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e夏季狂潮大赛2017:节庆旅游开发中市场和政府的定位研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9 14:05:14

节庆旅游开发中市场和政府的定位研究
摘要:节庆已经被认为是一个地区发展中标志性的事件,是当地旅游业的“一种主题、一种灵魂”。节庆旅游成为旅游目的地吸引客源、增加旅游收入、增进旅游者对目的地了解的重要手段。然而,人们对政府和市场在节庆旅游中的地位和作用还不甚明了。因此,本文运用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理论对二者进行分析,探讨二者如何在节庆旅游中发挥作用,为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节庆旅游开发中进行决策和开发、规范我国节庆旅游管理提供参考和依据。
关键词:节庆旅游;市场失灵;政府失灵

节庆旅游作为旅游的重要形式之一,无论是在促进旅游目的地经济、社会、文化和环境的发展与改善,还是在目的地形象的塑造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国内节庆旅游的迅速发展,关于节庆旅游的研究也日渐升温。上世纪80年代,国内就已经出现了关于节庆旅游的相关报道,引发了许多学者的思考。然而,国内真正对节庆旅游进行研究至少还得从90年代算起。步入新世纪以来,国内节庆旅游活动如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总的来说,国内节庆旅游研究主要集中在节庆活动的功能、意义、作用、现存的问题及对策上。由于旅游学术本身研究基础比较薄弱,节庆又经常被视为经济活动,因此到目前为止,我国节庆旅游的热点还主要集中在经济影响方面。节庆旅游研究大部分是建立在对某地的节庆活动案例分析的基础上,从文化旅游、旅游资源、旅游规划和产品策划等方面谈及。
就国内来说,尽管对节庆旅游已经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但关于政府和市场在节庆旅游中发挥怎样的作用,扮演怎样的角色等问题还缺乏充分的研究。华南理工大学旅游和酒店管理学院院长张俐俐教授对旅游行政管理这一处于旅游管理和行政管理交叉的领域颇有研究,但仍不是专门针对节庆旅游这一特定形式。因此,本论文运用公共经济学中的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等公共经济学理论,试图探讨节庆旅游中市场调节与政府干预的关系,为节庆旅游的开发和完善提供参考。

一、节庆旅游的界定和它的准公共产品特征
(一)节庆旅游的界定和特征
就国内来说,关于节庆旅游尚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比较相似的提法有“节庆旅游”、“节事旅游”、“事件旅游”和“文化节”等等。例如:张彬彬(2003)按照内容将事件旅游划分为博览展会型、文体赛事型、节庆活动型和商务会议型,因此他所指的事件旅游实际上包括了会展旅游、体育旅游、节事旅游和商务旅游等。[1]徐舟(2005)依据主题的不同将旅游节庆分为以文化艺术为主题、以自然生态为主题、以民俗风情为主题、以地方物产为主题、以民族宗教为主题、以科技体育为主题和综合性的旅游节庆活动。[2]甄丽君和王严根(2005)则根据节事旅游的主题不同将其分为以自然景观展示为主题的、以宗教仪式或庆典为主题的、以文化交流为主题的和以特色物产展销为主题的节事活动。[3]李力和崔卫华(1999)把旅游节庆的定义分为广义和狭义:广义的旅游节庆指一些内涵丰富多彩的旅游项目,包括节日、地方特色产品展览、轻体育比赛等具有旅游特色的活动或非日常发生的特殊事件;狭义的旅游节庆是指周期性举办的(一般是一年一次)的节日等活动。[4]尽管学者们对节庆旅游的概念存在着一定的分歧,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但他们都有一个共识,即节庆旅游应至少具有以下特征:(1)主题突出;(2)综合效益明显;(3)旅游形象鲜明;(4)人流、物流高度集中;(5)娱乐性和参与性强;(6)对外部环境敏感。[5] [6]
(二)节庆旅游产品的准公共性特征
