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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区全民创业工作规划
发布时间:2009-4-20

为促进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启动我区全民创业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全民创业加速富民强区进程的意见》(川发[2007]2号)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民创业成员单位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川办文[2007]39号)及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2008年全民创业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川办文[2008]1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工作规划。
一、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发展为第一要务,以创业为第一追求,以富民为第一责任,引导全区广大干部群众,树立全新的创业理念,激活创业思想,激发创业激情,挖掘创业潜能,建立健全创业机制,推动我区全民创业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全党动员,全民参与;明确责任,量化任务;部门牵头,乡、办局委落实服务到位,激励推进;以点带面,全面开展。
二、总体目标和工作任务
(一)总体目标
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全区农业产业化水平提高30个百分点,规模工业企业数实现翻番,私营企业上千家,个体工商户达到2万户,非公有制生产总值力争达到4 0亿元,非公有制经济纳税争取突破1.5亿元大关。为全面实现“一年固基、两年变样、三年翻身、五年辉煌"的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
(二)工作任务
1、鼓励机关干部带头创业。机关干部创业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牵头,以全区干部职工总数为基数,每年以10-20%的比例向各乡办、区直各单位分配机关干部创业目标任务,各乡办、区直各单位具体落实创业目标任务。其中组织部门主要负责科级干部及党群口干部职工的创业工作:人事部门负责党群口以外各乡办、区直各单位干部职工及未安置的大中专毕业生,乡镇机构改革中己办理手续的分流人员的创业工作。干部创业工作的重点是围绕全民创业搞好服务、抓好落实、提供帮助。鼓励除法律、法规限制对象外的各类在职人员辞去公职兴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凡辞去公职人员可按工资发放渠道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支持机关干部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带头创业,带动致富;机关干部可以通过领办、创办示范服务基地和协会等各类合作组织,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
懂经营管理、有技术专长的机关工作人员,经组织选派,可以到区范围内的民营企业锻炼,锻炼期满后,如本人愿意辞职创业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辞职手续。组织部门要每年选派10-20名人员到企业锻炼。
鼓励事业单位人员踊跃创业。允许事业单位人员(学校、医院和行业、职责有特殊规定的除外)以辞职、提前退休、兼职兼薪、入股等多种形式创业。
支持科技人员以技创业。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经单位批准,可到民营企业兼职,以技术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
2、鼓励提前退休创业。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人员,经本人申请,组织批准,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后,充分发挥个人专长,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退休干部创业工作由区老干部局牵头,以全区退休干部总人数为基数,每年以10-20%的比例向各乡办、区直各单位分配退休干部创业目标任务,各乡办、区直各单位具体落实创业目标任务。
3、  鼓励农民创家业。农民创业工作由农林局、畜牧局牵头,以全区农民总户数为基数,每年按10-20%的比例由农林局、畜牧局向各乡办分解任务,由各乡办具体负责落实农民的创业目标任务。其中农林局负责农民种植及其它形式的创业,畜牧局负责农民养殖创业工作。
(1)  支持发展专业户、规模户,抓好百头牛场、千头猪场、万只鸡场建设,使其形成规模,并通过公司+基地+农户方式,形成产业链,培育壮大创业群体,加快畜牧建设,迅速推进农民
增收致富;
(2)  鼓励农民大力发展无公害蔬菜种植基地。不断优化产业结构;
(3)加大对农民创业培训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规定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
4、组织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回乡投资创业者,享受外商同等待遇。由区商务局牵头,以外出务工人数为基数,每年按2-5%的比例,向各乡办分解任务,由各乡办具体负责落实。
5、提倡退伍军人自行创业。由民政局牵头,以全区退伍军人总人数为基数,每年按10-20%的比例,向全区有关单位分解目标任务,相关单位具体负责落实退伍军人的创业。
6、帮扶残疾人自立创业。由区残联牵头,以全区有工作能力的残疾人总数为基数,每年按10-20%的比例,向区直有关单位分解目标任务,由区直相关单位具体负责落实残疾人的创业目标任务。
7、引进外来客商投资创业。由区商务局牵头,以近几年我区实际引进外来客商的递增比例,向区直有关单位分解任务,相关单位具体负责落实    
8、帮扶下岗失业人员重新创业。由劳动局牵头,以全区现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和退休工人总数为基数,每年以10-20%的比例,向我区各乡办分解任务,由我区各乡办具体落实。同时区劳动局也负责乡镇机构改革中已办理手续的相关分流人员的创业工作。
9、建立创项目库。采取有力措施培育,挖掘创业项目资源,征集编制一批创业项目,建立创业项目库,按需求举办全民创业项目推介会,及时发布相关产业政策、产业导向、项目介绍、投资重点和市场需求等方面的信息。
10、抓好创业培训。对有创业意向的人员和小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创业能力、市场经营素质等培训,促其成功创办企业。加强企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建立职称评聘和职业资格鉴定制度,鼓励员工通过学习提高技术水平。创业培训工作由区劳动局、农林局、中小企业服务局具体负责落实。今年计划安排1万
人的培训任务。
三、保障措施
1、抓好落实。区委、区政府每年给全区各单位下达全民创业目标任务,各部门、各乡办、各行政村(社区)都要成立自己的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全民创业工作,拟订自己的目标任务。层层抓好全民创业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推动全民创业工作的开展。
2、搞好服务。区全民创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职能部门都要结合各自业务实际,为各类创业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创业者打造良好的创业平台,营造宽松的创业环境。充分发挥区优化办和效能监察中心的职能,把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建立优化环境的长效机制,切实保护创业者的合法权益。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创业者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积极开展诚信教育,加强信用制度建设,提高全民诚信意识,引导信用担保公司大力支持全民创业工作,帮助创业者破解融资难题。
3、强化督查。将全民创业工作纳入区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作为评价单位和干部工作政绩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对全民创业工作的检查和考评,采取平时跟踪督察、年中进度检查、年末考核评比相结合的方式,及时通报行动的进展情况和考评结果。对做得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4、严格奖惩兑现。对全民创业各项工作任务完成较好的单位,根据牵头、服务、落实等相应职责,分别设立组织奖、服务奖、落实奖,个人典型设立创业标兵奖。对全民创业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各类先进典型,除以区委、区政府名义给予表彰外,还要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