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房10亿能赚多少钱:《荆棘之城》1——《Fingersmith》原著小说中文完整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3/28 21:41:28
 第一章
  
  在那些日子里,我的名字叫苏珊.契德, 人们一般喊我苏。很遗憾,我知道我是出生的年份,但是不知道具体的日子,有什么关系呢,我就拿圣诞节那一天当作自己的生日。我相信自己是个孤儿。我从未见过我的生母,但是我知道她已经死掉了;这并不重要,她对我来说实际上毫无意义。如果一定要说我是某人的孩子,那么我的父母就是在泰晤士河旁的兰特街上的锁匠夫妇莎克斯比太太和埃比斯先生。
  
  我第一次思考有关这个世界以及我在这个世界上的位置问题。
  
  第一次把我带去某个表演乞讨的是一个名叫弗洛娜的女孩子,作为报酬,她付给了莎克斯比太太一个便士。从那以后,人们都喜欢带着我去乞讨,因为我有漂亮的头发,就和弗洛娜一样,所以我们俩可以很轻易的装扮成一对姐妹.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她那个晚上带我去的是圣乔治马戏团。演出的是雾都孤儿,那真是一场糟糕的表演,我现在能记住的有戏院走廊的顶棚以及正厅后排深陷的地方;一个喝醉的女人,总是想要抓住我衣服上的缎带;那些闪亮的灯光,把舞台照得异常惨白;还有演员的咆哮,观众的尖叫。表演中有个戴着红色假发和胡腮的角色,在我看来他就是一只穿着外衣的猴子,因为只有猴子才会那样地跳来跳去;更糟的是一支狂吠的,有着红眼睛的恶犬;还有那最糟糕的,狗的主人―比尔.塞克斯,一个吃软饭的情夫。当他拿着手杖殴打那可怜的女孩南西,坐在我们前排的所有人都愤怒地站了起来。而某人损失了自己的一支靴子—它被扔到了台上,而我身边的女人大声地喊道:
  
  “哦,你这禽兽,流氓,你算什么东西,四十个你这样的蠢货都配不上她。”
  
  我不知道是什么让整个剧院显得如此的疯狂,也许是因为所有的人都站了起来,抑或那个尖叫的女人,或者是瘫软在比尔.塞克斯脚边可怜的南西; 无论如何,这种气氛让我感到恐惧,当时我觉得我们所有人都要被杀死。我开始无法控制的尖叫,而弗洛娜对此无能为力。 后来那个尖叫的女人抱住我,微笑着,但是那只是使我叫得更加的大声。再后来,弗洛娜也哭了,作为一个只有12,3岁的孩子她大概是被吓坏了。 最后她还是把我带回了家,并且被莎克斯比太太打了耳光.
  
  “这就是你想做的?把她弄成这样?”莎克斯比太太问道“你应该照顾她。 我不想让人把我的孩子雇出去然后回来时变成尖叫不止。你看她脸都蓝了,你到底在玩什么把戏?”
  
  莎克斯比太太一边斥责着弗洛娜, 一边我把抱到她的腿上坐着,我又开始哭,她安慰道“ 好了,乖乖。“ 弗洛娜沉默地坐在她的对面,只是不停的拉着她红红的脸颊旁的一缕头发。发火的时候莎克斯比太太就像是一个恶魔。她坐在她的个人专座--一把很棒的、吱吱作响的木头椅子,来回摇动着,盯着弗洛娜,穿着拖鞋的脚在地毯上有节奏敲打着,并且把一只手放在我颤抖的背上。
  
  “我知道你的小把戏。”莎克斯比太太 继续斥责着弗洛娜,当然她的确知道每个人的小把戏“你弄到什么了?一双手帕?再加上某个女士的钱包?”
  
  弗洛娜 把她的那缕头发放到嘴里开始咀嚼,她回答道“:钱包!”马上又加上“和一瓶香水。”
  
  “给我看看,” 莎克斯比太太说,一边伸出她的手。
  
  弗洛拉的脸变得很黯然。但她还是把手伸进了她裙子腰部的一个裂口;然后,你可以想象一下我的惊讶,当我看到从那个裂口完全不是一个裂口,而是一个缝制在她裙子里面的小丝绸暗袋。她拿出一个黑色的布料袋,和一个用塞子被一根银链拴住的瓶子。那个袋里头有三便士,半个肉饼-也许她是从那个想要抓住我衣服的酒醉女人身上拿来的。那个瓶子,打开瓶口的塞,是玫瑰的香味。莎克斯比太太用力地闻了闻。
  
  “收获真不怎么样阿!莎克斯比太太说
  弗洛娜 挠着头:“本来可以更好一些的” 转头看了我一眼,说:“如果不是她吵吵闹闹的话”
  
  莎克斯比太太又给了她一个耳光。
  
  “如果我早知道你要干什么,我决不会让你有这个机会。你给我听清楚了,你可以让镇上任何一个孩子配合你偷东西,但是苏不行,知道了么?”
  
  弗洛娜 似乎有些生气,但是她还是答应了。然后莎克斯比太太说:“很好,把东西留下,不然我就告诉你妈你和男人鬼混去了。”
  
  然后她把我放到床上—先用手擦了擦床单,让它们暖和起来; 然后对着我的手指哈气,让我也暖和起来。在她所有的孩子中,我是唯一能让她做这些事情的! “不用害怕了,苏。”
  
  但是我依然感到恐惧,并且告诉了她我的恐惧。我说我很害怕那个情夫会找到我并且用他的手杖打我。她告诉我她也知道哪个情夫,他只不过是虚张声势而已。
  
  她说:“他叫比尔.塞克斯, 对吧?他是 克勒肯夭尔人,不会跑到波柔 来捣乱的。这的小伙子比他厉害多了。”
  
  我说:“但是, 莎克斯比太太, 你没有看到他是如何殴打并且杀死了那个可怜的姑娘南西!”
  
  “杀死?南西? 不会吧,她一个小时前才来过这。她只是被打了脸。 她现在头发卷的不一样了,而现在你压根看不出她被打过!”
  
  “那他还会再打她么?”
  
  她告诉我南西最终清醒了过来,彻底离开了比尔.塞克斯。 并且认识了一个来自沃平的好小伙,在他的帮助下开了一个小杂货店.
  
  她拢起我脖子后的头发,把它们顺在枕头上。我说过,我的头发很漂亮,虽然在我成年之后它们变成了普通的褐色。莎克斯比太太总是用醋帮我洗,再刷到它发亮。这会儿她把我头发缕平,挑起一绺儿放在唇边。“要是弗洛娜再想带你去偷东西,你就跟我说--知道吗?”
  
  我答应了。再对我说完晚安之后,她走出了我的房间。她带走了蜡烛,但是却让门半敞着,而且窗帘是蕾丝的,街上的灯光可以透进来。那里永远不会黑暗,也不会安静。楼上有几个房间会时常有男女留宿;他们整夜的嬉笑吵闹,扔硬币,有时还会跳舞。隔壁住的是埃比斯先生的姐姐, 一个常年卧床不起的女人。 她常常尖叫着在恐惧中惊醒。 房子里到处都是莎克斯比太太的摇篮,婴儿们就像腌在盒子里的鲱鱼——头挨脚脚挨头的躺着。夜里的任何一个时候他们都有可能呜呜咽咽、抽抽啼啼,再小的动静都能惊动他们。这时候萨太太就会过去给每一个婴儿喂上一小匙杜松子酒,你能听到银匙和玻璃酒瓶相碰的叮当声。
  
  今晚,我想楼上的房间是空着的。埃比斯先生的姐姐也非常安静;也许是因为她的安静,那些婴儿也都安静的睡着。由于习惯了吵闹,在这种安静的时候,我反倒无法入眠。 躺在床上,脑海里依然浮现出残忍的比尔.塞克斯, 以及死在他脚下的南西。 邻近的一个房子里想起了一个男人的声音,咒骂着什么。然后教堂的钟响了,怪异的钟声在风中传遍整个街道。 我在想那些耳光是否依然让弗洛娜 感到疼痛。 我在想克勒肯夭尔到底离波柔 有多远,以及一个拿着手杖的男人要用多久从那里达到这里。
  
  我兴奋地胡乱猜想着。直到有脚步声从兰特街传来,停在窗外;紧接着是一只狗在低嚎、狗爪刨地的声音,我听到店门的把手被轻轻转动的声音。我从床上跳起来,如果不是有人在狗吠的时候训了它一声,我可能会叫出声来。我才明白那不是剧院里的红眼妖怪,而是我们自家的狗,杰克。它很凶猛。接着传来一声口哨。比尔•塞克斯从不这么亲切地吹口哨。是埃比斯先生。他出门买新鲜的肉布丁作为自己和莎克斯比太太的晚餐。
  
  我听见他说:“多好啊,闻闻这肉汁…”
  
  然后他的声音转为喃喃,我又躺回到床上。那时我只有5,6岁,但是我能记清楚每件事情。我躺在床上,听着刀,叉和瓷器碰撞发出的叮当声;莎克斯比太太的叹息声; 她的座椅发出的嘎吱声以及她的拖鞋在地板上摩擦的声音。那时我明白了了--以前从未知晓的—关于这个世界:既有比尔•塞克斯这种恶人,也有埃比斯先生这样的好人;还有南西这样的,好坏未知的。 我为南西的最终结局感到高兴—那个卖糖果的好结局…
  
  直到多少年过后,我再次看了雾都孤儿, 才明白南西 的确被杀死了。 那时,弗洛娜已经完全是个扒手了;苏瑞剧场算什么,她的扒窃场所已经改为西区的剧院和礼堂—她能够在人群和座位间穿梭自如。但是她再没有找过我,和所有人一样,他们被莎克斯比太太吓住了!
  
  很遗憾,最终她还是被逮住了,在偷一位女士的手镯的时候。被判偷窃罪而流放。
  
  其实,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在兰特街上的人都是扒手。但是我们会尽量避开风险,不会真正去偷。如果曾经因为看见弗洛娜从她裙子缝中掏出钱包和香水而吃惊的话,我再也不会因此而大惊小怪。因为如果整整一天,没有人走进埃比斯先生的店里,在衣服里或者帽子里藏着包啊兜呀什么的,那这一天将会是极为无趣的一天。
  
  “你好吗,埃比斯先生?”这个来客会说
  
  “不错,我的孩子” 埃比斯先生会回答,略带鼻音。“知道规矩么?”
  
  “不太清楚”
  
  “有东西给我么?”
  
  来客会眨眨眼:“有,埃比斯先生, 非常的抢手和不寻常….”
  
  他们总是会这样一些类似的话。 而埃比斯先生会点点头,然后拉上门帘锁上门—他是一个谨慎的人,从来不在窗边看货。在他的柜台后面有块绿呢子帘子,在那后面是个小过道,通向咱们的厨房。如果来的这个贼是认识的,他会把他带到餐桌上。 “过来吧,我的孩子,不是对每个人我都会这样的。但咱们是老交情了, 就像自家人一样。接着他会让那人把货就在杯子、面包屑、茶匙之间摆开.
  
  莎克斯比太太也许会在那儿,给一个婴儿喂奶。小偷会脱帽向她致意.
  
  “近来如何,莎克斯比太太?“
  
  
  “不错”
  
  “苏, 你怎么样? 长高些了吧?”
  
  在我看来,他们更像是一个魔术师,能从外套、袖子里会变出一些小书本、丝帕还有手表;甚至是首饰、银餐具、黄铜烛台、衬裙——有时会是整套衣服。他们一边把这些东西全部往外掏,一边说“可都是些好东西!” 埃比斯先生会摩拳擦掌,一副期待的样子。 但是在验货的时候,他会沉下脸来。 他是一个面相温和的人,看起来非常诚实可靠--面色苍白,胡须整洁。 不过一旦他沉下脸,你可能就有麻烦了!
  
  “破烂。” 他会边摇着头边说,手里摆弄着一张纸币“难出手呀。”或者是“烛台?我上个星期才搞了一打上等烛台,都是从怀特礼堂那里偷来的。一点用都没有,出不了手,也扔不了.
  
  他起身,装作一幅估价的样子,却好像怕刺激对方不敢出口。接着他说出价格,小偷就急了。
  
  “埃比斯先生, 这点钱不值得我专门穿过伦敦桥过来一趟,您总得讲点公道吧!”
  
  但是埃比斯先生已经取过钱盒在桌上数起钱来:一先令,两先令,三先令—数到第四个的时候他可能会停下来。那小偷盯着发亮的银币,就好像野兔一样,正是因为如此,埃比斯先生总是会把他的硬币擦得噌亮。
  
  “5个行么,埃比斯先生?“
  
  埃比斯先生会一脸诚挚的对他耸耸肩,“我也很想这样,孩子。可是不能再高了。 如果你能给我带来点不一样的东西,我会给你更好的价钱。可是,这些---,”——朝那堆丝的、纸的、铜的上面一挥手——“这都中看不中用。我这是跟自己过不去。我这是从莎克斯比太太的婴儿嘴里抢饭吃。”
  
  他把这几个先令递给那小偷,小偷把钱收好扣好衣服,清清嗓子或是擦擦鼻子。
  
  接着埃比斯先生就好像变了一个人, 再次走到他的钱盒子那,“孩子,早上吃了没?”
  
  小偷儿会回答:“一点都没呢”
  
  然后埃比斯先生会再给他六个便士,告诉他无论如何要用这些钱去吃顿早餐而不要乱花。偷儿会说“你真是个好人啊,埃比斯先生”
  
  埃比斯先生每次都能从这样一个小偷身上赚到10-12先令,虽然一切看起来是诚实公平的。 当然,他关于破烂或者烛台的说法的确是大大言过其实:他当然清楚黄铜不是洋葱。 当偷儿走了之后,他会对我眨眨眼,再次搓着手,兴奋地!
  
  “苏, 你能不能去那块布来,把这块弄干净? 还有你能不能—如果莎克斯比太太现在用不着你的话—能不能为这些手帕作点针线活?只需要用你的小剪刀或者别针儿稍稍、轻轻地来:这可是上等的细麻布——明白吗,宝贝?——要是太使劲儿就会弄破的……”
  
  我相信我学到字母的方式是这样的:不是靠把它们写下来,而是靠把它拆下来。我是从一块标记着苏珊的手帕上学到的自己的名字。至于正规的阅读,我们才不费那个劲儿呢。莎克斯比太太可以做这个,而且她必须做。埃比斯先生会认字,而且还会写字。但是,对于我们中的其他人,这种事儿也就想想罢了。就好比希伯来语和翻筋斗,虽然对于犹太人和杂技演员很重要,但是你没有必要去学它.
  
  反正我就是这样想的。但是我会数数,因为我要处理硬币。真币我们会留下来,假币太亮,我们要在出手前用黑色涂料和油脂把它弄脏。这个我也会。至于丝绸和亚麻,我们会用特殊的洗涤和积压的办法把它们处理的像新的一样。珠宝我会用普通的醋擦亮。银盘我们会用来吃晚饭—不过仅仅一次,因为那上面有花纹和印章;然后埃比斯先生会把杯子和碗一起熔掉制成银块。对于金器和锡器它也是同样处理。他从不冒险,所以他是可以信任的。每件被带到咱们厨房来的东西出去的时候都变了个样。只是来的时候走前门—兰特街上的门—出去的时候走后门。后门那里没有街道,只有一条隐蔽的小路和一个黑黑的小庭院。站在那里,你也许会感觉自己无路可走;但是,事实上,那儿确实是有路的,只要你知道如何找到它。这条小径会把你带上一条漆黑蜿蜒的窄道,通向铁道的拱门;通过这些拱门中的一个--我不能明确的描述出具体是哪一个,虽然我能认出—可以到达另一个更加黑暗的窄道,这是一条通向河边的近道,但却不为人知。我们知道有两三个人在那里摆渡。那而的拐角处住着咱们的同伙—埃比斯先生的侄子,我的表兄。我们厨房里的那些赃物通过它们到达伦敦的各个角落。任何物品,绝对是任何物品,我们都可以带出来,用惊人的速度。我们可以在八月的时候运送冰块,而不让它的一个角落有任何溶化的机会。我们也能运送夏日的阳光—埃比斯先生总能为任何东西找到买家。总而言之,被送到我家的东西没有多少是难以出手的,相反都是能很迅速的出手。事实上只有一件,来了之后就走不了—一件能抵抗住来自运货通道强大拉力的东西—一件埃比斯先生和莎克斯比太太似乎从未考虑过要标价的东西。
  
  没错,我指的是我自己。
  
  对此,我要感谢我的母亲。她的故事是个悲剧。1844 年的某个晚上她来到了兰特街。她来的时候,“大肚子,带着你”莎克斯比太太形容到—那时我还小,不懂事,还以为她大概是说我妈把我塞在她衬衣后的口袋里,或者是缝进她外套的夹层里。 因为我知道她是一个小偷。--“多了不起的小偷呀” 莎克斯比太太会说“胆大,帅气!”
  
  “真的么,莎克斯比太太?她漂亮么?”
  
  “比你还好看。脸和你一样,尖脸,清瘦。我们把她安置在楼上。没人知道她在那儿,除了我和埃比斯先生—因为她自称被四个区的警察局通缉了,一旦被抓住,将被绞死。她干啥了?她说只不过是偷窃而已,我想应该是比这更严重的事情。她非常坚强,因为在生你的时候,她居然都没有哼哼一声。她看了看你,亲了亲你的额头;付给我六英镑托我照顾你—全是上等金币。她说她还有最后一桩买卖要做,一桩能让她发大财的买卖。她说完事之后会回来找你。
  
  一次一次的,莎克斯比太太重复着这个故事,每一次,她都以平静的音调开始,但却以颤抖的声音结束,眼里噙着泪水。因为她一直在等我的母亲回来,但是我的母亲一直没有回来。 取而代之,传来的是可怕的消息。我母亲搞砸了那桩能让她发大财的买卖。她用刀杀死了一个试图保住自己盘子的男人。她的同伙出卖了她。警察抓住了她,她在监狱呆了一个月,然后他们把她绞死了。
  
  他们绞死了她,就在贩马场监狱的屋顶上,那时人们都是这样处置女杀人犯的。站在我出生的那间屋子的窗前,莎克斯比太太看着那个绞刑台。
  
  在那儿你可以把绞刑架看的一清二楚—大家都说那是南伦敦最好的风景点。在执行绞刑的日子里,人们愿意付一笔可观的钱,为了能在那个窗口前得到一个站位。虽然有些女孩会在木板“嘎他”落下是发出尖叫,我不会。我甚至从未眨一下眼或打个冷战。
  
  “那就是苏珊.契德”有些人会小声议论.“她妈因为谋杀而被绞死。她应该很胆大吧?”
  
  我喜欢听他们这样议论。谁会不喜欢呢?但是事实上—我不在乎别人是否知道,现在—事实就是—我一点儿都不胆大。 要胆大到看到一个人被绞死而无动于衷,那可不是件合情合理的事情。我怎么会为一个从未见过的人伤心呢? 我想我妈被绞死了的确是件不幸的事情;但是,她被绞死的理由让我觉得可笑,为了一个盘子杀死一个吝啬鬼,而不是为了什么邪恶的事情,譬如扼死某个小孩。我想她让我成为了一个孤儿也是件不幸的事情—但是,很多我认识的女孩,她们的妈妈或者是酒鬼,或者是疯子,她们憎恨她们的母亲,无法与之相处。相比之下,我更愿意有一个死掉的母亲。
  
  我更宁愿要莎克斯比太太这样的。她的好可圈可点。我只被托付给她照顾一个月,但是她却照顾了我七年。如果这不是爱,那什么是?她本可以把我送去救济院。她本可以不理会我的哭声把我丢弃在破烂的摇篮里。但是,她却如此珍视我。她让我睡在她的身边,她的床上。她用醋洗亮我的头发,可以说,视我如珍宝。
  
  但是,我压根不是珍宝,连个小珍珠也算不上。最后,我的头发也变得非常普通。我的脸也是平平常常一张脸。我能撬锁,能配钥匙;我能从弹一下硬币,从振动的声音分辨它的真伪。--但是,谁都会做这些事情,只要有人教。我身边的别的孩子来了只待上一阵,跟着就被他们母亲领走,或者找个新妈妈,或者就死掉了;当然,没人领走我,我也没有死掉,相反,我长大了,直到能独自拿着装着杜松子酒的瓶子和银勺在摇篮间穿梭。埃比斯先生有时似乎会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盯着我--我觉得,就好像突然发现其实我也是件货品,奇怪为何我能在这呆上这么久,以及他可以把我出手给谁。但是当人们谈论到—无论现在还是过去—血浓于水的问题,莎克斯比太太的脸色就会沉下来。
  
  “到这来,我的宝贝,”她说。“让我看看你。”然后她会把用把手放在我的头上,用拇指轻抚我的面颊,她看着我的脸,若有所思“我能从你身上感觉到她,”她说。“我感觉她正看着我,就像那晚一样。她认为她会回来并且带给你财富。可怜的孩子,她怎能预料到她再也无法回来呢!你会发财的。你的,苏,还有我们的,和你的一起…”
  
  很多次,她都这样说。每次当她发牢骚或者感叹地时候—每次她从一个摇篮边直起身,锤着酸痛的背的时候—她的目光会找到我,然后她会变得神清气爽,无比满足。
  
  至少还有苏,她会说,生活是艰难,但是我们还有苏,这就够了…
  
  我就让她这么想去;但是我以为我清楚是怎么回事。我曾经听说她自己很多年前也有过一个孩子,一生下来就死掉了。我想当她凝神注视着我的时候,她看到的是这个孩子的脸。这种想法让我颤抖,得到一份本不该属于自己的爱,而这份爱本应属于某个我从未见过的人,这种感觉是怪异的。
  
  我以为在那段日子里,我完全的懂得什么是爱。我以为我知道一切的一切。如果你问我未来会怎样,我敢说我会说我会帮人照看婴儿。我也许会结婚,和一个偷儿或者销赃人。我十五岁的时候,有个男孩偷了一个扣环送给我,说想吻我。不久只有,有另外一个男孩,常常站在我家的后门,用口哨吹“锁匠家的女孩”,显然是想让我脸红。莎克斯比太太把他俩都赶走了。无时无处,她都小心翼翼的照看着我。
  
  “她想把你留着嫁给谁?”那些男孩会问。“爱迪王子?”
  
  我想兰特街的人认为我反应迟钝—与机灵相对应的迟钝。也许是吧,以波柔的标准来判断的话。但是我认为自己是足够精明的。在一个从事如此生意的房子里长大,你多少会懂得什么是什么—就是说什么该收,什么该出手。
  
  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你在等我讲我自己的故事吧。也许我也在等。其实,我自己的故事已经开始了—我仅仅和你一样,还没有意识到。
  
  这是我认为故事真正开始的时候。
  
  那是一个冬天的晚上,标志着我的生日的圣诞节后的几周,漆黑,浓雾,零星下着雨,还夹着点雪。盗贼和销赃人喜欢漆黑的夜晚;而冬季漆黑的夜晚是最好的,因为一般人都呆在家里,有头脸的人都回乡下呆着了,大房子全都关着门,空着,摆明招贼。在这样的夜晚里我们得到很多赃物,埃比斯先生得到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高的利润。而且寒冷迫使盗贼很快成交。
  
  在兰特街我们并不觉得有多冷,厨房里生着火,埃比斯先生的锁匠盆也没有消停过,常年燃着炭火。你永远都不知道在那里什么会被熔化,什么又会生成。在那个晚上,有三四个男孩在那里忙着把金币化成金子。莎克斯比太太依然坐在她的摇椅里,边上是一个装着两个婴儿的摇篮。还有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和我们同住—约翰.乌如和 戴蒂.沃伦。
  
  约翰大概14岁,黑黑瘦瘦,爱摆弄刀具。 他总是不停的吃。 我敢说他肚子里一定有蛔虫。那晚他吃的是花生,把花生壳扔的满地都是。
  
  莎克斯比太太看不惯他的行为。“你能不能注意点自己的举止?”她说。“你把这搞得一团糟,到时候苏 还要收拾。”
  
  约翰说, “可怜的苏, 我的心在流血阿。”
  
  他一直都不喜欢我。我想他是妒嫉。和我一样,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他就来到了我们家;同样如我,他的母亲去世了,他是个孤儿。但是他看起来很古怪,没有人愿意领走他。莎克斯比太太只好把他养到四五岁,然后把他送到教会--可他就如同甩不掉的恶魔,总能从工厂跑回来;每次我们打开店门总能看见他睡在台阶上。最终,莎克斯比太太把他送上一条开往中国的船;回来的时候,他发了一笔小财,到处自吹自擂。但是他的钱一个月就花光了。现在他在兰特街给埃比斯先生帮点忙;除此之外,在戴蒂的帮助下做点小生意。
  
  戴蒂是一个有着不寻常红色头发的女孩,二十三岁,似乎有点傻乎乎的。她有干净洁白的手,非常擅长针线活。现在约翰要她为偷来的狗缝狗皮,使它们看起来更像纯种狗。
  
  他现在和一个盗狗贼做生意。这个盗狗贼有两条母狗:当她们发情的时候他就把她们带上街转悠,把公狗从主人那里引诱过来,然后要价十磅敲诈狗的主人。这招对那些赛狗最管用,以及心软的女狗主;当然,也有不买账的—你就算把狗尾巴割下来寄给他,也看不到一个子,这些人真是冷酷无情—这种情况下的狗儿会被约翰 的同伙扼死,然后低价出手给约翰. 我不知道约翰是如何处理这些狗肉的,至于狗皮,我说过,他叫戴蒂 缝到 普通街头流浪狗身上,然后当作纯种狗卖到怀特恰派的市场。
  
  剩下的狗皮她给他缝了一件外套。那晚,她就缝着这件外套。领子和肩膀已经完成了,袖子也差不多了,就这样也已经用了四十多种狗皮了。在炉火边,这件外套散发出一股浓烈的气味,熏得我们自己的狗非常兴奋—不再是勇猛的老杰克了,另一只,灰色的,名叫小丑查里,和故事里的贼同名。
  
  戴蒂时不时会把这件外套给咱们所有人看,看有多好。
  
  “约翰,幸亏你不会再长个了,这对戴蒂 来说真是件好事。”每次她这样做我都会这样说。
  
  “你不会死掉,这对你来说真是个好消息。”他个矮,对此很敏感。“虽然对已其它人来很丢脸。但我想要你的一块皮,用在我外套的袖子上—也许在袖口,我用那儿擦鼻涕。你现在好好想想,你想要你的皮被缝在在斗牛犬还是搏击犬的边上?”
  
  说着他拿起他的刀,他总是带着那把刀,用拇指试试刀峰。
  
  “我现在还没有决定,”他说,“但是我某天晚上会来,在你睡着的时候取下你的一块皮。你说怎么样呢,戴蒂,如果我让你缝那个?”
  
  戴蒂用手捂住嘴尖叫起来。她带了一戒指,有点儿大,她在边缘绕了几圈线,黑色的线。
  
  “你真会开玩笑!”她说。
  
  约翰笑着,用刀尖轻轻点着一颗坏牙。莎克斯比太太发话了,“够了,不要吓唬苏,不然我敲掉你的头。”
  
  我马上接着说道,如果我会被像约翰.乌如这样的婴孩吓倒,我还不如割喉自尽。约翰说他很乐意帮我完成割喉这道程序。这时莎克斯比太太从她的座椅里站起来,打了他—就如同她再另一个夜里站起打了可怜的弗洛娜 一样;也如同她在这些年里,站起打其它人一样—全是为了我。
  
  约翰看起来似乎想还手;然后他转而看着我,似乎更想狠狠地揍我。这时戴蒂挪了挪身子,他转而给了她一下。
  
  “打我,”在打了戴蒂之后他说,“为啥 人们都和我过不去?”
  
