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博文装饰返点协议:关于城市小商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30 02:22:40

本来今天不想说这个话题,但是今天早上上班时,路经北京南三环沙子口斜街的一个菜场,发现冷冷清清,完全没有了往日喧嚣热闹的叫卖和讨价还价。还有几个商贩背着比人还大的袋子慌慌张张的躲着。再一看,原来城管的人来了,他们上了个早班(七点半),来治理小商贩了。我这才知道,原来我经常在这里买菜的这么热闹的菜市场,都是无证小商贩组成的。我真想为那些慌张逃窜的小商贩一时难过!

我想先讲一个故事。

有一个老汉,有两个儿子,家里很穷。为了改善生活,老汉让两个儿子早早工作挣钱。大儿子在离家几十里的地方种地务农,二儿子留在家里做点小生意。老汉在家里有绝对权威,两个儿子将挣来的钱除了最基本的生活全部上缴给老汉规划家庭统一使用。

两个儿子工作都很努力,也很听话。每月按时把挣来的钱给老汉。因为老汉和二儿子一起住,老汉就用这些钱砌了新房,并不断给家里添置家具,生活渐渐好了起来。

日积月累,长期下来,老汉和二儿子已经成为当地的非常殷实的人家。虽然境况已经改变,老汉没有改变过去的方法,两个儿子还是必须得每月缴给他钱。老大心地善良,想法单纯,只想着将来的日子会越来越好,所以一个人吃住在几十里外的庄稼地里,不辞辛劳的努力工作,并不断给家里钱。

与此同时,随着家里富裕,老汉开始让老二回到学校继续接受教育,给家庭建造美丽的花园,给自己和二儿子买医疗、养老等各种保险,准备各种住房资金,并专门为自己的吃、喝、穿、用、行列出不菲的款项。因为老大在外地,所以什么也没有。

这一说就过了几十年,老大年龄渐大。随着社会发展,老大本身又是文盲,限于自身素质,他在庄稼地里已经渐渐挣不到钱。纯体力的工作又很伤身体,所以经常病魔缠身,饥寒交迫。终于有一天老大忍受不了这种隔离在家庭之外的困苦生活,要求回家。

老大的要求提出之后,老汉坚决不同意,老二也强烈反,理由是:1、家里房子虽好,但是老大再搬回来会住不下;2、老大穿着破旧潦倒,没有文化,素质又低,会严重影响他们家的家庭形象,让邻居笑话;3、老大的生活习惯和家里接受过教育的老二会格格不入,易产生家庭矛盾。当然,经过老汉和二儿子的协商,他们最后又做出一个决定:如果家里有一些重体力活,比如建房子什么的,可以让老大回来帮助做,在做活期间可以让老大暂住家里。

这个故事是我自己编的。暂时先讲到这里。我之所以想讲这个故事,是因为最近关于“治理城市小商贩”的话题越来越热。

我想大家都应该能看懂我所编的故事的寓意。在此我还是在罗嗦的解释一下。
“老汉”指的是我们的国家,我们的各级领导,指我们那些公务员;“大儿子”指农村,农民;二儿子指城市,指城市的工人、知识分子、商人。钱是我们国家的各种税收。国家从农村、城市一起收取税收,但是绝大部分只用于城市的发展。多年过后,城市发展了,农村落后了,城里人富裕了,农民穷困依旧。如今,农民人要求分享城市发展成果时,城里人不愿意,国家也不愿意,这就是我们如今治理城市小商贩的缘起和本质!

不管农民、工人还是商人,都是要向国家缴纳税收的。税收是国家的公共财政,由国家支配用于国防,科研,医疗、教育、交通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所以税收的使用应该公正,公开、公平、合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但是我们的农民悲哀就悲哀在这里。

为了尽快实现国家的工业现代化和城市化,我们国家长期以来的政策是农村支援城市。从农村、城市收上来的税收绝大部分用于城市的建设。城市发展了,农村落后了,两极分化了。有人也许怀疑,农民能交什么税,能给国家交多少税。我这里收集了一些资料。

我们都知道,以前农民除了有农业税(2004已经免除农业税)、特产税之外,还有俗称的“三提五统”。包括教育附加费、计划生育费、民政优抚金、民兵训练费、修建乡村道路费,以及由村委员会“提留”的管理费、公益金和公积金。其他人尽皆知的因“吃财政”队伍的不断膨胀(我国改革初期的官民比例为1:67,十年前为1:40,2005年3月14日《国际先驱导报》说是26:1,2005年6月11日《中国经济时报》为18:1),为了维持基层政府的正常运转而对农民的乱摊派、乱收费,但难统计,但是负担肯定不轻,从 “头税轻,二税重,三税是个无底洞!”这样的民谣就可以看出来。

以上税收,都是显性的,大部分还是用于农村,基本符合用税收的合理、公平使用的原则。但是还有更厉害的,更重的,也更隐性的税收,国家使用的却非常不公!一是农民在日常生活中被征收的“流转税”,一是由制度造成的本不该由农民承担的沉重的“暗税”。这两项税收,学过经济学的人基本都应该知道。

