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读书会推荐书单:芬蘭的100個社會創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07:05:43

芬蘭的100個社會創新

     曾經國窮民稀的芬蘭,為什麼頻頻讓世界驚艷?一個原本貧脊的北歐小國,為何能打造出世界第一的競爭力?想了解芬蘭如何創造出這麼多世界第一,你就必須了解什麼是芬蘭人!有人可能會懷疑,單一議會、烘碗機、父親產假有什麼共通點,怎麼會出現在同一本書?產婦包、木醇糖Xylitol、三溫暖、Linux、免費的營養午壑S有什麼關聯?答案很簡單:這些都是芬蘭的社會創新。這本書提供你意想不到的組合,例如托兒所和公共洗衣台、志工跟勞資政三角聯盟關係、芬蘭麵包跟政府聯盟、Linux與聖誕老人。正是這些你意想不到的組合,放在一起,它刷新了芬蘭.....

 

0-1 【導讀】曾經國窮民稀的芬蘭,為什麼頻頻讓世界驚艷?

一個原本貧脊的北歐小國,為何能打造出世界第一的競爭力?
想了解芬蘭如何創造出這麼多世界第一,你就必須了解什麼是芬蘭人!
有人可能會懷疑,單一議會、烘碗機、父親產假有什麼共通點,怎麼會出現在同一本書?
產婦包、木醇糖Xylitol、三溫暖、Linux、免費的營養午餐又有什麼關聯?
答案很簡單:這些都是芬蘭的社會創新。
這本書提供你意想不到的組合,例如托兒所和公共洗衣台、志工跟勞資政三角聯盟關係、芬蘭麵包跟政府聯盟、Linux與聖誕老人。正是這些你意想不到的組合,放在一起,它刷新了芬蘭…
芬蘭最近在國際的評比上頻頻奪魁,不但在經濟上快速成長,國民所得節節上升,
就連學生的閱讀識字能力也比別國高。
芬蘭地廣人稀,只有五百萬人口,又有一大片土地在北極圈內,全年一半的日子是在冰雪中,
看來不適合人居住,所以它的崛起著實令人好奇,各國紛紛組團去芬蘭考察。
它的外交部長不堪其擾(恐怕也不勝其煩),因此編了一本小冊子《芬蘭的100個社會創新》,
請芬蘭建國有功的人都來寫一下他當年是做了什麼豐功偉業,造就現在的芬蘭。
這本書蒐集了上百個芬蘭的社會創新,詼諧中不失正經,
透過一群來自不同年齡、背景的傑出發明家,各述己志,帶你一覽北歐福利國成功的秘密。

【內容導讀】

芬蘭創意.台灣反思
~胡忠信/知名評論家、歷史學者、廣播主持人
芬蘭在近代史上是飽受周邊強權侵凌的國家,瑞典、俄國、德國,都在此留下殖民與戰爭的印記,但是,正如英國歷史學家湯恩比所描述的「挑戰與回應」模式,芬蘭以小國寡民身分,卻在二次戰後展現了卓越的生存能力,不但成為國家競爭力排名前茅的國家,進入21世紀以後,無論在政治民主、市場經濟、公民社會、廉能效率、志工社群、文化創意、藝術音樂都成為「小而美」、「小而強」的國家。
為什麼在短短三、四十年,芬蘭就「超英趕美」,達到了希臘雅典式的理想國境界?為什麼芬蘭在社會民主主義的思潮下,能以和平、漸進、改革的方式達到馬克思的人道關懷理念?

近幾年來,為了了解「芬蘭經驗」,愈來愈多的學者、專家、記者,無不以芬蘭在文化創新的經驗做為經驗做為主題加以探討,然而,囿於語言、文化、地理、歷史的隔閡,難免有難登宗廟內室之嘆,「圈外人」畢竟無法窺其堂奧。誠如齊克果所形容,表象是浮標,本質是魚鈎,要能抓住事物發展的本質,就不能僅從表象切入,必須聆聽「圈內人」的現身說法。
《芬蘭的100個社會創新》正是一本切入「芬蘭經驗」的小百科全書,既有歷史的縱深、人文的關懷、志工的願景、科技的研發創新、宗教的深沉理念,國民健康的提倡、生活品質的探討,更有世界公民的終極目標。
這本書提出了一百多個理念,邀請學有專精的各界人士分析上述理念,並以簡單、明瞭、詳實、邏輯的文字加以闡述,是理念改變了芬蘭,是理想驅策芬蘭人民往前邁進。芬蘭人民能夠脫離歷史與貧瘠的泥沼,搭建邁向希望與信心的橋樑,「社會創新」就是最大的能量與動力。英國前首相邱吉爾的名言:「理念的君主就是未來的君主。」位於世界邊陲的芬蘭能夠文明再造,應驗了理念能改造國家,也能創新歷史。
光有民主法治、科技研發並不足以打造世界級的國家競爭力,這本書進入了芬蘭的歷史深層結構,探討「無貪腐體制」是如何建立的:公共政策形成的透明化、地方自治的草根民主、媒體報業的發達、中高等教育的普及、各鄉鎮圖書館的教化功能、適時的防止金融犯罪的立法,有效率的查稅制度、獨立的司法體系、對「財產來源不明」的追根究底,更不用說人民對廉潔政治的高度企求。當台灣正因「除弊」而進入全民教育階段之餘,芬蘭之所長正是台灣之所短,「反貪腐」必須深植於制度與思維之中,如此「才不會給魔鬼留地步」。

貧窮與教育互為惡性循環,如果關在監獄的年輕囚犯人數超過大學生人數,這個社會永遠沒有希望與未來。芬蘭努力打造「沒有貧民窟」,提供住房予遊民居住,成立Y基金會解決貧民借貸問題,給予學生免費營養午餐,透過「擔保基金會」給前科犯、吸毒者或精神病患貸款,以「社會信用」予無信用或破產者低利貸款或延後付款,對「百分之三的芬蘭男人」(絕大多數是單身、離婚、獨居的邊緣人)施予特別照顧,以上種種極具人道關懷的社福政策,難道不正是台灣所需要學習與引介的嗎?