公共品的严格定义是保罗?A?萨缪尔森在?经济学与统计学评论?1954年第11月号(Review of Economics and Statistics)上发表的?公共支出的纯理论?(the Pure Theory of Public Expenditure)中给出的。[7]从不同社会产品在消费过程中的受益对象(受益人)范围的差异来看,任何社会产品在被消费时都具有两个体现其性质的显著特征:一是消费是排他的还是非排他的;二是消费是竞争的还是非竞争的,据此可以将社会产品划分为公共品,私人品和混合品。其中,混合品可分为公共资源、拥挤性的准公共品和利益外溢的准公共品(见图1)。
所谓非排他性,是指一旦公共品提供出来,不可能排除任何人对它的消费。[7]它包含三层含义:(1)任何人都不可能不让别人消费它,即使有些人有心独占对它的消费,但或者在技术上不可能,或者虽然技术上可行但成本却过高,因而是不值得的;(2)任何人自己都不得不消费它,即使有些人可能会不情愿,但却无法对它加以拒绝;(3)任何人都可以恰好消费相同的数量。
所谓非竞争性,指的是一旦公共品被提供出来,任何消费者对公共品的消费都不影响其他消费者的利益,也不会影响整个社会的利益。[7]它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是边际生产成本为零,指的是增加一个消费者对供给者带来的边际成本为零,即增加一个消费者的情况下,供给者根本不需要追加资源的投入,而不是指产量增加导致的边际成本;二是边际拥挤成本为零,每个消费者的消费都不影响其他消费者的消费数量和质量,即这种产品不但是共同消费的,也不存在消费中的拥挤现象。因此,排除那些能从公共品消费中获得正效用的人,既无道理,更无必要。
就节庆旅游产品而言,一个旅游者在进行节庆旅游产品消费时,并不能不让别人消费它,即使能够阻止,也会由于成本过高而变得不可行;另一方面,节庆旅游资源一旦被开发出来,在一定的人数范围内,多增加一个旅游者,供给者并不需要增加节庆旅游资源的投入,而且也不会影响其他旅游者的消费质量。因此,节庆旅游产品具有一定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尽管它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公共性产品,但具有准公共性的特点。例如:节庆旅游开发过程中的城市园林和公园,它提供的利益的一部分由所有者享有,在技术上可以实现排他,具有私人品的特征;但由园林和公园产生的空气净化作用,保土固沙作用等则可由所有者以外的人享有,且具有不可分割性,是一类利益外溢型的准公共产品。
二、节庆旅游中的市场失灵问题
由于节庆旅游资源的公共物品和节庆旅游产品的准公共产品属性,以及各经济主体追求利益的最大化的心理和行为,就会不可避免地出现外部不经济现象。在节庆旅游经济运行中,完全依靠市场机制无法解决节庆旅游产品的供给和避免外部不经济现象的发生,这就需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采取有效的规制政策解决由于节庆旅游资源的公共物品属性和节庆旅游产品的准公共性特征所带来的外部不经济现象,以保证节庆旅游经济的健康运行与发展。
 (一)自由放任的节庆旅游市场竞争最终必然会走向自己的反面——垄断
目的地的历史遗产和天然旅游资源,都具有地理上不可移动从而为该地所垄断的特点。[8]节庆旅游商品的价值,来源于对旅游资源的配景和组合,是旅游资源价值的衍生物。同其他旅游资源一样,节庆旅游资源的不可移动性使得在同一资源中不会出现节庆旅游商品的替代者。[9]因此,节庆旅游资源附加价值的实现在空间坐标上具有固定性。节庆旅游市场中真正稀缺的是对旅游资源的占用,对特定旅游资源的占用使节庆旅游具有了空间位置上的排他性和独占性。每一个节庆旅游商品的经营者都占据着独一无二的位置,受当地供求关系的调节,旅游者的有效需求只有纳入当地的供求关系才可能实现。旅游资源的当地性,使节庆旅游商品形成了与某个具体位置相连接的自然垄断。节庆旅游商品的经营者每建成一个旅游点实质上就成了特定旅游资源的垄断者。另外,为了获得规模经济效益,一些市场主体往往通过联合、合并、兼并的手段,形成对市场的垄断,从而导致对市场竞争机制的扭曲,使其不能发挥自发而有效的调控功能。[9]自然垄断的存在使节庆旅游商品的经营者很难避免滥用自己的垄断地位,采取诸如合谋、勾搭、搭售和对新竞争者设置进入障碍等手段谋求垄断利益。而滥用自己的垄断地位会对节庆旅游市场机制的效率造成实质损害,最终导致市场失灵。这就需要政府充当公益人,对节庆旅游市场主体的竞争予以适当的引导、限制。否则,完全竞争条件下的“帕累托最优”,即资源配置的最优化,在节庆旅游中就会成为纯粹的假设。
(二)节庆旅游中公共物品的存在,使“搭便车行为”难以避免
