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叶知秋 哲学。美文:公共空间的介入:超越穷人区富人区之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01:57:14
  公共空间的介入:超越穷人区富人区之争
  【内容提要】果收入两极分化,政府不介入,则穷人区富人区必然自然出现。如果收入分配公平化,政府公共产品和服务供应充足化,那么犹如天堂般的富人区与犹如地狱般的穷人区的二元对立将不会真正出现。

  4月25日,湖南益阳市人民政府与新浪房产、益阳日报社、益阳房地产管理局、益阳房协、蓝筹地产评论合办的地产高峰论坛开幕,共十数位专家及近百名开发商与会,当地媒体对此次活动连续多日大篇幅报道。

  赵晓:最近房地产界的一个争论热点是穷人区与富人区之争。这个争论涉及到中国城市发展的过程与目标、城市发展的市场与政府资源配置问题。
  争论由潘石屹的一封公共信引起,他批评了任志强岢龅摹肮赜谠谛鲁鞘薪ㄉ柚幸亚钊饲⒏蝗饲挚墓鄣恪?参见潘石屹:“我不赞成新城市的建设中分穷人区和富人区——给任志强的一封信”),认为这种观点非但过时,而且有害。其次是任志强的批评性回应(参见任志强:“小潘的无知——回信”)。任自陈“从来没有提出过在新城市建设中要把穷人区、富人区分开的观点,而是认为在经济发展与城市建设的过程中必然出现不同收入阶层的建筑与居住区域。穷人区与富人区的划分是社会与消费人群自然选择而形成的结果”,任还质疑潘自己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就只能适合于富人,不可能穷富兼济。在进一步的阐述中(任志强:“不能用道德观点否定经济发展规律”),任志强还强调穷人区和富人区的出现是基于“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不可违背的规律”。随后,两位老兄的争论又继续升温,但观点维持不变。

  愚者的争论是徒逞口舌之辩,智者的争论却是一起追求智慧。笔者在这里无意臧否两位著名开发商谁是谁非,因为这一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中国城市化过程中究竟应该不应该有穷人区富人区、究竟是不是一定会出现穷人区富人区。可以说这个问题既涉及到舆论导向(民意),又涉及到公共政策,是不可不深察的一个问题。

  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过程中是不是一定会导致穷人区和富人区的出现?应该承认,穷人区和富人区的出现是一个国家经济在从传统经济到起飞再到成熟过程中往往难以避免的问题。工业社会早期的英国、法国、德国以及美国等许多国家都曾经出现过穷人区和富人区的分野,其背后的根源则是人们的收入差距的扩大以及市场自主选择的结果。可以说,只要人们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只要任由市场选择,那么穷人区和富人区便必然泾渭分明的出现。所以,在早期发展起来的经典发达国家,往往会看到一个城市间参差不齐地分布着富裕的孤岛的和贫穷的孤岛,如伦敦有伦敦东区和伦敦西区,纽约有上曼哈顿区和下曼哈顿区,成为城市和一国赫然在目的疮疤。

  中国的问题就在于,近些年来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已经导致严重两极分化的局面,因此,当前在城市发展和房地产发展过程中,中国的穷人区和富人区的出现实际上已经呼之欲出。这也许正是任志强指出中国将不可避免地出现穷人区富人区分布的最为现实的背景。

  笔者曾一再强调,房地产问题的三分之一是宏观问题,三分之一是金融问题,只有三分之一才是房地产自身的问题。在关于穷人区富人区问题的争论上也是如此。如果中国真的出现穷人区富人区并引发诸种问题,那么问题的症结首先就在于中国国民收入分配的二极分化结果,收入分配的两极分化既是导致当前中国的住房畸形繁荣,同时百姓却买不起房子的原因,也将是导致可能出现穷人区和富人区这样的城市疮疤的根本原因。

  然而,承认经济起飞过程中的收入分配两极分化易于导致穷人区和富人区的分野,并不意味着社会舆论(民意)可以自动接受这种分野的现实以及愈演愈烈的趋势,也不意味着社会舆论会认同任志强所说的“要经历一个较长时期的过渡,才可能逐步将穷人区都改造成富人区,并且一定会仍然保留一个相对比较中的差异时,正是基于上述这些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不可违背的规律”。

  这里面的原因有二。第一,大家对当前的收入差距的扩大有看法。如果收入差距的扩大是因为市场经济,那是一种情况,但眼下大家比较认同的中国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其实是权力资本肆虐,市场化程度不足,市场被扭曲才导致的恶果。既然两极分化是权力资本制造的一个冷酷现实,而非市场化进程的产物,为什么不先抑止权力资本,规范市场化进程,而非要“以市场之名”让穷人区和富人区的疮疤演变成钢筋水泥的冰冷现实?第二,穷人区和富人区的出现并非“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不可违背的规律”。因为就算市场化进程会导致收入差异进而穷人区与富人区的分化,但市场并非经济发展与城市发展中唯一调控的手,为什么政府看得见的手不可以进行适当调控,而要听之任之呢?而且既然大家都承认这种分化是丑陋的,并且连任志强都同意长远看这种现象要消失,那么为什么不可以在一开始就得到制止乃至矫正呢?

  显然,这就涉及到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两大问题,一是政府在市场化转型、经济发展尤其是城市化过程中应发挥什么样的作用的问题,二是政府和社会对于市场化可能导致的问题是听之任之还是未雨绸缪、以“看得见的手”来框正之。

  众所周知,先行国家不仅曾经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穷人区和富人区这样的城市疮疤,还出现过泰唔士河水被污染游鱼尽散的环境污染现象。后来总结出来的一条深刻的历史教训就是:不能放任市场看不见的手的作用,无论是在穷人区和富人区的自然分野问题上,还是环境污染的问题上,都不能先分化后融合、“先污染后治理”,而是要发挥好政府的框扶之手的作用,边发展边融合、“边污染边治理”。

  事实上,答案应该是清楚的。第一,政府在市场化转型过程和城市化转型过程中的作用非常重要,中国的城市发展、城市规划,中国的社会分层不能完全由“看不见的手”来引导,还必然要由政府“看得见的手”进行调控和引导;第二,“先分化后融合”既然已经被发达国家和众多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历程证明是代价过大的一条路,而“边发展边融合”亦是可行的一条路,那么政府对城市发展和房地产发展的介入完全可能导致“穷富分区”式的发展转向“穷富融合式”的发展。

  那么,究竟如何才能通过政府的调控和引导避免完全由市场导向所引发的“穷富分区式的”的城市发展道路,转向“穷富融合式”式的发展道路呢?最关键的一条,是政府要节制权力资本的恶劣作用,要扭转愈演愈烈的收入两极分化局面。除此之外,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政府要大力发展城市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通过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介入以及合理的城市规划的引导,冲淡甚至模糊穷人区和富人区的分别,有机地融合穷人和富人于一个共同的家园。

  如果收入两极分化,政府不介入,则穷人区富人区必然自然出现。如果收入分配公平化,政府公共产品和服务供应充足化,那么犹如天堂般的富人区与犹如地狱般的穷人区的二元对立将不会真正出现。

  试以香港为例。香港的城市布局有几个特点:第一,香港并没有明显的富人区和穷人区的界限以及划分,且一般没有明显类似于国内围墙高筑的“居住小区”的划分,在不知不觉间游人可能已从居住较贵的区域走到了另外一个居住较为廉价的区域,或者从一栋很贵的房子踱步到了另一栋相对便宜的房子。第二,香港的富人、中产阶级和穷人可能在某块美丽的海滨边结邻而居(香港的房屋分为三类:商品房、居屋和廉租房。这里所谓的结邻而居,不见得是互为邻居,而是富人购置的“商品房”与中产阶级购置的含有政府补贴的“居屋”以及穷人租居的纯由政府兴建的“廉租屋”可能在同一条海岸线上相邻一字排开、共同面对一片海景)。第三,非常重要的一点,香港地区的公共品的供应充足而完善,地铁和其他公共交通的发达不用说,体育场馆和设施、城市公园也比比皆是,且基本上不收门票,无论穷富均可免费、自由地进入,如果再考虑到政府兴办的、错落于城市的学校和医院,以及以满足大众需要为依归的各大超级市场的合理分布,可以说公共设施、产品和服务已经构筑起一片穷人的天堂,消弥了穷人区和富人区的二元对立。

  为什么会这样。

  第一,我们不敢说香港已经消灭了收入差别,事实上香港的人均收入差距在亚洲是比较高的,但由于公共设施的丰盛以及独到的富中穷的布局安排,可以说已在很大程度上模糊了生活质量的差别。换言之,由于这样一种精心而独特的城市格局的安排,香港人的生活质量的差别远不如他们的收入差别那样大。豪富固然可以在豪华的宅第欣赏海景,但穷人一样可以欣赏到大海的落日溶金;富人固然可以在自家花园和私家游戏池自在的起居,在昂贵的健身俱乐部大手大脚地消费,但穷人也可以在美丽的公园“闲庭信步”,在免费或低收费享受公共游泳馆以及体育场馆锻练身体,大家的生活质量其实相差不大,穷人和富人后代的身体成长也不致在迥然不同的环境中悬殊地成长,致使贫富代际循环;

  第二,因为没有截然对立、图景分明的穷人富人区,使得社会矛盾更趋缓解,社会的和谐更容易实现,富人和穷人更易于彼此理解和相处;

  第三,穷富之间甚至可以一定程度上实现互补,比如,穷人可以更多地共享公园与公共体育场馆,富人特别是富人家的老人也可以到穷人较多去的大型超市去“与民同乐”。

  为什么非要政府介入,而且政府非要以这样一种方式介入?为什么政府不可以任由富人区穷人区滋生,回过头来再由市场自然地调节。这是因为“人居”具有准公共产品性质,完全交由市场引导并不是最好的一种安排。换句话来说也是一样的:当市场纠错的代价足够大,则政府的介入就有其合理性。事实上,贫富和谐、社会稳定从来都应该是负责任政府的追求,贫富对立乃至贫富分裂则是一个负责任的政府需要严加防范的结果——其实,在香港,不仅政府,还有许多的社会组织和机构,尤其是教会几乎遍布香港各城区,他们也都反对贫富对立,而他们爱心、言行是消除穷富隔阂、保持社会和谐的非常重要的“第三力量”。

