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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俊民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关键词: 发表时间:2012-01-04 浏览量:2

 

安溪俊民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为建立健全我校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推进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安委办[2009]126号《安溪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安政人[2010]65号《关于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安政人[2010]84号《关于加强和规范我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的若干意见》、安政人[2010]85号《关于“岗位设置方案”下达后聘任教师职务和晋升教师职务等级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成立组织机构成立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我校岗位设置相关工作。组 长:颜古城[校长、党支部书记]副组长:王松龄[副校长、党支部副书记] 柯文胜[副校长]叶文隆[党支部副书记]成 员:刘剑艺[办公室主任]  李荣春[教务处主任]   林雪月[教研室主任]     苏双电[总务处副主任]李文辉[工会副主席、中学一级教师]董继捷[工会副主席、中学高级教师]林艺兵[团委会书记]  李安娜[工会女工主任、中学高级教师]傅宝成[中学高级教师]李连煌[中学一级教师]陈国忠[中学一级教师]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1.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贯彻科学发展观。遵照“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才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形成有效的竞争约束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我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激发学校的生机和活力,全面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2.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三、岗位等级设置的类别(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学校指的是职员)我县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为4个等级,既七至十级职员岗位。(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其中正高级岗位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事业单位设置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依次分别对应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四、拟设岗位类别和等级参照上述岗位等级设置,设立相应的岗位和等级,并根据每年县人事部门下发的《俊民中学岗位设置核准表》,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确定各个岗位级别的聘任人数。(每年经县人事部门批准的《俊民中学岗位设置核准表》和《俊民中学岗位设置聘用核准表》附后)五、岗位任职的基本条件(一)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1.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2.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1)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2)取得博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具备七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取得硕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具备八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具备九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大学专科应届毕业生和中专应届毕业生,具备十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从十级职员岗位竞聘到九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三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四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五级、八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分别在六级、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或分别在七级、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四年以上(指的是首次岗位设置和聘用);六级、九级、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分别在七级、十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首次岗位设置和聘用时,不同等级岗位任职年限按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聘任年限累计计算。(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六、岗位聘用办法1.专业技术人员聘任高一级岗位的,按《俊民中学教师职务聘任考评方案》执行。2.在符合上述岗位任职的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按以下考评办法确定各岗位级别聘任人选:(1)年满59周岁(女54周岁)即将退休的教师,只要其具备晋升岗位等级的基本条件,直接按其所具备的基本条件的岗位等级予以聘任。(2)59周岁(女54周岁)以下教师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聘任人选。①聘任本职务时间早者优先;②职龄相同的,工龄长者优先;③工龄相同的,任现职(指高级、中级、初级职务)以来,班主任工作年限(行政人员、工会主席和团委书记视同班主任工作)长者优先;④担任班主任工作时间相同的,骨干教师级别高者优先,顺序依次为:(同一项目级别相同)a.       国家级学科带头人b.      国家级骨干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c.       省级骨干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市级教坛新秀d.      市级骨干教师、县级学科带头人、县级教坛新秀e.       县级骨干教师;⑤骨干教师级别相同的,按参加工作以来个人受表彰的级别高者优先, 顺序依次为:(同一项目级别相同)a.       国家级(含教育部) b.      省委、省政府c.       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d.      市教育局,县委、县政府e.       县教育局⑥受表彰的级别相同的,则按《俊民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例》计算出个人最后得分,依据得分高低确定最终人选。3.对于已评到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由于受我校岗位数额(上级核定的各级岗位数额)的限制,此次不能聘任到高、中、初级职务高一等级岗位的,仍留在现岗位。4.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聘用办法,按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办法执行。5.若我校未达到县核准的结构比例,学校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严格控制岗位聘用制数量,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逐年逐步到位。6.若我校现有人员结构比例如果己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将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七、操作程序1.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并经教师大会通过。2.根据人事局核准的《俊民中学岗位设置核准表》,完成岗位设置。3.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施方案确定受聘人员。4.填写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首次聘用核准表》及花名册,进行校内公示。5.填写好《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6.报送上级审核认定。7.发放聘任书,完成聘任工作。八、其他说明1.本方案自2011年12月起执行。2.若发现参评人员所提供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当年参评晋升资格,并且下一年度不予晋升高一级别岗位。3.实施中若遇本方案之外的情况,由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并确定实施办法。4.本方案由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