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碗柜价格:禁止令如何实现“令行禁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6 17:19:56

禁止令如何实现“令行禁止”

牛利梅

  禁止令是《刑法修正案(八)》中新增加的内容,该制度设计初衷是为了加强对管制犯、缓刑犯的监管,促进犯罪分子接受教育矫正,防止再犯罪,同时有效保护被害人、证人等人员的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为保障禁止令制度顺利实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了《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对如何作出禁止令及违反禁止令的后果作了进一步的规定。禁止令制度施行半年来,为之叫好者甚多,但笔者认为,其仍有待进一步明确和完善。

  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笔者认为,应尽快出台禁止令配套实施细则,或制订《社区矫正法》,将执行禁止令涉及的各个环节落实到法律条文中,对禁止事项进行严格详尽合理的解释,同时各地可以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操作流程,提高执行效率。尤其应注意规范违反禁止事项的处罚方式,既不因矫正对象多次故意违规而放纵,亦不因其偶然无意之失而使其失去自由。

  加大宣传力度。禁止令并非我国首创,但在刑罚领域仍是创新之举。目前,各地法院已纷纷发布禁止令,司法机关应加大对禁止令的宣传力度,使新的法律制度为公众知晓,同时又可深入推进禁止令的执行。

  加强协作配合。由于禁止令禁止罪犯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人群,这就要求,禁止令所涉及的所有部门尤其是行政管理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亲自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人之间要密切配合。禁止令也好,社区矫正也好,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将罪犯放在社区服刑,即以法律的视角表明了全社会都负有监管职责,全社会理应以积极的“协作”来实现法律功能。

  严格把握禁止令执行方式。有法律工作者建议借鉴“梅根法案”,给禁止令对象配备电子追踪设备,实行全天候监控。但是,“梅根法案”是针对社会危害性较大的性犯罪者,而禁止令对象仅是被判处管制、缓刑的社会危害性较轻的罪犯,不宜同等对待,且此种措施可能会侵害罪犯的合法权益。笔者认为,可以尝试由社区矫正部门牵头,针对不同内容的禁止令设计专门的矫正方案,将全部矫正环节具体落实到社区矫正工作者、志愿者、监督人、家属、社区民警等人身上,同时依靠手机定位功能,发动社区力量,使矫正对象产生积极的改造意愿,自觉遵守禁止事项,远离再犯罪。

  此外,针对未成年犯,可以尝试放宽禁止事项,或者制订个别弹性条款,使未成年人既能明白自己所犯罪行的严重性,愿意接受法律惩处,又能使未成年人感受到社会的关爱,以利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