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怎么打开智能参考线:交易所业务百问百答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18:45:20
交易所业务百问百答发表时间:2011-10-28 13:19:43    来源: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

第一部分 关于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

    1、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的成立背景?

    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是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一家集交易、交收、仓储、运输、信息、融资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现货商品交易所,采用现货递延交易、现货周合同交易的模式,利用国内先进的电子商务平台来开展能源、金属、化工、矿产品、稀土、农林产品等大宗商品的销售,通过积极建设全国范围内的物流配送体系,整合社会仓储、物流、金融、质检等各种服务资源,提供“电子商务&物流配送&融资服务&信息服务”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创建独具特色的商品流通模式。

    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采用公司制的组织形式,目前共有三家国有股东单位,分别为: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60%)、宁波市国际贸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30%)、宁波港集团有限公司(10%),首期注册资金为2亿元。

    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近期目标为在五年内基本建成以能源、金属、化工、矿产品、稀土、农林产品等品种为特色,功能完备、交易便捷、市场认可度高、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商品交易所。远期目标是发展成为华东地区乃至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和定价中心。

    建设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是宁波市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和加快“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建设、做大做强海洋经济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入实施“六个加快”战略、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将努力为把宁波市建设成为国内甚至亚太区域主要大宗商品的交易中心、物流中心、信息中心、价格形成中心和金融服务中心,提升宁波城市资源配置能力和城市集聚辐射能力贡献自己的力量。

    2、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的市场结构如何划分?

    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的市场结构可以划分为三个层次,即客户层、服务层和监管层。

    客户层是全体交易商的集合,是交易所赖以存在的基础,也是交易所服务的对象。服务层包括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区域服务商、指定结算银行和指定交收仓库。监管层是指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行使监督指导的职能。

    3、市政府如何对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进行监管?

    为确保交易所稳健规范运行,宁波市人民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市政府领导为主任,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任委员的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政府监管职能,对交易所的交易规则、上市交易品种、客户备付金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

    4、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有什么独特优势?

    (1)实仓交易商制度:对采用现货递延交易模式的品种,交易所实行实仓交易商制度。当买卖双方的交收申报数量不平衡时,由实仓交易商进行补充交收申报,从而提高交收申报的配对成功率,更好地满足现货企业的实物交收需求。

    (2)交收环节开票服务:在交收环节,采用交易所开票的模式,先由卖方交易商按照订立价格向交易所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再由交易所按照买方订立价格向买方交易商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从而更加符合现货企业的开票习惯和财务要求。

    5、什么是现货递延交易?

    现货递延交易,是指交易商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交易商品的买入或卖出申报,由电子交易系统配对成交后自动生成电子交易合同,经交收申报配对,确定交收日期履行合同的交易方式。

    交易商订立电子交易合同后,可以选择交易日当天交收申报,也可以递延到以后交易日交收申报。交易所采用递延交收补偿制度来平衡实物交收申报未获得满足的交易商的利益。

    6、现货递延交易方式有哪些优势?

    (1)真正形成每日现货价格:公开、透明、方便、快捷的电子化买卖平台,通过大量的交易商集合配对,具有极强的价格发现功能,商品价格具有权威性和影响力。

    (2)满足多种交易需求:

    实物交收需求:每日都可申请实物交收,给予现货商交收极大的便利;
    投资需求:交易商缴纳少量的递延交收补偿费即可达到长期持仓的目的,可以顺应长期趋势赚取投资利润;
    保值需求:交易商可以根据对价格趋势的判断,提前建仓锁定自己企业的采购成本或销售价格。

    (3)提高资金利用率:采用 20%保证金交易方式,5 倍交易资金杠杆,使资金成本被大大节约,资金的利用率得到了提高;采用 T+0 交易方式,资金在当天的交易中可以反复使用。

    (4)实现双向交易:不仅可以做多,也可以做空;不论是牛市还是熊市,对投资者来说,都有赢利的机会。

    (5)提供夜盘交易:实现24小时覆盖全球主要金融市场的交易服务,满足跨时区投资者参与市场交易的需求,为投资者有效规避跨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带来的风险提供了条件。

    7、怎样办理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的开户手续?

