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力文具2016年销售额:12、需要学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3 10:24:29

12、需要学什么?

【原文】学恶乎始?恶乎终?曰:其数则始乎诵经,终乎读《礼》;其义则始乎为士,终乎为圣人。真积力久则入,学至乎没而后止也。故学数有终,若其义则不可须臾舍也。为之,人也;舍之,禽兽也。故《书》者,政事之纪也;《诗》者,中声之所止也;《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故学至乎《礼》而止矣。夫是之谓道德之极。《礼》之敬文也,《乐》之中和也,《诗》、《书》之博也,《春秋》之微也,在天地之间者毕矣。

【译文】学习从哪里开始,到哪里结束呢?回答是:按顺序来说是从诵读《经》之类的书,到读《礼》结束;人的最佳行为方式是从做读书人开始,到成为圣人结束。真心积累就能深入,学到老死而后才停止。所以学习的顺序是有终结的,但学习的行为方式则不会有片刻的停顿。能够做到的,就是人;舍弃学习的,就是禽兽。所以,《尚书》,是政事的记录;《诗经》,是心声的归结;《礼》,是法制的前提,各类事物的纲要。所以学习到《礼》才终止,这就称为是道路和规律的极点。《礼》是恭敬文明,《乐》是和谐协调,《诗经》、《尚书》的广泛博大,《春秋》的微言大意,在天地之间的一切都具备了。

【说明】本节紧接上节,重点是学习的方式方法问题。战国时期,乃至到后来的秦汉唐宋时期,《易》、《尚书》、《诗经》、《礼》、《乐》被称为五经,所谓学《经》,就是学这些。而所谓《四书》是指《论语》、《大学》、《中庸》、《孟子》,这些著作在战国时期就已各自分散流行,只是到了宋代(公元1000年)才统称为《四书》。从《论语》中我们得知,孔子即是以《尚书》、《诗经》为教科书的。《论语·泰伯》:“子曰:‘兴於诗。立於礼。成於乐。’”孔子认为华夏文化中所含的“仁、义、礼、智、信”首先来自于从商末周初发源于民间的《尚书》、《诗经》。《尚书》、《诗经》是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活、生产劳动情感的发挥,其包含了文学、艺术、生活、生产、哲学、天文、地理、宗教的情感和知识,是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结晶。但是,光“兴于诗”还是不行的,要“立于礼”,就是说,要立足于社会行为规范,要有一定的典章制度的约束,还要有礼貌礼节的仪态,才能最后“成于乐”。乐是什么?就是“安居乐业”的“乐”。这个“”就是人类所孜孜不倦追求的最高目的——人生快乐。所以荀子在这里也说,社会行为规范是法制的前提,是各类事物的纲要,所以学习到《礼》才终止。也就是说,将社会行为规范都学到了,才停止一个阶段的学习。礼,在西周以前,作为社会行为规范,作为典章制度,它是奴隶社会政治制度的体现,是维护宗法与等级制度的上层建筑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人与人交往中的礼节仪式。作为行为规范,它是奴隶主贵族及封建地主阶级一切行为的准则。在孔子以前已有夏礼、殷礼、周礼,照孔子的理解,“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夏、殷、周三代之礼,因革相沿,到周公时代的周礼,已比较完善。因此,孔子又说:“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作为社会行为规范的“礼”,在孔子的思想体系中是同“仁”分不开的,孔子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他主张“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的平等之治,打破了“礼不下庶人”的限制。到了战国时期,随着封建制度的形成,奴隶社会的社会行为规范已逐渐废除。

荀子更重视“礼”,他著有《礼论》,论证了“礼”的起源和社会作用。他说:“礼者……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他认为“礼”使社会上每个人在贵贱、长幼、贫富等封建等级制中都有恰当的地位。汉代的《礼记》中说:“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这是对荀子思想的发挥。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礼”作为中国封建社会的行为规范和生活准则,对中华民族精神素质的修养起了重要作用;同时,随着社会的变革和发展,特别是在封建社会的后期,它越来越成为束缚人们思想、行为的绳索,影响了社会历史的进步和发展。

春秋时各诸侯国虽然都在争霸称霸,但毕竟还奉着一个周王——当时的中央政府,承认有一个政治中心。这就是等于还承认有一个共同的社会行为规范。而五霸以后,东迁后的周,起初尚占有今陕西东部和豫中一带的地方,后来这些领土渐被秦、虢等国所占据,周所能控制的范围,仅限于洛邑四周。疆域的缩小,使周失去了号令诸侯的能力,各诸侯不再定期向天子述职和纳贡,周王室的收入因此而减少。周王经常向诸侯求车、求赙、求金,失去了昔日的尊严,已和一般小国无别。这就是说,整个周朝的社会行为规范至此已彻底崩溃。各诸侯国不再承认一定的社会行为规范。孔子曰:“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自诸侯出,盖十世希不失矣;自大夫出,五世希不失矣;陪臣执国命,三世希不失矣”。“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讲的就是春秋时期的社会状况。而这种状况发展到孔子死后就更为严重了。由于“礼”的破坏,各诸侯国不得不强调“法”制,公元前536年,郑国“铸刑书”,即把刑法条文铸于鼎上。公元前513年,晋国铸刑鼎,以公布范鞅所作的刑书。公元前501年,郑国杀邓析而用其竹刑。在此以前,所谓“议事以制”,就是判决者往往临事作出惩罚标准,缺乏成文性材料的依据。而在刑法条文公布之后,官吏或贵族的专横独断受到抑制,这在历史上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并对以后战国时期刑法条文的完善具有深远的影响。虽然在周王朝初期也有法制,但那时的法制只是为了惩治有罪的人,整个社会秩序还是依靠社会行为规范而维系着的。

