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技馆 十一:歧视在中国比比皆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5 01:36:19

歧视在中国比比皆是

2012年01月08日 22:38:39分类:随笔

        “歧视”是个很重的字眼。在中国好像至今还没有有关“歧视”的立法,甚至可以说没有对“歧视”的社会共识。
         说到歧视,人们常常想到外国,把它与种族与西方社会尤其是美国相联系。
 而我们今天日常生活中存在的大量的歧视,既有思想意识上的,更有制度上的,却往往不被人们所认识,更多的人则是“习以为常”。
         歧视在中国有多严重?在我看来很严重。不比不知道,如果一些同样的事情放到了美国和一些发达国家,有许多已经构成了法律问题,有的还可能引发严重的政治和社会问题。仅因言论涉嫌歧视而导致官员和政客道歉乃至辞职或者下台的,时有发生。
         1986年我第一次踏上美国的土地。尽管之前从国内研究生课堂美籍老师的授课和美国的书籍中了解了美国种族问题以及民权运动的成果,但更多的书本和媒体对美国社会的种族歧视问题的描述和报道,在我的思想中更多的是负面的影响。到了美国后,广泛接触了社会,才发现美国社会的种族问题已经有了根本性的改变,尽管社会上总会有一些人存在“傲慢与偏见”,总体上美国人在种族问题上的观念、态度和言辞还是坚持了“政治正确(political correctness)”的底线。在一个已经基本上消灭了“三大差别”(城乡差别、工农差别、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的差别)的社会,人的文明水平有了很大的提升。
         到美国学习、工作或者生活过的人都知道,“歧视”(discrimination)是一个很敏感的问题,而且已经远远不仅仅限于在种族问题上。当然,在种族问题上,尤其是对待黑人,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涉嫌“种族歧视”甚至“仇恨犯罪”,而吃官司和牢役。
         同样的,在称谓、性别、年龄、职业、甚至外表体态、对待某种疾病患者(如艾滋病)和残障人、甚至性取向的态度尤其是言辞上,美国已经远远不是由道德观念来束缚社会和人们,而是有法律条文来规范社会和人们的行为准则,以确保制度和社会尽量不出现或者少出现可能的歧视。美国1970年代以前严重的种族歧视问题,在以黑人为主的民权运动(Civil Rights Movement)的斗争和美国有识之士的努力之下,通过一系列的民权法案和学校教育,“歧视”问题得到了很大程度的纠正,有了很大的改善,并导致在对性别、年龄等其它诸多问题上的社会进步,使整个社会严肃认真地对待“歧视”问题。
         比如就业和就学,美国有“Affirmative Action”也叫“平权法案”,就规定不准对少数人种minority歧视,而且还要优先照顾。为了体现社会责任,政府部门和几乎所有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都称自己是“equal opportunity employer”即“机会均等的雇主”,不分肤色和宗教信仰而一视同仁。
         反观我们的国度,今天可以看到太多的歧视和偏见,甚至已经形成了制度上对一些群体的歧视。如果说有些歧视还属于人们观念和社会意识的问题,那么只能通过教育来不断解决。而如果有些歧视属于制度上的问题,就必须通过加速改革和打破旧的体制来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我说歧视在中国比比皆是,体现在种种方面。
         首先表现在对人的身份上的歧视。
         中国至今的户籍制度把国人分成了城市人(城市户口)和农村人(农村户口),也就有了“本地人”、“外地人”、甚至“乡下人”这样歧视性的国家(户籍)制度。这已经直接导致了在高考、上学、就业、就医、以及福利等等一系列问题的上的歧视和不平等。如今在城市房地产和车辆方面,如北京的“限购”政策,对购房和购车人条件的规定,说穿了,还是在新形势下对人的身份的新的歧视。
         所谓的地方保护主义,就是要对外来的东西,甚至包括外来的人施行歧视。这样的事例太多了,无须一一枚举。而且这些地方政府的所谓政策,总是要冠予一些“合理”的论据,最拿得上台面的就是“国情”和“中国特色”。
