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搜公司: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管理的意见一(教学质量讲座三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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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钟炜(四川省自贡市荣县教研室主任)  时间:2011年11月28日
编者按:本人对“教学质量讲座”分为八个系列:一教育教学质量,二基础教育教学质量,三义务教育教学质量,四中小学教学质量,五学校教学质量,六高中教学质量,七初中教学质量,八小学教学质量……,对每个系列分为若干个专题.
本文《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管理的意见一(教学质量讲座系列三之专题1》分为七个版块:一是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安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监控意见(试行)》的通知;二是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常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监控方案》的通知;三是辛集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评估实施方案;四是湖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五是武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六是淮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淮南市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七是淮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淮南市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管理及质量考核办法的通知。致谢各位作者和诸位读者。
版块一: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安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监控意见(试行)》的通知
(福建省)南安市教育局   南教综[2007]205号  2007年8月10日
各中学、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市直学校: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是学校教育的一个永恒主题。为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改变以死记硬背、机械训练、题海战术为手段的应试教育方式,以及过于强调知识与技能、忽视学生学习能力、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培养的传统教学质量观,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课程改革持续健康发展,市教育局制定了《南安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监控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并将实施办法于9月10日前分别送交市教育局中教科、学前与初等教育科,教师进修学校中学教研室、小学教研室。
附件:南安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监控意见(试行)
为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深化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证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及省、泉州市有关教学管理文件精神,特制定《南安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监控意见(试行)》。
一、指导思想
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监控是教育质量监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教学质量监控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目标,树立新的教学质量观,积极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加强教学质量管理,努力提高学校教学质量。
二、监控目标
1、深化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努力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都得到发展。
2、改革课程实施方式,促进教师教学方式的变革,落实“三维”目标(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提高教学水平与教学实效,使教学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
3、坚持以学生为本,努力转变学生学习方式,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不断提高学生的学业成绩,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
三、监控原则
1、发展性原则:即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监控应有利于促进教师不断改进教学方式,不断提高教学水平;有利于促进学生良好学习习惯的培养和个性发展,学会学习,不断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搜集与处理信息的能力;有利于学校不断改进和完善教学管理机制,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2、全面性原则:即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监控应立足于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全面客观地评价教师的教学水平,力求公正、全面的分析学校教学现状,促进学校教学改革。
3、实践性原则:即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监控应立足于改善课堂教学实践,监控方式要便于操作,要关注学生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的培养。
4、科学性原则:即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监控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监控手段要科学合理,符合教育教学规律。
5、规范化原则:即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监控程序要规范,同时通过监控促进学校教学管理规范化。
6、标准化原则:即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监控要以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既要注重学科课程标准落实结果的检测,又要关注学科课程标准落实过程的了解与检查、指导。要抓好学科课程标准在各学段中的落实,确保教学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要求。
四、监控内容
1、学校管理方面:学额巩固率、学校课程计划、教学活动、教师研修等方面的落实情况;
2、教师教学方面:教师的备课、课堂教学、作业设计与评价等情况;
3、学生学习方面: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学习方式、学习能力、学习习惯、学习态度,以及实践操作能力、身心素质等。
五、监控办法
1、建立教学常规检查通报制度。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教学常规检查:一次定期检查,即期初教学常规检查;一次不定期,即随机抽查。定期检查由市教育局督导室牵头组织,不定期检查由中教科、学前与初等教育科分别牵头,组织教师进修学校相应教研室参与。检查情况及时通报,对教学管理差、教学质量差的学校给予通报批评,两次检查都被通报批评的学校,学校主要领导要对学校管理工作作深刻分析与反思;对出现严重教学事故的教师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建立常态课堂教学情况抽查与反馈制度。市教师进修学校要经常深入学校进行常态课堂教学情况指导与检查(听课、检查教师备课及作业评价情况、了解学生对教师教学情况的反映),对存在问题及时与学校、教师个人交流反馈,帮助学校改进教学管理,促进教师改善教学实践。
3、建立学生学习质量抽查与分析制度。市教育局中教科、学前与初等教育科要组织教师进修学校相应教研室,通过纸笔检测或非纸笔检测方式对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各学科学习效果进行抽查,并及时对抽查情况进行分析,形成书面材料报送教育局分管领导并向有关学校通报。
4、建立和完善学科学段学习目标检测(考试与评卷,下同)与分析制度。初中各年级每学期进行两次(期中、期末)学科学习目标检测,期中学习目标检测由各校自行命题检测。期末学习目标检测,语文、数学、英语、历史、政治、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九个学科,由市教师进修学校组织命题,各校组织检测;其他学科由学校自行命题检测。每学年中考前,市教育局将组织对全市初三年中考学科及初二年地理、生物学科学习目标进行统一检测(即市级质检,初三年及初二年市质检学科不再进行第二学期期末学习目标检测)。
全市各小学每学期要对各学科进行两次(期中、期末)学习目标检测,期中学习目标检测由各校或中心小学自行命题检测。期末学习目标检测,语文、数学、英语等三个学科由市教师进修学校组织命题,各校或中心小学组织检测;其他学科由各校或中心小学自行命题检测。市教育局每学年对小学毕业生语文、数学、科学、品德与社会等四个学科进行学习目标统一检测。
5、建立学生学习能力测查与分析制度。各校应依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和《南安市义务教育阶段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南教综【2002】318号)的要求,建立学生学习能力测查与分析制度,采取多元的评价方式对学生学习能力进行测查,并把测查结果作为评价学生学业成绩的重要内容。
六、监控要求