  戴蒂开始哭。她拉住他的袖子,“别在意他们的刻薄话,约翰,”她说:“我站在你这边,不是么?”
  
  “你站在我这边,没错”他答道。“就像屎粘在铲子上一样!”他推开她,她跌回座位,蜷在那条狗皮大衣上,对着她的针线活哭作一团。
  
  “别闹了,戴蒂,” 莎克斯比太太说。“你会毁了你的杰作的。”
  
  她哭了一阵子。后来火炉边上的一个小伙子的手指被烧得红热的硬币给烫着了,咒骂起来;于是她转而大笑。约翰又往嘴里丢了颗花生,继续把皮儿吐到地上。
  
  然后大家沉默,大约一刻钟吧。小丑查里 躺在炉火边,抽搐,也许在梦里追逐马车呢—它的尾巴上那个被马车轱辘碾过的地方有点弯曲。 我拿出扑克玩起单人纸牌游戏。戴蒂 继续缝着。莎克斯比太太打盹。约翰坐着,无所事事; 时不时看看我的牌,告诉我该把它们放哪。
  
  “黑桃J对红心Q,小兵配荡妇,”他会说。或者是,“上帝!你真是迟钝?”
  
  “你不觉得自己很讨厌么?”我会回答,一边专注于我的游戏。这幅牌很旧,纸软的像破布。有个男人被打死了,就是因为用这幅牌出老千。我开始玩最后一把,并且把凳子转了转,这样约翰就看不到了。
突然之间,有一个婴儿醒过来了,放声大哭。查里也醒了过来,放声大吠。一阵风吹过,烟筒里的火给窜起来,风夹着雨打湿了煤,弄的它们嘶嘶作响。‘这是怎么了?’莎克斯比太太睁开眼问。
  ‘怎么回事?’约翰也说。
  跟着我们听到了: 一阵由远到近的撞击声,贯穿着房子。接着又是一阵撞击声。接下来变成了脚步声。脚步在厨房门口停下,一秒的安静后,响起了沉重缓慢的敲门声。咚-咚-咚,就如同戏剧里半夜鬼敲门,丝毫不像是一个盗贼的敲门方式-那应该是又轻又快的。当你听到这样的敲门声,你应该知道有事发生了。发生的可以是任何事,当然有可能是坏事。
  我们都想到了。大家你看着我,我看着你。莎克斯比太太跑到摇篮边,一把把婴儿按在怀里。约翰跑去按着查里的嘴巴,要它出不了声。火炉旁的男孩们安静的跟老鼠似的。埃比斯先生轻声说到‘天知道是什么人,快把这些东西弄走,别管你那烧伤的手指了。如果那是警察,我们就完了!‘
  他们马上开始收拾起金币什么的,用手帕包好,藏在帽子或是裤袋里。其中一男孩是埃比斯先生的大侄子,他叫费尔,他飞快的跑到门边,背贴墙站着,把手插在衣兜里。他已经蹲过2次监狱了,赌咒发誓说他再也不要去第3次。
  敲门声又响起来了,埃比斯先生说到,‘都弄干净了吗?好,孩子们,都好好的站好,别慌,那,亲爱的苏,你去开门好吗?‘
  我看了看莎克斯比太太,她对我点了点头,我走过去抬起了门闩,门刷的一下就开了,差点打到我。费尔以为是有人撞开了它,在墙边直了直背,还打开了他的小刀。但其实门是给强风吹开的,蜡烛一半都给吹熄了,火盆也闪着火花,我的牌也给飞的到处都是。走道上站了一个男人,一身黑衣,全身湿透,水沿着衣服直往下滴,他的脚边还放着一个皮包。黑暗中隐约看到他苍白的下巴,带着胡茬,他的眼睛给帽子挡住了。要不是他开口叫我,我真认不出他,
  ‘苏!是你吗!谢谢上帝!我可是赶了40英里路来看你呀,你不会让我一直站在这,冻死为止吧!‘
  我这下才认出他来,我大概有一年多没见过他了。来兰特街的人像他这样说话的可是百里无一。他叫理查德.瑞佛,或是迪克.瑞佛,有时又叫理查德.夭尔。 当然我们叫他另一个名字,莎克斯比太太见我瞪着他不动,就问‘这是谁呢?’
  ‘绅’我说到。
  我们就是这样称呼他的,当然不像那些伪君子们那样读作绅士,我们把它的音断了一下,就叫绅。
  ‘绅’我又说一遍。费尔立刻收起他的小刀,吐了口口水,回到他的火盆边上去了。而莎克斯比太太也回她的椅子上,她怀里那小脸给憋的通红的婴儿终于可以大口呼气了。
  ‘绅 啊!’她叫出了声。那婴儿也跟着大叫起来。查里挣脱了约翰,狂吠着奔向绅士,把爪子搭在了他的外套上。‘这是什么风把你吹来了!’
  ‘我们还以为是警察呢。’我看着他走进厨房。
‘你还说,再过会我就要冻死了。‘他答道。把包放下,身上不住的颤抖,脱下湿透了的外套和帽子,雨水受热变成了水蒸气。他搓着手,又揉了揉头。他留着长长的头发和胡子,现在雨水打湿了它们,令它们不再弯曲,看上去就更长了。他的手上带了好几个戒指,背心上还别有一怀表,表链上甚至镶有宝石。我不用看都知道这些东西都是假的,宝石也是赝品,不过呢,这些东西还仿的真他妈的好。
  戴蒂重新点燃了那些蜡烛,房间变得亮堂了些。
  绅还是摩擦着他的双手,看着埃比斯先生,略为点了下头,,
  ‘你还好吧,埃比斯先生?’他随口问到。‘你们都好吧,伙计们?‘
  埃比斯先生回到,‘挺好的。’男孩们没一个人搭理他。费尔不知道对这谁说了句:’这家伙是用屁股走来的吧!‘引的令一个男孩大笑起来。
  在这的男孩们都认为男人穿的跟绅似的就是一娘娘腔。
  约翰也笑了,不过没其他人那么大声。绅看着他说:‘嘿,你这小混蛋,倒霉了吧!‘
  约翰的脸涨的酱紫,更个意大利人似的。听到绅这么说,指着他的鼻子就叫起来:‘你欠揍吧!‘
  ‘大概吧。’ 绅微笑着回答。然后转身对着戴蒂眨了眨眼,戴蒂埋着头。“好吗,小可爱!”他叫道。接着弯腰逗着小丑查理,你好呀,小家伙,说说看,警察在哪呢?在哪呢?‘查理叫的更疯了‘乖乖’绅站了起来,顺了顺头发,走到莎克斯比太太的椅子前站住。
  ‘你好,莎克斯比太太,’他说。
  那婴儿在被喂了一点杜松子酒后终于安静了。莎克斯比太太腾出一只手来递给了绅,他轻轻的拿起来,吻了下去,顺着由指节吻到了指尖。
  莎克斯比太太喊道‘约翰,你给我站起来,把座让给绅!’
  约翰愣了一下,才不情愿的跑去坐在了戴蒂的小凳上。绅坐下来,惬意的把腿伸向火炉。他是个高个子,腿也很长,大概27-8岁。跟他一比,约翰看上去就跟个6岁小孩似的。
  他打着哈欠揉着脸,莎克斯比太太一直盯着他。当他们目光相接,他微笑了。
  ‘好咧,伙计,最近生意如何’
  ‘过得去吧’她答道。怀里的婴儿静静的躺着,她轻轻的拍着,就像很久前拍我那样。绅点了点头。
  ‘那这个小不点呢’他又问,‘是大伙的还是你家的?
  ‘当然是大伙的‘她答
  ‘是个小男不点还是个小女不点‘
  ‘是个男的,保佑他!又是一个没娘的小子需要我一手带大了。’
  绅向她探过身去。
  ‘幸运的小男孩’他说,对她眨了眨眼。
  莎克斯比太太叫出声来‘噢!‘脸刷的变的通红。’你这个讨厌鬼!‘
  不管他算不算娘娘腔,他倒是真会讨好女人。我没叫他绅士,也是因为他还真是个绅士-起码以前是。
  据他自己说,他也曾受过良好的教育。他有父亲,母亲还有个姐姐-他们通通被他伤透了心。他也曾经很有钱,但都被他在赌场上输个精光。他老爸放了话,要他别指望在家里再捞到一分钱。没办法,他只好用老方法解决问题-偷和骗。他好像对这种生活如鱼得水,我们断言他家一定有相关的遗传,只是在他身上发扬光大。
  他挺有艺术天赋的,会画画,事实上他也在巴黎干过点伪造艺术品的活。在靠这个混不下去后,我想他还花了几年时间在翻译上-他把法文书弄成英文书,或是英文书弄成法文书-反正每次的内容都改了一点,然后冠上不同的名字,这样他那点小破故事就成了20多篇新出版小说了。但是大多数时候,他都是做他的骗子勾当:在豪华赌场里装大款。当然他那外表挺能唬人的,看上去就像个诚实的好人。那些妇女们就更容易上当了。他曾经有3次差点就娶上了富家千金,但每回都因为被她们的父亲看穿而打了水漂。他还坑了不少人去买他那子虚乌有的银行股票。他长的太帅了,莎克斯比太太对他简直是溺爱。他一年来兰特街一次,给埃比斯先生带点工具,顺便带走点做坏的硬币,还有忠告与消息。
  这次我想他也是带了工具来的。戴蒂给他递了杯加了浪姆酒的茶。莎克斯比太太把熟睡的婴儿放回摇篮,把裙上的褶抚平,见他缓过点劲来,就跟他说到:‘好了,绅,我们有一段日子没见你了,你是不是带了些东西过来给埃比斯先生呢?”
  绅摇了摇头说:‘我想这次我来跟埃比斯先生无关。’
  ‘什么,跟他无关,你听到了吗,埃比斯先生?’
  ‘我真伤心呀。‘埃比斯先生在火盆边闷声说道。
  莎克斯比太太乐了:‘那你就是有事来找我罗?‘
  还是摇头。
  ‘也不是来找你的,莎克斯比太太,‘他说’不是找你,不是找意大利酱饼(指约翰),不是找戴蒂,也不是找费尔和那些男孩们,更不是找小丑查理”
  他说着,用眼睛扫视着整个房间,最后目光停留在我身上,不发一言。我正在把四散的牌收好,放到盒子里去。突然发现他在盯着我,在他旁边的约翰和戴蒂,还有好这脸的莎克斯比太太,目光都向我这集中过来。我把牌放下,他立马就冲了过来,开始洗牌。他就是那种人,手闲不住。
  ‘好了,苏,’他说,眼睛直视着我。他的眼睛是那种澄清的水蓝色。
  ‘好?好什么呀?’我说。
  ‘你这是说什么话呢,我可是为你来的!’
  ‘哈!’约翰用那种特恶心的声音说道。
  绅点头说:‘我有个计划,是跟你有关的。’
  ‘一个计划呀!’费尔说,‘小心点,苏,他是要把你搞到手呢!’
  戴蒂尖叫起来,男孩们也在一旁偷笑。绅根本不理会他们,把目光转向莎克斯比太太说:
  ‘可以要火炉旁的朋友们离开一下吗?把约翰和戴蒂留下就行,我需要他们帮忙。’
  莎克斯比太太有点踌躇,她看了看埃比斯先生, 埃比斯先生马上发话了:‘好了,伙计们,人家不爱给你们听,你们也不要太没礼貌了。’边说着,他边拿起了一个桶,把滚烫的钱币一个个的放到水里。‘听了他们的话又没什么好处。’他又说。‘只有金子,钱才是最重要的。你们说呢?’
  ‘没错,汉弗莱叔叔’费尔说,他披上了外套,还竖起了领子竖,其他的男孩们也一样。‘走了’他们说,又对我,约翰,戴蒂还有莎克斯比太太点了点头。但是并没有搭理绅,绅也只是看着他们走过。
  ‘伙计们,小心点!’当门关上后他叫了声,我们听到费尔吐口水的声音。
  埃比斯先生把门锁上了。又给自己倒了杯茶,跟戴蒂倒给绅的那杯一样,也加了点浪姆酒。酒的味道蒸了上来,混合了火炉的,金子的,狗的,还有湿湿的大衣的味道。雨小了点。约翰又在磕他的花生了。埃比斯先生把台灯挪了挪,我们的脸呀,手呀都给照的亮亮的,但房间的其他地方却都看不清了。
  过了好一会,都没人说话。绅只是对着他的牌闷不做声,我们都盯着他看。埃比斯先生是其中盯的最紧张的那个: 他的眼睛都眯在一起了,歪着头死盯着。
  ‘那,孩子’他说‘说吧是什么事?’
  绅抬了头。说:
  ‘事情呢,就是这个‘他拿出牌来,把它面朝上的放在桌上。这是一张方块K。一面放一面说,‘有个男人,一个老的,在某程度上说,是个聪明人,他是个绅士。他有个挺奇怪的爱好,他住在一处很远很远的的大宅子里,在一个很远很远的村子附近,离伦敦有好多英里远,你们现在就别费劲猜是在哪了。他有个很大的房间,里面放了好多的书和画,他唯一想干的活就是把它们弄个编著,我们就叫它字典吧。一本他那些书的“书典”。他还有好多照片,他还想把它们集成一个漂亮的集子。这个活呢,他一个人是干不过来的。所以他在报纸上贴了个告示,要征一个助手。’他又放下了一张牌,是一个梅花J,‘需要一个聪明的年轻人,去帮他整理收藏。所以呢,一个更聪明的年轻人,就是那个在赌场里大有名声的人,他渴望做出改变,他渴望有一份体面的工作,他去应聘了,对方也认为他挺合适的。’
  ‘这个聪明的年轻人就是你吧’埃比斯先生说。
  ‘那个聪明的年轻人就是我,你怎么知道的!’
  ‘要蹲大牢的活。’约翰接起了话头,不顾绅温怒的脸。‘说这财路吧,你呢是看上了房里给锁上的柜子。你最好找埃比斯先生借点家伙,你还需要苏-用她那双无辜大眼睛,给你做伪证。’
  ‘真冷呀’绅说:‘监狱是这个国家最该死的地方。都有200多年了,又黑,又冷,还有漏了的房顶。但我恐怕这事还不至于到这地方去的地步。这位先生跟咱们用差不多的餐具吃饭呢。’
  ‘一个老守财奴!’约翰又叫:‘但像他这样的人不是会把他的钱都锁在银行里吗?那你是不是骗的他列你做遗产继承人;你是来拿毒药的。。。’
  绅摇头。
  ‘不是毒药?’约翰期待的看着他。
  ‘不是毒药,根本不是。也没有什么银行里的钱,起码不是在这老头名下。他就一个人静静的住着,几乎不知道钱为何物。不过呢,他也不是一个人住的,看,有个人守护着他呢。。。’
  他抽出一张红心Q。
  ‘哈,哈’约翰狡猾的笑‘他老婆?’
  绅还是摇着头。
  ‘女儿?’约翰又说。
  ‘不是老婆也不是女儿。’绅说,他的眼睛和手指都没离开过那张Q。‘是他外甥女’他看了我一下‘跟苏差不多大吧,长的不赖。有学识有教养。’他微笑起来‘就是,非常害羞’
  ‘一个无趣的小妞’约翰意味深长的说:‘那她一定是相当有钱。’
  ‘她的确很有钱。’绅点头说道:‘不过现在还不是。她是一个继承人,她前途一片光明。他那个叔叔跟这个无关。不过呢,遗产的继承是有条件的:她必须结婚。要是她打一辈子光棍,那钱就会给另一个侄子。要是她肯结婚呢-’他点了点那张牌‘她会跟皇后一样的富有。’
  ‘有多富?’埃比斯先生终于说话了。绅抬头看着他。
  ‘1万现金,’他静静的说‘5千的资产。’
一个煤渣在火中炸开。约翰从他的豁牙里发出一声口哨声,小狗查理也跟着吠了几下。我瞥了瞥莎克斯比太太,她的脑袋低着,看不清是什么表情。埃比斯先生小心翼翼地啜了一口茶。
  
  费尔打赌说,这个老家伙想靠近这个女孩子,“难道不是么?”他咽下一口茶,问道。
  
  ‘已经相当亲近了,’绅边说边点头,往回走着,‘这些年他已经把她变成了自己的私人秘书-她总是一连几个小时给这个老家伙读书。不知不觉中,这个女孩子已经长大,成为一个女人了。’绅的脸上露出了一种难以捉摸的微笑,‘但我想,这一点她自己是清楚的。我还没来得及开始画画,她已经发现了自己身体里所饱含的对于绘画的热情。她想让我做她的老师,教她画画。那时,我已经足够了解怎么去制造赝品,而她是那么单纯,甚至不能将彩色蜡笔画从一头猪旁边辨认出来。但是她沉溺于学习绘画中—哦,就像沉溺于其它任何事情一样。我们开始了一个星期的课程。我教她画线条,教她画阴影。第二个星期过去了,我们的课程由阴影转向设计。第三个星期-水彩画,然后油彩调色,第五个星期-’
  
  ‘第五个星期,你打动了她!’约翰说。
  
  绅闭上了眼睛。
  
  ‘第五个星期,我们的课程取消了,’他说,‘你认为那样的一个女孩子会和一个男教师单独呆在一个房间里么?她的爱尔兰仆人一直和我们坐在一起-每次只要我的手指离她的女主人太近或是我的呼吸吹暖了她略白的脸颊,她就会咳嗽而且涨红着脸。我想她是一个绝对正经的女人,她表现得像发了烧一样-而且像就要烧死了似的,可怜的婊子。现在小姐没有女伴了只有女管家,而且女管家忙得没时间来旁听她的课。因此课程必须结束,那些画被晾在调色盘上方。于是我只能在晚饭时才能在她叔叔的旁边看到她了,有时候,在我经过她的房间,听到她在叹息。
  
  ‘恰恰,’埃比斯先生说,‘恰恰是当你们相处得正好的时候。’
  
  ‘仅此而已,’绅士说,‘仅此而已。’
  
  ‘可怜的女人!’戴蒂说。她的眼睛里已经充满了泪水。什么事情都能让她哭上一阵。‘而且她是如此地讨人喜欢,你说过的对么?她的身材和脸庞是什么样子的?’
  绅士看上去漫不经心,‘我猜她可以吸引一个男人全部的目光,’他说,耸了耸肩。
  约翰大笑,‘我更愿意我吸引她全部的目光!’
  
  ‘我愿意吸引你的眼球,’绅士沉稳地说,然后他眨了眨眼,‘我是说用我的拳头。’
  
  约翰有些不悦,跳了起来,‘有种你就试一试!’
  
  埃比施先生举起双手,大声喊道:‘小子们!小子们!够了!要是我就决不会在女人和孩子的面前打架!约翰,坐下,别发火了。绅,你答应给我们讲故事,可是到目前为止我们只有一大堆的没肉馅饼皮,肉在哪儿呢,孩子?肉在哪儿呢?我们很想知道,你要苏怎么帮你?’
  
  约翰踢了踢凳子腿,坐下。绅从身上掏出了一包香烟,然后掏出一根火柴划着,我们等待着,看着他的眼睛里闪过硫磺般的火焰。然后他再次斜靠着桌子,把玩着放在那里的三张纸牌,把它们的边整平。
  
  ‘你们想要肉,’他说,‘很好,现在开始讲重点。’他轻扣着红心皇后,‘我想娶这个女孩并且得到她的财产,在她舅舅的鼻子下面偷走她的钱。像你们刚才所听到的那样,我已经有了很好的进展了,’绅边说,边将卡片从一边滑向另一边:‘但是她是个挺奇怪的女孩儿,自己都不相信自己,她应该找一个比较聪明而且吃苦耐劳的女人作她的新仆人,这就是我上次没有成功的原因。我到伦敦来是给那个老头子的书找一套封皮镶边,我想先把苏送回去,当那个女孩的女仆,这样苏就可以帮我把那个女孩搞到手。’
  
  他看着我的眼睛,继续用他苍白的手把玩着纸牌。然后压低了声音.
  
  ‘同时我还希望苏帮我做点别的,’他说,‘即使我娶了那个女孩,我不会在她的身边,我知道有个男人会从我手里夺走她。那个男人会用他的房子把她圈禁起来,那是个精神病院。他会和女孩保持亲近,或许非常亲近。’绅在此顿了一下,将纸牌的正面翻过去,用手指压着反面,‘我只有娶她了,’他说,‘而且像约翰说的那样我得占有她,一次,看在钱的份上。然后毫无疑问地,我会把她带到精神病院的门口。这样算伤害她么?我不是说过了么,她已经是半白痴了么。但我需要苏确保她的单纯,并把她慢慢引诱到我们的圈套中来。
  
  绅又吸了口烟,像刚才一样,大家都朝我这边看过来,除了萨克斯比太太。绅讲故事的时候,她凝神听着,一言不发。我看着她在听着故事的时候,从杯子里倒了一点茶到碟子里,大口大口地涮着绿茶,最后把茶水喝下去。她从不喝热茶了,她说那对她的嘴唇来说太坚硬了,的确,我不相信还有哪个成年妇女拥有跟她同样柔软的嘴唇了。
  
  现在,当大家都沉默下来的时候,她放下了杯子和碟子,掏出手帕擦了擦嘴,看着绅,最后说道:‘为什么是苏’,她说,‘英格兰有那么多女孩子,为什么是我的苏?’
  
  ‘因为她是您的,萨克斯比太太,’绅回答道,‘因为我信任她,因为她是个好女孩-也就是说不足以好到要守住那些法律的条条框框。’
  
  萨克斯比太太点点头,‘你究竟想怎么样呢,’她接着问,‘让那个女孩与世隔绝?’
  
  绅士再次看了看我,然后依然对着萨克斯比太太说道,  更多完结、未完结的精彩小说请到OK书[完结小说网]观看 http://okshu.5d6d.com  ‘苏将会得到两千英镑,’他一边说,一边抚平着他的胡须,‘而且可以拿走那个女孩的任何小东西,或者是衣服珠宝,只要她喜欢。’
  
  就是这个买卖,我们考虑得很充分了。‘你怎么想?’最后绅问我,我没有回答。他又说:‘我很抱歉把这个问题扔给你,但是你得知道我没什么时间了。我必须立刻得到这个女孩儿。我希望这个帮我的人是你而不是其他人,但是如果你不想干请快点告诉我,好么?那么我就会设法去找另外一个。’
  
  ‘戴蒂可以做啊,’约翰听到后说,‘戴蒂曾经做过女仆,对么,戴蒂?-给派克汉姆的一个大房子里给一个女人做女仆。’
  
  ‘我想起来了,’埃比斯先生喝了口茶,说,‘戴蒂把帽针扎到了那个女人的胳膊,然后丢掉了那份工作。’
  
  ‘对我而言,她就是个婊子,’戴蒂说,‘把我的火气都勾起来了,不过那个女孩听起来一点也不像个婊子。她很单纯,你说过的,所以我愿意给这么个女孩当仆人。’
  
  ‘他问的是苏,’萨克斯比太太静静地说,‘她还没有回答呢。’
  
  然后所有人再次把目光投向我,那种目光让我觉得紧张。我扭过头,说:‘我不知道,这看起来是个奇怪的阴谋。让我做那个女士的仆人?可是我不知道如何去做一个女仆?’
  
  ‘我们可以教你,’绅说,‘戴蒂可以教你,她知道怎么做。能有多难呢?你只需坐在那里,虚假笑着,帮那个女孩攥着她的嗅盐就够了。’
  
  我说,‘如果那个女孩不想要我做她的女仆呢?为什么她一定会要我呢?’
  
  他仿佛已经想过这个了,实际上他什么都已经考虑过了。他打算说我是他那个作护士的老姐姐的女儿-一个投奔来的乡下人。这样那个女孩就会看在他的份上要我做她的女仆了。
  
  他说,‘我们将会给你弄一个假身份-就写上某条街的某个女士之类的-她不会知道的。她从来没有见识过社会,从伦敦到耶路撒冷她一概不知,她能问谁呢?’
  
  ‘我不知道,’我再次说道,‘假如她并不像你们所希望的那样在乎你呢?’
  
  绅变得谦和起来,‘那么,’他说,‘我想我能感觉到,当一个青涩的女孩喜欢我的时候。’
  
  ‘假如,’萨克斯比太太说,‘她不够喜欢你呢?假如她变成了另一个邦贝或是芬奇呢?’
  
  邦贝小姐和芬奇小姐是绅士几乎搞到手的另外两个女继承人。
  
  绅士听到她们的名字后,抽了抽鼻子,‘她不会的,’他说,‘不会跟那两个一样的,我知道的。那两个女孩有老爸-雄心勃勃的老爸,身边都有律师。这个女孩只有一个的只关心他的书的舅舅。假如一定要说这个女孩现在还不够喜欢我,我敢说她以后一定会的。’
  
  ‘足以喜欢到愿意飞出她叔叔的房子?’
  
