怼回去是什么意思:揭秘解放军新军衔制若干历史细节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14:49:37

       揭秘解放军新军衔制若干历史细节       贾若瑜,四川省合江县人,1915年生,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5年参加红军,1936年参加共产党。曾任“全军恢复军衔制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
   
      1955年中国人民解放军首次授衔。这是我军建军后第一次正式全面实行军衔制度。开国将帅们传奇人生的魅力和不朽功勋的英姿,从此留存在人们的记忆中,定格在军事史册上。
      军衔是区分军人等级、表明军人身份的称号、标志,也是国家给予军人的荣誉。这次军衔制于1965年被取消。时隔23年后,我军实行新的军衔制。
      在北京红山脚下国防大学一座静谧的院子里,记者慕名拜访了开国将军、原军事学院副院长贾若瑜,听他讲述了我军恢复军衔制的前前后后。      改革开放后搞军衔制,是邓小平同志提出的
      记者(以下简称“记”):恢复军衔制度,是我军正规化建设具有划时代的一页。
      贾若瑜(以下简称“贾”):没错!这是邓小平同志的贡献。“要搞军衔制”,是邓小平1980年3月12日提出的。当时,随着我国对外开放,人民解放军的对外交往多了起来,“我们出国去,人家有军衔,我们没有。无论官兵,军装上都是‘一颗红星,两面红旗’,很难与对方进行对等的谈判和交流”。更重要的是,人民军队的正规化建设需要恢复军衔制。
      根据邓小平同志的指示,中央军委成立了“全军恢复军衔制领导小组”,由中央军委和总政治部直接领导。领导小组成员都是军委各总部和直属单位的“头头”,下设的办公室有20多人,是从全军各大单位抽调的,办公地点设在北京西山。我是全军恢复军衔制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
      随即,办公室成立了三个小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条例”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干部条例”组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组。随后,就开始了三个《条例》的起草工作。勋章奖章等军功章条例的起草也一并进行。《条例》形成初稿,先送领导小组,再由军委办公会议讨论。
      在“军衔办”紧张开展工作的同时,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作出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实行军衔制度”。1985年6月,中央军委召开扩大会议,明确提出“实行新的军衔制”。
       军职以上实行一职三衔,道理很简单,年轻干部需要培养
      记:此次军衔设置与1955年的军衔设置有什么不同?
      贾:新起草的军衔制条例对1955年编制的军衔制等级设置作了调整。原来是将、校、尉各4级,有大、上、中、少,加上元帅是2级,一共四等14级。这次调整中取消了元帅;取消了大尉和大将,改为尉官和将官设上、中、少3级;校官仍设大、上、中、少4级。军衔设置变成了三等10级。
      记:和平时期军衔设到上将为止,这是国际惯例吗?
      贾:邓小平同志叮嘱我们:“和平时期,军衔设到上将为止。”“军职以上,一职三衔。”
      这两个原则,是根据当时我军的实际情况定的。小平同志曾解释:军职以上实行一职三衔,道理很简单,年轻干部需要培养,他们的军衔可以低一些,职务可以高一点。
      军衔制条例的编制和起草非常复杂,远不是“几等几级”所能概括的。因此,从办公室成立到1988年再次授衔,准备工作进行了整整5年。       小平同志一言九鼎:地方干部一律不授衔
      记:当时,县以上地方党委主要领导在军队中都有任职,他们不授衔。这是怎么定下来的?
      贾:兼任军职的地方干部授不授军衔,是军衔条例起草过程中遇到的一个问题。那时有一位职务很高的同志向军委提出,兼军职的地方干部也要授衔。当时,省委书记兼任省军区第一政委,地委书记兼任军分区政委,县委书记兼任武装部政委。如果要授衔,省委书记应该授少将、中将,地委书记授大校,县委书记授上校。虽然兼任军职,但他们是以地方工作为主。你在这个地方给担任政委的他授了衔,他调到另一个地方的部门工作,不担任政委了,他也戴上军衔,这怎么行呢?
      记: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贾:当时的总书记胡耀邦同志和邓小平同志一起,在人民大会堂专门召集会议。会上,小平同志一言九鼎:地方干部一律不授衔,一律不穿军装。可以不担任政委,只担任军队的党委第一书记,负责解决协调当地党政军方面的工作问题。这个事就这么定下来了。
      用了近两年的时间,在全军广泛调研
      记:您在“军衔办”这段时间,一定很忙吧?
