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联盟fps是什么意思:非正常息访的乱象及防治对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4 12:49:02

非正常息访的乱象及防治对策

所谓非正常息访,是指为了达到息访目的,花钱买表面的、暂时的稳定而采取的手段和措施。从表面上看,非正常息访达到了息事宁人的目的,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且也留下了大量的信访隐患和倾向性问题。当前,如何科学有效地防止和克服非正常息访带来的影响,从根本上化解信访矛盾和问题,是当前各级党委、政府尤其是信访部门需要认真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非正常息访的表现及危害

非正常息访通常有以下几种表现。

一是“截访”。遇有上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或其他敏感时期,基层干部在相关的村边路口、交通要道、车站等地加强防范,严密布控,对上访人处处设防,严格盘查,阻止其越级上访。有的派人到上级信访接待场所值班,一旦发现本地、本部门的上访群众,立即接回,避免上级信访部门登记。        

二是“人盯人”。对重点上访人实行“人盯人”战术,“一盯一”、“几盯一”,死看死守,24小时监控,有的还把上访人请进宾馆,陪吃陪喝,千方百计与上访人拉近关系,确保其不越级上访。尽管这样,仍不乏脱离监控视野越级上访的。遇见这种情况,就派人四处寻找,防止其被上级信访部门登记。

三是办“培训班”。遇有敏感期,就把上访老户集中到某一固定场所,举办“培训班”,学习与信访有关的法律法规。“培训班”实行封闭式管理,不能随便出去,管吃管住,上访户衣食无忧,睡觉、聊天均可,就是不允许上访人在此期间越级上访。敏感期一过,“培训班”也就随之结束。

笔者认为,非正常息访是一种短期行为,是一种扬汤止沸的行为,不仅解决不了问题,不利于社会长治久安,而且会形成更大的不稳定因素,危害性极大。

其一,非正常息访成本高,花钱息访成为“无底洞”。一些地方和部门用于“截访”的成本不菲,实行“人盯人”要花钱,管上访户吃住要花钱,派干部到上级值班要花钱,派干部到北京等地接人要花钱……有的地方为“稳控”一名老上访户,每年花费达数万元之多,而这仅仅是“截访”的费用,还不包括解决上访人问题的花费。再加上个别基层干部与上访人怄气,宁可把钱花在“截访”上,也不愿花在解决问题上,以致形成了恶性循环。

其二,非正常息访淡化了干部的宗旨意识,影响了干部的务实作风。一些基层干部认为,既然能“花钱买稳定”,信访积案、难案就没必要认真解决,只要在敏感期花点钱稳定住就行。还有一些基层领导干部“新官不理旧事”,对一些遗留的信访问题不予理睬,不愿接这烫手的山芋。他们认为,如果自己认真解决,肯定会重新调查处理,推倒重来,这样会让以前的领导面子上过不去;如果解决不好,还会激化矛盾,引起上访人更大的不满,那样会得不偿失。反正自己干几年就调走了,于是就花点钱稳一稳、控一控、拖一拖,不介入实质性问题。

其三,非正常息访使老问题未解决,新矛盾又产生。一些地方或部门对上访人采取“截访”、“人盯人”、办“培训班”等措施,引起上访人极大的不满,他们认为这样不仅限制了其人身自由,剥夺了其合法权益,而且地方或部门在解决问题上肯定有短处、有私弊,否则为什么老是拦截,于是在反映老问题的同时,上访人与地方或部门之间又形成了新的矛盾,会更加坚定上访人越级上访的信心和决心,并引发新的更多的上访。还有的上访人看到地方或部门“捂访”、“盖访”,便愈发提出一些过高或无理的要求,甚至“闹访致富”。

其四,非正常息访堵塞了信访渠道,给社会稳定埋下了更大的隐患。畅通信访渠道,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充分发扬民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有效形式,而一些地方或部门的非正常息访与这一思想背道而驰。一些地方或部门如果一味地“截访”,不仅会堵塞信访渠道,使信访部门失去其应有的社会功效,使上访人有苦无处诉,而且很容易使上访人铤而走险,甚至采取极端方式,形成恶性事件,给社会带来更多的不稳定因素。社会矛盾和问题不怕暴露,就怕想方设法掩盖,掩盖比暴露的危险性更大,因为社会矛盾在长期掩盖下,会慢慢发酵,直至演变成不可挽回的重大事件。