芬蘭的國家競爭力札根於文化、教育與音樂。芬蘭人民是使用圖書館最頻繁的民族,每一鄉鎮有公立圖書館,芬蘭兒童的閱讀程度全球第一,國家提供免費的高中職、大學教育,小國寡民的芬蘭就有一百個音樂專業學校,全國有四百個成人學校(社會大學),加上宏觀戰略的「獨立紀念基金」與「國家技術局」做為創新火車頭,以及非營利組織的民間團體如「可能性的市場」、「和平站」、「飢餓行動日」等,政府、企業與民間團體成為鐵三角,造就了令人驚艷的芬蘭創新。

芬蘭人在一九三九年的「冬季戰爭」曾經以土法煉鋼的「莫洛托夫雞尾酒」對抗俄國的坦克,但在21世紀卻以諾基亞手機征服了全世界。正如本書「托尼歐-哈伯蘭達雙子城」的感人故事,列強曾經割裂了芬蘭,但芬蘭人民卻以和平與創新化解了歷史宿怨與悲情:邊界不是一個障礙,而是一個可能。歷史命運與芬蘭類似的台灣,唯一的生存條件就是文化創意與和平訴求,《芬蘭的100個社會創新》是不是提供予我們更多的反思與回饋?


【作者簡介】
泰帕爾 Ilkka Taipale
國會議員、醫學博士、社會改革者,致力提升芬蘭的社會弱勢者地位。

洪蘭/譯者
加州大學實驗心理學博士學位。曾在耶魯大學哈斯金實驗室及加州大學爾灣醫學院神經科接受博士後訓練,之後進入聖地牙哥沙克生物研究所任研究員,並曾任教於加州大學、中正大學心理所、國立中央大學認知神經科學研究所創所所長,目前為國立陽明大學神經科學研究所教授暨認知神經心理學實驗室主持人。
教授研究、講學之餘,致力科普書籍的譯作,曾翻譯三十三本生物科技及心理學方面的好書。


【目錄】
序:芬蘭總統何樂仁(Tarja Halonen)
譯者序:洪蘭 芬蘭能,為什麼台灣不能?
第一部 行政篇
01 單一國會
02 憲法委員會
03 未來委員會
04 地方政府的自治
05 聯合政府
06 三角主義
07 婦女投票權及40%的名額保障
08 無貪腐
09 雙語政策
10 阿蘭─芬蘭的自治區
11 薩米人
12 北部區域
第二部 社會政策
13 社會公寓
14 沒有貧民窟
15 Y基金會
16 學生的照顧
17 有24小時服務的房子
18 羅曼尼人的地位
19 住房公司模式
20 員工退休金
21 托兒所
22 育兒津貼
23 陪產假
24 給媽媽的禮物包
25 免費營養午餐
26 助學獎學金
27 照顧殘障的退伍軍人
28 阿比歷斯基金會
29 照顧者有給制
30 STKES
31 打擊貧窮
32 擔保基金會
33 社會信用
34 酒類專賣制
35 馬拉斯庫運動
36 3%理論
37 法律扶助及犯罪損害補償
38 犯罪調解
第三部 衛生健康
39 全部包括在內的健康中心
40 孕婦和健康寶寶診所
41 芬蘭學生健康服務
42 芬蘭職業健康機構
43 減少道路死亡人數的一半
44 北卡瑞利亞專案
45 精神分裂症專案
46 國家自殺預防計畫
47 控制性行為傳染的疾病
48 煙草立法與法律行為
49 木醇糖
50 以證據為基礎的醫療導向
第四部 文化
51 芬蘭的文學會社
52 芬蘭的圖書館
53 芬蘭的完全學校
54 免費的高等教育
55 芬蘭兒童的閱讀能力
56 大學的去中央化
57 學生獎學金
58 音樂學校
59 非正式的成人教育
60 戲劇院、交響樂團和博物館的支持
61 說故事的方法
第五部 宗教
62 托尼歐─哈帕蘭達雙子城
63 社區支援運動
64 去軍事化的阿蘭島
65 卡瑞利安人的重新定居
第六部 公民社會
66 NGO的天堂
67 芬蘭吃角子老虎協會
68 組織工會
69 政黨的補助
70 學生會的經濟自主
71 芬蘭青年合作聯盟
72 芬蘭婦女協會聯盟
73 發展合作的服務中心
74 世界一家的1%運動
75 可能性的市場
76 和平站
77 普羅米修斯營隊和青年哲學事件
78 共同責任運動
79 飢餓行動日
第七部 高科技
80 LINUX
81 簡訊
82 網路聊天
83 莫洛托夫雞尾酒
第八部 日常生活的
84 工蜂
85 三溫暖
86 聖誕老人
87 Surasaari的聖誕之路
88 芬蘭的探戈
89 芬蘭的卡拉OK
90 來自森林的Pettn麵包
91 Mammi
92 HK藍色香腸
93 每一個人的權利
94 每天生活中的情慾
95 冰上釣魚
96 冰泳
97 Pesapallo-芬蘭的國家運動
98 婦女的十哩趣味競跑
99 北歐散步
100 擦乾盤碗櫥
101 公共洗物池
102 乾廁所
103 「瘋」笑?話
104 Kemi雪堡
105 非洲之星
106 在路上
107 Salmikki Koskenorva
108 甘草

0-2 【推薦序】用嶄新的眼光看世界

~何樂仁/芬蘭總統

世界在快速地改變,我們應該如何因應未來的挑戰呢?首要之務便是必須增廣視野。芬蘭跟其他國家一樣,制定了很多新的方法和系統來革新舊制度。成功不可能僅靠科學和技術的發明,但不可諱言,科學和科技的貢獻很大。

芬蘭的高競爭力和高生活水準奠基於北歐完善的福利社會制度,讓每個人都有自我發展的動機,並提供社區支持。民主制度、尊重人權、恪尊憲政體制,以及良好的治國方針在在都是健全社會的重要根基。在芬蘭,無論中央、地方,都在社會福利、衛生健康、教育和研究上扮演了重要角色。此外,芬蘭公民在各種非政府組織(NGO)中積極參與、主動服務的精神才是真正使這個系統運作下去的原因。(芬蘭有八、九萬個NGO團體)

北歐五國在國家競爭力、實質發展力、清廉度等各項全球競爭評比中均名列前茅。本書所蒐集的百餘篇文章就是我們在各項社會創新方面的介紹,可以讓讀者一窺芬蘭社會的面貌及其之所以成功運作的關鍵。相信讀者可以從中找到適用於其他地區的方案。就某些方面來說,這些創新方案足以放諸四海皆準的,只是在實施時需要因應當地國情稍微修改。

本書所介紹的許多創新改革在芬蘭已實施了數十年且成效良好,在可見的未來,這些改革將持續下去。當然,世界不停在變,這些計劃也要隨之修正。未來,我們的目標是將福利社會和競爭力結合:者兩股力量不該是對立的,應是合作夥伴。

原書的編輯,也是其中三篇文章的作者泰帕爾(Ilkka Taipale)博士,正是一位社會改革者,至今仍積極參與公共辯論,遊說芬蘭的社會政策以提升社會弱勢者地位。

相信這本書能提供讀者很多新想法,讓我們用嶄新的眼光去看這世界。



【譯者序】
芬蘭能,台灣為什麼不能?
~洪蘭/陽明大學神經科學研究所教授


曾經國窮民稀的芬蘭,為什麼頻頻讓世界驚艷?
台灣該向芬蘭學什麼?

