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亚东营塑胶:探索和建立民族工作社会化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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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和建立民族工作社会化的新格局

[ 来源:中国民族宗教网 | 发布日期:2009-11-18  ]

谭徽在

    中国民族宗教网讯 近年来,湖北省民族工作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协调全社会力量,把民族工作由部门工作,拓展为全社会的工作,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深化为全社会的事业,大力推进民族工作社会化,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组织、民族工作部门主抓、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的民族工作格局。

    党政重视,主导民族工作社会化

    民族工作领导机制不断完善。全省各级都成立了民族工作领导机构,省级进一步完善了民委委员工作机制,加强了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督办、协调,把民族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些地方还把民族工作列入了部门工作考核内容。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2006年以来,每年都以省政府的名义召开全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除要求各市州县民族工作部门负责人参会外,还要求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党政领导参加,省“四大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参加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问题。2008年,湖北省委、省政府召开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恩施现场办公会议,省委书记罗清泉、省长李鸿忠和省“四大家”共10位领导和77家省直部门、国有大型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为民族地区给予了8个方面的政策扶持,支持项目100多个,涉及资金13亿元。

    出台和落实了一系列促进民族工作、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继出台《关于加快恩施州经济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决定》等一系列文件后,2006年,湖北省委、省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2007年,省委、省政府作出现了在民族地区实施“616”对口支援工程,在民族乡(镇)实施“1+1”对口帮扶行动的决策;2008年,省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散居少数民族工作的决议》。今年,省委、省政府又提出了构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发展战略,为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各市州和辖有民族乡镇的县(市)也都制定出台了扶持少数民族发展的政策措施,全省上下形成了共同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体系和良好环境,党委政府主导民族工作社会化不断深入。

    部门配合,服务民族工作社会化

    争取政府部门支持配合和支持,是推进民族工作社会化的重要环节。从2007年起,湖北省10个民族县(市)全面实施了“616”对口支援工程,即由1名省委、省政府领导牵头,带领省直6个部门(单位)对口支援1个民族县(市),每年为民族县(市)至少办成6件实事。“616”对口支援工程实施两年多来,各带队省领导每年率领相关部门赴其联系的县(市)开展调查研究,进行现场办公,共落实扶持项目490多个、资金29亿多元。同时,为支持民族乡(镇)发展,我们在全省民族乡(镇)实施了“1+1”对口帮扶行动:由12个省民委委员单位,对口帮扶12个少数民族乡镇。两年多来,帮扶单位为民族乡(镇)办了一大批实事,共扶持资金7000多万元。 “616”对口支援工程和“1+1”对口帮扶行动纳入省政府推动民族地区发展的重要工作任务,写入了2009年省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各市州和省直相关部门开展了对民族地区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如,宜昌市组织经济相对发达的县(市)和国有大中型企业对口帮扶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宜都市举全市之力帮扶潘家湾土家族乡;省民宗委组织宗教界开展“十村百户”帮扶活动;省教育厅、卫生厅组织省级示范高中和省甲级医院对口支持民族地区的学校和医院。省财政厅支持宜都市潘湾土家族乡,2008年支持资金达1056万元。全省形成了市扶县、县扶乡、乡扶村户和部门实施专项对口帮扶的格局,“616工程”办成了“61N”、“N1N”工程。

    社会参与,推动民族工作社会化

    建立社会参与民族工作的新平台。2005年以来,湖北省在民族地区实施“民族助学工程”,运用民族教育专项资金对贫困家庭中学生和大学生进行经济扶持,同时,以“民族助学工程”为平台,吸纳社会资金帮助民族贫困地区改善办学条件、帮扶贫困学生。几年来,湖北省民宗委拨出专款共计500多万元,资助贫困家庭大学生296名、中学生300名、民族地区职业技术学校学生316名。以“民族助学工程”为平台,各地大力开发吸融资渠道,不断充实助学济困能力,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实施“助学启智工程”,五年共吸纳资金

    4912万元,资助贫困学生21万多人次。“民族助学工程”已成为全省重大慈善项目。

    开辟以少促多聚集社会资金的新渠道。利用有限民族资金撬动建设民族地区重点项目建设,是近年来我们在汇聚社会资金支持民族地区发展方面所作的新尝试。2007年以来,我们争取省委、省政府的支持,集中4000万元少数民族专项资金,在民族地区建成了一批具有民族特色的重点项目, 4000万元民族资金带动了数亿元的社会投资。

    开拓与社会力量合作共建的新领域。近年来,我们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民间社团合作,开展民族问题课题研究,取得了一批成果。2006年以来,共确立研究课题47个,省民宗委支持科研经费156万元。合作研究涉及民族文化、民族教育、民族经济等各方面。这些研究成果对于指导全省民族工作的开展、提升民族工作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

    企业跟进,促进民族工作社会化

    我们大力开展民营企业到民族地区投资兴业实现民营企业与民族地区共同发展的“双民双赢”活动,加大民族地区招商引资工作的宣传力度,开通《中国西部湖北招商网》,组织民族地区领导干部赴沿海地区和邀请民营企业家到民族地区学习考察。2007年和2008年,“双民双赢”活动为民族地区招商引资达37亿元。在援藏援疆工作中,我们积极探索政府主导、企业跟进援建工作新模式,积极牵线搭桥,衔接华新水泥集团等到西藏山南地区投资,组织进行技术投资改造,变“输血”援藏为“造血”援藏,实现了企业与地方互利互赢,为民族工作和援藏援疆工作开辟了新的思路。企业跟进、变“输血”为“造血”的援藏工作方式,受到了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同志的充分肯定。

    规划指导,引导民族工作社会化

    在制定和实施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五年规划中,湖北省民宗委加强与省直单位部门的衔接,积极协调省直相关部门制定了解决民族地区群众上学难、就医难、行路难、就业难等专项规划。省教育厅加大对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的扶持力度,从2008年春季起,按寄宿制在校学生不低于40%的比例,补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天不少于是2元,初中每生每天不少于3元;继续建立和完善农村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补助标准由2007年每平方米300元提高到400元;筹备资金400万元,帮助民族地区十县市实施“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筹措资金200万元,帮助民族地区十县市组织工作“农村中小学老师住房改造工程”。省卫生厅决定按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补助20万元的标准支持民族地区乡镇卫生院建设;进一步加大支持民族地区村卫生室建设,到“十一五”期末建设覆盖北达到60%以上;按照每户补助200元的标准,在恩施州农村实施改灶降氟等。

    法规保障,推进民族工作社会化

    大力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我省制定和颁布了《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2008年,争取省人大常委会作出的《进一步加强散居少数民族工作的决议》,对《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所规定的内容作了进一步细化和深化。《决议》对全面认真贯彻执行散居少数民族政策法规,尊重散居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加强对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切实保障散居少数民族的各项合法权益等都作了具体规定。省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有调查研究,研究制定《决议》实施具体办法,将民族乡镇建设资金由每年每乡(镇)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并对民族村每年每村给予5万元的资金扶持。

    认真开展民族法规落实督导检查。2008年国办发[2008]33号文件下发以后,我们组织专班深入各市州对各地窗口行业执行民族政策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向省委、省政府汇报了我省执行民族政策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促进民族法规政策的有效落实,我们开展了以执行民族政策法规为主旨的应急演练活动,有效提高我省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执行民族法规政策的水平。

   (作者系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