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消防局领导排名:围绕三项重点工作 扎实推进社区矫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3 05:56:16

司法行政机关认真履行职责

围绕三项重点工作 扎实推进社区矫正

来源:法制日报 2010年12月19日

 

 今年以来,社区矫正工作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落实2009年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为重点,在司法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推进全面试行为主线,以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为核心,以规范化、法制化建设为突破口,经过各地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新的进展。

 

  社区矫正工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社区服刑人员数量有新的增长。截至今年10月底,全国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258个地(市)、1998个县(市、区)、23430个乡镇(街道)已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开展范围覆盖全国57%的乡镇(街道)。相比去年10月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之前27个省(区、市)的208个地(市、州)、1309个县(市、区)、14202个乡镇(街道),开展社区矫正的乡镇(街道)增加了9228个。其中,北京、上海、江苏、浙江、重庆、天津、湖北、安徽、云南、河北、内蒙11个省(区、市)已经在全辖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工作覆盖所有乡镇(街道)。到今年10月底,各地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55.9万人,累计解除矫正29.5万人,现有社区服刑人员26.4万人。

 

  重视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工作任务,教育矫正质量不断提高。各地按照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的要求,围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社会适应性帮扶3项工作任务,在落实上认真下功夫。落实衔接管控措施,避免发生脱管、漏管。通过公益劳动、心理咨询、个案矫正、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等多种教育改造措施和方法,教育矫正社区服刑人员的不良心理和行为恶习,防止重新违法犯罪。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整合社会资源和力量,解决社区服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困难问题。北京、浙江等省市在“两会”召开期间、世博会举办期间等重点时段,严格落实管控责任,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分类排摸,加强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确保社区服刑人员遵纪守法;广东省根据亚运安保要求,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控,努力实现“四个确保”,即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出现在涉亚场所、涉亚重点部位闹事的事件,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参与群体性事件,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发生刑事案件,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不漏管;上海、广东周边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也根据司法部的部署和当地党委政府的要求,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为世博会、亚运会安保工作服务。从2003年7月至今年10月底,矫正期间再犯罪率为0.2%左右。

 

  着力解决机构、队伍和经费问题,为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发展提供保障。经中央编办研究并报中央领导同志同意,今年11月8日,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成立。各地按照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关于成立专门的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确保有专人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机构建设。目前,全国已有24个省(区、市)司法厅(局)经省市编办批准设立了社区矫正工作处,142个地(市)司法局设立社区矫正工作处(室),935个县(市、区)司法局设立社区矫正工作科(股);北京、上海在全市各区县司法局均成立了社区矫正科,江苏省在地市司法局全部设立了社区矫正处,在95个县(市、区)司法局设立了社区矫正科,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90%。目前,全国共有23425个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各地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制定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意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社区矫正经费纳入公用经费保障范围。北京、上海等地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列入专项财政预算,并建立了动态增长机制;河北省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在政法工作经费中增列专项;安徽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单列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全省85%的县(市、区)将社区矫正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吉林从今年起,省级和地方财政将每年拿出约2500万元用于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省财政还先后投入1200万元解决了全省基层司法所业务用车;浙江、江苏、重庆等省市以社区服刑人员实际人数为基准,按人头保证每名社区服刑人员工作经费约2000元进行拨付。经费保障机制的探索确立,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提供了必不可少的支持。

 

  围绕社会管理创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创造了一批好经验、好做法。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工作。今年5月,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在第三期全国县(区)司法局长培训班上就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她强调社区矫正是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各地按照司法部部署,寓社会管理创新于社区矫正实践中,创造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北京市朝阳区借鉴国际有益经验,结合区域改革发展稳定实际,创办了朝阳区“阳光中途之家”,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三统一两服务”(统一开展法制教育、统一开展社会认知教育和统一开展心理矫治,为有需求者提供技能培训服务和过渡性安置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周永康、王乐泉等中央领导同志在视察调研中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这是社会管理的一个创新,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今年9月,北京市决定在全市各区县积极推广“中途之家”建设的成功经验,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大大强化了司法行政基层工作。

 