    交易商必须在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区域服务商的协助下办理开户手续。具体开户流程如下:

    (1) 交易商至银行开立资金账户;
    (2) 签署入市协议;
    (3) 区域服务商录入交易商资料、分配交易帐号;
    (4) 交易所审核交易商资料,开通其交易帐号;
    (5) 签署资金汇划协议;
    (6) 到结算银行完成交易账号绑定;
    (7) 开户成功,可入金交易。

    8、什么是区域服务商?

    区域服务商是指经交易所批准,在授权范围内从事市场开发、维护等业务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9、区域服务商的业务范围有哪些?

    (1) 代理交易所进行市场开发;
    (2) 代理交易所推介上市交易商品;
    (3) 协助交易商办理交易所入市交易手续;
    (4) 协助交易所进行交收业务服务;
    (5) 协助交易所对其服务的交易商的交易行为进行风险控制;
    (6) 为交易商提供交易培训;
    (7) 为交易商提供信息服务;
    (8) 在交易所规定的限额内向其服务的交易商收取交易手续费;
    (9) 交易所书面委托的其他事项。

    10、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的交易商类型都有哪些?

    总体上分为两类:企业交易商和合格的自然人交易商。

    企业交易商应是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能独立从事大宗商品交易活动的企业。合格的自然人交易商须是拥有一定的经济承受能力、风险控制能力以及相关上市交易商品知识,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11、交易商可以到哪些银行开立资金账户?

    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 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及各股份制商业银行。

    12、企业和贸易商如何在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进行保值?

    贸易商通过实物交收和转让来进行保值。当贸易商有实物商品时,可以在市场上进行卖出保值,锁定销售价格;当贸易商没有实物商品时,可以在市场进行买入保值,锁定采购价格。生产类企业在市场上进行卖出保值,锁定产品的销售价格,通过交收或转让兑现利润。消费类企业在市场上进行买入保值,锁定原材料的采购成本,通过交收或转让兑现利润。

 

第二部分 业务规则

    13、交易商有哪些出入金的方式?

    通过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交易客户端或结算银行的网银系统,交易商可以在银行出入金的时间段实现资金的划转。

    14、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的交易时间?

    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北京时间)为:早盘 9:00~11:30;午盘 13:30~15:00;夜盘 19:00~次日03:00(筹)。

    15、现货递延交易的交易流程是怎样的? 

    16、参与现货递延交易的投资者如何下单?

    参与现货递延交易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交易客户端下单交易。

    17、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的履约保证金比例是多少?

    现货递延交易实行履约保证金交易方式,履约保证金比例为合同价值的 20%。

    18、如何正确认识履约保证金交易的风险?

    现货递延交易的履约保证金比例为合同价值的 20%。在不考虑手续费等费用时,理论上投入 10 万就可以进行一手合同价值为 50 万元的上市商品交易(仅仅是理论上,实际交易中不可取),如果上市商品价格上涨 20%,对于多头来说,可以盈利 10 万元,收益率为 100%;但对于空头来说,收益率为-100%,即投资者的履约保证金被全部亏掉,这就是保证金交易的杠杆性风险。当上市商品交收出现较大的不利变化时,如果不及时止损,投资者权益甚至可能出现负值。所以,从事现货递延交易要更加注重资金的风险管理。

    19、现货递延交易的交易指令类型有哪些?

    交易商通过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报价窗口进行报价,报价分为订立报价和转让报价,交易指令有四种:卖出订立、买入转让、买入订立、卖出转让。

    20、当天订立的电子交易合同可以转让吗?

    现货递延交易实行的是 T+0 交易方式,当天订立的电子交易合同可以当天转让,资金可以在一天内多次使用。   

    21、现货递延交易的集合配对原则是怎样的?

    开市集合配对在每一交易日开市前十分钟内进行,其中前九分钟为价格申报时间,后一分钟为集合配对时间,开市时产生开市价。集合配对未产生成交价格的,以集合配对后第一笔成交价为开市价。集合配对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则,即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高于集合配对产生的价格的买入申报全部成交;低于集合配对产生的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等于集合配对产生的价格的买入或卖出申报,根据买入申报量和卖出申报量的多少,按少的一方的申报量成交。集合配对中的未成交申报单自动参与开市后的配对交易。   

    22、何谓交易报价?