1、各校要认真落实本意见精神,积极改革评价与考试制度,除本意见规定的学习目标统一检测外,不得增加统一检测次数。学习目标统一检测除市教师进修学校组织命题外,其他自行命题检测的学科及学科单元或章节学习目标检测由学科任课教师依据学科课程标准自行命题检测。
2、严禁学校统一征订或学科教师自行征订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查或同意命题的试卷进行检测,一经发现即予通报批评。
3、各校应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五项要求”(即要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评价观,不准把升学率作为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唯一标准;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律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不准小学、初中招生举行选拔考试;坚持认真执行国家课程计划,不准随意增减课程门类、难度和课时;坚持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不准占用学生休息时间组织集体补课;坚持全面评价学生的发展,不准按考试成绩排队),切实减轻学生负担。
4、各校各年级期末复习期间,体育、音乐(小学艺术)课程及班(团、队)活动仍需按课程计划开设,切实为学生的身心健康提供保障。
七、监控保障
1、教育局相关业务科室要加强对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组织和指导工作,切实建立和完善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学质量检查反馈机制。通过教学质量监控,促进全市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2、市教师进修学校应加强对与教学质量监控相关的专业人员和教师进行教学质量监控技术(包括命题、评价工具使用)培训,不断提高专业人员、教师的教学评价技术水平。
3、教师、教研员应加强学习与研究,深刻理解与准确把握相应学科课程标准;学习与研究评价方式,力求学习目标检测与学习能力测查的准确性与科学性。
4、科学、合理、有效地运用教学质量监控结果,处理好教学质量监控与学校、教师评价的关系,不能以教学质量监控结果作为评价学校、教师的唯一依据。
5、各校各教研片(中心小学)要加强校本教研制度建设,积极开展校本教研活动,加强集体备课,不断改善教师的教学行为,努力提高课堂教学实效。
6、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科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包括学生学习目标检测结果,学生学习水平发展情况、学生综合素质情况),设立学科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优秀奖。
7、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学、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市直小学应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版块二: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常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监控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常州市教育局  常教基[2007]32号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改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和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为指导,通过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监控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对学生学业的评价,既要关注学生知识、技能与方法的理解和掌握,也要关注他们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形成和发展;既要关注学生学习的成果,更要关注他们在学习过程中的变化和发展。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监控体系的基本框架
对学生学业质量进行评价时,教学之前进行的预备性评价、教学过程中进行的形成性评价和教学之后进行的总结性评价各有其功能和适用范围,不能简单地用一种评价取代其他的评价,应该将三种不同功能的评价有机整合,构成完整的学业质量监控体系。
常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监控体系的基本框架










预备性评价
(1)目的:摸清学生已有知识和能力发展情况,以更好地组织教学内容,选择教学方法,因材施教。
(2)方法:观察法、调查法、作业分析法、测验法。
(3)结果运用:不对学生的学业状况作出优劣判断,而是作为学校和教师组织教学的参考。
形成性评价
(1)目的:为正在进行的教育活动提供反馈信息,以提高实践中正在进行的教育活动质量。
(2)方法:观察、访谈、调查、测验、实验、操作、表现性评价、成长记录袋、评语。
(3)结果运用:把形成性评价的结果作为评价学生期末、毕业(结业)成绩的参考。
总结性评价
水平性测试
(1)目的:关注课程目标的全面达成。
(2)方法:改革期末、学年考试的内容、方式和方法;增加非纸笔考试;适度加强毕业(结业)考试,学业成绩总评要增加一定比例的形成性评价。
(3)结果运用:重视评价结果的反馈,发挥其调控和改进学习的作用。
选拔性考试
(1)目的:为高中学校选拔人才;选拔有个性特长的学生参加各类竞赛。
(2)方法:改革中考的考试内容和方式,加强能力和能力倾向考查;健全学科竞赛制度,促进学生个性特长的发展。
(3)结果运用:把结果作为高中学校录取或竞赛选拔的依据
(一)学校、教师自主实施预备性评价
预备性评价是在小学与初中的起始年级、学期教学开始或一个单元教学开始时对学生现有知识水平、能力发展状况的评价。目的是弄清学生已有的知识和能力的发展情况,包括学习上的特点、优点与不足,以便更好地组织教学内容,选择教学方法,因材施教。
预备性评价由学校或教师根据需要自主安排。在评价的方式上,既可以采用纸笔测试的方式进行,也可以通过采访学生家长或以前教师进行,还可以通过查阅学生的学习情况记载等方式进行。实施预备性评价时,要防止给学生带来心理上的压力,不能把预备性评价作为区分学生优劣的标准,更不能根据预备性评价的结果去区分快慢班。
(二)积极探索形成性评价的内容和方式
形成性评价是通过诊断教育方案或计划、教育过程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为正在进行的教育活动提供反馈信息的评价。目的是使教师和学生都能及时获得反馈信息,更好地改进教学进程,提高教学质量。
形成性评价可以采用纸笔测验的方法,但主要是采用非纸笔测验的质性评价方法,例如实验考查、上机操作、提交作品、口试、活动报告、课堂观察、课后访谈、作业分析、完成某个任务的表现性评价、学生成长记录袋等多种方式。除了教师对学生的评价,更倡导学生的自评和互评,倡导教师、学生、家长的参与和合作。评价结果一般可以采用质性与量化结合的方式呈现。
(三)改革、完善总结性评价
1.完善学期考试、毕业(结业)考试等水平性测试
学期或学年考试是水平性测试,目的是通过检测,及时发现教和学中的问题,以调控教学过程,更好地达到预期的教学目标。编制试题时,试题内容要尽可能全面检测学生在课程学习中“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目标的达成情况。对期中、期末等考试,各校都要逐步建立和健全命题前有双向细目表和难度预测,考试后有难度、信度、区分度等数据统计和质量分析制度。
小学期末考试是重要的阶段性的水平考试,为了保证教学质量,必须根据课程目标,加强质量监控,加强考试管理。学校是期末考试的具体实施单位,市教研室、辖市(区)教研室要做好命题指导工作,健全试题自评和质量分析上报制度,从命题、考务、评卷、统计、分析等各个环节,做好小学考试质量把关工作。
初中水平性测试含期末考试和初中毕业(结业)考试。初中期末考试笔试由市教研室统一命题、学校组织考试。期末考试成绩可由纸笔考试成绩和一定比例的形成性评价或非纸笔考试成绩共同构成。英语科目考试由口试、听力和笔试三部分构成。初中毕业(结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总结性考试,初中毕业(结业)考试成绩既可作为学生的毕业成绩,同时也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依据。初中毕业(结业)考试的科目、成绩呈现方式及运用,命题要求及管理由市教育局统一规定、组织实施。
2.深化选拔性考试的改革,健全学科竞赛制度
在规范各学段学期和学年考试的同时,要继续研究选拔性考试的改革。按照省教育厅规定,小学升初中取消选拔性考试。继续推进中考改革,中考在体现考试的选拔性功能的同时,逐步完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信度和效度,积极稳妥地加大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的权重。
组织学科竞赛(包括综合类青少年科技发明创作竞赛)是适应学生个性特长发展和促进优秀学生成长的重要措施。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学科竞赛的规定,除组织好国家级和省级竞赛以外,要继续办好具有地方特色的体艺类竞赛,但应严格申办手续,数量上适度控制,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
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监控体系的管理
(一) 实行三级管理
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监控体系实行市、辖市(区)、学校三级管理。
1.以摸清学生已有知识和能力发展情况为目的的预备性评价由教师和学校组织实施。
2.为正在进行的教育活动提供反馈信息的形成性评价主要由学校负责实施,辖市(区)和市教育行政部门、教研室负责指导。
3.以检测目标达成度为目的的水平性考试,由学校、辖市(区)和市三级共同负责实施,其中小学期末等考试主要由学校实施,辖市(区)管理;初中阶段毕业(结业)考试由市实施和管理。
4.以选拔为主要目的的各种升学考试和学科竞赛,一般由市负责实施,辖市(区)和学校协助管理。
(二)建立学业质量抽测制度
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抽测制度,是质量监控的重要管理措施。学业质量抽测目的是通过对我市基础教育学生学业质量采样检测,及时反映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对教学及时进行有效的调控。
1.抽测的时间安排
抽测的时间可以是学科在某个阶段学习的前期、中期或后期。要充分发挥前期的预备性评价、中期的形成性评价和后期的总结性评价在质量监控方面的各自功能。前期抽测主要是对学生已有学习基础的检测,一般在校内进行;中期抽测目的是对学生学习过程状况的了解,一般在校、辖市(区)内进行;后期抽测目的是对学生阶段性学业结果的监控,一般由校、辖市(区)、市进行。由学校、辖市(区)组织的抽测, 抽测时间由学校或辖市(区)自行安排。全市性的质量抽测主要是中期和后期的抽测,中期抽测一般安排在每年的2月下旬进行,后期抽测安排在某一门学科学习结束后进行。
