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早知道文案:关于探索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级报告制度的思考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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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探索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级报告制度的思考和实践 2010-06-11 16:25:52

中共江汉区委 江汉区监察局

(2008年8月6日)

 

今年,正值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颁布十周年。在市纪委、市监察局的部署指导下,区委、区政府靠前领导推动,积极创新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建设的配套制度。2007年以来,我们特别分析了抓责任制实践中“注重领导班子、忽视领导个人,注重年终考核、忽视日常监管,注重领导评价、忽视群众评议,注重发现问题、忽视体系建设,注重考核过程、忽视结果运用”的倾向,按照“突出重点、强化监督、立足防范、规范程序”的目标,认真探索试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级报告制度”,现将我们一年多的思考和实践汇报如下:

 

(一)“三级报告”——突现权重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责任是关键。如何提升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成效?如何彰显区委、区政府担负的全面领导责任?如何检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履责实效?我们通过多次深入探讨提出了“在形式上——突出公开报告,在对象上——突出责任主体,在步骤上——突出权重部门”的工作思路。面对全区30位市管领导干部(含4位非领导职务)、76个部门(单位)、447名区管领导干部(含118名非领导职务),我们通过区委常委会决定了“三级分报告”制度重点:即

10名区委常委(除区委书记向市纪委全会报告外)、2名区政府党员副区长及区法院、区检察院党组书记共14人,分别向本届区委常委会公开报告一次;按照“行政执法权、经济管理权、教育监督权、群众关联度和近5年来已发案件人数件数”等5个维度进行量化打分,综合评定出20个权重部门和5条街道党组织负责人共25名,分别向本届区纪委常委会公开报告一次;76部门(单位)有岗有责的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平均5年分别向所在单位党委(组)公开报告一次。

对于当年未公开报告的部门(单位)及各级领导干部:除进行书面报告外,11名区委常委和3名副区长原则按照各自分工和重点分配的20个权重部门和13条街道作“联系点”,并通过听取述职述廉、随机抽查、调查研究、整改督办等形式,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9名区纪委常委及部分纪委委员、纪检监察干部、特邀监察员、区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共40多人成立若干“考核巡视督导组”,既巡视保证“面上无死角”,又重点考核督导当年5个报告部门(单位)全年责任制日常工作和次年全年整改效果落实。

 

(二)“九步分解”——建立全年全程长效监管的规范程序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长效监管的规范程序是根本。我们始终把推行分级报告制作为实现党务公开,拓展监督渠道的一种有益尝试,将基层党组织落实责任制工作情况作为监督重点;借鉴全面质量管理的模式,按照报告前、中、后三个阶段,将对应的时段、内容、形式和程序用“九步分解”规范必须关键流程,并实施全程跟踪监管:即

报告前三步(公示—谈话—检测):要求报告部门(单位)必须将《自查报告》以各种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区考核小组分组深入5个报告部门(单位)进行个别谈话、广泛搜集意见和建议;并通过检查资料台帐、组织各方代表和群众测评。

报告中三步(评议—测评—点评):报告部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当年向区纪委全会报告中,特别邀请报告单位行政负责人和1名区政府副区长、区特邀监察员、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单位纪委书记、区纪委处室负责人列席。与会人员根据报告情况和检查小组考核情况对报告单位进行评议、综合测评(并当场公布分类测评结果),最后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点评。

报告后三步(评定—告知—整改):区纪委常委会根据考核小组意见和评议测评结果,结合区纪委处室负责人平时掌握情况,分别对每个报告部门(单位)进行综合评定,并告知报告单位用一年时间整改。

 

(三)“四书督办”——重在强化责任意识及体系建设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源头防范、体系建设是目的。我们推行分级报告制度,不是一报了之,而是为了找准问题,有效防治,重在建设。我们努力在“精细(四书)、精炼(共性问题)

精确(个性问题)、精通(建设步骤)”上下功夫。通过“点上找问题、面上找答案”,举一反三,一年一年系统规划实施“教育、制度、监督、惩处、防范、治本”之策,推动提升全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整体水平。

“四书督办”:我们为了逐步规范形成报告主体的“责任意识、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四环节,我们采取“四书督办”措施:即年初制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通知书》,提示强化责任意识;年中制发巡视督导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议书》,提醒巡视暗访了解的重点需强化的责任建议;年底制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综合评定告知书》,提出共性问题、个性问题、测评结果、整改意见;次年年底由上年报告部门(单位)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整改回告书》书面反馈区纪委全委会,公开整改效果。

“体系建设”:为了探索以分级报告制度为抓手,系统整体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水平,我们实施了配套举措:即利用《箴言与感悟》教育平台,每年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系统开展“权力观、群众观、政绩观、人生观、价值观”自我教育活动,以期持续、最大限度激发培育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潜意识;利用《公务人员廉政手册》教育载体,每年有针对性地推出以“道德篇、法纪线、忏悔录”为不同专题的系统规则和警示教育;变责任制考核发现的共性问题为调研课题,每年在“财经制度、国资监管、拆迁流程管理、拆违违纪、会风文风、企业改制”等方面,探索推进制度体系建设;特别是针对考核发现的个性问题和违纪违法案例,及时召开“全区财务人员法纪法规警示教育大会”、“文明执法警示教育”,制定调整“反腐败案件协调小组当前工作重点”,以期降低风险、重点惩治、源头治理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