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佩尔哲怎么样:张依涛同志在市纪委四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11 04:08:25

同志们:

这次市纪委四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总结2010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1年工作任务。按照《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听取部分地方和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市委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1月27日,市委常委会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听取了市纪委关于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及贯彻落实意见和2010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的汇报,研究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今天上午,在家的市委常委和市人大、市政协主要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市委书记黄关春同志和市委副书记、市长梁伟年同志将发表重要讲话。对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七次全会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讲话精神,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下面,我根据市委常委会的要求和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的意见,讲三个问题。

一、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过去的一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和各种挑战,市委、市政府带领全市人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武汉城市圈副中心城市建设,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为孝感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廉洁自律,率先垂范,为全市党员干部作出了表率。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检查,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纪委、省监察厅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服务中心、科学监督、务实创新、争先进位”的工作思路,加快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整体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各项工作,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阶段性成效,为实现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一是更加注重服务大局,全力保障政令畅通。加强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两型”社会建设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各类问题619件,处分和处理280人;对748个中央扩内需项目和政府重大建设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并整改一批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1人,对5起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组织开展了党员领导干部“决不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公开承诺活动。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开展纪委班子成员联系重点建设项目、服务“直通车”企业、包保重点疑难信访件活动,及时解决各类问题215个;扎实开展“问责问廉问效”活动,实施“三问”80余起,涉及人员100余人,其中县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36人;积极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在71家市直部门开展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组织开展被评议部门支持服务市开发区建设述职评议活动;继续办好“政风行风热线”,市长梁伟年和各位副市长及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上线与群众直接对话;成功承办了省“政风行风热线”走进孝感户外直播活动。

二是更加注重教育引导,不断规范从政行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精心组织了第十一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邀请中纪委专家为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作专题辅导报告,组织评选了8名全市勤廉先进典型,在全市普遍开展《廉政准则》知识测试和竞赛活动,成功举办第四届“廉政之声”文艺晚会,各级党委(党组)召开了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创新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了“树清廉家风、建文明家庭”、“基层话作风”采访报道、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等系列活动。深入治理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了“三公一金”、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小金库”等专项治理,先后对43起违规使用公车行为进行了处理和曝光,57名党员干部主动上交礼品礼金60.9万元,清理并处理市直“吃空饷”对象103人,清理“小金库”资金124.5万元。注重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认真执行“三谈两述”等制度,对47名新任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7个县市区党委常委会向本级全委会报告了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等方面情况,2个地方和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向市纪委全委会报告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三是更加注重惩治腐败,始终保持利剑高悬。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1705件(次),初核违纪线索1096件;立案545件,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案件4件,乡科级干部案件37件,万元以上经济案件143件;结案527件,处分542人,挽回经济损失2337.65万元;全市共对12人实施了“两规”措施。市纪委先后查办了吴五洲、陈强、宁敦煌、罗宏猛等4名副县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各县市区纪委也查办了一批乡科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不断规范办案工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查办案件工作的意见》、《孝感市纪律检查机关“两规”案件陪护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改造和完善了市“两规”办案点安全设施。进一步提高办案工作水平,加强了对基层办案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督办。推进信访举报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畅通网上举报渠道。继续深化党纪案件审理助辩制,全市助辩审理案件42件。

四是更加注重以人为本,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认真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检查,查出重复申报、虚报、套取、挪用农民工培训补贴资金521.3万元,查出涉及违纪违规的农机具补贴资金154万元,发现并纠正各类问题57个,查处案件8件、处分3人,违纪违规资金全部归位。深入推进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纠正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集中招标采购执行问题8起,集中采购药品降价幅度达10.07%;查处公路“三乱”问题9件、处分16人;纠正教育违规收费项目13个,查处学校乱收费问题涉及资金503.5万元、处分6人,安陆市、孝昌县被省政府授予“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称号,应城市的创建工作已通过了考核。进一步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开展干部政策服务“三进”农户工作,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组织开展对职能部门、重点岗位、基层站所述职评议活动,建立县乡村三级纠风网络,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和处置机制。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主动约访、带案下访和及时阅处群众来信制度,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群众诉求和企业投诉渠道进一步畅通。