2.抽测的内容和方式
质量抽测不是简单的“统考”,从内容上看,既包括对学习结果的抽测,也包括对学习过程的监控;从方式上看,要将纸笔测试与非纸笔检测相结合。
学业水平抽测:一般采用纸笔考试,全面考查学科学习目标的达成度,属于水平性考试,以考分呈现考试的结果。命题的依据是课程标准和教材。全市性的抽测由市统一命题,测试后要进行全面的质量分析,指出取得的成绩和进步、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统计结果不进行排队。
专项抽检:一般采用非纸笔考试方式(或纸笔与非纸笔结合),对学生的学习得某一方面进行检测,例如口语交际、实验操作、研究性学习档案抽检等,以等级呈现考试的结果。
问卷调查:通过对校长、教师、学生的问卷调查,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以及影响学生学习的因素。
3.抽测结果反馈
抽测组织单位负责对监控的抽样真实性和误差作分析,对问卷作背景资料分析,对测试卷作质量分析。将分析结果分三个层面进行通报反馈。
第一层面:向教育局和有关科室反馈。着重分析监控的结果与素质教育、教学、教研活动的关系;分析监控过程中的导向作用;阐明监控点和监控手段选择的原因。为下轮监控提供可对照的实际依据,更为下一阶段制定提高教育质量策略提供参照资料。
第二层面:向校长反馈。反馈的内容不在于罗列各学科测试的现象,而是强调产生这些现象的原因分析,同时根据分析提出相应的措施,使校长能全面看待本校的情况,并落实改进措施。
第三层面:向各学科教师反馈。主要作具体的质量分析,着重典型的实例剖析,使教师明确改进教学的方向和方法,以便在教学过程中贯彻落实。
4.建立质量监控数据常模
在积累质量抽测统计数据的基础上,争取用3—5年时间,逐步建立起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各年级(或年段)不同类型学校主要学科的质量监控数据常模。小学质量监控数据常模主要由辖市(区)教研部门建立;初中质量监控数据常模由市教研部门负责建立。
(三)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监控责任
1.市教育局加强对初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控的领导,每学年召开中小学教学质量专题会议,定期开展教育视导,搜集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先进经验,树立典型,向全市推广。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可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开展相应的行动。
2.市教研室要组织对初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控的研究,建立科学、高效的监控手段和评价分析方法体系。辖市(区)教研室要培训教师掌握科学的方法,指导学校开展教学质量监控和质量分析评价,及时对教学中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采用多种形式调研各学科教学质量状况,及时提出教学改革的建议和要求(局属学校由市教研室负责)。
3.教学质量监控的主体是学校。学校校长、业务分管校长、教导主任要研究教学质量监控的内容、方式、方法,树立全员监控的观念,充分发挥师生在监控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要强化教学全过程的管理,使教学过程成为不断反馈、调节、改进的动态过程,推动学校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4.教研组长要在本学科质量监控中起带头作用,带领备课长和全体教师进行质量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教学建议和行为策略。教师要发挥主体精神,针对自已的教学工作,创造性地选择切合自已实际和所任班实际的教学策略、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使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落到实处,达到教学质量监控的真实目的。
版块三:辛集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评估实施方案
(河北省)辛集市教育局   辛教发[2008]8号  2008年3月5日
为推进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提高教师专业发展水平,增强学校课程实施与建设能力,促进教师自主学习、自我反思,引导教师主动进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育教学行为,鼓励学校进行教学管理、校本研修制度的建设和创新,保证新课程的有效实施,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加强市教育局对学校实施新课程、教师专业发展、教学教研的管理、指导的力度,促进学科之间、学校之间教学水平的均衡发展,不断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质量。全面深化素质教育,适应教师、学校、市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评估指导,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和深化课程改革为宗旨,以发现、研究、解决教师、学校实施新课程中的现实问题为出发点,深入市中小学,走进课堂,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与基层教学管理人员和广大教师一起,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切实提高教师、学校实施新课程的能力。
二、主要目标
1、以评促构建。通过教学评估改变传统的教学水平评价标准,建立具有激励导向、管理评价功能的评估指导制度和更科学的指标体系,使教学评估指导成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自觉行为。
2、以评促规范。通过教学评估规范学校的教学行为,提高学校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
3、以评促提高。通过教学评估引导教师转变教育观念,进行教学改革,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
4、以评促发展。通过教学评估,促进学科之间、学校之间教学水平的均衡发展。
三、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公正公平。无论是教师的评估,还是学校的评估都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公平的原则,科学客观的评价自己。
2、指导为主,评估为辅,重在过程。无论哪级哪类评估都要坚持评估中指导,指导中提高的原则。通过评估的实践,不断总结经验,汲取教训。
3、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教师、学校、县域的评估都坚持先自评后他评的原则,使教学评估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4、逐步提高、可持续发展。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教师、学校和县域的评估结果,把每次评估作为一个起点,既看现有水平,又看发展情况,看办学特色和教育创新,坚持评估促发展的原则。
四、教学评估的标准内容
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评估指标体系包括:教师教学评估、学校教学评估、县域教学评估三组评估标准。
●教师教学评估标准,包括职业道德、专业水平、专业发展、课堂教学等四个一级指标和20个二级指标。
职业道德分为2个二级指标: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专业水平分为5个二级指标:学历资格、教学技能、教学能力、作业指导、教学质量。
专业发展分为6个二级指标:终身学习、转变理念、反思交流、研究行动、研究能力、创新成果。
课堂教学分为7个二级指标:教学设计、教学技术、教学方式、学习环境、课堂调控、过程评价、教学效果。
每个二级指标具体分为A、B、C三个等级标准。
●学校教学评估标准,包括教学管理、课程管理、教学条件、校本研修和评价研究五个一级指标和22个二级指标。
教学管理分为5个二级指标:管理能力、管理目标、管理机制、                         教务管理、学生管理。
课程管理分为3个二级指标:实施方案、课程实施、课程评价。
教学条件分为4个二级指标:教师队伍、经费保障、教学设施、                          教学资源。
校本研修分为5个二级指标:研修规划、组织建设、制度建设、                          教学研究、主题研究。
评价研究分为5个二级指标:教学考查、教师评价、学生评价、                          命题研究、质量评价。
每个二级指标都划分为A、B两个等级标准。
●县域教学评估标准,包括宏观管理、发展策略、教学研究三个一级指标和18个二级指标。
教育管理分为6个二级指标:管理目标、管理机制、评估机制、经费保障、课程管理、教材管理。
发展策略分为6个二级指标:学校现状、发展规划、校长管理、                          队伍建设、校本研修、评估制度。
教学研究分为6个二级指标: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工作创新、                          活动创新、教材培训、考试研究。
每个二级指标具体分为A、B两个等级标准。
五、教学评估的组织实施
1、教师的评估
教师的评估由学校组织实施,分以下几步进行。
第一、搞好教师自评,每位教师对照各自学段学科的评估标准逐条自我评估,达到什么程度进入什么档次。教师要填写“教师教学评估等级权重” 表。
第二、搞好互评,教研组或各课组教师之间互评,主要依据教师的日常教学工作、课堂观摩、教研活动等。
第三、征求意见,学校通过不同的、适当的方式征求家长、学生的意见,作为评估的参考。
第四、学校总评,学校依据课堂观摩、教研组、家长、学生意见,确定教师教学评估等级,并转换为分数对教师作为校级评价,为每位教师填写好“教师教学评估等级权重”表。
学校领导小组要向教师通报最后的评估结果,对综合评估较差和自评与他评结果差距较大的,学校领导要与教师进行谈话帮助教师认识存在的问题,培养自我反思的意识,制定改进和提高的措施。
学校要为每位教师建立教师业务成长档案、教师“教学评价等级权重” 表要存档,作为教师任用、专业发展考核的重要依据。
2、学校的评估
学校的评估由市级评估机构组织实施,分以下几步进行。
第一、学校自评
(1)学校领导班子依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评估标准”的指标内容,逐条进行自我评估,总结已有的经验,找出存在问题;
(2)通过教师大会进行学校自评结果汇报;
(3)让学校每一位教师了解学校评估的具体内容,并通过教研组、年级组或教师意见箱等方式,广泛征求教师的意见、建议;
