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轨小车工字钢规格:陈幸妤,诛连文化下的带枷女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15 05:32:20

陈幸妤,台湾大学医学院牙医硕士;台湾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陈水扁与吴淑珍的长女。

陈幸妤生于1976年8月12日,2000年毕业于台湾阳明大学牙医系。同年进入台北长庚医院担任牙科医师;2001年陈幸妤和骨科医生赵建铭结婚;2005年取得台湾大学临床牙科医学研究所硕士学位。陈幸妤抚养三位子女,目前身兼三个工作。

据媒体介绍,陈幸妤从小因父亲陈水扁从事党外运动,在校受到教官、同学的歧视,使其个性低调,不喜欢在媒体曝光,不爱出风头。扁案发后,频频遭受媒体“狗仔队”式的包围,常与采访记者发起冲突;加上其情绪容易激动,多次发言均引发争议。

网络上列举出多次的焦点冲突:一,2007年 6月 27日咒公公去死:“我睡不好!想到赵玉柱我就恨死他了,自己做事自己不敢承担,那种人去自杀算了!”二,2008年8 月18 日,当记者追问扁案与她的关联时,发飙:“那件事情我不知道,我看过新闻才知道的,我从来也不觉得那一笔钱是我的钱,我如果有那么多钱的话,我也不需要来上班了,我就在家里躺着就好了,我干嘛那么辛苦!”三,2008年10月1日,斥记者是魔鬼:“我没有内线交易!你们每天编出一些罪名,你们可以把我妖魔化,可以把我人格扭曲,但是你们骗不了上帝,上帝会在天堂看着你们这些魔鬼,他会知道怎么处罚你们!”四,2008年10 月6日,记者追问“听说满月油饭是从国务机要费出的是吗?”,她愤怒:“哎!不是 !是你们硬要栽赃我是,然后整天来着里烦我,见鬼了!”五,2008年11月 6日,抗议:“打人了!打人了!刚才摄像机打我的头!就是他!”

而最近一次,是2009 年2月 3日,陈幸妤在纽约曼哈顿参加牙医考试,对连日记者追访终于发火,在街头痛骂记者20分钟。中午时间,陈幸妤走出考场,立即被记者包围询问考试情况,她已满脸怒气;下午近5时,她完成第二阶段考试。面对媒体,陈幸妤再度责骂,要媒体不要再因为她是陈水扁之女而烦扰她。此举引起纽约街头人士不断侧目,场面相当尴尬。她几乎咆哮了:“我是通缉犯吗?!被你们这样吵,还考得好吗!你们到底每天这样子跟着我,想做什么?!你们怕我跟黄芳彦见面,你们去找黄芳彦嘛,你们把他围住我就不能跟他见面嘛,你们围他就好啦,围我做什么呢!?”

凤凰电视台著名主持人曹景行也觉得看不过去,在2009年2月4日的凤凰网评论专稿中为她鸣不平:“老曹觉得她骂记者还是有点道理,谁都受不了这样被追逐盘问,她这世做了阿扁的女儿,代价也太大了。

然而,台湾《中华日报》2月5日发表社论文章说,陈水扁女儿陈幸妤在纽约街头对台湾媒体记者发飙,大家应该不会太惊讶,类似情况过去曾多次出现在台北街头,背景不同,她飙出的语言却大同小异:“为什么总是盯着我不放?”似在释放所受的委屈,但其言外意欲为何?在陈幸妤飙骂媒体“你们要把我逼疯吗?”“上帝将来会审判你们!”的同时,又利用了媒体,如在陈水扁坦承“做了法律所不许可的事”后,绿营一片哗然,民进党内陷入挺扁反扁拉扯状态之际,她透过媒体放话:“民进党谁没有拿过我父亲的钱?”并点名苏贞昌、谢长廷等人。陈幸妤做此爆料,显然还有保留,民进党内拟和扁家切割的人,立即停止动作,最明显的是,扁家弊案连环爆之初,有人公开批扁,听闻陈幸妤之言后,态度立即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至今仍是挺扁大将。她也几度向特定媒体投书,指她相信父亲没有贪污,又说她以父亲为荣,还爆料指谢长廷去年选举期间“小中风”,根本不适合继续竞选。陈幸妤后来虽向谢长廷道歉,但稍有政治警觉者,立即嗅出她“项庄舞剑”之意,便是警告绿营休想和扁家切割,而她选择谢长廷“祭旗”,是因谢长廷挺扁最不积极。