  笔者也曾询问香港朋友:香港海景房富中穷一字排开,是否违背效率原则?如果换一种方式,比如政府将海景地都高价卖给富人,发展出一块富人区,再用所得去帮助穷人会不会是更好的选择?答案是“不见得”。为什么?因为要进行这样的比较,必须比较居民从不同效用中所得的福利差别,而市场的问题就在于,它并不完全,世界上并没有一个市场能够以价格信号显示出平等与和谐的效用或者牺牲这种效用的代价有多大,因此也就没有办法决定该用以多大的穷人的收入增长来予以补偿。香港政府现在的做法至少保证了这个社会的穷人和富人都可以共享海景,都可以融合在一起,共享一个美好家园,这样的效用是看得见的。

  综上所述,在一个城市中,某一处房子可能是完全是富人所有,另一处房子则完全是穷人所有,但未必一定要通过穷人区富人区这样突兀、冷酷的布局来完成,完全可能通过政府的调控、引导,通过充足的公共设施穿插其中,使得穷人与富人共同彼此融合在城市的公共空间之中。说到底,穷富分区的反面并非穷富杂居,而是穷富是否可以融合,而这一点,其实是完全可以在城市化过程中做到的,而不是“先污染后治理”、先分化后融合。这里面的关键除了保障收入分配公平外,第一,中国政府现在就要确立起穷富融合、社会和谐的居住方式为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目标。第二、政府一定要注意提供充足的城市公共设施、营造良好的公共空间;第三、政府要制止目前划地为牢式的小区建设方式,更多向自由、开放、公共的空间布局方向引导。

  论争中,任志强曾指责潘石屹自己的房地产项目不能穷富兼济,潘石屹则强调自己的住房有大小之分来作为回应,其实双方都混淆了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的性质问题。对于开发商来说,该建富人房还是穷人房或穷富混居可完全考虑市场需要,但穷人区和富人区的问题却非纯然的市场问题,而是涉及到城市布局、百姓安乐、社会和谐具有公共性的问题,因此必须在市场调节的基础上予以公平、公正、和谐为导向的政府调节。

 

 构建我国城市和谐居住空间的对策思考  摘要:住房是一种阶层消费差异十分明显的商品。随着城市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和住房的商品化,中国城市出现日益加剧的居住分割现象。本文针对这一问题,基于和谐社会的理念,论述了收入差异分化下构建我国城市和谐居住空间的迫切性,对“大混居、小聚居”模式实施的可行性进行了探讨,提出操作对策,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关键词:居住空间分异,混居模式,和谐居住空间

  城市居住区空间是城市社会空间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社会阶层收入的不同而形成城市居住区空间分化是客观存在的,如何兼顾到社会公平,避免居住空间的社会阶层分异,不但是发达国家、也是我国面临的重要问题。

  一、不同阶层居民住房消费差异分析

  1.居民住房消费的层次性。住房具有商品性和福利性特征,根据居民的不同支付能力和实际需要,对住房消费产生各个档次的需求,如,高档房、中高档房、中档房、中低档房等。根据人的生理、心理需求,可将人们的住房需求分为遮蔽、功能、环境、服务、品位五个层次。住房需求层次与居民收入层次有很强的关联度,收入的阶层化特点也决定了住房供给的层次性。

  2.不同阶层居民住房消费差异特征。中国人的消费习惯和传统心理把拥有和改善住房作为心目中头等大事,但收入差异决定了居民住房消费能力与偏好的差异。较低收入阶层的居民无论在消费行为,还是在消费观念上都表现出受物质条件较大程度的刚性制约,消费方式为生存型消费;在住房消费上着重于满足“基本需求”,首先考虑住房的价格,其次是面积,住房消费能力低;在居住区位选择时,选择权利差。中等阶层收入居民在消费行为上体现了中庸原则,在经济承受范围内适度表达品味,其消费方式属于约束型消费;在住房消费上首先看重住房的“地段位置”,其次是“周边环境”、“地域交通”等;在居住区位选择时,只能选择适合于自己购买能力的区位。较高收入阶层居民因其强大的经济支付能力,消费意识可以在较大程度上实现自由、独立的表达,消费观念注重品味、个性与生活质量,并拥有较多的可支配住房资源。他们首先看重住房的“地段位置”,其次是“周边环境”、“配套设施”,并进一步关注房屋的升值潜力,其住房结构也越趋向于大空间与复杂结构。

  二、收入差异下的城市居住空间分异

  住宅价格是对房地产市场的各种要素的综合反映,它既反映某一区位居住价格的高低,同时也影响着居住空间结构。高档社区的住宅价格较高,其周边社区配套亦有较好的公共服务,需要支付较高的服务成本,对低收入者产生挤出效应,由此,城市居住空间产生分异。即在一个城市中不同特性的居民聚居在不同的空间范围内,整个城市形成一种居住分化甚至相互隔离的状况。在相对隔离的区域内同质人群有着相似的社会特性,遵循共同的风俗习惯和共同认可的价值观,或保持着同一种亚文化。不同居住区之间物业管理、业主背景的差别越来越大,中低收入群体有限的支付能力和越来越高的房价之间形成巨大的矛盾。在高房价面前,他们只能不约而同地选择郊区县等房价便宜的区域,这让他们在交通等方面多支付许多,增加了低收入者的生活成本,中国贫富差异在空间上割裂。

  对于这一现象,当前分为两种意见,一种认为这确实是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其强化了社会各阶层在空间上的分布,造成不同阶层人群间的分离甚至是对立,加剧社会割裂,成为影响城市和谐的因素。笔者赞同后一种观点,这一现象持续下去会造成很大弊端,一是易造成或加剧阶层之间的隔离,特别是加剧阶层的再生产,形成贫富差距的代际传承和空间区隔。二是随着居住条件两极化,低收入群体居住区位被边缘化,教育、医疗、文化资源的可达性大大降低,交通成本、时间成本上升带来公共资源的使用成本上升,公共资源、公共物品,尤其是优势资源正远离中低收入群体,由此产生的中低收入群体的相对剥夺体验越来越强,长此以往会激发社会不满情绪,甚至引发社会矛盾和冲突。

  三、收入差异下的城市和谐居住空间的构建

  1.城市和谐居住空间构建的紧迫性。从中国目前社会公众对收入分配的态度来看,公众的反应明显要比美国等西方国家强烈,表现为中国公众对当前收入差距的扩大有看法:如果收入差距的扩大是因为市场经济,那是一种情况,但大家比较认同的中国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是权力资本肆虐、市场化程度不足、市场被扭曲导致的。因此,社会公众对收入分配不平等问题有着非常强烈的抱怨和不满情绪。中国政府的许多政策调整也明显包含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目标和意向,领导人在各种场合的发言、讲话也频频透露出对该问题的关心和注意。世界银行对各国发展过程中大量经验的总结表明,通过以下两个渠道,公平影响经济发展,并表明公平对于发展是十分重要的。首先,在市场尚不健全的条件下,权利和财富的不平等会转化为机会的不平等,导致生产潜力的浪费和资源配置无效率。其次,经济和政治的不平等会削弱制度的发展。

  2.不同收入阶层的混合居住模式。穷人区和富人区的出现并非市场经济发展中不可违背的规律。这种空间分布和空间差异影响到福利差异,福利差异造成了更大程度的空间分布和空间差异。“人居”具有准公共产品性质,完全交由市场引导并不是最好的一种安排。当市场纠错的代价足够大,则政府的介入就有其合理性。因此,政府不能听任这种趋势自由发展,社会和政府要做的是,如何保护每个人都可以公平地享受公共资源,而不仅仅被富人群体独占,以“看得见的手”来框正之,边发展边融合、“边污染边治理”。因为“先分化后融合”已经被发达国家和众多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历程证明是代价过大的一条路。城市在发展中不能拒绝富人区的产生,但却应当努力、也有能力缓解穷人区的形成。基于社会和谐的理念,混和居住模式被认为是促进不同阶层居民交往、缓解贫富分化、消除社会阶层隔离的有效方法。混合居住是指不同特性的居民在城市中融合居住在一起,低收入者与高收入者享有平等的社会经济环境,为其自身社会经济能力的提升创造同等的外部机遇。关于混合居住模式,欧美等西方国家自1970年以来一直在进行这方面努力,一些地方政府通过土地使用控制、免税政策和具体的社区空间环境规则设计,试图将低收入阶层的公共住宅项目和以市场盈利为目标的主流房产开发项目相结合。如美国的住房与城市发展部(HUD),改变了以往集中建设公共住房的传统做法,转而以不同收入阶层混合居住作为其根本的发展策略。将面向中低收入群体的公共住宅(HUD允许公共住宅的比例在20——60之间)和商品住宅结合起来开发,允许一定收入范围内的高、中、低收入居民(浮动范围是平均收入水平的50——200)在一定的地域内混合居住,强调通过市场力量在开发的市场利益和非盈利的社会目标之间取得平衡,因而成为美国实现不同收入阶层混合居住目标的主要途径。针对城市社会中出现的阶层隔离和不平等现象,被誉为“当代社会学大师”、“英国新工党的思想领袖”的安东尼·吉登斯提出“作为包容的平等”和“地方公共领域的保护”等策略,而达到这一目的,实现“混合居住”和“公共空间的复兴”等均是重要手段。在一个城市中,某一处房子可能是完全是富人所有,另一处房子则完全是穷人所有,但未必一定要通过穷人区、富人区这样突兀、冷酷的布局来完成,完全可能通过政府的调控、引导,通过充足的公共设施穿插其中,使得穷人与富人彼此融合在城市的公共空间之中。穷富分区的反面并非穷富杂居,而是穷富是否可以巧妙地融合。“大混居、小聚居”是一种比较可行的模式,即在一个较大的区域中实现混合居住,其中又能体现一定的分区和距离。这种模式的好处是,既可以促进阶层间的接触和交往,防止教育、商业和环境等公共资源的过分不合理分布,也可以使不同阶层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

  混合居住模式在中国有其一定生存的社会土壤。首先,在现阶段,居住空间的分异格局尚未完全形成,居住观念和居住行为模式的差异尚未根深蒂固。经济阶层固然存在,但是中国社会的绝大多数还是尚未分化的中间阶层,混沌未分的中间阶层充满各种可能状态,个体的流动性使中间阶层并不排斥其他阶层,这为混居方式的实行提供了前提。第二,中国政府已将构建和谐社会,消除贫富差距作为当前中国人民为之奋斗的重要目标,因为和谐社会是人们理想的生活环境,经济与社会发展是当前我国的第一要务,发展需要有一个和平建设的良好环境。这两方面因素的综合是混合居住在我国具有生命力的根本原因,也是“大混居,小聚居”的存在依据。各地在具体操作中积累了一些经验。例如,天津市在规划建设经济适用房时,就注意把经济适用房散布在一些相对高档的楼盘区域内,如在天津市规模和档次较高的华苑居住区,规划建设了经济适用房,这样可以为低收入者提供家政等就业服务,实现“功能互补,互惠共生”,不同的阶层或人群在职业和生活上互相依赖,有利于城市的和谐。另一方面,创造多样化的交往空间,在不影响居民住房功能与私密性空间的前提下,在居住区内提供公共、半公共、半私密的多样化、多层次交往空间,会使混居更加和谐。