    交易报价是指交易商在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中申报的该电子交易合同的交收标准品在基准交收仓库交货的含税价格。

    23、何谓结算价?

    某电子交易合同该交易日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计算的加权平均价格。结算价按照最小变动价位取整。该交易日无成交时,延用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

    24、交易手续费是如何规定的?

    交易手续费由两部分组成,即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收取的交易手续费和区域服务商收取的交易手续费。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收取的交易手续费按电子交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区域服务商收取的交易手续费标准由区域服务商在协助交易商办理入市手续时与交易商共同协商确定。

    25、对结算结果发生异议怎么办?

    当日结算完成后,交易商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获得相关的结算数据。若交易商对结算数据有异议,应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三十分钟以书面形式向交易结算部提出。如交易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对结算数据提出异议,则视作交易商已认可结算数据的正确性。

    26、何谓每日交收申报?

    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实行每交易日实物交收申报制度。买卖双方可在每个交易日的交收申报时间进行当日交收申报。交易所根据买卖双方的交收申报,按“时间优先”的原则配对,配对以实现当日交收最大化为原则。

    27、对申报交收的交易商有什么要求?

    申报交收的交易商必须持有电子交易合同;申报交收的交易商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备其申报交收商品相关经营资质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8、什么是递延交收补偿制度?

    交易所实行递延交收补偿制度。递延交收补偿制度是指在每一交易日交收申报时段,提出交收申报但未获得交收配对的买方(卖方)向在该交易日持有该交易品种电子交易合同的所有未提出交收申报的卖方(买方)收取补偿费的一种制度。

    29、如何确定递延交收补偿费的收付方向?

    交:交易商的净订货量方向与交收申报少的一方方向一致时,该交易商应交补偿费。
    收:申报后未能实现实物交收的交易商,按量平均分配总补偿费。

    30、如何计算递延交收补偿费?

    递延交收补偿费总额=交收申报数量差×当日结算价×递延交收补偿费率×补偿天数

    某交易商应收递延交收补偿费=该交易商交收申报而未获得交收配对数量×当日结算价×递延交收补偿费率×补偿天数

    某交易商应付递延交收补偿费=递延交收补偿费总额÷补偿费交付方未申报净订货总量×该交易商未申报净订货量。

    31、递延交收补偿费率如何规定?

    递延交收补偿费率的具体标准按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电子交易合同的约定执行,铜为万分之五每日,交易所可根据市场情况对递延交收补偿费率进行调整。

    32、什么是现货周合同交易模式?

    是指交易商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交易商品的买入或卖出申报,经电子交易系统配对成交后自动生成买卖合同,按电子交易合同约定进行实物交收的交易方式。

    其中,每一期电子交易合同有唯一的商品代码,商品代码的前两位是英文字母,表示交易的商品,后六位是数字,表示最后交易日。如TA120127表示PTA(精对苯二甲酸),2012年1月27日为最后交易日。

    现货周合同交易,以固定的交收日期来保证货物的必然交收,从而能有效提高实物的交收比例,带动物流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拟在2011年底推出PTA作为标的物的现货周合同交易。

    33、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有哪些风险控制管理措施?

    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建立了一整套严格的风险控制管理体系,具体的风险控制管理措施包括:

    (1)履约保证金制度;
    (2)涨(跌)停板制度;
    (3)订货限额制度;
    (4)大户报告制度;
    (5)代为转让制度;
    (6)强制转让制度;
    (7)风险警示制度。

    34、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的涨(跌)停板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实行上市交易品种价格涨(跌)停板制度,由交易所制定各上市交易品种的每日最大价格波动幅度,上市交易品种正常的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5%,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各上市交易品种涨(跌)停板幅度。

    35、什么是强制转让措施?

    强制转让措施是指交易所将当日以涨(跌)停板价申报的未成交的止损转让申请,以当日涨(跌)停板价,与该电子交易合同净盈利交易商所持订货强制配对成交。同一交易商持有双向订货的,则其净订货部分的转让申请参与强制转让计算,其余转让申请与其对锁订货自动对冲。

    36、什么是订货限额制度?