芬蘭最近在國際的評比上頻頻奪魁,不但在經濟上快速成長,國民所得節節上升,就連學生的閱讀識字能力也比別國高。

因為芬蘭地廣人稀,只有五百萬人口,又有一大片土地在北極圈內,全年有一半的日子是在冰雪中,看來不適合人居住,所以它的崛起著實令人好奇,各國紛紛組團去芬蘭考察。它的外交部長不堪其擾(恐怕也不勝其煩),因此編了一本小冊子《芬蘭的一百個社會創新》,請芬蘭建國有功的人都來寫一下他當年是做了什麼豐功偉業,造就現在的芬蘭。

看完全書後,我深深感到政治和法律的重要性,一個好的法律應該站在時代的前端,高瞻遠矚,引導社會前進,如若不然,它將是國家進步的絆腳石。我們現在就深受法律落後,被綁手綁腳,不得施展抱負的痛苦。

芬蘭會崛起,源自它政治的清廉,它的國會議員在國會中所說的每一句話都被記錄下來,法案是投贊成或反對票,也登在網路上,讓所有選民一目瞭然,決定下次還要不要再投給他。

當他們的政治可以透明到如此地步時,所有的污垢都無處可藏,政治一清明,事情就好辦了。我們現在國會雖有開會紀錄,卻沒有上網,老百姓不知道為民喉舌的人講了什麼話,最重要的是他的投票紀錄沒有上網,我們不知是否所託非人,他口是心非,跟選民說一套,回到國會又是一套。

芬蘭曾經很窮,二次世界大戰後,要付給俄國戰後賠款。我以前念研究所時,有一個同學來自芬蘭,她節省到連我們中國人都自嘆不如,她的午餐永遠是兩片麵包夾一片起士,沒有一點肉。芬蘭人有志氣,戰後餐餐吃香腸,勒緊褲帶,把國債還清。他們窮成這樣,但是國民居然願意捐年收入的一%做公益,連總統大選的辯論,都被問到有沒有捐款(兩人都有)。

我一邊看,一邊問自己,我們中國人做得到嗎?不要說把自己的薪水捐出來,就連不該自己的錢,都要五鬼搬運,借人頭弄到瑞士去放著。中研院的學者們,研究一下吧,平平是人,為甚麼我們的私心這麼重?自己撈還不夠,還得替子孫撈。

這本書最好的地方是過去執過政的每一個官都得寫,你在位時做了些什麼事,使得今天的芬蘭不一樣了。這種所謂的accountability(擔當、負責)非常重要,作官不是在位時揣摩上意,下台後一問三不知,若是司法或監察院來調查,就立刻辦退休:我不是公務員,我有病,會昏倒,會成植物人,你們誰敢負責?

我們若能做到議會透明化,每幾年檢討官員政策的效果,台灣也能像芬蘭一樣快速崛起,畢竟我們每天都能見到陽光,不必在零下三十度的天氣在戶外唱歌劇。

0-3 容試讀】行政篇01:單一國會制度

~沃蘇凱寧(Riitta Uosukainen),芬蘭國會議長1994~2003年


一開始我很驚訝,「單一國會」(single-chamber parliament)怎麼能算得上是社會創新?後來我才了解,它真的是書中所講的所有創新的根本。至少這是我──芬蘭第一位女議長、主持九次以上國會的個人意見;我對我們國會的評價可是很高。

1906年,「選舉法」和「國會法」的誕生將芬蘭一舉從歐洲最原始的民意代表制,推向最現代的境界,成為單一國會制。1906年10月1日,新的國會法生效。在普及和平等的原則之下,每個年滿24歲的芬蘭國民都享有投票權,使得擁有投票權及具備參選公職的人數一夕暴增十倍,成為120萬人。

儘管有人質疑芬蘭並不是第一個允許女性投票的國家,澳洲、紐西蘭,以及美國的某些州更早就讓女性擁有投票權了,甚至還讓女性參選,不過始終沒有女性被選上。但在1907年的芬蘭,世界上首位女議員在坐上了芬蘭的國會就任。男女同時擁有民主政治的權利,正是芬蘭最獨特優越的地方。

當時,芬蘭仍處於沙皇統治下的大公國時代。日俄戰爭的爆發使得沙皇無暇他顧,加上俄國和芬蘭陸續發生各階級的罷工事件,沙皇倉促地同意了芬蘭的國會法。

除了大環境的影響,芬蘭也已為代議制度的來臨做了很多準備,儘管當時的政黨體制還不健全,需要很多明智的建言。在米其林(Leo Mechelin)卓越的帶領之下,全國人民──不分男女都努力工作。然而,還是有許多問題需要定調,從「是否採行單一國會制」、「該用芬蘭語,還是瑞典語」、「徵兵制度的不合法」到「君主政體的存廢」等都一一被討論。最後,大家同意單一國會的形式,以常設委員會取代上議院的角色。後來,這個委員會也開始處理歐盟事務。

「芬蘭婦女協會」(The Finnish Women’s Association)旨在普及投票權,但這個目標甚至連會員都不清楚。另一個女性主義協會UNIONI的情況也一樣,其首任主席哈格曼(Lucina Hagman)還曾在1889年寫過一本關於婦女投票參政的小冊子。「職業婦女聯盟」(The Working Women’s Union)雖然支持女性擁有投票權的主張,但和「芬蘭婦女協會」強調的重點卻又不相同。此外,投票權和禁酒令總是糾纏不清,在當時這兩件事被視為一體兩面。終於,隨著1898~1899年間禁酒運動的推行,不分男女一人一票獲得了全民共識。