  3.操作对策。一是优化土地供应机制,促进混合型同质社区的社区空间格局。如在同一个小区内允许以不同方式取得土地,经济适用房建设分散于各中档小区,中档小区为高低档住区的媒质,促进混合居住模式的形成,实现社会阶层的共生。二是在规划、设计和物业管理上不断创新,使供应不同收入阶层的住房在形式上协调,内容上区别,并提供个性化的物业管理服务,在塑造异质空间的同时,模糊它们之间的界限。三是加强市郊基础设施的建设,营造便捷的交通和良好的配套条件。在市郊土地供应中,应由生地供应转向熟地供应,保证社区配套水平。宗地出让应以小型化为主,便于安排各类阶层住宅用地,促进同质化混合区的社会肌理的均布。四是住房价格的涨幅要与居民收入增长的幅度相适应。从长期来看住房价格呈现出上涨趋势,为使供给的价位结构与需求结构相适应,必须把房价的涨幅控制在地区人均GDP增幅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幅以下。五是政府要大力发展城市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通过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介入以及合理的城市规划的引导,冲淡、甚至模糊穷人区和富人区的分别,消除穷人区和富人区的二元对立,弱化因收入差别而带来的生活质量的差别,避免贫富代际循环。这样,社会矛盾会趋于缓解,社会和谐更容易实现,富人和穷人更易于彼此理解和相处。

 