  江苏省在全省县(市、区)大力推行“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的建设。中心设置集中教育室、沟通谈心室、心理矫正室、公益劳动场所等功能区域,集中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思想、法制、社会公德教育活动和公益劳动,集中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正;为区域内有就业需求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在社区服刑人员与政府职能部门之间起到搭建桥梁作用,为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帮助其解决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促使其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减少社会对抗因素,积极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法制化建设有了新突破,规范化运行有了新提高。各地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北京、天津、上海、江苏等25个省(区、市)制定了社区矫正工作办法或实施细则,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工作制度和流程,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健康发展;吉林省长春市人大通过了我国第一个社区矫正地方法规《关于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决定》;重庆市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重庆市社区矫正工作条例》,提请了地方人大审议。另外,山东、湖北、安徽等省不断完善和细化社区矫正制度,先后出台了《适用非监禁刑判前社会调查暂行办法》、《社区服刑人员异地委托管理办法》等制度,为保证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逐步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信息交流和宣传培训工作。各地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如安徽在全省建立了社区矫正业务基础数据信息库,实现了社区矫正业务的省、市、县、所四级联动处理以及与全省监狱、劳教部门之间信息核查、信息通报。在报到、谈话教育、公益劳动、迁居、会客等方面实现信息化管理,有效防止了脱管、失控的发生;浙江温州、宁波等地依托全省电子政务系统,建立社区矫正信息网,通过“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的有效运用及实施,实现了人防、物防和技防的有机整合。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按照司法部关于加强宣传工作的部署,继续在提高舆论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支持度。积极宣传中央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社区矫正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完善刑罚执行制度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的最新动态,切实提高了群众对这项工作的知晓率、认同度。

 

 

  北京创新社会管理建设“中途之家”

 

  今年以来,北京市站在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建设“平安北京”的高度,在全市各区县积极推广“中途之家”的成功经验,计划用两年时间,分阶段、分步骤规范扎实地推进“中途之家”建设。

 

  目前,除2008年在朝阳区建成投入使用的全国首家“中途之家”外,西城、房山、大兴3个区分别建成了“中途之家”并投入运转。朝阳区“阳光中途之家”是帮助社区服刑人员克服生存困难、提高社会适应能力的过渡性住宿式社区矫正机构,于2008年7月8日正式投入使用。“中途之家”内设宿舍、心理咨询室、教室、电教室、美容美发培训室、烹饪培训室、活动室、多功能厅、餐厅、浴室、篮球场等。

 

  “阳光中途之家”由朝阳区政府主办,区司法局监督指导,并由区司法局派遣和招聘相关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对朝阳区所管社区服刑人员中的“三无”(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生活来源)人员及其他特殊人员进行临时救济、教育矫正、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心理咨询的一种过渡性住宿式社区矫正常设机构。“阳光中途之家”秉承“以人为本、回归社会”的工作理念,针对朝阳区矫正帮教、维稳工作需要和社区服刑人员面临的各种困难,拓展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的服务职能和服务领域,协助有关部门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矫正,帮助社区服刑人员克服生存困难、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尽快回归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朝阳区“阳光中途之家”的创建,是社区矫正试行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对于顺应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趋势和潮流,彰显社会主义法治文明和人权领域的进步,具有重要的意义,收到了良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国庆60周年安保期间,朝阳区实现了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无脱管、无漏管、无重新违法犯罪、无重大恶性事件的“四无目标”,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在,“中途之家”已成为展示我国社区矫正工作成果和人权成就的重要窗口。

 

 

  辽宁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以来,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坚持把抓好社区矫正工作作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来抓,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在机构设立、经费保障、人员配备、确定试点单位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今年4月,辽宁省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省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5月,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对全省全面推行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部署;为推进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7月,省司法厅又会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共同印发了《辽宁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办法》。

 

  高度重视,扎实推进。辽宁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把社区矫正工作作为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专题召开办公会议,积极筹备成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重点解决机构、编制和经费等难题,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截至目前,共有7个市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10个市经编制部门批准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机构,6个市经财政批准将社区矫正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此外,省司法厅还及时下发了《辽宁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各市立足本地实际,相继转发或出台本市的实施意见。

 