(4)通过不同方式(座谈、访问、征求意见箱)征求社会各界和家长的意见;
(5)根据各方面征求的意见和建议,再次进行自我评估,重点制定进一步提高的目标、方案和计划;
(6)写出本学期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填写“学校教学评估等级权重”表,报送市教学评估办公室。
第二、市级评估
在市教学评估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市级评估领导小组若干,负责对各学校的评估,市评估小组在学校自我评估的基础上进行。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教师、学生、家长访谈的同时,重点进行不同学科、不同水平教师的课堂教学评价。要把学校教学管理水平,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作为学校评估的重要指标,对学校作出综合评价,纳入学校年度教学评估档案,作为校长任用、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作为县域教学评估的第一手资料。
3、县域评估
第一、县域自评
市评估领导小组按照《方案》中县域教学评估的指标内容,从“宏观管理、发展策略、教学研究”等方面对本市义务教育阶段的现状进行认真的研究和分析,发现问题,找出差距,制定改进提高教学质量的目标、计划和措施。在省评估前两个月前填写《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市域教学评估报告书》报送省厅。
第二、接受省评。
省对县域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评估,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学校考察,课堂观察等途径实施。(1)听取被评估县(市、区)教育发展、宏观管理、发展策略、教学研究及学校教学评估结果的自查自评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2)根据市局提供的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名单,采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和评估组随机抽样的方式,确定不同地域、不同自评等级的中小学若干所,农村学校不少于1/2。(3)教学评估的对象是学校和教师。评估学校时,首先听取学校教学评估工作自评汇报,查阅学校教师教学评估档案资料和其它相关文件。然后,评估组随机抽取不同学科教师(不少于4人),通过对话、课堂观摩、学生及同事访谈、查阅相关资料对教师进行评估。(4)评估组根据被评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查自评汇报、实地考查学校的情况,对被评估学校、市自评结果和义务教育阶段教学工作进行综和评估,并作出评估总结和结论建议。通过座谈交流、对话等方式肯定成绩,提出改进意见。同时,对教学工作进行有针对性的业务指导。(5)评估组的评估总结及结论建议,经省评估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正式签署评估结论。然后将《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评估报告书》返还市、县(市、区)各一份。
六、教学评估结果的认定
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评估采取等级评估、定量评定结果的方式进行。
学区、学校教学评估结果都分为达标、基本达标和不达标三个等级,具体分值为:达标——90分以上;基本达标——89~60分;不达标——59分以下。
教师教学评估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分值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9~70分;一般——69~40分;不合格——39分以下。
用发展的观点看待评估结果,要结合教学评估工作,找出教学管理、教师发展、教学实践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反思分析问题的原因,研究、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制定下次教学评估的目标。
七、加强教学评估的管理和领导
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评估是对学校教学质量监督、指导的管理行为,其评估结果将作为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各学区、学校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各学区、学校要成立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评估领导小组,统筹谋划、指导教学评估工作,保证教学评估活动的正常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研部门,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规划、管理、组织实施教学评估。
版块四:湖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
(浙江省)湖州市教育局  湖教基〔2008〕60号  2008年5月7日
各县(区)教育局,市属有关学校: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要求,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浙教基〔2007〕1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义务教育阶段是基础教育的关键阶段,也是学生个体发展的关键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整体教育质量决定着高中段发展的规模、质量和学生今后的可持续发展,影响全社会劳动者的整体素质和人才质量。高中段教育的普及、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社会发展对人才素质的要求,迫切需要义务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关注学生的个性特长,把每一个学生培养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合格学生。每一个义务教育工作者必须端正办学思想,充分认识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转变教育观念,认真分析当前新课程改革背景下我市义务教育存在的问题,以素质教育为导向,以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为目标,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评价标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遵循规律,规范行为,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健康有序发展
1.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认真贯彻《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精神,进一步落实学科指导纲要和新颁布的新课程标准。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开齐规定课程,开足规定课时,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擅自调整课程计划。严禁举办各种类型的“实验班”、“提高班”、“创新班”等。注重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和社区服务,定期举办科技节、艺术节、体育节、读书节等多种特色教育活动,创建学校特色,开拓学生视野,提高学生素质。
2.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重申:小学生在校时间6小时,初中学生在校时间7小时。严格上下课时间,学校和教师不得早于8:00组织学生上课,下课不得拖堂。要贯彻“健康第一”理念,认真落实好调整后的体育课和体育活动课要求,确保学生每天至少1小时的集体体育活动,不得削减、挤占体育课时和体育活动时间。严禁在节假日给学生集体补课、强制补课或变相补课,对初三学生或少数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在坚持自愿的基础上,可利用周六上午适当补习,但不得收费。
3.完善教学常规管理。各校要建立与新课程改革要求相适应的教学常规管理制度。要从备课、上课、布置批改作业、辅导、学业评价、教研活动、教学质量检测等教学环节对教师提出具体要求,作为教学常规以及全面评价教学质量的基本依据。加强备课组建设,重点抓好集体备课以及教师结合实际的二级备课工作,要求教师课后撰写教学反思,并通过教学反思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严格控制作业量,防止教师教学中以讲代思,以练代学,以考代练的倾向,反对和制止搞“题海战术”和“考试车轮战”。学校要定期检查教师的备课、作业批改、教学反思等教学常规执行情况,加大对起始年级教师执行教学常规的检查力度,坚决杜绝在执行教学常规管理中的弄虚作假现象。每周行政会要及时研究解决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定期通报教师的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辅导等情况,提出改进要求。学校领导必须深入教学一线,了解并熟悉课堂教学,成为研究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引领者和示范者。
4.规范招生行为。各县(区)教育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制度。严禁小学、初中通过考试方式招生。所有的公办小学、初中一律实行就近免试入学;民办和各类进行办学体制改革的小学、初中在招生时,不得以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选择新生,不得随意扩大招生区域、招生数量。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推进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浙教基〔2007〕150号),促进初中学校的均衡发展,有效遏止初中择校现象,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进一步扩大我市高中自主招生比例,把重点高中招生名额按一定比例逐步分配到初中学校,到2010年市教育局将50%以上省重点高中公费招生名额分配到各初中学校。从2008年开始,停止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免试直升生。