二、非正常息访的原因分析

造成非正常息访乱象的原因很多,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大致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现行的信访体制不健全。现阶段,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也是各种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基层的维稳压力很大。有的地方或部门为了确保“不出事”,把进京上访、赴省上访数量的多少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对上访多的地方或部门的相关干部,轻则通报批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重则免除职务。有的地方还实行“一票否决”责任追究制,只要信访稳定出了问题,就全盘否定整体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有的地方或部门在不能及时有效解决信访问题的情况下,就会采取非正常息访的手段。这种不加区分的问责,表面上突出了责任意识,其实是在推卸责任。问责之后,信访问题还是没有解决,上访人继续上访,甚至愈发频繁。

二是现行的信访制度不完善。信访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从法律地位看,信访工作机构是个综合部门,不是职能部门,不具备行政职能和权力,其处理信访事项的权力有限,不能解决本应由具有一定职能的国家机关办理的社会事务。遇有群众上访,信访部门的责任就是谁的人谁接走,协调一下,督办一下,通报一下,相当于“传达室”。从工作模式看,领导接待批示交办、信访部门分级归口转办是办理信访事项的主要方式。领导批示交办人治色彩浓厚,信访部门的分级归口转办会使上访人对国家和政府工作部门产生失望与不满。总之,现行的信访工作制度非但没有彻底化解不断涌现的社会矛盾,反而有可能给中国的法治化进程带来不利的影响。

三是部分干部对信访的理解不到位。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信访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民主权利,国家设立信访部门就是让群众反映问题的。实践证明,大部分上访人反映的问题是有理或部分有理的,其之所以上访,是因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基层得不到有效保障或职能部门办事不公、效率低下、相互推诿。有的干部错误地认为群众上访就是“闹事”,甚至认为上访人是“刁民”,还有的干部认为群众一上访就是基层的工作没做好,就应该处理基层干部,这两种认识都失之于偏颇。群众上访并不可怕,怕的是群众上访后相关干部麻木不仁,不积极主动工作。群众越级上访,应查明引起上访的原因,看看到底有无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看看有无失职、渎职、激化矛盾问题,谁有问题处理谁,谁有责任处理谁。如果这两个方面改进了,非正常息访的乱象就会逐渐消失。

三、防止和克服非正常息访的对策与建议

非正常息访问题涉及面广,影响深刻,治理起来难度大。近年来,在中央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共同努力下,防止和克服非正常息访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要进一步有针对性地采取综合治理措施。

第一,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是消除非正常息访的思想基础。群众利益无小事,信访工作无小事。首先,要用“心”去尊重群众的信访权利。通过合理的渠道、合法的方式反映问题甚至是民怨,这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各级党委和政府无须大惊小怪,更不用如临大敌、草木皆兵、谈访色变。各级干部应充分尊重群众的信访权,在接访中要多做换位思考,多做有理推定,多为民着想,千方百计维护群众利益。只有这样,才能从“越阻越访”的恶性循环中解脱出来,实现正常息访。其次,要带着感情做好群众工作,用“心”去为民服务。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思想,坚持以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始终心怀群众、心忧群众,不遗余力地为民排忧解难,为群众服务。只有真正在思想上尊重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感情上体贴群众,才能有效地化解矛盾,而非一味地非正常息访。

第二,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是消除非正常息访的治本之策。解决实际问题是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消除“非正常息访”乱象的最好办法。解决信访问题的原则是依法、按政策,方式方法应灵活多样,法律的、行政的、调解的、经济的等都可以,要因事而异,因时而异,务求实效。在工作模式上,可借鉴“沈阳模式”,通过建立市、区两级信访大厅,让涉访多的职能部门进驻大厅,形成接待上访一站式、服务群众一条龙、工作流转一体化、解决问题一竿子的新机制,把信访从“中转站”变为“终点站”,把“大信访”变成“大稳定”,也有利于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目标。

第三,改革信访工作体制机制是消除非正常息访的必然要求。首先,要营造依法息访的良好社会环境。全国人大应出台“信访法”,进一步加强各级信访机构建设,提高配置,加强职能,充分授予信访部门调查权、处理权、责任追究权等权力,规范工作程序,着力解决问题,为信访工作走向法制化提供保障。其次,要改革信访责任追究制度。要狠抓“双向责任追究”,一方面,对发生的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要查明干部主体方面的原因,坚决追究失职、渎职干部的责任;另一方面,对违法上访、集体闹访、制造群体性事件或已经依法、按政策解决了的问题仍继续缠访、闹访者,要严肃依法处理,消除“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不良思想倾向,并严厉打击“闹访致富”行为。再次,要做好司法宣传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和信访部门要多引导上访群众学习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要建立科学的信访考核机制。要改变过去把访量的多少作为考核地方和部门工作好坏标准的做法,制定科学有效的考核办法,把以信访量的多少为主要指标改为以化解信访率的高低、解决信访问题的多少为主要指标,为干部解决信访问题加压,给干部正常息访减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