  选好试点,总结经验。辽宁省各市根据区域经济发展、司法所建设和社区服刑人员摸底情况等多方面综合考虑,慎重选择试点单位。除大连、本溪两市适当扩大了试点范围外,其余12个市中已有10个确定了试点县区,标志着辽宁省社区矫正工作即将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本溪市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编写《本溪市社区矫正工作系列丛书》,为其它各市试行社区矫正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各市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学习方式,内学大连、本溪,外学江苏、吉林等先期试点省份,有效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得以不断提升。

 

搞好评估,注重创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前,各市都对他们的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和评估,特别是对被确定为先期试点单位的县(区)进行了更为细致的调查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并制作了花名册,认真做好风险评估。在实际工作中,各地在吸收借鉴省内外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的同时,还结合自身实际,发展创新。辽阳市原市属北郊监狱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实现职能转型,成立了辽阳市社区矫正支队,下设5个大队、25个中队,分别成建制进驻各区司法局和基层司法所,专职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广东提升管控能力做好安保工作

 

  广东省司法厅根据第十六届亚运会、第十届亚残会持续时间长、点多、面广的特点,及早进行谋划,加强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控。

 

  动员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全力以赴做好亚运安保工作,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控,在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实现“四个确保”,即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出现在涉亚场所、涉亚重点部位闹事的事件,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参与群体性事件,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发生刑事案件,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不漏管,确实做好亚运安保工作。为此,一是加强部门协调工作,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无缝衔接”;二是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三是提高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质量;四是做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帮困扶助。

 

  社区矫正组织队伍建设有了新突破。省司法厅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处,广州、深圳等17个市也陆续下文批准司法局设立社区矫正科(处),部分县(市、区)司法局成立了社区矫正股(科),司法所也指定在编人员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同时,强化队伍教育培训,提高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方面有新发展。在已有的多个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编印了《广东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指引》,在社区矫正的工作流程、档案管理和执法文书格式等方面进行规范统一,有力促进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社区矫正保障能力有了新提高。各地将社区矫正经费纳入公用经费保障范围,列入了财政预算,大部分地区还得到了财政的支持,划拨了社区矫正工作启动经费和专项工作经费。

 

社区矫正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为首要标准,按照“接得上、管得住、控得牢、矫正得好”的工作原则,认真履行监督管理、教育改造和帮困扶助的职责。

 

 

  江西增强信息意识重视沟通交流

 

  为掌握全省社区矫正工作试行情况,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促进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江西省司法厅对全省社区矫正信息报送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健全信息报送网络。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部门要增强信息意识,高度重视信息工作在沟通情况、交流经验、指导工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信息报送网络,并确定专人负责。

 

  确定信息报送范围。社区矫正信息报送工作包括信息稿件、数据统计和其他紧急信息与重大事件报告。

 

  明确信息报送要求。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本地区社区矫正工作进展情况,保证报送信息对实际工作有促进作用,同时做到语言简练、及时准确。

 

统一信息报送方式。统一使用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报送数据和通过江西省公文传输系统上报信息。

 

 

  山东莱西实行三级联动实现无缝对接

 

  近年来,山东省莱西市积极探索,创建了“市级联动、相互衔接;镇级实施、发挥职能;村级落实、积极帮教”的市、镇、村三级联动工作模式,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服刑人员纳入社区统一管理。目前,全市社区服刑人员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

 

  市级联动,相互衔接。工作中,突出部门联动,实施无缝衔接。莱西市公、检、法、司、综治委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控工作的意见》,将五部门对社区服刑人员衔接管控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莱西市人民法院、莱西市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审判与社区矫正工作联动实施办法》,就决定社区矫正前社会调查、审判与社区矫正的衔接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镇级实施,发挥职能。全市各司法所和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并且在各镇(街道)都建立了一个社区矫正教育和培训基地,成立一支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队伍。吸收了20余位老干部和老党员成为志愿者,在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分散到各个村庄与社区服刑人员结成对子,进行法制教育和心理疏导。并与社区服刑人员签订帮教协议,使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实行一人一档,规范管理,从接收、管理、教育、解矫等环节做了规范统一。实行一人一策,帮困解忧,“两所一庭”联合走访,针对性制定矫正方案,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困难;实行一人一岗,妥善安置,通过鼓励自谋职业、协调原单位和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基地等办法进行妥善安置。