 
我们社会有一道正在加深的裂痕
精英寡头化 下层民粹化

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孙立平 本报记者 马明洁
 
  2006年02月27日 
 
  “社会和政府要做的是,如何保护这些每个人都可以享受的公共资源不受富人群体的瓜分和蚕食。” ——孙立平  富人和穷人该怎么住,已是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  记者:最近,屡出惊人之语的任志强(华远房地产董事长)又让舆论大哗,他说现在国内出现“穷人区”和“富人区”是很正常的。对他的观点,本报和新浪网联合搞了个民意调查,截至24日中午,不同意的占63.5%,同意的占36.5%(5031人投票)。您怎么看这场争论?  孙:这确实是一场值得重视的争论。它和近几年涉及贫富关系的其他争论一样言辞激烈,所提出的问题不仅涉及未来城市建设的方针和格局,也涉及到在一个贫富分化不断加大的社会中穷人和富人如何共处。甚至这场争论也折射出目前我们社会中富人和穷人之间、精英和民众之间的一种现实关系,其中有些苗头是令人担忧的。  我们先要确定一点,这场争论是怎么引发的。根据有关报道,在2月19日上海国际地产大会媒体见面会上,当主持人问到“在未来几年内最不希望看到中国房地产市场发生什么事情”时,一名观众表示“最不希望看到中国出现‘穷人区’和‘富人区’”。而任志强则明确答道:“过去中国都是‘穷人区’,现在出现‘穷人区’和‘富人区’是很正常的,就像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一样,也要让一部分人先住进‘富人区’,以后才能都变成‘富人区’。”  虽然是不期而遇,但这个问题的提出是必然的,甚至是不可回避的:在一个日益分化的社会中,富人和穷人究竟该怎么住,是混在一起,还是各自分区?当然,穷人和富人是一种两极化的说法,更确切地说,应该是不同阶层如何居住的问题。用穷人和富人表达,只是为了使问题更鲜明一些而已。  记者:现代社会基本是一个分化的社会,各国都是如此,差别在于程度而已。其他国家在处理这个问题上有过哪些探索,有什么经验教训值得我们借鉴?  孙:老实说,穷人和富人该混居还是该分开居住,在国内已经是个很现实的问题了。不少国家进行过许多试验和研究,但至今仍没有很好地解决。总体而言,分区居住是主流模式,混合居住更多属于试验或探索的性质。在19日的会上,万通的冯仑表示,曾经有房地产商尝试过富人和穷人“混搭”的模式,“但还没有成功的案例”。这话大体不错,只是说的绝对了一点。  我的看法是,判断居住模式利弊的标准,除了城市规划和管理之外,更重要的是,如何才能有利于不同阶层的人更好地相处。  从这个角度说,混居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既有利于减轻阶层之间的隔离,又有利于分享公共资源,有人还认为这有利于增加穷人的社会资本。但问题也是明显的,首先是穷人和富人的需求不一样,混合居住可能不利于各自需求的满足。而且,不同阶层的人生活在一起,也容易产生矛盾,特别是心理和情绪上的对立。更重要的是,混居的方式往往需要政府直接介入,如果纯粹通过市场获得住房,分开居住就是必然的。这就是穷人区、富人区形成的客观原因。  分区居住的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就是容易造成或加剧阶层之间的隔离,特别是加剧阶层的再生产。比如,富人区的房价高,房产税也就多,学校的教学质量就会更好,富人孩子接受的教育质量就更好,而穷人区的情况则恰恰相反。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使居住模式可以有利于不同阶层的共处,成了人们锲而不舍探索的问题。我们曾探索性地提出了“大混居、小聚居”的模式,即在一个较大的区域中实现混合居住,其中又能体现一定的分区和距离。这种模式的好处是,既可以促进阶层间的接触和交往,防止教育、商业和环境等公共资源的过分不合理分布,也可以使不同阶层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  这样的居住模式不完全是乌托邦的,比如过去北京的空间模式中就有这个要素。老北京有“东富西贵,南贫北贱”的说法,但在一个具体的胡同中,却往往是三教九流杂居,引车卖浆者与达官贵人相隔不远。这种混居的模式需要特定的条件,就是“功能互补,互惠共生”,不同的阶层或人群需要在职业和生活上互相依赖。  我国都市有种“把穷人赶出市中心”的趋势  记者:近些年,随着住房商品化改革的深入,分区居住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已经是一种越来越明显的趋势。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孙:说到底,居住模式是一个社会结构的问题,是社会中的阶层结构在空间上的分布,所以我们将其称之为社会空间格局。值得注意的是,近些年来在我们社会中出现的分区居住趋势,在实质上与西方社会有很大不同。这种差异造成了我们在社会空间上面临的独特问题。  在西方发达国家,二战后逐步形成的城市居住分区格局,是与城市郊区化的过程联系在一起的。以美国为例,在郊区化的最初阶段,最先搬入郊区的都是富有阶层,在此之后,大量中产阶级开始搬入新的郊外开发区居住。相反,一些大城市的市中心不断衰落,公共设施陈旧,治安环境恶化,社会问题层出不穷,成为穷人居住的地方,有的甚至成为贫民窟。  这样的郊区化过程与交通和通讯技术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汽车的普及,高速公路的大量修建,有轨电车线路向郊区的延伸,给中产阶级和富人向郊区迁移创造了条件。这些人住在郊区,但仍在市中心工作,有轨电车是他们可以依靠的交通工具。  现在看,这样的居住格局是有其道理在里面的。比如,富人和中产阶层相对宽裕的物质条件使得他们可以承担交通的成本。同时,富人通过“进城”经常看到穷人怎么生活,穷人却很少能看到富人怎么生活,也有利于减轻社会矛盾,就是“眼不见心不烦”。尽管这不能从实质上改善社会中的贫富差别,但至少可以缓解情绪的对立。  在我国发生的则是一个相反的过程。实际上,最近几年的房地产开发,存在着一种“把穷人赶出市中心”的趋势。经济适用房和拆迁房的修建,虽然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实际上也加剧了这个过程。去年,北京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就曾表示,东、西、北四环路以内和南三环路及其延长线与四环交界以内,将限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也就是说,经济适用房要建到四环甚至五环以外。在上海的房地产开发中,甚至有学者提出内环以里住说英语的,内环和外环之间住说普通话的,外环以外住说上海话的。而市中心“消灭万元以下的住房”这个市场的逻辑,比上述学者的设想更有力地将普通市民赶向郊区。  事实上,在我国一些大城市中,市中心住富人,穷人向郊区迁移的现象正在不断发生。但在这个时候,市民包括政府都忽视了一个最基本的问题:人是住在房子里的,同时也是生活在一个生态系统中的。一些没有正式工作或失业下岗的老上海人,住在市区,每天卖100个茶叶蛋就可以解决自己的生存问题,有人说即使是乞丐在那儿都能生存下来,大城市的闹市区人流量大啊。如果搬到郊区,这样的谋生手段就不行了。  普通市民或穷人住到了郊区,又要在市区上班,也会造成一系列问题,如交通拥堵、市政环境恶化等。由于穷人要“进城”谋生,他们经常见到富人怎样生活,相反富人很少见到城乡接合带的穷人怎样生活,贫富之间情绪对立的加剧就不可避免。试想,一个大夏天,当普通人甚至穷人挤在蒸笼一样且如蜗牛般爬行的公共汽车中,这时看到车窗外鳞次栉比的豪宅,他们会有怎样的感觉和想法?  不能将贫富分化与居住分区的因果关系弄颠倒了  记者:在眼下的这场争论中,我发现许多抨击分区论的人,实际上表达的是对贫富分化的不满。我们应当如何看待分区居住与贫富分化的关系?分区居住会不会进一步加剧社会不平等?  孙:不同阶层分区居住与贫富分化之间的关系,确实是很复杂的。一些论者之所以反对分区居住,也是出于这种担心。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有几点是需要先明确的。  近些年来,中国社会贫富差别在不断扩大,特别是城市中的贫富差距要比整个社会平均水平还要大。因为社会中的富人主要居住在城市,而城市中下岗贫困群体已具有相当的规模。更重要的是,这种分化开始定型了,贫富的差异开始转化为阶层的结构。在这种情况下,穷人和富人如何居住的问题就不可回避了。  还必须明确的一个问题是,不能将贫富分化与居住分区的因果关系弄颠倒了。是因为有贫富分化才有居住分区,而不是因为有分区居住才有贫富分化。只要人们的收入存在差别,市场中的房价存在差别,程度不同的分区居住就不可避免。我们要谴责的是过分的贫富分化以及通过分区居住突出贫富分化的现象,而通常的贫富分区居住不过是贫富分化的外化形式而已。因此,不能过多地将贫富差距的账算到居住模式上。  当然,这不是说居住方式不会对贫富差距乃至分层结构造成影响。比如我们前面谈到的对于阶层再生产的影响。因此,我们一方面要承认分区居住的不可避免,另一方面又不能对这个过程听之任之。特别是政府不但不能刻意来推动这个过程,而且需要采取种种措施来抑制或减轻这个过程带来的负面影响。  这至少涉及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公共物品的提供上,要向普通居民区包括贫民区倾斜。这些公共物品包括道路、公共卫生设施、商业和服务业、学校、文化娱乐设施等。现在我国已经在酝酿征收“物业税”或“不动产税”。这个税种一般是地方税,如果开始征收,不同居住区公共物品提供能力将会出现非常大的差别。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的公共物品特别是社会福利的开支,应当更多向非富人区倾斜,以缩小不同居住区在“公共消费”上的差距。  二是政府不能“纯化”居住分区。在现实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地方政府往往以治理脏乱差为名,将一些普通人或穷人赶出所谓高尚社区所在的区域。比如,一些地方设定标准,规定在什么样的地区营业面积达不到多少平方米的饭馆和小食摊不许营业等。表面看来高尚社区是美轮美奂了,但造成的社会后果却是严重的,一些普通民众由此失去谋生机会。  三是要防止富人对自然资源和景观的瓜分。在前几年,伴随豪宅热,一些地方的自然资源开始被瓜分和蚕食。在闻名全国的庐山莲花洞国家森林公园,这个历史上儒、释、道、天主四大教派的聚集地里,居然兴建起大约50幢豪华别墅,其房主大多是政府官员和富商。在北京的香山,有开发商说“要把这里变成京城的第二个富人聚居区。”几家开发商向市政府提交了开发10个别墅项目的计划。这些项目若实施,香山周围数十平方公里内将建成上百万平方米的高档别墅区。在上海,市郊一处山林名胜周围就被圈走1000多亩地,建造了100多栋超豪华别墅,一栋别墅的最低售价为1800万元,其中最大的一处竟占地20亩,标价1亿多元。此外,泰山、崂山等一些名山大川也已成为开发商猎取的目标。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和政府要做的是,如何保护这些每个人都可以享受的公共资源不受富人群体的瓜分和蚕食。可以说,这也是调节阶层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面。  我们社会正在加深的裂痕——精英寡头化与下层的民粹化  记者:一开始您就提到,这场争论折射出目前我们社会中富人和穷人之间、精英和民众之间的一种现实关系,而这种关系中的一些苗头,显然是令人担忧的。  孙:我刚才上网浏览了有关的讨论文章,看到几个很有意思的题目:“任志强是一个诚实得可恨的人”、“任说的都是大实话,但是现在没有几个人愿意听真话”、“怎样面对任志强说的大实话”、“房产大腕任志强为何总是撩拨穷人的神经”、“屡发惊人之语的任志强到底是愤青还是斗士?”新浪网的调查也表明,尽管反对分区居住的观点多出赞成观点将近一倍,但还是有67.0%的人认为,“富人区”已经是个客观存在,有36.9%的人认为“富人区”的出现是正常的。此外,还有36.1%的人同意这样的一种说法“事实归事实,任志强公开这么说还是欠妥”,有34.36%的人认为“作为房地产开发商,任志强的观点无可非议”。  这些信息都是很值得分析的,它们背后的事实也意味深长。  “任志强是一个诚实得可恨的人”,也许代表了相当一部分人对任志强的看法。不但这次是如此,就是当初任志强说“我们就是给富人盖房子的”、“房地产应该有暴利”的时候,也是如此。甚至有人说,任说的其实是实话,但问题是,有些事情是能做不能说的,而任恰恰给说出来了。应当说,这不简单是“做”和“说”的问题。因为“说”本身就是一种行动,“说”也是一种“做”。贫富差别的问题也有这个意思。客观存在的贫富差别是一回事,要不要“撩拨穷人的神经”则是另一回事。虽然“不撩拨”也无助于缩小贫富差距,但“撩拨”却可能加重对立,特别是社会情绪上的对立。  接下来的问题是,为什么能做不能说的事情任志强理直气壮地说出来了?有人说,这是任志强代表房地产利益集团在说话。我个人一直对利益集团及其为自己争取利益的正当行为持肯定的态度。我在以前的文章中就曾说过:“任志强曾任全国工商联住宅产业商会的轮值主席,他的这种经历、他的企业在业内的地位以及他个人的秉性,都当仁不让地使他成为这个利益集团的领袖和发言人。尽管任口无遮拦的谈话有时引起种种非议甚至抨击,但事实上,除开个别言语之外,任的作为倒很符合一个强势利益集团领袖的身份。而且应当说,在市场经济中,利益集团的发育是一件正常甚至是必须的事情。问题是如何对利益集团的利益表达进行规范,以及对不同利益主体的关系进行平衡。”但这还是不能解释“说”的问题,因为这次的“说”,除了加剧社会中的反感之外,对房地产利益集团也带不来什么益处。  问题在哪儿呢?我想一个可能的原因是精英寡头化。也就是说,精英或社会中的强势群体有点越来越专横和霸道,越来越有点有恃无恐,越来越有点不在意别人的感受和反应。我就这样讲了,你能怎么着吧。所以我说,这场争论从一个侧面折射着目前我国社会中精英与大众的关系。  在《告别2004》一文中,我曾讲过一种担忧,即精英和大众之间的裂痕进一步加深:民众对精英越来越反感,而精英本身似乎变得越来越专横和霸道。当房地产商说“我们是给富人盖房子而不是给穷人盖房子”的时候,当北京的出租车公司所有者说“换什么样的车型是我们公司的事情,与消费者有什么关系”的时候,当有的知识精英说“普通老百姓反对我的观点恰好说明我正确”的时候,我们既可以体会到精英的傲慢与冷漠,也能感觉到精英与大众之间的裂痕在加深。  精英的寡头化,无疑会促成或加剧下层的民粹化。在贫富分化悬殊的背景下,这是很容易的。于是我们看到,在上层越来越专横和霸道的同时,下层对精英也越来越反感、抵触。网上对精英的抨击比比皆是,有时甚至是不分青红皂白。每次精英中的某个人出了丑闻,都会引发一次小小的狂欢。在这种氛围之下,理性的声音和严肃的讨论,越来越被淹没在情绪之中。在目前有关改革的讨论中,也存在这样的倾向。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要同时警惕上层寡头化和下层民粹化。  正反观点  支持方  我们不能把缩小贫富差距的政治责任抑或社会责任强加于企业,非要企业分担。以房地产来说,一些开发商定位只给富人盖房子,就像一些开发商定位给“穷人”盖房子一样,都不足为奇。  ———方家平 燕赵都市报  孟母择邻而居。  在近十年中国大陆房地产发展中,从早先混居型开发,到现在有明确市场定位、客群定位的开发,这应该是房地产行业以及市场日趋成熟的一项具体体现。无数的开发实践都证明,越是业主客群相对集中于某一特指的阶层或人群,房地产开发所涉及到的买卖交易纠纷、物管纠纷、收费纠纷等一系列的问题才会相对减少,物业也会相对保值和升值。  ———蔡鸿岩的博客  反对方  不管从我国国情还是国家建筑土地方面来看,搞“富人区”和“穷人区”都是完全没有必要的。这只是任志强的个人论调。“富人”凭什么就要占用很多的土地?造别墅的地今后不会再批,因为这样太浪费土地。我国现在还处于一个地少人多的状况,任志强的理论是在为“富人”讲话,这个倾向不能让其滋长。  ———尹伯成 每日经济新闻  社会不和谐的最大根源就是贫富悬殊。当然,这种贫富的悬殊并不是房地产发展商盖房子造成的,也不是因为他们要划分穷人区和富人区造成的,但是,如果作为房地产发展商在建房的过程中一定要把穷人区和富人区分开,就会增加这种不和谐。  ———潘石屹 新浪房产频道  强语录  “地产商只盖最好的房子,并且只有把这些房子高价卖给富人,政府才能把更多的土地出让金转移到低收入者的住房保障中去,从而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穷人的住房问题。”  (2004年12月,中国企业领袖年会)  “我坚持一个观点,不要让所有的老百姓都买房子,因为我们没有那么大的生产量。在供应量很少的情况下,一定是先满足最富的人。”  (“2005宏观经济引导力”论坛)  “如果我定位是一个商人,我就不应该考虑穷人。如果考虑穷人,我作为一个企业的管理者就是错误的。因为投资者是让我拿这个钱去赚钱,而不是去救济穷人。去年我交了4笔基金,包括扶贫基金、生态多样化基金、阿拉善的治沙基金等等,剩下的是政府的事儿了。”  (“2005宏观经济引导力”论坛)  “任何国家都一定会有相当大的一部分家庭无法用购买市场商品房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这就是我所坚持‘不要让所有的老百姓都购买商品房’的原因所在,也是媒体中所谓‘媚富’谬论的基础。”  (2005年1月,任志强撰文《谁在为“穷人”说话———不要让所有的百姓买房》)  “没有巨大的利润支持,就无法建设品牌,因此房产品牌就应该具有暴利。”  (“2005首届中国地产品牌价值评估与品牌评选活动”论坛)  “高档房供应过少,房价肯定要涨。”  (2005年11月,任志强在《楼市》杂志撰文)
 
来源:《中国青年报》   

      法国推出“贫富混居”值得我国学习
      来源:中国商报 时间:3年前

      法国骚乱一周年之际,巴黎等地再次发生了焚烧车辆和袭警事件,给法国社会带来了巨大损失。反思两次骚乱,社会学家认为,除了移民族群融入水平不够,法国大城市及其郊区布局不合理也是不容忽视的问题,由于“富人区”与“廉租区”泾渭分明,一度激化了社会矛盾。因此,法国再推“贫富混居”,进行“城市更新计划”,将廉租房建在普通住宅区,使低收入者与高收入者“同在一个屋檐下”。


