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微肖奈公司招人续文:张千帆:警惕城市歧视卷土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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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千帆:警惕城市歧视卷土重来

发布时间:2012-01-10 09:51 作者:张千帆 字号:大 中 小 点击:128次

   改革三十余年来,中国城乡壁垒逐渐消解;虽然宪法和法律没有规定迁徙自由,从农村到城市的迁徙却一刻未曾停止。在以牺牲农民和农村为基础的城乡二元体制下,城市汇聚了物质、文化、财富等诸多方面的特权,吸引大批农民来到城市打工,人口中的四分之一因此而成为带有双重身份的“农民工”,其中许多人长期在城市工作和定居。然而,在迁徙自由和宪法平等没有得到实质性保障的条件下,城市对农村的门户从来不是完全敞开的,充其量只是半开半闭:城市所欢迎的是廉价劳动力,而不是平等享受公民权利的农民。户籍体制已不再捆绑他们的手脚,但是和户籍捆绑在一起的利益却和他们无缘;他们可以来城市打工,但不能分享城市居民所享受的福利、医保和教育,更不用说他们的配偶和子女。在这个意义上,农民工及其家庭至多是城市的“二等公民”。随着公民意识的觉醒,这个长期受歧视的群体越来越积极地维护自己的平等权利,但是与此同时,城市的门户也在“治堵”、“秩序”、“稳定”等各种幌子下逐步关紧,一直未曾消失的城乡二元歧视正在卷土重来。