當男女平等的投票權及服公職權的法案通過時,連芬蘭最具有國際聲望的女政治家葛萊芬堡(Aleksandra Gripenberg)都大吃一驚。當時人在英國的她,自此便抓住每個機會提醒她的支持者:全世界都在看芬蘭女性,只有芬蘭女性擁有這世上獨一無二的機會,表現她們的政治才華。芬蘭女性迫切需要受教育,因為要坐到更高權力的位子、接受更高等的教育,婦女教育一定要儘速普及。娼妓及其他道德議題也很重要,所有的婦女團體都有一大堆問題要處理:許多女性做著跟男人一樣的工作,卻因外表柔弱、未婚,甚至肥胖,而飽受嘲弄歧視──情形看來跟現在沒什麼兩樣。

2007年的現在,我們有很好的理由來慶祝芬蘭百年來的成就,當然還有很多尚待努力之處,包括女性薪資問題、家庭關係及生育的相關法令問題仍被各界提出討論。然而,芬蘭婦女在政治地位方面已取得最高的職位。2000年,我們選出了第一位女總統;1994年,首位國會女議長出現;2003年,女總理也上任……,各行各業都有許多傑出的女性出頭,特別是政界和商界。儘管如此,還是有許多令人遺憾的事持續在國會中被討論,例如芬蘭國會早在1907年11月就禁娼了,但國會到現在還在討論性交易的案子;在芬蘭第一次選舉時,有些婦女以為自己永久沒有機會酗酒了,但直到21世紀,芬蘭人還在激辯酗酒問題,真讓人哭笑不得。

整體來說,我們還是得感謝那些能幹、有遠見的政治家,單一國會是最適合芬蘭的。且讓此制一展長才,榮耀祖國!

讓我們齊為芬蘭議員的成就歡呼,不論是男議員還是女議員。1907年,俄國國會議員聯合電賀芬蘭女性,包括向以驍勇善戰著稱的頓河哥薩克地區(Don Cossack)的議員:「我們頓河哥薩克的代表,很榮幸能向一個給予女性應得地位之國致敬。芬蘭婦女享有公民所有的權利,芬蘭婦女萬歲!」




行政篇02:憲法委員會
~沃里寧(Jarmu. Vuorinen),芬蘭國會副祕書長


芬蘭沒有制憲法庭,但是在每個新法案遞交前,有「憲法委員會」審慎討論是否違憲。這個委員會就是前面所提的芬蘭國會14個特殊委員會中的一個。1906年國會改革後,它就是國會的永久成員。這個委員會的主要功能是替國會正式會議的決策做準備。

憲法委員會替正式會議所做的準備,包括制定、修正或廢除憲法。同時也替跟憲法有密切關係的立法,如選舉法、政府最高機構的立法以及阿蘭島(Aland Island)自治區的法規事宜(見本書第十章)、公民權、語言(見本書第九章),以及政黨(見本書第六十九章)準備相關資料。

在最近的選舉期間,撰寫備忘錄成為該委員會的次要功能。目前的主要功能是對其他委員會所準備的議題發表意見。近年來,所發表的意見書一直成長:從1987到90年間的51件,上升到1999~2002年的199件。

根據芬蘭憲法第七十四條,憲法委員會要對立法提案的適憲性提出看法,同時對法案和國際人權條例的關係加以解釋。此外,芬蘭國會議程第三十八條規定:在立法提案或某個委員會在準備提案的過程中,有關該提案是否違憲或違反人權的問題浮現時,這個委員會得要求憲法委員會就此議題提出解釋。這些條文為國會中相關事宜的適憲性提供了一個系統的架構。在芬蘭,這套系統的獨特性在於它預期了適憲性的爭論,並且由國會議員所互選出來的組織來執行憲法的解釋。這個系統在一百五十年前就設定了,可見芬蘭的遠見。

在執行憲法解釋時,這個委員會的功能像司法機關一樣;它解釋憲法,並以一個類似非政治性的角色,針對部會程序的合法性或者開除一位國會議員的法律先決條件等議題,在正式的國會會議上提出的意見。不論其是否具有司法功能、跟其他委員會的組成是否一樣,都代表了國會權力的平衡。

憲法委員會的完整性受到好幾個因素的保障。就憲法委員會的法律解釋權,委員們不必遵循國會派別的團體決議(獨立於黨派之外);委員會在法律的解釋上,必須超越黨派之上。部會首長也不能去影響委員的獨立運作,有關憲法的問題都由憲法委員會處理,以及委員會要做出與過去的決策有一致性的決定。

在跟憲法解釋有關的其他事件中,委員會得徵詢不同大學的憲法專家以達成決議。這些專家代表著委員會解釋憲法政策的一貫立場,以及外界對如何解釋該議題的主流意見。

然而,這些專家的意見很少一致,憲法委員會不必採用多數專家的意見,但也不能完全否決他們的一致決議。專家們的建議為委員會成員們提供了某種架構,使委員們可以去思考他們的意見。成員可以在委員會的會議中辯論,絕大多數對外公布的報告都是得到全體委員的贊同。不過,如果一個委員有不同的意見,他可以要求把其意見列在委員會報告書的「少數意見」中。

在報告書中,憲法委員會需針對提案做出適法性上的評估。假如它認為該法案有違憲之虞,那麼報告書應提出補救辦法以補足法案的適憲性。委員會所提出的修正案並非法案,但是它提出例子來說明如何達到客觀性。在實做上,其他的特殊委員會都應符合憲法委員會的觀察。最後,責任是在國會議長身上,他要確定法案在國會中的所有討論是符合憲法規定的。

一般來說,這個憲法委員會享有絕對的憲法解釋權。假如委員會對自己所做的憲法解釋缺乏信心的話,將會有很大的麻煩。因為長久以來,它都是唯一的合法解釋憲法的組織。根據1919年的芬蘭憲法,法院並沒有解釋憲法的權力,雖然後來這個情況有改變。新的芬蘭憲法第106條說:「在法庭審理案件時,假如所引用的法條顯著牴觸憲法時,憲法有優先權。」