         这些年来, “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个体户”、“打工子弟学校”等等这些称谓,其实也构成了从职业和身份对这一社会群体的歧视。这些在其他任何国家都听不到的“词汇”,在中国却大行其道。如果要深入进去,我们可以看到它反映出的问题,已经远远不是称谓上的,而是没有得到改革的那些旧制度和旧经济体制导致的制度上的不平等和正义的缺失。对“农民工”拖欠工资,雇佣而不上社保和劳保,在一些地方几乎成为了普普现象。这些在西方国家是违法(诸如劳工法或者劳动法)的,而且是不可能发生的。“工农兵学商”,这个“农民工”又算哪个行业呢?!
         性别歧视。应该说这个问题是在新中国诞生以来解决得较好得一个社会问题,也恰恰证明了从制度上解决歧视问题的重要性。不过,当今中国最大的性别歧视恐怕还是在生儿还是育女的问题上。美国人惊奇地发现,在他们领养的几万名中国儿童,几乎是清一色的女孩,99.9%,足以与赤金相比。虽说“妇女半边天”的现代中国是封建社会的旧中国不可同日而语的,但是,性别歧视还是有一些隐形的表现。
         相比之下,年龄歧视在中国就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尤其是制度上的年龄歧视。举几个例子。
         美国的一家世界500强企业,每年要接待超过百来个中国的访问团组,包括来自中央政府部门和省市地方政府的代表团,还有央企和一些地方的大型企业。他们接待中国来访团组时,根据不同行业,安排不同专业和行业背景的专家来介绍不同的专题。为了了解中国客人,专家们会在客人来到之前访问这些单位的网站。结果,他们都有一个“惊奇”的发现。我常被他们问到:xx中国单位的网站上在招聘人员的栏目,竟“明目张胆”地写着只招收35岁以下,甚至只招聘男性,“这样做在中国不涉嫌‘歧视“吗?”
         这在中国是很“正常”的做法,在美国人看来却是“不可思议”的。如果有一家美国单位在招聘人的广告中写上了类似的条件,那它一定构成了“年龄歧视”或者“性别歧视”而会遇到法律的麻烦,不被告上法庭才奇怪呢。在美国即便如果某家单位在招聘人有自己对年龄和性别的目标要求,一定不会公开说出这类条件,而是自己“审慎与巧妙”地处理。
         招生也一样。美国大学的招生没有一年一度“定终身”的“统考”,也没有年龄限制,更没有对不同城市和地区的的学生实行不同的录取分数线。凭什么你北京的学生进清华、北大只要520分,我福建、四川的学生就要560分(分数线纯属打比方)?
         同样的,美国政府部门的“招聘”(公务员),也没有涉及年龄和性别要求的条件。美国联邦政府没有象中国这样的统一的公务员考试,而是全部通过网上征聘,基本做法是对申请人进行面试和看简历加上背景调查为主(主要涉及有否犯罪和吸毒记录。视部门而别,有些保密性强的工作和岗位有类似中国政审、甚至测谎的程序),提供简历是可以回避年龄的。据我所知,除了美国国务院举行一年2次的外交人员的公开招聘考试有年龄要求,不得超过59岁半,其他则没有类似明确的公开要求。而在我们中国不论大学招生还是政府招收公务员,均有对年龄的公开和实质性的限制。
         还有,美国对驾车人即驾照的发放也没有任何年龄的限制(也没有体检的要求,这样的要求会视为对人权的剥夺)。记得初到美国时我们常到一位美国朋友家玩,她与年迈的父母同居。有一天到她家时,不见其老爸象往常一样与老妈同坐在客厅里,于是我们就问“老爷子去哪儿了?”,她回答说“到银行取钱去了”。“怎么去啊?”,“自己开车去了!”。我们一楞!那年她家老爷子是95岁高龄。在美国竟然老寿星都可以自由驾车!美国各州的法律基本上仅对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限驾。而当时1980年代的中国,60岁以上就停发驾照了。
         现在中国的车多了,虽然看好像进步了,60岁以上还允许驾车,但规定一是从此必须年年体检交体检表格,规定二是准驾车种必须降级,原来开卡车和大巴的就不能再开了。试问,如果私营的卡车或者大巴驾车人要以此为生,岂不是断了他们的活路?这不是年年折腾60岁以上的人吗,岂不是年龄歧视?!(据说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是,如今60岁还不算老人,65岁-74岁算年轻老人,75岁到90岁算正式老人,而90岁以上算高龄老人。)
         至于对某些疾病患者的歧视,在中国社会上存在的程度也要更严重。比如,政府部门招聘公务员时拒收“肝炎澳抗”体质者,这类消息常见诸于报端。这也是一种歧视。至于对艾滋病患者和同性恋的社会歧视,那就更不用说了。
         …….。
         你瞧,在我们周围,在身份、性别、年龄、招生、就业、购房、买车、职业、称谓、……等等,等等都存在着这样那样的歧视,这不是比比皆是吗?!
 
         消除歧视不但是人们应该觉醒的问题,更是政府的立法和行政部门要从法律和制度上去加以认真解决的。
 
 
             2012-01-07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