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的繁体字有几种:“最牛工资单”属实处罚仅收回两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22:02:00
网曝深圳一事业单位普通员工年薪30万元,国家审计署:
“最牛工资单”属实处罚仅收回两万
□据 《京华时报》

(资料图片)
核心提示
2010年,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将国有物业变为自有物业,用公共收入给员工发“天价”工资被曝光。近日,国家审计署披露的审计报告显示,媒体曝光的“‘天价’工资”数额属实。
员工年薪近30万元
2010年12月22日,一则题为《史上最高公务员工资》的网帖在各大网站流传。帖子称:“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现有各类员工共65名,而该中心全年人员工资1913万元,人均年薪近30万,年薪最高的68万,最低的也有25万。这还不包括其他发放的实物以及现金等。”
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直属深圳市住房建设局管理,是经费自筹类事业单位。对此,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朱文芳,副主任朱文、江慎荣以及综合科科长肖戈扬相继回应称,网帖中的工资列表的确为该中心员工制作,但只是一份申报预算的清单,早已被否定而作废。此回应引发网友质疑。
审计印证报道属实
“‘天价’工资”最终引起国家审计署注意,并于日前完成专项审计。披露的审计报告中显示,该中心2009年和2010年分别发放税前薪酬总额1965.57万元和1834.33万元,人均32.76万元和30.57万元。其中,主任层级(处级)、科级及一般员工年均税前薪酬发放额分别为63.53万元、35.87万元和27.27万元,其中,最低22.93万元、最高74万元(中心主任)。这份审计调查印证了媒体披露的大部分事实。
审计报告指出,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的收入来源构成,主要包括按照不超过2%的固定比例从政府物业租金收入中计提的业务费、维修费以及“自有物业”收入,预算总收入与披露相合。报告还提及,自2008年7月成立至2010年末,租赁中心将443.69万元“自有物业”租金收入截留至工会账上,其中,216.06万元以工会补贴名目发放至个人,其余以文体活动费等名录列支。
处罚后仅收回两万元
国家审计署在调查报告中特别指出:“因地方财政及国土房产主营部门未对其‘自有物业’进行资产清查和产权认定,导致应作为国有资产管理的所谓‘自有物业’收入变成了该租赁中心为员工发放高工资、高福利的来源。”“‘天价’工资”曝光后,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官方网站至今无法打开,该中心负责人也未作任何解释和回应。
而身处漩涡中的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未受太多影响,公开披露的信息显示,其财政纳入深圳市财政统一预算,工资数额进行下调,具体不明。未出现人事变动,相关部门对其两年滥发工资的处罚,仅仅是把2008年改制后该中心主任仍从市财政领取的两万元薪水予以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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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
及时追责“最牛工资单” “自有物业”收益应归政府
□据 《南方日报》
2010年12月23日、24日,《南方日报》连续刊发报道,关注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租赁中心”)“最牛工资单”事件。近日,有媒体援引国家审计署报告证实,深圳市租赁中心员工平均年薪高达30万元的确为真。10日恰逢深圳“两会”,“最牛工资单”也引发了代表、委员们的关注,政协委员张红桥(网名“金心异”)表示,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尽管有登记,但缺乏严格监管,造成利益分配的巨大漏洞。人大代表杨剑昌则表示,由于租赁中心涉嫌侵占国有资产收益,应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据媒体披露,深圳租赁中心收入来源主要包括:按照不超过2%的固定比例从政府物业租金收入中计提的业务费、维修费以及租赁中心的“自有物业”收入。其中,租赁中心所谓的“自有物业”,是指其前身深圳市住宅开发租赁公司早些年在市场上以贷款形式投资购买的物业。这些物业大多分布于东门、华强北等黄金地段的繁华商区,虽然规模不大,但区位较佳,租金回报高。从2008年7月成立至2010年末,租赁中心将443.69万元“自有物业”租金收入截留至工会账上,其中,216.06万元以工会补贴名目发放至个人,其余以文体活动费等名录列支。
深圳市公共预算观察志愿者吴君亮在谈及“最牛工资单”时表示,无论是经营性提成,还是“自有物业”收入,数目均十分可观,加上这些收入缺乏必要的监管,大都被分发给员工,于是导致该租赁中心出现“‘天价’工资”的现象。“由于该租赁中心管理着深圳政策性住房及保障房的租赁、维修、管理,业务涉额巨大,按照2%提成是否过高,是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吴君亮说,除此之外,类似这样的事业单位,为了避免公共资金被私吞,应该实行收支两条线,将全部收入上缴,再由财政统一划拨支出经费,实现公开透明。
对于租赁中心收益的另一大来源“自有物业”,吴君亮也提出了质疑,他说,由于该租赁中心属于政府投资,原始资本来自政府,那么以后产生的收益也应该属于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