五是更加注重改革创新,系统推进源头治腐。坚持把“十个全覆盖”作为源头治腐的“总抓手”,通过试点带动、“百日行动”、督查推动,基本实现了从形式上全覆盖的目标。全市财政资金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督检查面达到100%,问题整改到位率不断提高;深入开展“学查防”活动,市县乡三级预警防控工作全面启动,初步探索出了具有孝感特色的预警防控新路子;制定了《孝感市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发展规划(2010-2012年)》,省市县三级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对接联通;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纳入改革的一级预算单位比例达到100%;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行政服务中心,所有乡镇和大部分村便民服务平台达到“九有”和“五有”标准;基层政务、厂务、村务和事务公开基本实现全覆盖,党务公开正由点到面逐步推进;综合招投标 “五统一”监管机制进一步建立,市本级和7个县市区建立了招投标综合监管机构和8个交易平台,建立了全市统一的评标专家库,制定出台20多个规范性文件;全市所有的村完成了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并在乡镇成立监管代理中心,实行了委托代管;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深化“一地一品”、“一家一栏”等工作,廉政文化“六进”覆盖率均达到90%以上;全市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和编制、班子和队伍、装备和经费等均按规定落实到位,乡镇(街道)纪委“七有”工程、村(社区)纪检组织“五落实”实现全覆盖。

六是更加注重自身建设,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形象建设年”活动,全面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注重班子和队伍能力建设,坚持领导班子学习研讨制度,着力提升理论指导实践、推进工作的能力;建立年轻干部结对帮扶、挂职锻炼等制度,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年”活动,评选和表彰了一批改革创新项目。扎实开展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命名表彰了一批示范单位;积极推进纪检监察派出机构统一管理改革,孝昌、应城、安陆3个县市完成了改革任务。注重机关管理制度化建设,优化业务工作流程,强化制度的落实和监督,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有力保证了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注重在全局中谋划,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之中,在服务、保障和推动科学发展中发挥作用、体现作为;注重在统筹中推进,坚持惩治腐败与预防腐败并重、推进制度创新与解决突出问题并重、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安全与促进党员干部成长安全并重、发挥纪检监察主体作用与强化职能部门主体责任并重,不断增强工作的系统性、协调性、实效性;注重在实践中创新,着眼于破难题、创特色,抓点带面纵深推进,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精;注重在管理中提升,实行重点工作项目化、常规工作流程化、干部工作绩效化管理,不断提升能力和工作水平。省纪委主要领导在孝感调研时,充分肯定了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绩,认为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四级行政服务网络建设、纪检监察系统绩效考评等工作在全省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在招投标监管、党员干部管理、廉政风险排查、廉政文化建设、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干部政策服务“三进”农户、案件审理助辩制等方面都有探索和创新,值得总结和推广。这些工作先后被《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监察》、《湖北日报》、《楚天风纪》等媒体作了推介。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当前反腐倡廉面临的严峻形势和矛盾问题。在新的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呈现出“三个并存、两个依然”的总体态势,即反腐倡廉成效明显与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不断加大与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与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在具体工作中呈现出“六对矛盾”: 一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不断加大的同时,贪污贿赂案件在少数地方仍然居高不下;二是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初显成效的同时,某些领域利用制度缺陷违纪违法的行为仍然滋生蔓延;三是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不断增强的同时,干部成长道路上面临的诱惑明显增多、从政风险越来越大;四是在纠风治乱力度不断加大的同时,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仍然纠而复生或屡禁不止;五是在监督力度不断加大、管理制度逐步健全的同时,发现腐败的难度、惩治腐败的成本却越来越大;六是在纪检监察机关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工作条件不断改善的同时,纪检监察领导体制、人员素质、办案手段等仍然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这些矛盾和问题要求我们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鲜明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坚决惩治腐败、有效预防腐败。

二、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今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七次全会以及市委四届十次全会精神,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服务发展、关注民生、科学履职、创先争优”的工作思路,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穿反腐倡廉工作始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服务、保障和推动孝感跨越式发展,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迎接建党90周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全面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为实现孝感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服务发展、科学监督,着力保障中央及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定政治立场,毫不动摇地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同中央和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严禁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严禁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严禁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严禁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要依纪依法予以查处。