憲法委員會在處理憲法事務上的成就,從下面這個事實可以看出:在新芬蘭憲法實施的前六年中,只有一件案子是因為補充條款的關係,使得法院必須遵從憲法的指示。



行政篇03:未來委員會
~卡泰寧(Jyrki Katainen),財政部長,2003~2007擔任未來委員會主席


每個國家的國會都是分為立法的職權和審查預算的職權,只有芬蘭的國會有著前所未有的特殊職權。15年前,芬蘭國會成立了「未來委員會」(the Committee for the future)。到目前為止,它仍然是世上僅有的;成員包括六個國會議員,處理跟未來有關的事宜。某些國家也有類似的組織出現,但通常歸屬在國會的科技委員會中,負責評估科技發展的後果──芬蘭未來委員會的職責之一。

2000年,芬蘭的憲改行動確定了未來委員會的地位,將之定位為一個永久性的組織,跟國會其他的委員會一樣。國會議員們的堅持,是這個機構得以發展的最主要原因,最早提出需要有個討論未來發展的組織,以做為討論未來政策平台的正是國會本身。雖然有人反對,但大多數的國會議員都認為應該這麼做。最後,還是花了好多年的時間才得以實踐。

1986年,二百位國會議員中就已有一百三十三位連署,提議在國會中成立研究未來發展的組織。它是以書面提案的方式來討論,但是沒有得到具體的行動。這個辯論持續進行,1992年,一百六十六位國會議員就此事提出立法案,結果還是沒有通過。當時,推動法案最力的為帕洛海默(Eero Paloheimo)和提烏利(Martti Tiur)兩位議員,後來成為未來委員會的首任主席。儘管法案在當時沒有通過,憲法委員會認為芬蘭政府和國會間需要一個平台來討論長期的問題。

1992年,憲法委員會認為政府應該提出一份關於國會未來發展的報告。也就是說,從未來的觀點,對社會發展的重要議題及其他可能性的發展提出完整研究報告。此外,政府也應該提出明確的施政藍圖。國會決定將此任務交給政府,於是決定成立一個委員會來討論政府對芬蘭長遠未來的規劃,這個委員會被命名為未來委員會。

根據目前的規定,未來委員會處理國會所交付的任務,並得將案件責付其他相關委員會。這個委員會要做跟未來有關的研究,包括研究的方法,同時代表國會評估科技發展及其對社會的影響。

此外,委員會每年都有一定預算,得以委請學者專家來做研究。主要的工作是針對政府的未來計劃白皮書提出評估,並對國會報告,同時掌管科技發展對社會影響的評估。

未來委員會的自主性不斷被強化。在每次選舉期間開始時,委員會選定幾個跟未來有關的重要議題提出報告,有些報告後來會在國會的正式會議中被提出討論。包括與哲學家希曼能(Pekka Himanen)合作的「全球資訊社會的挑戰」,以及與庫奧皮歐大學(University of Kuopio)健康研究團隊及未來學專家考庫西(Osmo Kuusi)合作的「健康照顧的未來」。

此外,這個委員會也針對區域環境革新及社會資本進行研究。這些報告在媒體上引發熱烈討論,目前仍在進行中。

自未來委員會成立後,這十五年中,每逢選舉都會提出跟芬蘭社會有關的主題,例如全球化、新科技、知識經營,以及創新。在上一次的選舉期間,該委員會與未來學的專家曼納馬(Mika Mannermaa)合作完成了一份有關芬蘭民主的調查,叫做「未來動盪中的民主」,發表在2007年。2006年時,為了慶祝芬蘭國會成立一百週年,委員會出版了《民主與未來》一書,這是集結相關專家學者們關於2100年民主發展的文章而出版的書。

未來委員會的地位已經穩固,也引起很多人的注意,並且培育出各種領域的接班人來傳承。

0-4 容試讀】社會政策篇01:24小時服務住家

~泰波爾(Ilkka Taipale),國會議員,1971-1975、2000-2007


所謂24小時服務的住家,指的是一間還不壞的公寓(至少有廁所、自來水、小廚房和客廳),附全天候的住戶服務與監控。我問過聽眾不下一百次,住這種房子的芬蘭人以哪個族群最多?聽眾通常會猜老人,甚至有人說是住在牢房裡的囚犯,但目前為止還沒人猜對過。

每天都有人打電話問你幾點要回家;告訴你冰箱空了沒東西可吃;提醒你買貓食;猜想你跟誰在喝酒;提醒你不要像前天晚上一樣喝那麼多——我們的家人這麼做,天經地義。這確實是嚴格的控管,但是當自家做的麵包和豐盛的早餐擺在桌上等你享用時,你必須承認這項服務很棒。但獨居和沒有家人的人怎麼辦?有人關心他們嗎?

1980年代的芬蘭是全世界住院病人最多的國家,此時開始朝以門診病人為主的醫療體系發展。當高齡人口逐漸增加,他們的身體越來越衰弱,政府開始先建老人院,後來是療養院,最後則是老人住宅。政府提供的服務項目也逐漸增多,一開始是白天照料的,接著實施24小時的照護。

但是那些不到65歲的人被遺忘了。當精神病房的床位從兩萬張減到剩六千張,病人被散置在荒廢的學校宿舍、療養院或復健中心,心智障礙者所受的待遇也一樣。酗酒者被打發到破爛的宿舍和旅館,從監獄出來的犯人也如此。

1970年代,學生公寓的興建(見第16章)讓分租制度幾近銷聲匿跡(比瑞典晚了20年),唯一還得屈就於這種住屋條件的群族,主要是精神病患、心智障礙者、部分高齡人口、神經疾病患者,加起來有幾千人。

根據1988年通過的「身心障礙者扶助法案」(Services and Assistance for the Disabled Act),芬蘭在1992年調查歸納身心嚴重障礙者的居住情形,確實幫助了肢障、聽障、視障者,因為這些人士的組織為他們蓋了超過一千戶的單房獨立公寓。然而,與身心障礙者相關的法令與條例並不適用於精神病患或心智障礙者,所以他們的居住情況依舊很糟(社會地位亦然)。早期患病的人只有國家的養老金可領,但國家養老金的目的是為老年國民提供保障,而不是給年輕人過活用的。

有三大族群受益於提供24小時服務的住宅:

