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茂胜气动官网:中国历代反贪实录:为何越反越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7 07:28:31

摘自:《中国传统文化的陷阱》 端木赐香/著 长征出版社

原题:古代中国如何反贪

【一】尧舜时期,中国即开始反贪

要说明这个问题,我们得澄清三个侧面:一、那时候是否有官员?二、是否有反贪条例?三、是否有贪官落马的事实?当然,如果能找到尧舜时期就有反贪局的史料记载就更好了。

众所周知,尧舜时期的社会组织是一种松散的部落联盟,即我国原始社会中行将崩溃瓦解的父系社会晚期。其时生产力相对提高,产品有了剩余,占有剩余产品的私有制已逐步形成。为了维护这一制度,国家机器胚胎开始形成,氏族中的贵族阶层联合起来,设立百官,统称为“百姓”。《尚书·尧典》上有“平章百姓”的记载,含义就是“处理百官事务”,同时还记载制订了“五刑”。尧用舜做自己的辅佐大臣,舜修订并放宽了“五刑”,用“流放”代替死刑,同时在“五刑”中确立“官刑”,说明当时对官员有了专门的约束。不服从“官刑”,就要受到处罚,怎么处罚,《尚书·尧典》记载说:鞭作官刑。孙星衍解释其含义为:在官有禄者,过则加之鞭笞。其实不用解释大家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不外是打屁股罢了,估计跟明朝的“廷杖”差不多。《左传·文公十八年》里记载,春秋时鲁国史官太史克讲述了尧帝时的一个反贪故事:

缙云氏有不才子,贪于饮食,冒于货贿,侵欲崇侈,不可盈厌。聚敛积实,不知纪极,不分孤寡,不恤穷匮,天下之民以比三凶,谓之“饕餮”,舜臣尧,宾于四门,流四凶族,浑敦,穷奇,梼杌,饕餮,投诸四裔,以御魑魅。

这话翻译过来,就是这个缙云氏不才子太不像话了,贪侈过分,就被流放到边远地方打鬼去了。

舜为帝时,也处置了一个贪官,名叫伯封。《左传·昭公二十八年》里这样描述他:

实有豕心,贪婪无餍,忿类无期,谓之封豕,有穷后羿灭之。

这话翻译过来就有意思多了,说伯封贪得像猪。不过,拿贪官比作猪,实是对人家猪类的一种侮辱。人家猪倒是吃了一身肥膘,可是不吃得肥些,怎么对得起自己的主人?所以,对不起了,猪们!人类知道猪类是高尚的,可是换下他们,用另一种畜类比作贪官,比如驴啊什么的,人家驴也委屈啊!我曾经想用狗换下猪来,可是我刚说出我的建议,我的一些网络哥们儿就动了怒,令我住口,切不可如此侮辱忠诚的狗类动物,这一切导致我不知如何形容贪官了。

禹建夏,由法官皋陶作《禹刑》,也叫《夏刑》,里面仍有惩贪条例。春秋时鲁国大夫叔向处罚贪官羊舌鲋时,援用的就是夏刑,说: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请从之。最后叔向是这样给羊舌鲋定罪的:贪以败官为墨,羊舌鲋被论“墨”罪,杀,弃尸于市。

【二】殷商时不任用贪官

商朝初建,继承古代“鞭作官刑”,制订《官刑》。《尚书·伊训》载:制官刑,儆于有位……敢有殉于货色,恒于游畋,……卿士有一于身,家必丧。这话翻译过来更有意思了,苦口婆心的,跟政府反贪一个腔调,连哄带吓:贪财,贪色,贪出国游玩,身为官者,占其一,就把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给毁了!