      贾:首先是调研。在“军衔办”工作的日子里,我们办公室的同志们跑遍了各大军区、省军区、野战军。用了近两年的时间,在全军广泛调研,听取并在《条例》中吸收了部队广大官兵的意见、建议。
      因为现在的干部和过去不一样,他们都是在和平时期成长的,在设置和授予军衔时,怎样更公正合理?必须去听听大家的意见。部队各有各的意见,总部里、机关里的意见也不一样。哪些人哪一级的军官授哪级军衔?“军衔办”认真研究了官兵们提出的各种意见,才定下来。
      比如:军队医院的护士授不授衔,就有不同意见。有的同志赞成授,认为护士属于军队组织的成员,是后勤工作者。但也有同志提出,护士的衔怎么定呢,是不是改成文职更好?护士们自己也有两种意见,有的赞成授衔,有的赞成文职。
      最后,听取了大多数人的意见,护士授文职。授文职按技术级拿薪酬对护士较好,这样做可以保留技术骨干。如果按军衔设置,很多护士刚刚成熟就要转业。
      记:您在“军衔办”工作达5年之久,最后因年龄关系没能获得新的军衔。这事您是怎么看的呢?
      贾:1988年7月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予以公布施行。1988年9月14日,中央军委在北京举行授予上将军官军衔仪式,洪学智等17人被授予上将军衔。10月1日,人民解放军正式实施新的军衔制度,共授予尉官军衔40.5万人、校官军衔18万人、将官军衔1452人。
      我和其他老同志一样,真诚地为人民解放军的正规化建设又向前迈了一大步感到高兴,为获衔的同志感到高兴。
      我是1955年的少将。虽然在“军衔办”工作5年之久,因年龄关系不能获得新的授衔。不仅我自己没有任何想法,我们办公室的其他老同志都能正确对待这个问题。
      “长江后浪推前浪,世上新人变旧人,这是自然规律。年轻同志授衔是我们革命事业发展的需要,是军队正规化建设的需要。我们衷心祝愿他们在军队现代化建设中取得更大的成绩。”
    (卜金宝   刘德茂)
       
               贾若瑜
      (1915—)四川省合江县人。一九三一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一九三五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次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军学校第四分校教员,红六军团第十六师司令部参谋,军团司令部参谋,军团教导团军事总教,二方面军红军大学上级干部指挥科科长。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队长兼教员,第一分校编辑主任,第三支队支队长,军教科科长,胶东支校副校长、校长,山东纵队教导五旅参谋长,胶东军区参谋长,军区参谋处处长,胶东军区南海军分区司令员,警备五旅旅长。解放战争时期,任胶东军区参谋长、司令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山东军区参谋长,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作战部作战教纂处处长,军事科学院战史研究部副部长,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俱乐部主任兼军事博物馆馆长,总政治部副秘书长、代秘书长,山东省军区副司令员,军政大学副教育长,军事学院教育长、副院长、顾问。一九五五年被授予少将军衔。                     
      一职三衔,恐怕世界独有,其实不好。以职务大小或以军衔高低为准,都办不好事,即使一项很小的决策都要经过互看脸色、揣测对方态度这样一个历程,即坏了心情、费了时间又误了正事。
   
       揭秘解放军新军衔制若干历史细节
   
        20年前,中国人民解放军重新实行军衔制度,这是当代中国军史上一件令人瞩目的大事件。1988年10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全军官兵换着新式服装,佩带军衔标志,以崭新的面貌出现在世人面前。
          ●1980年3月12日,小平同志指出,军队还是要搞军衔制;搞不搞军衔制,也是组织路线问题
        1955年,新中国实行了军衔制度,举行了大规模的授衔仪式。但不久,由于时代的局限,当时不少人对军衔制度存在着偏见,认为军衔制是教条主义或是资产阶级的东西,不符合我军的实际。受“左”的思想的影响,还有军衔制度本身的不完善,从20世纪50年代后期开始,取消军衔制度的呼声渐高。
