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tel酷睿i77500u:听书网 走红了却没赚到钱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7 01:56:04
2010-12-29 09:19:05 来源: 青年报(上海)
 
  不用花费大价钱买厚重的图书,只需一个播放器就能随身“听”到当下最热门的小说。记者日前在网上发现,那些声情并茂的有声小说越来越受到了网友的欢迎,那么这些有声读物网站究竟是怎样运营的,而那些播音员又是何等人物呢?

本报记者 杨汶

网友热捧

听书网站方便好用

登录到某听书网站,记者看到可听的书籍真是不少,内容涉及科幻冒险、侦探推理、诗词散文、文学名著、童话寓言、历史评书、武侠小说、网络文学等等,其中还不乏一些刚出炉的新书。据某听书网站提供的数据显示,该网站日访问量最高时可达近万人次,目前已经有3万多会员,每天网上下载的人次竟有8000人次以上,有声小说真的“火了”!

一些“听书族”对于“听书”的好处也是滔滔不绝,声情并茂、携带方便、不受空间约束、收费便宜、保护眼睛都是他们追随的原因,白领王小姐表示:“每天下班都需要坐很长时间的公交,以前用手机看网络小说,但是在办公室盯了一天的电脑屏幕,眼睛吃不消,这时候听听MP3里下载的小说,就是一种享受。”学生小徐也对记者感叹:“现在书越来越贵,书商也更注重书的包装,比如我在某网站听海岩的《玉观音》只需要花9元、而买一本需要22元,省了不少钱。”对于家庭主妇来说,听书更是一种“高雅”的享受,“不怕生僻字,还有背景音乐,一边做家务一边听很能打发时间。”

运营者抱怨

网站维护辛苦收入微薄

你相不相信只要两万元,两个人就可以办一个有声小说网站。某有声小说网站的负责人小邱告诉记者,去年2月因为个人爱好,他开始涉足有声读物行业,投入两万元买了硬件设施,工作室就在自己家,整个网站的运营也只有两个人。小邱还向记者透露,网友们从网站上听到的大多数内容其实都是从电台流出的,只要剪掉其中的广告就可以,其他的一些内容也是从各个免费听书网收集而来。“说实在的,其实不少有声小说网站的实质就是大家互相转载。”

记者发现,小邱的网站每日的点击量约有三四千,会员有十几万,以一部小说一元的收费来算,收入非常可观,但小邱却说:“投入少,赚得也少。之前想过靠广告盈利,但这样反而会引起网友反感,现在采取会员收费制,但真正肯充值的网友很少。”据小邱透露,网站一天盈利在100元左右,每个月也只有两三千元的收入。

为了拉拢会员,小邱还在网站留下了手机号,方便客户咨询,但每次接电话都让他战战兢兢。“已经有作者打来电话问我要版权费了,有些还狮子大开口,我只能软磨硬泡,最后删了作品才解决问题。”

既然天天担心,为什么不通过正规的渠道取得版权呢?小邱跟记者算了一笔账。“一本普通的有声书制作费与版权费加起来,至少1.5万元,拥有1万本有声书的网站,仅此就要投入1.5个亿。其次,听书网站对带宽的要求是普通网站的10至20倍,加上制作、维护、技术等方面的费用,要比普通网站至少要多花5倍钱。第三,收入没保障,大洋彼岸的美国听书网站火爆,但中国网友不认同付费听书的理念,网站经营难以为继,只能靠挣流量换广告,可广告商不会因为你是听书网,就多给你广告费。”

播音者走红

播读小说收入翻了5倍

随着听书网的普及,不少播音员也开始有了自己的粉丝。在网友评选的“我最喜欢的有声小说播音员”调查中,艾宝良名列第一,但在现实生活中,他却是一名品牌商务讲师,因播读《鬼吹灯》而受网友喜爱的周建龙则是哈尔滨话剧中心的一名演员。两人之前都是因为机缘巧合在广播电台播读小说,后来他们的广播音频被传到有声小说网上,“直到有粉丝专门为我做了贴吧和博客,女儿的朋友说在德国也听到了我的作品,我才发现,自己莫名其妙地红了!”艾宝良说。

名气和利益常常是捆绑在一起到来的。对于艾宝良来说,最大的收获就是今年被广电协会授予了“演播艺术家”的称号。周建龙则向记者透露:“没名气的时候,我播读一本书才2000多元,现在一小时就有五六百元,一本书播读下来差不多一万元,翻了5倍。”北京的一家文化传媒公司还找周建龙签约,他的作品也已经在全国2万个加油站出售,此外,最令周建龙没有想到的是,作者孔二狗在《东北往事黑道风云20年》上市后,竟然也点名让自己来播读作品。

律师观点

涉嫌侵犯著作权

艾宝良曾在心中算了一笔账:“我的作品转载量有十几万,每人给我一元,我也能赚十几万了。还有人把我近200部作品制作成了光盘出售。所以有朋友找我说干脆自己办一个网站算了。”

而记者则不禁要问,靠着这些有声读物赚钱的网站是否真的违法呢?律师黄荣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给出了肯定的说法。黄律师表示,我国与网上听书行为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等。根据著作权法保护的原则和精神,著作权人以外的人,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使用、传播著作权人的作品,除非存在法律特别允许的情形,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或支付报酬,否则应认定构成了对其著作权的侵犯。一些网站特发声明如作者有意见就会马上删除,但黄律师认为这完全是一种“避风港”原则,“等同于自己打自己耳光”。 (本文来源:青年报 )
  听书的乐趣      最近检查身体时大夫告诫说:“得注意保护眼睛了。”眼睛的事是大事(尤其是在这把子年纪的时候),于是就将看书改成了听书——下载有声读物收听。一旦听上就发觉听书有听书的乐趣。

首先,听书可提高对作品的兴趣和吸引力。有些小说看着可能觉得没什么意思,看不下去,而听着感觉就不一样了。比如:《静静的顿河》我曾看了数次,都没能看下去,均看了个开头就停下了,而去年一听就坚持下来了。这次听《杜拉拉升职记》也是如此,这类书对我而言,如果看可能一翻就放下了,可收听起来就一发不可收拾。尤其是收听播音水平较高的有声读物,播音者能够根据人物、场景变换不同音色、音调,能够使我的脑海中出现一幅幅生动的画面,提高了“阅读”的兴趣。

其次,看书有时受场地、环境的限制。如光线太强或太暗,或在车上都不利于看书,而听书则可克服此类困难。

第三、经济实惠。现一本书一般都得花费几十元,有的书看过一遍就得,没有什么保存或重读的价值。买来看过后,弃之可惜,留之占地。而现有声读物都是免费下载,听过一删,再录其他。而且,现手机都由mp3功能,也不用另置设备,方便、实惠之极。

当然,听书虽有上述好处,但也有不方便之处,对我而言最大的不便就是我感兴趣的有声读物太少。现有声读物以现代言情小说为多,历史传记类读物较少,不大适合我口味。没办法,本身听书就是一个时尚的东东,谁让咱好老头也赶时髦来着呢(被迫的),凑合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