坚持把服务科学发展作为第一政治责任。按照“十二五”规划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明确的主攻方向和重点内容,加强对中央及省委市委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尤其是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融入武汉城市圈和“两型”社会建设、做好“三农”工作、大别山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规范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积极推进行政效能建设,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深化“问责问廉问效”工作,加大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责力度,治理庸懒散问题。进一步优化服务措施,坚持联系服务“直通车”企业等制度,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不断创新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建立完善政风行风建设监督和评价体系。充分发挥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职能作用,严肃查处和通报有影响的典型案件。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围绕市县乡领导班子集中换届,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增强党性观念,正确对待进退留转。进一步严明换届纪律,加强对选人用人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加强换届中信访件的调查处理,坚决惩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突击提拔干部等行为,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健康顺利进行。

(二)从严治党、惩贪治腐,着力保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强劲势头。

始终把查办案件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第一位的工作,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腐败行为,严肃查处腐败分子。坚持“注重新领域,突出有影响,推进办案工作科学发展”,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侵占各种惠民补贴、土地补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等专项资金以及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资源、侵吞集体收益的案件;严肃查处横行霸道、欺压群众的案件;严肃查处干扰破坏甚至操纵基层选举的案件;严肃查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的案件;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处罚力度。

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国土资源、房地产开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当前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带有普遍性问题的意见》,严肃查处违规项目审批、规划调整以及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深化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制度执行情况的清理,严肃查办在土地矿产资源审批、项目实施、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政府采购及执纪执法中的案件。在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深入开展“廉洁阳光工程”创建活动,切实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完善和落实查办案件工作组织协调机制,进一步形成办案工作合力。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健全完善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和信访监督工作制度。加强案件审理工作,继续深化党纪案件审理助辩制,加大申诉问题的处理力度。加强案件监督管理,推进查办案件规范性制度建设,规范纪委办案点建设。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

(三)强化教育、突出治理,着力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为主题,组织开展全市第十二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围绕《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集中开展一次以市、县和市直单位主要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廉政教育,组织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分批参观洪山监狱等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利用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举办系列活动,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冲击力。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继续深化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积极宣传全市勤廉典型先进事迹,扎实开展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构建党员干部高尚的“精神家园”。

加大《廉政准则》落实力度,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继续深入治理公款大吃大喝、公款出国(境)旅游、公车私用和收送礼金等“三公一金”顽症。认真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管理。建立健全禁止公款出国(境)旅游长效机制。重点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切实纠正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和违规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及公车私用等问题。加强对县市区公车标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在市本级推行公车标识制度。严禁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对违反规定构成违纪的,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加强整改落实,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继续认真治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买卖经济适用房或租赁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以及利用职权以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推进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从业的有关规定。今年,将继续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查,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廉政准则》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罢免或撤换等党内监督制度。全面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领导干部要按照规定,主动、如实报告有关情况。加强对“三重一大”为重点的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进一步形成监督合力。

(四)顺应民心、维护民利,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领导干部带头做好群众工作,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等规定,坚决纠正脱离群众的不良风气。积极参与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等问题,对引发重大事件或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经济工作纪律,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市有关厉行节约的规定。

对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惠民政策和资金落实开展检查,重点对新农合政策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与民争利行为。探索用改革的办法完善中央及省市惠民政策落实保障机制,建立政策实施和资金使用过程权力分解和实时监控机制,抓好流程管理,减少中间环节,使惠民政策与群众面对面。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深化强农惠农资金整合工作。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会同有关部门集中力量解决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在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方面存在的滥用职权、与民争利、涉黑涉恶、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等行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追究力度。加强对党员干部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为处分的监督检查,及时通报一批典型案件。继续深入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继续治理中小学校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五)深化改革、狠抓源头,着力推进预防腐败工作。

今年,要继续坚持“点、线、面”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大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办力度,全力推进“十个全覆盖”工作。按照“三步走”的总体构想,第一步,在去年基本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今年重点抓好覆盖的全面性和规范性;第二步,力争到2012年“十个全覆盖”的规范率达到100%;第三步,建成完善的源头防腐体系、便民服务体系和监督检查体系。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注重整合各种力量和资源,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牵头单位要发挥好主抓、主导作用,对照各自的任务和目标,逐项抓好落实;配合部门要积极参与,以“主角”的姿态做好做实“配角”的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形成推动工作任务落实的整体合力。

