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代持协议补充协议: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账务处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11:56:10
【问题】企业取得银行承兑汇票有两种方式,即背书转让取得和企业到银行缴纳保证金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取得;企业到银行缴存保证金(有全额和差额)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账务如何处理,有如下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是记入“其他货币资金”科目
第二种观点是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
第三种观点是记入“银行存款”科目(在银行存款科目下设置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户)
问题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关于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和其他应收款的解释如下:
一、银行存款
1、本科目核算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
2、企业应当按照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二、其他货币资金
1、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
2、本科目应当按照外埠存款的开户银行,银行汇票或本票、信用证的收款单位,分别“外埠存款”、“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卡”、“信用证保证金”、“存出投资款”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他应收款
1、本科目核算企业除存出保证金、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保户储金、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
2、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和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解析:
一、企业为开出银行承兑汇票而缴存银行的款项,其性质是存出保证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解释,“其他应收款”核算企业除存出保证金、拆出资金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因此,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不应当在“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核算。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关于“银行存款”科目核算内容的解释,强调“顺序逐笔登记”、“定期至少每月核对”等,可以理解为“银行存款是企业存放在开户银行的可随时支用的货币资金”。
企业为开出银行承兑汇票而缴存银行的保证金是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不能随时支取。因此,企业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不应当在“银行存款”科目进行核算。
三、《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中虽然没有把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单独明示为其核算内容,但把信用证保证金列为其核算内容。从本质上讲,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信任证保证金是一样的。同时,从《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的实质含义理解,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存款属于其他货币资金核算的内容。
◆账务处理示例
1、交存保证金时:
借: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银行----账户
贷:银行存款----银行----账户
2、开出承兑汇票:
借:应付账款
贷:应付票据
3、票据到期付款(全部从结算户扣款,保证金转出):
借:银行存款----银行----账户
贷: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银行----账户
借:应付票据
贷:银行存款----银行----账户
4、票据到期付款(从保证金户扣款):
借:应付票据
贷:银行存款----银行----账户
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