   两起和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有关的事件成为上述新趋势的注脚。一是在2011年秋季开学前夕,北京市教育部门强行关闭大量打工者子弟学校。虽然关闭的名义是“整顿”和保证教学质量,并一度承诺由正规学校吸收那些无处上学的打工者子弟,但是有证据显示,只有大约半数这类孩子得到了落实,另外一半则不得不回到家乡就学,成为和父母分居的“留守儿童”。我不知道北京市此举的真实意图为何,但是在效果上它已经达到了把部分城市打工者的子女赶回老家的目的。对于不缺廉价劳动力的城市,如果能把部分打工者本人赶回去,或许正是求之不得的结果。   二是在此之前,已有众多没有北京户籍的“随迁子女”家长联名上书教育部,强烈要求允许他们的孩子在学籍所在地参加高考。这些家长常年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工作,不仅用自己的辛勤劳动为这些城市的繁荣和发展做出巨大贡献,而且也和当地市民一样是纳税人,只不过在目前尚待改革的户籍体制下没有本地户籍而已。除了户籍之外,他们其实就是当地居民,在医疗、福利和教育等诸多方面应该享受和当地居民同等的宪法权利。剥夺他们的随迁子女就地参加高考的基本权利,于情于理于法都是说不过去的。这些家长持之以恒地用温和理性的合法行动维护自己和子女的宪法权利,说明中国社会的公民群体正在走向成熟。   两起事件的根源都在于城乡二元体制所造成的地域和身份歧视。正是城乡歧视聚集了大量城市特权,吸引农民进城打工,而打工者却继续遭到城市的歧视和剥削。他们和城市居民一样纳税,但是他们的子女却不能进入城市的正规学校学习,除非交一笔巨额赞助费;即便上了因陋就简的打工者子弟学校,也动辄受到关闭和驱赶。即便交了赞助费接受当地教育,高中毕业后照样要回原籍参加高考,而目前的大学招生地域歧视几十年如一日,几乎没有什么本质改善;更有甚者,2002年大规模实行各省“自主命题”之后,半数省市考自己的试卷,导致各地中小学的应试教育模式差异越来越大,这些随迁子女回到原籍后根本不能适应当地的考试,造成他们中的许多人不得不忍痛和父母分离,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中学教育。   要从根本上解决随迁子女在城市接受教育并参加高考等问题,必须消除针对他们的制度性歧视。作为城市生活的一份子,打工者也是纳税人,应该和城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他们的子女应该和城市居民的子女一样进入正规中小学接受义务教育,并在学校受到平等对待。由纳税人供养的市政府有义务平等对待纳税人,充分吸纳随迁子女就近入学,而不得额外收取赞助费或设置其它障碍。在目前有限的城市教育资源不能为所有随迁子女提供正规义务教育的情况下,不得关闭打工者子弟学校。更重要的是,这些孩子高中毕业后,所在城市必须接受他们在当地参加高考,并按照和本地户籍的考生同样的标准获得大学录取。   然而,歧视是吊诡的,歧视产生的结果往往反而被用来维护歧视的正当性。无论是吸收随迁子女就地入学还是允许他们就地高考,都会遇到城市的强烈反对,而反对理由高度一致——这样会严重加剧“移民”,尤其是“高考移民”,造成城市人口过多、交通拥堵、资金短缺、生活和教育等资源供不应求……其实,所有这些担忧都有一个共同的潜台词——城市长期依靠歧视积聚了种种特权,如果允许外地人进来平等分享,必然加剧各种“移民”。面对这种现象,城市的自然反应是继续走歧视的老路,不让打工者分享城市的利益,甚至把他们的子女赶出去,加剧歧视反成了拯救歧视的法门。然而,这种做法只能是饮鸩止渴,因为造成这些现象的根源恰恰是歧视本身;“高考移民”的根子无非是京、沪等高等教育资源集中的省市靠招生地域歧视形成的巨大高考特权,正是种种特权造成这些省市人口密集、交通堵塞乃至房价畸高。不全面消除歧视,就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国城市面临的各种困境。   对于“高考移民”,我们的解决方案是简单明了的:重建全国统考并实行平等招生,各部属高校在原则上按同样标准录取全国各地的考生。其实随迁子女之所以面临就地高考难题,纯粹是目前“分省命题”体制惹出来的。虽然上海早在1987年就开始“特立独行”、“自主命题”,但是北京等半数省市直到2002年以后才开始实行“分省命题”,逐渐和另外半数省区的“全国试卷”形成半壁江山。试卷不统一,评判标准不一致,各地教育模式迥异,才造成面临高考的随迁子女无所适从。一旦建立全国统一考试,在哪里高考都一样,随迁子女的高考还是问题吗?在此基础上,各大学在原则上实行平等招生,考生无论在哪里都有大致同等的录取机会,还会有人千里迢迢“高考移民”吗?当然,在没有实行全国统考和平等招生的情况下,允许随迁子女就地高考确实会加剧“高考移民”,但是“移民”的严重后果在今后几年才会逐步显现,目前京沪等大城市完全可以承受随迁子女就地高考。因此,当下尽管放心取消高考户籍限制,因为不会马上产生严重后果,而随迁子女的教育和高考确实如众多家长呼吁的那样,“等不起!”至于以后几年可能产生“高考移民”后果,则还有时间通过建立全国统考等制度加以解决。   然而,这样一个合理可行的方案却遭到多方面误解和反对。一听说要“统一高考”,大多数人都不假思索摇头否定,好像又是计划教育体制回潮。其实哪有那么可怕?我们“60后”都是统一高考体制下考出来的,当时那套制度当然许多方面都需要改进,但我并不认为它比现在糟糕到哪里。我不知如何评价经济改革,教育改革还就是1978年恢复全国高考那些年有起色,后来就走下坡路了。2002年各省“自主命题”之后,全国失去了衡量考生的统一标准,带有严重地域歧视的招生计划指标体系愈加根深蒂固。现在一提要取消“分省命题”,就有人断言分省格局已经积重难返,不仅导致“自主命题”省市建立起自己的一套考试机构出于既得利益反对恢复统考,而且造成各地教育模式差异巨大,无法统一考试。但是同样作为“指挥棒”,为什么当年“分省命题”模式能够扩大地方教育差异,现在实行统一考试就不能缩小各地教育差异呢?一个更重要的问题是统考究竟考什么?是否要求统一的教育模式?如果高考命题限于基础能力测试,那么各地在笼统的全国教学大纲指导下仍然有足够的空间发展自己的教学模式,不存在“一统就死”的计划教育体制复活。事实上,各地的基础教育差距正反映各地经济发展和教育投入的差距,说明中央对于均衡全国教育水平做得不够,需要对教育欠发达地区加大财政投入,而认可所谓的地方教育差异恰好为中央的不作为提供了借口。   归根结底,反对统一高考、平等招生的潜意识是出于对中央管制的恐惧,但是我认为这种恐惧在今天是没有根据的;当今中国实行招生地域歧视的不是教育部,而是各地的部属高校及对它们施加各种压力的地方政府。2001年,青岛三考生诉教育部,其实是“找错对象”了;她们应该直接起诉对自己实施招生歧视的大学,教育部至多只是承担不作为的责任。这次诉讼可能也促使教育部下决心下放责任,次年就放手让某些省市开始“分省命题”试验,但是全国统考恰恰是教育部不该下放的责任。也许有些事教育部不该管,但是全国范围的教育平等是教育部不可推卸的责任,教育部不管谁管?难道你能指望北京市教委会出于对教育平等的宪法“觉悟”,主动善待打工者子弟学校或吸纳随迁子女在北京高考吗?事实上,假如没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上海、江苏、浙江、武汉等地京外知名院校录取本地考生比例高达百分之六七十,并不是什么稀罕事。要禁止各地部属高校的招生地域歧视,必须通过中央的力量;在这个问题上,出于对中央集权的恐惧而抵制必要的中央干预显然是不智的。   时至今日,国人尚未学会像美国大法官卡多佐说的“有序自由”(ordered liberty)那样去生活。只要一说起自由,就是无政府主义;一说起秩序,就回归专制。我们必须理解,平等是最重要的宪法价值之一,直接影响着亿万中国公民的日常生活。虽然公民对于维护自己的平等权利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但是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平等终究要通过政府的力量才能得到有效落实,地域平等则只能通过中央政府才能落实,否则无法遏制地域歧视回潮。我们在打工者子弟学校和随迁子女就地高考等问题上所能做的,就是推动中央在全民监督下一步步实施宪法规定的平等受教育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