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承站最高军衔:人的行为模式的探讨 (张先隆博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15:19:54

人的行为模式的探讨

 2010-12-14 15:41

  

 一、人的行为模式的探讨
            人的行为是指人在日常生活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一切有目的的活动。行为模式是人的行为过程的基本样式或一般规律。研究人的行为模式,对研究人的行为及进行行为辅导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人的行为的一般模式
            行为主义心理学的创始人华生(J.B.Wastson)认为,人的全部行为都可以表示为刺激和反应。即行为是:
            S(刺激)→ R(反应)
            20世纪50年代,美国斯坦福大学的莱维特(H.J.Leavitt)在《管理心理学》一书中,对人的行为提出了三个相关的假设:1.行为是有起因的;2.行为是受激励的;3.行为是有目标的。由此他提出人的行为模式为:
            刺激 → 需要 → 行为 → 目标
            有关学者总结了心理学家与行为学家的观点,认为“人的行为是在需要、动机、目标的推动引导下引发的”,“行为由动机支配,而动机则由需要引起”。进而提出人的行为的一般模式为(下文简称“需要”模式):
            需要-(引起)→ 动机-(支配)→ 行为-(指向)→ 目标
            (二)人的高级行为模式
            人是生物有机体,具有自然性,同时,人又是社会的成员,具有社会性。作为自然性的人,其行为趋向生物性;作为社会性的人,其行为趋向精神性。人的行为根据其精神含量,可分为低级行为、中级行为与高级行为。生物性行为是人的低、中级行为,精神性行为是人的高级行为。人的行为大多属于高级行为,如工作(即事业性行为)等。本人认为,上述“人的行为的一般模式”的研究,主要是把人置于“自然人”的角度来研究,没有考虑行为环境与行为的复杂程度对行为直接而重要的影响。所以,“需要”模式实际上是“自然人”的行为模式。也就是说,以往的研究未重视从“社会人”的角度,对人的高级行为的行为模式作出研究。
            新行为主义的杰出代表托尔曼(E.C.Tolman)和“群体动力场理论”的提出者勒温(K.Lewin),在这方面曾做出过一定的探索。托尔曼将人的行为分为分子行为与整体行为,并认为整体性行为具有如下特征:1.指向一定的目的;2.利用环境的帮助并作为达到目的的手段;3.最小努力原则;4.可教育性。勒温致力于需求系统和心理动力方面的研究,提出了“人”与“环境”对行为影响的公式:

B  = f ( P E )。即:人的行为随着人与环境的变化而变化。
            本人认为,社会人同样有着自然属性,因而人的高级行为首先符合人的行为的一般模式,即“需要”模式。同时,人的高级行为,如事业性行为等,往往是群体性行为,且具有一定的复杂性、艰巨性、持续性和创造性,它直接受到人的认知、情感、意志及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当自然人转变为社会人,当生物性行为上升到精神性行为,“需要→
            动机→ 行为→ 目标”这一行为模式,在受到行为所在的环境与行为的难易程度等变量的影响,其将演绎出怎样的变式?
            可以肯定,行为的精神含量越高,行为的心理过程就越丰富,行为受各种心理因素的支配就越明显。由此可见,人的高级行为是由复杂的心理活动所支配的。我们先来分析一下,一名“工作者”其在进行工作时,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通过分析我们不难发现,一名“工作者”其在进行工作时,需要同时具备以下4个基本“条件”:

            1.愿意工作;
            2.知道怎么样工作;
            3.具备工作的客观条件;
            4.能克服工作时遇到的困难。
            这些所谓的“条件”,我认为实际上就是构成行为的基本要素。这些要素,对应到人的心理方面,可以概括为“知”、“情”、“意”三个方面。由此可以推断,“知”、“情”、“意”是构成人的高级行为的三个基本要素。其中:
            “知”:认知。是对行为办法和目的的认识。即知道怎么做及知道做的目的。
            “情”:情感。是对行为及行为环境(包括行为的条件)的态度体验。即行为的心理环境与外部条件。
            “意”:意志。是对行为的意向(决定)与对行为遇到困难时的态度(决心)。即愿意做与有决心做。
            知道怎么做与做的目的,同时又具备做的心理环境与外部条件,并愿意做,且能克服做的各种困难的,这样,人的高级行为就能开始并能正确地持续进行。由此,我们可得出人的高级行为的一般模式为(简称“知情意行”模式):

