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合作协议书范本:强化三项举措 确保三个到位——泰和县严肃领导干部工作交流纪律的主要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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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三项举措 确保三个到位——泰和县严肃领导干部工作交流纪律的主要做法  发布时间: 2011-06-13     来源: 泰和县纪委     作者: 刘裕明 罗青辉 吴祖伟 

近年来,针对少数领导干部在工作交流时相互吃请、迎来送往、不按规定及时办理移交,甚至带走原单位工作用车、司机等现象。泰和县从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工作交流管理的长效机制入手,强化三项举措,确保三个到位,进一步规范了领导干部工作交流管理,有效地促进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2010年以来,全县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901.3万元,比控制指标减少180.25万元,降幅为16.67%;公务接待费用支出1363.25万元,比控制指标减少256.76万元,降幅为15.85%。

一、强化廉政教育,确保思想认识到位

“清廉以自守,激浊以扬清。”泰和县紧紧抓住领导干部交流的关键节点,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案例警示并重,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增强领导干部节俭办事、廉洁交流意识。

一方面,坚持“三个必须”,加强领导干部常规教育。一是党纪条规必须学。坚持每年一课,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对新颁布的党纪条规进行集中学习。2010年《廉政准则》颁布后,县委中心学习组专题组织了学习,县委书记就《廉政准则》出台的历史背景、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进行了集中发言。10月份,县纪委书记在县委党校以“学好《廉政准则》,做党放心群众满意的人民公仆”为主题为全县新任科级干部上廉政党课,深入浅出地讲述《廉政准则》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切实提高党纪条规知识水平,强化遵纪守纪、廉洁从政意识。二是廉政知识必须考。坚持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以考促学、以考促廉。2010年把《廉政准则》和干部工作交流纪律要求作为重点内容,对100余名拟提拔任用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知识测试,并将考试情况作为任用依据之一,使领导干部对党规法纪有敬畏感,从思想上筑起防腐拒变的堤坝。三是警示案例必须看。坚持干部提拔任用前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常敲警钟。组织观看《警钟长鸣——科级干部腐败警示录》和《警钟长鸣——村官腐败警示录》电教片,利用2007年以来发生在我县科级“一把手”身上的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领导干部保持警醒,心存警觉。

另一方面,明确“四个要求”,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认真执行任前廉政谈话制度,采取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相结合的形式,明确提出“四个要求”:一要有工作激情,积极进取爱岗敬业;二要有宽大的胸怀,讲团结、顾大局,做到善待同事、善待部下、善待群众;三要有为民情怀,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观念,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在决战“两区”中有新作为;四要廉洁自律,率先垂范,坚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谈话后与谈话对象签订《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并存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2009年以来,开展任前廉政谈话396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18人次。同时,有961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23名领导干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

二、强化制度保障,确保管理制约到位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个规矩,就是制度。泰和县坚持以便捷、管用、可行为目标,立足于制度建设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不断提高执行廉洁自律各项制度的可操作性,逐步形成了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廉洁自律保障机制,切实规范领导干部工作交流。

一方面,深入调研掌握实情,集众思广忠益。根据近年来群众对干部交流时不按规定办理移交、用公款大吃大喝等信访反映多、社会反映多和案件查处多的“三多”现状,组织3个调研组深入到全县22个乡(镇)和12个县直单位开展调研,对各单位现有公务用车等情况进行专项统计;同时县纪委还会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集部分乡镇和单位代表召开专题座谈会,就规范领导干部交流工作纪律的目的、意义、内容、方式方法等进行探讨并提出可行性意见,为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掌握了第一手资料。