流转税又称商品税,就是日常贸易、消费等环节中所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它是政府税收的主体。由于流转税不直接向纳税人征收,而是将税额包括在商品的价格中,比较隐蔽,一般城里人都感觉不到,那些知识缺乏的农民就更感觉不到了。但实际上,每一个进入“流通环节”的社会成员都在严格履行着纳税的义务。比如你在买了100元的某个商品,你也就相应缴纳了17元的增值税。这种税收对农民也不例外,任何一位农民购买了100元的商品,他也就相应缴纳了17元的增值税。虽然长期以来,工商企业一直是向政府缴纳流转税的大户。但是,由于中国农业人口占全国人口的70% 以上,由农民们所缴纳的流转税实际上也占据着政府税收的很大一部分。仅以我国农民消费水平走低的2002年为例:当年,农民消费占我国全部消费额的32.02%,具体大概为3965亿元!(数据来自2004年8月21日经济学网)如果每年有这么多钱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我想农村的教育、卫生任何一方面也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

但是,因为这个“老汉”的有失公正的政策,迄今为止,农民们所缴纳的这笔巨额税款没有为自己带来丝毫益处。对城市居民来说,他们所负担的流转税,最终会转换成由政府提供的各类公共服务,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等等。而农民们作为流转税的依法纳税人,却并未获得由流转税而换回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而是源源不断地“流转”向了城市,在为城市发展做贡献!农民成了不明白的“冤大头”。当城市发展起来时,城里人却以保持“城市形象”为由,驱逐外地人。

还有一项税收就是暗税,实际上是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为了加快积累工业化资金,从而迅速实现工业现代化,国家通过人为方式特意压低农产品价格,最大限度地为城市提供廉价的生产资料,来保障城市工业化发展的需要。这项“以农补工”的政策前苏联曾用过。新中国成立后,国家为使我国在短期内实现工业现代化,也采用了这一做法。这项带严重不公的对农政策,使得中国农民在新中国成立伊始就肩负起了沉重的负担。

这里引用别人的一个数据,1952年至1990年38年期间,农民为国家工业化建设默默无闻地贡献出了高达11594.14亿元的绝对额资金,其中75% 来自“剪刀差”。而如果从改革开放后算起,每年由农业部门流向城市工业部门的资金则平均高达811亿元!

我看着那些在城市里风吹日晒,艰难谋生的农民工,看着那备受歧视的群体,心里充满悲哀,他们浑浑噩噩,不知不觉被一种狡猾的手段的抽取大量血液以滋养那些城里人。而现在城市发展已经初具规模了,他们也将被驱赶,被抛弃。那些公务员,那些企业家,那些商人,那些知识分子,那些白领们,他们有可观的收入,有各种保障,但是谁又会再回头去看一看那些曾经有过巨大牺牲的农民,谁又会管他们的教育要求,帮他们对抗疾病,帮他们改善生活?即使他们也想利用城市街头巷尾角落路边,卖点农产品,做点小生意,挣点活命钱,也被追逐的四处逃散,无奈哭泣。一旦有改变现状的要求就要被压制,一旦有提升生活水平的愿望,就被驱逐,难道他们就注定要任人宰割吗?

前段时间我听到北京的某人大代表建议要限制外地人口进京,理由是北京的公共基础设施是北京的纳税人出钱建设的,外地人没有纳税就享受他们的公共基础设施,不公平。我听了真想抽它两个嘴巴子!再听到那些说无证小商贩影响城市形象的言论我都想骂人!中国13亿人口,8亿人还在贫困线以下,你自己开着汽车,住着洋房,以城市形象为由不顾别人死活,这是多么冷漠自私的想法?!更别说那些农民为城市的今天作出过重大贡献,而且还在做贡献。

当然,国家在这方面已经有所重视,开始推出一些扶农、帮农的政策。但是力度还是远远不够,因为记得利益团体已经形成,执行很不到位!长期以往,肯定会有暴风雨发生!

我知道,这篇博客说的又长了,但是最后我还想说补充几句。也许这个话题可以放到另一篇博客中来陈述。那就是,这社会是一个共生的生态环境,贫富分化加剧必然导致对立,对立和敌意产生,不仅是对农民阶层不好,对城里人也同样不利。毕竟,城里人不可或缺的农副产品绝大部分由农民生产出来,当敌意产生,农民到了无路可走时他们会报复,会以另一种方式收回他们付出的一切。有一天,我们也许会发现已经没有多少东西能吃了,也许会发现治安更坏了,也许会感觉危险时刻就在身边,那时再后悔,一切都晚了。

别说我妄言,现在就已经有各种各样的苗头出现。前段时间,朋友给我发一个邮件,里面列了几乎好几十种不能吃的农产品,包括肉类、蔬菜等等,触目惊心!表面上看是个别农民的行为,实际上也说明他们已经开始仇视城里人,不再为他们的产品负责,只要买到钱就行,不管你城里人吃了是死是活,甚至你吃死了他们拍手称快!面对农民的这种心态,我们不必仇恨和责备。每个人心中都有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当他以恶相向时,你应该反思,他为什么会这样,你之前是怎么对他的。我们应该尽量用爱,用关心,用宽容理解去唤起对方的善的一面,努力维护共同的生态环境,只有这样,自身才会得到长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