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洗墙:周其仁:土地制度引发社会冲突 再不改革会面临崩溃(2)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10 12:10:14

周其仁:土地制度引发社会冲突 再不改革会面临崩溃(2)

幸亏真实世界里的人 “不懂”、也不接受这套“死寂逻辑”。总有新需求,所以市场上总有供不应求的新机会。

一边读,一边不免好奇。怎么连基本情况还没有搞清楚,贺教授的是非判断就劈头盖脑落成白字黑字了?他到底受的是哪一门的训练,可以如此毫无心理障碍地在单薄得不能再单薄的事实的地基上,迅速盖出这么一座挂满批判幔帐、极其唬人的“大楼”?

耐心翻找,发现在我们这位成都模式的批判者手里,还真的执有那么一把“利剑”。容我代为展示一下吧。先看作者怎样批判成都建设用地的运作。开头照例抄录一篇新闻报道,内容是温江区部分进城农民“放弃”宅基地,然后通过置换这部分建设用地,换得在城镇的住宅、社保或现金。然后,作者上手了:“为什么被置换出来的集体土地就一定可以‘每亩至少拍到100万元以上’?谁来买?”“成都市长说要将400万农民转化为市民,即至少可以置换出100万亩的非农耕地”,(如果)“100万亩置换出来的宅基地全部建成小产权房,至少可以住上5000万人口,接近一个四川省的人口总数”;“也因此,每亩被置换出来的宅基地怎么可以拍出百万以上的高价?”显然,成都搞的这套,“真可以说是异想天开”!(第281页)

再看本章怎样批判成都农用地的运作。这大概是作者自觉更熟悉的领域,所以一口气抄录了5则有关农地流转、规模经营和“老板下乡”的长篇报道,然后只用了一句话就给予了断:“我们可以想象到目前成都市大力推进的土地流转所形成的规模经营若全部种起高效益经济作物产生的可怕后果”。(第296页)

以上两大板斧,用的是一个逻辑。这就是,小部分土地(或其产出)进入市场,固然可卖出个大价钱,但只要允许更多的土地入市,它们就将一钱不值。正是根据这么一个逻辑,贺教授判定,“成都模式是错误地理解土地性质,不懂总量概念,误判中国当前工业与农业发展形势而推出的激进实验,成都模式是不可能成功的”(第298页)。

让我们来推敲一番。给定需求总量,任何资源、资产、商品和服务,投入市场的数量越多,其平均价格就越低。这是市场上屡见不鲜的现象,叫规律或常识都是可以的。但是,商品价格从来就不是自动变平的。恰恰是少量商品在供不应求下的相对价格飙升,发出资源动员的信号,并“指引”更多的资源向这个尚未满足需要的方向投入。随着更多供给的涌入,一种需求得到满足,商品价格变平,资源才转向满足人类的其他需求。这就是说,“过程”才是市场生命力的所在。

贺教授的“总量概念”是另外一回事。他只需把全部成都的建设用地、农地除以总人口,就轻轻松松算出了成都土地“最后的均价”。毫不夸张,他也一定可以用同样的方法,算出四川省、西部地区、全中国以至全世界土地的“最后均价”。站在这样的制高点上看世界,芸芸众生竞争一切高于“最后均价”机会的无谓之举,很容易被判决为多余的、错误的、“不可能成功的”。

读来读去,我终于明白这差不多是一套让世界死寂过去的逻辑。想想看,这样的“总量分析”当道,世间还能有什么经济活动?种地的农民一旦想到“假如全人类都种地”的可怕后果,还不悲从中来,绝望得连爬起来的力气也没有了。种经济作物不成,种粮食也不成,因为“假如全人类都种粮”——固然比“全人类都种经济作物”略胜一筹(需求量大)——平均谷价最后还是会贱到根本不值得一种的地步。同理,工人不屑于做工,商人也不屑于经商。甚至像贺教授与我所从事的教书行当,恐怕也不复存在——“假如全人类都教书”,咱这点可怜的学问谁要呀?