  ‘那是个无趣的房子,’他说,‘关了她这么多年。’
  
  ‘但是就是这么多年的经历会和你作对,’埃比斯先生说。你们找出了法律的点点滴滴的细节,当然,和你们所期望的是一样的。‘到她二十一岁时,她还是要听她叔叔的话。如果你愿意,你要尽可能迅速而不为人知地得到她。否则她的叔叔会再次把她从你身边带走的。如果那样的话,你就别指望娶到她了。’
  
  ‘但是她是我的妻子,在将来某天-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的话,’绅士狡猾地说。
  
  戴蒂看起来脑袋中一片空白,约翰盯着她的脸,‘占有她,’他说。
  
  ‘那样你就成功地毁掉了她,’萨克斯比太太说,‘没人还会想要她了。’
  
  戴蒂的呵欠越来越多。
  
  ‘有什么关系呢,’埃比斯先生举起手说,然后转向绅,‘真是狡猾,不一般的狡猾啊。’
  
  ‘我无法否认这一点。但是我们必须抓住机会。我们什么也损失不了。即使一无所得,苏就可以当是去度过了一个假期。’
  
  约翰大笑,‘一个假期,’他说,‘那将是他妈的一个很长的假期,如果你被抓住的话。’
  
  我咬着嘴唇,约翰说的是对的。但是困扰我最多的并不是可能有的危险,你不可能做窃贼还每天为危险烦恼的,那样你准会疯的。我唯一不确定的是我是否想要那种假期,我不肯定我会愿意为这个离开波柔。我曾经随萨克斯比太太一起到波利去拜访她的堂兄妹们,最后是带着一身麻疹回来的。我记得那个村子非常安静而且奇怪,村民不是傻子就是流浪儿。
  
  我怎么会喜欢和一个白痴女孩儿呆在一起?她可不像戴蒂,没那么容易被感动,有时又会比较激动。她可能真是个疯子,她可能会想要掐死我的,而且方圆数英里内都没人听得到我呼救。那些流浪儿是不会理会我的,他们全都是只为自己活着的。所有人都知道如果我有什么危险的话,流浪儿是决不会穿过街道去救我的。
  
  于是我说,‘那个女孩-她是什么样的人,你说她的想法很奇怪。’
  
  ‘并不奇怪,’绅说,‘只是我这样说,该死的。她是个很天真,很纯洁的姑娘,长期以来都与世隔绝。像你一样,她是个孤儿,但是没人会像萨克斯比太太对你那样对待她。’
  
  这时,戴蒂望向绅,戴蒂的妈妈是个酒鬼,后来醉倒淹死在河里,她的爸爸以前老是打她,她的姐姐就是被打死的。她低声说,
  
  ‘这岂不是太不道德了么,绅,你到底想干吗?’我想我们中的任何人在戴蒂这样说以前,都没想过这个问题。现在戴蒂说出来了,我再次环顾四周,已经没有人的目光再在我身上了。
  
  绅大笑了起来。
  
  ‘不道德?’他说,‘为什么,我的上帝,戴蒂,这当然是不道德的!但是这邪恶能给我们带来一万五千英镑-噢!想一想你们的未来吧,多美妙的事情啊。你们有没有想过第一桶金是怎么得到的,是老老实实挣来的么?千万别这么想!钱从来就不是能够那样得来的,而是她的家族从穷人的脊梁里——二十个破碎的脊梁中榨取来的每个先令所累积的。你有没有听说过罗宾汉?’‘没有!’她说。
  
  ‘哦,我和苏将会像他那样从富人的手里夺走金子,然后还给那些被掠夺的人们。’
  
  约翰翘起了嘴,‘你只是个皮条客,’他说,‘罗宾汉可是个英雄,一个大人物。把钱给那些人?是给你自己吧!你想去抢一个女人的钱,干脆去抢你自己的老娘吧。’
  
  ‘我老娘?’绅回答道,脸红了起来,‘她能管什么用!让他去死吧!’他盯着萨克斯比太太的眼睛,然后转向我,‘哦,苏,’他说,‘我需要你再说一遍。’
  
  ‘这很好,’我快速地说道,凝视着桌子,再一次,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
  
  也许他们都在思考,就像他们在死刑行刑日子里所做的那样,‘她不勇敢么?’我希望他们在想。不过,我又希望他们并不没有想这个,因为就像我曾经说过的那样,我从来就不勇敢,但是十七年来我一直像人们所想要的那样表现得勇敢。现在,这个绅士需要我在四十英里外,在完全湿冷的天气里,成为一个非常勇敢的女孩。
  
  我抬眼望着绅的眼睛。
  
  ‘两千英镑啊,苏,’他安静地说。
  
  ‘这些钱的光芒可以照亮整个屋子。’埃比斯先生说。
  ‘所有的衣服和珠宝首饰!噢,苏,你穿戴上那些一定非常俊俏!’戴蒂说。
  
  ‘你将会看起来像个淑女,’萨克斯比太太说,我听到她说话,于是转而凝视着她的眼睛,我知道她一定也正在看我,就像她以前一样--透过我的脸,看到我母亲的脸。你将会有自己的财产——我似乎又听到她这样说,你将会有自己的财产,是我们的,苏,我们共同拥有的财产。
  不管怎样,她说得对。这是我的财富,飞来横财——我会得到的,最终。我能说什么呢?我再次看着绅,我得心跳得很厉害,就像有把锤子正敲打着我的胸口。我说:
  
  ‘好吧,我去做女仆。但是我要三千英镑,而不是两千。而且如果那个女孩不喜欢我把我送回家的话,不论如何我也要因为这次冒险得到一百英镑的报酬。’绅犹豫地,思考着,当然,这只是个伪装。一秒钟后他就微笑起来,然后把手伸向我,我也递过去我的手。他压住我的手指,大笑起来,约翰皱着眉头说,‘我跟你们打赌,她会在一个星期内哭着鼻子回来。’
  
  ‘我会穿着天鹅绒的衣服回来,’我回答说,‘戴着手套,一顶有面纱的帽子,还有一整袋银币。而且你得叫我小姐,对么,萨克斯比太太?’
  
  约翰拍着巴掌,‘我一定会在那之前撕掉自己的舌头!’
  
  ‘我可以现在就帮你干这个!’我说。
  
  我的话听起来像个孩子,也许萨克斯比太太也是这么想的。因为她一言不发,只是坐着,仍然凝视着我,手放在她柔软的嘴唇上,微笑着,但是她的神情看起来似乎很烦恼,几乎可以说是恐惧。
  
  或许她确实是。
  
  或许只有当我知道接下来会发生多么黑暗和恐惧的事情的时候,才会真正这样想。 第二章
  
  这个好学的老男人,人们称他为克里斯托弗. 李。他的外甥女的名字是莫德。他们住在一个叫布莱尔的房子里,坐落在伦敦西部朝每登海德的方向,靠近一个名叫马楼的村庄。绅的计划是让我坐两天的火车单独过去,他自己呢,说是还要在伦敦再呆上至少一个星期,把那个老头的那些书的封皮弄妥。
  
  我不是很喜欢这次行程的点点滴滴,包括到那个房子那里。我从来没有去过比克里默花园更往西部的地方,有时我会和埃比斯先生的外甥们一起,在星期六的晚上去那里看舞蹈演出。我曾经看到有一个法国女孩在金属丝上穿过河,而且几乎就要掉下来了-确实有东西掉下来了。他们说她穿着长袜,但我觉得她的腿看起来还是露得太多了。我想起,我站在贝特斯桥上,看着她走金属丝。她穿小心地过海默,到达后面的郊区,那里除了山和树之外,什么都没有,没有烟囱,没有教堂的尖顶,什么都没有。。这是一个让人心惊胆寒的表演。如果有人那时告诉我,有一天我要独自离开波柔,离开现有生活的一切,离开萨克斯比太太 和 埃比斯先生,去到那些黑色山丘的另一侧的某个房子里去做什么女仆,我一定会当着你的面大笑起来。但是绅说我必须立即动身,因为不这样的话李小姐可能 会 找到另一个女仆,那样我们的计划就泡汤了。在到兰特街的第二天,他给她写了一封信,说什么虽然贸然写信很失礼,但是还是想告诉她自己看望了自己曾经的一位年长护士——在他童年的时候,就如同母亲一般的一个人——她的心情很糟糕,为了死去的姐姐的女儿发愁。当然,这个所谓死去的姐姐的女儿就是我:他们为我安排的故事是,我曾经是一个女仆,但是呢,我以前的女主人嫁到印度去了,于是呢,我就丢了工作;我只有再设法找到另外一个女主人,但是求职的结果并不理想;这样呢,只要有一位好心的女士能够给我一个远离这个倒霉城市的女仆职位——等等云云。
  
  我说:“绅,如果那女孩能相信这种可笑的故事,她一定比你形容的还要傻。”
  
  但是他回答说,在史得街和 皮卡迪利大街之间至少有100个女孩子就是靠着这种谎言每周能吃上五顿不错的晚餐;如果伦敦的富豪们能从他们拥有的先令数被识别,对于一个像莫德小姐 这样的女孩子,一个孤独无知悲伤而且没有人会对她说真心话的女孩子,你无法想象她能有多么的善良。
  
  “你就等着瞧吧”他说。然后把信封封住,写上地址,找了隔壁的一个男孩跑去把它寄掉。
  
  他非常确信自己的计划能够成功,说现在是开始教我如何做一个女仆的时候了。
  
  首先,他们帮我洗了头发。我以前的发型是波柔 女孩子的流行发式——分成三块,分别在两侧和脑后插上梳子。然后还弄了一些大卷,你先用糖水弄湿头发,再用烧红的铁烫一下,就可以得到这样的卷;这样的卷定型效果非常好,至少一个星期不会走样。但是绅说这种发型对一个乡下女孩来说太时髦了:他把我的头发洗得非常柔软,然后要我在脑后用过时的绳结揪成一团。 在我反复的梳阿,揪阿,直到他满意的这段时间里,他也要戴蒂洗了头发,然后要我给她弄个和李小姐一样的发型。他教我们如何去做这些,好像他自己就是一个小姑娘。完成之后,我和戴蒂 互相看着对方土里巴叽的打扮,由此我猜想我要去的大概是一个类似修道院的地方。约翰说如果把咱两的照片放在牛奶里,那些牛奶自己都会凝固起来。
  
  戴蒂 听到后,气恼的把头上的卡子都扯下来扔到火炉里,有一些上面还夹着一些头发,在火中燃烧得嘶嘶作响。
  
  “你就不能对你的女孩做点别的事情么?” 埃比斯先生对约翰 说,“除了惹她哭之外?”
  
  约翰大笑起来,“我喜欢看她哭,这样至少她可以少出点汗”
  
  他的确是个坏男孩!
  
  不过他对绅的阴谋很感兴趣,其实不只是他,我们所有人都很感兴趣。埃比斯先生关上了店门,熄灭了火盆,这在以前是从未发生过的事情。他打发走了来配钥匙的人,摇着头对两三个来购买食物的盗贼说,“今天不成,孩子。我们这里也没什么吃的。”
  
  他只让费尔在一大早过来了,让他坐下,对他描述了绅的 计划的重点;然后费尔拉低帽沿盖住眼睛,离开了。两小时以后他回来,带着一个提包和一个用帆布裹着的箱子,这是他从一个在河边从事销赃的熟人那里弄来的。
  
  箱子将陪着我去那个小村子。包里是一件灰色的衣服,大概是我穿的尺码;还有一件斗篷,一顶帽子,一双黑色长丝袜;最上面的是一堆女式内衣。
  
  埃比斯先生松开了包的系绳,大概地朝里看了看,看到了亚麻布;然后他又回到厨房远侧的座位上,那里有一把布拉马式的 锁,他喜欢拿在手上摆弄:拆开,砸几下,然后再装回去。他让约翰在身边帮他拿着起子。 绅却把那些女式用品一件一件地拿出来,平铺在桌上。在桌边他摆放了一个餐椅。
  
  “现在,苏,” 他说,“假设这就是李小姐 的椅子。你知道应该如何帮她穿戴整齐么?如果你要从长袜和内裤开始的话?”“内裤?”我大惊“你不是说她是裸着的吧?”
  
  戴蒂 捂住嘴偷笑。她现在坐在莎克斯比太太的脚边,重新卷她的头发。
  
  “裸着?”绅 说。“有什么不对的么?衣服穿脏了她要把它们脱下来然后去洗澡。收拾这些脏衣服并且把新的递给她是你的职责。”
  
  我以前真的没想到自己还需要干这个。我无法想象站在一个赤身裸体的陌生女孩面前,亲手将她的内裤递给她。曾经有过一个陌生女孩尖叫着在兰特街裸奔,后面追着一个警察和一个护士。如李小姐也像那么惊慌,我岂不是还要拽住她?想到这,我的脸顿时就红了,绅 注意到了这一点。“来吧,”他几乎是笑着说。“你不是个老古板吧?”
  
  我挠着头,告诉他我不是。他点点头,然后拿起一双丝袜,一条内裤,摆好,在那支餐椅上。
  
  “然后呢?”他问我
  
  我耸耸肩,“该到内衣了吧。”
  
  “你要叫那个“衬衣”,”他说。“而且在给她穿上之前,你要设法把它弄暖和了。”
  
  他提起那件内衣,让它靠近火炉。然后小心地把它放到内裤的上面,绕过的背后,就好像在给椅子穿衣服似的。
  
  “现在是束胸衣了,”他接着说。“她会希望你帮她系这个,至于多紧你自己看着办。来试试,让我们看看你干的怎么样。”
  
  他用这件束胸衣盖住那件内衣,蕾丝带在后,然后他斜过椅子,以便更牢固地抓住它,他让我拉着蕾丝带,把它们扣成一个弧形。它们把我的手勒得红一道白一道的,好像被鞭子打过似的。
  
  “她为什么不像一般女孩那样穿前面系扣的胸衣呢。”戴蒂边看边问。
  
  “因为如果那样的话,”绅 说,“她就不需要女仆了。如果她不需要女仆,,她如何能感觉到自己是一个有教养的女士呢?”他又眨了眨眼。
  
  胸衣之后是背心,然后是衬胸,接着是一条九褶裙,然后还有更多的其它丝质的裙子。这些都完成以后,绅 要戴蒂 上楼去拿了莎克斯比太太 的一瓶香水,让我对着凳子背后在内衣带子之间的破烂木头喷洒,他说那儿是李小姐的喉咙。
  
  在干这些的时候我还需要不停的说:
  
  “小姐,抬一下胳膊行么,我好把带子弄平。”
  
  “褶裥和荷叶边,您喜欢哪个?”
  
  “您准备好了么,小姐?”
  
  “拉紧它可以么?”
  
  “再紧一点可以么?”
  
  “我要用力了,会有点难受,请原谅我。”
  
  最后,这样忙乎完了之后,我热得就像一头猪。李小姐坐在我们面前,穿着扣紧的胸衣,裙子拖到地上,散发出玫瑰花的香味;但是似乎脖子和肩膀那儿还缺点什么。
  
  约翰说,“她话不多,对吧?” 他一直斜眼看着我们,埃比斯先生则一直在向他的布拉马里面添加燃料。
  
  “她是个有教养的女士,” 绅说,捋着他的胡子,“而且天性害羞。但是在我和苏 的教导下,她会学会一切的。你说是么?”
  他压着凳子边,用手指在裙边轻轻划过,然后把手伸到下面,触摸丝绸层。他的动作是如此优雅;随着手的继续往上,他的脸红了,丝绸发出沙沙声,衬裙弹了一下,椅子颤抖着,与地面摩擦发出咯吱的响声。然后一切又恢复平静。
  
  “到时候了,小贱人,”他轻轻地说。抽出手拿起一条丝袜,递给我,打着呵欠说.“我们假设现在到睡觉时间了。”
  
  约翰继续一言不发地注视着我们,晃着他的腿。戴蒂揉着眼,她的头发半卷着,散发出一股强烈的焦味。
  
  这次我从腰上衬衣的带子开始,然后解开束胸衣。
  
  “小姐,您能抬抬脚么?我好帮您把这个脱下来。”
  
  “你能放平气息呢,小姐?这样会容易得多。”
  
  他就让我这样练习了一个小时甚至更多,然后拿起一块铁片,烤热,
  
  “对他吐口口水好么,戴蒂?”他把铁片递到她面前,说到。戴蒂照做了。口水落在铁片上发出咝咝声,他掏出一支香烟,在铁片上点燃。在他吸这支烟的时候,莎克斯比太太—曾经,很久以前,在她都没有想过抚养婴儿的时候,在洗衣房干过熨烫的活儿—向我演示了如何折叠女士的亚麻衣物。这又耗掉了一个小时!
  
  这之后绅让我上楼,换上费尔为我搞来的衣裳。那是套土里土气的衣裳,灰色,和我头发的颜色有几分相似,凑巧厨房的墙壁也是灰色,所以当我从楼上走下来的时候几乎无人能看见我。我真希望自己能穿件蓝色的长袍,或者是紫罗兰色的也行;但是绅说这衣裳对小偷或仆人很合适—也就是说对我这样一个要去布莱尔同时从事这两项工作的人来说再适合不过了.
  
  我们为这个幽默大笑起来;然后,我在房间里四处走动以适应我的新裙子(它有点儿紧),戴蒂正好也可以同时看看有没有什么地方裁剪过于宽大需要再缝缝的。绅让我站着试着行一个屈膝礼。这个可真的比想象中的要难。我以前的生活里可没有什么主人,所以我也从未对着任何人行什么屈膝礼。现在绅让我不停的重复这个上上下下的动作,直到我感觉到体力不支。他说,女仆行屈膝礼应该像风刮过一样自然。他还说一旦我学会了,就再也不会忘掉了—他是对的,至少,直到现在,我依然可以行一个很得体的屈膝礼--当然,前提是如果我愿意的话。
  
  好了,学完屈膝礼之后,他让我努力记住那个编造的关于我身世的故事。然后呢,为了测试我,他让我站在他的面前,像一个接受审问的女孩一样,重复我的故事。
  
  “现在,你叫什么名字。”他说
  
  “不是苏珊么?”
  
  “什么,苏珊?”
  
  “难道不是苏珊.契德么?”
  
  “你应该说苏珊.契德,先生`。 你必须牢记在心,在布莱尔, 我不再是绅,我是理查德.瑞弗。你要称呼我为先生;你也要称李先生为先生;至于那位女士,你要称呼她为小姐,或者是李小姐或者莫德小姐。我们都会叫你苏珊。”他皱了皱眉。“但是不是苏珊.契德。因为这样如果一旦有什么意外的话,他们可能会找到兰特街。我们必须为你想另一个名字---”
  
  “瓦伦丁(情人)”我立刻说到。你要理解我为什么喜欢这个名字,我才17岁,少女怀春的年纪。绅听到后,厥了厥嘴。
  
  “很好,”他说,“很好的一个舞台名字。”
  
  “我认识有叫这个名字的女孩!”我说
  
  “没错,” 戴蒂说。“弗洛伊.瓦伦丁,还有她的两个姐妹。上帝啊,我真的很讨厌她们。你不要和她们叫一样的名字吧,苏。”
  
  我咬着自己的手指。“也许不吧”
  
  “当然不能,”绅说。“一个奇特的名字也许会毁了我们。这是一个生死攸关的买卖。我们需要一个能够把你隐藏起来,一个不会让任何人注意到的名字。我们需要一个名字”—他考虑了一会—“一个无法追溯的名字,但是我们却可以很容易的记住…布朗?和你的衣裳很相配哈。或者是--对了,就这个,为什么不能?我们就用 史密斯(smith—工匠),苏珊. 史密斯。”他笑了。“你的确将成为一种工匠。我的意思是,像这样的。”
  
  他垂下手,翻转过来,弯曲中指,这个手势象征着—指匠—波柔小偷们通用的密码,我们再次大笑起来。
  
  最后他咳了几声,揉了揉眼。“多有趣啊,现在,我们到哪了?哦,对。再一次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我照说了,并在结尾处加上了先生。
  
  “非常好。你家住哪里啊?”
  
  “我家在伦敦,先生,”我说。“我妈去世了,我和我年老的姨妈一起住;她在您小的时候是您的护士,先生。”
  
  他点点头。“细节非常好。但是呢,语气就不是那么好了。我知道你能做的比那个更好。你要记住你不是在当街卖紫罗兰,来,再说一遍试试。”
  
  我沉着脸,但是还是更加小心的复述了一遍。
  
  “在您小时候这位女士曾经做过您的护士,先生。”
  
  “好些了,好些了。在这以前你是干什么的?”
  
  “在梅菲尔 为一位善良的女士做女仆,她将要远嫁到印度,有一个印度女孩会和她一起,所以我就失去了这个职位。”
  
  “上帝,你真可怜,苏。”
  
  “我也这样认为,先生。”
  
  “对于李小姐让你来到布莱尔,你是否心怀感激?”
  
  “先生,我简直是感激涕零啊。”
  
  “你又在卖紫罗兰了吧!”他直摇手。“没关系,这样也成。但是你是否可以不要这样盯着对方看?比说说,你可以看着我的鞋。很好。现在,告诉我,这很重要,作为女仆你的职责是什么?”
  
  “我必须在早上叫醒她,”我说,“然后把她昨晚的茶水倒掉。我还要伺候她洗漱,为她穿衣,梳头。我要把她的珠宝摆放整齐,而且不能偷窃。当她想散步的时候我要陪着她,当她想坐着的时候我也要坐在她的身边。她感到热的时候,我要帮她摇扇,她冷的时候为她披上外套,她头痛的时候为她喷洒科隆香水,她困倦的时候为她递上嗅盐。我还是她绘画课上的陪读,而当她脸红的时候我要装作没有看见。”
  
  “太棒了!你形容一下自己的性格吧?”
  
  “像白昼一般的诚实”
  
  “你的目标是什么,那个除了我们无人知晓的目标?”
  
  “让她爱上你,让她为了你离开她的舅舅。然后她会让你发财,最后我也会因你而发财。”
  
  我拽着自己的裙边对他行了一个屈膝礼,我的眼光从始至终都在他的靴子上。
  
  戴蒂为我的出色表现鼓掌。莎克斯比太太搓着手说,
  
  “三千英镑阿,苏,我的天!戴蒂,帮我抱个婴儿过来,我要找个东西捏捏。”
  
  绅走到一旁,点燃一支香烟。“不坏,”他说。“一点也不坏。再改进一点点细节就可以了。晚点,找个时间我们再练一次。”
  
  “晚点?”我说。“噢,绅,你对我的训练还没有结束么?如果我充当李小姐的女仆只是为了让她喜欢你,我有什么必要做的这么完美无缺?”
  
  “她也许不会在意,”他说。“就算我们让小丑查理穿上围裙送去给她,她也许也不会在意。但是你要愚弄的不仅仅只有她。还有位老人家,她的舅舅,在他身边,还有他的仆人,佣人,管家等等。”
  
  “仆人,佣人,管家?”这我真的从来没有想到过。
  
  “当然,”他说。“难道你认为一个大房子就只靠它自己运作么?首先,是主管,威先生。“威先生!”约翰抽了抽鼻子说。“他们是不是喊他米奇?”
  
  “没,”绅回答。然后转向我,再次强调道“威先生,但我想他不会给你找太多麻烦。麻烦的是女管家斯泰尔斯太太,对她你要当心着点。然后是威先生的儿子查尔斯,我想除此之外还有一两个在厨房里帮忙的女孩子,一两个伺候用餐的女佣,以及马夫,马童和园丁—但是她们中的大部分你都不会见到,所以不用为他们费心思。”
  
  我用一种恐惧的眼神看着他,说,“你以前从未提过他们。萨克斯比太太,你听过他提到他们么?他有说过,大概有一百个佣人,需要我这个女仆去应付么?”
  
  萨克斯比太太抱着个婴儿,像面团一样的摇晃它。“公平点,绅,”她说,目光并未转移。“你昨晚的确隐瞒了有关这些佣人的事情”
  
  他耸耸肩,说“只是细枝末节而已。”
  
  细枝末节?他就是这样的人。只告诉你事情的一半,却让你觉得自己已经知道了全部。但是现在改变主意已经太晚了。第二天绅让我更加努力的练习,第三天,他收到了李小姐的回信。
  
  他是从城里的邮局里拿到这封信的。每次我们收到信件,都会让我们的邻居感觉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情。他把信带了回来,在我们的注视中拆开;我们静静的坐着,等待着他念出信的内容—埃比斯先生在桌面上敲着自己的手指,暴露了他紧张的心情,这也让我感到更加的紧张。
  
  信很短。李小姐首先说很高兴收到瑞弗先生的信;而且夸奖他是如此体贴,对他过去的护士是如此的好。她非常肯定,她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够如此体贴善良!她的舅舅病了,帮手也走了。整个房子好像都和以前不一样了,安静而且沉闷;这也许是因为天气变化的关系吧。至于她的女仆--念到这里,绅把信斜了过来,以更好的对着光—至于她的女仆,可怜的阿格里斯:她非常高兴地告诉他阿格里斯看起来似乎不会死掉—
  
  我们听到这里不由得吸了一口气。萨克斯比太太闭起了眼睛,我注意到埃比斯先生瞥了一眼他的火盆,似乎在计算过去两天里错过的生意。但是,接着绅笑了。女仆不会死;但是她的健康受到了极大的创伤,情绪非常低落,他们会把她送回括克老家。
  
  “上帝保佑!”埃比斯先生说,拿出手帕擦了擦额头上的汗。
  
  绅继续往下念。
  
  “我很高兴能见到你提到的那个女孩,”李小姐写道。“如果你能够立刻将她送来就再好不过了。我会感激每一个惦记着我的人。不需要感谢我。只要她是个积极的好女孩,我相信我会喜欢她的。她将成为我最亲近的人,瑞弗先生,因为她是为了我从伦敦来到这里,由于你的关系。”
  
  他再次笑了,将那封信举到嘴边,在唇上来回摩擦着。他的假戒指在灯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
  
  一切就和这个聪明的魔鬼计划中的一样。
  
  那一晚—我在兰特街的最后一晚,也是绅开始窃夺李小姐的财富的第一晚—那一晚,埃比斯先生出去为晚餐买了一大块烧烤,将铁扔在火里,准备用作调酒,庆祝这一切。
  
  晚餐是个猪头,佐料从耳朵处填入—这是我的最爱,也是专门为我做的。埃比斯先生把切肉刀拿到后门处,撩起袖子,弯下腰开始磨。他用一只手撑着门边梃,我看着他做这一切,全身充斥着一种奇怪的感觉:从我还是个孩子开始,每一个圣诞节他都会让我站在门梃边,把刀放在我的头顶上,看我又长了多少,并且用刀在门梃上留下记号。现在他在石头上反复拉动着刀锋,直到锋利无比;然后他把刀递给莎克斯比太太切肉。在这个屋子里,切肉永远是莎克斯比太太的工作。埃比斯先生和绅分了耳朵;猪嘴分给了约翰和戴蒂;最好的部分,猪脸,给了我和她自己。我说过,都是因为我,大家才能吃到如此美味。可是,我不知道—也许是因为看到了门梃上的记号,也许是因为想到了莎克斯比太太煮的汤,此时我并不想这里吃这个带着骨头的烤猪头;也许是因为这个猪头本身—在我看来它似乎扮着鬼脸,甚至是它愤怒的眼神或者猪嘴上的毛—由于泪水凝结在其上而呈褐色—无论如何当我们一起坐在餐桌边的时候,我变得很沮丧。约翰和戴蒂很快就狼吞虎咽的消灭了他们的晚餐,开始吵吵闹闹,偶尔由于绅的奚落而大发雷霆,偶尔小怒。埃比斯先生和莎克斯比太太动作优雅地享用着他们的晚餐;我反复拨弄着自己盘子里的肉,毫无胃口。
  
  于是我分了一半给戴蒂。她又给了约翰。他像狗一样从下巴那里发出几声嚎叫。然后,当所有人都吃完了之后,埃比斯先生开始用鸡蛋,糖和朗姆酒调饭后饮料酒。他用这些装满七个杯子,从火盆里取出铁块,摇晃了一会直至他们冷却下来,然后把它们扔进杯子里。加热饮料酒就好比在杨桃布丁上对白兰地生火—每个人都乐于观看,并且听着液体发出咝咝声。约翰说,“能让我做一个么,埃比斯先生?”—整个晚餐时间,他的脸都是红红的,而且光亮得如同油画,就和画里面玩具店窗前男孩的脸一模一样。
  
  我们坐着,每个人都是有说有笑,说着那会多么的美好,当绅发财了,而我也带着我的三千磅回来了;只有我仍然保持着沉默,而且没有人发现这一点。最后,莎克斯比太太拍着她的肚子说‘
  
  “你不准备给大家来支曲子么,埃比斯先生,顺便也可以当作那些婴儿的催眠曲?”
  