对这样的评论,笔者很是不齿。在这里,评论首先颠倒了次序,是媒体先行穷追猛逼,才后有陈幸妤的反驳和呛声;其次,民进党众多党徒和陈水扁是连身共体的,切割不切割都不能洗刷掉他们的污垢,陈幸妤怒骂痛斥,大快人心;媒体应该立即掉头找这些肮脏的人,怎么舍本求末来指责“举报者”?!难道因为是陈家已成落水狗便于痛打,而那些肮脏家伙仍然鲜衣怒马很惹不起,才针对一个只能在大街上发飙的弱女子吗?!第三,作为一个女儿,父亲无论是“总统”还是囚犯,都应有孝顺热爱之心;中国古代就有“子不言父过”的传统,很多西方国家在法律上也规定,直系亲属有拒绝做证指控亲人犯罪的权利;陈幸妤“相信父亲没有贪污”、“以父亲为荣”又何错之有?难道要象大陆文革中,逼迫某些“走资派”子女和父母划清界限,再踏上一只脚让他“永世不得翻身”一样,才是正确的吗?!这合乎人性吗?陈幸妤透过媒体告诉人们“扁家人是多么委屈”,实在是她的权利和自由。至于是不是委屈,媒体则应监督和督促司法,让证据和事实说话。

该评论还指责陈幸妤,“媒体最需要的新闻,始终避而不谈,譬如有助厘清案情的重要人物黄芳彦”;比如“她这次赴美除了考试之外,是否还会处理扁家在海外存款之事”;还说“陈致中和黄睿靓已经‘认罪’,做为姐姐的陈幸妤,为何没有任何附和?”,笔者根本就感到可笑,既然陈幸妤面对司法都拥有“缄默权”,为什么对媒体必须坦白?作为平民而非官员,笔者实在看不出她具有“有问必答”的义务;何况官员也经常“无可奉告”。“陈幸妤的作为和扁案涉嫌人不同调”,是她作为公民应有的权利。

该评论还指出,“不容讳言,在扁家成员中,陈幸妤是相对干净的,她对家庭和工作都很负责,人们应不吝给予肯定”。既然“相对干净”、“应不吝给予肯定”,那么她就更有权利维护自己的权益。作为“相对干净”、“应不吝给予肯定”的陈幸妤,孝顺父母、保护父母,是她的优秀品质。她不是公权力,甚至不是公务员,没有职责去因“维护正义”、“维护价值”而沦落到痛打“落水狗”父母的地步,只要遵纪守法,就无可非议。

该评论还说,“香港中评社今天发表分析文章说,陈幸妤的用意显然是要借由装疯卖傻转移媒体焦点,除了为维护陈水扁家在美资产,或许更有拖延或是惊吓特侦组的意味”;笔者倒是很惊诧:台湾“特侦组”居然能因一个弱女子的“装疯卖傻”而受到拖延、惊吓,那它还是玩意儿么?该评论是赞美陈幸妤呢还是嘲弄“特侦组”?!

该评论说,“有人建议她去看心理医师,似乎有几分道理”;笔者以为,该看心理医生的恐怕是评论者自己。同时,笔者怀疑该评论出自何人之手,似乎不太象台湾人的手笔。

不过,恕笔者直言,一些台湾媒体人或者“名嘴”,也到了看心理医生的时候了。陈幸妤作为并未限制出境的公民,赴美国参加牙医资格考试,就铺天盖地地声讨,指责她“有意移民”、“时间点很敏感”、“去纽约是为了转账”等等;毫无证据地将一个无辜的弱女子放在公众的火炉上炙烤,全然不顾她的应有权利和自由。而她,还是一个贵为“总统”长女、却打三份工来养活自己的人!