依前所述,节庆旅游产品具有一定的准公共产品特征。由于节庆旅游资源的公共物品和旅游产品的准公共产品属性,以及各经济主体追求利益的最大化的心理和行为,就会不可避免地出现搭便车和“公地悲剧”等外部不经济现象。[10]在节庆旅游经济运行中,完全依靠旅游市场机制无法解决旅游公共产品的供给和避免外部不经济现象的发生,这就需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采取有效的规制政策解决由于旅游资源的公共物品属性和节庆旅游产品的准公共性特征所带来的外部不经济现象,以保证旅游经济的健康运行与发展。
(三)节庆旅游中外部性的存在
在完全竞争市场中,生产或消费的成本与收益都要内在化。就是说,生产者或消费者在承担所耗费的全部成本的同时,应享有生产或消费商品和服务所带来的全部收益。但在现实经济中,往往会有成本与收益不对称的情况。这时,外部效应就出现了。严格来说,外部效应(又称为外部性、外在性、外部影响等)是指生产者或消费者的行为的影响超出了其自身,波及到他人或外界环境,而这种影响又未得到相应的补偿或给予支付的情况。[11]
1.节庆旅游的正的外部效应
前已说明,节庆旅游产品是一类利益外溢型的准公共产品。如图2,dd线为节庆旅游产品购买者的边际效用曲线(需求曲线),DD为社会边际收益曲线,它们之间的垂直距离表示该产品的边际外部收益(这里假定它是常数),SS线为供给曲线(边际成本线)。就社会来说,符合效率准则的产出水平应为DD和SS曲线的交点E0所决定的Q0。但在市场情况下,人们都追求自己效益的最大化,并以此决定购买量,因此节庆旅游产品的产出量只能达到dd线和SS线的交点E1所决定的Q1,这就会导致效率损失(图中的△E0AE1)。
2.节庆旅游的负的外部效应
就节庆旅游中的经营者来说,“食、宿、行、游、娱、购”六大部门中的任何其他经营者都是他的经营背景。任何经营者的不良行为都将损害整个节庆旅游产品的整体旅游价值,影响其他经营者所营业务的经营价值。所以,节庆旅游的经营者入场时,除了关心自己业务的具体经营条件外,更加关心的是其他经营者的从业背景和旅游区的管理水平,这就大大提高了其入场的外部成本。
就节庆旅游区来说,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将会对节庆旅游区的景观产生解构和重构的作用。位于成熟景区,会影响既有的旅游环境;位于新景区,则会对未来的景观形态产生多种影响。从根本上说,旅游商品经营就是“消费旅游环境”,节庆旅游经营也是如此。如果经营者没有对旅游环境的保育承担足够的义务,按照经济学中的“经济人假定”来推断,其必然会变本加厉地加速消费旅游环境,以其他经营者的外部成本为代价,谋求自身的短期利润。[9]
如图3,ss线为节庆旅游产品经营者的供给曲线(边际成本线),SS为社会边际成本曲线,它们之间的垂直距离表示该产品的边际外部成本(这里假定它是常数),DD线为需求曲线(边际效用线)。就社会来说,符合效率准则的产出水平应为DD和SS曲线的交点E0所决定的Q0。但在市场情况下,人们都追求自己效益的最大化,并以此决定购买量,因此准公共产品的产出量会达到DD线和ss线的交点E1所决定的Q1,这就会导致生产和消费过剩。
在所有经营者产权关联的背景下,节庆旅游区的所有经营者都不能承担自身行为的全部成本,其个体成本和所有经营者的整体成本并不一致。在此外部性条件下,经营者的投资不可能达到最适状态,市场出现失灵。
(四)信息不对称
节庆旅游商品的产出能力是以商品的价值和“配景”的附加价值组成的综合因素为基础的。节庆旅游商品必须与旅游者的旅游价值观相遇其附加价值才可能实现,不同旅游者群体旅游价值观的巨大差异及其时尚性变迁,使得节庆旅游商品附加价值的估算在任何时间和地点都是困难的,因此节庆旅游带有“虚拟经济”的特征。虚拟性使它的价值在不同旅游景气的时间段内和不同消费档次的旅游区域里,其价格表现相去甚远,我们几乎没有办法能以可接受的核算成本测量出旅游商品的价值。
节庆旅游价值测量的无解,使市场信息的获取艰难而又昂贵,昂贵的信息费用在经营者之间形成竞争壁垒,导致市场机制的无效率。在市场信息不充分、市场机制的无效率的大前提下,还存在着买卖双方信息的不对称:旅游者并不具备足够的知识,而经营者却丰富得多。这种在信息不对称下进行的交易,会导致市场的紊乱,出现“劣品驱逐良品”的情况,最终引发市场失灵。[9]
综合以上分析,在满足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可以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实现帕累托效率。然而,现实的节庆旅游发展并不能严格满足那些条件,市场就必然不能达到理想的效率状态。即使完全竞争市场存在.并实现了帕累托最优,节庆市场运行的结果也可能不令人满意。实际上,有些对一个社会来说重要而又必需的非经济目标,如公平收入分配,是市场根本无法实现的。市场失灵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为政府干预提供了理由。