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大力推进以“三集中三到位”为重点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审批流程,继续推行网上审批,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不断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功能,延伸和拓展电子监察领域和范围。继续深化“五统一”招投标综合监管机制建设,逐步推进综合招投标中心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过渡。配合和督促有关部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干部人事工作中的民主;完善对司法权运行的制约监督机制,确保司法机关公正廉洁执法;着力整治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违规违法问题,探索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

继续深化“学、查、防”活动,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加强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县委书记岗位风险预警防控办法》等制度,探索推进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加大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力度,选择1—2个方面的制度进行督查整改,严肃查处违反制度行为。加强腐败迹象信息收集分析和预警处置,形成对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控。结合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组织开发腐败预警防控电子管理系统,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科技含量。

(六)巩固基础、服务群众,着力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继续打造和畅通基层服务与监督“绿色通道”,进一步深化干部政策服务“三进”农户工作,以“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为主题,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千名干部下千村,访民情、办实事、促发展”活动;进一步加强以落实群众知情权为重点的基层事务公开和透明工作,把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和基层党务公开等各种公开形式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协调,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强市县乡村四级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整合资源,规范管理,发挥作用;进一步巩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和代理工作成果,全面实现电算化管理。

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思想教育和作风整顿,教育和引导他们牢固树立遵纪守法、服务群众的意识,着力解决办事不公、作风粗暴等问题。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规范服务行为,督促其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绩效管理制等,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切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合理诉求的渠道。切实做好信息发布和澄清是非、释疑解惑工作,注意核查新闻媒体和网络舆情反映的案件线索。推进“政风行风热线”的创新和发展,探索电台、电视、报纸、网络四位一体的“政风行风热线”新模式;继续做好每月政府领导上线工作,组织开展“政风行风热线”走进市开发区、走进大别山等现场直播活动。

三、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中央及省市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过硬的作风,忠实履行职责,服务科学发展,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注重加强组织协调,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全面履行组织协调职责,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加强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把抓反腐倡廉工作的成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和检查考核之中,并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和评价指标体系,不断提高考核评价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坚持责任制报告制度,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将执行责任制情况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向上级纪委全委会报告,并接受上级纪委委员评议。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发现有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或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

(二)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实施“十二五”规划,实现孝感跨越式发展的新要求,继续开展“改革创新年”活动,大力推进反腐倡廉理念思路、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创新。要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工作“项目化、流程化、绩效化、信息化”四位一体的管理模式,不断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有效性。今年,市纪委在深入推进“十个全覆盖”、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的同时,认真抓好四项重点工作,即以开展第三方评估为平台,深化问责问廉问效,打造行政服务提质增效的“效能工程”;以推进新农合政策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等专项清理为抓手,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打造纠风惠民的“民心工程”;以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拓展“十个全覆盖”的广度和深度,打造权力安全运行的“阳光工程”;以承办第三届“两型”社会建设与反腐倡廉论坛为契机,打造反腐倡廉实践与理论创新的“聚智工程”。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选择工作基础较好的地方突破,务求工作实效,体现工作特色。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充分发挥专业协会、学会、论坛的作用,进一步深化对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的认识。要勇破难题、力求精品,实施一批改革创新项目,切实加强调研成果转化和创新经验推广,不断提高我市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三)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强化反腐倡廉建设组织保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加强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着力提高服务、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做好群众工作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有效防治腐败的能力,落实执行的能力。结合市县乡党委换届,积极做好纪委换届工作,切实把那些党性好、作风正、能力强、威信高的干部选拔到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中来。大力实施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五个一”工程,即每位班子成员负责一个创新课题调研、督查一个“廉洁阳光工程”项目、联系一批“直通车”企业、参加一次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暗访、帮带一名年轻干部。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纪检组织职能作用,加强各类企事业单位纪检组织建设,探索加强“两新”组织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路子。按照积极稳妥、规范高效、发挥作用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派出机构统一管理改革。积极推进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对违纪违法的要严肃处理。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加快构建纪检监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四)带头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务求反腐倡廉建设实效。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着重阐述了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中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总体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顺应人民群众的期待,积极营造风清气正、政通人和的良好环境;要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加快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跨越式发展;要立足人民群众的认可,忠实履行反腐倡廉工作职责,不负党和人民群众的重托,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同志们,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积极服务、保障和推动孝感跨越式发展,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在市委和省纪委的正确领导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取信于民,为加快武汉城市圈副中心城市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