  埃比斯先生的口哨可以发出鼓一般的声音,而且可以持续一个小时以上。他把他的杯子放到一边,捋了捋胡子,开始了那首“杰克小喇叭”。莎克斯比太太也跟着一起哼唱,直到她的眼神变得黯淡起来。她的丈夫曾经是一个水手,死于海难--我的意思是,她失去了他。现在他长眠于百慕大三角。
  
  “太棒了,”她说,在歌曲结束之后。“但是下面来首欢快点的,看在天堂的份上!--否则我又要多愁善感了。然后我们还可以看着年轻人跳舞呢。”
  
  这次埃比斯先生选择了一首快节奏的曲子,莎克斯比太太拍着巴掌和着,约翰和戴蒂站起身来,推开椅子。“能帮我拿着耳环么,莎克斯比太太?”戴蒂问。他们跳着波尔卡舞,直到壁炉台上的瓷器也跟着跳动起来,而他们的脚下扬起一英寸高的灰土。绅斜靠着坐着看着他们,吸着烟,嘴里喊着“嘿!”或者是“约翰,继续!”,他高喊着,大笑着,这也许是出于对即将来到的一场没有赌注的战斗的恐惧。他们要我加入,我说我不想。他们扬起的尘土让我打起了喷嚏,最后,由于我杯子里的铁块被加热的过头了,鸡蛋凝固了起来。莎克斯比太太为埃比斯先生的姐姐准备了一小盘肉和一杯水,我说我可以把它们带上楼。--“好吧,宝贝,”她说,继续用手打着节拍。我拿着那盘子,杯子,以及一根蜡烛,走上楼。
  
  我总是认为,在冬天的晚上走出我们的厨房就好比走出天堂。即使这样,当我离开埃比斯先生姐姐的房间,并且看到有一两个婴儿被舞蹈声吵醒,我依然没有回去加入他们。我沿着过道走到我和莎克斯比太太共同的房间门口;然后我又沿着另一个楼梯,走到我出生的阁楼。
  
  这个屋子非常的寒冷。今晚可以说它已经凝结了,窗子是开着的,所以比平常更冷。地上是平板,散乱着一些被剥开的粗毛地毯。 墙秃秃的,除了盥洗盆边由于经常被水溅到而成的一些蓝色斑点。这个盥洗盆,现在有一件马甲和一件衬衫搭在上面,那是绅的,还有一两个衣领。他每次来这里总是睡在这个阁楼;虽然他其实可以和埃比斯先生在厨房里搭一张床;如果是我是他,我会这样干。地上躺着他的长筒皮靴,他已经为它们去了潮并且上了光。一个凳子上放在从他口袋里掏出来的硬币,一盒香烟,以及封蜡。硬币闪亮。蜡很脆,就像乳脂糖。床很硬,上面铺着着一条红色天鹅绒的窗帘,吊环已经被取下来了,充当着床单的角色:这窗帘是从一个失火的房子里得来的,似乎依然可以闻到焦味。我拿起它,搭在肩头,就好像一个斗篷。然后我吹熄蜡烛,站在窗前,颤抖着,看着远处的房顶和烟囱,也看着霍斯蒙哥监狱—绞死我母亲的地方。
  
  玻璃窗上粘着这一些霜花,我用手轻轻地触碰它们,让冰化成水。我依然能够听见埃比斯先生的口哨和戴蒂的舞步,但是在我面前,波柔的街道一片漆黑。仅仅只有一些从窗子里发出的微光,以及马车上的灯笼,驱赶着这阴暗;有个人在黑暗中疾走,就如同这阴暗一般,黑暗而急促。我想所有的偷儿应该都在这条街吧,还有偷儿的孩子们;然后其它的普通人,过着他们普通而又独一无二生活的女人和男人们,应该都在伦敦其它地方的某条街某个房子里。我还想起了在她那大房子中的李莫德,她并不知道我的名字--三天前,我也不知道她的。她不知道,我正站在这儿,计划着如何算计她,而与此同时戴蒂和约翰正在我的厨房里跳着欢快的波尔多舞。
  
  她会是个什么样的人呢?我曾经认识个女孩也叫莫德,她的嘴唇只有一半。她曾经试图让大家相信她是在与人打架时失去了另外的一半;但是我知道,事实上,她生来就是那样,没有什么打架那回事。最后她死掉了--不是因为打架,是因为吃了坏掉的肉。仅此而已,一口臭肉就要了她的命。
  
  但是,这个女孩的皮肤很黑。绅说过,另外一个莫德美丽漂亮。但是每当我想起她,脑海中只能浮现出一个高挑瘦弱,灰色皮肤的女孩,就像我曾经绑过胸衣的,厨房里的那把椅子一样。
  
  然后我听到厨房的门开了,有人上楼的脚步声,接着是莎克斯比太太的呼唤我的声音。我没有回答。我听见她到了下面的卧房寻找我;安静了片刻之后,她的脚步向阁楼靠近,然后她的烛光照亮了这间阁楼。爬楼让她稍稍有些气喘—仅仅一点而已,她还是相当敏捷的,也很结实。
  
  “你在这么,苏?”她轻轻地说。“一个人呆在黑暗里干啥呢?”
  
  她环顾四周,看到的是和我刚才看到的同样景象--硬币,封蜡,绅的靴子和皮包。然后她走向我,把她干燥温暖的手放在我的脸颊上,我说—就好像被她咯吱了或者狠命捏了,我的声音就像在无法控制的笑或者哭—我说:“莎克斯比太太,如果我不去做会怎样呢?如果我做不来呢?如果我把事情搞砸了让您失望了呢?我们是不是还是应该让戴蒂去呢?”
  
  她微笑着摇头,说:“不要紧,不会的。”她把我领到床边,我们坐下,她撩起我的头发把放到她的大腿上,把我肩上的窗帘整了整,抚摸着我的头发。“不要紧,不会的。”
  
  “会很远么?”我看着她的脸说。
  “不太远,”她回答。
  
  “我在那儿的时候,你会想我么?”
  
  她撩起我耳边的一缕头发。
  
  “每分每秒,”她轻轻地说。“你是我的孩子,我怎么会不担心呢?但是有绅在你身边。我不会让你和一个坏蛋一起走的,”
  
  这的确是事实。但是我的心依然剧烈地跳动着。我再次想到了李莫德,坐在她的房间里叹息,等着我去解开她的束胸衣,在火炉前帮她拿着睡衣。就像戴蒂说的,可怜的女人。
  
  我咬了咬唇。“我应该这样做么,莎克斯比太太?这是不是太卑鄙了呢?”
  
  我紧紧地盯着她,她的目光逃避着我,朝向窗子点了点头。她说,“如果是她,会毫不犹豫地去做。我知道她会怎么想--虽然可恶,但是去令人自豪,胜利带来的自豪—就像你现在要做的一样。”
  
  她的话让我沉思了一会。这段时间里,我们只是沉默地坐着。然后我问了一个以前我从未问过的问题—一个,我这么多年生活在兰特街,生活在这些骗子和偷儿之间,从未听过任何人提及的问题。我说,用一种耳语的方式,
  
  “当你被绞死的时候,会疼么, 莎克斯比太太?”
  
  她一直在抚摸我头发的手,突然静止了,只一刻,然后又继续。她说。
  
  “我想你不会有任何感觉,除了知道绳子在你的脖子上。也许会有点痒,我想。”
  
  “痒?”
  
  “也许有些刺痛吧。”
  
  她的手继续抚摸我的头发。
  
  “但是当绞刑板放下的时候呢?”我说,“难道你不会感觉到疼么?”
  
  她挪了挪腿。“也许会有阵痛,会抽搐吧,在绞刑板放下的时候。”
  
  我想起了那些我看着被绞死的男人。他们的确抽搐了。他们像猴子一样抽搐,两脚乱踢,就像被杖打的猴子。
  
  “但是一切进行很快,”她继续说道,“我认为快到疼痛很快就消失了。当他们绞死一位女士—你知道为什么他们那样打结么,苏,那是为了让一切结束得更快。”
  
  我再次抬头看着她。她已经把蜡烛放到了地板上,烛光从下方照耀着她的脸,让她的脸看起来有些肿胀,而她的眼睛则显得衰老。我颤抖,她用手抚着我的肩,使劲地,这劲到一直透过天鹅绒。
  
  然后她偏过头去。“埃比斯先生的姐姐又开始发昏了,”她说,“喊妈妈呢。这十五年里,她总是喊妈妈,真可怜。我要过去看看了,苏。我必须说,用一种迅速干净的方法死去其实是最好的死法。”
  
  说完,她眨眨眼。
  
  似乎她真的是这样想的。
  
  有时我会想,她这样说是不是只是为了安慰我。
  
  但是我当时没有这样想。我只是抬起头吻了她,把她弄松动的头发重新捋平;然后厨房那里再次传来了砰的声音,舞步更重了,戴蒂大声喊到。
  
  “你在哪,苏?不一起来跳个舞么?埃比斯先生刚闹了个笑话,我们正乐着呢。”
  
  她的喊声吵醒了一半的婴儿,这一半的哭声又吵醒了另一半。莎克斯比太太说她要去看看这些婴儿,我也跟着下楼了。这一次,我跳舞了,绅做我的舞伴。我们一起跳了华尔兹。他喝醉了,搂我搂得非常用力。约翰再次和戴蒂一起跳舞,我们就这样在厨房里蹦跳了一个半小时—从头至尾绅都在大喊,“继续,约翰!”或者是“孩子,上!”, 埃比斯先生的口哨只停过一次,在唇上涂点黄油,使得口哨声更加优美动人。我的离开是在第二天正午。我将自己所有的东西都装进了帆布面的行李箱,穿上了淡褐色的衣服和斗篷,头上戴一顶无边女帽。经过三天的努力,我已经把绅教给我的那些都记住了。我的故事以及我的新名字-苏珊.史密斯已经牢牢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现在只差一件事情没有做了。午餐是面包和干肉,肉太干了干,把我的牙龈都粘住了,当我坐在厨房里享用这最后的午餐时,绅士干完了剩下的那件事。他从包里拿出一张纸,一支钢笔和一些墨水,给我写了一个证明。这件事只费了他一点点时间。当然了,他惯于伪造文件。他把纸拿起来等待墨水变干,然后开始读他所写的:
  
  ‘请呈当事人。我是威克街的爱丽斯. 邓文,请允许我推荐苏珊.史密斯小姐’-接下来也都是诸如此类的话,我已经不记得后来是怎么写的了,不过听起来对于我是非常合适的。他将纸再次放平,以一个女人的字体签上名,然后把它递给莎克斯比太太。
  
  ‘你觉得怎么样,莎克斯比太太?’他微笑着说,‘苏能得到这个女仆的职位么?’
  
  但是莎克斯比太太说她不想做任何判断。
  
  ‘你应该最清楚了,孩子,’她说,眼睛看向别处。
  
  当然,如果我们在兰特街得到过帮助,我们就不会象现在这样缺乏证明之类的东西了。有个矮小的女孩常常来洗婴儿的尿布,擦洗地板,而她是个贼。我们不可能让那些诚实的女孩子来做这些,她们会在三分钟内就看穿我们在那个房子里所做的一切,我们不能让这种事情发生。
  
  于是莎克斯比太太将那张纸挥开,绅再次阅读一遍后,向我眨了眨眼,将它折起来封好塞进了我的行李箱。我吞咽下最后的一片干肉和面包,扣好了斗篷。我只能跟莎克斯比太太告别,约翰和戴蒂从来不会在下午一点前起床。埃比斯先生先生要去鲍尔那里撬保险箱,一个小时以前他已经吻过我的脸颊并且给了我一个先令。我戴上了帽子,帽子和我衣服的颜色差不多,是暗褐色的。莎克斯比太太把我的衣服弄得笔挺,然后将手放在我脸上,微笑着说:
  
  ‘愿上帝保佑你,苏!我们会因为你而富有的!’
  
  但是接着,她的微笑变得惨淡起来,从前我们从来没有分开过一天以上。她转过头,想掩饰即将夺眶而出的眼泪。
  
  ‘快点带她走,’她对绅说,‘快点带她走,不要让我看见!’
  
  于是绅揽住我的肩膀,领着我走出屋。他雇了一个男孩提着我的行李箱走在我们后面。他打算带我去出租车停车场,坐车到帕丁顿站,然后看着我上火车。
  
  那真是不走运的一天。我并不经常走水路,但是我很愿意到南瓦克桥那种地方去看看风景。我曾经以为从那里可以看见伦敦的全景,但是我们越是走得远,雾越是浓,在桥上风景反而是最糟的。你可以看见圣保罗的黑色的圆形屋顶,水上的驳船,你能看见城市里所有黑色的东西,除了美好的事物-那些美好的东西都不见了或者说是都变成了阴影。
  
  ‘真不舒服,以为走水路可以到那里去,’绅说着,凝视着岸边,斜靠着然后吐了口唾沫。
  
  大雾是我们没有预料到的,雾里所有的交通工具都好像在爬行。虽然我们试图找来了一个出租马车,但是二十分钟后我们就不能不付清了钱继续步行,我原本打算赶一点钟的火车,现在,当我们还在快速穿过大广场时,就已经传来一点整的钟声,然后是一点一刻,然后是一点半-全都听起来让人感觉到该死的沮丧而且懒洋洋的,就好像那些发声零件被用绒布包起来了一样。
  
   ‘要不我们回去吧,’我说,‘明天再来?’
  
  可是绅说会有车夫驾着一辆轻便马车在马楼等着我的火车,不管怎么样,晚到总比不到的好。
  
  但是最后当我们到达帕丁顿后,我们发现所有的火车都晚点了,而且开得非常慢就跟城里的交通状况一样。我们还需要再等上一个小时,直到警卫打信号说布里斯托尔,的火车-也就是开往梅登海德的火车到达。到了梅登海德之后,我必须下车然后再转上另外一辆准备出发的火车。我们站在滴滴答答的时钟下面,坐立不安,不停地朝着手心吹气。车站的大灯高照着,然而雾气涌进来混杂着蒸汽,从一个拱廊飘向又一个拱廊,使灯光显得格外的微弱。墙上悬挂着悼念阿尔伯特王子去世的黑色绉纱,那些绉纱已经被鸟儿弄得斑迹点点。我觉得在这样的地方挂上这样的东西实在让人感觉死气沉沉。我们的四周是拥挤的人群,所有人都在等待着火车的到来,口里诅咒着,互相推挤着,任孩子们和狗在腿间穿梭来穿梭去。
  
  一个轮椅的车轮轧到了绅士的脚趾,绅极为暴躁地骂道:‘真是该死!’他弯腰擦了擦靴子上的灰尘,然后站直,点燃了一支香烟,接着他就咳嗽起来。然后他竖高衣领,戴上一顶宽顶软帽。他的眼睛黄黄的带点白色,好像被什么弄脏了似的。至少那时,他看上去一点也不像会让一个女孩傻傻地爱上的那种类型。
  
  他又咳嗽了起来。‘他妈的劣质烟,’他说,随便地乱骂着脏话。然后他看到了我的眼神,马上又换了一幅脸孔。‘他妈的这种低贱的生活-对么,苏?很快我们都不会再过这样的生活了。’
  
  我不再看他,什么都没说。以前的某个晚上我曾经和绅跳过一次华尔兹,现在,远离兰特街,远离莎克斯比太太和埃比斯先生,远离了所有我们周围的那些聚在一起赌博的人们,绅士看起来只是另外一个陌生人,甚至让我感觉到有点点害羞。我想,你又不是我的什么人。我几乎又要说我们应该转头回家去,但是我知道如果我真说了绅会多么恼怒,所以我什么都没说。
  
  他抽完一根烟,紧接着又开始抽第二根。他走开去小便时,我也去上厕所,整理衬衫时我听到汽笛的鸣声。从厕所出来,我就看见警卫已经发出了指示,人群开始涌动,急匆匆地涌向正在等待的火车。我们跟着人群走着,绅士带着我走到二等车厢,把我的行李箱递给一个在车顶上正在整理行李的男人。我的座位在一个脸色苍白,手里抱着个婴儿的女人身边,那个女人的另外一边坐着的是两个农夫模样的结实的汉子。我想她会很乐意我坐在她的身边,因为我穿得非常整洁和秀气,她绝对看不出,呵呵,我居然是个会偷东西的波柔女孩儿。我的后面上来了一对父子,父亲手里拎着一个有金丝雀的鸟笼。男孩就坐在农夫的身边,而他的父亲就坐在我身旁。车厢稍微倾斜并且吱吱作响,我们都缩回脑袋,盯着天花板上那些来回滑动砰砰作响的行李带下来的灰尘和油漆。
  
  门是开着的,可是一分钟后就关上了。我慌乱得几乎没有时间去看绅。他把我送上车,然后就转头开始跟警卫说话。现在他走到开着的窗户跟前,对我说,
  
  ‘恐怕很晚你才能到了,苏。但是马车会在马楼等你的,我肯定他一定会等你的。你一定要相信我。’
  
  我马上明白过来这是不可能的,一种悲惨和恐惧的感觉迅速向我袭来,我快速地说,
  
  ‘和我一起去,好么?直到我到达那个房子?’
  
  但是他怎么可能会答应呢?他摇了摇头,看起来非常抱歉。那两个农夫模样的人,那个女人还有那个男孩和他的父亲全都看着我们,可能好奇地想知道一个戴着那样的宽边软帽有着这样声音的男人正在和我这样的女孩谈论的房子是什么样子的。
  
  然后行李搬运工从房顶爬了下来,又是一声鸣笛,火车突然耸动了一下开始徐徐前进。
  
  绅取下帽子跟着火车走着,直到引擎开始加速,他没有再跟下去,我看见他转身戴上帽子,翻下了衣领。然后离开了。车厢吱吱作响得越来越厉害而且开始左右晃动,那个女人和那个男人都把手放在皮带上,男孩脸贴着窗户,金丝雀把鸟嘴放在笼子的栏杆上。婴儿开始哭泣,一直哭了半个小时。
  
  ‘你就没有杜松子酒么?’我最后对那个女人说。
  
  ‘杜松子酒?’她问,好像我刚才说的是毒药一样,然后耸了耸肩膀,似乎不太乐意让我坐在她的身边。真是个傲慢的婊子!
  
  最后那个女人和她的孩子,那个烦躁的鸟儿,那个父亲都睡着了而且喷着鼻息,那个男孩在折纸球,农夫模样的人抽着烟,越来越烦躁。大雾里,火车走走停停,直到最后到达梅登海德,比原定时间晚了足足两个小时,于是我错过了去马楼的一趟火车,只有再等下一辆,我的行程简直是非常糟糕。我没有带任何吃的东西出来,因为我们都以为我可以准时到达布莱尔然后获得仆人的工作。自从中午吃过那顿面包和干肉后我一点儿东西都还没吃过,干肉还卡在我的牙里,但是七个小时后在梅登海德,如论如何也不能说它很美味了。这个车站不像帕丁顿,有卖咖啡和牛奶的移动摊位和点心店,这里只有一个地方卖东西吃,而且已经关门了。我坐在行李箱上,大雾弄得我眼睛有些刺痛,我擤了擤鼻子,手绢立马就黑了。有个男人看见我这样,微笑着说:‘别哭了。’
  
  ‘我没哭!’我说。
  
  他眨了眨眼,然后问我叫什么名字。
  
  在镇上这可是一种调情,不过我现在不是在镇上,我不会回答他的。
  
  当开往马楼的火车来了以后,我坐在了车厢的后面,而他坐在前面,脸就对着我-他花了一个小时的时间来引起我的注意。我记得戴蒂说过她有一次坐火车,和一个绅士坐得非常近,那个绅士拉开他的裤裆给她看他的鸡巴,然后叫戴蒂握住它,戴蒂就照做了。这让戴蒂觉得非常自豪。我在想如果这个男人也叫我去摸他的鸡巴我会怎么做,没准儿我会尖叫,或许看别的地方去,或者真的去摸,或者别的什么。
  
  不过那时我一点儿也不需要这种自豪感,我是有目的而来的。
  
  无论如何,那样得来的钱很难花出去,戴蒂从来不敢用,因为她怕她的父亲看见这个然后知道了她曾经如此放荡。她把钱藏在了浆粉墙的一个松动的砖头的后面,并且在砖头上做了一个特殊的记号,一个只有她才知道的记号。她说她会在临死前的病床上讲出钱的所在,然后我们得用这笔钱来安葬她。
  
  这个男人一直看着我,但是即使他真的有拉开过裤裆,我也绝不会看见,最后他翘了翘帽子,下车了。这之后还有更多的停靠站,每一站都有人在下车,而且没有人再上车。那些站变得越来越小,越来越黑暗直到最后什么也看不到,只剩下树,外面什么也看不到了,只有树,越过那些灌木丛,越过大雾,灰色的雾,不是棕色的,上面只有黑色的夜空。那些树木和灌木丛非常浓密,天空比我曾经想象过得最黑的还要黑暗,火车最后停了下来,马楼到了。
  
  除我之外没有人下车,我是所有旅客中最后下车的。警卫报了站名,然后走过来帮我搬下行李箱。他说,
  
  ‘你一会一定需要有人来帮你搬行李的,没有人来这儿接你的么?’
  
  我告诉他本来应该有个男人驾着轻便马车来接我去布莱尔的。他问我是不是那种来拿邮件的马车,那肯定已经走了,三个小时以前就走了。他打量了我一番,说,
  
  ‘从伦敦来的,对么?’然后他从出租马车里叫来了一个司机,‘她从伦敦来的,打算去布莱尔。我跟她说,布莱尔过来的马车已经来过而且已经走了。’
  
  ‘是的,已经来过了,’那个司机喊道,‘已经走掉了,走了三个小时了。’
  
  我站在那里,浑身发抖,这里比家里要冷得多,冷得多也黑得多,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奇怪的味道,而且人, 我不是说过么,都是些白痴之类的。我说,‘那个车夫不是可以带我一程么?’
  
  ‘车夫?’警卫说着,然后对着那个车夫大喊,‘要个车夫!’
  
  ‘一个车夫!’
  
  他们都大笑起来知道笑得开始咳嗽起来。警卫拿出了一个手帕,擦了擦嘴,然后说道:‘我的天啊,哦我的天,一个马楼的车夫!
  ’
  ‘哦,混蛋,’我说,‘你们俩真是混蛋!’
  然后我抓起我的行李箱一直走到可以看见一两盏灯亮的地方,我想那一定是村庄里的房屋。警卫说,‘嘿,你真是粗野!我会让威先生知道你的,看他会怎么想,你把伦敦的粗话都给带来了!’
  
  我不能说出接下来我要去干什么,我也不知道从这里到布莱尔还有多远,我甚至不知道我该走哪条路,伦敦到这里有四十英里远,而且我害怕母牛和公牛。
  
  不过毕竟,村路不像城里的路,这里只有四条路,而且最后都通向同一个地方。我开始步行,直到听到从后面传来马蹄和车轮吱吱作响的声音。一辆马车走到我身边,车夫停了下来,点亮了一盏灯笼,看着我的脸。
  
  ‘你一定就是苏珊.史密斯了,’他说,‘从伦敦来的吧,莫德小姐为你担心了一整天。’
  
  他是个上了年纪的男人,名叫威廉姆.因克,是李先生的车夫。他拿起我的行李箱,扶着我坐进了他旁边的座位,然后吆喝着继续赶车,一阵阵的风吹打在我们身上,他感觉到我在不断地发抖,于是拿了一张毛呢毯子让我盖住腿。
  
  到布莱尔大约有六到七英里远,他驾着马车一路疾驰,边驾着马车他还边抽着一管烟。我跟他说起大雾-现在也还有些雾,甚至现在火车也还是慢吞吞的。
  
  他说,‘这就是伦敦,以雾闻名,不是么?以前离开城里到过很远的地方么?’
  
  ‘从来没有这么远过,’我说。
  
  ‘在城里做女仆的,是不是?你最后一个工作的地方好么?’‘相当好,’我说。
  
  ‘你真奇怪,跑这么远来给一个小姐做女仆,’他说,‘以前去过法国么?’
  
  我又拿出了一张毯子盖住了膝盖,‘一到两次,’我说。
  
  ‘我猜法国的那种皮套裤都很短的,我是说他们腿短。
  ’
  那时,我只认识一个法国人-一个入室强盗,他们都叫他德国杰克,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叫,只知道他个子很高,不过为了取悦威廉姆.因克,我说,‘应该是很短的。’‘我也这么想。’他说。
  
  这条路非常安静而且非常的黑,我能够想象着马的声音,车轮的声音以及我们的声音正迅速地传到原野的另外一边。然后我听到从很远的地方传来了收税的鸣钟-一种非常悲伤的声音,至少对于我来说是那样,不像伦敦的钟声那么的欢快。鸣钟一共响了九下。
  
  ‘这就是布莱尔的铃声,听起来像整点报时,’威廉姆.因克说。从那以后我们一直安静地坐在马车上,不一会儿我们就到了一个高石墙处,然后绕到它旁边的一条路继续前行。很快,那个高墙就变成了一个巨大的拱廊,然后我就看到了在它背后的一个略灰的房子的屋顶和有尖角的窗户,窗户的一半都被常青藤覆盖着。我以为会有个很大很壮观的房子,但和绅描述的不同,既不是很大也不是很规整,接着威廉姆.因克放慢车子步伐,我正打算把毯子拿开时,他叫道,
  
  ‘等等,甜心,我们还有一半的路没走呢!’栅栏的门口有一个拿着灯笼的人,威廉姆.因克喊着:‘晚安,老兄,你可以在我们之后就关上门了。这就是史密斯小姐,看,安全到达了。’
  
  我原本以为就是布莱尔的那个建筑物居然仅仅是个入口!我目瞪口呆。我们驶过那里,行驶在两列赤裸裸的黑暗的树中间,树沿着路拐弯的方向排列成两列,在这个开阔的村间小巷里,空气似乎清新了一些,然后又变得浓厚起来。越来越浓,我的脸上,嘴唇上分明地感觉到空气中的潮湿,我闭上了眼睛。湿气逐渐散去。我凝视着这一切。渐渐清晰了起来,透过一排排的树,虽然被浓雾所笼罩,仍然是一幅非常清晰的景象—所有的窗子都是黑色而且紧闭着的,墙壁上布满了让人联想到死亡的爬墙虎,从一对烟囱飘出细细的灰烟—这里就是布莱尔, 李莫德 的豪宅,我的家。
  
  我们没有直接从正面进入,而是选择了绕过其侧面的一条蜿蜒小路。那里有一个近乎废弃的院子,还有拱廊,以及更多的黑色墙壁和观者的窗子,并且不时地传来狗吠声。有个建筑上高高的挂着一个白底黑色指针的钟,我曾经在野地里听到过它的钟声。威廉姆.因克 在它下面勒住了马,把我抱了下来。一扇门开了,一个女人站在那里,因为寒冷而双手交叉。
  
  “这是斯泰尔斯太太, 专门为这事赶来,”威廉姆 说。我们穿过那个院子到达她的身边。前面有一个小小的窗子,我想我看到了那里有烛火,但很快就熄灭了。
  
  过了这个门是一条通向厨房的过道,一个宽敞明亮的厨房,由我们在兰特街 的厨房的5倍大,墙壁洁白, 餐具整齐的排成排,天花板上挂着一些野兔。在一张噌亮的餐桌旁坐着一个男孩,一个女人,还有三四个女孩子—当然,她们全部都疑惑地看着我。女孩们在研究我的帽子以及斗篷的裁剪。而她们都是仆人的装扮,我就没有浪费时间去研究了。
  
  斯泰尔斯太太 说:“好了,你们来得真够晚的。再晚一点你们就可能要在村子里过夜了。我们这里天黑得早。”
  
  她四十岁左右,带着一顶漂亮的帽子,说话的时候不喜欢看着对方。她的腰上挂着一串钥匙。 普通的,过时的钥匙,我可能复制过其中的每一把。
  
  我对她行了个半鞠躬礼。我没有说你应该感谢我没有在帕丁顿转头打道回府—也许我应该说。我希望我那样做了。任何人,花像我这么多的时间,远离四十 四十英里,都会发现伦敦是一个值得呆下的地方—但是我没有这样说。我只是说:“我非常肯定,也非常高兴,最终还是有马车去接我的。”餐桌旁的女孩子们窃笑了起来。有个厨子坐在她们旁边,站起身,拿起一个大盘子为我准备食物。 威廉姆.因克 说,“ 史密斯小姐 从伦敦来, 斯泰尔斯太太。 她还去过几次法国。”
  
  “真的” 斯泰尔斯太太说。
  
  “就一两次吧,”我说。我想你们大概都认为我在吹牛吧。
  
  “她说那儿的小伙子腿都很短.”斯泰尔斯太太 点点头。 女孩们又一次窃笑,其中的一个对那个男孩耳语了点什么,他的脸红了。这时我的食物准备好了,斯泰尔斯太太说,
  
  “玛格丽特,你可以把这个拿到我的餐饮室去。史密斯小姐,我想我应该带你去洗洗手洗洗脸什么的。”
  
  我猜她的意思是要带我参观一下厕所,于是我回答说好。于是她让我端着一根蜡烛,把我带向另一条短的过道,通往另一个院子,那儿有一个落地壁橱,壁橱的表面上用钉子钉上了一些纸。
  
  接着她把我带到她自己的小房间里。打量这个房间,一个灯罩,上面搁着白色的蜡花,一个相框,里面是一个水手的照片,我猜是出海去了的斯泰尔斯大人;还有另一张照片,是一个黑头发的天使,这个我猜是上了天堂的斯泰尔斯先生。她坐着看我吃晚餐。我的晚饭是羊肉,果酱,还有面包和黄油。你可以想象,在如此饥饿的情况下,我是如何迅速地把它们扫荡干净。在我吃饭的时候,传来熟悉的钟声,九点半的钟声。我问:“会整晚打钟么?”
  
