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在职研究生:如果爱,浅浅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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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爱,浅浅爱

类别:爱情滋味  作者:书洛 [个人散文集] 日期:2012-1-9 9:29:40 编者按:翻开一页页泛着旧迹黄色的纸张,曾经想说的话语变幻成文字,静静的躺在那里,不来不去,不离不弃,偶然一个回首小忆,仿佛已是多年后的事情。而日记里的一切,都是岁月的印痕。  我看了谁的日记---题记
  扉页:
  若它丢失或我离去,请第一个承接它的那双手不要轻易去将它传阅。它不怕人言,亦不怕俗世的目光,它也喜欢花朵,也喜欢阳光,它只是不想要一份尘间的张扬。有一种爱,如金字塔,只适合一个人的表情徜徉,而其余人都是探险。只想,让那个人安然。谢谢帮忙。
  某日雪
  窗外的雪积了一地白色,与我的手机一个颜色,如果我在上面用枯枝写字,是否就如此刻手机的屏上有他的短信一样?他终于将那个属于他的喜日传到了我的手掌,我别过头,他看不到,我淡笑,被雪看到,笑得太凉吧,于是,雪便飞扑上了窗棂跟我比较究竟谁暖。
  那个儿时与我背依着背相约永远彼此依靠的男孩,终究抵了岸。他或者一直以为,他做了我多年的岸头,却从来不知道日渐长大的岁月里,我只做江水之上的流连,隔着半江的距离,对他不被知晓的凝看。只因,我怕勾阻了他的船帆。
  终于还是回了信息给他:好的,会去。
  倒计时的第七天晴
  我开始练习穿高跟鞋,我不能穿着帆布鞋将他美好的日子踏出不完美的皱痕。身材豁然变高,却要承受着脚的酸疼。此时才知道,那个穿着高跟鞋走向他的女子,原来早蓄积了比我提前多年的勇气,或者更是比我早早许了几世的愿,只为与他执手在某一天里。
  同事帮我挑了一双踝间系着丝缎蝴蝶结的米白色高跟鞋,我几乎可以看到他终于见我穿高跟鞋而赞赏的目光。可是,我自己知道,无论那日我站在多少喜红的祝福与拥握间,我的脚下却仍是那一隅阳台,我从来都不是高跟鞋相宜的身姿,我只适合与一双白布鞋成伴,站在属于自己的阳光处,经年里晾晒的仍是他当初相送时的干净无伪。
  倒计时的第六天阴
  我去打了耳洞,忍受着委屈般的疼。一直以来身体的病痛都提醒着自己对那些只为妆容而带来的疼痛不屑一顾,可是,他说,他想看到我戴上那对她送给我的耳饰。那真的是一对很好看的耳坠,银色的像天使舒展的半边翅膀,一路从耳垂处蜿蜒到颏底颈边,再有盘起的青丝几缕散落后相衬,她说,我会像个公主。可是,我从来不会成为任何人的公主,为了他们的目光,我却愿意扮演公主。
  其实,我更想不必负担一丝的疼痛,而只简单的戴一枚戒,那是他送我的,他一向知道我的喜欢,送一枚绿松石给我。绿松石蓝绿得鲜明,间中有冰裂瓷般的纹缕,我喜欢它们的不规则,比掌纹明了,掌纹需要潜入般的懂得,而石缕只需轻轻一瞥,便看透世间的路径,本就崎岖。可是,这枚戒与喜意无关,注定在喧嚷里被深深藏起。
  倒计时的第五天晴
  记得为了我每天穿着衬衫牛仔裤,我曾经与他猜拳。他一直希望我成为一个穿着裙装的淑女,而不是穿着肥大的宽衫,长裤平底鞋大踏步走过校园走过人流穿梭的每一条街。我不喜欢留影,怕那些没人知道的孤单在胶片里现了形。但我喜欢不让每一分花开每一丝尘间的表情留白,喜欢那么多张底片从手间捋过,像最古老的动画电影一样从生硬变成鲜活。
  我曾经在这样的对焦游走间告诉他,谁家的窗外挂了花枝,谁家的篱前粉色又新,坚持着告诉他那些青草里的白花我认为就是书上言的白苹,还有偷偷捉了谁背手藏玫瑰走向女孩的背影。有些图片坚持着要送给他,比如他第一天上班我为他结的那个领带花,还有那天早上为他温热的第一杯牛奶。有些却是只留给自己封起,那垂在电话亭里失去他消息时的红色电话,那张雪里待他未至独伫在街边的木椅。他说,穿一次裙子吧,这次让别人为你留影。我只怕,我能提起那裙摆,却提不起他真正满意的笑意。
  倒计时的第四天晴