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都因为存在强大的同姓或异姓贵族势力,为了私有利益,无视既定的社会行为规范,致使君权削弱,“权去公室,政在家门”。卿大夫为了争权夺利,引起内乱频繁发生。这就是无视于周王朝的社会行为规范而造成的后果,所以孟子称他们是三王的罪人。这就是从“礼制”到“法制”的演变。

每一个人,在生活和工作中,要做事,必然要有所行为,行为方式就是人在具体的生活中、工作中必需有所行为时所选择的不同方式问题。选择什么样的行为方式,往往困惑了许多人。人们对待同样的事情往往有不同的行为方式,采取哪一种行为方式更好呢?经过几千年的经验教训,人们在人类社会中约定俗成地认同了许多可以共同使用的行为方式,这就逐渐形成为社会行为规范(礼)——即人的行为准则。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约束,不成社会。因此没有任何一个社会会放纵人们的所作所为,总会制定某些对人有约束力的规则。规则本来只是要人们放弃那些可能危害社会的冲动和行为,其理由还是基于个人的;只有这样,个人才活得更好。因此,规则的制定就有了两个彼此矛盾的目标,一是尽量满足人们的自由天性,因为规则是人们制订出来为自己服务的;二是通过束缚人的某种天性来满足社会秩序的需要,因为实行范围宽泛的自由需要以牺牲部分个人自由为代价。因此,一种合理的文化的基本标志就是:以最低限度的规则来保证上述双重目标的实现。

然而,西周以后的奴隶主贵族统治阶层,为了自己统治的需要,就制定了颇为详细和繁杂的“周礼”,以保证自己的既得利益,从而使“礼”具有了很重的阶级倾向,成为压迫普通人民百姓的规则。弗洛伊德的“压抑”论就是阐述“人与社会敌对”的这个问题的。弗洛伊德认为,一方面人的内在生物性的情欲是最基本的冲动;另一方面人的社会习俗、礼教和道德又约束着这种原始冲动的发泄,将其压抑到无意识中去。意识的内容是理智的、自觉的;无意识的内容多是与理智、道德相违背的。当理智与无意识的矛盾激化,就造成神经症。为了治病就需要对病人的无意识进行心理分析。这就是精神分析。然而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法却没有解决这个压抑问题以及神经症问题。

而孔子和孟子,以及荀子却用“仁、义、礼、智、信”解决了这个问题。“礼”,作为社会行为规范对人会不会有压抑作用呢?回答是:肯定有!只要是有阶级的社会,其统治阶级所制定的社会行为规范也必然会对被统治阶级产生一定的压抑作用。即使是在无阶级的社会里,社会行为规范也会对某些人产生压抑作用。因为人的本性是解除饥饿和获得爱欲,而在解除饥饿和获得爱欲的过程中,每一个人必然有他自己的行为方式,而这些各种不同的行为方式,不一定都能符合既定的社会行为规范。所以,作为社会行为规范,既然要求人们的社会行为趋同,必然也就会对某些人产生压抑作用。因此,私心越重的人,就会感觉到这种压抑作用越大。所以,在一种旧的社会行为规范趋向破灭,而新的社会行为规范还没有建立起来时,整个社会就会出现混乱。混乱的加剧则迫使人们要另外建立起一种新的社会行为规范以及——或者是“法制”!孔子的“克己复礼”,就是希望恢复一定的社会行为规范,以维系社会的安定。

而“以礼治国”和“以法治国”有什么不同呢?或者说,“以礼治国”和“以法治国”哪个更重要呢?其实两个都重要,既要“以礼治国”,也要“以法治国”!因为,“礼”,作为一种社会行为规范,有许多是人们约定俗成的,并不见于法律条文,也不可能都纳入法律条文。比如爱,比如恨,比如孝,比如随机应变、随波逐流、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等等,比如生活方式、行为方式等等。法律不可能规定人们去爱什么、恨什么,不可能规定人们必须要孝敬作为罪犯的父母;不可能规定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日常的行为方式。所以,一个社会必须要有一定的社会行为规范,乃至到一个民族、一个阶层、一个行业、一个家庭,都有各自不同的行为规范,人们的社会行为才会趋同。而人们的社会行为趋同,人类社会才会出现安定与团结的局面。而法律,是维护社会中人们的正常关系的,谁违背了法律,谁就会受到惩处。违背社会行为规范虽然不会受到惩处,但却会影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际关系的恶化,则会导致人的幸福感降低,烦恼增多,痛苦增大。

因而荀子认为,人人都学懂一些社会行为规范,人人都依照一定的社会行为规范行为,人们的社会行为就会趋同。而人们的社会行为趋同,就会减少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冲突。社会行为规范使人类的社会行为有了一个价值取向标准,人人都按这个标准行为,就没有谁能够只凭自己的好恶和凭自己的实力、势力、武力行事,那么,社会的矛盾冲突就会减少,社会也就趋向于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