            (知+情+意)→行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可得出人的行为分类、行为特征及对应的行为模式。
               人的行为类型、行为特征及行为模式
                   自然人(生物性行为)社会人(精神性行为)
                  行为级别 低 级 中 级 高 级
                  行为类型 分子性行为 整体性行为 事业性行为
                  行为特征动作单一、局部,没有明显目的性。行为综合、成系统,有目的性。行为具有复杂性、艰巨性、持续性和创造性,有明确目的和意义。
                  行为模式刺激→ 反应需要-(引起)→ 动机-(支配)→ 行为-(指向)→ 目标(知 + 情 + 意)→  行

            这里,我们来分析一下“知情意行”模式与“需要”模式的关系。
            “情”是人对客观事物是否符合“需要”而产生的态度体验;“意”是由“动机”所推动的,是指引个体做什么,以及指引个体调节和支配行为,克服困难实现目的;“知”是掌握方法,使“行为”指向“目标”。可见,“知情意行”模式中实际上隐含了“需要”模式中的“需要”、“动机”,以及“行为”、“目标”等诸要素及其逻辑关系。所以,人的高级行为事实上也遵循人的行为的一般模式,即“知情意行”模式符合“需要”模式。同时,“知情意行”模式重视了行为环境与行为复杂性等变量的影响,贴近行为实际,“知”、“情”、“意”等要素也更加贴近人的感知与体验,在现实应用中有着更大的可体验性与可操作性。所以,“知情意行”模式又是“需要”模式的发展。
            可见,“知情意行”模式有一定的科学性和现实意义。已经普遍认可的“知”、“情”、“意”、“行”是构成品德四要素的观点,正好支持了“知情意行”模式的观点。同时,“知情意行”模式告诉我们,人的行为水平,与“知”有关系,与
            “情”、“意”也有关系,甚至更重要。这与人们认可的“情商比智商更重要”的观点刚好吻合。反过来可以说,“知情意行”模式或许为在理论上解释以上两个重要观点找到了一定的依据。
            
            二、利用行为模式,开展行为辅导,提高行为水平
            ——“知情意行”行为辅导模式
            “知情意行”行为模式其现实意义还在于,我们可以利用这一行为模式,通过对人的行为(或不行为)作出诊断,然后进行行为辅导,为提高人的行为水平提供可能。借助行为模式进行行为辅导,可以大大提高行为辅导的可操作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依据“知情意行”行为模式,对研究对象某一具体行为(或不行为)的“知”、“情”、“意”各构成要素的结构作出分析,找出结构的完整程度,然后进行针对性辅导,进而提高人的行为水平,这就是“知情意行”行为辅导模式。“知情意行”行为辅导模式行为诊断表。
        “知情意行”行为辅导模式行为诊断表
                  行为要素 知情意知 + 情知 + 意情 + 意知+情+意
                  行为表现≠行≠行≠行①容易时=行
                  ②有困难时≠行①条件具备时=行
                  ②条件不具备时≠行≠行=行
                  行为诊断  
                  知道怎么做,又具备环境与条件,但不愿意做或没有决心做。知道怎么做,又愿意做并有决心做,但缺乏做的环境或条件。具备环境与条件,又愿意做并有决心做,但不知道怎么做。

                  行为辅导+情
                  +意+知
                  +意+知
                  +情+ 意。要予以激励,给予刺激强化,使其愿意做。+ 情。要帮助其优化心理环境,并为工作创造条件。+
                  知。要给予多指导,并要重视“知”的针对性。

       我们可以解释知行脱节的原因及找到解决知行脱节的方法。“知”与“行”之间的关系是不对等的,解决知行脱节,关键就在于要在“知”与“行”之间构建“情”与“意”,使“知”与“行”之间建立一种紧密的、完整的联系,这样才能“知行”合一。
            “知”、“情”、“意”三者密切联系、彼此渗透,共同推动着行为的产生与持续。具体到一个人身上,到并不是某一方面缺乏,而往往是某一方面相对薄弱。同一对象的不同行为,不同的对象的同一行为,同一对象不同环境的同一行为,其行为各构成要素的完整程度都有可能不同,因此具体的行为辅导要根据具体的情况作出权变。但是,同一对象的不同行为的构成要素,同一集体中的不同对象的行为构成要素往往有可能存在着相似的特征,这就为行为诊断提供了一定的规律性,也为针对某一集体的行为辅导提供了可能。因此,行为辅导可以是针对某一个体的,也可以是针对某一集体的。
            行为的要求越高,复杂性、艰巨性越大,行为对“知”、“情”、“意”的要求就越高。在三者结构基本平衡的前提下,提高其中某一项或两项的水平,对行为水平的提高有一定的帮助,且“知”、“情”、“意”三者存在着一定的相互促进的关系。如,“情”能促“意”,即积极的情感能激发人的行为动机,使人表现出巨大的意志力量,从而以极大的热情去战胜困难,完成任务;“情”能益“知”,即认识只有与情感结合,才会产生动机,进而推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