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读后感的方法技巧:中国须反思加剧天灾的人祸因素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22:41:57

中国须反思加剧天灾的人祸因素

----中国在生态及规划问题上全面失控

中国安邦咨询公司

 2010-08-02

    今年中国国内自然灾害频繁,从年初的西南大旱,到4月的玉树地震,再到今年夏天的大面积洪灾,似乎印证了中国多灾多难的说法,也在考验中国人“多难兴邦”的意志。不过,自然灾害都是发生在人的背景下,其损害程度与人的因素不无关系。比如,智利今年2月27日发生8.8级强震,虽然造成的财产损失高达300亿美元,但只有279人死亡。而今年1月的海地地震为7.0级,死亡人数则据称超过20万人。2008年中国汶川地震为8.0级,造成69130人死亡,17824人失踪。其中的巨大差别,除了地震本身的差异,与建筑质量有很大关系。

     目前仍在中国多个地方肆虐的洪灾,造成的损失也非常之大。据中国民政部7月21日公布的数据,今年迄今中国多数省份遭遇洪灾,导致701人死亡、347人失踪。损失达到1422亿元人民币。陕西省24日公布,该省因洪灾死亡人数就达194人,超过汶川地震时的损失。

    如果把洪灾损失完全归因于天灾,不反思教训,那么许多人的生命和财产就白白损失了。因此,我们更应该反思天灾背后与人相关的因素。综合多种公开信息可以发现,多种生态破坏和建设规划中的失误,是加剧洪灾损失的重要人为因素。具体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一是天然湖泊面积大量萎缩,失去了对江河水位的调节作用。以“千湖之省”湖北为例,据水利部门统计,上世纪50年代,湖北省面积大于0.1平方公里的湖泊有1106个,总面积7141.9平方公里,现同类湖泊仍有958个,但总面积仅2438.6平方公里,只有半个世纪前的1/3左右,调蓄洪能力大大降低。在全国,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全国大于10平方公里的湖泊中,萎缩减少面积9570平方公里,共减少蓄水量516亿立方米。“填排涝湖,造高尔夫”、“水库边上造别墅”的情况普遍存在。

    二是生态破坏严重损害了中小流域的抗洪能力。经过多年治理,长江、淮河等大江大河干流的防洪能力明显提升,但中小支流则险情频发、小型水库隐患重重。今年汛期,中小河流治理严重不足的问题再度凸显。湖北、湖南、江西、安徽等地发生多处险情,支流洪水不断发生,湖泊、圩垸险情不断。正如著名水利专家沈国舫称,尽管洪涝灾害的直接原因是超常降雨,但从根本上说是水土流失所致。国内各地生态破坏严重,加剧了水土流失,削弱河床泄洪和湖库调蓄能力。

    三是城市建设及规划失当,加剧了洪灾危害。今年汛期受灾地区中,许多城市都出现了严重内涝。这与快速发展的城市缺乏排洪系统,以及部分建筑挤占河道有关。城镇“洪水”除了降雨强度大之外,更重要的原因是排水系统规划缺失,建设滞后。当前我国城市处于高速扩张期,各种利益错综复杂,各个部门、各个群体之间由于没有统一的规则可供遵循,成为城市内涝灾害的人为因素。目前我国一些城市排水管网欠账比较多,管道老化,排水标准比较低,对于排水管网这种不能凸显政绩、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官员们缺乏兴趣认真去做。此外,在解决城市排水问题上,国内在诸如法律、资金投入、管理等各方面都存在严重的欠账。

    安邦曾在《战略观察》中分析西南大旱的原因时指出,导致西南大旱的根本原因不是天灾,而是当地的人口和经济发展超出了环境承载力。今年夏天的洪灾,同样也暴露出了环境承载力方面的问题:国内快速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中的种种失当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损害了自然生态和水文系统对洪灾的调节能力,显著降低了环境承载力。

    安邦认为,虽然洪灾的确是天灾,但天灾造成的损害则取决于人的因素。今年洪灾中暴露出的中国国内在生态及规划问题上的全面失控,可以说是加剧天灾的人祸因素,需要在此次洪灾后好好来修补。

 

济南三天“热死”多名户外劳动者

高温保护成空谈

新华社济南

2010年08月03日电

  今年7月30日至8月1日,由于高温肆虐,济南市中心医院等3家医院收治了许多因中暑入院的户外劳动者,其中8人经抢救无效离开了人世。他们中有环卫工人,有农民工。人们在追问,在高温下工作的户外劳动者,谁来保护他们的基本权利--生命安全?

  中暑身亡,接二连三

  7月30日,济南市闷热,最高气温达到了36摄氏度。高温天气让户外行人感到窒息,不一会儿就汗流浃背。这天上午,一位至今还不知姓名的工友被发现倒在路边,随即被送往山东大学第二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临床检查发现,病发前他曾在高温下工作。截至记者发稿时,依然没有人来认领他的遗体。

  8月2日,山东大学第二医院急诊科副主任邵明举告诉记者,“无名氏”的死亡只是其中一例。在随后的时间里,医院又收治了多名中暑的劳动者,其中5人死亡,他们病发前都曾在高温下工作。

  张某,45岁,7月31日16时30分被送到医院,17时9分死亡;王某,35岁,7月31日19时5分被送到医院,8月1日7时15分,经抢救无效死亡……在医院登记的“死亡原因”一栏,他们的名字下都写着“中暑”二字。邵明举告诉记者,中暑死亡的患者大都是因为脑损伤并发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

  倒下的不仅有农民工,还有城市环卫工人。7月31日上午,正在清扫卫生的环卫工人闫师傅中暑晕倒,被送往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身亡。7月30日,中暑晕倒的济南环卫工人吴师傅和魏师傅被送往济南市中心医院抢救,8月1日凌晨,吴师傅离世。8月2日,济南市中心医院重症监护区司大夫向记者证实,魏师傅仍在重症监护病房观察。

  “不管是农民工还是环卫工人,他们都是劳动者,保护他们是政府也是社会的责任。现在他们接二连三地被'热死',这样的事情不能再继续下去了,应该有人站出来保护他们。”济南市民郭枫在接受采访时说。

  来历不明,私了了之

  他们是谁?记者多方打探,仍然没有找到答案。在他们的病历上,“所在单位”一栏均写着“无”,最多只是在职业一栏中写上了“工人”或是“农民工”字样。医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时随同120急救车来医院的陪护人都不愿意透露自己和病人的工作单位和地址。记者试图联系采访多位当时曾陪同病人前来医院就诊的工友或是亲属,但均遭到拒绝。

  “高温保护”难道是“纸上谈兵”?

  悲剧已经发生。济南市城建委表示,7月初下发过一个应对高温酷暑天气的紧急通知,规定高温天气下户外作业施工工地须限时停工。但这个通知缺乏强制性。“施工单位如果问,'如果我耽搁了工期,谁来负责?'我们无法回答。”

  济南市人大代表、京鲁律师事务所主任郝纪勇一直关注"高温下的劳动保护"。他说,我国现有的有关高温劳动保护的唯一一部全国性法规,还是早在1960年颁布实施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如今半个世纪过去了,这个条例还在"暂行",其大部分规定已不适合目前的劳动现状。
  山东大学社会学教授王忠武表示,在高温等特殊天气条件下保障劳动者权益,是践行科学发展观、落实以人为本的应有之义。目前相关法律缺位确是实情,加快立法刻不容缓。但在涉及生命的问题上,“缺法律”不应成为漠视生命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