5.加强学籍管理。进一步严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学生需变更学籍,如转学、休学等,必须经学校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通过电子学籍管理系统进行。对于学校擅自招收的学生,取消重点高中保送生(自主招生)资格。
三、面向全体,立足全面,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
1.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各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特别是小学低段学生良好学习习惯的培养,包括写字习惯、听课习惯、按时完成作业习惯等。教师在平时的教育教学过程中,把学生良好学习习惯的养成作为教育教学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特别对学习能力差的学生,教师要给予更多的指导和帮助,防止学生在小学低段发生学习上两极分化。
2.重视学生个体差异。各校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教学观、学生观、质量观和评价观。要根据不同学生确定不同的教学起点与要求,积极而慎重地推进在不改变教学行政班和学生自由选择的前提下实行分层教学试点。承认并尊重学生之间的个体差异,促进学生的全面、自主和可持续发展,促进学生认知、情感、态度与技能等方面能力的提高。要充分发挥德育导师的施导作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品质、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坚决杜绝只抓少数尖子学生而放弃大多数的现象,坚决杜绝任意剥夺学习困难学生的学习权利的做法。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辱骂训斥、羞辱、嘲笑和当众批评学生,充分尊重每一个学生。
3.发挥示范学校作用。示范性学校要切实肩负起示范责任,积极主动地与薄弱学校挂钩结对,建立稳定而有效的帮扶机制。省示范中小学至少要结对帮扶2所以上学校,其他非示范性的城镇中小学也要结对帮扶1所以上学校。各县(区)教育局要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地选派骨干教师到农村中小学长期任课、兼课或示范教学、推广教育教学经验等,加强对农村中小学教师的业务指导;选送农村中小学教师,到结对的示范性学校(城镇中小学)进修或挂职工作等方式,帮助农村中小学培养学科带头人。加强城乡中小学领导班子的交流,要有计划地安排示范性学校和城镇学校的校级或中层领导到农村中小学担任校级领导,农村中小学选派干部到省示范性学校和城镇中小学挂职锻炼。各级名校长要联系2所以上农村中小学,帮助农村中小学搞好学校管理,每月必须到联系学校蹲点1次以上,每次不得少于1天;各级名师、教坛新秀、骨干教师都要定期轮流到师资水平较低、教学质量较差的农村中小学示教指导、听课调研或挂职锻炼,其中市级名师和省级名师每年到农村中小学上示范课、听课指导各4次以上,讲座2次以上,教坛新秀每年到农村中小学上示范课、听课指导各2次以上。
4.加强课堂教学研究。各教研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常态课”的教学质量,努力提高教研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定期举办提高中小学课堂教学质量主题论坛,开展有针对性的课题研究,积极探索提高中小学课堂教学质量新途径。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提倡教研员到一线上研究课、指导课。学校要强化校本教研活动,开展制度化的说课、听课、评课、专题研讨、论文(教学心得)交流、课题研讨、典型经验交流等活动,努力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上下功夫。
四、深化改革,完善机制,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评价制度
1.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小学阶段要重考查,初中阶段要减少考试次数,提倡“因材施考”“自由选考”“择科重考”。考试命题应坚持重过程、重探索、重体验、重应用、重能力的培养,坚决把考试难度降下来。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书面负担和考试压力。各校每学期只举行一次考试,不得再搞任何形式的统考、统测、统练,也不得将奥林匹克竞赛题目列入各级各类考试范围。
2.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义务教育阶段,主要以过程评价、能力测试为主。建立和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努力挖掘学生的潜质和亮点,发挥学生的特长和潜能,以激励为主,充分肯定学生的进步和成长,客观描述学生的成绩和不足。对学生的评价结果要及时记入学生的成长档案和学籍管理系统,并及时向学生家长反馈,让家长了解学生成长过程中的优势和不足,和家长一起探讨帮助孩子进步的方式方法。
3.优化教学质量监测(控)机制。市、县(区)教研部门要健全义务教育阶段各年段教学质量抽测制度,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对所属中小学进行抽测,引导学校树立正确的质量观。开展教学质量监测以县(区)为单位组织进行。不得以教学质量监测的名义,组织区域性、全科性的统一考试,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每年抽测的学生数不能超过学生总数的三分之一,测试学科不超过总科目数的四分之一,同一学科只能抽测一个年级,一个年级抽测的学科不得超过二科。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学习成绩“后20%学生”跟踪分析和评价制度,积极引导学校和教师关注大面积的教育质量。教科研部门要组织力量对抽测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对学习成绩“后20%学生”分布较多的学校或平均分较低的学校要进行具体分析和指导,找出原因,研究对策。学校要对学习成绩“后20%的学生”配备好学科导师,开展有针对性的辅导工作,帮助学生提高学习能力,树立学习信心。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给班组和教师下达考试成绩和升重点学校指标,不单纯以学科考试成绩和升重高比例高低评价学校和教师,也不得以此排列学校班组和学生的名次。
五、严肃师德,强化培训,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整体素质
1.加强师德建设。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更好地依法治教、以德治教。在全体教师中积极倡导教书育人,敬业爱生,为人师表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精神。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加强管理,严禁在职教师参与节假日文化补习班的教学和管理;严禁在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
2.加大业务能力培训。各县(区)教育局要根据本地教师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实际情况,制订长远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近期的培养计划。不断改进教师继续教育的内容和形式,积极推行菜单式培训,做到按需培训,因人培训,努力提高继续教育的质量和效益;学校要积极开展校本培训,做到学年有重点,学期有主题,月月有中心,周周有活动;每学期要开展“五个一”活动,即每个教师每学期上一节公开课、读一本教学理论专著、写一篇教育论文(心得)、制作一个教学课件、帮扶一名后进学生。要建立健全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学分登记制度,把教师的学习与提高业务水平纳入教师考核内容。
3.建立科学的教师考核办法。各县(区)教育局要建立和完善各项考评制度,关注教师育人水平的提高,提倡人人争当德育导师,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要求教师在教育教学中面向所有学生,面向学生的各个方面,关心、爱护、尊重学生。学校要定期组织一线教师进行育人经验交流、研讨活动。充分肯定和鼓励教师的成长,注重义务教育阶段特级教师、名教师的培养,定期举办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导师等先进个人的评比表彰活动。
六、加强监督,严格检查,进一步营造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良好氛围
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作为督导和检查的主要内容。加大对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工作的督查力度;加大对违规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为提高义务教育质量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关注流生率、参考率、合格率、后进率,并将此列入对学校和教师的考核内容,列入各类先进评比、职称评定、名师名校长评选的重要条件。市人民政府督导室要将督查结果列入对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考核内容,并与教育强县(区)水平评估、示范性教育强镇(乡)、示范学校评比等挂钩。对严重违背教育教学规律和“减负”规定的学校,要依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坚持素质教育方向,在努力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做出贡献的学校和教师要进行宣传表彰奖励。
版块五:武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湖北省)武汉市教育局   2010年12月29日
义务教育阶段学业质量监测是我市义务教育阶段进一步深化素质教育、促进均衡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和基础性工程。为确保此项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据《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改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工作,全面准确把握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各区、各学段、各学科质量状况,科学诊断教学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原因;改进教育教学评价,规范教学质量管理;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动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引导全社会树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人才观和教育质量观,促进广大学生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1.依法监测,统一管理。我市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工作根据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以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采用科学监测方法,在全市统一管理指导下进行,为全市义务教育决策和教学研究提供依据。
