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公司如何收费:《天津市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办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9 19:58:15

一、办事依据

《天津市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办法》

 

二、申报条件

在开发区注册的并在天津市发改委完成备案的内资、外资、中外合资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包括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

   

三、扶持项目

1.税收扶持:自缴纳第一笔营业税之日起,给予营业税开发区留成部分前两年100%,后三年50%的扶持;自获利年度起,给予企业所得税开发区留成部分前两年100%,后三年50%的扶持。

2.房租扶持:在开发区内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三年内每年按房屋租金的30%给予补贴。若实际租赁价格高于房屋租金市场指导价,则按市场指导价计算租房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四、所需材料(请按照材料清单所列的顺序将材料排列整齐,并将材料清单附于首页,使用夹子固定)

1.《其它财政扶持兑现审核表》。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企业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经营情况、纳税情况等,加盖公章)。

4.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上一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的复印件。

6.完税凭证复印件。

7.天津市发改委备案文件。

8.所提供材料的清单。

9.《房屋租金财政扶持一览表》。(非首次申请房租扶持的下载填写)

10.《财政专项资金申请表》。(扶持项目申请核准后,下载填写)

注:以上原件验证后当场退回,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五、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6:00(需在企所税汇算清缴之后申请)

 

六、政策咨询与兑现受理部门
天津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办公室(天津开发区宏达街19号投资服务中心B区1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36号窗口)

电话:25202116、25202117、25202118;传真:25202118

email:zcdx@teda.gov.cn

 

七、主管部门

天津开发区投资促进局

 

八、办事程序

1.企业登录泰达政府门户网(www.teda.gov.cn)首页 → 网上办事大厅 → 查找事项 → 按企业 → 政策兑现→ 其它,下载《其它财政扶持兑现审核表》和所提供材料清单,填写后通过在线受理进行提交,政策兑现办公室审核无误后,通知企业提交《其它财政扶持兑现审核表》和所提供材料清单的打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2.政策兑现办公室审核后将企业申请材料转送投促局审核。

3.审核通过后,报管委会批准。

4.管委会批准后,政策兑现办公室通知企业下载填写《财政专项资金申请表》并准备要求提交的材料送达政策兑现办公室窗口,政策兑现办公室审核无误后转财政局审核,财政局会委派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的相关情况进行审计,审核通过后拨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