      法国是一个善于反省的国家。连续两年法国都发生了大规模的骚乱事件,他们没有一叶障目,把谴责的“大棒”只是指向违法的暴民,而同时也慎重反省政府自身的职责与存在的一些制度缺陷。法国的政府与社会学家们终于发现:“城中城”是法国市镇规划的一大败笔,也是法国社会的重大隐忧之一。由于“富人区”与“廉租区”泾渭分明,各大城市纷纷出现贫富对立的局面。富人不敢到“廉租区”来,也不对穷人进行帮助;而住廉租房的穷人则仇视富人,往往“以自己的方式”解决生存问题。久而久之,社会矛盾激化,暴力、吸毒、走私等社会问题层出不穷。
      原来,“贫富分居”影响了法国城市与邻近小城镇实现和谐发展,社会贫困群体借题发挥,发泄心中不满,这是发生骚乱的真正原因。
      正是找到了社会骚乱的“命门”,所以,法国政府从去年开始,出台了两项相关政策:一是规定各个城市必须建立一定数量的廉租房,其比例大致为总住房面积的
      20%;二是将廉租房建在普通住宅区,使低收入者与高收入者“同在一个屋檐下”。还规定今后法国房地产商想在某个区域开发大型楼盘时,他必须向法国政府承诺其所建住宅含有一定比例的廉租房,否则他就无法实施楼盘开发。目的是通过“贫富混居”工程,不再人为地分割富人区和穷人区,让他们生活在共同的氛围内,促进他们之间的经济文化生活融合,最大化地减少社会矛盾和摩擦,让这个社会变得和谐、融洽起来。
      法国正在治理于推出“贫富混居”这项“城市更新计划”。而我国呢?恰恰相反,却在自觉不自觉地致力于“贫富分居”,当然,我国日益加剧的“贫富分居”现象,不是政府的初衷。但是全国各大小城市“中心区”不断拆迁、改造,高档住宅遍地开花,“天价”房价让贫穷的人望而却步,望“房”兴叹。他们只能到偏僻的、位于郊区的地方买廉价房子。而政府倡导的廉价房不是中途变味,成为“高档住宅”,就是位于偏远地方。所以,在我国,不管承认与否,“贫富分居”的现象已经存在,并且逐步蔓延、加剧。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触目惊心的法国的骚乱,对我们而言,是一个教训,更是一面镜子。从这面镜子中,我们应该反省、震撼,更应该从中受到振聋发聩的启示:
      “贫富分居”,会加剧社会矛盾与摩擦,严重时,会酿成危及社会安宁的骚乱。目前,我国正致力于构建和谐社会,而我国现存的“贫富分居”正是社会不和谐的音符之一。法国骚乱,应该让我们惊醒;法国推出的“贫富混居”这项“城市更新计划”,值得我们学习。让富者穷者“同在一个屋檐下”,这不仅是穷者的呼声,更是构建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

 

贫富混居:文明城市不会隔离穷人
http://www.saoffcn.com 2006-12-9 来源:江苏中公网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有关贫富分化的争论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与此同时,就在人们为城市房价高企叫苦不迭时,有开发商扬言“没有责任替穷人盖房子”。开发商还不时援引发达国家的某几个“富人区”为例,理直气壮地鼓吹要在中国的城市分建“富人区”与“穷人区”。言下之意,“贫富分居”是今日世界的发展潮流,是未来中国的发展趋势,是中国能否赶上“与世界接轨”的时髦的一个标杆。
    然而,发达国家对于“贫富分居”并不看好。据《新华每日电讯》报道,数日前,法国重提贫富混居的政策。根据规定,今后法国房地产商想在某个区域开发大型楼盘时,必须向政府承诺其所建住宅含有一定比例的廉租房,否则就无法进行楼盘开发。

    法国政府之所以推出这一政策,与近两年来陆续发生的几起骚乱不无关系。今年10月,就在人们为去年的骚乱心有余悸时,巴黎等地在去年的骚乱一周年之时,再次发生了焚烧车辆和袭警事件。究其根源,族群融合和贫富分化首当其冲。显然,以“贫富混居”为主要解决方案的“城市更新计划”,有助于促进不同族群之间、富人与穷人之间的交流与融合。

    对于贫富分化与贫富分居现象,法国知识分子一直抱持深切的忧虑。关于这一点,由吕克·贝松监制的新片《暴力十三区》有深刻的演绎。2013年的巴黎,13街区是一个由黑社会控制下的“三不管”地带,一个聚集穷与乱的隔离区。在这部悬疑片中,政府试图借助一枚“被盗”的巨能炸弹来摧毁这个贫民窟。显然,该片所要表达的忧虑是,如果民众认可这种穷富分隔,那么由“穷人区”、“贫民窟”所“圈养”起来的穷人们像是人类城市文明中的垃圾一样被置于郊区,他们自生自灭,丧失权利。如果我们承认理论上每个人都可能成为穷人,那么,认同贫富分居同样意味着将自己推入危险之境。

    回到中国,不可否认,近30年来的改革开放使中国人最受益的,莫过于独立与合群这两项价值。前者,许多人从旧有的、僵化的生产方式中解放出来;后者,城乡二元的局面因为人口流动被逐渐打破,不再因为户籍制度使公众像切西瓜一样被分成两半。

    如果说从前的城乡二元代表着一种地理上的隔离,那么现在部分开发商及经济学家们所鼓吹的“贫富分居”同样意味着经济上的隔离。从本质上说,任何隔离都是对人的隔离,都是对中国由封闭社会走向开放社会的背叛。

    从已有的国际经验来看,这种经济隔离局面发展的趋势和结果便是,富人拥有的机会越来越多,而穷人的机会越来越少,富人的生活锦上添花,穷人的生活雪中缺炭;富人区的保安、探头多如牛毛,而贫民窟里面充满了失业、暴力、色情、毒品以及有悖于主流社会的行事逻辑;富人醒来时端着咖啡询问华尔街又发生了什么大事,而穷人推开窗户,看见的或许只是乞丐伸出的手……

    城市文明,是人类开放与合群精神的结晶。任何城市的产生与发展,都源于外来移民的不断加入。他们中许多人,和城市里的落伍者一样,因为地理或时代的变迁,变得贫穷。但是,凡有一点社会学头脑的人,都不会怀疑,鼓吹贫富差距、任其发展,最后所伤害的必定是社会本身。

 


"穷富分区"符合经济规律? 
冀志罡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是经验常识,也是经济规律。这规律的意思是,无论人或产品,也不论产业和企业,类同的总会倾向于聚集起来。这种聚集往往不是人为设计或强制的结果,而是每个算计着自身利益的个人分散决策的结果。

    甚至可以说,市场经济发育和拓展的过程,就是不断“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过程。

    物以类聚的好处很多。卖衣服的人聚在一起,既引发竞争,方便顾客货比三家,也加速行业信息的传播,便利商家决策;地方特色小吃往往占据一条街,也同样为了便于游客品尝;佛山的乐从镇遍布家具厂,各生产要素集中于此,款式设计流传极快,那里的家具比城市家具卖场便宜一半以上;而义乌的小商品市场,不仅规模惊人,东西更便宜到令人瞠目。

    还不止于此。即使同种商品,不同档次也会分别聚集。服装大卖场价钱相宜,但不容易找到信得过的名牌;名牌精品店则正相反,价钱昂贵而信用较佳。奔驰宝马等名牌汽车,不会跟吉利QQ同屋出售;顶级的名贵首饰,也不会与廉价的仿冒品出现在同一柜台里。

    聚集的好处,在于信息费用和物流运输成本大减,再加上路人皆知的规模效应。此外,面对的客户群体不同,分而聚之也可以大大减低服务成本。这不是歧视穷人,也不是讨好富人,而是各取所需的商业安排。

    人以群分也有雷同的效果。在美国这样的多种族国家,都市里往往有华人社区(唐人街是也)、黑人社区、伊斯兰社区等等。这不是种族歧视,而是人类喜欢与同类聚居一起的天性使然。是的,与宗教信仰和生活习惯差不多的人居住在一起,生活质量要比与其他人为邻高得多。这不是有意安排的结果,而是每个人自发选择的结果。

    同理,不同收入水平的人,也会倾向于聚居在不同的区域。平民区的配套服务一般物美价廉,富人区则以高档服务为主,分区而居,则平民富人可以各取所需。况且,平民容易和平民交友,富人乐于与富人为邻,也是人之常情。试问一个普通市民,是喜欢与跟自己差不多的人做邻居呢,还是住在亿万富翁的旁边?西方的大都市富人区和平民区广泛存在,正是人们自由选择的结果。

    有人担心穷富分区会导致贫富分化,这是颠倒了因果。不是因为有了富人区才有贫富分化,而是有了贫富分化才有富人区。即使没有富人区,富人都勉强地与平民混居,收入差距也不会因此而减小,反而会使这种反差因每日面对而变得更加刺眼。

    混居对平民的最大损害,在于提高了平民的生活成本。富人的较高支付能力会提高区域的生活成本,如果平民与富人混居,平民的生活享受就会减少。生活成本的约束,是促使平民和富人分区而居的根本原因。

    从分配公共资源的角度看,分区而居也是有利的。平民聚居的地段,政府可以大建地铁、公交等公用设施;富人集中的地方,则不需要这些设施。政府可借此将更多的公共资源分配给平民。但如果富人与平民混居,政府就只好一视同仁,而这既浪费公共资源,又使双方都不满意。

    在中国,最穷的是农民。对农民帮助最大的,则是方便他们进城。如果贫富分区,进城农民至少可以获得一个他们负担得起的栖身之所;如果贫富混居,则农民很可能因为居住成本太高而失去进城改变命运的机会。

    必须明白,分区不是隔离!所谓富人区,不过是房子的档次较高而已。穷人有了钱,一样可以买富人区的房子;富人若是破了产,也只好卖房搬出去。富人区只是一个地段,它既不是阶级更不是血统,它丝毫也挡不住一个人为改变自己的命运而奋斗的脚步。

    不必反对富人区,更不必歧视贫民区。穷人只是钱少而已,他们一样可以努力致富。要社会和谐,最好的办法不是掩盖贫富差距,而是创造进身之阶,让穷人有更多的机会成为富人。 
 
 
来源: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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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不再成片开发经适房 将实现"穷富"混居
2010-06-15 04:51:01 来源: 武汉晚报(武汉)

 
核心提示:武汉今后将不再成片开发经适房,今后无论开发什么楼盘,都将采用富人与穷人混居的方式进行。若成片开发经适房,将造成“富人”与“穷人”被隔离开来,在心理上也可能造成隔阂。

武汉晚报6月15日报道   “穷人”与“富人”的住房不宜截然分开,武汉今后将不再成片开发经适房。昨日,记者从全国网络媒体湖北·武汉记者见面会了解到,我市今后无论开发什么楼盘,都将采用富人与穷人混居的方式进行。

据了解,若成片开发经适房,往往处在城市边缘地,交通等生活成本,使低收入的老百姓难以承担;特别是在客观上造成“富人”与“穷人”被隔离开来,在心理上也可能造成隔阂。据介绍,近年来,我市加大了对青山等地棚户区的改造,对于成片开发的商品房,规定要拿出一定比例做经适房和廉租房,这样“富人”与“穷人”混居,既可共同享受小区及周边交通等公共资源,又可保证房屋的质量。

 

 