    交易所分别对各交易品种电子交易合同和交易商设置订货限额。

    电子交易合同订货限额是指交易所根据不同交易品种的同期社会供需总量,规定的每一交易品种电子交易合同按买入或卖出单方向计算的订货量的最大数额。

    交易商订货限额是指交易所规定单个交易商可以持有的,按买入或卖出单方向计算的某一电子交易合同订货量的最大数额。交易商订货限额为某一电子交易合同订货限额的20%(含)。

    37、什么是大户报告制度?

    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实行大户报告制度。当某一电子交易合同的订货量达到订货限额的警示比例,且某交易商持有的该电子交易合同的订货量达到交易所对其规定的订货报告界限时,交易商应主动于下一交易日9:30前按照交易所的规定向交易所书面报告,并由交易所予以公告。

    订货限额的警示比例为某一交易品种电子交易合同订货限额的60%(含)。

    交易商订货报告界限为收市时达到警示比例电子交易合同的订货量的20%(含)。

    38、哪些情况可能会导致代为转让?

    当交易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交易所对其订货实行代为转让:

    (1) 该交易商交易资金余额不足,且未能在下一交易日上午 9:30 前补足的;
    (2) 违规订货的;
    (3) 根据交易所紧急措施应予代为转让的;
    (4) 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违规行为的。

    39、交易商如何有效管理资金以防止被代为转让的风险?

    遵守交易所的交易规则,避免满仓操作,持有的订货量不要超出订货限额规定,密切关注交易账户资金余额情况,当余额不足时,及时补充资金。

    40、强制转让和代为转让有什么区别?

    强制转让措施是指在出现连续三个涨(跌)停板或其他紧急情况时,交易所为防止市场风险积聚将当日以涨(跌)停板价申报的未成交的止损转让申请,按照当日涨(跌)停板价,与该电子交易合同净盈利达到一定幅度的交易商所持订货量强制配对成交。强制转让,不仅涉及到亏损交易商的持仓,也涉及到盈利交易商的持仓,是对特定范围内交易双方的持仓转让。

    代为转让制度是指在一定条件下(详见第38条),交易所对某特定交易商(一般为违规交易商)持有的部分或全部电子交易合同予以转让,只涉及到特定违规交易商账户的持仓,且转让价格为市场价格。

    41、什么是风险警示制度?

    交易所实行风险警示制度。当交易所认为必要时,可分别采取或同时采取要求交易商报告情况、谈话提醒、书面警示、公开谴责、发布风险警示公告等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以警示和控制风险。

    42、指定结算银行的职责和业务范围有哪些?

    (1) 为交易所开设专用结算账户;
    (2) 为交易商开设资金账户;
    (3) 根据交易所和交易商要求,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前提下提供各类金融服务;
    (4) 协助交易所管理交易商资金转划 ;
    (5) 协助交易所在不同结算银行的专用结算账户间的资金转划;
    (6) 配合交易所建立数据对账制度;
    (7) 保守交易所和交易商的商业秘密。

    43、现货递延交易的交收流程是怎样的?

    现货递延交易将交收申报日后的第一交易日定为D1交收日,之后的连续3个交易日分别记为D2、D3、D4交收日。

    交易所于D1交收日向买方开具《提货单》,相应的《注册仓单》由交易所留存。买方持《提货单》到仓库办理提货手续。交易所在确认卖方已经结清至D4交收日(含)的所有仓储费用后,于D1交收日将交收首付货款划转到卖方交易帐户上。

    卖方应在D4交收日收市前将与交收货物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至交易所。

    交易所在收到卖方开具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相符,确认买方对交收商品的质量、数量无异议后,将交收余款划转到卖方交易帐户上,并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交收异议等特殊情况,交易所可以延长交收货款给付时间。

    44、现货周合同交易的交收流程是怎样的?