盘庚是最注重反贪的一位人民领袖,《尚书·盘庚》载盘庚一段话:“兹予有乱政同位,具乃贝玉……作丕刑于朕孙。朕不肩好货,敢恭生生,鞠人谋人之保居,叙钦!今我既羞告尔于朕志若否,罔有弗钦。无总于货宝,生生自庸,式敷民德,永肩一心。”盘庚的话翻译过来是这样的:我不任用贪财之人,那些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幸福能让人民安居乐业的人,我将按贡献的大小依次任用。今天我把自己的主张告诉你们,就是希望你们听我的话,不要贪恋身外之物,要紧紧团结在我的周围,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

【三】西周出现惩贪法

周穆王时期,吕侯制《吕刑》,内有“五刑”、“五罚”、“五过”、“五疵”。“五疵”里就有两条有关贪污的,一是“唯货”,二是“唯赇”。“唯货”是贪,“唯赇”也是贪,因为“赇”字可以理解为“求贝”,当然,“赇”也可能是早期的贿赂,因为“赇”字也可以理解为“以贝相求”。

【四】春秋时贪污泛滥

上梁不正下梁歪。周王任用贪官,各诸侯国君也以身作贼,带头贪污,下面的小官小吏竞相效尤,贪风甚炽。《诗经》里的名篇,如《硕鼠》《伐檀》等,皆有刺贪之意,这些名篇,当是当时民间流行的民谣,一句话,政府反贪不力,民谣即兴。所以政府反贪时,似可以民谣为线索。

摘自:《中国传统文化的陷阱》 端木赐香/著 长征出版社

原题:古代中国如何反贪

【一】尧舜时期,中国即开始反贪

要说明这个问题,我们得澄清三个侧面:一、那时候是否有官员?二、是否有反贪条例?三、是否有贪官落马的事实?当然,如果能找到尧舜时期就有反贪局的史料记载就更好了。

众所周知,尧舜时期的社会组织是一种松散的部落联盟,即我国原始社会中行将崩溃瓦解的父系社会晚期。其时生产力相对提高,产品有了剩余,占有剩余产品的私有制已逐步形成。为了维护这一制度,国家机器胚胎开始形成,氏族中的贵族阶层联合起来,设立百官,统称为“百姓”。《尚书·尧典》上有“平章百姓”的记载,含义就是“处理百官事务”,同时还记载制订了“五刑”。尧用舜做自己的辅佐大臣,舜修订并放宽了“五刑”,用“流放”代替死刑,同时在“五刑”中确立“官刑”,说明当时对官员有了专门的约束。不服从“官刑”,就要受到处罚,怎么处罚,《尚书·尧典》记载说:鞭作官刑。孙星衍解释其含义为:在官有禄者,过则加之鞭笞。其实不用解释大家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不外是打屁股罢了,估计跟明朝的“廷杖”差不多。《左传·文公十八年》里记载,春秋时鲁国史官太史克讲述了尧帝时的一个反贪故事:

缙云氏有不才子,贪于饮食,冒于货贿,侵欲崇侈,不可盈厌。聚敛积实,不知纪极,不分孤寡,不恤穷匮,天下之民以比三凶,谓之“饕餮”,舜臣尧,宾于四门,流四凶族,浑敦,穷奇,梼杌,饕餮,投诸四裔,以御魑魅。

这话翻译过来,就是这个缙云氏不才子太不像话了,贪侈过分,就被流放到边远地方打鬼去了。

舜为帝时,也处置了一个贪官,名叫伯封。《左传·昭公二十八年》里这样描述他:

实有豕心,贪婪无餍,忿类无期,谓之封豕,有穷后羿灭之。

这话翻译过来就有意思多了,说伯封贪得像猪。不过,拿贪官比作猪,实是对人家猪类的一种侮辱。人家猪倒是吃了一身肥膘,可是不吃得肥些,怎么对得起自己的主人?所以,对不起了,猪们!人类知道猪类是高尚的,可是换下他们,用另一种畜类比作贪官,比如驴啊什么的,人家驴也委屈啊!我曾经想用狗换下猪来,可是我刚说出我的建议,我的一些网络哥们儿就动了怒,令我住口,切不可如此侮辱忠诚的狗类动物,这一切导致我不知如何形容贪官了。

禹建夏,由法官皋陶作《禹刑》,也叫《夏刑》,里面仍有惩贪条例。春秋时鲁国大夫叔向处罚贪官羊舌鲋时,援用的就是夏刑,说: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请从之。最后叔向是这样给羊舌鲋定罪的:贪以败官为墨,羊舌鲋被论“墨”罪,杀,弃尸于市。

【二】殷商时不任用贪官

商朝初建,继承古代“鞭作官刑”,制订《官刑》。《尚书·伊训》载:制官刑,儆于有位……敢有殉于货色,恒于游畋,……卿士有一于身,家必丧。这话翻译过来更有意思了,苦口婆心的,跟政府反贪一个腔调,连哄带吓:贪财,贪色,贪出国游玩,身为官者,占其一,就把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给毁了!