  斯泰尔斯太太点头。“整日整夜,每个整点和半点。李先生喜欢有规律的日子。慢慢你就会发现的。”
  
  “那李小姐呢?”我一边擦着嘴角的面包屑一边说,“她喜欢什么呢?”
  
  她整整裙边,回到道“她舅舅喜欢什么,李小姐就喜欢什么。”
  
  然后她抿了抿嘴,说道,
  
  “你慢慢会发现,史密斯小姐,李小姐非常年轻,但是却是一个大房子的女主人。仆人们不会去打扰她,他们直接听从我的吩咐。我应该已经说过我是一个有经验的女管家,我知道如何为女主人保护她的女仆—但是,女管家也必须要做她应该做的事情,对这一点莫德小姐非常清楚,我也同样。我从未想过一个像她那种年龄的女孩能够如此聪明,但是我们会看到的。”
  
  我说,“我相信李小姐能够把每件事情都处理好。’
  
  她说,“我有足够的仆人,以确保一切万无一失。史密斯小姐,我希望你能适应这个井井有条的大房子。我不了解你以前呆过的地方。我也不知道在伦敦女仆的职责是什么。我从未到过那儿”—她没到过伦敦!--“所以我不知道。但是如果你惹了其它的女孩,我很肯定她们也不会让你的日子好过。那些男人和男孩么,当然,我希望我不会看到你在不必要的时候和他们说话。”
  
  她就这样一直说了一又四分之一小时—就像我曾提过的,由始至终没有过多的注视我的眼睛。她告诉我该从哪进入房间,在哪里用餐,我可以用多少糖,多少啤酒,以及什么时候该洗自己的内衣。至于莫德小姐的茶壶里的剩茶,她说,莫德小姐上一个女仆的习惯是把它交给厨房里的女孩们处理。同样对于莫德小姐烛台上剩余的蜡头:要交给威先生处理。 威先生会对应该有多少蜡头剩下心里有数着呢,因为是他亲自把蜡烛分发出去。塞子们则交给查尔斯,一个厨房里打下手的男孩。皮和骨头交给厨师。
  
  “至于莫德小姐留在她浴缸里的肥皂头呢,”她说,“太干了没什么用了,你可以自己留下。”
  
  哼哼,这些佣人们—总是喋喋不休这些无聊的小破事。就好像我很关心那些蜡头和肥皂头似的。如果说我以前只是感觉到,现在我已经清楚地认识到,那种感觉,一种处于对三千英镑的渴望中时的感觉。
  
  然后她说如果我吃完了,她很乐意带我去我的房间。但是呢,她希望我在这段路程中能够保持安静,因为李先生喜欢安静而无法忍受被打扰,而且莫德小姐也有这种习惯,不允许任何人打扰她的休息或者让她感到烦躁。
  
  她就是这样说的;然后她拿起她的灯,我拿起我的蜡烛,她带着我穿过一条过道到达一个黑暗的楼梯前。“这是仆人通道,”她边走边说,“你必须走这条道,除非莫德小姐有其它指示。”
  
  越往上走,她的脚步和声音越轻柔。最后,当我们最终爬完了三套楼梯,她把我带到一扇门前,用一种耳语的声音告诉我这就是通往我卧房的门。把手指竖在唇前,她慢慢地扭开门把。
  
  以前我从不曾拥有自己的房间。我也从未想过要拥有一个。但是现在,既然我一定要拥有一个,那么就这个了吧。它,小小的,陈设简单—也许贴点墙纸壁画什么的会让它看起来好很多。无论如何,至少在壁炉架上放还有个镜子,壁炉前还有个小地毯。床边上—应该是威廉姆.因克提上来的吧—是我的帆布箱子。
  
  在床头附近还有另外一个门,紧闭着而且门上没有钥匙。
  
  “这个门是通往哪里的?”我问斯泰尔斯太太,猜想大概是通向另一个过道或者壁橱什么的吧。
  
  “通向莫德小姐的房间。”她说。
  
  我说,“门背后就是莫德小姐?在床上睡觉?”
  
  也许我的声音的确有点大了;但是斯泰尔斯太太居然颤抖了一下,就好像我发出的是一声尖叫或是弄出了巨大的动静。
  
  “莫德小姐的睡眠非常不好,”她轻轻地回答。“如果她半夜醒来,会希望她的女仆在她身边。她不会喊你,因为你们两现在还不熟:我们会让玛格丽特搬个凳子坐在她门口,玛格丽特也将负责她明天的早餐,以及为她穿衣。至于你,必须做好准备被传唤和审查。”她说她希望莫德小姐能对我满意。我说我也同样。
  
  然后她走了,迈着轻盈的步伐,在门口却又停住了,用手摸了摸她腰上的钥匙。我注意到了她的这个动作,不由得心里一凉:那一刻,在我心里,她仿佛成为一个监狱长。我无法控制自己,问道:
  
  “你要我把锁起来么?”
  
  “锁起来?”她皱着眉,“为什么我要这样做呢?”
  
  我说我也不知道。她拉着脸审视了我一番,然后关上门离开了。
  
  我对自己竖起大拇指。不错!我想。
  
  然后我坐在床上。床很硬。我很怀疑在上一个女仆离开之后,这些床单和毯子是否被换过。屋子很黑,能见度很低。斯泰尔斯太太带走了她的灯,而我把自己的蜡烛放到地上:它的光投射到地板上成了一个大黑影。我解开斗篷,但是还是把它搭在肩上。由于寒冷和长途跋涉,我感到浑身酸痛;晚饭来的太晚了—它堵在我的胃里,很难受。现在是晚上十点。在家的时候,十二点以前上床睡觉都会遭到嘲笑的。
  
  我感觉像在蹲监狱。这里,只有可怕的寂静,这种寂静会让你感觉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当你醒来,走到窗前忘向窗外,你所处的高度会让你几乎昏却,而院子和畜栏是如此黑暗,远处的土地也是如此的寂静和沉默。
  
  我想起了当我随着威廉姆.因克进来时闪耀在某扇窗前的烛光。我在想它是来自于哪个房间的呢?
  
  我打开我的箱子,一件件的审视从兰特街带来的物品—实际上,没有一件东西是真正属于我的,这些都是绅为我到这里来特意准备的。我脱下衣服,在面前捧了一会。这衣服也不是我的;但是我在上面看到了戴蒂的针线,深深地嗅了下去.我想她的针在上面留下了约翰狗皮外套的味道。
  
  我想到莎克斯比太太的现在可能会用剩下的猪头骨熬的汤;这是一种奇怪的感觉,当我想象着他们所有人坐在那里享用这汤,也许也正想着我,也许压根就没有。
  
  如果是那种好哭得女孩,想到这里,现在可能已经开始哭了。但是我从来就不是那种好哭得女孩子。我换上睡衣,重新在外面套上斗篷,穿着长袜,鞋带松散着,站立着。我看着床头附近那扇紧闭着的门,看着上面的锁孔。我想莫德小姐是不是会有一把钥匙可以打开它呢。我在想,如果从那个小孔看过去,我能看到什么呢—不去试试,是不会知道的。于是我蹑着脚走到那,趴在锁孔前,窥视,光线很暗,一切都是阴影—什么也看不清,没有睡着的或者醒着的女孩,什么也没有。
  
  但是,我又想,我是不是可以听见她的呼吸声呢?我摒住呼吸,用耳朵贴着地板。我听到自己的心跳,还有血液嘭张的声音。我听到一种细小的声音,大概是虫子在地板里面爬动发出的。
  
  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我大概听了一分钟,也许两分钟吧。然后我放弃了。我脱下鞋袜上床睡觉:床单潮湿,透着凉气,就像馅饼皮。我把我的斗篷铺在上面—为了让床暖和点;而且,如果有人晚上进来,我可以很容易的抓起它逃跑。你不会明白。蜡烛我就让它继续烧着。如果威先生会抱怨它比预想的短了一些,那真太遭了。
  
  即使小偷也有她的弱点。阴影继续摇曳着。床还是冰冷的。十点半,十一点,十一点半,十二点的钟声依次传来。我躺着,颤抖着,想念着莎克斯比太太,想念着兰特街,想念着我的家。
 第三章
  
  第二天早上六点他们叫醒了我。我的蜡烛已经燃尽,厚实的窗帘挡住了所有的光,所以在我看来,那还是半夜呢。当玛格丽特来敲我的门的时候,我甚至以为自己依然还在兰特街的老屋子里。我猜想她是个贼,刚越狱出来找埃比斯先生帮她撬开脚镣。这种事儿有时会发生;有时那些贼会是我们认识的善良的男人们,有的时候就是亡命的恶棍。有一次有个男人把刀架在埃比斯先生的喉咙上,因为他嫌埃比斯先生的动作太慢了。所以,当听到玛格丽特的敲门声,我从床上跳起,大喊道,“等一下“--至于我是说的等什么,等谁,我不能告诉你,当然也不能告诉玛格丽特。她贴在门上轻声说,“你喊了我么,小姐?”她给我带来一壶热水,并且帮我升了火;然后从床底下取出夜壶,清空至她的桶里,并用腰上挂的湿抹布擦了干净。
  
  在家的时候,我也清洗过夜壶。现在,看着玛格丽特把我的尿液倒在她的桶里,我不确信自己喜欢这种感觉。但是我还是说,“谢谢你,玛格丽特”--很快,我就后悔这样说了,因为她听到之后把头一甩,好像在说,你以为你是谁,也配谢谢我?
  
  这些佣人们!她说我应该去斯特尔斯太太的餐室吃早饭。然后,她离开了,在离开的途中还不忘快速地扫视了一番—我想大概是在看我的鞋,我的上衣以及我开着的箱子吧。
  
  在炉火完全燃起之后,我起来穿戴整齐。太冷了,以致连洗漱都成了一种折磨。我的睡袍感觉湿冷湿冷的。拉开窗帘,让阳光照进来,我看见—昨晚在烛光下无法看见的—由于潮湿,天花板上生成了一道道的褐色的痕迹,而墙壁上则是白色的霉点。
  
  隔壁的房间传来低吟声。我听见玛格丽特说“是,小姐。”然后是关门声。
  
  之后是沉寂。我下楼吃早餐—在仆人专用楼梯下的黑暗的过道里迷路了,走到了那个有厕所的院子里。这个厕所周围长满了荨麻,野草穿过院子的墙壁顽强地滋生蔓延着。这幢房子四壁被爬墙虎所包围,有些窗子也是残破的。绅是对的,无论如何,这不是一个值得破门而入的地方。同样,他对那些佣人的描述也很准确。最后,当我找到斯泰尔斯太太的餐室时,有一个男人已经在哪儿了,穿着马裤和丝袜,头上戴着一定脏兮兮的假发。这就是威先生。据他自己说,他已经伺候李先生四十五年了,他喜欢这份工作。上早餐的时候,他是第一个被服务的对象。他吃的腌猪腿和一个鸡蛋,再加一杯啤酒。这儿的人吃饭总是喝啤酒,这儿有一整个屋子都是用来酿这玩意的。但是他们还说伦敦人奢侈。
  
  威先生几乎没有对我说话,只是向斯泰尔斯太太交待工作事宜。然后,他问我关于我上一个主人的事情,我说是梅菲尔威克街的邓文家。他点点头,好像若有所思,说他可能认识那个男主人。他真是个不怎么高明的骗子。
  
  七点的时候他离开了。他走之前,斯泰尔斯太太是不会离开餐桌半步的。在她终于可以离开的时候,对我说,
  
  “你会很高兴听到这个消息的,史密斯小姐,昨晚莫德小姐睡得很好。”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无论如何,她继续说道,
  
  “莫德小姐很早就起来了。她想见你。在见她之前你是否想洗个手呢?莫德小姐和她舅舅一样,非常细致。”
  
  在我看来,我的手是足够干净的;但是我还是洗了,在这个餐室的一个小石砌水池那儿。
  
  她带我上去。和上次一样,我们走仆人专用楼梯,但是却选择了一条漂亮得多的过道,通向的也只仅仅一两个门。她敲了其中一个。我没有听清里面的回答,但是我想她肯定听到了。她挺直了要,转开铁把手,让我进去。
  
  和所有的屋子一样,这也是个黑暗的屋子。整墙都贴着黑色木头,地板秃秃的,除了铺着两条陈旧得都卷起了边的,并不起眼的土耳其地毯,同样,地板也是黑的。有几个笨重的桌子,一两个硬硬的沙发。一幅褐色山丘的画,一瓶已经凋零的花,以及一条死蛇搁在一玻璃瓶里,嘴里还含着一白色的蛋。窗外的景色是灰色天空和近乎干涸的河流。窗格很小,暗淡,在窗架里摇晃着,发出卡塔的响声。
  
  很大的一个壁炉,里面还闪耀着点点火星,在这壁炉前方—有位小姐站在那里,默默注视着这即将湮没的火和烟,但是当听见我的脚步之后,她的眼中闪烁出了某种光芒—没错,这就是李小姐,这个房子的女主人,我们阴谋的女主角。
  
  从绅的描述中,我设想她会很漂亮。但是其实不然。至少在我看来,她不是那么漂亮,只能说是相貌平平。她比我高一到两英寸—普通身高,因为我是算矮的;她的头发比我漂亮一些—但是也不能说非常漂亮—她的眼是褐色的,淡褐色。她的脸和唇丰满圆润—但我必须承认,她比我还是强点的,我喜欢咬自己的嘴唇,我的脸上还有雀斑,而且看起来太瘦了。我看起来很小,但是,关于这一点—现在站在我面前的李小姐实际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她看着我进来,上前一两步走到我的身边,她的脸被炉火映得通红。她停下,将手放在身前,贴着她的裙子。我以前从未看见过有像她这样的年纪女孩穿这样的裙子—宽而短,连膝盖都盖不住;她的腰细的惊人,上面缠一根腰带。她都上插着一朵紫罗兰。脚踏一双毛绒拖鞋。她双手白皙,带着直到手腕的白色手套。她说,
  
  “史密斯小姐。我想你就是史密斯小姐吧?就是你专程从伦敦赶来做我的女仆!我可以叫你苏珊么?我希望你喜欢布莱尔,苏珊;我同样也希望你能喜欢我。这应该不难,我想,实际上。”
  
  她的声音缓慢,甜美,温柔,在说话的时候,她微抬着头,看着我,脸颊依旧是红红的。我说,“我相信我会喜欢您的,小姐。” 然后我想起了我在兰特街的练习课,抓住裙摆行了一个屈膝礼。当我再次直立起来,她微笑着,上前来握住了我的手。
  
  她看向一直把我藏在门后的斯特尔斯太太。
  
  “你可以走了,斯特尔斯太太,”她非常和蔼地说道。“我知道你会对史密斯小姐好的。”她再次把目光投向我的眼睛。“你也许已经听说过,我是个孤儿,苏珊,和你一样。当我还是一个孩童的时候我来到布莱尔:那时我很小,没有人对我好。我不知该如何才能向你描述清楚,在那个时期里,斯特尔斯太太是如何让我体会到了母爱的含义。”(delta_ray注:好酸,我想puke,幸亏还没有吃饭。。。)
  
  她微笑着偏过头去。斯特尔斯太太没有和她对视,但是脸有些许犯红,眼皮跳动了几下。我想我永远也无法将她与什么慈爱的母亲联系在一起;但是仆人们对主子们肯定是不一样的(delta_ray:阿谀谄媚),就像狗儿们喜欢欺负弱小同样道理。你就相信我说的吧!无论如何,斯特尔斯太太在那一刻里眨了一下眼,看起来似乎很心虚地样子;然后她离开了。莫德小姐再次微笑,把我带到一个硬靠背的,靠近火炉的沙发那儿。我们并肩坐着。她问我关于我这一路的情况—“我们还以为你丢了呢!”她说,所处的位置正好在我房间的背后。然后她又问了是否喜欢我的床,对早餐是否满意等诸如此类的问题。
  
  “你真的是从伦敦来的么?”她又问。自从我离开兰特街,所有人都问我这个问题—就好像我是骗人的一样!但是,这一次,她给我的感觉不一样:不是咄咄逼人,寻根问底,只是一种好奇而已—就好像伦敦对她来说有某种特殊意义,而非常渴望地听到关于伦敦的事情。
  
  当然,我知道这是为了什么。(delta_ray:有钱的土包子…)
  
  接下来她向我解释了我作为她女仆的职责:大概是这样的,就如同我以前已经知道的一样,坐在她的身边陪伴她,陪她到公园里散步,整理她的睡衣。
  
  她看向地面,“你会发现我们这儿有自己的习惯和规矩。我想也许会有点麻烦,因为我们人手太少。我舅舅只喜欢看着我安安静静,整整齐齐。但是你,应该已经习惯伦敦的生活方式。”
  
  我想起了戴蒂的发型,约翰的狗皮外套。“非常习惯,”我说。
  
  “你上一个女主人,”她继续说道,“她人好么?我想她会嘲笑我的吧!”
  
  她说着这话,脸依旧红的厉害,并且再次把目光转向我;我想到的是,“你的确是个傻鸟!”
  
   
  但是我说的却是,爱丽丝女士—绅为我凭空捏造出来的所谓的女主人—非常的善良,不会嘲笑任何人,亦不会以貌取人。然后说莫德小姐看起来也是同样的人。我想,说这句话是明智的,因为听到这里,她用一种不同的眼光看着我,脸也不是那么红了,再次抓起我的手,说,“苏珊,你是个好女孩,我认为。”我说,“爱丽丝女士也一直这样认为,小姐。”
  
  我想起了绅为我伪造的推荐信,现在该是时候拿出来了。我从口袋里掏出递给她,她打开,拿到窗口光亮处。在那里,她呆站了很久,然后诡异地对着我一笑;我的心跳瞬时加快,以为她觉察到了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其实不然:我注意到她握着那封信的手在颤抖;我猜想她只是为我的优秀人格所震惊(delta_ray:信里胡吹海吹的),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突然想到她没有母亲,我感到一阵难过。
  
  “好了,”她说,把信揉成一团放进自己的口袋里,“爱丽丝女士的确对你的评价很高,我想你一定很不想离开她吧。”
  
  “我的确感到非常的遗憾,小姐,”我说。“但是,你知道的,爱丽丝女士去了印度。我想在那里她会生活得更加幸福。’
  
  她笑了。“你喜欢这儿灰蒙蒙的天空么?你知道的,这儿永远不会有阳光灿烂的日子,我舅舅设法挡住了阳光,因为强光会毁坏印刷品的。’
  
  她很开心的笑了,露出了她的牙齿,小巧而洁白。我笑了,但却紧闭着嘴唇——因为我的牙是黄的,虽然我敢说不是那么的黄,但是和她的一对照,就会显得更黄了。
  
  她说,“你知道我舅舅是个学者么,苏珊?”我说,“我听说过,小姐。”
  
  “他有一个很大的图书馆,整个英格兰最大的。我想你很快就可以看见它了。”
  
  “我相信那儿一定很棒,小姐。”
  
  她又一次微笑。“你一定喜欢读书吧?”
  
  我吞了一口唾沫。“读书,小姐?”她点点头,等待着我的回答。“不少,”最后我还是这样回答道。“我的意思是说,如果我能接触那么多的书籍文献,我相信我会的。其实我的意思是”——我咳了两声——“如果可能的话。”
  
  她瞪大了眼睛。
  
  “我指,我可以学。”我说。
  
  她的眼睛瞪得更大了,然后表示质疑地发出一声短笑。“你在开玩笑吧,”她说。“你不是在说,你不识字吧?不会吧?一个字也不识?”她的微笑一半变成了皱眉。在她身边,有一个小书桌,桌面上有一本书。依旧是半微笑,半皱眉的神情,拿起那本书递给我,用一种非常和蔼的语气对我说,“我想你是在谦虚。给我读一段,别怕犯错。“
  
  我接过那本,不发一言,全身冒汗。我打开一页,上面是密密麻麻的印刷体。我又翻到另一页,更糟。莫德正注视着我,我感觉就像有火在我脸上烧一般。可怕的沉默。我的脸开始发烫。搏一把吧,我想。
  
  “我们的父亲,”我尝试着朗读,“什么艺术在天堂——”
  
  后面的是什么我记不清了。我合上书,咬着嘴唇,眼睛看着门外。我非常难过地想,“完了,我们的计划泡汤了。她肯定不会想要一个既不能为她朗读,也不能写字的女仆!”我抬起眼看着她,说,
  
  “我可以,而且我愿意学,小姐。我相信我能行的,而且不会需要太久——”
  
  但是她摇着头,似乎若有所思。
  
  “学习?”她说,走过来拿走那本书。“哦,不用,不用,我可不答应你这样干。不要读书!阿,苏珊,如果你是我舅舅的外甥女,一直呆在这个房子里,你就会知道那有多么讨厌了。实际是,你应该知道!”
  
  她微笑,注视着我的眼睛,微笑,然后传了缓慢而沉重的钟声,八下,她的笑容退去了。
  
  “现在,”她说,转过身,”我必须去见李先生了。当一点的钟声响起,我可以再次自由活动。”
  
  她这样说让我感觉她是某个故事中的女孩。不是有很多这样的故事么,其中的女孩有着不可思议的舅舅——巫师,野兽,或者是某种无法理喻的东西?她继续说,
  
  “一点整到我叔叔的房间来找我,苏珊。”
  
  “好的,小姐,”我说。
  
  她用一种悲伤的眼神环顾了四周。壁炉上有面镜子,她走到那里,用她那带着手套的手捂了一下自己的脸,然后整了整衣领。我看着她。她的短睡衣后面领口开得狠下,露出了腓骨。
  
  她从镜子里注意到了我正在背后注视着她,于是我行了一个屈膝礼。
  
  “我能走了么,小姐?”我问。
  
  她踱了回来。“等一下,”她摇着手说,“能帮我整理一下房间么?”
  
  然后她走到门口,停下了,说,
  
  “我希望你能够在这儿过得开心,苏珊。”她的脸再次变得通红。当我注意到这一点,我感到双颊发凉。“我希望你的姨妈,在伦敦,不会太过于想念你。是姨妈吧,我想,就像瑞弗先生提到的?”她把目光投向地面。“当你见他的时候,瑞弗先生还好么?”
  
  她有意将这个问题轻描淡写,好像这并不重要;其实我知道自信的男人也会采用同样的方式,将一个真正的先令扔在一堆假币之中,让所有的硬币看起来都好似诚实的。对她而言,瑞弗先生就是那个真先令,而我和我的年迈姨妈就是那堆假币!
  
  我说,“他很好,小姐。并让我向您表示诚挚的问候。”
  
  这是她已经打开那扇门,将自己半隐在门后。“真的么?”她问。
  
  “真的,小姐”
  
  她看着门板轻轻地说,“我想他是个好人。”
  
  我想起绅歪坐在厨房的椅子里,将手伸到衬裙下面,说,可爱的婊子。
  
  “我确信他是个好人,小姐,”我说。
  
  然后,从房间的某个角落传来急促,带着几分淘气般清脆的闹钟声,“是我舅舅!”她喊道,眼神慌乱。她转身跑开,让门半开着。在她下楼的时候,我能听到她拖鞋发出的啪啪声以及楼梯的吱吱作响。
  
  我呆站了一秒,走向门,用脚踢上它,走到火炉边暖了暖手。自从离开兰特街我还没有感到过温暖。我抬起头,透过刚才莫德照过的镜子,盯着自己的脸——盯着这张长着雀斑的脸以及我的牙齿。我还伸出舌头看了看。然后我搓着手咯咯地笑了:她真的和绅说的一样,完全爱上了他;那三千磅似乎已经进了我的腰包而且烙上了我的名字,而医生也已经站在了精神病院门口等着莫德呢。
  
  这就是我在见到她之后所想的。
  
  但是想到这些,我并不是那么的开心;那咯咯的笑声,我必须承认,也不是发自内心的。虽然我也不是特别清楚这是为什么。我猜想,这是阴郁造成的——因为这房子在她走后似乎变成从未有过的黑暗和寂静。壁炉里只有燃尽的灰,窗格摇动着发出吱吱的响声。我走到窗边。冷气袭人。虽然窗台上放着沙袋试图阻挡它们,但是并不起什么作用;所有的沙袋都湿了并且发霉了。我将我的手放到其中一个上面,手指很快就变成了绿色。我站立着,同时颤抖着,看着窗外的景色——如果这还能被称作景色的话,只有单调的草和树木。几只黑色的鸟儿从草地上琢起虫子。我在想哪个方向是通向伦敦的呢.
  