富人穷人为何不能同在一个屋檐下?   
近几天,关于广州市书记的不要让富人穷人分区域住的的讨论有很多,我也忍不住来说两句与大家探讨,首先这个新闻事件的兴奋点在哪里,在当前社会,房地产商、政府、贫富分化加上日益高企的房价,每个都是注意力经济的焦点。 

    上网查了一下,大概这位书记的原话是这样的。“在广东省人代会分组讨论会上,省人大代表、广州珠江实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郑暑平提到,应该多关注低收入群体的生活状况。政府应该多一些政策导向,多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过度涨幅会导致百姓承受不起。
    对此,朱小丹表示高度赞同。但他同时说到:“现在广州的住房出现一个问题,就是一个地方集中某个收入层的群体,另一个地方又是另外一个层次的收入群体,这是不妥的。我的意思是,不要让不同收入的群体住在不同的地方,否则将来整个社会资源的分布就不均匀了。最后导致的结果就是,有很多公共服务在人们的共享过程中体现不出,这不公平。如果所有的优势资源都集中到富人区中,那是不对的,开发商建房,不能都是富人们住的房,现在新社区低收入群体全居住在一起,这样下去,将来肯定要出问题。”
    朱小丹指出,“在这一问题上,强势政府应保护弱势群体”。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首先干什么?必须要拿出强势的手段,去拿地,去建好廉租房。强势政府还要跟市场规律和机制结合好。政府可以跟开发商商量,不能简单地分居民群体而建居。公共配套措施必须是共享的。要不然,优质的教育资源,服务资源,商业资源都进了富人区了。结果,在低收入区里,好的商户、学校都不愿意进去了。体现不出公平。
朱小丹表示,市场的规律主要就是供求关系,政府调控就是调控供求关系,但怎样调控,政府还在摸索中。“我理解的房地产,是竞争性行业,无所谓控制,振幅要控制,要解决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弱势群体。你们国有企业搞房地产,是平等的,看你自己本事。企业打市场,不能向政府要特权。”     经过记者的演绎,这位书记的观点变成了现在简单的一句话,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其实在我看来,所谓富人穷人居住区域的问题,不仅广州有,北京上海有,发达国家更多,对此的讨论也一直有之,作为中国房地产界的“一线”人物任志强、潘石屹,任在一次会上发言:“过去中国都是‘穷人区’,现在出现‘穷人区’和‘富人区’是很正常的,就像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一样,也要让一部分人先住进‘富人区’,以后才能都变成‘富人区’。”引来舆论一片哗然。随后,潘石屹一“博文”《我不赞成新城市的建设中分穷人区和富人区———给任志强的一封信》发表后,不仅受到了任志强以《小潘的无知———回信》为题的猛烈回击,也使网上的争论更加激烈。
潘石屹在《我不赞成新城市的建设中分穷人区和富人区———给任志强的一封信》中口气相当平和、圆滑,颇像他的为人,开头便有礼貌地说:“任总:您好!”然后,再提出观点:“我一直以来都是很不赞成在新的城市规划中做功能分区,把穷人区和富人区分开这些观点的。”接着由中国古代,英国伦敦,说到和谐社会,SOHO现代城、建外SOHO,并以此作为论据,来说明现在文明的思想就是要消除不同种族、不同收入、不同肤色、不同宗教信仰的偏见,要有“人类一家”的思想,这样人们才能够互相理解、和平共处。并提出了“围墙”论:封闭的小区反而是不安全的。虽然看起来整天有大量的保安、钢盔、警棒在维护安全,戒备森严,但再严密总会有疏漏的地方,而且从发案的情况来看,有相当一部分是监守自盗。而对一个开放的社区,全社会的人和无数双眼睛都在保护着你,监督着小偷,反而不利于小偷作案。
任志强写完《小潘的无知》后,又在网上写了一篇博客《不能用道德观点否认经济规律》,潘石屹又回了一篇《“穷人区富人区”的讨论很有意义———再回复任志强》,看来,随着任、潘两人的你来我往,这样的讨论还会继续一段时间,理是越辩越明的,也许,讨论的结果还是一个“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也许两人的本质观点是一样的,但因为“穷人区”、“富人区”没有标准的定义,大家对这两个概念理解不同而已。但无论如何,正像潘石屹所说的“这样的讨论很有价值,我可以从中学习到很多东西”。
回想一下前两年的由于法国大骚乱,“富人区”与“廉租区”泾渭分明,移民族群融入水平不够,法国大城市及其郊区布局不合理也是不容忽视的问题一度激化了社会矛盾,更久之前的洛杉矶大骚乱,以及纽约的布鲁克林地区,城市中的贫富阶级没有沟通交流的孔道,经济越发展,隔阂越大。各种资源的越来越不均衡的分配导致敌对情绪的产生,作为中国的特大型城市,无论广州还是北京,这种趋势已初步显现,值得我们去重视,作为广州书记的话,更多是从社会管理上来说,从城市发展来说,而不是记者所演绎的经济或者公平之类的,现实问题而不是理想问题。
高档住宅区和廉租区同在一个地区甚至相邻,这样的作法在世界其他城市早有先例,例如笔者去过的香港将军澳,穷人和富人相安无事,共享便利和多层次的公共配套设施。 再说法国因此,早在去年骚乱之后,法国政府就出台了以“贫富混居”为主要解决方案的“城市更新计划”。 
 谈到法国骚乱的原因以及法国政府的“城市更新计划”,首先要了解法国大城市布局的现状:市中心是老城区,商业发达,居住者以中产阶级为主;市郊则两极分化,富翁将自己的家安在这一地带的别墅区,而最穷的人也往往只能住在这一地带的“城中城”内。  所谓“城中城”,是指郊区穷人聚居的公寓楼居住区,其主体通常是建筑相对密集的廉租房,人口也相对密集,许多人称这些区域为“类贫民窟”。 
    社会学家认为,“城中城”是法国市镇规划的一大败笔,也是法国社会的重大隐忧之一。 
    由于“富人区”与“廉租区”泾渭分明,各大城市纷纷出现贫富对立的局面。富人不敢到“廉租区”来,也不对穷人进行帮助;而住廉租房的穷人则仇视富人,往往“以自己的方式”解决生存问题。久而久之,社会矛盾激化,暴力、吸毒、走私等社会问题层出不穷。  
    法国城市未能与邻近小城镇实现和谐发展,社会贫困群体借题发挥,发泄心中不满,正是去年发生骚乱的真正原因。 因此,法国政府认为,现已实施多年的“廉租房政策”是行之有效的,而需要加以改良的,应该是城市不合理的布局。 
    为了实现“贫富混居、长治久安”的目标,法国政府正在大力推行“城市更新计划”。这项计划的目的有两个:一是不同社会层次的住宅掺杂,不再人为地分割富人区和穷人区,让他们生活在共同的氛围内;二是一个街区里多种多样的经济文化生活融合,包括重新引进学校和以前一些传统店铺等。 
    不久前,法国还出台了两项相关政策:一是规定各个城市必须建立一定数量的廉租房,其比例大致为总住房面积的20%;二是将廉租房建在普通住宅区,使低收入者与高收入者“同在一个屋檐下”。 
    根据“城市更新计划”,今后法国房地产商想在某个区域开发大型楼盘时,他必须向法国政府承诺其所建住宅含有一定比例的廉租房,否则他就无法实施楼盘开发。在这一过程中,该房地产商将得到部分政府资金的补助,但所建廉租房也将由政府部门控制。 
   今后,法国新建楼盘不仅会出现廉租房紧挨着普通商品楼的局面,甚至在普通商品楼内也会包含一定数量的廉租房。这样一来,穷人和富人将很自然地住到一起,而且廉租房的质量也有了保障。当然,许多人都想住上质优价廉的廉租房,但只有真正的低收入家庭(其上限是低级公务员家庭)才有权申请。  
    “十万元住宅”计划 
    在实施“城市更新计划”的过程中,法国政府逐渐发现,廉租房已越来越不能满足民众的需求,一些经济能力稍好的中下层民众想要“自己的房子”的愿望越来越强烈。 
    针对这一现象,法国政府推出了“十万元住宅”计划作为“城市更新计划”的补充。按照计划,法国今后将大量推出售价只有10万欧元的商品房,这些房子的装修相对简易,但房屋面积和舒适程度并不亚于普通商品房。在这个过程中,法国各级政府将扮演开发商的角色,基本上以成本价将所建房屋卖给民众。舆论认为,这一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房地产供求压力,巴黎等地区的房价将随之明显下降。 
    为配合“城市更新计划”,使法国社会朝着贫富混居的方向发展,各地方政府还出台了各项向低收入者倾斜的政策,让他们以最少的花费享受与高收入者完全相同的待遇。 
    比如,法国政府规定,学生按照家长收入的高低交纳学杂费和伙食费,富人的孩子交的钱比较多,而穷人交的钱很少甚至不交,但是所有学生都可以享受同样的书本、师资、服装以及伙食。在这种政策的影响下,穷人虽然在收入上与富人存在差距,但在心理上却可以找到“平衡”的感觉。 
再看看国内的特大型城市出现的“挤出效应”,  一些地方城市建设中出现不好的苗头,即在城中心繁华地段建立高档社区,而将低收入者通过各种方式迁到城郊。以前在北京时很喜欢在胡同里瞎逛,发现东皇城根那里有很多连排翻修一新的四合院,全都配合车库,配套非常齐备,在家里看到到紫禁城的琉璃瓦,夕阳下来洒在宫墙上,真的很美。但是笔者一问,原来的老住户全部被拆迁到四环五环外去了,离开了也许几代人居住的家园。现在四合院毫无疑问成了富人区。
如今在国内的大中城市,掌握一个人的富裕程度不能看他穿什么品牌的服装、坐什么品牌的汽车,而要看他居住的小区。而各个城市都有一些大家较为熟悉的高收入者住宅小区,只要对方一报上居住小区的名字,他的富裕程度基本上就能够猜个大概。 
    如北京的豪宅开发始于上世纪90年代初,别墅为主要产品形态,早期较著名的别墅有丽京花园别墅、紫玉山庄、名都园别墅、香江花园别墅等。从区域格局看,以别墅为主的北京豪宅,早期主要沿京顺路、立汤路、京昌路沿线展开,近期则在温榆河、潮白河及西山、香山乃至远郊密云发展。 
    据现有资料,国内目前最贵的两个豪宅项目都在上海——紫园别墅位于上海松江佘山,占地1300多亩,由13个小岛和一个半岛组成,规划建造别墅150多栋,每户平均占地八亩以上,大小相当于一个标准足球场。其中,1号别墅一度以1.3亿元的天价成为中国大陆最昂贵的住宅,但这一价格已被位于陆家嘴的汤臣一品住宅区刷新,汤臣一品每平方米售价超过10万元,单套住房售价都超过亿元。 
    广州是除了北京和上海之外的又一个豪宅聚集地,目前,广州城里城外四处开花的豪宅楼盘,已经逐渐勾勒出一个个新的先富阶层居住区轮廓,其中广州的二沙岛不仅在地产界,更在整个华南地区乃至包括港澳台地区在内,已经成为富裕阶层的一个标签。 
 目前我国贫富差异已开始在空间上定型,最主要的表现就是居住空间的割裂。只要人们的收入存在差别,市场中的房价存在差别,程度不同的分区居住就不可避免。社会分层化的趋势促进了富人们在居住区域的聚集。但城市居住区分割现象强化了社会各阶层在空间上的分布,割断了先富起来的人与平民之间的联系,容易造成社会不同阶层人群间的分离甚至是对立,加剧社会割裂,成为影响城市和谐的因素,城市居住区分割现象也许正在考验着政府规划和管理的水平和智慧。
近些年来,我国社会贫富差别在不断扩大,大中城市的两极分化比整个社会平均水平还要大。因为社会中的富人主要居住在城市,而城市中下岗困难群体已具有相当的规模,在这种情况下,平民和富人如何居住的问题就不可回避了。 
 而房地产业向特定富人的开发,加剧了这一趋势。我国地产界不少人士认为,在近十年我国房地产发展中,从早先混居型开发,到现在有明确市场定位、客群定位的开发,是房地产行业以及市场日趋成熟的一项具体体现。在这一社会背景下,出现城市区分割的现象似乎已不可避免。一些地产商明确告诉记者,曾经有房地产商尝试过富人和平民“混搭”的模式,“但还没有成功的案例”,因为在房地产市场细分的背景下,开发“混合型”的小区根本不好销售。 
随着城市居民的收入差距逐渐扩大和住房市场的商品化,我国的城市出现了日益加剧的居住区分割现象,即城市居民按收入和社会地位的不同居住在不同的地段和社区,这种居住区分割现象产生的基本原因有经济和社会心理原因。 
从经济原因上分析,一方面高档社区较高的住宅价格及服务价格,本身就对低收入者产生一种挤出效应,使得一般人根本“买不起”;另一方面,高档社区及其周边社区配套通常都有较好的公共服务,其中特别重要的就是学校、医院、治安环境等,尽管需要支付较高的服务成本,但这些钱对于先富阶层来说并不会产生经济负担。 
 从社会原因来分析,大多数人都喜欢与高收入阶层居住在一起,因为当你居住在高档社区的时候,你可能就觉得比较有面子,并产生一种心理上的优越感。从整个社会结构来看,因收入、地位不同而产生的阶层划分已越来越明显,许多高收入阶层普遍产生一种社会心理,要努力进入更高阶层的人群,要和“更高层次”的人交往,这样才有利于自身素质的提高,也能寻找到更多的商业机会。 
我国正处在市场转型、收入分化和社会分层不断加深的发展阶段,居住区的分割也正在逐渐加强,政府需要在不违背市场规律的条件下,对上述现象保持高度的警觉,并采取适当的政策控制居住区分割的负面影响。 我们不能在重复巴黎或者洛杉矶的老路,广州书记的话并不是一个伪命题,而是一个公共服务型政府应该做的,希望广州在探索这条路上有真正的实际行动。
    在居住区分割的状态下,平民社区的居民之间持续地相互影响,使得这些社区非常可能产生持续的失业、贫困和犯罪等问题,而这些问题对于全社会来说都具有非常强的负面效应,也很难通过政府政策去治理。在世界上很多国家或地区出现的难以根治的“贫民窟”现象,就是在居住区不断分割过程中形成的,一旦问题严重到产生大面积的“贫民窟”,整个社会将为之付出沉重的代价。 
法国政府正在推行一项城区更新计划,为的是改正35年前法国在经济高速发展中匆忙建设所犯下的错误。这项计划的目的有两个,一是住宅的不同社会层次的掺杂和融合,不再人为地分割富人区和穷人区,让他们生活在共同的氛围内;二是一个街区里多种多样的经济文化生活的融合,包括重新引进学校和一些传统店铺等。  
 我觉得,政府可以通过“大混居、小聚居”的模式促使不同阶层的共处,即在一个较大的区域中实现混合居住,其中又能体现一定的分区和距离。这种模式的好处是,既可以促进阶层间的接触和交往,防止教育、商业和环境等公共资源的过分不合理分布,也可以使不同阶层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政府在规划建设经济适用房时,就注意把经济适用房散布在一些相对高档的楼盘区域内,这样可以为低收入者提供家政等就业服务,这种混居的模式可以实现“功能互补,互惠共生”,不同的阶层或人群需要在职业和生活上互相依赖,有利于城市的和谐。 
   从一定意义上讲,混居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既有利于减轻阶层之间的隔离,又有利于分享公共资源,还有利于增加低收入者的就业机会和社会资本。在一个城市中,有大户、高收入的人群,也应有一部分收入比较低的,如管家、保姆、司机,为高收入者服务。这样的社区才是完整和可以良性循环的,才能形成一个良性的居住系统。 
  如何解决好低收入阶层支付较高社区居住成本的问题,在公共物品的提供上,要向普通居民区倾斜。如可以适当地给予低收入家庭以票证补贴,让他们更加有能力获取优质的公共品服务。这些公共物品包括道路、公共卫生设施、商业和服务业、学校、文化娱乐设施等。政府的公共物品特别是社会福利的开支应当更多向普通社区倾斜,以缩小不同居住区在“公共消费”上的差距。 
本文借鉴了《环球》、《瞭望》的相关资料,一并表示感谢,欢迎大家转载讨论