(1)部分獨居者:約佔獨居而又無法照顧自己的精神病患人數一成。

(2)24小時服務的住屋讓幾千名原本住在醫院的人能過正常生活,同時減輕國家的負擔。

(3) 芬蘭大約有七萬名成人與年邁的父母或親人住在一起,這個數字包括政府官員、學生和照顧父母的單身人口等等。但這七萬人主要都是基於某種原因而無法自立(男性占85%、女性15%)。

目前針對這個族群並無詳細的研究。馬基(Oiva Antti Mäki)的博士論文研究了3500名和父母同住的成年心智障礙者,論文題目就說明了一切:「但願我能比我的孩子多活一天。」這個族群中大部分的人都希望能自己獨立生活,住在有服務的房子中,但是他們沒辦法照顧自己,又不願意住老人院或醫院。

根據評估,目前至少需要為精神病患興建兩千幢有服務的住屋,以及另外兩千幢給心智殘障者,其中有部分是神經疾病患者、酗酒者和出獄者。不興建提供24小時服務的住屋,就不可能消弭遊民問題。建築經費部分來自將民眾從醫療機構中移出所省下的錢,但問題不在興建房子本身,而是興建、維持24小時服務住宅的決策權已經下放,掌握在近五百個地方政府手中,而到目前為止,地方政府寧可把這些人送到私人經營的機構,通常都是標準的老人院。24小時服務住家的基本條件是體面的房子,住戶所需的服務項目則量身安排。

芬蘭的吃角子老虎協會(見第67章)、Y基金會(見第15章)、「ASPA住屋服務基金會」(ASPA Housing Services Foundation),以及包括殘障人士組織在內的其他基金會,現在已開始建構24小時服務的住宅網,但是針對65歲以下人口的需求,只能滿足25%。唯一的補救方式便是加快腳步。




社會政策篇02:住宅公司模式
~陸亞南(Martti Lujanen),環境部局長。


在新的歐盟國家中,如何有效管理原屬政府擁有的公寓,已成為公家財產私有化進程的要務。主事者必須投注心力,確保建築物的維修保養不會停擺,公共空間和設施如屋頂、牆壁、樓梯間、電梯,以及水電、污水管線,都能經常修繕。

這項議題也深受好幾個老歐盟國家關注,這些國家關於公寓產權處理的立法若非付之闕如,就是功效不彰。

在法律的解決方式中,最常見的就是「獨立產權公寓模式」(condominium model),由公寓的屋主組成「房屋產權所有者協會」(home owner association);或是根據處理獨立產權公寓的專設法規,組成管理單位。(譯注:過去apartment指的是一間一間分租的居住空間,沒有土地所有權,只有地上物權。後來因應社會經濟結構變遷,開始將公寓分棟分層分戶出售,住戶擁有地上物加上某個比例的土地所有權,稱為condominium,簡稱為condo。台灣的公寓其實是condo,可以分層、分戶買賣,房市廣告所寫的「套房出租」,則比較像英文apartment的字義,中外意義略有不同。)

循獨立產權公寓專屬法規的問題是,在沒有特定決策組織的前提下,由房屋產權擁有者共同維護修繕公共空間與設施,顯然將導致許多管理上的問題。

能大幅提昇管理效益的方法是結合獨立產權公寓模式與「房屋產權所有者協會」,但這樣的模式還是有好幾個面向明顯不足,在做決策與爭取公共空間、設施重大修繕所需的貸款時,格外困難。

芬蘭人用特殊的公寓產權模式解決上述問題。這個模式是公寓建築為住宅公司(housing company)所擁有,每個人所持的股份相當於其所擁有的公寓面積佔比。針對這個模式,芬蘭另立法律。

最高權力由股東會議行使,通常兩年召開一次。每個股東依其持股數量來投票,而股數通常根據公寓面積而定。股東會議通過查核持股人每月繳款所需預算,並決定重大修繕項目。股東會議也選出董事會來執行會議決策,通常不少於三個人。

董事會任命一位經理,負責每個月收費與作帳等事務。遴選(重大修繕等事務的)包商由公司董事會決策,但經理會先將各種維修的估價單備妥。

這位經理通常由物業管理公司(property management agency)聘任,一家物業管理公司通常經營十家以上的住宅公司(譯注:相當於台灣十棟以上的大樓)

每幢公寓的股份都可以彈性作為抵押品,貸款以整修建築物。或者也可以拿抵押品去貸款,來修繕公共空間與設施。這樣便能以最佳的利率貸到款項。

屋主繳納的月費影響到貸款利息和本金的償還。月費總額足以支應公司管理、修繕和暖氣的成本。假如屋主不繳月費,住宅公司可以接管出況狀的公寓並予以出租,用租金收入抵償積欠的月費,但屋主並未因此喪失公寓擁有權。

以下是住宅公司帶來的好處:

(1)決策責任界定清楚,公共空間與設施的擁有者明確。

(2)可以貸款來修繕公共空間與設施,或滿足公寓的特定需求(買公寓或作特定的公寓維修)。

(3)屋主很容易出售公寓的股份,比賣車還簡單。

(4)能有效制裁不繳管理費的人,也就是說,甚少需要動用懲罰制度。

(5)決策程序界定清楚,能讓建築物和公共設施保持良好狀況並獲得充分修繕。這對穩住房地產價格和維持高水準的居住品質至關重要。

(6)股份持有者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公司、地方政府或非營利機構。個人可以自住也可以出租。如此一來,住宅公司模式將自用住宅和出租公寓融合在同一棟建築中,降低了社會的隔閡。

1920年代開始,住宅公司制度在芬蘭運作不曾出過更大的問題。影響所及,住宅公司擁有的住宅高達住宅總數的45%。

總的來說,芬蘭的住宅公司模式提供了一個清楚透明的產權結構,每個人都能一目了然。




社會政策篇03:員工退休金計畫
~帕羅(Kari Paro),依瑪林共同退休金保險公司(Ilmarine Mutual Pension Insurance Company)執行長,2001~2006年。


退休金計畫的需求不是芬蘭人的創見:在所有已開發經濟體中,多數人都是仰賴薪資維持生計,當勞工因年邁或失能而無法繼續工作時,就改以員工退休金彌補薪水的短缺。因此,與薪水有關的退休金便是沒有薪水之後的保障。

現行的幾種退休金制度(確定給付制〔defined benefit plan〕 vs. 確定提撥制〔defined contribution plan〕)和提撥方案funding alternatives(隨收隨付制〔pay-as-you-go〕或提撥準備制〔pre-funded〕),甚至想到這些方案還有實用的中間形式,都不是芬蘭的創舉。