笔者倒要问问,包括大陆和港澳台在内的高官子女,谁现在打着三份工?!单凭这一点,笔者也要为她说话。

说实在的,笔者对贪污腐败的陈氏夫妇、对“从来没有工作过”的纨绔子弟陈致中夫妇,对民进党和李登辉,实在厌恶。在过去10年中的涉台文章中,至少有80万字是批判陈氏夫妇、民进党和李登辉的。但陈水扁被押后,笔者曾写过几篇东西是“维护”陈水扁的,包括呼吁台湾司法对扁案一定要注意程序正义、要办成铁案、陈定罪并坐牢一定时间后可以考虑特赦等。笔者不希望愤怒的情绪蒙蔽了社会公正、正义的眼睛:人权和民主是不可或缺的相互依存,理性和平等永远要携手同行。

现在,笔者注意到陈幸妤的遭遇,同情她的处境,是呼吁中国的诛连文化,不要凭籍我们对贪污腐败的愤恨而借尸还魂;我们只有保护每个清白的人,才可能有效地抵制罪恶。

在中国古代,“抄家”和“灭族”经常是伴随使用的,目的在斩草除根——完全除去复仇的实力和人脉。自秦始皇开始,便有“族诛”的酷法,先是“夷三族”,后代越来越酷,“诛连九族”;而诛连最广的是明成祖杀方孝孺,竟然诛其“十族”。 所谓九族,从己身往上数:父、祖、曾祖、高祖;再自己身往下数:子、孙、曾孙、玄孙,总共九族;所谓十族,外加门下学生。方孝孺被称为明初第一大儒,辅佐朱元璋孙子建文帝的重臣;燕王朱棣打下金陵后,第一个要收服的就是方孝孺,偏偏这位老夫子一身傲骨,两次见新皇帝都是披麻带孝、嚎啕痛哭,朱棣低声下气请他代拟诏书,他只写了“燕贼篡位”四个大字。朱棣问他:“难道你不怕死吗?”方孝孺答:“要杀便杀,诏不可草。”朱棣说,“难道不顾及你的九族吗?”方孝孺答,“不要说九族,诛十族也不怕。”皇帝火了,加上“门生”凑成十族,统统杀掉。

一人犯死罪,家族成员与其共同承担刑事责任的刑罚制度,这一违背人性、情理的暴虐刑制在中国古代长盛不衰的根源,实在是中国传统法律中一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椐《尚书》记载,夏启和商汤在出征之前的训词中威胁部下,警告他们如果在战争中不听从命令,就会将犯者连同其子一起处死,被称作是族刑在立法上的最早记载;而明令宣布这一野蛮刑罚的,竟赫然为两位后世所追仰效法的“圣王”夏启和商汤。这实在是一个令后世感到尴尬的事情。不过,《孟子·梁惠王下》却提出了“罪人不孥”的原则,荀子视“以族论罪”为“乱世”之举。

在古代,九族之诛往往施之于重大政治犯罪,一旦大狱炼成,只要是与犯罪人沾亲带故,都将受到无辜株连。这样的诛连,其实也在当代中国出现,不过有所进步的是,不是肉体之诛,而成为精神折磨、尊严羞辱和社会地位的抹杀,有时候还伴随经济惩罚。

当代的诛连,莫过于大陆对地主、富农、资本家子女的诛连。这些子女,有些是在1949年后出生的,从没有“剥削”过任何人,但加诸批斗、劳动改造、政治和社会歧视,人格全无,尊严丧尽。这种悲剧在文革愈演愈烈。笔者有一位叫卜茂华的大学同学,其母是一个地主女儿,但嫁给了他的贫农父亲,父亲还是一个老资历的中共官员;文革中,因为母亲的家庭成分危及到其父和他们兄弟四人;为此,她母亲在一个寒冷的冬夜坐在河边痛哭一晚,凌晨投河自尽。卜茂华后来写了一篇数万字的长散文《母爱悲歌》,笔者读后,泪流满面。笔者希望,这种诛连文化,再也不能在中华民族中有任何承传的土壤和机会。

遗憾的是,在华文媒体中,从陈幸妤的身上,笔者看到了她披戴的诛连文化的长枷。

陈氏夫妇、陈致中夫妇的犯罪,陈幸妤就必然要被怀疑、追踪、丑化、歧视吗?!如果她涉案,那是咎由自取;但是,媒体却一致认为,她比较干净!一个干净的人,有权利维护自己肮脏的父母和亲人,更有权利享受自由自在不被打扰的生活,不被诛连。

请媒体和名嘴们,拿出道德和良知,公平地对待一个自食其力的女子;不要因为所谓的“公义”、“正义”,而陷自己于不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