盘庚是最注重反贪的一位人民领袖,《尚书·盘庚》载盘庚一段话:“兹予有乱政同位,具乃贝玉……作丕刑于朕孙。朕不肩好货,敢恭生生,鞠人谋人之保居,叙钦!今我既羞告尔于朕志若否,罔有弗钦。无总于货宝,生生自庸,式敷民德,永肩一心。”盘庚的话翻译过来是这样的:我不任用贪财之人,那些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幸福能让人民安居乐业的人,我将按贡献的大小依次任用。今天我把自己的主张告诉你们,就是希望你们听我的话,不要贪恋身外之物,要紧紧团结在我的周围,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

【三】西周出现惩贪法

周穆王时期,吕侯制《吕刑》,内有“五刑”、“五罚”、“五过”、“五疵”。“五疵”里就有两条有关贪污的,一是“唯货”,二是“唯赇”。“唯货”是贪,“唯赇”也是贪,因为“赇”字可以理解为“求贝”,当然,“赇”也可能是早期的贿赂,因为“赇”字也可以理解为“以贝相求”。

【四】春秋时贪污泛滥

上梁不正下梁歪。周王任用贪官,各诸侯国君也以身作贼,带头贪污,下面的小官小吏竞相效尤,贪风甚炽。《诗经》里的名篇,如《硕鼠》《伐檀》等,皆有刺贪之意,这些名篇,当是当时民间流行的民谣,一句话,政府反贪不力,民谣即兴。所以政府反贪时,似可以民谣为线索。

【五】封建社会反贪

汉代惩治官吏的经济犯罪,有两条刑律:主守盗,受赇。前者,打击利用职务盗窃国家物资的人;后者,惩治官吏枉法受贿行为。从行政制度上,汉文帝规定“官吏以饮食免”,相当于现在中央政府禁止大吃大喝之类的红头文件,用意相同,惟一的区别是,现在的官吏可以四菜一汤地小吃小喝,而文帝的规定就严多了,上级官吏吃下级官吏一顿饭,免职!汉元帝时规定:坐赃者,皆禁锢不得为吏,意味着贪官一旦事发,政治生命从此结束,尚没有出现易地为官的变通之法。到了东汉时,规定更严酷:赃官子孙,三代不得为官。

宋代重视反贪,赵翼云:“宋以忠厚开国,凡罪罚悉从轻减,独于赃吏最严。”王安石也说:“今朝廷之法所尤重者,独贪吏耳。”行政上,宋设反贪局,时称武德司,皇城司。神宗时,更是重禄重法,一边给公务员增加工资,一边加大法制建设,两手齐抓,不过,也没发现有什么效果。

到了元代,官吏赃罚,轻则打屁股,重则处死。明代,由于朱元璋出身贫苦,了解劳动人民的不容易,所以,反贪决心最大,力度也最强:赃至六十两以上者,枭首示众,仍剥皮实草……官府公座旁,各悬一剥皮实草之袋,使之触目惊心。他还采用挑脚筋、剁手指、砍脚、断手、钩肠、割生殖器等酷刑来吓唬众官员。当然,元璋还特会做思想工作,他经常在地方官上任之前,与之谈心,告诉他们如何对待低工资,如何反贪拒腐防变,可谓是语重心长和蔼慈祥。为反贪,元璋甚至始创特务政治,让特务们监督官员;他甚至不惜让残疾人——太监们也参与了反贪。太监是皇上最后的武器,太监不好色,没有老婆,没有儿女,一人吃饱全家不饥。但效果还是不甚理想,元璋就有点不耐烦:我想清除贪官污吏,奈何早上杀了,晚上又有犯的,今后犯赃的,不分轻重都杀了!元璋忘了,老子云:“官”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元璋当皇帝当到第十八个年头,终于发出了如下感叹:朕自即位以来,法古命官,布列华夷,岂期擢用之时,并效忠贞,任用俱久,俱系奸贪。(参见《明朝小史》卷二)。皇帝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提拔重用的人,当官久了,都成奸贪之人了。他整不明白,我们更不明白了。洪武二十五年,元璋颁行《醒贪简要录》,这东西虽然无缘得见,但估计跟我们一度流行的,政府提倡官员们携妻观看的《生死抉择》《大雪无痕》相类似,也就是给正在贪污的官员提个醒,没别的意思。

