力量。目前,各乡镇纪委书记均由党委副书记担任,配备了专职副书记,部分乡镇配备了专职纪检干事。二是保障办案经费。乡镇纪委每年落实2至3万元办案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对于经费较困难的乡镇,市纪委共为他们解决办案经费30多万元。三是完善办案装备。乡镇纪委都设立了专门的办案谈话室;配备了办案专用的摩托车、电脑、打印机、文件柜、办公桌椅。四是改善政治待遇。市纪委积极与乡镇党委协调,提高乡镇纪检干部的政治待遇,激发他们工作的积极性。2011年,结合乡镇换届,乡镇纪委书记中有80%得到提拔重用,所有乡镇纪委副书记均按副科级待遇予以配备。

  五、创新乡镇办案监督机制,着重解决办案综合效益不高的问题

  一是办案责任追究向乡镇延伸。对乡镇办案过程中违反纪律和规定、出现过错的,都要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任追究,努力做到严格执纪、公正执纪、文明执纪。二是案件审理向乡镇延伸。规定乡镇自办案件必须送交市纪委案件审理室进行预审,未经市纪委预审的,不能结案,有效提高了乡镇自办案件的审理质量。三是案后治本向乡镇延伸。要求乡镇纪委每查处一起重大典型案件,都要认真分析发案原因,由党委统一制定防范措施,开展警示教育,避免使典型问题普遍化。今年上半年,市纪委在胡集镇开展案后交流活动,专门针对各社区干部在土地征用过程中以权谋私的案件开展讨论,分析乡镇在土地征用过程中管理漏洞、监督缺失的问题,建议土管部门和乡镇共同建立农村土地征用中的议事程序、公开拍卖、群众监督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土地征用。

  (作者系钟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