2.科学规范,正确导向。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工作力求科学性与规范性,建立以学习能力为中心的立体化监测体系,充分考虑学业质量监测的目标功能、结构内容、范围形式、评价标准和影响因素,通过科学测量与分析,发现普遍性、规律性问题,发挥反馈调节功能,引导和指导改进教学与管理,促进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
3.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工作在准确把握全市及各区、校现状的前提下,组织实施全过程努力做到科学规范、严密有序,坚持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在监测对象、范围、内容、形式上,由点到面,分步实施,不断提高监测工作的专业度和公信力。
三、目标任务
采取整体规划,滚动推进的方式,用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构建起我市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体系。具体目标任务如下:
1.建立一个全市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平台。主要包括:研制全市义务教育各学段、各学科学业质量评价标准和测试办法,逐步建立测试题库,探索纸笔测试和非纸笔测试相结合的监测办法;形成科学、高效的数据分析系统,把学生学业表现与身心健康状况、学习生活环境、人际关系、个人期望、学习能力、学习兴趣等因素相结合,加强相关性数据分析,力求形成科学、全面、深入的质量分析报告。
2.形成一套全市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管理系统。主要包括:形成监测工作组织管理体系、制度、具体操作规范手册。确保监测内容选择,标准制订,工具研发,数据收集、整理与分析,结果反馈和运用等各环节、全过程科学、规范、有序。
3.培养一支具备学业质量分析、反馈和指导能力的专业队伍。用3-5年时间,培养一支以市、区各学科教研员和一线骨干教师为主的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工作专业队伍,全面提高各学段、各学科区域学业质量监控意识和能力。
4.提高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课程建设能力和教师课程实施能力。以监测工作为契机,采取全员培训、开放过程、强化互动等方式,引导学校和教师从参与和经历监测工作的过程中,提高有效管理、有效教学的能力。
四、重点工作
1.树立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工作的基本理念。
--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工作是一项具有高度科学性和技术性的系统工程,它以素质教育为核心理念,以促进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学质量提高和学生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为根本目的,兼具对义务教育质量的外部“评估与监控”和内部“保障与改善”双重功能。既要准确向政府和社会报告教育质量状况,为教育决策提供信息、依据和建议,又要反映学科教学质量与多方面指标信息的相关性,对地区和学校教学现状进行诊断分析和针对性指导。
--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是一种常态下对学生学习情况的检测,在测评目的、范围、方式、结果分析等方面,与传统考试有根本区别。传统考试主要是了解学生学科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的水平状况;以对考试学科进行纸笔测试为主;对学科教学结果和教学过程进行比对分析。学业质量监测则是以科学抽样为基础,以国家颁布的课程标准为依据,对学习质量和身心健康状况以及影响学生发展的相关因素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监测;将所有学科纳入测评范围,根据学科特点以纸笔测试为主,同时采用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充分运用测量学、统计学,把学生学业表现与家庭环境、日常生活、人际关系、学校环境、个人期望、学习兴趣等结合起来,进行综合分析,并根据不同群体学生的数据比较,以学校或区域、学科、学段为单位,对学习状况、学习能力、教学过程、管理过程进行实际诊断,提出相关改进建议。
2.形成科学可行的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框架。
--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是以国家课程标准为依据,以国家课程计划中规定的所有课程为内容,以全市义务教育段在校学生为对象,对各学科学业质量是否达到课程标准进行检测、诊断、反馈和指导。
--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原则上每学年组织一次,时间安排与期末考试同时进行。根据需要确定监测的区域、年段、学科,提前一周通知各区、校。抽样学生数为全市该年段学生数的30%左右;小学、初中各抽取1个年级。前2年主要对核心学科进行检测(语文、数学),3-5年后逐渐发展为N+1检测模式,即抽取1-2门核心学科,一门其他学科。
--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主要包括三项内容,一是学生学业水平测试,以纸笔测试为主,辅以其他测试方式;二是学生问卷调查,主要了解学生学习能力、学习兴趣、自信心、家庭环境、生活方式等;三是学校和教师问卷,主要了解学校学科管理方式和教师教学方式及师生关系等。三项测试结果综合起来,进行相关数据分析,进行实际诊断,提出改进建议。要形成数据采集和分析平台,研制相关软件,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提高数据采集和分析的专业水平,为教育决策和教学研究提供客观数据和深度分析。
--义务教育学业质量分析报告原则上在监测工作结束后3个月内完成,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决定发布质量信息的时间和范围,召开质量分析会。对出现典型问题的区域、学科、学段,要组成专家会诊组,深入进行专项调研和指导。
3.构建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三级管理体系。
--为确保此项系统工程顺利实施,建立纵向市、区、学校分层履责,横向行政、教研、学校分工协作的三级管理体系。在全市统一组织开展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工作的基础上,各区、校根据区情、校情,按照国家关于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工作的要求和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规定,可相应组织开展学业质量监测工作。
--研制《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工作规范操作手册》。在三级管理体系之下,按照监测工作具体环节和步骤,形成工作规范操作手册。参照国际通行质量监测规程,建立规范操作程序,确保命题、制卷、考试组织、阅卷、登分、上传成绩、质量分析与反馈等各环节高效有序运行。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和机制建设。全市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工作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市教科院具体组织实施。市教育局成立全市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基础教育处,下设工作室于市教科院。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测工作的行政决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过程督察,从总体上把握工作的方向性、目的性和公信度,同时做好监测结果的政府报告和社会宣传工作。市教科研部门负责监测工作的规划设计、具体组织和过程实施、专业支持与指导,尤其要做好科学命题、严格组考、数据分析三个关键环节的工作。
各区和学校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各区教育局及其教研部门按全市统一要求,完成相关具体组织、协调与落实工作。学校负责校内考务组织和后期教学改进工作。
2.精心组织,有序实施。市教科院认真拟定《武汉市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将命题、制卷、抽样、组考、数据分析、反馈等监测工作全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精细设计和全程控制,确保科学性和规范性。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各学校按照本指导意见和市教科院《实施方案》要求,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落实,确保过程规范,结果有效。
3.加强培训,提高组织实施能力。启动全市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培训项目,以市、区教研人员和一线学校校长、教师为主要对象,以监测意义、目的、要求、方式、内容、具体组织和操作等为主要内容,分层组织培训,增强学业质量监测工作组织指导能力和有效教学能力。
4.加强管理,严格工作要求。加强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工作管理,相关学校在准备测评时,不得调整抽样学生,不得打乱正常的教学秩序,更不得停课或加班加点对抽测学生进行集中复习和辅导,不能因测评而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各区、校要周密安排,杜绝考试作弊行为,确保参加测评师生安全。合理使用相关数据,不得以测评结果对学生、学校或地区进行排名;未经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原始数据不向任何单位或个人公开,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将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布。加强媒体正面宣传,营造学业质量监测的良好舆论环境,引导全社会形成素质教育的教育观和人才观。