 

 

穷富混住是“空想社会主义”?
发表时间: 2008年01月21日
http://qzone.qq.com/blog/622002141-1200905458
 
      事件:
  广州市委书记朱小丹近日公开表示,开发商建房,不要让不同收入的群体住在不同的地方,一个项目既要有富民区,也要有贫民区。这引起网友广泛关注。有网友无奈地表示“穷人富人分区是必然的”;另有网友表示,穷人富人如同居一地会让穷人更压抑,心理会更不平衡;还有网友则认为,穷人富人同居一地,对双方来说,可能都是不错的选择,穷人可以就近就业——为富人做保姆,富人则可以省些心。
  网民声音:
  富人穷人分区域居住已成现实
  新华网友:广州市委书记的想法是好的,但可惜只看到了表面现象。富人穷人分区域居住的现象已经形成多年,就拿北京的朝阳公园这个地段来讲,这里的环境确实不错,出门没多远就是公园,环境好,交通也方便,但是房价呢?动辄几万一平米的房子有几个穷人买得起?居住在这里的几乎都是有钱人,出入都是高级轿车,这样的现实恐怕谁也否定不了。
  云南元谋人:虽然我不主张穷富阶层分开住居住,但事实上,现在已经是分区域了。富人选择居住的地段都是寸土寸金,低收入阶层有几个能买得起相同地段的楼房?高档住宅的利润自然较高,因此房地产商在建房时就已经基本确定了将来的居住人群范围,购买力不同则必然出现富人穷人分区现象。
  飘飘飘:朱书记的讲话是有一些道理。不同收入群体分开居住反映的不单是房价的高低问题,也从侧面反映和影响着这一区域的教育资源、消费环境、医疗卫生等公共资源的分布,长此下去,必然造成资源分配不均匀,一部分低收入者很难共享社会发展成果,从而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穷人富人混住就皆大欢喜了吗?
  grandchen:前不久,我们原先居住在市中心的老房子要拆迁了,政府安排我们搬到市郊的一个富人社区里去住。房子是大了一点,环境也比以前好得多,但光是房子的物业费就让我们受不了,难道穷人富人混住就算是缩小了贫富差距?
  相逐无心:朱书记的想法是好的,但恐怕实施起来难度不小。要知道,人的心理调节能力和经济水平存在差异,再说富人愿意跟穷人做邻居吗?穷人每天看着富人的高级轿车心里就舒服吗?我认为如果混住,富人更看不起穷人,穷人更嫉妒富人。
  清荷香远:穷人富人分区域居住是政府不愿看到的局面,但居住人群按收入高低划分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且呈现扩大趋势。广州市委书记能意识到这个问题,说明政府已经开始关注贫富差距问题,百姓自然感到欣慰,但是,穷人富人混住就真能皆大欢喜了吗?
  牛英九:说实话,虽然我也想住好地段的房子,但我不愿意与富人一起居住。因为有钱人的孩子可能上的是贵族学校,而我没有能力让我的孩子也这样;有钱人出入都是奔驰或者奥迪轿车,我只能坐公交;有钱人的太太穿的都是裘皮大衣,而我的妻子穿的只是几十元的普通衣服。人都是有自尊的,如果不分区域混住的话,我们这些穷人可能会不自觉地产生自卑,那样活着太累了。
  
  如何让穷人不再穷?
  晓凌:官员主张贫富不分区,实现资源共享的理想是美好的,但在我们实在不敢奢望。富人家里的一个马桶就成千上万,不要说贫困百姓买不起,就是一般的工薪人员都买不起,贫富差距这道鸿沟不是朱书记一句简单的穷人富人不分区域混住就能把它填平的。
  新华网友:常言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经济条件不一样,居住水平就有差别,生活质量自然也有差异,富人有富人的生活方式,穷人有穷人的自娱自乐,勉强撮合他们住在一起根本不符合现实。作为市委书记,应该考虑如何让穷人尽快富起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缩小当地贫富差距才是正事。
  新华网友:我觉得没有必要让富人跟穷人民住在同一个小区或地方。富人选择居住的小区管理费用必然也高,如果穷人住进去,可能会有点格格不入。所谓的“富人区”和“贫民区”是自然形成的,强制改变市场经济规律是不现实的。再说了,与其主张穷人富人混住,不如切实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切实提高穷人的生活质量。
  电脑爱国者:夸张的房价摆那儿,穷人富人分区域居住也是必然的。现如今,穷人连郊区的房子都买不起,哪还有条件和富人住一起?其实穷人不一定非要和富人住在一起,只要能安居乐业,在这个城市里有一套房子就算是眼下最幸福的事情了,这就看政府的了,关键是要把房价控制住。
  注册昵称很难:不光是市委书记,很多人也担心穷富人群分区居住,这就有可能带来教育、文化、医疗、交通、市政设施等方面资源的分布不均,这就值得警惕了。其实富人穷人分区域居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让穷人不再穷,实现社会资源共享才是关键所在。政府应努力在如何缩小贫富差距,提高穷人的物质生活水平和生活环境质量,避免富人穷人对立等问题上好好下下功夫。

  穷富混居,是空想吗?

