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西矿环保待遇:【新提醒】贵阳获刑"黑老大"重审昨开庭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30 15:16:42

黎庆洪案

2008年,贵阳警方通过调查,确认贵阳的“花梨帮”涉黑,并确认黎庆洪是黑帮“花梨帮”头领。随后,贵阳警方对“花梨帮”实施毁灭性打击。2008年9月10日,贵阳警方以涉嫌赌博罪拘捕了“花梨帮”头领黎庆洪,以及其他成员。自此,“花梨帮”覆灭。

2010年2月31日,贵阳市中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黎庆洪案。认定黎庆洪五项罪名成立,判处黎庆洪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30万元。黎庆洪不服上诉。

黎庆洪其人

黎庆洪,男,1974年2月出生。原贵州腾龙宏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原贵阳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贵州省第十届政协委员。

迷雾重重的黎庆洪案

黎庆洪案引起贵阳议论纷纷。贵阳当地有人认为黎庆洪是好人,不是黑社会老大。也有人认为拘捕黎庆洪大快人心。这些言论通过网上传播出来。黎庆洪委托的辩护律师认为黎庆洪无罪,为黎庆洪喊冤。也有人认为代理律师与黎庆洪之间存在私密隐情。该案迷雾重重,引起越来越多的社会关注。

贵阳市小河区法院,被告人被带进法庭。

他是知名赛车手,曾获得全国汽车拉力赛车手季军;他也曾是矿场老板、贵州省政协委员、贵阳市人大代表,获得“贵阳市创业青年典型”等众多荣誉;他还被定为涉黑组织“花梨帮”的老大。2010年3月,黎庆洪被贵阳市中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赌博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非法采矿罪等五罪名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9年。

昨日,黎庆洪案在贵阳市小河区法院重新开庭审理。

管辖权争议

在2010年黎庆洪案的一审庭审中,贵阳市检察院公诉人起诉其涉嫌五宗罪,辩护律师为其做了无罪辩护,黎本人也并不认罪,贵阳市中级法院一审最终判决认定黎构成上述五项犯罪,并判处其有期徒刑19年。

黎庆洪及同案被告人不服贵阳中院的有罪判决,上诉至贵州省高院。贵州省高院经审理后认定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案件发回重审。贵阳市检察院随之申请撤诉,并获法院裁定准许。之后该案由公安机关侦查之后,又由贵阳市小河区检察院起诉,贵阳中院指定小河区法院审理该案。

在昨日的庭审中,关于贵阳市检察院撤诉后,到底属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还是另行立案侦查,成为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这也牵涉到该案的管辖权争议。黎庆洪的辩护律师认为,据最新的起诉书上所载,此次公安机关为补充侦查,因此和此前的一审应为同一宗案件,既然如此,高院裁定重审,应由贵阳市中院审理,而不应该指定由该市辖下的小河区法院审理。黎庆洪在发表意见时也认为,自己一审是被贵阳市中院判刑,此番重审,审判机关也只能是贵阳市中院而不是小河区法院,他就审理是否公正提出质疑。

黎父喊冤

黎庆洪案一审时被告人只有17人,但本次重审时,被告人则增加到57人。小河区法院借用当地一家企业的礼堂布置为法庭审理,并在礼堂外拉起警戒线,旁听人员需持法院特别发放的旁听证方能进入。

因黎庆洪案被诉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小河区法院在安保方面也下足功夫。在进入礼堂的门口设置了安检门,对进入法庭旁听人员严格安检,且手机等物品要寄存保管,还在审判区域门外各有持枪警务人员把守。

本次黎庆洪案的庭审代理律师中不少为北海案中律师团成员,且均为免费代理。与北海案庭审一样,起初法院也要求对律师实施安检,但在律师交涉后才未安检放行。

黎庆洪案中除黎庆洪之外,黎庆洪之父黎崇刚、弟弟黎猛等在一审中均被判刑,本次也一同被诉。年近六旬的黎父昨日被带至法庭伊始,就开始大呼冤枉,后在安抚之下情绪才稍为平复。

“回避”之争

虽然该案由小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但昨日出庭支持公诉的公诉人均为贵阳市检察院下派至小河区检察院,以助理检察员的身份出庭,这也成为昨日庭审庭前准备阶段的焦点。


在法官宣读完法庭组成人员名单后,黎庆洪即对五位公诉人的身份提出质疑,认为市级检察院人员不具备以区级检察院人员身份出庭资格,辩护人周泽还打比喻称为“小河区检察院的临时工”。其他辩护人也认为,即使出庭,也因依程序由贵阳市人大先行免除五人检察员职务,再经小河区人大任命后方具资格,并据此要求五位公诉人回避。法院昨日上午的庭审也因此两度休庭,在法院裁决后辩护人又申诉复议,后检方出具小河区检察院检察长的驳回复议决定,并称助理检察员的任命只需经检察长而无须经人大后,关于检察官回避问题才告一段落。
检察官的回避问题抗辩余音未了,因该案审判长在关于检察官回避中相关问题的解释和说明,让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产生是否会公正审理及法律水平的怀疑,辩护人迟夙生律师又提请建议审判长回避,下午的庭审又因此两度休庭。截至下午六点左右,审判长宣布回避问题将由该院审判委员会决定后再行告知,并决定于今日继续开庭。



来源:云南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