5.保障到位,确保监测工作顺利进行。市、区要合理安排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工作经费,确保整个工作顺利开展,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因此项工作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要加强相关必需设施设备如网上阅卷系统等及相关资源库、试题库的开发建设;加大教学研究、学习交流等经费投入,保障学业质量监测和教学监控走上科学化、信息化和常规化道路。
版块六:淮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淮南市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
(安徽省)淮南市教育局   淮教[2011]7号   2011年3月10日
凤台县、各区教育局,市属各义务教育学校: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全国、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进一步转变教育观念,推进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将《淮南市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淮南市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指导意见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基础教育事业得到较快发展,义务教育教学管理和教育教学质量有了较大的提高,为全市基础教育的快速、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我们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还存在不少问题。为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1.质量是立校之本,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核心体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提出。2010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教育工作会议,胡锦涛总书记就提高教育质量作出重要指示。国家将各级各类学校提高教育质量作为由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的教育战略来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质量是中等、高等阶段教育教学质量的基础,也是人自身终生发展的基础和保证。各级教育部门、学校和广大教育工作者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这一主题探索创新,扎实工作。
2.树立科学的质量观。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衡量基础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树立全面的质量观,防止片面的“唯分数”的质量观,尊重学生的个性,发挥学生的特长,关注每个学生的成长。将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关注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相统一,使每个学生都学有所得,学有所长,有所提高。注重加强体育教育,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切实保证体育课和体育锻炼时间,强健学生的体魄;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加强美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
二、强化教育教学管理,向管理要质量
1.确立学校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各级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要明确学校以教学为中心,坚持教学的中心地位不动摇。学校各项工作要立足教学,服务教学,各项制度和措施要体现教学的中心地位。教育各部门领导和学校领导要牢固树立为学校教学服务的意识,经常深入教学一线开展调查研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真心实意地为教学当好参谋,做好助手。要积极营造有利于学校专心教学的社会环境,坚决排除对学校教学的过多干扰,落实检查审批制度,减少检查次数,给学校教学腾时间,让校长集中精力抓教学。
2.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推行质量目标管理。建立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把学校工作重心和教育资源配置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来。建立健全各项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努力构建科学有序的管理机制。要结合实际,制定明确、科学而又可行的教育教学质量目标,建立相应的执行、检查、反馈、考核机制,实现目标管理的常态化。
3.落实教学常规,细化过程管理。教学常规是实施教学管理的基础。要贯彻落实《淮南市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常规(试行)》,规范和优化教学过程,特别是加强对教师教学过程(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辅导、检测等)的常规管理,加强对学校教育常规管理的督查,把常规抓好,把细节抓严,把过程抓实,实现过程管理的精细化。
4.下大力气提高课堂教学实效。课堂是教育教学的主阵地和主战场。只有提高课堂效率,才能有效实现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组织课堂教学要坚持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原则;坚持重基础、重能力,面向全体学生,细化课堂教学目标;坚持循序渐进、精讲精练的教学方式,落实好教学目标;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的教学方法,帮助学生学会学习,热爱学习。要在组织教师备好课上下功夫,切实发挥集体备课的优势,打磨优质教案;加强对课堂教学的管理和评价,增强课堂实效,坚决杜绝上课无教案行为;开展高效课堂教学研究,把教学目标的着眼点集中到学生的“学”上;摒弃华而不实的课堂教学,不讲废话,剔除废题,珍惜每一分钟,做好每一道题,把好每个教学环节,扎实上好每一节课,确保教学目标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1.进一步规范招生办班行为。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严禁组织招生入学考试,禁止违规招生;坚持实行“阳光分班”,不断巩固“阳光分班”成果,严禁举办重点校、重点班或变相举办各类实验班、特色班和特长班;采取有力措施,逐步消除择校生,有效控制“大班额”,着力推进教育公平。
2.规范教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严禁学校违规补课,不得擅自延长学生在校时间,不得布置大量、重复、机械性的作业,减少考试次数。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教师教学行为的检查和管理,禁止教师在校外兼课办班,进行有偿家教。要把减负落实到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培养学生学习兴趣,丰富学生课外生活。
四、推行“学区建设”,增强管理效能
1.大胆改革,勇于实践。各县(区)要大胆探索和试验,在遵循教育规律的前提下,加大改革力度,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和管理模式,逐步构建现代教育管理机制,增强管理效能。
2.全面推行“学区建设”。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化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农村学区建设的意见》(皖教基[2010]10号)的要求,推行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下的农村学区建设。2011年,各县(区)要成立农村学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农村学区建设。到2013年,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到全面实行学区建设的管理要求,并积极探索和试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管理模式。要实现学区内各学校之间教育教学硬件资源共享、软件资源融通、骨干教师流动的运行模式,发挥教育资源的作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区域内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
五、切实抓好队伍建设
1.加强校长队伍建设。校长是一校之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以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校长队伍为抓手,积极探索,努力构建以质量评价为主体的校长选拔、聘任和竞争机制。实行教学质量“一把手”工程,把教育教学质量作为校长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推行校长质量管理问责制。要加强对校长的专业培训,尤其是对农村学校校长的培训。建立科学有效的培训模式,不断提高校长的管理水平。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教师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核心力量。要牢固树立教师的主导地位,全心全意为教师服务。要加强师德建设,强化教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树立优秀师德典型,建立健全师德和职业纪律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结果与教师的绩效工资挂钩;着力提升教师业务素质,立足校本培训和校本教研,拓宽培训渠道,调整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法,增强培训实效。组织开展有利于教师提高业务素质和课堂教学实用技能的教学比赛和教研活动,增强教师的教学能力。加强教师的专业化建设,配齐音乐、体育、美术等薄弱学科教师,快速提高学科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大力实施名师工程,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教学教研工作中的带头辐射作用,建设一支教风正、纪律明、业务硬的教师队伍。