三、节庆旅游中的政府失灵问题
市场固有的缺陷和它运行所带来的某些不良后果为政府的介入提供了依据。政府要在一定范围内发挥作用,与市场共同进行资源配置,以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和帕累托最优。但是,事实证明,政府的介入并没有能够像人们所期待的那样有效地运行,政府干预也存在失灵现象。政府失灵一方面表现为政府的无效干预,即政府宏观调控的范围和力度不足或方式选择失当,不能够弥补“市场失灵”;另一方面表现为过度干预,即政府干预的范围和力度,超过了弥补“市场失灵”和维持市场机制正常运行的合理需要,或干预的方向不对路,形式选择失当。[10][12]
(一)政府中个人的自利性与寻租行为
政府能有效干预市场、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的实现是建立在这样一个假设基础上的:政府是公共利益的代表,并能以此为目标行动。但这只是—种理论上的假设而不是事实。如果我们用经济学中最基本的“经济人”假定来分析政府官员,就会发现上面的假设是难以成立的。
在节庆旅游市场中进行管理的政府官员也是“经济人”,即使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大力搞好搞强节庆旅游市场”的思想,也不可能不追求自身利益。而实际上,他们有比他人更便利的条件来达到个人的目标。政府既存在着被他人作为寻租工具的可能,也存在着主动设租的可能。政府一旦拥有了规制的特权,也就强化了获取“权力租”的能力。“权力租”越大,垄断力也就越强。然而,政府官员所追求的利益最大化形式与他人有所不同,具体可以有薪金、津贴、权力、社会地位、社会生活中的“自由度”、成就感等。这些目标在现实过程中并不一定与公共利益相一致。政府是官员组成的,政府官员的个人利益内化在政府利益之中,政府成为政府官员现实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工具。根据公共选择学派的研究,政府的行为目标不是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而是实现预算最大化。这种以“外部”服务——社会福利最大化为借口、为假象,实际为“内部”自己服务的现象,可以称为“内部效府”,它的基础是行政系统内部长期形成的相互信任,表现在经济领域就是与官员集团联系紧密的利益集团的压倒性的优势,它会导致政府失灵。[13]
(二)不完全信息
不完全信息是节庆旅游中市场面对的问题,也是节庆旅游管理中政府面对的问题。现实经济相当复杂,要掌握整个社会经济全面、准确的信息十分困难。即使能做到这一点,信息的搜寻成本也将会非常高。节庆旅游信息也是如此。同时,政府面对的偏好显示和偏好加总困难,使得获得全面准确的信息成为不可能。实际上,在掌握节庆旅游信息方面,政府并不一定比市场更具优势。政府如果依据不完全信息进行决策,对节庆旅游资源配置也就很难达到最优。
(三)政策执行障碍和效率问题
政府对资源进行配置是通过公共选择方式来决策的。但由于节庆旅游中旅游者偏好衡量和加总都非常困难,使得用公共选择方式来确定公共利益是什么以及在决策中如何体现公共利益非常困难。而且,在节庆旅游中进行最后决策的并不一定是大众,而往往是旅游局的少数官员和富人。他们在节庆旅游的决策过程中总会自觉不自觉地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更糟糕的是,他们拥有这种规制的特权。这个时候就很难确定在节庆旅游中公共利益究竟是在增加还是减少。另外,政府的决策总要建立在一定的信息链基础上,而决策链的长短,反应的时间会影响政府决策的效率,使其对市场的影响力降低,滞后甚至产生负面影响。[11]
四、节庆旅游中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的矫正
(一)选择节庆旅游产品的合理供给方式
1.利益外溢产品的政府提供
为了经济效益的实现,政府可以直接提供节庆旅游中的利益外溢产品,以较低的价格鼓励游客增加消费,从而达到有效率的消费量。如图4,由政府部分提供利益外溢型节庆旅游产品使供给曲线下滑至SS’,SS’与dd相交于A点,A点与E0的产量都是Q0,产量达到最优,由于游客从中得到了直接收益,因此仍需向他们收取一定的费用,即P0。如果完全免费供应,必然会造成过度消费,也会带来福利损失。
2.成本外溢产品的征税或罚款
同样道理,对成本外溢的节庆旅游产品,可以通过征税过罚款,将生产的外部成本内化为内部成本,如前面图3,节庆旅游产品经营者的供给曲线由ss上移至与SS重合,从而使产量由Q1降到Q0,使产量达到最优。[7]