  我非常想听到婴儿的哭声,或者是埃比斯先生姐姐的也行。我愿意支付五磅以换取一小包猪肉,或者一些假币,用来磨去光泽消磨时间。
  
  接着我想到了其它的一些事情。莫德说过,把我的房间打扫一下;这里只有一个房间,我想这是她的工作室,所以其它地方应该还有一个房间,她的卧房。现在,这间屋子的的墙壁上镶满了黑色的橡木板,让人感到非常忧郁和沮丧,门非常完美地被包在门框里,不会被损坏。我仔细地,从我的所在地,让目光穿过墙壁,我看到了一个裂口,然后是一个门把;一扇门在我眼前展露无遗,凸凸的白色,就像日光。
  
这是通往她卧房的门,就像我原来猜测的;当然,这个房间还有另外一扇门,通向我的卧房,通向我昨晚偷听她呼吸声的地方。现在看来,那举动真的非常愚蠢,现在我已经看到了墙壁另一边的一切。只是一间普通的女士房间——不是特别宽敞,但也是足够宽敞了,弥漫着一种淡淡的香味,高高的四帐杆卧床,老式的遮篷。我不确信如果自己睡在这样一张床上是否会打喷嚏:我想那遮篷里一定有很多灰尘,死苍蝇和蜘蛛,因为它看起来至少有九十年没人动过了。床已经被稍稍整理过,不过上面还是散乱着一床被子——我把它折了起来放到枕头下面;有一两根落发,我拾起来扔到了壁炉里。女仆的工作真是琐碎阿。壁炉墙上是一面很棒的老式镜子,镶着灰色和银色的大理石。这旁边是一个老式的立式衣柜,雕刻着花和葡萄,黑漆漆的发亮。我敢说这位小姐从来没有用过这个衣柜,因为里面仅仅乱七八糟堆着六七件很薄的内衣,就已经让架子嘎吱作响了,还放着有一个装衬裙的篮子,这个篮子抵住了柜门,所以门只能虚掩着。看到这里,我再次为莫德没有母亲感到难过:否则她母亲肯定会让她扔了这些古董,而去买一些更时尚讲究的东西。不过有一件事是在兰特上讨生活的人必须要知道的 – 如何打理贵重物品。我要整理那些袍子—它们都是又小又短又女孩的样式,拿出来抖抖,把它们好好的放进柜子里。然后我把一只鞋子压在一条衬裙上让它平整。在这之后,门自己关上了。这里一边是一个壁橱,令一边是一个梳妆台。上面放满了刷子还有瓶瓶罐罐,还有配的一套精美的抽屉。当然这都归我打理。我把抽屉打开,里面的放的满满的,全都是手套。比商店里的手套都多。最上面那个放的是白手套;中间放的是黑色真丝的;黄色软皮的就在最下面。
  
  每一副手套的里面,靠近手腕的地方都用深红色的线绣了字,我想那应该是莫德的名字吧。其实吧,我挺想用剪刀和大头丁把这些字给弄掉。
  
  当然,我是不会干这种事的,我只是把那些手套整齐的放好。我再一次巡视的整个房间,确认自己已经熟悉了所有地方。有一件事引起了我的好奇,是一个小木盒子,上面还镶了象牙,就放在她床边的小桌上。
  
  盒子是锁上了的,我拿起来时它还发出了沉闷的咔吃声,就近的地方没有钥匙,我想她把它随身带着,说不定就在一串钥匙中。这锁是那种很简单的锁,其实逆只要有一个铁丝就可以很容易的打开了,不会比扔只蚌到水里让它打开壳更困难。我就用了一根她的发卡。
  
  木盒挺顺利的打开了,里面衬有绒布。接口是银的,涂了油使它润滑。我不确定里面会放了什么—说不定是绅给她的东西,什么纪念品呀,情信呀,定情物啥的。但是打开一看,里面是一个袖珍人像,框在金像框里,还配了一条褪了色的绸带。那是一个漂亮的金发女郎。有一对慈爱的眼睛。她的打扮是20多年前的那种,像框也很老式了。她虽然长的不太像莫德,不过她应该是莫德的母亲。但是如果她是的话,莫德不把它带在身上而是锁在盒子里的做法倒是挺奇怪的。
  
  我对这个疑惑了好久,看着这幅人像,翻看有什么记号之类的,直到那个像框在我手上都变暖了。突然间我听到了动静,由房子的某处传来的,我想那会是谁呢?但不管那是莫德,玛格丽特,或是斯泰尔斯太太进了房间,发现我站在打开的木盒边,手里还拿着那人像,我就完了。我忙吧东西放回去,用发卡把它重新锁上。那发卡我为了撬锁折过,我把它收在身上。我不想给莫德看到而联想到我是个小偷。
  
  收拾完这些我就无所事事了,我站近了窗边。在11点的时候一个女仆拿了一个托盘进来。一看到那银质茶壶我就说:‘莫德小姐不在这儿’。但其实这茶是给我的。我尽量淑女的把茶喝进去,好让它喝久一点。我把托盘放下了,打算帮那女仆走一趟。当她们看到我把东西拿到厨房去的时候,那里的女孩们都盯着我看,厨子说话了:‘嗯,我从来都不会认为玛格丽特不够神出鬼没。你或许要去跟斯泰尔斯太太谈谈了。不过呢,你去跟菲小姐谈谈更好,她到是从来都不会骂人懒的。’
  
  菲小姐是一个爱尔兰女仆,现在患上了猩红热。虽然对她自鸣得意不是啥好事,不过我也不想当啥好人。
  
  我什么都没说。我想:‘你们不喜欢,莫德小姐还是喜欢我的!’起码呢,她是唯一一个,在这里的人,对我说过友善的话。突然间我渴望时间过的快点,不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快点看到她。
  
  起码在Briar你总会知道现在是什么时间。12点整,再过个半小时,我会走到后楼梯,站那儿直到一个客厅女仆走过,她会带我去图书馆。这是一个在一楼的房间,你呆在那里准会成为一个大学者。在通向图书馆的门旁,有一个木盾,上面镶了好多配了玻璃眼珠的动物的头:我站在那儿,把手指放在那些小白牙上,等着钟敲下1点的钟声。透过门传来莫德的声音-很虚弱,很慢,好像她在跟她舅舅念书似的。
  
  当钟声一响,我松开了手,去敲门。一个细细的男声要我进去。
  
  我先看到的是莫德,她坐在桌旁,面前放着一本书,她的手放在书面上。她的双手露在外面,那对小小的白手套旧放在一旁,由于她做在台灯边上,灯光直照着她的手指,在书页的衬托下,她的手苍白的就像尸体似的。在她的上方还有一扇窗,玻璃上涂了黄色的涂料。房间的其他地方,都是柜子,柜子里都是书,你无法想象的多。真是太多了。一个人到底需要多少呢?我看着它们就颤抖。莫德站了起来,合上她面前的书。她拿起那双手套把它们戴上。
  
  她抬头望向右面,房间的更深处,由于门挡着,我看不到是谁。就听到一个声音说:
  ‘什么回事?’
  
  我把门再推开一点,看到了另一扇窗,更多的柜子,更多的书,还有另一个大桌子。这张桌子上由好多纸,也有另一盏台灯。坐在那儿的是李先生, 莫德的舅舅;接下来我会好好的形容他。
  
  他穿了天鹅绒的外套,天鹅绒帽子,上面还有短短的红色羊毛绒,以前可能是上面的装饰绒吧。他手上拿了一支笔,面前的纸是空白一片的;不过他的手倒是黑的,不像莫德的手干干净净的。他的手都染成了印度墨水,像一般的男人手上会给烟熏过似的。他的头发都变白了。下巴刮的光光的。嘴巴挺小的,一点血色都没有。但他的舌头,都是黑的,应该是他舔手指翻页造成的。
  
  他双眼昏黄虚弱,带了一幅眼镜,带绿色的,他看到了我,问:
  
  ‘你他妈的是哪位?
  
  莫德在系她手套上的扣子,轻轻的说
  
  ‘她是我的新女仆,史密斯小姐‘
  
  透过李先生的绿眼镜,我看到他的眼睛抬起来了,变的更昏暗了。
  
  ‘史密斯小姐,‘他看着我不过对他的侄女说道:’他跟上一个一样是天主教徒吗?‘
  
  ‘我不知道,‘莫德 说’我没问过她,你是天主教徒吗?苏珊?‘
  
  我根本不知道那是什么,只好说:‘不,小姐,我不是‘
  
  李先生马上捂起了他的耳朵。
  
  ‘我不在于她的嗓子,‘他说,’不过她可以安静点?柔和点吗?
  
  莫德 微笑说:‘她可以的,舅舅’
  
  ‘那她在那里打扰我干吗?’
  
  ‘她是来接我的。’
  
  ‘来接你?’他说‘钟响了吗?’
  
  他把手扯向他背心上的表链,扯出一个古老的大金转发器,歪着脑袋听着打鸣声,张开了他嘴巴。我看着莫德,她站着不动,手不住的摆弄手套上的流苏;我往前站了一步,示意要接她。但正当他看的我的动作时,这老头突然像木偶戏里的潘趣先生似的抽搐,他黑色的舌头也伸出来了。
  
  ‘那手指!女孩’他叫着‘手指!手指!’
  
  他把他黑色的手指指向我,还不住的摇笔,墨都飞出来了。我后来发现他桌子前面的地毯上都黑了好大一块了,所以我想他是时常的摇笔吧。不过在当时他的举止太奇怪了,话声很尖锐,我真吓死了。我想他应该是时常的发作吧。我又走上前一步,但这令他叫的更疯狂了。后来莫德走了过来拍着我的手臂。
  
  ‘别害怕,’她轻轻的说。‘他指的是这个,看‘她指给我看,在我脚下,有一些黑色的地砖,就在门道根书柜之间,上面有一个黄铜制的手伸出了一个手指。
  
  ‘舅舅在不在意仆人看着他的书,‘她说,’但他害怕他们会弄坏他的书。所以他要求不可以越过他房间里的这个记号。‘
  
  她把她的拖鞋放在了记号上。她的脸像蜡似的滑,声音像水似的柔。
  
  ‘她看到那个了吗?’她舅舅问。
  
  ‘是的’她答,收回了她的鞋,‘她看的很清楚,她下次会注意的,是吧,苏珊?’
  
  ‘是的,小姐,’我说,我根本不知道说什么好,也不知道要看谁说。这所有的对我来说都太新鲜了,盯着出版物看就会弄坏它们?不过天知道呢。再说了,这老头真古怪,给我见识了这一招,我都分不清这是不是真的了。‘是的,小姐,’我又说了一遍,‘是的,先生’我又说。
  
  我行了一个屈膝礼。李先生哼了一下,死死的透过绿眼睛看着我。
  
  莫德扣紧了她的手套,我们准备离开。
  
  ‘让她学温柔点,莫德,’他说,当她推开我们后面的门时。
  
  ‘我会的,舅舅,’她低声说。
  
  现在走廊看上去更暗了。她带我走出去,上了楼梯到了2楼,去了她的房间。那里早就放好了午饭,还有放在银茶壶里的咖啡。当她看到午饭的内容时,做了个鬼脸。
  
  ‘鸡蛋’她说,‘软软的,就像你应该有的温柔一样。你觉得我舅舅怎么样,苏珊?’
  
  我说,’我想她一定很聪明吧,小姐。
  
  ‘还在写一本,嗯,字典?’
  
  她眨了眨眼,点了点头说;‘对,就是字典,费时的体力活。我们才写到F。’
  
  她看着我,好像想知道我脑子里在想什么似的。
  
  ‘厉害,’我说。
  
  她又眨了下眼,把勺子放到鸡蛋上,摇着上面的蛋黄。当她看到蛋黄蛋白弄成一团,又作了另一个鬼脸。‘你要把它们都吃了,’她说,‘你吃了他们,我呢就吃这些面包黄油。’
  
  这里有3个鸡蛋,我不知道她是嫌弃它们什么,这么挑剔。她把它们放到我面前,我吃了,她坐在那里看着我,拿起一小片面包,喝了一口咖啡。
  
  她看了看她的手套,上面有点污渍,她揉搓了许久说:‘看,有点蛋黄印子,就在我手指上,天哪,这黄色在我的白手套上看着真恶心!’
  
  她为这污渍很不开心,一顿饭的时间都皱着眉头。当玛格丽特进来拿走托盘,她回去了她的寝室,再出来她的手套又洁白如新了-她到她的抽屉里拿了双新的。后来我去她寝室放煤的时候,找到了这双旧手套,在壁炉的后面,已经烫变形了,看上去像小娃娃的手套。
  
  她的的确确是个正常人。她想绅在兰特街时说的那样疯狂,或是不正常吗?我想不是的。我觉得她只是有点孤独,有点书呆子气还有点沉闷而已,不过谁呆在这样一个房子里不会这样呢?午饭过后她走向窗边:天是灰的,还下着小雨,但她说她突然有兴趣去散步。‘那,我应该穿什么好呢?’她说。我们跟着就站到她衣橱前,挑选外套,帽子,还有靴子。这就花了快一个小时。我想消磨时间才是她的目的吧。当我笨拙的系着她的花边鞋带时,她把手放在我手上说:
  
  ‘慢慢来,急什么。又没人等着我们,是吧。‘
  
  她笑了,但眼神看来很忧伤。我说,‘没有,小姐。‘
  
  最后,她披上了一件灰色宽大衣,手套外面又套了一个大手套。她有一个小皮包,里面放了手绢,一瓶水,还有一把剪刀:她要我拿着包,没说那剪刀用来干吗。我想是用来剪花的吧。她带我走到去大门的楼梯前,威先生听到我们的声音,跑了过来,‘你好吗,Miss 莫德小姐?’他说,鞠了个躬,又说,‘你好吗,史密斯小姐,’大厅漆黑一片。当我们走到外面,站了好一会才适应外面的天气还有带水汽的阳光。
  
  当我第一次看到这个大宅时感觉的它严酷无比,那是在白天的光照下;晚上呢,透过雾气,它看上去没那么严酷,不过看上去更糟糕了。我想这宅子也曾经风光过吧,但现在它的烟筒已经倾斜了,屋顶上都是绿色的苔藓和鸟窝。房子到处都是不同的痕迹。墙角堆满了砍下来的常春藤。它有一个很大的门,门间的缝本来挺大的,可是雨水另到大门的木头膨胀了,现在只可以开一半。莫德要压紧她衬裙才可以通过去。
  
  看到她离开这个黑房子是件奇怪的事,就像珍珠走出它的贝壳似的。
  
  不过跟少见的是看到她走进去,像是贝壳还开着,然后在她背后唰的又关上。
  
  但其实花园里也没什么好逛的。就是通向大门的路2旁有很多树。房子本身是建在一片沙砾地上的。还有一个他们叫药草园的地方,其实里面都是荨麻。还有一些给过渡生长的树木挡了的路。在小树林边上有一个由小石头搭的没窗的小屋。莫德说那叫冰屋。‘我们在门缝看看里面是什么吧,’她说,她会站在那里盯着里面成堆的冰块直到受不了为止。在冰屋后面是一条泥巴小路,通向一个荒废了的,又紫杉包围着的小礼拜堂。那是我见过最奇怪,最安静的地方了。连小鸟的叫声都听不到。我不喜欢去那儿,可莫德老喜欢去。教堂有个墓园,里面都是李家的人,其中一个有个小石碑,那是她母亲的坟墓。
  
  她可以坐在那里一个小时,眼都不眨一下。她的剪刀不是用来剪花而是给坟墓处草的。她还会用湿手绢小心的擦拭墓碑。
  
  她会不住的擦,直到手累抖了,呼吸加快为止。她从不让我帮忙。第一次,我想帮忙的时候,她说:
  
  ‘这是做女儿的责任,给她的母亲清理墓碑,你离开一会,别看我。’
  
  我走开了,晃荡在墓群中。踩在硬硬的的上。我走着走着,想起我自己的母亲。她根本没有墓碑。没人会给一个女杀人犯立墓碑的。她的尸体给扔到生石灰里。你见过身上给撒了盐的鼻涕虫吗?约翰干过这事,他看到那虫给烧的丝丝响,乐不可支。有一回他还跟我说:
  
  ‘你妈就像这样,被烧的丝丝响,熏死了10个人!’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说过这话。我哪起一把厨房里的尖刀,架在他脖子上,说,“知道我身上流着坏人的血,就不要激怒我。”当时他的脸色极为难看!
  
  我想知道,如果莫德知道我身上流淌着这样的坏人的血液,会怎么想。
  
  但是她永远不会想到去问。在我跺着脚走来走去的时候,她只是呆坐着,瞪着她母亲的名字。最后她叹了口气,左右看了一下,用手揉了揉眼睛,拉下面纱。
  
  “这是个让人伤感的地方,”她说。“我们走远一点。”
  
  她带着我离开了紫杉林,回到篱笆间的小路,然后离开树林和冰屋,来到了公园的边缘处。这在里,如果你沿着墙边的小路走,你会到达一扇大门。她有钥匙。这门通向河边。在那房子里你是看不到这河的。那儿有一个一半已经腐烂掉的废弃的码头,一条底朝天的小船,可以当作椅子。这条河很窄,安静泥泞,里面有很多鱼儿。两岸是浓密的高大灌木,莫德在其间慢慢地走着,凝视着它们在河水上投下的倒影。我猜她不想在绕弯子了。她折下一根芦苇,掰成两段,将尖梢含在唇间,坐下了。
  
  我在她身边坐下。那天没有风,却寒冷,寂静得让耳朵感觉不适。空气感觉很稀薄。
  
  “水边,多美,”处于礼貌,我说。
  
  一条驳船驶过,上面的男人脱帽向我们致意。我朝他们挥了挥手。
  
  “开往伦敦的,”莫德说,看着它渐行渐远。
  
  “伦敦?”
  
  她点点头。我不知道——谁能想的到呢?——这条小河是泰晤士河的一段。我猜她是指那船会到前面转进某条大河里。同样,所谓到达伦敦——也许指的是经过伦敦桥下吧——让我叹息。我转过身,看着它随着水面起伏,然后消失在视野里。它的马达声渐渐远去,从它烟囱里飘出的烟与天空融为一体。空气再次变得稀薄。莫德依旧含着那段芦苇尖坐着,双眼充满了迷茫。我开始捡石头打水漂。她看着我,每一次的水花溅起都令她的眼里闪烁出某种光芒。然后她带我回去。
  
  我们回到她的房间。她拿出一块布——没有色彩,没有形状,我猜想是不是抹布什么的。我从没有看见过她干过其它的。她把这缝进自己的手套——非常糟糕——走针走的歪歪扭扭的,还有一半露出来了。这让我紧张。我们在闪耀着的炉火前坐下,然后随意的说了点什么——我忘了具体说了什么了——然后天就黑了,一个女佣拿来了蜡烛;接着起风了,窗子咯咯响的厉害,从未有过的厉害。我对自己说,“上帝啊,让绅早点来吧!”再这样过一个星期我就活不下去了“;我打了个呵欠。莫德看着我的眼睛,也打了个呵欠。这让我的呵欠打得更厉害了。最后她把她的针线活儿放在一旁,蜷着腿,头看着沙发的扶手上,好像是睡着了。
  
  这就是这儿在7点之前的所有生活。当七点的钟声传来,她打了个大呵欠,揉了揉眼,起来了。七点是她再次换衣服的时间——同时换上丝质手套——以和她舅舅共进晚餐。
  
  他们一起度过了两个小时。当然,我没看到,我和佣人们一起在厨房里吃晚饭。他们告诉我,李先生喜欢在吃饭的时候,听他的外甥女在画室里为他朗读。我猜这就是他的乐趣,因为他们告诉我,李先生几乎没有客人,即使有,也都是从牛津或者伦敦来的书虫;那时,让莫德为大家读书就是他的乐趣。“可怜的女孩,除了读书,她什么也不做么?”我问。“她的舅舅不让她做别的,”一个客厅女侍说。“这就是他珍爱她的方式。几乎不让她出门——怕她变成两半。就像你所知的,他让她一天到晚带着手套。”
  
  “够了!”斯泰尔斯太太说。“李小姐会说什么?”那个女侍不作声了。我坐在那里,想着李先生,想着他红色的帽子,金色的打簧表,绿色的眼镜,黑色的手指和舌头;然后又想到李小姐,对着鸡蛋皱眉,在她母亲的墓前使劲搓着手。这是一种古怪的珍爱,让她变成了这个样子。
  
  我想我完全了解她。其实,我什么也不知道。我吃着晚餐,听着其它佣人谈话,没有说太多。然后斯泰尔斯太太问我愿意和威先生以及她一起到她的餐室去拿点布丁么?我想我应该去。我坐在那儿盯着那些用头发做成的画儿。威先生给我们读了一张梅登海德的报纸,每说一个故事——什么公牛冲破篱笆阿,牧师在教堂里说的小笑话阿——斯泰尔斯太太都会摇头晃脑,说,“哇,你以前听过这种事么?”威先生就会咯咯地笑,说,“史密斯小姐,你会发现,我们和伦敦一点也不落伍呢, 消息灵通!”
  
  从他声音的上方隐约传来笑声和椅子摇动的声音,是厨房里的厨子,洗碗的女用,威廉姆.因克和那个打下手的男孩,正乐着呢。
  
  然后钟声再次传来,紧接着是仆人的铃声,这意味着威先生要伺候李先生睡觉了,而我也要伺候莫德睡觉了。
  
  在回去的路上,我差点又迷路了;即使这样,当她看见我的时候,说。
  
  “是你么,苏珊?你比阿格里斯快。”她继续微笑着。“而且也漂亮些。我不认为一个红头发的女孩,或是浅色头发的女孩会漂亮,你说是么?我希望有一头黑发,苏珊。”
  
  她的晚餐有红酒,我的是啤酒。我想我们都有点醉了。她让我和她一起站在火炉上方的大镜子前,让我的头靠近她的,比较我们头发的颜色。“你的更深一些,”她说。
  
  然后她走开了,让我为她穿上睡衣。
  
  这和为咱们老厨房里的凳子脱衣服可真有点不一样。她坐在那儿,因为寒冷而发抖,说道,“快!我要冻僵了!天!”——她的卧房处处漏风,我的手指又冰凉,让她几乎跳了起来。过了一会,我的手暖和了起来。给一位女士脱衣可是重活。她的束胸衣很长,带钢圈的;她的腰,就像我说过的,很细;医生会说太细了,这女孩生病了。她的裙子上有挂表的地方。她的头发里大概有半磅重的卡子,还有一把银梳子。衬裙和内衣是白棉布的,除去一切,她的皮肤光洁如脂。我觉得,太柔软了。我想象着她大概很容易被擦伤吧。现在她看起来就像剥去了壳的虾。当我为她取内衣的时候,她穿着长袜坐着。双手举过头,双眼紧闭。很快我就回来了,看着她。她一点也不介意这样被我看着。我看到了她的胸,她的臀,她的feather,一切的一切,除去那如鸭毛般深褐色的feather,她苍白的就像公园里柱子上的雕像。如此苍白,仿佛要发光似的。
  
  这不是什么好的苍白,我很高兴能把她遮盖起来。我把她的袍子放回到柜子里。她坐着那儿,打着呵欠等待着我为她打理头发。
  
  她的发质很好,也很长。我握着它们,刷着它们,想着里面可能会有些什么。
  
  “你在想什么?”她说,从镜子里看着我的眼镜。“你上一个女主人?她的头发好么?”
  
  “她的头发很糟。”我说着,并且为爱丽丝女士感到抱歉:“但是她走路时很优雅。”“我优雅么?”“当然,小姐。”
  
  她的确实的。她的脚很小,关节如同腰一般纤细。她笑了。就像对待我们的头一样,她让我的脚靠近她的,比较她们。
  
  “你的也差不多一样灵巧,”她和蔼的说道。
  
  她爬上床。她说不介意躺在黑暗中。她枕头边有一盏锡质小灯,老式的,过去那种吝啬鬼用的,她让我用蜡烛点燃它;她只是让我闭上窗帘,但是不要系上,这样她就可以看到另外的那间屋子。
  
  “你不会关紧房门吧?”她说。“阿格里斯从不这样。我不希望这样,在你来之前,我会让阿格里斯坐着。我害怕夜里会有恶梦,这样我就会呼喊她。阿格里斯会捏我,你的手,和她的同样有力,但是你的动作很温柔。”
  
  说这些的时候,她用她的手指压着我的;我几乎浑身一颤当我感觉到她婴儿般的皮肤——她已经换上了丝绸的手套。然后她拿开手,将胳膊放在毯子下面。我把毯子整平。我说,“还有什么事么,小姐?”
  
  “没有了,苏珊,”她回答道。她把脸移到枕头上。她不喜欢头发扎在脖子里:她把它们拨到后面,滑进黑暗里,如绳索一般又黑又直,而且很细。
  
  当我拿走蜡烛,阴影扫过她的身体。那盏小灯给她的房间带来了朦胧的光,但是她的床依然处于黑暗中。我扮演自己的房门,听见她抬起了头。“再开大一点,”她轻声喊道,我照做了。然后我坐下搓自己的脸。我到布莱尔仅仅一天;但是这是我一生中最长的一点。拉蕾丝带勒伤了我的手。当我闭上眼,眼前浮现出那上面的钩子。在为她脱衣之后,为自己脱衣毫无乐趣。
  
  最后我吹熄了蜡烛;听见她的响动。整个房子里没有其它声音:我能很清楚的听见她的响动,在床上翻来覆去。我听见她拿出钥匙,打开那个小木头盒子。当锁弹开的时候,我起来了。我想,“好,我可以安静,如果你不能。我比你和你舅舅想象中的更轻。”我走到虚掩着的门边窥视。她坐在床边,拿着那漂亮女士——她的母亲——的肖像。将肖像放到嘴边,轻吻,轻轻地对它说些什么。然后拿开,将钥匙放到床边的一本书里。我没有想到去那里找。她锁起了盒子,小心地放回桌上——摸了一下,又摸了一下——回到床上,静静躺着。
  
  我已经很困了,不想再继续窥视了。我也回到床上。我的屋子漆黑一片。我用手摸到毯子和床单,把自己盖好;躺在女仆的小床上,冷得像一只青蛙。
  
  我不知道从那时起自己睡了多久。当我醒来的时候,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可怕的声音吵醒了我。有一两分钟,我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否睁开了眼——太黑了,睁不睁眼已经没啥区别了——仅仅当我通过那扇开着的门看向莫德的房间时,我看到了微弱的灯光,然后我才确信自己确实醒了,而不是在梦中。我想,我听到的是一种很大的撞击声,或者是一声喊叫。现在,在我睁开眼的瞬间,一切又安静了下来;但是当我抬起头,叫声再次响起,我的心怦怦直跳。是莫德,充满恐惧的惊声尖叫。她在喊她的上一个女仆:
  
  “阿格里斯!哦!哦!阿格里斯!”
  