    现货周合同交易将最后交易日后的第一交易日定为D1交收日,之后的连续3个交易日分别记为D2、D3、D4交收日。

    交易所于D1交收日向买方开具《提货单》,相应的《注册仓单》由交易所留存。买方持《提货单》到仓库办理提货手续。交易所在确认卖方已经结清至D4交收日(含)之前的所有仓储费用后,于D1交收日将交收首付货款划转到卖方交易帐户上。

    卖方应在D4交收日闭市前将与交收货物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至交易所。

    交易所在收到卖方开具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相符,确认买方对交收商品的质量、数量无异议后,将交收余款划转到卖方交易帐户上,并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交收异议等特殊情况,交易所可以延长交收货款给付时间。

    45、交收过程中发生异议怎么办?

    若买方对交收商品的质量、数量有异议,应在D3交收日收市前向交易所提出书面申请,由交易所根据实际情况在三个交易日内组织买卖双方,委托交易所指定的商(质)检部门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作为判定货物质量、数量的最终依据。如检验结果达到《注册仓单》注明的质量、数量,相关费用(含检验费、检验期间的仓储费等)由买方承担;否则,由卖方承担。

    逾期未提出异议申请的,视为买方对所交收商品无异议,此后交易所不再受理交收商品的异议申请。

    46、什么是指定交收仓库?

    指定交收仓库是指由交易所指定,为交易商履行电子交易合同提供货物交收及仓储服务的仓储企业。

    47、何谓《注册仓单》?

    《注册仓单》是指由指定交收仓库开具并经交易所核准注册的《存货凭证》。

    48、什么情况下可能构成交收违约?

    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交收违约:

    (一)交易商配对成功未履约或未完全履约的;
    (二)卖方交付的货物质量未达到电子交易合同规定标准的;
    (三)在规定期限内,卖方未能开具与交收货物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四)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违约行为。

    49、交收违约如何处理?

    发生交收违约后,交易所于违约发生当日以当面、电话、传真或电子信息等方式通知违约方和相对应的守约方,并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示。构成交收违约的,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部分合同价值20%的违约金,同时按以下办法处理:

    (1)卖方违约的,终止卖方交收违约合约的交收,交易所退还买方相应数额的货款;

    (2)买方违约的,终止买方交收违约合约的交收,交易所退还卖方相应数量的《注册仓单》。

    发生违约行为的交易商及指定交收仓库有义务提供与违约行为相关的证据材料。交易商拒不提供证据的,不影响对违约事实的认定。若买卖双方都违约的,交易所将分别扣除违约双方违约部分合同价值20%的违约金,并按交收基准价计算买卖双方的转让盈亏,违约部分合同解除,余款退还各方,《注册仓单》退还卖方。

 

第三部分 上市产品

    50、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可以上市哪些交易品种?

    交易所将在能源、化工、金属、矿产品、稀土、农林产品等领域,根据国家利益需要和市场需求,不断地适时推出既符合国家战略利益,又符合国内、国际市场需求的标准现货交易品种。

    51、新产品的推出过程是怎样的?

    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新产品上市流程是:交易所制定产品战略、进行市场调研、完成产品设计、设立交收仓库、报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进行市场推广、上市交易。

    52、新产品的上市指导价如何确定?

    新上市交易品种的上市指导价由交易所确定并提前公布。上市指导价是确定新上市交易品种电子交易合同第一天交易价格涨跌幅的依据。对曾经有成交而目前无持仓的电子交易合同,当其结算价与市场存在较大差距时,交易所可以公布新的指导价。

    53、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目前已经推出了哪些交易品种?

    为充分利用现有成熟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发挥宁波传统的产业优势和港口优势,较快地跨越市场开拓阶段,迅速做大规模、扩大影响,经过一系列地筛选工作,最终确定将阴极铜、PTA作为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营业初期的交易品种。

    54、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上市阴极铜有哪些优势?