  他说,那天,你跳个舞吧。我是真的抱歉,抱歉他为我买了多少双舞鞋,那些红的粉的紫的,穿在脚上,像花开一样,却都被我一一磨破,却是到今天我依然不能为他舞上贺双飞的一曲。时间终是短了些,我那为了穿高跟鞋而磨破的脚还点着药贴着邦迪,我不能让他知道,我真的穿不进舞鞋。原来做人鱼公主是多么不易,她比我坚强多了,可以在如火灼踏刃的每一步间行走,我却真的举不起足间的轻盈。
  我答应为他弹琴,弹茱丽叶,弹爱丽丝。虽然我的指尖亦如穿上舞鞋的伤脚,黑白之上强弹七彩弦。在那样喜颜聚会的日子里,我希望我不会再想到他为我绑结起舞鞋的带子,他为我抚过被钢琴老师责罚的红肿手指。我一直相信,他会是我一生的玉佩,戴在我的行动间,只是,这玉,是我不能用己温相慰的。
  倒计时的第三天晴
  晴天很多,照在我偶尔的散发上,又让我想起小时候他抚着我的青丝说看得到光的反射。于是,那时便为他而开始蓄发,现在,长及腰际。只是,他总说我暴殄天物,总是随便一个发圈就把它们乖乖束起,不让人发现它在阳光下的流波转。我那时斜横他一眼,对他说,这也是流波。
  为他,乖乖的散一次发吧,而且特地去发店做了保养。回来的路上,看到一对牵手的少年,正好的阳光里,竟然那么像昔日里的我和他。他也是那样的习惯略略走在我前面一点,他说,这样可以观看路情。他一直喜欢牵着我走路,因为他知道我是大大的路痴,出了家门便辨不清方向。他是我一生的路标,无论他将在谁的身旁,我都不会走丢,因为,我早已不想走了。
  倒计时的第二天晴
  天气真好,照在一列列的图书上,都有了白色耀眼的光。休息日里无处可去,多时是到图书馆里。曾经为他翻看过许多的菜谱,因为他笑我的每一次沁汗努力却不如他的随手煎炒。为他曾经买过围裙,扎在腰间再摊着书来现学现卖。为他曾经做过梦想,梦想有一天电梯的门开处,是他下班归正满足我的等待,而后打开门,让他闻尽一室的饭菜香。那个梦想,像夕阳,适合我一个人无语的望。
  晚上,我和友一起吃饭,残羹之间安静的听友讲她的故事,讲到羞涩处,友会遮了眉目,唇边却漾着甜笑,我觉得那甜一定赛过我手里的橙汁。当他终于可以拥有一桌上好的盛宴欢迎他来就晚餐时,他也会有这样的笑容吧。我开始幻想,会不会多年后有个天使般的人儿在我身旁,对我讲着三个人的天堂的故事。
  最后一天阴
  手机又响了,我最爱的黑莓,他送我的礼物。他问我满街都是喜欢苹果的人,为什么你偏是喜欢黑莓。我说,白色像雪,又有键可以在指间点按,怎么样都觉得我终于可以掌握一场随便可语的净素了。那一款的黑莓稀少,他辛苦地终于让它成为打包给我的礼物。他在电话那头对我说:你可以早些来,偏要坚持明天才到。那明天一定要早到,而且记得要穿得最漂亮,你是伴娘呢。我笑说:真啰嗦啊。半夜启程,不待你醒我就会来叩门,这样可以了吧。挂了电话,又传来信息的声音,打开来,他说:谢谢你,无掬。
  这名字,太久没有被唤起了。我喜欢这个名字,因为,我与他本来就是只有彼此的孤单孩子,掬怜,我不奢望。他温朗,越来越长大的日子里,像一簇阳光,一直不赞同我如此寒凉的心思,于是,他也很少这样唤我。这一叫,又回到了小时候那个最凄冷的夜里,我最后一次因为想念而哭,他最后那次叫我的名字。小时候,是一棵树,挂着我每一丝记忆的叶子,慢慢长大到我必须仰望才能看到树梢上他的名字,而他,那时早与云会话去了。
  正日凌晨定是晴天
  起得太早,看不到天气的阴晴,可是,为他,为她,我心已放出一片大晴天。怎么都觉得镜前打扮好的自己像个盛装的勇士。现在想来,多萝茜真好运,龙卷风之后的陌生国度里,还有那么多伙伴作陪。上苍可不可以至少赐给我一天雄狮的身躯,铁皮人的盔甲,稻草人的温婉,这样,我才能助那个属于他的多萝茜来到他的面前,回到他们的家里。那是他为我买的第一本童话,而今,我将一册红尘童话送给他。
  整一整衣装,我决定,今天,我会叫他一声哥。这是他长久以来的愿,他说我就是他的妹,他就是我的哥,只是,我从来都是用沉默来认可。这一天起,他便是哥,我放开了锁起的喉咙,却再一次紧紧锁起了那粉红玫瑰般的字眼。那一个开在玫粉里的爱字,少时吐蕾,青春时缓缓绽开,及至苍老,它都不会褪色,会戴至来世的耳畔指间,成为又一次拄颌映颜的轻粉等待。
  友曾说,如果爱,深深爱,爱到得到,爱到追随。我从未辩驳,但却坚持着自己的出牌方式,将爱深深攥在手心里,却是浅浅的顺牌,不做决战般的出手。即使输了牌局,我终是赢得了他的完整胜利。这般的爱,甚好,我可以淡淡的挥手不要负荷的送别,却可以深深的镶嵌他的幸福。若来世无果,孟婆的碗里仍会和着一句无声的话:如果爱,浅浅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