        1964年夏,为了保持我军艰苦朴素的光荣传统,增强军队和地方的团结,军委考虑减低军队干部的薪金,中央军委常委开了会,拟出了军队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的减薪方案。主持军委日常工作的贺龙元帅和总参谋长罗瑞卿大将到北戴河向毛主席报告这个事。毛主席听了汇报,把手一挥说:“减!”贺龙同志又请示说:是不是把军衔牌牌一起取消算了?毛主席立即表示同意:取消,这个牌牌我早就想把它搞掉了。在这以前,毛主席不止一次说过:我看到那个牌牌,就不舒服。过去没有牌牌打胜仗,现在有了牌牌我看要打败仗了。
        1964年11月,中央军委办公厅发出《征求的通知》称:军委办公会议已讨论同意军衔薪金改革小组提出的《关于取消军衔制度的意见》。《意见》认为军衔制度存在许多不利因素,建议取消。其理由是:“我军的军衔制度,是照搬苏联和其他国家的。过去没有这种制度,也一样打胜仗。实践证明,这种制度不符合我军的优良传统,它是一种资产阶级法权,等级表面化,助长了个人名位思想和等级观念。不利于我军的革命化建设,不利于同志之间、上下级之间和军民之间的团结。同时增加了各级党委和政治机关不少繁琐事务。”
      1965年5月1日,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度的决定》。此后,我军进入了长达20余年的“无衔期”。
        取消军衔制度后,由于军队等级制度不健全,没有外在的等级区别标志,在军官的成长、军队的指挥以及与外军交往等方面的问题渐渐显现出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左”的思想影响的不断清除,随着建设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军队目标和任务的提出,重新实行军衔制度的问题被提上了日程。最早提出恢复军衔制,是1979年9月总政治部在全军干部工作会上提交《恢复军衔制度的初步方案》。经过会议讨论,军队拟改革和完善六项制度,其中第五项就是军衔制度。这次会议结束后,总政治部于同年11月向中央军委呈报《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若干问题的请示报告》,正式以文字形式提出“恢复军衔制”的建议。1980年3月12日,邓小平同志在军委扩大会议上明确提出,军队还是要搞军衔制。搞不搞军衔制,也是组织路线问题。根据邓小平同志的指示,1982年初,中央军委常务会议正式作出“恢复军衔制”的决定。
          ●中央军委决定:“军衔制只有在精简整编完成后才能实行”,“争取1984年做好,1985年实行”
        “恢复军衔制”的问题虽然被提上了工作日程,但由于当时军队建设积累的问题很多,要马上实行军衔制还有不少困难,如军队整体规模过大,编制体制不顺,官兵比例不合理,各级领导班子臃肿、年龄老化等。这些问题不解决,实行军衔制有较大难度。因此,中央军委决定:“军衔制只有在精简整编完成后才能实行”,“争取1984年做好,1985年实行”。
        1982年下半年,中央军委根据精兵、合成、平战结合、提高效率的原则进行军队体制改革和精简整编。1983年春,中央军委对军、师级领导班子进行了大幅度调整,军、师级领导干部平均年龄有所降低,知识化、专业化水平也有一定提高。这两项工作客观上为恢复军衔制做了必要的准备。
        1983年5月,中央军委成立了“全军恢复军衔制领导小组”,负责实行军衔制的准备工作,由中央军委和总政治部直接领导,余秋里(总政治部主任)、杨得志(总参谋长)、肖克(军事学院院长)、王平(总后勤部政委)、朱云谦(总政治部副主任)为召集人。领导小组共有十余位成员,都是军委各总部、军兵种和有关部门(总政干部部、总参军务部)的领导。从此,恢复军衔制就作为总参谋部、总政治部的一项重要工作。
        1984年底,恢复军衔制的各项准备工作已按计划初步完成。中央军委曾考虑1985年恢复军衔制。但恰在此时,军委召开了扩大会议,根据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作出了军队建设指导思想实行战略性转变重大决策,确定精减军队员额100万。为了完成这一艰巨任务,各项工作都必须进行调整,因此,恢复军衔制的计划推迟进行。           ●不再提“恢复军衔制”,而提“实行新的军衔制”        随着实行军衔制准备工作的进展和不断深入,1986年下半年,军委常务会议在一些重大原则问题上进一步统一了认识,即:一是不再提“恢复军衔制”,而是“实行新的军衔制”。之所以叫“实行新的军衔制”,主要是因为我军已走上和平时期建设的轨道,军官军衔等级的设置和军官职务等级编制军衔等,与1955年至1965年实行的军衔制有很大的不同,是借鉴前者,而不是照搬照套。同时实行新的军衔制,可以较好地解决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实行军衔制时遗留的历史问题,以减少纠葛和矛盾。二是制定新的军官军衔条例,必须从我军目前的实际情况出发,并适当借鉴外军的有益做法和我军上世纪五十年代实行军衔制的经验。三是实行新的军衔制,军队的工资制度也要随之进行改革,军官的工资由职务、军衔、军龄三部分构成。四是要充分照顾到各方面的利益,既要考虑军队建设的整体利益,又要考虑干部的具体情况,并处理好新干部和老干部、在职干部与离退休干部、现役军官与文职干部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等。1987年12月30日,中央军委常务会决定,1988年国庆节前实行新的军衔制。