英明如雍正、乾隆,也对反贪无可奈何,无奈中,始创养廉银。养廉银制是年羹尧提出的,但年是个大大的贪官,这个大家都知道的。如今,我们一直嚷嚷着给公务员加薪,估计内里也有个养廉的意思。当然,给公务员重发养廉银的呼声私下里也有,只是大家忽略了一个前提条件: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

于是乎,古代反贪,出现了以下几种怪现象:

第一,越反越贪。据有关人士查史料,有关贪污之记载,远古至先秦,七十八起。秦汉至唐末五代,四百六十起。宋代包黑子云:“黩货暴政,十有六七。”宋末,更是廉吏什一,贪吏什九。明代,《明史》载:“贪官污吏遍布内外。”清初,林起龙奏称:“今贪官污吏遍天下。”

第二,越贪越狂。东汉桓帝的弟弟勃海王刘悝向宦官王甫行贿五千万钱。敢接皇帝弟弟的贿赂钱,够狂;明代隆庆皇帝登基前三年,达不到皇上的“例有赐给”,不得不向权贵严世蕃馈赠银子1500两。敢接皇子的贿赂钱,更狂了;清代年羹尧事败抄家时,抄出现银百十万两。有人计算,当时省级大员年俸150两银子,年家的现银就相当于7333个省级大员的年俸收入,也够狂的。至于和珅,财产多到没法计算的地步,大家只约摸知道:和珅跌倒,嘉庆吃饱。至于嘉庆吃撑着了没,大家也不得而知,后来梁启超给统计出一个数字:和珅家产八亿两,相当于清政府十年的财政收入,和大人简直是狂贪无边了。

第三,贪中反贪。现代也有人提醒,要警惕用腐败的方式反贪,其实贪中反贪古已有之,我们再警惕也没用。仅举一例:山东巡抚陈祖辉,贪。乾隆令浙江巡抚王亶望前去反贪。王反着反着,自己就私吞了一部分。事露,再派和珅前去反贪,和珅又私吞了王家一部分财产,并猎获王家绝色少妾吴卿怜据为己有,改用一句歌词,可谓是“贪污着你的贪污,腐败着你的腐败”。

下面我们分析一个问题,封建统治者反贪决心与力度不可谓不大,为什么贪污却不可遏止呢?按我的看法,有以下几种原因:

第一,端坐于金字塔顶端的最高统治者及其家族,本身就是一个最大的贪污群体。皇家的排场、奢侈与权威,对下层官员构成一种致命的威胁,同时也可以说是一种致命的诱惑。否则项籍与刘邦不会在看到始皇的仪仗后,一个脱口而出“彼可取而代也”,一个悄悄地立志“大丈夫生当如此也”。总之,皇家集团的存在,恰好构成了贪官的榜样。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这话太正确了。历史上的贪官惩而不绝,前仆后继,皇家的示范作用不可低估!

第二,庄子云:窃钩者诛,窃国者侯。这话也太正确了。皇家与它手下庞大的官僚集团,同属一个窃国团伙,两下里联合统治、剥削人民。遗憾的是,大盗小偷之间各层次经常出现分赃不均的情况,比如《史记·萧相国世家》载:汉五年,既杀项羽,定天下,论功行封。群臣争功,岁余功不决。看看,打完天下后,兄弟们光争功就争了一年多。当然了,以后的和平日子里,分赃争斗的主要表现形式,当为贪污与反贪。总之,皇家统治比较强大的时候,贪污有所收敛;皇家统治比较薄弱的时候,贪污比较嚣张。新王朝初期较好,王朝末世最糟。

第三,专制制度与官僚体制,是造成贪污不止的组织与技术原因。西哲云:有多大的权力,就有多大的腐败。吴思更是感叹:恶政下,皇上也是冤大头。也就是说,制度与体制的原因,导致皇帝也无可奈何。朱元璋有此体会,康熙更是黑天白夜地为此发愁。打一个比方,肉是臭的,却不想让它生虫,成吗?