六、全面提升教学科研水平
1.切实发挥各级教研部门的职能作用。各级教研部门要充分履行“研究、指导、服务”的职能,紧紧围绕“提高教学质量”这一主题,开展教学研究,加强业务指导,服务教学一线。要研究课堂教学,指导教师业务,为教师专业发展和学生健康成长服务。
2.推行片区中心教研组模式,构建全覆盖的教研网络。在市、县(区)两级教研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以学区为单位的片区教研中心组,建立教研制度,发挥兼职教研员的作用。推行典型引路、整体联动的校本研究策略,构建城乡互动、联片合作的教研模式,确保教研活动的全覆盖,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让教研成为教师专业成长的引擎,教学质量提高的发动机,学校全面发展的助推器。
3.增强教学科研的实效性。要转变教研作风,坚持重心下移,深入教学一线,全面了解并及时解决教学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总结推广教学经验,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市教研室每年要召开中考试卷分析专题会议,总结成功经验,分析查找问题,增强指导学科教学的实效性。
七、加强质量监控与考核,完善评估体系
1.实行教育教学管理与质量考核。县(区)教育局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管理的责任主体。市教育局制定《淮南市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管理及质量考核办法》,对县(区)教育局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之中。县(区)教育局要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及质量考核评价标准或实施细则,对辖区内学校进行评估考核,并不断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同时,县(区)教育局要加大学科检测力度,小学毕业年级要进行毕业检测;并进一步强化初中毕业会考和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年级的教学质量检测考试工作,强化质量检测和考核评价结果的运用,确保全面、有效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建立评价奖励制度。在考核评价的基础上,市教育局每学年度召开一次义务教育阶段加强管理提高质量专题会议,对成效突出的县(区)和有关学校进行表彰奖励。各县(区)也要建立相应的奖励制度,对成效突出的学校和教师进行表彰奖励。
版块七:淮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淮南市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管理及质量考核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淮南市教育局  教基[2011]10号   201年3月10日
凤台县、各区教育局,市属各义务教育学校:
为贯彻落实《淮南市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指导意见》(淮教[2011]7号)精神,特制定《淮南市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管理及质量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淮南市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管理及质量考核办法
根据《淮南市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指导意见》(淮教[2011]7号)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凤台县、各区教育局
二、考核原则及方式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考核指标范围内,以事实性资料为佐证,以相关的统计数据为依据。若发现虚假材料,当年考核为末等,并通报批评。
2.坚持有利于推进实施素质教育的原则。以县(区)为单位实行教育教学管理及质量考核是义务教育阶段进一步深化和推进素质教育的有力举措。坚持有利于推进实施素质教育的考核原则,目的是要以面向全体、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构建考核指标,防止指标的单一化、片面化,引导教育部门和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3.坚持统一性与差异性相结合的原则。针对不同地区之间教育教学条件和管理的差异性。在考核人员、考核的方式方法、考核内容基本统一的同时,各县(区)制定教育教学管理及质量考核评价标准或实施细则,对辖区内学校实施评估考核,市教育局只在考核内容方面提出基本要求。市级考核主要针对县(区)评价标准或实施细则的科学性、全面性及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4.坚持横向与纵向相结合的原则。横向是县(区)之间的考核评比,纵向是鼓励各县(区)和学校在原有基础上不断发展和进步。
(二)考核方式
采取集中考核评估、日常巡查、信息收集和相关数据统计等方式进行综合考核评估。集中考核包括听汇报、查资料、实地考察、个别走访、召开座谈会等。综合评估在百分制的基础上,实行等级制。
三、考核内容和分值分配(满分100分)
(一)组织领导(共2分)
县(区)建立以教育局局长为组长的县(区)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管理及质量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并制定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及质量考核评价标准或实施细则。(2分)
(二)执行情况(共68分)
1.注重全面评价。评价内容既要突出对文化课教学成效的评价,又要加强对学校音、体、美、信息技术、社会实践课程和创新能力评价的权重,加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注重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6分)
2.加强学区建设。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皖教基[2010]10号)要求,落实农村学区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任务和要求。(5分)
3.强化教学常规。制定明细的“备课、上课、作业、辅导(补差补缺)、检测”等教学流程的实施细则,定期对学校教学常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尤其要强化对课堂教学效果的评价。(10分)
4.规范课程设置。要将学校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列入考核标准之中,对落实确实有困难的学校,要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并做好相关数据的统计(每年要提供未开齐课程、未开足课时的学校名单及课程目录,并分别统计其所占学校总数的比例)。(4分)
5.规范教学行为。尤其是加强对教师教学行为管理,有制止教师有偿家教的具体措施。(4分)
6.落实教研活动。成立学区或片区教研中心组,制定教研计划,教研活动扎实,教研课题具有针对性,教师参与面大,成效明显。(5分)
7.建立学科教学质量监测和评价制度。县(区)教育局对学科教学进行质量检测,并做好质量检测分析报告。每学期检测的年级数不得超过三个,学科数不得超过两门。(6分)
8.建立教学质量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与校长和教师的荣誉、职务、职称评聘、岗位设置及绩效工资挂钩,真正发挥考核结果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的推动和促进作用。(6分)
9.建立教学质量奖励制度。每学年度召开一次加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总结表彰会。(4分)
10.县(区)每学年度组织开展的三项活动。(18分)
(1)运动会(根据运动会规模及组织成效,分三等赋分:6—5分、4—3分、2—0分)。(6分)
(2)科技节和艺术节(同上,分三等赋分:6—5分、4—3分、2—0分)。(6分)
(3)实践和创新活动(同上,分三等赋分:6—5分、4—3分、2—0分)。(6分)
(三)中考成绩(共30分)
1.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以县(区)为单位。统计项目分为三项:合格率、平均分、优秀率。以当年应届在籍学生数作为分母,分别计算。三项分值分别为14分、8分、8分。
2.等次划分。每项均分为四个等次,如合格率的四个等次划分:组距=(最高合格率—最低合格率)/4,根据组距由高到低划为A、B、C、D四个等次。
3.赋分标准。合格率:A等14分、B等10分、C等8分、D等7分;平均分:A等8分、B等6分、C等5分、D等4分;优秀率:A等8分、B等6分、C等5分、D等4分。
四、奖项设置
1.综合质量奖。将县(区)教育局三项考核总得分作为综合得分,综合得分划分为五个等次。等次划分:组距=(县区考核最高分数—县区考核最低分数)/5。根据组距由高到低划为五等:一等为综合质量优秀奖、二等为综合质量优良奖、三等为综合质量合格将、四等为综合质量鼓励奖、五等不设奖。
2.综合质量进步奖。县(区)考评等次较前一年进步一个等次即可获得综合质量进步奖。
3.中考质量单项奖。奖项分为合格率奖和优秀率奖。此奖项分别奖励中考合格率超过市平均合格率的学校和优秀率超过市平均优秀率的学校。将合格率、优秀率超过市平均合格率、优秀率的学校划分为三个等次。等次划分:组距=(最高合格率或优秀率—最低合格率或优秀率)/3,根据组距由高到低划为三个等次,进入几等即为几等奖。
五、补充说明
县区和学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取消其获奖资格或降低奖励等次。
1.规范办学行为执行不力,产生不良影响的,或被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的,取消奖励。
2.当年举行招生选拔考试的,或不按有关规定私自招生的,取消奖励。
3.当年未实行“阳光分班”的,取消奖励。
4.当年九年级初中班额在57—60人之间的学校,降低一个奖励等次;在61—64人的学校,降低两个奖励等次;65人以上的,取消奖励。
5.严重违背学生身心健康和教育教学规律,导致学生压力普遍过大的,取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