    产业优势:从铜的产业链来看,华东区域的企业主要集中在下游铜材加工环节,其中,浙江占全国产能的20.2%,江苏占18.6%,重点企业包括高新张铜、浙江海亮、金龙铜管、金田铜业等公司。

    宁波是国内重要的铜加工基地,近几年铜加工材产量稳定在55万吨左右,其中金田铜业和兴业铜业是本地重要的铜加工企业。

    港口优势:目前精炼铜的进口依存度高达39.4%,随着消费量继续增加,缺口还将存在,进口依赖的情况也将继续。宁波海关是国内重要铜进口海关,其中又以废铜进口为主,2010年废铜进口量占全国的23%。

    作为国内重要的铜加工基地和重要的废铜进口口岸,推出铜作为交易标的,能够扩大港口的吞吐量、提高贸易物流量、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同时,临近上海期货交易所的地理优势,也为投资者进行跨市套利提供了便利。

    55、影响铜价格变动因素

    (1)供求关系

    根据微观经济学原理,当某一商品出现供大于求时,其价格下跌,反之则上扬。同时价格反过来又会影响供求,即当价格上涨时,供应会增加而需求减少,反之就会出现需求上升而供给减少,因此价格和供求互为影响。

    体现供求关系的一个重要指标是库存。铜的库存分报告库存和非报告库存。报告库存又称“显性库存”,是指交易所库存,目前世界上比较有影响的进行铜期货交易的有伦敦金属交易所(LME),纽约商品交易所(NYMEX)的COMEX分支和上海期货交易所(SHFE)。三个交易所均定期公布指定仓库库存。

    非报告库存,又称“隐性库存”,指全球范围内的生产商、贸易商和消费商手中持有的库存。由于这些库存不会定期对外公布,因此难以统计,故一般都以交易所库存来衡量。

    (2)宏观经济形势

    (3)进出口政策

    进出口政策,尤其是关税政策是通过调整商品的进出口成本从而控制某一商品的进出口量来平衡国内供求状况的重要手段。

    (4)铜消费的拓展和替代

    (5)铜的生产成本

    (6)基金的交易方向

    从最近十年的铜市场演变来看,基金在诸多的大行情中都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从COMEX的铜价与非商业性头寸(普遍被认为是基金的投机头寸)变化来看,铜价的涨跌与基金的头寸之间有非常好的相关性。而且由于基金对宏观基本面的理解更为深刻并具有“先知先觉”,所以了解基金的动向也是把握行情的关键。

    (7)相关商品如石油的价格波动也会对铜价产生影响

    原油和铜都是国际性的重要工业原材料,它们需求的旺盛与否最能反映经济的好坏,所以从长期看,油价和铜价的高低与经济发展的快慢有较好的相关性。

    (8)汇率波动

    国际上铜的交易一般以美元标价,而目前国际上几种主要货币均实行浮动汇率制。随着1999年1月1日欧元的正式启动,国际外汇市场形成美元、欧元和日元三足鼎立之势。 由于这三种主要货币之间的比价经常发生较大变动,以美元标价的国际铜价也会受到汇率的影响。

    56、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上市PTA有哪些优势?

    产业优势:华东地区PTA产能占全国的56%、消费占全国的78%、进口占全国的92%,是国内PTA的重要集散地。其中,浙江省2010年PTA产量为455万吨,占国内总产量的28%,需求量占全国的50%以上,是当之无愧的PTA第一大省。

    宁波地区2010年PTA产能占全国的17%强,宁波台塑、宁波三菱化工、宁波逸盛石化等企业是国内PTA的主要供应商,宁波地区正在成为国内重要的PTA生产基地。

    港口优势:在PTA的进出口方面,宁波在全国进口排名第三,出口排名第一,其中进口量占总数近17%,出口量占总数近70%。

    目前,国内的郑州商品交易所和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均推出了PTA交易合约,且成交十分活跃。由于产业基础和地理位置两方面的巨大优势,希望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在PTA产品上后来居上,超越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甚至郑州商品交易所。

    57、影响PTA价格变动因素

    1、原油价格;2、PX;3、PTA 现货价格与合同货价格的相互影响;4、相关产品MEG; 5、下游聚酯负荷的变化;6、下游聚酯工厂的原料库存;7、PTA 工厂自身的运行负荷;8、 内外盘价格倒挂;9、进口量及到货时间;10、资金;11、季节因素;12、汇率变化(人民币升值);13、关税税率;14、经济增长率(GDP);15、宏观调控、出口退税;16、终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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