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必修一知识点2017:媒体须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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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须自律

胡舒立

财新《新世纪》 2012年第2期

出版日期 2012年01月09日

媒体须在商业和权力的双重压力下守住底线,坚持社会公器角色

  本刊今年第1期刊登的“达芬奇案中案”,反响之大出乎意料。它不只牵涉到知名媒体、知名厂商,情节曲折离奇,触目惊心,更为重要的,是这组调查性报道为读者还原了广泛存在于媒体和企业之间的扭曲关系。这不能不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2011年7月10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播出“达芬奇‘密码’”,将销售意大利品牌为主的达芬奇家居推上风口浪尖。时隔四个月,达芬奇家居举报央视报道虚假,并称数名中间人涉嫌敲诈勒索和诈骗。达芬奇“造假门”戏剧性地转变成记者“造假门”。我们希望,央视以及接受达芬奇举报的有关部门能介入调查,查明真相,给公众满意的交待;当事各方的冲突,最终能够在法治的框架下获得解决。

  这一事件中有几个关键角色:媒体、媒体从业者、企业、公关公司和掮客。它们形成了一条生物链,共同分食畸形“舆论监督”衍生出的利益,并把遏制舆论监督设做最终目标。传媒中国网(北京赫立传媒广告公司)从达芬奇家居拿下的一单价值300万元的“公关生意”,可谓这一生物链的最佳诠释。

  在合同上,这单生意的乙方,即作为公关执行人的传媒中国网一方,赫赫然以“淡化和化解媒体的舆论监督”为使命;其操作则在与“核心媒体沟通”项下,公然列入“央视广告部主要人士与相关栏目组核心人士”;在费用项,也专门提及甲方可能“支付给媒体广告费和媒体相关人员公关费”。在实际操作中,这一公关行为在300万元明码标价之外,竟然还以“央视李老师”之名直接索要100万元。如此行为,从文本到实践,揭示媒体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已扭曲到何种程度,令人震惊之余感到愤慨。

  应当承认,当今媒介公关业作为新兴产业获得发展,自有其合理的社会需求。但大潮之中泥沙俱下,行业中等而下之者渗透到媒体内部,更有媒体人在公职之余自开私人公关公司行利益冲突之实,使媒体沦为帮助少数人致富的私器。在这里,公关公司说到底还是帮闲者,更重要的还是媒体在商业和权力的双重压力下能否守住底线,坚持社会公器角色。如果答案是否定的,则媒体从业者把报道权、版面和频道等当做掌控在手的稀缺资源,用来交易其他利益,“非法公关”应运而生,就是不可避免的结局。

  舆论监督,是任何一个正常社会都会分外珍视的社会权利和价值,其对于社会健康运行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正如美国开国元勋杰佛逊所言,“如果要在没有报纸的政府和没有政府的报纸之间选择的话,我宁愿选择后者”。舆论监督应以公共利益为旨归。有舆论监督,公共精神就昌盛;舆论监督扭曲和异变,公共精神就枯萎甚至堕落。健康的舆论监督,可以促使厂商成为一名合格的“企业公民”,而不至于为了一己之私干出损人利己的勾当。

  事实或说真相,应当是检验舆论监督质量的惟一标准。但在媒体与企业关系扭曲的情况下,“舆论监督”背后的情形相当复杂,仅要求企业洁身自好相当困难。在现实中,面对“舆论监督”的旗号,不少企业膝跳反应式的举动,便是想方设法“摆平”媒体;有的媒体从业者则滥用权力,以监督之名行勒索之实,迫使企业花钱消灾。媒体与企业的关系异变原因多多,其中固然有企业投怀送抱的因素,更主要的乃是媒体从业者缺乏自律,媒体坚持独立性缺乏有力的制度支持。

  达芬奇事件,折射了中国目前令人担忧的传媒生态。不过,它也为媒介审视自身并加以改进提供了机会。

  从2011年4月起,中央外宣办、工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开展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专项行动,为时两月即取得不小成果,十数家“非法公关”网站被关闭。在肯定这些成果的同时,也应当看到,媒体内部自律机制的形成,比外部监管更为重要。为净化中国媒体环境计,媒体内部必须建立起采编和经营分离的“防火墙”,并在编辑部内部加强监控管理,建立起抵御商业诱惑和权力干预的机制;媒体业应当以行业公会为平台,统一明确职业操守准则,建立起有效的监督机制。媒体自律机制的建立,离不开社会监督,特别是公众的批评与保护。在发现自身问题后以沉默待之,以护短处之,这种是非颠倒的局面必须扭转。

  据悉,央视已在召开内部会议,讨论吸取教训,严格规范电视节目、尤其是监督类节目的制播流程,这是值得欢迎的。对其实效,公众犹在关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