第四,中国封建社会,没有确立个人财产私有与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这导致有钱阶层缺少扩大再生产的动力与保障,至于有权阶层,更是今朝有酒今朝醉。社会之财,缺少理性的使用与法律的保障,它除了供有权有钱阶层醉生梦死疯狂消费之外,似乎无其他用处。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曾分析过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的内在因果关系:清教徒不反对合理地获取财富,只反对非理性地使用财产——当消费的限制与获利活动的自由结合在一起的时候,产生的一个不可避免的后果就是资本的积累。很不幸,中国的封建体制恰恰是将消费的无限制与权力活动的自由结合到了一起,其后果就是不可避免的贪污!

第五,统治阶级对官僚集团推行“敬德保民”之教化,但历史证明,这种教化是失败的。马克斯·韦伯认为:历史上每个统治集团都希望使自己的统治具有合法性,他们追求合法性的手段有两种,一种是通过强制手段,一种是通过意识形态的调整与灌输。中国封建社会的统治者兼用两种手腕,先用武力夺取政权,或者说夺取政权的时候,就搞出诸多“篝火狐鸣鱼腹丹书”之类的君权神授来,至不济,也要搞个出生时“天降流星,祥云绕梁”的把戏。像刘邦那样的无赖,居然也是刘大妈在野地里神龙附体搞出来的。这把戏多了,傻瓜都不信了,何况读书读到死的官僚集团?皇家是什么东西,官僚们心知肚明,所以,当皇家号召官僚们“武官不惜死,文官不爱钱”时,我不知道,官僚们是如何在肚里冷笑不已的,我只知道,大家伙儿谁也不傻,导致上层统治者的道德呼唤,撞到了历史的厚墙之上,我们只听到了空洞的回声!

第六,某种程度上,最高统治者希望手下有点小小的贪心,否则,统治者就寝食难安了。举两个例子,一例,《史记·萧相国世家》载:汉高祖刘邦在前线灭黥布的时候,后方仅靠萧何一人。萧何把后方的政治军事做得非常好,刘邦这无赖反而不放心了,“数使使问相国何为”。萧何因为刘邦在外统军,就全力安抚百姓,甚至把自己的全部家产捐出佐军。一门客对萧何说:坏了,老大要怀疑你了。你身为相国,功第一,还一直这么做好事,得民心,皇上能放心你吗?这幕僚建议萧何做些问舍求田自贱其名的事儿。司马迁惜字如金,只说“相国从其计,上乃大说”,但我们不难想象,肯定有人给刘邦告密,说萧何侵占民田,霸占民房,刘邦这小无赖一听,估计俩小眼儿马上笑成了一条缝儿:好啊,萧何原来只是个贪官,并无“彼可取而代之”“大丈夫生当如此”之类的意思。无独有偶,《史记·白起王翦列传》载:王翦将军带兵60万前去攻打楚国,临行前向秦王政“请美田宅园池甚众”。秦王政说:赶紧走吧,将军您还担心贫穷吗?王翦回说:给大王做将军,不是每个人都能封侯的,乘着大王相信我,我就赶紧给俺子孙要求点产业呗!此话一出,司马迁的记载是“始皇大笑”。哎,王将军要的就是这一笑。老头率军出函谷关之前,竟五次派人回城向秦始皇请求良田。有人认为他做得太过分了,再怎么着也不能这么贪嘛。他说:“不然,夫秦王怚而不信人。今空秦国甲士而专委于我,我不多请田宅为子孙业以自坚,顾令秦王坐而疑我邪?”嘿嘿,这老头儿也太聪明了。
放到现在,一些单位在搞张榜捐款的时候,也有类似的微妙。比如现在流行的摊派性质的捐款,书记捐五百,科长就只敢捐三百二百的,捐多了,什么意思嘛,想当书记还是咋的?所以,偶尔贪污一下,反而是在向上级表忠心:看看,哥们儿胸无大志,只图个吃喝,绝无二心,领导你就放心吧!一句话,有时候你不贪污还不行,愣要当什么清官好官,领导往哪里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