(二)端正对政府主导地位的认识
经济学意义上的效率是指资源配置状态达到帕累托最优。它是生产效率、产品组合效率与交换效率的统一。生产效率是在资源给定的条件下产出量达到最大;产品组合效率是不同产品组合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的要求和愿望;交换效率是不同个人所使用的产品组合最大限度地符合个人的要求和愿望。[7]达到以上三个标准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不同产品的资源边际替代率相等;不同产品生产的边际转换率等于社会的边际替代率;各个人的产品边际替代率相等,这些条件只有在完全竞争市场中才能严格满足。而现实生活中,完全竞争的市场几乎不存在,包括节庆旅游产品市场。但不管怎么说,市场在节庆旅游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是不容磨灭的。
节庆旅游产品是一类具有准公共产品特征的产品,但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公共品。它的提供还是要以市场提供为主,政府调节为辅。“政府主导”并不是“政府主宰”,也不是“政府主财”,更不是“政府包办”。市场应该在整个节庆旅游中发挥基础性配置资源的作用。尽管市场失灵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为政府干预节庆旅游提供了理由。但是,政府与市场一样,也会有失灵的情况。市场解决不了的,政府不—定就能解决好,而且政府干预也是有成本的。如果政府干预节庆旅游的成本高于收益的差额所形成的净福利损失,甚至超过了市场失灵带来的福利损失,不管是什么样的市场失灵,政府对节庆旅游市场进行干预都是不经济、不可取的。[14]
(三)完善政府职能
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变化,都需要政府不断地自我改造来适应,从而发挥积极作用。针对节庆旅游中政府官员的寻租和设租行为,对政府相关机构应当进行相应的改造。例如,精简机构,降低府运行成本;建立科学的工作程序,保证节庆旅游决策的质量和效率;构建有效的人事选拔机制,确保决策者的整体素质,减少或避免在节庆旅游开发中决策失误;实施政府官员再教育,提高执行政策能力;加强内部控制,严格政府的自我约束;增加政府的开放和透明度,能够降低信息的搜寻成本,便于政府和公众获得更多信息,有助于公众增强对政府的信任感等。另外,政府通过在—些领域放弃垄断,建立竞争机制,能够有效地提高节庆旅游开发的效率,因为市场提供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节庆旅游经营者的积极性。政府权力的分散化有利于减少垄断,增加竞争因素;节庆旅游产品中一些公共性相对较弱的产品的生产可以改由市场来提供;进行适当的激励,对预算支出的结余给予部门更大的处置权,将会有利于部门节约开支;还可以通过竞争性投标的方法,确保降低项目支出,并且减少浪费。[11]
(四)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社会监督
市场经济在某种意义上就是法制经济,节庆旅游市场发育越完善,越需要完备的法律法规的支持,以便更好地维持节庆旅游市场秩序,保证节庆旅游企业竞争的公平性和节庆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政府行为的约束和限制也要求完善法律法规建设。另外,对政府的监督不仅要有来自于法律的和政府自我的监督与约束,还应有新闻媒体和公众舆论的监督与约束。可以借助社会力量、市场力量来监督政府行为。例如,针对政府预算最大化的行为目标,要强化对预算的监督,努力使政府行为与社会公共利益相一致。[11]
五、结束语
市场与政府作为社会基本的资源调节机制,既是相互对立的,又是共生共存的。政府与市场并非在所有领域都是一种简单替代的关系,在许多场合两者是相互补充的关系。现实经济中的许多问题,都需市场与政府相互配合才能解决。把市场与政府的作用程式化、固定化,并试图寻找一个泾渭分明的界限,是不可能的。关键是市场与政府之间的结合点。市场与政府的关系要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基本的制度环境的变化,不断地调整,实现两者有效率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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