芬蘭也不是第一個為退休金和勞動市場間的互動想出複雜模式的國家。許多國家也做了和芬蘭同樣的選擇:先是察覺提早退休金可以讓職場的老人退位,以免擋住年輕人的就業機會,繼而發現這些機制所帶來的複雜行為模式與工作態度。

把諸多退休金選擇方案合為單一完善的運作體系則算是芬蘭人的發明。芬蘭人的另一項創舉是退休金制度的決策程序,他們讓整體制度可依當時的社會情境調整,同時維持制度的基本概念,並確保調整後各族群仍享有平等的待遇。

與薪資相關的退休金意在取代薪水,這也因此衍生出確定給付制以及約薪資60%的給付目標。所有公民都有權獲得同樣的給付,所以這種制度受法律規範,及於全民。因為有法律的保障,人民即使換了工作也能保有累積的退休金。因此這種退休金制度也呼應了歐盟的四大自由流通目標之一:勞力自由流通。

員工退休金連結的指數不至少和消費者物價相當,就無法對抗通貨膨脹,所以必須有一個保證等於或高於通膨率的指數。通貨膨脹是無法投保的風險,所以採取隨收隨付(pay-as-you-go)制可以涵蓋連結指數的成本,得以保障給付。

提撥準備制(pre-funding)雖僅部分提撥但意義重大,有助於打平世代間的保費差異,累積的基金相當於國民經濟總值的大部分(一千億歐元,亦即國內生產毛額的三分之二)。提撥準備制讓保費費率的攀升速度比退休金支出率慢得多。

退休金制度的管理是由退休金保險公司、退休金信託及退休基金共同負責。不管由哪家退休金公司負責,給付都一樣,所以需要一套標準程序,由所有退休金機構共管尚未給付的退休金和每個月收到的退休金提撥(譯注:退休金通常是自己出某個百分比,僱主或政府出某個百分比,每月納款,到退休時提出享用)。這筆共同基金從一開始就是以一套運作完善的清算與成本配置程序加以規範。

採用分散式組織也可享有一定程度的競爭。受法律規範的法定退休金制度不能像一般商業界那樣激烈競爭,但分散式組織在投資活動、服務品質和效率上都比一般法定退休金制度的競爭多。分散式體制也意味國民經濟總值有很大一部分不必面對高風險。

對退休金投保人來說,分散式管理制度並不會讓退休金複雜化,這點已受「最終投保原則」所保障,退休金投保人只要跟一家退休金機構交涉即可。

芬蘭人的員工退休金計畫最能彰顯芬蘭社會的創新:這是個由多元要件組成的平衡制度,由各方攜手合作規劃,以因應各個時代的社會需求。

0-5 容試讀】文化篇01:免費的高等教育

~柯蘇能(Sonja Kosunen),國會助理。


芬蘭有體質良好且運作完善的教育制度,其基本理念是:一律免費,兒童皆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所受教育的品質完全相同。芬蘭教育系統最強大的基石是常態為所有住在芬蘭的兒童和少年提供教育,不論他們的社濟背景為何。

幸運的是,免費教育被視為撐持芬蘭社會的核心要素,這點在政治領域中沒有任何爭議。國家保證提供所有人基礎教育,而且持續監管教育品質。因為有對教育品質的監控,並堅持全國一致的課程大綱,在申請接受高等教育的學生之中,不論先前就讀哪一所學校,程度都沒有差別。

教育政策中民主態度,至今持續開花結果。依綜合學校(見第53章)及一般普通高中或高職的需求,分別給予經費,培養芬蘭的學生成為獨立、有前景的成年人。公家資助的綜合學校,無論教育品質或教育成果都維持高水準,這點在PISA的調查中再度獲得印證(見第55章)。芬蘭綜合學校九年級的學生在數學、第一外語及科學都拿到最高分,讓高中教育能有高效率、好品質。

所有學生都能念普通高中或高職,只要是通過考核的高中生都能申請進入國內大學或技術學院,或者到國外接受高等教育。職業教育包括性向確認及職業訓練,同時也提供學生進入職場所需的基本社交技巧。職業訓練與職場的需求緊密相扣,所以大部分學生在完成職校課程後,都能順利進入職場工作。

職業訓練在芬蘭也是免費的,而且品質優良。高品質的指標之一是三年制高職畢業的學生可以順利進入大學或技術學院。高等教育的門永遠為有天份且用功的學生而開。學生能獲得就學經濟資助的奧援(見第26章),這是芬蘭教育政策中意義最重大的面向。國家必須投資在教育制度的發展和維持。

雖然職業學校的教育水準很高,勞力市場也一直需要技術優異的專家,職業教育在年輕人心目中的地位還是太低。綜合學校的輔導人員和向年輕人推廣職訓的顧問必須知道不同領域未來的就業年齡結構、年輕人的主流想法,以及個人偏好。

普通高中並不是完成基礎教育後唯一的「正確」選擇。我們一定要先去除言談間明顯的負面態度,只有做到這一點,才能期待成果出現。選擇念免費的高職是很好、很勇敢的決定,而現在社會所看重的正是這種態度。我們必須知道自己要什麼,然後努力達成。高職的學生能夠在很年輕的時候就做出選擇,但需要成年人的觸發。

芬蘭的高等教育亟需國際化。2001到2006年間,每年進入技術學院的學生幾乎多了一倍,從2,780人增加到4,500人;大學在2006年的目標是招收3,300名外國學生前來攻讀學士學位,比2001年多了740人。吸引外國學生來芬蘭讀大學或技術學院的策略有好幾相,也有人建議雇用芬蘭大學畢業的外國學生。甚至有人建議大學應該收學費,但學生強烈反對,亦不見容於芬蘭的平等受教理念。芬蘭免費的高等教育制度運作良好,評價甚高,在國際的評比中屢拔頭籌。芬蘭人不會自毀長城。

只有免費的高中教育可以保障芬蘭的專業技術水準於不墜,並把這些技術傳承下去。芬蘭教育制度的品質奠基於其免費的本質,這個原理同樣適用於大學和技術學院。這是芬蘭人應該覺得驕傲,且要拚命保有的事物。免費的高等教育將是未來世代的孩子最感謝我們的事情。