另一方面,出台文件规范管理,明规则严要求。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的重视与支持。2010年9月,以县委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了《关于严肃领导干部交流工作的有关纪律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组织人事任用、公共财物管理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三项规定”,做到有章可循。一要严格执行组织人事任用规定。领导干部应自觉执行干部调动决定,在规定时间内到调入单位报到上班,及时迁转行政、工资和党(团)组织关系;不得在明确干部调动或离任时突击调整、提拔干部,不得再主持或参与原单位涉及人、财、物等重大事项决策;非特殊情况,应在接到工作调动通知3日内到调入工作单位报到;对不服从组织调动或未经批准无故拖延报到时间的,进行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就地免职或降职使用。二要严格执行公共财物管理规定。领导干部工作交流应及时填写移交清单,不仅要及时做好工作交接,还要及时做好公共财物的移交,不得违反规定随带原工作单位的公务用车等公共财物,不得未经批准随调身边工作人员及司机;对在原单位使用的公用住房,须在调离后1个月内退出。三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领导干部工作交流要做到厉行节约,倡导节俭新风,严格做到“四个不准”:不准迎来送往,被调动人员前往调入单位报到应轻车简从;不准公款大吃大喝,调出单位不得以送别为名大摆饯行酒,调入单位不得以迎接为名大摆接风宴;不准借机乱批条子、滥发奖金和补贴;不准违反规定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等。对违反规定的,将予以严肃处理。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制度的效用取决于制度执行力。”贺国强同志指出:“提高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权威性。”泰和县坚持把制度的执行作为提升制度建设成效、规范管理的重要手段,采取四项措施抓紧抓实,确保领导干部工作交流制度落到实处。

1、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在《通知》下发后,全县各乡镇场、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对本单位2009年1月1日以来交流的科级领导干部财物移交情况进行了一次自查自纠,并将《科级领导干部交流财物移交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报送县廉政办备案。通知下发后,有101名干部填报了财物移交情况。万合镇、县商务局领导在工作调动时未经批准带走了原单位的公务用车,在接到县里下发《通知》立即进行了自查自纠,将车辆迅速归还原单位。

2、派出挂点指导小组。县纪委抽调了8名干部组成挂点指导小组,负责监督指导各单位、部门按照《通知》的规定规范领导干部交流工作,协调解决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全县各单位、部门都已将《通知》中的“三项规定”执行情况作为本单位领导干部交流的一项常规性工作。

3、强化干部离任审计。加大对提拔、重用及平调的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力度,出台了《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和《关于严格落实审计决定建议切实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泰府办字[2010]300号)等规定,要求在领导干部特别是正职领导或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干部交流时都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将审计成果作为考核领导干部廉洁勤政情况的重要依据。每次审计结束后,要将审计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分别报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较好地发挥了对领导干部财务监督管理作用。如2010年,桥头镇、小龙镇和上模乡3个主要领导经过离任审计得以重用。

4、监督检查严惩违规。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不定期地对全县各单位、各部门的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的及时制止、纠正并责令限期整改。一是暗访巡查。县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干部交流中相互吃请、迎来送往的情况进行为期一周的明查暗访,在用餐时段对停放在全县各大酒店门口的公车进行摄像暗访。在暗访过程中发现一般性问题,当场批评教育,责成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并做出书面汇报;发现较大问题时,取消当事人的交流任用并予以停职反省,责成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做出书面检查。这次暗访活动不仅有效刹住了全县干部交流中相互吃请、迎来送往的不良现象,还有效遏制了全县公款吃喝、高档消费等不良风气,部分酒店甚至出现“关门大吉”的状况。二是联合督查。联合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全县干部的交流工作是否严格执行“三项规定”进行专项督查,2010年抽查了17个县直单位和8乡(镇)、场;同时,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使所有干部都要经过年中、年末两次测评和评议,随时接受干部群众和纪委、组织等部门监督,做到干部交流后监督不留死角。设立督查举报电话(0796-8638103)并在县电视台公示,鼓励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监督。三是严惩违规。坚持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做到专项治理与查处违纪违规并重。2010年,围绕《廉政准则》的六个方面突出问题,开展了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选拔任用干部等8个问题的专项治理。通过专项治理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1人,涉及金额5万元。及时查处了县粮食局原局长肖某利用该局股级干部调动之机收受贿赂问题,涉及违规金额2万元。充分发挥案件查处的威慑力,有力地促进了制度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