  我不知道当我走近她会看到什么——也许,一个破窗而入的夜盗,在她的脑边,剪她的头发。但是,虽然窗子还是咯咯直响,却完好无损;没有其他人,她在床边,毯子被压在下巴下,头发乱成一片,遮住了半边脸。她的脸色苍白,神清怪异。她的眼睛,褐色的眼睛,看起来成了深黑色,如梨核一般,就像波利.帕金斯的一样。她再次喊道,“阿格里斯!”我说,“是苏,小姐。’
  
  她说,“阿格里斯,你听到那声音了么?是关门声么?“”门?“门是关着的。”有什么人在这儿么?一个男人?”她说。“一个男人?一个夜盗?”
  “就在门那儿?别走,阿格里斯!我怕他会伤到你!”她很恐惧。她被吓坏了,她这个样子也吓到了我。我说,“没人在那,小姐,让我点上蜡烛瞅瞅。”
  
  但是你有试过用那种小锡灯点蜡烛么?我压根不能让蜡烛芯碰到火苗;而她还是不停的哭泣,喊我阿格里斯,以至我的手抖得厉害甚至握不稳那蜡烛。
  
  我说,“你必须要安静下来,小姐。这儿没有什么男人;如果有,我会喊威先生过来逮住他的。”我说道:“你得安静点,小姐,屋里没有人,如果有人,我会喊魏先生上来逮住他的。”
  我提起汽灯,“别动这灯!”她立即哭喊道,“我求你了,别动!”
  我说我只是把灯提到门口,给她看那里没有人;她抽抽嗒嗒地揪着睡衣,我拿灯走近通往她客厅的那扇门——战战兢兢地——推开门。
  
  客厅里非常黑。影影绰绰矗立着几件大家具,感觉好象《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里藏贼的箱子。我想到,如果我千方百计地从镇子上赶到布莱尔,结果到这里却被强盗杀害了,那光景该有多凄凉!如果最后证实,这个强盗竟是我认识的——比如,艾伯斯先生的一个外甥?!不是说怕什么来什么嘛!
  所以我站住,瞪着这个黑漆漆的房间,心里胡思乱想着,斜着身子探进去——万一屋里真有个强盗——他们应该紧攥着拳头吧,而我是他们的目标;屋子里当然没有人,静得象教堂。我快步走到客厅门口,开门看看走廊,走廊里也是黑暗而寂静,只有远处钟表的滴答声和窗玻璃的喀哒声。不过总而言之,这还是让人不太舒服,穿睡衣站在那儿,提盏汽灯,在这么一座又大在又黑的房子里,即便没有强盗进来,也可能有幽灵啊。我赶紧关上门,回到莫德的房间,走到她床边放下灯。
  
  她说道:“你看到他了吗?阿格尼斯?他在那儿吗?”
  正要回答时,我忽然停住。因为我看到墙角黑衣柜那边,有什么东西不对。那边有个又长又白的东西,还泛着光,在那里磕着木板……噢,我说过,我有着丰富的想象力,我说过吗?我想那东西是莫德死去的妈妈。我心跳加剧,快蹦到嘴里了,我好象都尝到它的滋味了。我尖叫起来,莫德也尖叫,她抓住我,哭的更凶了。“不要看我!”她哭道。接着:“别丢下我!别丢下我!”
  然后我看清那个白花花的东西究竟是什么了,我跺着脚,几乎要哈哈大笑了。
  那是她的裙衬,我本来用她的一只鞋压在上面,现在它弹起来,衣柜门被弹开了,敲打着墙——这就是吵醒我们的那个声音,裙衬挂在一个挂钩上,摇摆着,就是我脚踩过的那个裙衬。
  看到这,正如我所说,我几乎要哈哈大笑了;不过等我又看到莫德,她漆黑惊恐的眼睛,惨白的面色,抓我抓得那么用力,我觉得让她看到我笑,这对她太残忍了。
  我用手捂住嘴,呼吸从颤抖的指间冒出来,牙齿开始得得打战。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寒冷,我说道:“什么也没有,小姐,总之,什么也没有,你只是在做梦。”
  “做梦?阿格尼丝?”
  她把头埋在我胸前,浑身战抖着。我抱着她,抚摩着她腮边的头发,直到她平静下来。
  “那么,”我说道。“现在可以睡了吧?来,我给你把毯子盖上。”
  而当我要放下她时,她却抱我抱的更紧了,“别丢下我,阿格妮丝,”她又叫道。
  我说道:“我是苏,小姐。阿格妮丝得猩红热,已经回老家了,记得吗?现在你必须躺到被窝里,不然也会冻出病的。”
  然后她看着我,目光幽黑,又似乎有点清亮了。
  “别丢下我,苏,”她喃喃说道,“我害怕,我怕做梦。”
  她气息香甜,她的手和胳膊都很温暖,面颊如象牙,又如石膏般光洁。短短几周内,我想——如果我们的计划生效——她就会躺在疯人院的床上。到那时,谁来照顾她?
  所以我放开她,随即跳上床,越过她,钻到她身边的毯子里。我伸出双臂抱住她,她立即沉入我怀抱中。这似乎是我能做的最低限度了。我把她拉近一些,她的身子柔若无骨。跟萨克丝比太太不一样,跟萨克丝比太太完全不一样。她更象个孩子。她还有点颤抖,她眨眼时,我能感觉到她睫毛扫过我的脖子,象羽毛一样。然而,这时她不再颤抖了,睫毛又扇了一下,不动了。她身子变沉了,也暖和了,“好姑娘,”我轻声说道,生怕吵醒了她。第二天清晨,我在她之前醒来,她睁开眼,看到我,眼光有点烦乱,好象试图隐藏什么。
  “昨天晚上我又梦醒过吗?”她避开我的眼睛,问道。“我说了什么傻话吗?他们说我在梦里净讲废话,就象别的姑娘打鼾一样。”她红着脸笑起来,“可是你真好,到这里跟我做伴儿。”
  我没跟她讲裙衬的事。到了八点,她去找她舅舅。中午一点,我过去接她——这回特别小心,留意着地板上的手指标志。
  然后我们散步,去花园,去墓地和河边;她做针线活儿,打瞌睡,她晚餐的钟声响起;我跟斯黛尔太太坐在一起吃晚餐,一直吃到九点半,到她上床休息的时间了。这些都跟我到这儿的头一天一模一样,一切重复了一遍。她道过晚安,就躺到枕头上;我在我的房间里,听到她打开那个盒子,我从门缝里隐约看到她拿出那幅小画像,亲亲它,再把它放回去。
  接着,我正要吹灭蜡烛,就听到她轻声唤道:“苏——!”
  她说她睡不着,她说她冷,她说她还想跟我一起睡,免得半夜又被噩梦惊醒。
  过了一晚,她又这么说,之后都是这样了。
  “你不介意吧?”她问我,她说阿格妮丝从不介意这些,“你有没有,”她问道,“在梅费尔陪爱丽丝女士一起睡过?”
  我能告诉她些什么呢?就我所知,小姐和女仆两厢里挤在一起睡,象别的姑娘那样,这应该是件稀松平常的事。
  
  刚开始一切正常,对她,对我,都无异常。她的噩梦再没来惊扰她,我们睡在一起,象姐妹一样。事实上确实象姐妹,我一直想要个妹妹。
  然后,绅士来了。第四章估计在我到布莱尔大约两周后,他来了。
  
  虽然只有短短两周,可在布莱尔的每分每秒都过得那么慢,每天——千篇一律的——都如此平静,安闲,漫长,时间好象翻了一倍。无论如何,这日子漫长得足以让我了解这宅子里所有的奇怪规矩,足以让我习惯其他仆人,也让他们习惯我。曾经一度,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不喜欢我。我走到楼下厨房里,不管在那儿遇到谁,我都会说句:“你好吗?”
  
  “你好吗?玛格丽特?”
  “好吗?查尔斯?”(就是那个打杂的男孩。)
  “你好,凯克布莱德太太。”(这是厨师,那是她真名,不是玩笑,也没人笑话她。)
  查尔斯会看着我,仿佛吓得说不出话了;而凯克布赖德太太会回应我,用一种凶巴巴的腔调答道:“噢,我好得很,谢谢你。”
  
  我觉得是我的存在令他们恼火,我会使他们想起,身处于这么个宁静而落伍的地方,他们永远也见不到伦敦那光鲜的一切。然后有天,斯黛尔太太把我拉到一旁,她说道:“希望你别介意,史密斯小姐,我有几句话要说。我不清楚你前一位主人家里是怎么打理的——”她跟我说什么话都以这句开头。“——我不清楚你在伦敦当女仆都做些什么,不过在这儿,在布莱尔,我们对彼此关系的处理都非常小心……”
  
  这说明凯克布莱德太太认为,我先跟厨娘和打杂的男孩说“早上好”,再跟她打招呼,对她来说是一种侮辱。而查尔斯以为我祝他“早上好”,根本就是想揶揄他。
  
  这都是些最无关紧要的闲言碎语,够让一只猫哈哈大笑了;可对他们来说,这是生死攸关的大事——我想,如果你不得不指望靠端盘子、烤蛋糕度过四十年余生,这对你也会是生死攸关的大事。
  总之,我明白了,如果我要跟他们相处下去,就得注意言行。我给了查尔斯一点巧克力,那是我从镇子上带来没舍得吃的,给了玛格丽特一块香皂,至于凯克布莱德太太,绅士让菲尔从销赃仓库帮我搞的那些黑色丝袜,我给了她一双。
  
  我说我希望这样不会令人太难堪。如果早晨在楼梯上碰到查尔斯,我眼睛就望向别处。这之后,他们都对我友善多了。
  
  那样才象个仆人。一个仆人说,“一切为了我的主人,”意思也是说“一切为了我自己”。这是这句话的两个含义,而我不能容忍这这个。在布莱尔,他们都会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揩油,而他们偷偷摸摸耍的那些小伎俩会让一个货真价实的扒手羞红了脸——比如说,把该给李先生煮肉汤里肉,悄悄拿去卖给屠户家小厮,这是凯克布莱德太太干的;或者,把莫德内衣上的珍珠纽扣摘下来,藏起来,说扣子丢了,这是玛格丽特干的。现在说魏先生:他鼻子上有块红斑——在蓝特街我们称之为酒糟鼻,你觉得他为什么会长斑呢?他有一把李先生酒窖的钥匙,拴在钥匙链上,你都没见过哪把钥匙会那样闪闪发光!当时呢,我们在斯黛尔太太的餐室里吃完饭,他会装模做样地收拾盘子——而我见过,他还以为没人看见,他把所有酒瓶底的酒倒进一个大杯子里,然后一饮而尽。
  我都看到了——不过,当然,我就让自己知道。我来这儿不是惹麻烦的。即便他酗酒醉死,也与我无关。反正我大部分时间是和莫德一起消磨。我也渐渐习惯她了。她确实有她挑剔的地方,不过这都微不足道,并不妨碍我接纳她的挑剔。而且我擅长收拾家务,从帮她收拾裙子,帮她整理别针、发卡、梳子和盒子时,我开始体会到某种乐趣。我以前习惯帮婴儿穿衣服,现在慢慢习惯帮她穿衣服了。
  “抬下胳膊,小姐,”我会这么说道,“抬一下这只脚,好,这只脚。”
  “谢谢你,苏,”她总会喃喃说道,有时她会闭上眼睛。“你真了解我,”她会说。“我想你对我了如指掌。”
  我知道她一切好恶,我知道什么东西她吃,什么东西她不吃——比如说,如果厨师老煮鸡蛋送上来,我就下去告诉她,送汤上来,不要煮蛋。
  “清汤,”我说道,“尽量清淡点,好吗?”她做个鬼脸,说道:“斯黛尔太太会不喜欢的。”
  “这汤不是给斯黛尔太太喝的。”我答道,“而且斯黛尔太太不是莫德小姐的女仆,我才是。”
  于是她就送汤上来。莫德把汤喝得精光了,“你为什么笑?”她吃完,以她特有的紧张问道,我说我没笑。她放下汤匙,又皱起眉,跟以前一样,为她的手套。手套上沾了汤汁。
  “那只是水,”我看着她的脸,说道。“不会让你觉得难受的。”她咬着嘴唇,手放在腿上坐了片刻,偷眼看着她的手指,越来越不安了。最后她说道:“我觉得汤里有点油……”
  好,与其坐那儿眼睁睁看她着急,还不如到她卧室里帮她拿双干净手套, “让我来,”我边说,边帮她解开手腕上的钮儿。尽管起初她不让我碰她脱了手套的手,但很快——因为我说我会很小心——她就不介意了。如果她指甲长了,我就用她的一把银剪刀帮她剪指甲,那剪刀形状象只飞鸟。她指甲很软,非常干净,长的也快,有点象小孩指甲。我剪的时候,她有些畏惧。她手上肌肤很光洁——不过,象她身上肌肤一样,光洁的不正常。每次看到,我都会联想到一些东西——粗糙的,或尖利的——会在她身上留下印记或伤害的东西。看她把手套戴起来,我会觉得很安慰。
  剪下的指甲屑掉在我腿上,我收集起来,扔到火里。她会站在那儿看着指甲屑变黑。我把梳子和刷子上的头发清理出来,丢到火里时,她也会这么看着,皱着眉头,看着那些头发在煤火里象虫一样扭动着,伸展反转,变成灰烬。
  
  在布莱尔,因为没什么新鲜事值得注意,老待在屋子里,所以你看到的都是诸如轻烟、浮云之类的事物。
  
  每天我们散步到河边,去看河水涨落。“到秋天,就发洪水了。”莫德说道,“芦苇都淹没了,我不在乎这个,有的晚上,水面飘起白色水雾,几乎要飘到我舅舅的房子这边……”她战抖着,她总是说“我舅舅的”,她从不说“我的”。
  地上土质松软,踩在鞋底,她说道:“小草多脆弱啊!我想河水会结冰的,我想河水已经结冰了,你看到河水在挣扎吗?它想流过去,可是寒冷不让它流。你看到了吗?苏?这里,芦苇中间的?”她蹙眉凝望。看到她神情变化,我说道——跟那个汤一样:“那只是水,小姐。”
  “只是水?”
  “褐色的水。”
  她目光闪动。
  “你会冻着的,”我说道。“回来吧,我们回家。我们出来时间太长了。”我挽起她的胳膊。我想也没想就这么做了;她胳膊还有点僵硬。
  不过后来,第二天——还是第三天——她又挽起我的胳膊,她自己也没那么僵硬了,这之后,我觉得我俩自然而然地就手挽手了……我也说不清。
  
  稍后我觉得有点纳闷,想回想一下。可那时,我只注意到哪次我们分开走,哪次我们一起走。
  反正,她只是个姑娘,他们都称她为女士。她只是个从不知乐趣为何物的姑娘。一天我收拾她的裙子,在裙子里找到一副纸牌。她说她觉得那肯定是她妈妈的。她认识牌,不过也仅此而已——她称J为骑士!——于是我教给她一两个镇子上的小游戏——全四牌和Put。开始我们用火柴和塞子做筹码;后来在另一个抽屉里又发现一盒小筹码,筹码是用珍珠母做的,做成小鱼、菱形和新月形;这之后我们就用这些筹码玩了。珍珠母拿在手里,感觉特光滑特凉爽——我是说我的手,莫德的手当然一直戴着手套。她出牌时,牌码得很整齐,新出的牌边边角角都跟上一张牌对齐。玩了一会,我也开始学她这样放牌了。我们边玩边聊。她喜欢听我讲伦敦。
  “伦敦真有那么大吗?”她会问。“那儿有戏院吗?还有那些——应该怎么说?时尚馆?”
  “有餐馆,各种各样的店铺,还有公园,小姐。”
  “公园?跟我舅舅的公园一样?”
  “有点象,”我会答道,“不过公园里挤满了人,当然——小姐,你大?还是你小?”
  “我大。”她出了张牌。“——挤满了人,刚才你说?”
  “我更大,瞧。”
  “你玩的真好!——真的,你说,挤满了人吗?”
  “当然,不过里边很黑。你要吗?”
  “很黑?真的吗?我以为伦敦象他们说的那么辉煌明亮,灯火通明——我想——瓦斯灯?”
  “钻石形的灯!”我说道。“戏院里和会堂到处都是。你可以在那儿跳舞,小姐,特别是晚上——”
  “跳舞?苏?”
  “跳舞,小姐。”她神色一变,我放下牌。“你喜欢跳舞,对吧?”
  “我——”她脸红了,垂下眼帘。“我从没学过跳舞。你觉得,”她抬起眼说道,“我可以成为,在伦敦,如果我能去那儿,”她赶紧加了一句,“如果我能去那儿,你觉得我能成为一个伦敦女孩——不跳舞的伦敦女孩吗?”
  她手按在嘴唇上,很紧张的样子。我说道:“我觉得你可以的。不过你不是喜欢学新东西吗?你可以找个舞蹈老师。”
  “我可以吗?”她看上去有些拿不定主意,摇了摇头。“我不确定——”
  我猜到她在想什么。她在想绅士,如果绅士知道她不会跳舞,他会说什么?她在想伦敦那些跟绅士周旋的姑娘们,她们都会跳舞。我看她颇为烦恼。于是站起来说道:“看这儿,这很简单,瞧——”
  我走了几个舞步给她看,然后拉她起来一起跳。她站在我臂围里,僵硬地象根木头,不知所措地盯着自己的脚。她拖鞋碰到土耳其地毯。我就把地毯卷起来,她活动起来更自如了。我先带她跳了一段快步舞,然后是波尔卡。我说道:“看,现在我们飞起来了,感觉到了吗?”她紧紧抓着我的衣服,衣服都快被她扯破了。“这样,”我说道。“现在,我是个绅士,记住。当然,跟真的绅士一起跳舞,更好玩——”
  这时她脚下又跳错了,我们朝不同的方向旋转着,分别跌到椅子里。她手放在身旁,呼吸急促。
  
  她兴致很高,面色潮红,裙子象荷兰姑娘的裙子一样铺开了。
  她看到我的目光,笑起来,尽管看上去还有点胆怯。
  “到伦敦,”她说道,“我就能跳舞了,我能吗?苏?”
  “你能的,”我说道。说这话的那一瞬间,我对此深信不疑。
  我又拉她起来跳舞。跳了一会,我们停下来了,她有点冷,就到壁炉前烤手。我就记得这么多,当然,她不会记得这些。
  
  因为,我知道她的命运——我非常清楚她的命运,而我正在把她推向那命运!——或许我对她命运的了解,就如同你了解某个故事或某出戏主人公命运一样。她的世界如此怪异,静谧,封闭,倒显得外面世界——外面那个寻常的、两面三刀的世界,我置身其中,身边是猪头晚餐和酒杯,萨克丝贝太太和约翰.威儒微笑着憧憬我将如何挥霍绅士骗来的钱——显得这个世界好象无比险恶,但事已至此,再谈险恶毫无意义。
  
  一开始我就叮嘱自己,“绅士一来我就如此这般,”;要么,“他一把她关进疯人院,我就如此那般。”可是我这么说了,再看到她;她这么单纯,这么善良,这些想法就都抛到九霄云外了,我会给她梳头,给她拉直裙子腰带,直到我死。
  
  我并不是觉得歉疚——没那么内疚,也不是那会儿。我就是觉得,既然我们一下投入这么多时间,那么对她好点,别总想着要把她怎么样,这样比把一切都计划好,再时刻感受计划的残忍要令人舒服些。
  
  当然,她不一样,她感受不到这些。她喜欢聊天,可也更喜欢一言不发,喜欢想心事。她一想心事,我就能看到她神色变换。晚上我躺在她身边,感觉到她辗转反侧,心神不定——黑暗里,感觉到她暖和过来了,说不定还脸红了;那我就知道她在想着绅士,计算着他多久才到,忐忑着他是否也在想着她。——我告诉过她,他也想念着她。可她从不说起他,从不说他的名字。只有一两次,她问起我的老姨妈,就是他所谓的保姆。我希望她不要问这些,因为一说起这位姨妈,我心里想的都是萨克丝贝太太,这令我非常想家。然后就是那个清晨里,我们知道他要回来了。
  那是个平常的早晨,莫德醒来了,揉着脸,神情不适——或许那就是人们说的,一个前兆。只是我后来才想到这个。当时见她恼火地揉着脸,我问道:“怎么了?”
  她张嘴,“我想我在长牙,”她说道,“有个小尖顶着我。”
  “我看看,”我说道。“哦,是有点儿尖,”
  “比毒蛇的牙还尖?”她问道。
  “要我说,我会说比针还尖,小姐。”我答道。我到她针线盒里拿了个顶针,一个银顶针,跟那把飞鸟样的银剪刀配套。
  莫德摸着自己的下巴,“你知道有谁被蛇咬过吗?苏?”她问我。
  
  你该说什么?她脑袋里老想这种事。可能这就是乡村生活。我说我不知道。她看看我,又张开嘴,我套上顶针,用顶针帮她磨那颗尖牙。我见过好多次萨克丝贝太太帮婴儿们磨牙。——当然,婴儿会挣扎躲闪。莫德安静地坐在那儿,粉红的嘴唇张着,脸向后仰着,眼睛开始是闭着的,后来又睁开了,看着我,面颊微红。她喉咙起落,咽了一下。在她呼吸间,我手指潮湿了,她眼皮阖动,望着我的眼睛。
  
  这时,传来一阵敲门声。我俩都跳起来了,我退到一旁,来的是个礼宾女仆。她托盘上有一封信。“莫德小姐的信。”她说道,行了个屈膝礼。我看着自己的手,立刻明白那是绅士的来信。我的心一沉。我想莫德也有同感。
  “信放在这儿,好吗?”她说道。然后又道:“把披肩递给我,好吗?”她脸上红晕已褪,只有我手指按过的地方还有一点红。当我帮她披上披风时,感觉到她在发抖。
  
  我观察着她,若无其事地走进她的房间,收拾书和垫子,放回顶针,收好针线盒。
  我看她把信翻过来,摩挲着——当然,她戴着手套,实际上没摸到信。她偷望了我一眼,手放下来——还在抖,而这显示出一种漫不经心,意味着这封信对她来说无所谓,并不是重中之重——她摘下一只手套,手指伸进信封封口拿出信,用没戴手套的手拿着信纸,开始读信。然后她长长地吁了一口气。我拿起一个靠垫拍打着灰尘。
  
  “好消息,是吗?小姐?”我说道,我觉得我该这么说。
  她踌躇着,答道:“非常好——我意思是,对我舅舅来说非常好。瑞富斯先生从伦敦来的信,你猜怎么着?”她微笑着。“他明天就回布莱尔!明天!”一整天她都挂着笑,那笑容象画上的颜料一样。
  
  下午从她舅舅那儿回来后,她没有坐下来做针线,没出去散步,甚至不玩牌,她就在屋子里度来度去,有时站到镜子跟前,揪揪眉毛,摸摸她那丰满的嘴唇——几乎没跟我说一句话,也几乎没看我一眼。
  
  我拿出纸牌自己玩。我想起绅士,他在蓝特街的厨房里抽出K和Q,把我们带进他的计划。又想起达蒂,她妈妈——淹死了,我见过她用纸牌算命,算过好多次。
  
  我看看莫德,她对着镜子做着白日梦。我说道:“你想知道你的未来吗?小姐?你知道你能从纸牌上了解未来吗?”
  
  听了这话,她目光从镜子里自己脸上移开,转过来看着我。停了一下,她说道:“我以为只有吉普赛女人会干这个。”
  “好,不过别告诉玛格丽特和斯黛尔太太,”我说道。“要知道,我奶奶是个吉普赛公主。”
  当然,我的祖辈可能是吉卜赛公主,我就知道这些。我把牌收起来,递给她。她犹豫着,走过来坐在我身边,裙摆铺开了,说道:“我该做什么?”
  我告诉她,她得闭上眼睛一分钟,想想心里最想知道的事,她依言行事。然后我说她得拿着牌,抽出最上面的七张牌,正面朝下放桌上——我记得达蒂的妈妈就是这么玩的,也可能是九张牌。最后,莫德抽了七张牌。我看着她的眼睛,说道:“现在,你真想知道你的命运吗?”
  她说道:“苏!你吓我!”
  我又说道:“你真想知道?你得听从命运的安排,不满意这张牌而要求另选一张的话,会带来厄运的。你得保证尊从命运在这儿的指示。”
  “我会的。”她轻轻地说道。
  “好,”我说道,“我们面前这些牌,就是你的一生,让我们看看第一张。这些牌代表你的过去。”
  我翻开头两张,第一张是红桃Q,第二张是黑桃三。我知道这两张牌,因为她紧闭双眼正襟危坐时,我挑过牌。我想谁换到我的位置上都会这样。
  我研究了一下,说道:“嗯,有个好心又美丽的女士,瞧,分离,然后开始抗争。”
  她大睁着眼睛,手放到喉咙上,“继续,”她说道,此时她面色苍白。
  “让我们看看,”我说道,“看下面三张牌,这代表你的现在。”
  我神秘兮兮地翻开牌。
  “方片K,”我说道,“有个严厉的老绅士,梅花五,干渴的嘴,黑桃J——”
  我顿了顿,她朝我凑过来。
  “是什么?”她问道,“骑士?”
  我说是一个骑在马背上的年轻人,他心地善良;她难以置信地望着我,我都有点不好意思了。她低声说道:“现在我很怕,不要翻后面的牌了。”
  我说道,“小姐,我必须翻下去,不然你的运气会跑光的。这些代表你的未来。”
  我翻开第一张,黑桃六。
  “要出一次远门,”我说道。“可能,跟李先生一起出去?也许,可能是为爱情踏上旅程……”
  她没应声,就坐在那儿盯着我翻开的纸牌。“给我看最后一张,”她低声说。我翻开最后一张,她先看到牌。“方片Q,”她说道,眉头忽然蹙起。“这是什么?”
  我也不知道。我以为是红桃二,表示情人的。反正不管了,浑水摸鱼吧。
  “方片Q,”我最后说道,“代表巨大的财富,我觉得。”
  “巨大的财富?”她坐直了,转头看看四周,褪色的地毯和黑色橡木护墙板。
  我收起牌,洗着牌,她掸掸裙子站起来,“我才不信,”她说道,“你说你祖母真是个吉卜赛人,一看你的脸就知道了。我不相信。而且我也不喜欢你那套财富的说辞,这是仆人们玩的游戏。”
  她走过去又站到镜子前;我以为她会转过来说些好听话,可她没这么做。
  当她搬动椅子时,我看到了那张红桃二。那张牌掉在地上,她踩在脚下,牌折了,她脚后跟正踩在折儿上。
  那道折儿很深。后来我们玩牌时,我一直记得那道折儿。而那天下午,她却让我把牌拿走,说看到牌就她就头晕。夜里她也很烦躁,都上了床,又叫我给她倒一小杯水,我脱衣服时看到她拿出个小药瓶,取出三颗药,放到杯子里。那是安眠药,我头一回看到她吃这药。药物令她昏昏睡去。可我第二天醒来时,她已经醒了,躺在那里望着床顶篷,一绺头发落在腮边。
  
  “梳头的时候用力点,”当她起来要我帮她更衣时,她对我说道,“用点力好让头发亮一点,噢,我脸白得可怕,快帮我捏捏,苏。”她抓着我的手按到她脸上,“帮我捏捏,别担心捏青了,我宁愿一脸淤青,也不要这种可怕的白脸!”
  她眼睛幽黑,这大概是安眠药的作用。她眉头紧蹙。听她说到淤青,我不由心神烦乱。我说道,“别动,不然我没法帮你更衣了——好,就这样。现在,你想穿哪件裙子?”
  “灰色的怎么样?”
  “灰色的看起来太淡了,不如,蓝色的……”
  蓝色衬托出她头发的柔美,她站在镜前面看着,我帮她系紧裙子。然后她望着我,看到我的褐色衣裙,她说道:“你穿的太单调了,苏——不是吗?我想你该换换了。”
  我说道,“换换?我就这一件。”
  “就这一件?天哪。我看这衣服都看烦了。你给好心的爱丽丝女士当女仆时,都穿什么?她不会把自己的衣服拿给你穿吗?”
  我感到——我确实有这种感觉——绅士送我来这儿,只带了一件象样的衣裙,这着实令我有点难堪。
  
  我说道:“嗯,小姐,事实是,爱丽丝女士象天使一样好心肠,不过她也很小气。她把我的衣服都收回去,带到印度给新女仆穿。”
  莫德的黑眼睛眨了眨,看上去有点抱歉,她说道:“伦敦人就是这样对待他们的女仆吗?”
  “这只是那些小气的人,小姐。”我答道。
  接着她又道:“还好,我没什么值得小气的东西,你应当并且必须再有一套衣裳,应付这里的生活。也许还派得上其他用场,总有需要换衣裳的时候——对了,如果有人拜访我们?”
  衣柜门挡住了她的脸。她又说道:“现在,我相信我们俩身材尺寸一样,这里有两三件衣裳,你瞧,我没穿过,也不该放着,我看你喜欢长裙子。我舅舅不喜欢我穿长裙子,他觉得长裙子不利健康。不过他当然不会在意你。你只要把裙边放下来一点,你肯定会放的,对吗?”
  