 

村级落实,积极帮教。全市各村级组织积极发挥村党支部、村委会作用,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帮教,并签订帮教协议书,实施“一对一”帮教,形成了村党支部、村委会、社会志愿者共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局面。在工作中,村级组织还注重通过生活扶助、生产资助和精神鼓励的方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感化教育。

 

 

  黑龙江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协作机制

 

  为了更加规范有序地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切实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牵头组织,公检法等部门密切配合,基层司法所具体实施,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黑龙江省根据政法各部门职能和业务特点,进一步完善了社区矫正工作职责分工和工作协作机制。

 

  进一步明确职责和任务,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职责分工和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文件,具体规定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参与社区矫正主要职责和任务,特别明确了司法行政机关是社区矫正工作的牵头组织和具体实施部门。

 

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一是建立健全了情况通报制度。公、检、法、司机关建立配合协作、情况通报、信息交流等长效工作机制。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建立“两所”会商议事制度,及时反馈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动态管理信息,相互延伸工作范围,增强矫正工作实效。交付执行机关和社区矫正组织每半年将社区矫正对象的交付执行、监督管理情况,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进行书面通报。二是建立4部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公、检、法、司4部门的主管领导或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三是建立督导检查工作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省高院、省检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要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本系统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督导检查。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进展情况,视情组织公、检、法、司等部门采取联合检查的方式,对全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作。公、检、法、司要加强组织领导和交流协作,确保信息交换和工作联系及时、畅通,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有序运行。

 

 

  河北健全工作机构规范工作程序

 

  今年以来,河北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把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作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进一步完善我国刑罚执行制度的重大契机,敢于担当,勇于突破,大胆创新,强力推进,积极构筑对社区服刑人员改造教育、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协调联动、有机衔接的“一条龙”教育管控模式,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跨越性发展。

 

  明确执行主体,健全社区矫正领导机构。省、市、县、乡均建立了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司法所具体实施、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具体办事机构均设在了司法行政机关。

 

  抓好三支队伍,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构。河北省司法行政系统自上而下都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省司法厅经编制部门批准成立了社区矫正管理处,各市、县(市、区)司法局单独设立或加挂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科(处),各乡镇(街道)依托司法所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站。此外,承德、邯郸、保定等地共27个县(市、区)成立了社区矫正管理局。在抓好社区矫正管理机构建设的同时,河北省在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管理方面重点抓好专业化、职业化和社会化建设。在以社会工作者为主体的职业化教育矫正队伍方面,河北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利用公益岗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吸收退伍军人和待业大学生等担任社区矫正工作协管员,解决专职矫正工作人员不足问题。目前,全省已招聘社会工作者3495名,全部落实了“三险”。

 

  规范工作制度,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为落实“首要标准”,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河北省创立了社区矫正协议书制度,明晰了责任主体和职责分工;创立了社区服刑人员必接制度,确保无缝对接;制定了社区矫正请示报告、档案管理、学习培训、工作监督等多项工作制度。在此基础上,省司法厅举办了全省社区矫正业务培训班,对市、县(市、区)司法局局长、省监狱局相关部门人员等240余人进行了集中培训,详细解读了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任务、流程、职责和具体工作方法等。

 

  落实工作经费,保障社区矫正工作正常开展。河北省司法厅积极协调省财政部门增加社区矫正费用,同时开源节流,从厅机关办公经费中抽出部分对社区矫正工作突出的市、县进行奖励。目前,全省已争取资金1000余万元,70%的县(市、区)把社区矫正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江苏省宜兴市方圆帮教中心是对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以及其他特殊对象实施教育改造、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帮助他们克服生存困难、提高社会适应能力的过渡性半住宿式社区矫正机构,于今年8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目前,该中心已安置了60余名人员接受帮教。

 

 

 

 

 

 

 

 

  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为社区服刑人员举办法律常识讲座。

 

 

 

 

 

 

 

 

 

 

 

 

 

  上海市社区服刑人员在专场招聘会现场签订就业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