文化篇02:芬蘭兒童的讀能力
~沙加拉(Jukka Sarjala),芬蘭國家教育委員會主任委員,1995~2002年。


由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rganzation for Ecoomic-Co-operation and Dermlvpment, OECD)委託辦理的「國際學生評量計畫」,全世界都十分重視。2000年的主要調查領域是閱讀素養,2003年則是數學素養,在兩項調查中芬蘭學生都是第一名。

有了PISA之後,好像再沒有人記得從1950年代末開始由「國際教育成就評比協會」(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Evaluation of Educational Achievement, IEA)進行的國際評量。

芬蘭最近一次參加IEA閱讀能力評量是1991年,在三十一個參與評比的國家當中,芬蘭九歲和十四歲的學童表現最佳,不但平均成績最高,而且標準差最小,連最差的測驗結果也比他國為優。PISA的調查再次確認了這個事實。

PISA的調查結果公布以後,芬蘭就成了各國教育當局與教育研究者的熱門參訪地點,而芬蘭的專家也成為熱門的演講者。所有外國學者都有相同的問題:為什麼芬蘭人的閱讀能力這麼高?

問題簡單,答案卻不簡單。良好的成果是由許多因素共同孕育:芬蘭教育制度的結構(同一班的學生從一年級開始一起讀到九年級,見第53章)、地方分權的決策機制(見第4章)、學校的自主權、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方式、對學習有困難的孩子給予因應個別需求的特殊教育、學生的扶助體系、其他輔助教學的活動(如輔導、學校的幫助、學校的社工、學校的保健服務)、熱心奉獻且能力卓越的老師,以及免費的教育。

然而,這些成果不能全靠與學校相關的因素來解釋──社會的條件也必須考慮。在檢視造成影響的因素當中,有一項十分重要:芬蘭的文化注重閱讀,教導閱讀的傳統也是源遠流長。

過去幾百年間,教會在芬蘭人的閱讀能力上扮演重要角色,新教的教義原則是每個人都應該能讀《聖經》及其他宗教書藉,這表示首先得有以芬蘭文印行的書,其次是人們要能閱讀。在十六世紀中葉,芬蘭所印的第一本書是字母書絕非偶然。

1660年代頒布的教令規定,要結婚就不能是文盲,民眾的讀寫能力因此大幅提昇。教會雇用許多老師來教人識字,教區神職人員的工作內容包括組織讀書會及朗誦會。要每個人都學會閱讀不是件容易的事,但這條教令讓學習速度最慢的人也有很強的學習動機,假如他們想結婚的話。

芬蘭有遍及全國的圖書館系統(見第52章),也有設在巴士內的行動圖書館,兩者服務範圍皆不分城鄉。閱讀風氣的盛行展現在以下的調查中:80%的九歲兒童說他們每個月至少從圖書館借一次書,只有4%說他們從沒上圖書館借過書。




文化篇03:故事法
~基義拉(Monika Kihela)博士,心理學家。


說故事法是芬蘭社會一項重要的創新。不需要太多器材,運用這個方法的條件很不同,而且只有一項:以民主對待他人,無論對象是兒童或成人。說故事的前提是,不管年齡、性別、文化背景、教育程度或殘障的嚴重度為何,每個人都有話要說。只要跟一個想聽的人在一起,不論小孩或是老人,都能把自己的想法化成文字,用故事的形式呈現出來。

1980年代我在一所學校擔任心理學家時,跟孩子們一起發展出這個故事法。我不再把孩子的興趣導向某一特定目標(通常與作業或問題有關),而是專注地聆聽他們在討論中帶出的主題。

這個說故事法跟別的敘述方式不同之處在於有四道步驟。除了口語陳述,還包括逐字書寫、把寫下的故事念出來,以及說故事的人可以修改先前講的故事。

記錄故事的人需要一枝筆和一張紙,一開始先各訴小朋友自己會聆聽:「說一個你想說的故事,在你講的時候我會把故事記錄下來。故事說完後,我會大聲念出來,假如到時你想做任何修改都可以。」

說故事法中的記錄者不能引導說話者去講什麼,也不能評斷故事的好壞。說故事的人要怎麼表達,完全取決於自己的判斷。說話者可以決定自己要不要出現在故事裡。

這個方法可以在各式各樣的情境下記錄故事:可以二人一組,也可以團體進行;可以在很私密的環境,也可以在大庭廣眾。說故事讓人與人更親近;鼓勵人,也安慰人。說故事的經驗顯示,人們常因此建立深刻、親密的新關係。說故事使人放慢腳步,集中心力在重要的地方,亦即文字和文字背後的意涵。

說故事的威力在於,有那麼一個片刻,說的人和記錄的人在「同一個波長上」相遇,好像古代的口述歷史者。此時,他們雙雙落入口述故事的長河中,自由地在夢境與現實的交界載浮載沉。這是個互動的歷程,記錄者得以進入說話者的內心世界,與其對話。

這個方法是基於一個概念:除了一般常識,每個人都有很多根據自身經驗所得的主觀知識。因為口語述說的品質不受評斷,說故事法給了說者一個機會,用文字映射出自己的經驗及想法。

針對說故事法的研究顯示,溝通的文化是朝真正的民主人際關係演化的。這個改變的效應很廣。沉默者的聲音被聽見了,而愛說話的人變得對聽有興趣。說故事的搭檔以新的方式來認識彼此。

說故事不但在熟人的小圈子裡具有拉近關係的效應,在國際間也是如此。不同國籍的講者彼此透過故事的交流,能夠增加對他人文化與生活方式的了解。有個很好的例子仍在進行,參與者是芬蘭的孩子、黎巴嫩境內的巴勒斯坦孩童、克爾庫克(Kirkuk)和斯里蘭卡的兒童。這些孩子參加黎巴嫩的Kissah Wa Tawasul的計畫、克爾庫克Prdi chirok計畫和「蓮花山」計畫;蓮花山是在斯里蘭卡巴德葛馬沙(Baddegamassa)幫助助殘障兒童復健的計畫。

過去的二十年間,說故事法已在諸如北歐和愛沙尼亞等國家廣泛應用。簡單列出一些應用領域如下:家裡、婦產科診所(見第40章)、托兒所(見第21章)、學校(見第53章)、圖書館(見第52章)、醫院、老人院、藝術專案及展覽;可以用在小孩身上、辦公室的會議、訓練、治療、多元文化教育與團結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