          ●1988年9月14日,洪学智等17人被授予上将军衔,揭开了新军衔制授衔的序幕
        从1988年4月13日起,新的军衔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和颁行。1988年7月1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当天以国家主席令予以公布施行。军衔条例的颁布,是我军新军衔制正式立法的重要标志。7月2日,中央军委颁发评定授予现役军官军衔工作的指示,规定全军应在当年8月底以前,“完成实行军衔制度的动员教育、军衔鉴定和军衔评定工作”。据此,全军军衔评定工作正式展开。至8月底,评衔工作基本完成。
        1988年9月14日,中央军委在北京举行授予上将军官军衔仪式,洪学智等17人被授予上将军衔,揭开了新军衔制授衔的序幕。10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正式实施新的军衔制度。
          ●新军衔制既不属于以苏联为代表的“东方型”军衔,也不同于以美英为代表的“西方型”军衔
        我军1955年军衔制属于以苏联为代表的“东方型”军衔,而新军衔制既不属于“东方型”军衔也不同于以美英为代表的“西方型”军衔,是一种独特的军衔类型。军官军衔等级的设置,是军衔制度的核心。我军1955年军衔制军官军衔等级为4等15级,这是当时历史条件决定的。而1988年我军实行新的军衔制时,几十年的相对和平环境,军队的体制编制和人员成份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在军官军衔等级设置上简单一些,设3等11级——将官:一级上将、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1994年,根据新军衔制实行以来的实际情况,我军又取消了一级上将衔,最高军衔以上将“封顶”,军官军衔等级设置实为3等10级。与一些主要国家军衔制度相比,我军新军衔制军官衔级设置比较特殊:比“东方型”军衔少了元帅、大将、大尉;比“西方型”军衔少了元帅(五星上将)、准将;而且,比这两类主要军衔多了一级大校。我军新的军衔制确定的军官军衔等级,与世界各主要国家的军衔制都不相同,深刻地反映了我国的国情军情,充分体现了和平时期军队建设的特点。(作者系解放军后勤指挥学院学术部研究员、大校军衔)
          新军衔制中为何没有设“元帅”、“大将”等高衔
        同1955年军衔制相比,新军衔制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将官以上等级设得比较低,取消了大将、元帅、大元帅三个高衔。我军1955年的军衔等级设置规格比较高,是由当时的历史条件所决定的。1988年我军重新实行军衔制,已不是对1955年军衔制的简单恢复。这是因为与上一次军衔制相比,情况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
        首先,我军绝大多数现役军官没有经受过战争锻炼,军以下军官基本都是在和平条件下成长起来的,今后高级将领也不会有开国元勋们那样的特殊经历。其次,和平年代军队员额压缩,编制等级减少。新军衔制实行时,已取消了兵团职、副排职和军、师、团的“准级”,军官职务等级已由1955年的21级减为15级,因而军衔等级应当简化,规格不宜太高。参照多数国家的军衔设置,决定不设大元帅、元帅、大将等高衔,最高军衔为上将。同时,考虑在特殊时期军委主要领导需要授衔时,应与军委和总部其他领导的军衔(一般为上将)有所区别,因此,在上将之上又设了一级最高军衔,即一级上将。1994年取消一级上将衔后,最高军衔以上将“封顶”。
        当年确定新的军衔等级设置时,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和平时期,军衔设到上将为止。”“军职以上,一职三衔。”这两个原则,是根据当时我军实际情况定的。小平同志曾解释:“军职以上实行一职三衔,道理很简单,年轻干部需要培养,他们的军衔可以低一些,职务可以高一点。
     (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