 


“贫富混居”是城市宜居的必然要求 
2007年07月20日 08:24:52  来源:新京报 
 

    7月18日,北京市规划委发布的《北京市“十一五”保障性住房及“两限”商品住房用地布局规划》提出,今后三环外的不在政府土地储备控制区域内的普通商品房项目,必须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和两限房,是不是按照规定“配建”,今后将成为开发商们能不能“拿到地”的关键。(7月19日《新京报》)此前,在“开发商为富人建房”的争论中,有房产商曾斩钉截铁地告诉公众,开发商只为富人建房。然而现在,“配建”的政策出世,击破了这样的行业潜规则———从经济理性上讲,相比给富人造房获得的高额回报,开发商当然不愿意为穷人造房,但是,一个对民众利益负责任的政府,却可以运用政策手段,让开发商“学会”为穷人造房。

    可以预料,“配建”的政策将利用市场力量,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速度,弥补北京在保障性住房上的历史欠账,保障更多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权。不过,“配建”政策的作用不仅在于此,它对城市生活形态的构建更有着深远影响。

    贫富差距,这是任何城市都会面临的现实。贫富差距本身并不是最可怕的,只要不同收入水平的人群都能在城市中找到自己合适的位置,平等享有各种社会资源,那么收入的差距将不会阻碍一个和谐人际氛围的形成。真正可怕的是“贫富隔阂”,也就是贫富人群间缺少沟通交往,生活在各自封闭的圈子里,穷人被歧视、被边缘化,而富人占有了更多优质资源,过着比穷人优越的生活。这样的隔阂和不平等,会使矛盾的因子一天天在城市中滋生成长。

    贫富隔阂主要体现在居住形态上。北京的“胡同文化”,其居住形态表现为贫富混居,这种混居造就了一种交织复杂和富有人情味的传统邻里关系,维系着城市的和谐与凝聚力。然而,随着商品房建设的突飞猛进,旧城被大面积改造,原本生活在中心城区的穷人,难以承担起高昂房价,不得不向房价低廉的远郊区迁徙,而政府如果只在远郊区建造保障性住房,让中心城区全部进行商业住宅建设,会使迁徙人口与日俱增。由此,贫与富在地理上的界限日渐清晰,在心理上的距离日益拉远。

    贫与富在地理上的分割状态,并非北京独有,发达国家同样面临这一问题。显然,不论是从促进社会平等,还是减少贫富对立,维护社会稳定上考虑,贫富混居都意义重大。这方面,发达国家已开始了反省。例如,去年骚乱之后,法国政府出台了“城市更新计划”,要求今后房地产商在开发大型楼盘时,必须向政府承诺其所建住宅含有一定比例的廉租房。今年,英国出台政策要求,在批准建房土地时,要求每一个住宅小区必须包括一定比例的、总价在6万英镑以下的低成本、小户型住房。今年5月10日,西班牙众议院通过了新的《地皮法》,规定所有用于住宅建设的土地都必须留出30%用于建造“保障住房”。这些,与北京的“配建”政策异曲同工。

    北京提出建设宜居城市,这其中,应把“贫富混居”作为一个硬杠杠。每一块城区地段,不管是在中心还是远郊,都应该在邻里中安排多种类型、多种价格的住宅,以容纳更广泛的社会阶层,这样的居住状态才能构筑起各阶层间沟通交流的通道,产生出健康、和平的邻里关系,使城市公共生活更加多元,更富活力和人情味。倘若这点做不到,一个城市的硬件即使再“宜居”,那也只是少数人的“盛宴”,而不是所有人的“家常饭”。(新京报社论)

 


北京城的贫富分异

2006年4月20日 16:56  中国新闻周刊 

 
  转型期的中国,贫富分异已经成为一个社会话题。在城市中,住房问题将这种差异表现得尤为明显。我们梳理京城的这种现象,探寻的是这一现象的标本意义,在计划经济年代,居住空间是向权力倾斜,而到市场经济年代,则涂上了资本的色彩。这种分异在权力和资本的共同推手下,已呈现出日益加剧的态势。

  “香港模式”所示范的一种贫富不混居,但共享公共空间的居住方式,或许是消融贫富分区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的新路径。

  北京的贫富迁徙路线图

  50年前,家住北京老城区平房的,难分贫富;20年前,若还住在城区老胡同里,很可能家境已经不济了;到今天,如果你没拥有一套近郊的商品房,那就是相对落伍者了

  ★ 本刊记者/黄艾禾

  4月1日,在北京当建筑设计师的黄元,终于买下了他的新房。应该说,是抢到了他的新房。想买房,已经想了好几年了,但没想到,到真正拍板买的时候,却赶上了北京的房价正在猛涨。据北京市建委等部门联合发布的数据,今年1~2月,北京商品住宅预售交易平均价格为6776元/平方米,同比上涨997元,涨幅为17.3%。到了4月份,北京四环以内已经基本没有7000元以下的房子了。

  黄元买的房子,位于靠近西四环的地方,价格为8200元,去年开盘时还是7000元。现在一套房子买下来整个要花近130万元。黄元打算用20年时间来偿还。今后,他每月都要向银行交3000多元。

  如果按今天社会学家的通常意义上的划分,黄元应该可以划到中产阶层。在北京,能买得起商品房的人,对于还住在北京市旧城区里破旧平房里等待拆迁的低收入者来说,应该算是“富人”了,可是相对于住在香山脚下富人别墅区里的人们,他们也只能算“穷人”。

  今年2月份,地产界的两位老总任志强和潘石屹有过一场著名的关于“穷人区富人区”的争论。任志强以他一贯的直率风格指出,“过去中国都是‘穷人区’,现在出现‘穷人区’和‘富人区’是很正常的。”对此,潘石屹反驳说,“我不赞成新城市的建设中分穷人区和富人区。”他举例说,在开发建外SOHO时,尝试让整个区域和城市融合。而任志强又反驳说:“也许小潘认为建外SOHO是穷、富混住的区域,那么我所说的穷人就与小潘认为的穷人不是一回事。我所说的穷人是中国目前收入水平最低的30%的城市家庭(按国家统计局的分类),这30%的低收入家庭,除因拆迁补偿而进入商品房住宅区的之外,(能买商品房的)几乎为零。”

  50年代:贫富混居的老城风情

  何京京是上世纪50年代出生在北京的。到了今天,她也在想:我究竟算是穷人,还是富人?

  何京京还记得她在60年代在北京上小学时的情景。那时,她住在北京地安门。她家的院子,属于一座旧王爷的府邸,解放后被政府改为科学院的宿舍大院。在她所住的那条街上,这样的大院有不少,比如交通部的、外交部的。所有大院的孩子,和在胡同里居住的普通平民的孩子一样,在一个学校、一间教室里上学。

  那时,贫富的差别并不大,但却有官民的差别。何京京记得,院里科学院副院长的家,房子是非常大的。

  这种情形一直持续到上世纪的六七十年代。在文革十年中,北京城基本没有盖新房子。何京京明显感觉到北京人口剧增给住房带来的压力,那就是,四合院中搭起了越来越多的小房子,搬进来越来越多的住户。

  文革结束后,北京市开始了一轮新房建设,最早的标志性的房子,是“前三门”。

  80年代:旧胡同里留下了穷人

  4月3日,任志强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的采访时,向记者描述了这个过程:“1978年时,北京市的住房人均是低于3.6平方米,事实上就是房荒标准。1978年的启动,基本以国有资产为主,国家财政拨款。统一建设,然后谁有钱谁买。那时都是单位买,买了后再进行分配。因为是财政拨款,就这么多钱,分配这么多面积,所以前三门的计划标准是很低的。那时我们的层高是2米9,前三门的房子都没有厅,邓小平同志参观完了后说,房子没有厅是没法用的。我们说,造价是控制的,没有钱去做厅。小平就提出,把层高降下来。可以建一个4平米的厅。所以现在北京房子的层高,大部分是2米7。”

  从这时开始,北京的各个单位,只要有一点办法,都在盖房。在《北京地产十五年》中,北京澳林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杨建平这样描述当时的情形:在1998年北京市停止福利分房之前,北京各大部委只要是自己院子里还有地,就都会抢着在取消福利分房政策前盖房,并尽快分配给员工。有地、有资源的,房子会盖得好一些,盖出的房子相当于今天市场上的板楼,而土地、资源有限的,就只能凑合建一些塔楼了。

  所以,在当时,能不能住上好房子,关键是看你进了一家什么单位。

  1982年,当何京京一家搬到中关村的一栋科学院建的宿舍楼时,觉得那房子简直是天堂。

  何再没有回过她在东四曾经住过的大杂院。她的一个邻居回去过,回来说,那个院子,生活还是那个样子,只是人都变老了——他们的子女,单位分了房都搬走了,院子里有钱的,有办法的也都搬走了,“上楼”了,只剩下老人和没钱的人。

  何京京觉得,北京旧城区中的胡同平房,从那时开始,就变得越来越像“穷人区”了。

  进入新世纪:花钱买套好房子

  1998年,国务院发布了23号令,即《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北京福利分房制度是从这个时候,开始退出历史舞台的。任志强对本刊记者这样回忆道:“1998年以前,北京市的个人购房,大概只占百分之十几。1998年以后才大幅上升。北京是到2000年3月才最后彻底停止福利分房。我估计,2000年以前,北京的住房仍有50%的公款市场。2000年以后,私有购房一下子就上来了。”

  何京京周围的朋友们,也大都是从2000年开始陆续买房的。何京京曾问他的一位朋友:为什么你已经有了单位分配的一套住房,还要买房?是为保值吗?

  “不,我纯粹是为了提高生活质量。”她的那位在媒体供职的朋友回答。

  这时的商品房,不再受计划经济年代投入不足的所谓“标准”限制。“从2002年以后,富人区好房子开始出现。没有福利分配以后,房子的个性化越来越突出,竞争使得户型和设备越来越好。”任志强说。

  究竟这几年有多少人买了房搬到了近郊的商品房里,很难统计。因为北京存在大量的“人户分离”,人走了,户口却没有走。任志强估计,在西城区的80余万城市居民中,大约迁出去了20余万。

  何京京看到,现在住在机关院老式楼房里的越来越多是租房子的外地人,和一堆一堆的老年人。

  “有钱的人都买房搬走了”,何京京的爱人叹道,“咱们这里快成了穷人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