  是的,当然,我以前经常拆针线活,如果有必要,我缝的针脚也很直。
  我说道:“谢谢你,小姐。”她拿了件衣裳对着我比了比。那是一件怪里怪气的橙色天鹅绒衣裙,流苏裙边,裙摆宽大,看上去好象是大风卷过女士裁缝铺,卷出这么一件衣裳来。
  
  她打量着我,然后说道:“哦,试试这件吧,苏珊,来吧,瞧,我来帮你。”她上前几步,开始动手帮我脱衣裳。“看,我也会做这些事,跟你做得一样好。现在我是你的女仆,你是小姐。”
  她笑起来,忙活时一直有点紧张。“来,到镜子跟前看看。”
  
  最后她说道:“我们简直是姐妹俩!”
  她吃力地帮我把褐色衣裙拽下来,再把那件怪里怪气的橙色衣裳套到我头上,她让我站到镜子前,她在后面拽衣带挂钩。
  “吸气,”她说道,“再吸气!这裙子很紧身,不过这会给你一个淑女的新面貌。”
  
  当然,她腰身太细,个子也比我高一寸,我头发颜色比她深,我俩看上去并不象姐妹,倒象两个怪人。这套衣裳让我脚脖子全露出来了,如果给镇子上的男孩看到,我会立马倒地,气绝身亡。可这里没有镇子上的男孩看到我,镇子上的姑娘们也看不到。那衣裳料子是质地上好的天鹅绒。我手划着裙子上的流苏,莫德奔过去,到她珠宝盒里拿了枚胸针别到我胸前,然后歪着脑袋看别得好不好看。
  
  这时客厅传来一阵敲门声。
  “是玛格丽特,”她说道,脸上粉红一片。她叫道:“进来,到卧室来,玛格丽特。”
  玛格丽特进来行了个屈膝礼,直愣愣看着我,她说道:“我来收拾盘子,小——噢,史密斯小姐!是你吗?那个?我没见过你穿成这样子过,我肯定!”
  她脸红了,莫德站在床幔阴影里,手捂着嘴,看上去文静秀气。她笑得花枝乱颤,黑眼睛闪烁着。
  “如果,”玛格丽特走后她说道,“如果绅士象玛格丽特一样,把我们搞错了,那我们该怎么办?”
  
  她又笑得花枝乱颤,我注视着镜子,也笑起来。因为我身上被赋予了某种东西,不是吗?这使我成了一个淑女?这就是我妈妈想要的。
  反正到最后,她的衣服和珠宝都归我。我只是提前享受一下而已。
  我收下那件橙色衣裳。她去她舅舅那儿之后,我坐下来,把裙边放出来,把腰身也放松了。我可不想为了十六寸的腰身,而让自己活受罪。
  “现在,我们看起来漂亮吗?”我接莫德回来时,她说道,“不过这儿有点灰尘,”她叫起来,“我舅舅书架上蹭的!噢!书!那些该死的书!”
  她都快哭了,绞着双手。
  我掸掉灰尘,真想告诉她,她这是庸人自扰。她穿麻袋片也好,长一副运煤人的面孔也好,只要银行里有一万五千镑钱写着莫德李小姐的名字,绅士还是要追求她。
  
  看到她,就会觉得这一切几乎是种折磨,我知道一切,却要装作一无所知;如果换了其他性格的女孩,这可能有点滑稽。我会说,“你不开心吗?小姐?要我帮你做什么吗?要我帮你拿个小镜子照一下吗?”她会回答道:“不开心?我就是太冷了,走走就暖和了。”要么,“镜子?苏,我为什么要照镜子?”
  “我觉得你比平时更注意自己的相貌,小姐。”
  “我的相貌?我为什么会对这个感兴趣?”
  “我不能说,小姐,真的。”
  我知道他的火车四点到马洛村,威廉.英克尔已被派去等火车了,就象上次被派去等我一样。到三点钟,莫德说她要坐在窗口旁做针线活,那儿光线好。当然,那会儿天都快黑了;不过我什么都没说。
  
  喀哒作响的窗户和堵风的沙袋旁有个小椅子,那是房间里最冷的地方;可她在那儿坐了一个半钟头,披着披风,歪着脑袋做针线,不时偷偷望一望窗外的路。
  
  我觉得,如果这不叫爱情,那我肯定是个荷兰人,如果这是爱情,那这些爱人们都是小白鸽和大笨鹅,我很高兴,我不是其中之一。
  最后,她手按在心口上,发出一阵压抑的叫喊。她看到威廉英克尔马车上的灯光了。她赶紧离开窗口,站到壁炉前,双手绞在一起。然后传来马蹄声,我说道:“这是瑞富斯先生,是吗?小姐?”她答道:“瑞富斯先生?天有这么晚了吗?哦,我想我舅舅该多高兴啊!”
  她舅舅先接待他。她说道,“他或许会叫我去,欢迎瑞富斯先生。——我的裙子现在怎么样?我是不是该穿那条灰色的?”
  
  而李先生没有叫她去。我们听到楼下有说话声和关门声,可过了一个钟头后,才有个礼宾女仆上来,传达瑞富斯先生抵达的消息。
  “瑞富斯先生在他原先的房间里安顿好了吗?”莫德问道。
  “是的,小姐。”
  “我猜,瑞富斯先生应该非常累了,跑了这么多路?
  
  瑞富斯先生传口信过来,说旅途劳累并无大碍,他盼望着与李小姐和李先生共进晚餐。在此之前,他不想打扰李小姐。
  “我知道了,”听到这些,她说道。然后她咬着嘴唇,“请告诉瑞富斯先生,小姐不认为他晚餐前来拜访是打扰……”
  她如此这般说了一阵,红着脸字斟句酌;礼宾女仆终于得了信儿,走了。女仆去了一小时又一刻钟才回来,后面跟着绅士他走进房间,刚开始没看到我,他眼里只有莫德。他说道:“李小姐,在这一番旅途颠簸后,我十分感激您给予我的款待。”
  他声音温柔有礼,如果一定要挑毛病——嗯,无可挑剔,我猜他已经在房间换过衣裳了。他头发油光水滑,胡子修剪得很整洁,小拇指上戴了一个戒指,其他手指上干干净净,什么都没有。
  
  他的样子,跟他自己期望的一样——看上去是个英俊又聪明的绅士。当他终于看到我时,我不由自主地向他行了个屈膝礼,我甚至有点害羞。
  “这是苏珊.史密斯!”他认出身着天鹅绒衣裳的我,嘴唇抖了两下,摆出个笑容,“不过刚才我以为她是个小姐,真的!”他走过来拉起我的手,莫德也走过来,他说道:“我希望你会喜欢布莱尔这个职位,苏。我希望,你的新主人已经知道你是个好姑娘了。”
  我说道:“我也希望如此,先生。”
  “她是个非常好的姑娘,”莫德说道。“她是个非常好的姑娘,真的。”
  她的语气既不安又感激——就好象你跟陌生人聊天,没话找话说,就谈起你的狗。
  绅士捏了一下我的手,然后放开。他说道:“当然,她确实非常好,我应当说,李小姐,有你做榜样,没有哪个女孩会不学好。”
  
  她原本神色黯淡,此刻又鲜亮起来。
  “你真好,”她说道。
  他摇摇头,咬了一下嘴唇,“你这么善良,美好,没有哪个绅士会视若无睹。”
  
  现在他的脸跟她的一样红。我敢说他肯定是用了什么办法屏住呼吸,把脸憋红了。他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然后她也注视着他,微笑起来,进而笑出了声。
  那时我想,他是对的。这是我第一次这么想。她漂亮,她美丽又轻盈——看到她在他身边,眼睛粘在他身上。小白鸽和大笨鹅。大钟响了,他们惊觉,各自移开目光。
  
  绅士说他待得太久了,“我应该在晚餐时才见到你,跟你舅舅一起。”
  “跟我舅舅一起,是的。”她平静地说道。
  他朝她鞠了一躬,然后向门口走去。就要出门时,他好象忽然想起我,做了个手势,拍拍口袋找硬币,他摸出一个先令,招手让我过去拿钱。
  “苏,给你,”他说道。他拽起我的手塞给我一先令。那是枚假钱,“怎么样?”他轻声加了一句,轻到莫德听不到。
  我说道:“噢,谢谢你,先生!”我又向他行了个屈膝礼,再冲他使了个眼色——两样事放在一起做有点怪,我不建议你这样做:因为我担心使眼色会搅乱屈膝礼;我确信,屈膝礼让我使的眼色消于无形。
  不过我看绅士没注意到这些。他只是满意地笑笑,又微微鞠一躬,就离开了。
  
  莫德看看我,一言不发地走进她的卧室,关上门——不知道她在里面做什么。我坐在外面,直到一个半钟头后,她叫我帮她换晚餐的衣裳。
  我坐在那儿,抛着那枚先令,心想:“假钱能象真钱一样闪闪发光。”
  而我思绪杂乱,也不知是为什么。
  
  晚餐后,她在画室给她舅舅和绅士念书听,待了一两个小时。我那会儿没见过画室。只有吃饭时听魏先生和斯黛尔太太偶然谈论,才知道没我陪着她时,她都做些什么。我还是在厨房和斯黛尔太太的餐具室里消磨晚间时光,消磨那些个无聊乏味的晚上。而这个晚上不一样了。
  我下楼进厨房,看到玛格丽特拿着一块烤火腿,火腿上叉着两把叉子,凯克布莱德太太正往上面舀蜂蜜。玛格丽特撅着她的胖嘴,说这是蜜汁火腿,瑞富斯先生最喜欢吃的菜。凯克布莱德太太说很荣幸为瑞富斯先生做晚餐,她没穿她的旧羊毛袜子,穿上了我给的那双黑丝袜。礼宾女仆也换了帽子,换了一种有摺儿的帽子。查儿斯,就是那个打杂的小厮,头发梳顺溜了,发缝分得刀切般整齐:他坐在炉边的凳子上,边吹口哨边帮绅士擦靴子。
  
  他跟约翰.威儒年纪相当,不过他白一点,约翰黑一些。他说道:“斯黛尔太太,瑞富斯先生说在伦敦能看到大象。他说他们把大象关在伦敦公园的笼子里,就跟我们养羊一样;只要付六便士,就能骑一次大象,你觉得怎么样?”
  “噢,上帝保佑我。”斯黛尔太太说道。
  她在往衣领上别领针,那是个服丧的领针,上面有些黑毛。
  
  大象!我心想。我几乎看到绅士走到他们中间,象一只公鸡走到一个母鸡窝里,叫母鸡们炸了窝。他们说他长相英俊,他们说他教养比有些公爵都好,他知道如何恰如其分地对待仆人。他们说,有个象瑞富斯先生这样聪明的年轻人又来到这所房子,这对莫德来说是件好事。
  
  如果我站起来告诉他们真相——他们是一班傻子,瑞富斯先生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他想娶莫德,搞到她的钱,再把她关起来,甚至多多少少想她死掉——如果我站起来告诉他们这些,他们也不会相信。他们会说我疯了。
  
  他们永远只相信那些看起来正派的人,而不是我这样的人。
  当然,我不打算跟他们透露任何事。我自己保守着秘密。然后,斯黛尔太太在她的餐具室吃完布丁,就坐在那儿摆弄领针,一言不发。魏先生拿着报纸去了厕所。他得服侍李先生晚餐,服侍他们喝两杯好酒,他是我们当中唯一一个不高兴绅士来的人。
  
  最后,我觉得我挺高兴的,“你是挺高兴的,”我对自己说道,“就是还不知道罢了,等单独见到他了,你会感觉到的。”——我觉得就这一两天内,我们得想个办法见一面。
  可我们真正会面,却几乎是两周后了。因为不跟着莫德,我就没理由在这所房子里四处走动。我不知道他卧室在哪儿,他也没来找过我。另外,布莱尔的生活太规律了,就好象一台巨型机器的运转,你改变不了它。
  清晨钟声唤醒我们,然后大伙都动起来,从这个房间到那个房间,沿着既定路线,完成既定事项,直到晚钟响起,我们才回到各自床上。地上仿佛有条为我们铺就的轨道,我们在轨道上滑行着。房子里仿佛有个巨型手柄,一只巨手操纵着它——有时候,当窗外景色隐没在黑夜或潮湿的雾气中,我就会想象着那个手柄,想象中几乎听到手柄转动的声音。如果它不转了,会发生些什么事?想到这儿就觉得害怕。这就是乡村生活对你的影响。绅士一来,这一切好象变轻快了。巨大的手柄轰然启动,大家在各自岗位上震动一下,新的轨道铺就而成,立即投入运转,还象从前那样运作良好,只不过运转秩序不一样了,
  莫德现在不去见她舅舅了,不用在她舅舅做案头工作时帮他念书了。她呆在自己的屋子里,我们要么坐在屋子里做针线,或者玩纸牌,要么到外面散步,到河边,树林或者墓地去。
  至于绅士,他七点起来,在床上吃早餐,由查尔斯服侍他。八点一到,他就开始为李先生的藏画忙活了。李先生在一旁指导他。李先生对藏画跟对藏书一样痴迷,还特地辟出一间比他图书馆更昏暗、更拥挤的小屋,给绅士用。我猜那些画既古老又珍贵。我没见过那些画儿,没人见过。李先生和绅士随身带着钥匙,不管他们在不在那个小房间里,他们都把房门紧锁起来。
  他们一直忙到一点钟才吃午餐。莫德和我一道吃午餐。吃饭时我们都没说话。她几乎没吃什么东西,就坐那儿等着。
  到差一刻两点时,她会拿出绘画用具——铅笔和颜料,画纸和卡片,还有一个木三脚画架——她会把这些东西摆放整齐,非常整齐,永远是一个样子。她不让我帮忙。如果一支画笔掉地上,被我捡起来,她会把所有东西——画纸,铅笔,颜料,画架——重新摆一遍。
  我知道了,不能碰,只能看。
  
  两点的钟声响起,我们都侧耳倾听着。钟声之后,绅士来了,他来教她绘画课程。刚开始他们在客厅上课。他拿出一个苹果,一个梨和一个水壶,摆在桌上让她画。她画时,他站在一旁看,边看边点头。她手握画笔,好象握着锅铲一样;不过绅士自会夸奖她这些乱糟糟的画,他会歪着头,或者眼睛一亮,说道:“我敢说,李小姐,你摸到窍门了。”或者,“上个月到现在,你素描进步真大呀”
  “你这么认为吗?瑞富斯先生?”她会答道,脸上带着红晕。“这个梨是不是画得有点歪?我是不是应该按观察到的画?”
  “这个视图,可能,确实有点小缺陷,”他会说道,“不过你有天赋,李小姐,你的天赋可以超越技巧。你对事物本质有种洞察力,站在你面前,我都有点害怕了,我怕你眼睛会从我身上看到什么隐藏的东西。”
  他就会说这种话,说话声音由有力到轻柔,一口气说出来,带点犹豫;她看上去仿佛是个靠火太近的小蜡人。她会再画一遍水果。这次梨画得象个香蕉。然后绅士会说光线太差,或者画笔有问题。
  “如果我能带你去伦敦,去我自己的画室就好了,李小姐。”
  那都是他给自己编造出的生活——在切尔西的一所房子里,过着艺术家的生活。他说他有一班迷人的艺术家朋友。莫德说道:“也有女艺术家朋友吗?”
  “当然,”他答道。“因为我觉得——”他摇摇头——“嗯,我观点跟别人不同,我不迎合别人的口味。看这里,试着把这条线画的更有力点。”他走到她身边,伸手把住她的手,她转过脸对住他说道:“你不想告诉我你是怎么想的吗?你应该说得直白点,我不是小孩子,瑞富斯先生。”他望着她的眼睛,轻轻地说道:“你不是小孩子。”然后他回过神来,继续说道:“总之,我的观点够温和了,这是考虑到你身为女性,这跟创作有关。有些东西,我想,李小姐,你身为女性,必定拥有这些东西。”
  她咽了一下,“你说的是什么呢?瑞富斯先生?”
  “是什么?是自由。”他温柔地答道。“我的自由。”
  她静静地坐着,然后动了一下,椅子咯吱作响,那声音似乎惊扰了她,她抽回手,抬眼看向镜子,又看到我在望着她,她脸红了。绅士也抬眼注视着她,这让她脸更红了,她又垂下眼帘。他看看她,再看看我,又看着她,手捋着胡须。
  她画笔又落到画上,然后——“噢!”她叫道,笔上的颜料泪珠似的滴落下来。绅士叫她不必在乎这些,他能帮她处理好。
  他走到桌旁,拿起梨,拔掉梨上的花。莫德有把跟画笔和铅芯成套的小铅笔刀,他拿出小铅笔刀,把梨切成三瓣,一瓣递给她,自己拿一瓣,最后一瓣他甩掉汁水,递给我。
  “差不多熟了,我觉得。”他使了个眼色说道。
  他把梨放进嘴里,两口就吃掉了。他胡子上沾了点梨汁,他若有所思地吸吮着手指,我也吸吮着指头。莫德第一次肯忍受脏手套,她神色黯淡,拿着梨小口吃着。
  
  我们各怀鬼胎。不可告人的心事和卑鄙勾当。一言难尽。当我我想试着分清楚,这里谁知道些什么,谁一无所知,谁无所不知,谁是骗子,我不得不停止思考,这个问题令我头昏脑涨。
  最后,他说她应该到大自然里去作画。我一下就猜出了他的用意。
  这意味着,他可以带着她到公园里散步,到那些幽暗的角落里,到那些偏僻的小径上,他可以称之为指导。我想她也猜到了,“你看今天会下雨吗?”她闷闷不乐地问道,脸贴近窗户,眼睛看着云彩。
  这是二月底,天气还是象以前一样冷。不过,正象这所房子里每个人都为绅士再次光临而略有振作一样,如今的天气似乎也清爽惬意,变得可爱了。风停了,窗玻璃不响了,天空一改晦涩,如珍珠般清亮明朗,草坪如台球桌般碧绿整齐。
  从前的那些清晨,我跟莫德一起散步,就我们俩的时候,我走在她身边。现在,当然了,她跟绅士一起:他伸出胳膊,示意她挽着,她犹豫一下,会挽住他。我觉得她习惯了挽着我的胳膊,现在挽着他就更容易了。她走起来还是非常地别扭;不过不要紧,他会使出一些小花招拉近她,他会朝她偏过头去。他会装着帮她掸去衣领上的灰尘。这些都拉近了他们之间的距离,不过他们一直靠的很近——最后,只听见他们袖子的摩擦声,和她裙摆碰到他裤子的声音。
  这些我都看到了,因为我就走在他们后边。我拎着她装颜料和画笔的包,还有她的木三角架和一个凳子。有时他们会不管不顾地走得很远,好象忘记我存在似的。然后莫德会想起来,转过身说道:“你真好,苏!走这么多路你要紧吗?瑞富斯先生说还要走四分之一哩才到呢。”
  瑞富斯先生老是惦记着这些。他带着她在花园里漫步,说他正在物色给她画的风景,而他寸步不离莫德,两个人总是窃窃私语;我得一直跟着,他们到哪儿,我就到哪儿。
  当然,有我随行,他们才能出来散步,我就是他们的借口。我的作用就是监视,就是盯住绅士的一举一动。
  我盯他盯的很牢,我也盯着她。有时她会注视着他的脸,不过更多时间里她眼睛看着地,时不时地她也会盯着花朵、树叶或掠过的飞鸟,那些激起她想象的事物。她一盯着这些东西,他就会半侧过身子,看着我的眼睛,给我一个恶魔般的微笑;而当她又望着他的时候,他脸上什么都没了。
  如果你看到他那副样子,你会信誓旦旦地说,他爱她。
  如果你看到她那副样子,你会信誓旦旦地说,她爱他。
  可你也能感觉到她的恐惧,她惶恐悸动的心。他不能操之过急。他从不碰她一下,除非让她斜倚在他怀里,把住她的手教她画。她调颜料时,他会探身过去看着,他们气息相融,头发都挨在一起;不过如果他再靠近点,她就会闪避。她一直戴着手套。他终于在河边找到合适的风景,她开始在那里画风景画,每天在画上添几笔灰暗的色彩。晚上她到绘画室给他和李先生念书听。夜里她急匆匆就上了床,有时要多吃几片安眠药,有时还会在睡梦里颤抖。
  她一发抖,我就伸出胳膊抱住她,直到她安定下来。
  我在帮她保持镇定,为了绅士行事方便。接下来,他会希望我令她紧张起来。不过至今我还是让她镇定,让她优雅,让她穿得漂漂亮亮。我用醋帮她洗头,洗完帮她梳头,一直梳到发丝闪光。绅士会来客厅探访她,研究她,彬彬有礼地给她鞠躬。当他说起:“李小姐,我觉得这些日子以来,你变得更漂亮更妩媚了!”我清楚他的用意。不过我也知道,他的意思不是恭维她——她可什么都没干——而是恭维我,这些都是我的功劳。
  我揣测着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儿。他不能说得太直白了,但他可以充分利用眼神和微笑,就象我曾描述的那样。我们等待着一个私下会面交谈的机会,就在我们以为不会有这种机会的时候,这个机会就来了,是莫德,以她的单纯无知,促成了这个机会。
  有天清晨,她从房间窗户里看到他,她站在窗前,头抵着窗户,说道:“那是瑞富斯先生,看,他走在草坪上。”
  我走过去站到她身边,然后,千真万确地,那就是他,在草地上度步抽烟,太阳还没升起来,照出他一条长长的影子。
  “他可真高啊!”我说道,眼角注意着莫德。
  她点点头,她的气息使窗玻璃蒙上一片雾气,她擦掉雾气,说道:“噢!”——仿佛他会摔个跟头——“噢!我想他的烟抽完了,可怜的瑞富斯先生!”
  他正望着熄掉的香烟,吹了吹,手伸进裤兜儿里找火柴。
  莫德拍了下窗玻璃。
  “看,”她说道,“他点得着烟吗?他有火柴吗?我觉得他没有,二十分钟前大钟就敲过八点半了,他马上得去见舅舅了。不行,他没有火柴,翻遍口袋……”
  她望着我,绞着双手,那样子仿佛心都碎了。
  我说道:“没火柴他也死不了,小姐。”
  “但是可怜的瑞富斯先生,”她又说道,“噢,苏,如果你动作快点,你可以捎一包火柴给他,瞧,他都把香烟收起来了,他样子多难受啊!”
  我们没有火柴。玛格丽特把火柴都收在围裙里,我跟她说明这些,她说道:“那就带支蜡烛去,不管带什么去,哪怕带块壁炉里的煤!噢,你就不能快点?——别说是我让你去的,一定不能说!”
  你能相信她会让我干这些事吗?——手拿一把夹着煤的火钳,磕磕绊绊地走下两段楼梯,只为了一个男人,他好象想抽烟?你能相信我会这么做吗?是的,我现在是个仆人,我必须这么做。绅士看我从草地上三步并作两步走到他面前,看到我手里的玩意,他不禁笑起来。
  我说道,行了。她让我带着这玩意儿下来,专为了给你点烟呢。高兴点,她在看着呢。不过要有公事公办的样子,如果你真想点烟。
  他没抬头,却抬眼瞄了一眼她的窗户。
  “多好的姑娘啊!”他说道。
  他笑了。但那只是一位绅士对仆人的笑。他脸上做出一副和善的表情。我想象着莫德,她看着下面,贴着玻璃呼吸急促。他很快地说道,“我们干得怎么样?苏?”
  “非常棒。”我答道。
  “你觉得她爱我吗?”
  “我觉得她爱你,噢,是的。”
  他掏出一个银烟盒,拿出一支烟。“可她没跟你说过这个?”
  “她不说我也知道。”
  他凑近煤块。“她信任你吗?”
  他点着了烟,然后随叹息呼出一口烟。蓝色烟雾在寒冷的空气里袅袅婷婷,分外惹眼。他说道:“她跑不了了。”
  他退后一步,然后使了个眼色;我知道他想要什么,我手里一松,煤块掉到草地上,他弯下腰帮我拣煤,“怎么了?”他说道。我压低声音告诉他安眠药的事,还有她害怕自己的梦的事。他听着,笑着,手持火钳一直在夹那块煤,最后终于夹起来了,然后把火钳交到我手里,紧紧握着我的双手。
  “药和梦都是好事,”他静静地说道。“接下来,这些事会对我们有所帮助的。可是,你知道到目前为止,你必须做些什么吗?你要牢牢地看住她,让她喜欢你。苏,她是我们的珍宝。马上我就追到她了,马上我就能把她变成财宝了。就象收拾这玩意一样,”他用一种平常的语调继续说道。魏先生已经来到房子的前门,他来查看为什么前门开着。“象这样,这样煤就不会掉下来烧坏李小姐的地毯了……”我向他行了个屈膝礼,他就准备从我身边走开了;这时,魏先生走出来,弯着腿儿看看太阳,又往后推推他的假发,手伸到假发下面挠着头,绅士低声说了最后一句:“蓝特街的人在为你打赌,萨克丝比太太出五镑钱,押你能干成这事;受她托付,我要亲你一下。”
  他撮起嘴唇做了个无声的吻,然后把烟卷塞到嘴里,吸了一口,喷出更多蓝色烟雾。然后他探了下身子,耳边的头发落在领子上,他伸出白皙的双手把头发拢到耳后。
  从他站的地方看过去,我看到魏先生正在端详着绅士,就象镇子上那些男孩子一样——仿佛不十分确定自己最想做什么:是该一笑而过,还是把灯拎出来。
  
  而绅士的眼神看起来清白无辜,他只是转过脸,面向太阳,伸了个懒腰,这样莫德在她房间里就能看得更清楚了。
  她站在暗处看着他度步抽烟,每天早晨都这样。她站在窗边,脸贴着窗玻璃,玻璃会在她眉头上留下一圈红印——一个完满的深红色正圆形印在她苍白的脸上,很象发高烧的女孩子颧骨上的红晕。我觉得每天这个时刻过去后,那红印都变得更红、更深,我都看在眼里。
  这会儿她望着绅士,我望着他们俩,我们三个都等着打破僵局。
  我原本想这些事只要花两周,或者三周时间。可两周已经过去了,而我们还不知所终。然后又两个星期过去了,一切如旧。她太沉得住气了,这屋子里也太平静了。她会做个小让步,摘掉手套,对绅士更亲近些;他也会玩点别出心裁的花招,好靠近她;不过这些努力都只会给他们带来些新手套。
  
  我们得让这一整出戏早点结束。我们需要她逐步建立信任,所以我得按她的习惯引导她。可是,尽管我千方百计地暗示她——比方说,瑞富斯先生是什么样的绅士,多么英俊多么有教养,她舅舅多么欣赏他,她自己又多么欣赏他,他也多么喜欢她,而且如果一位女士想过结婚的事,难道她不认为找个瑞富斯先生那样的绅士正合适吗?
  ——尽管我千方百计地制造这样的机会,想开启她的心扉,她却丝毫不为所动。
  天气又转冷了,然后又暖和了。已经到了三月份。都快四月了,李先生的画在五月份之前得装订好,到时候绅士也得走了。而她还是不露口风,他隐忍着不给她压力,怕稍有闪失会吓退了她。
  我等得越来越烦躁。绅士也越来越烦。我们都象密探一样沉得住气——莫德会一坐就是几个钟头,不安地忙碌着,当报时钟声传来,她会微微一震,看她这样我也一震;如果到了绅士看望她的时间,我就会看到她神色犹豫,倾听着他的脚步声——当他的敲门声响起,她要么跳起来,要么惊叫一声,要么失手打翻茶杯。到了夜里,她睁着眼睛,直挺挺地躺着,睡着后她还会辗转反侧,发出喃喃梦呓。
  所有这些,我觉得,都是因为爱情!以前我从没见谁这样过。在镇子上,我曾设想过这么一个计划该如何进行。我觉得莫德所做的一切,也是一个平常女孩子会有的反应——只要这个女孩象莫德一样,觉得自己喜欢上一个小伙子。我想象着,如果有个绅士那样的男人喜欢上我,我会做些什么。我觉得,我可能会把她拉到一旁,告诉她这些事,象姑娘们之间分享心事那样。
  然后,我以为,她也许是嫌我粗俗——从后来发生的事情看,这个想法太荒唐了。
  
  不过还是发生了一些事,僵局终于打破了。这出戏要剧终了,我们所有的等待都终将见分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