幸亏真实世界里的人“不懂”、也不接受这套“死寂逻辑”。总有新需求,所以市场上总有供不应求的新机会。某些商品、资产的相对价格因此上升,也带来新的收入。不管是先知先觉、深思熟虑、误打误撞、还是瞎猫碰上死耗子,总有先行者先抓住机遇,先赚到超额收入,然后激发起更多的供给。在市场过程的展开之际,没有人能完全知道下一步“均衡”的状况,所以要预估、要战略、要策划,而形形色色的错误也在所难免。好在优胜劣汰的竞争逼人学习,大家努力趋利避害。直到更多的资源被动员起来满足了需求,达成价格变平、“平均利润为零”的新均衡,市场中的人才会消停下来,并开始捕捉下一个机会。这就是“万物霜天竞自由”的市场和经济生活——比“死寂世界”可有意思多了。

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当上舜尧的。信息费用、知识、以及缺乏对普遍权利的制度保障,是妨碍更多的人分享市场新机会的三个主要障碍。这也是市场经济总伴有收入差别的一个原因。不过以经验看,法律保障下争取市场机会的权利越普遍,分享市场机会的人就越多,国民财富增长也就越快。在这个意义上,让更多的普通人拥有通过满足别人需求来使自己致富的权利,是非常重要的。

批判者对此也不屑一顾。按照他的逻辑,在走向“最后均价”的路途上,既然一切竞争相对高价机会的行为统统没有意义,那么为此种竞争确立更普遍权利的努力,也就同样统统没有意义。在批判者的眼里,成都“还权赋能”的那一套,无非是“脱离生产力”的纯生产关系变革,无非是“新时期的‘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第298页)。这位教授也许不知道,当下我国农民的住宅是完全的私产、但宅基地却是不可自由转让的“集体土地”,这种举世罕见的“房、地分离”安排,恰恰是当年人民公社集体化运动的产物。“还权赋能”,正是要把农民房屋和宅基地的制度安排落回到与生产力相适应的模式去,怎么可以因为自己缺乏起码的历史了解,就倒打一耙,给成都改革扣上一顶骇人听闻的大帽子呢?

贺教授对现行的土地用途行政管制和政府征地,倒是不遗余力地给予正面评价。“国家不允许农地直接入市,而且限制农村转为非农用地的数量,控制每个省市新增建设用地的总量,……而城市发展对土地需求却比较大,这样就保持了一个从紧的土地供求关系,就抬高了土地的价格。……国家政策显然是有道理的”(第299页)。既然现行政策和体制有道理,那么成都的改革实验当然就没道理,因为讲到底,改革试验不外乎就是要探索突破现行政策与体制的可行路径。

这里我有两点要提出商榷。第一,那些没有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和政府强制征地的国家与地区,历史上是不是从来就没有发生过城镇土地价格高于农地的情况?如果也发生过,那么在“国家政策”之外,究竟还有哪些经济力量影响着城市化的地价变动?

第二,政府管制和强力征地,在人为憋高地价的同时,怎样严重地影响了收入分配与机会分配?难道作者真的不知道,恰恰是“正确无比的”现行土地管制与征地制度,引发无数社会冲突、权力腐败、利益输送和资源错配,早就表明其严重不适应城市化加速的现实需要,再不改革怕只有面临系统性崩溃的危险境地。你认定现行土地政策和体制万分正确,你尽管信任之、讴歌之和维系之。以中国之大,有个成都要把这一套改一改,也不要那样天地不容吧?

很荣幸,在贺批成都的第六章,第一个列出来痛加批判的靶子,就是在下写过的一句话。这句话,写在“试办‘土地交易所’的构想”一文里,公开发表于2007年10月11日得《南方周末》。那篇文章是一份建议,起因是中央批准成都重庆设立城乡统筹综合改革的试验区之后,当时在渝主政的汪洋书记和王鸿举市长,联名在网上征求办试验区的意见和建议。其实我已经在成都的邛崃,实地考察过他们城乡统筹的具体做法,受到启发,也由衷拜服第一线改革实践者从实际出发的智慧。看到重庆方面的网上邀约,我就把有关心得发了过去。

这句被当做靶子的话是这样的:“农民自用的建设用地一旦经由市场竞价,可能表现为惊人数目的货币财富”。明眼人一看便知,这不过是一句“若A则B”的事实性判断——若农民自用的建设用地可以在市场竞价流转,则价格大涨、农民的收益大增。贺教授不喜欢我的这句话,要批判,也是很自然的。因为他相信的“死寂逻辑”是,若所有农民的建设用地全部放到市场竞价,则最后的平均价格很低很低就是了。针尖对麦芒,贺教授一定会批判,也有权批判。

在下的这句话,是一点也不难批的。只需找出一个实例,农民自己入市交易原本自用的建设用地,但成交价却与政府强制征用给予的补偿差不多,那我的这句话自然就被批倒了。是的,不用多,一个反例——要实例——就足矣。可是很遗憾,我的这句话在贺教授的第六章及全书中尽管被反复指控(不下十处),可是除了用著名的“死寂逻辑”判定这根本是不可能的,贺教授压根就拿不出一个实例来举证,若农民有权自由交易自己的建设用地,他不能得到一笔与征地制补偿相比高得多的货币收益。成都的例证拿不出,别的地方的也好。可惜,一概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