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发展规划:安康市药品监督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试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3/28 22:39:18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按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案卷,依照《安康市药品监督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标准》(见附件)进行评查。
第三条  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按照《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安康市药品监督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标准》的要求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各负责办案的科(股)室及案件承办人员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案卷评查。
第四条  市局对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及时评查,对各县分局案卷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评查。
第五条  案卷评查内容分为否决项和一般项。
否决项是指案卷的基本要素,要求违法主体认定正确、符合管辖权限、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条文准确、程序合法七项内容。凡其中一项不符合要求的,该卷即为不合格卷。
一般项是指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决定、送达执行、案卷管理五个阶段案件查办和文书制作情况。采用百分制逐项评分(详见《评查评分标准》),对案卷中不涉及的项目不扣分。
第六条  按照评分标准评查,得分在90分以上者(含90分)为优秀卷,70至90分之间为合格卷,70分以下(含70分)为不合格案卷。
第七条  案卷评查结束后,评查人员应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案件承办人员,并将评查情况通报给领导。
第八条  各单位的主要领导是行政执法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落实此项制度,每年必须组织对本部门的案卷进行评查。年终考评时,市局对县分局案卷统一进行评查,评查结果作为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的一项主要内容。
第九条  各单位对评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案卷必须及时整改补救,案件承办人员写出整改报告上报领导,对存在问题严重的,承办人员当年不得评为优秀。
第十条  对评查为优秀的案卷,由市局予以通报表彰。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项目及要求
标准分值
扣分
备注
违法主体认定正确、符合管辖权限、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条文准确、程序合法七项内容
否决项
凡其中一项不符合要求的,该卷即为不合格卷
立案阶段(8分)
立案审批文书规范,案由表述规范
1
每空一项扣0.2分,案由表述不规范扣0.5分。
案情叙述简明清楚
2
有违法时间、地点、手段、情节、社会危害后果及采取的相应措施等内容,每缺少一项内容扣0.5分,扣完为止;未注明立案前采取的相应措施的扣0.5分。
立案依据准确
2
应写明违法行为违反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和具体条款。引用法律错误者扣2分,引用不全,扣0.5分。
有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材料
1
当事人是组织的,应有许可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偏远地区执法难以复印的要有书面文字记载,无此项扣1分;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有公民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地址等内容的资料或书面记载,无此项扣1分。
有案件来源相关资料
2
缺少案件来源资料扣2分
调查取证阶段(30分)
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执法的文书记载,参与调查取证的执法人员在文书中签名完整。
2
有关笔录需标注执法人员身份的执法文书中,无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表明身份记载或签名不完整的,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检查或调查笔录(9分)
有检查或调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1
凡遗漏空项,每处扣0.2分,扣完为止。
有当事人或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
2
当事人是单位或组织的,应有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情况,缺少一项,扣0.5分;是公民的,应有姓名、性别、民族、年龄、住址等内容,缺少一项,扣0.2分,扣完为止。
检查或调查笔录内容完整
4
无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和警示语的,每缺一项扣0.2分;现场检查笔录未记录涉案物品的位置、性状、状态、数量及采取的取证手段、行政强制措施的,每缺一项扣0.2分;调查缺少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结果等内容的,每缺少一项扣0.2分;扣完为止。
被检查(调查)人签名
1
笔录无被检查人或被询问人逐页签名者,扣1分,如当事人拒绝签名,应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并予以说明,未说明的扣1分。
检查或调查笔录中涂改处按规定处理
1
检查或调查笔录中有涂改处无被调查人捺指印或签名,每处扣0.2分,扣完为止。
登记保存或查扣物品(8分)
登记保存或查扣物品适用准确,程序规范,依法实施
2
登记保存或查扣物品无审批文书,扣1分,登记保存事由和依据不准确的扣0.5分,扣完为止。
登记保存或查扣通知文书填写规范
1
每遗漏和空项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
需作检验的,应有抽样记录和检验报告
2
缺抽样文书,扣0.5分;缺检验报告,扣2分。
有被检查单位或个人对证据保全措施或行政强制措施文书的确认
1
无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扣1分;当事人拒绝签字的,无两名以上执法人员或被邀请的当地基层组织人员签字者扣1分。
登记保存或查扣物品的处理得当
2
查扣物品后,符合立案条件的,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行政处理通知书》的扣2分;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除查扣或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的,扣1分。
其它证据(7分)
书证应为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为复印件、择录件,但必须有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并注明取证时间、地点、取证人员
3
原件或复印件、择录件上无当事人签字盖章的,扣2分;未注明取证时间、地点、取证人员的,扣0.5分。
可归档的物证应归档,并注明取证时间、地点、取证人员、当事人签字。如物证归档确有困难者,应有物证复印件或照片作以辅证
3
可归档的物证(如涉案物品的包装、说明书)未归档,扣1分;未注明取证时间、地点、取证人员、当事人签字的,扣0.5分
根据办案的需要调取的视听材料(照片、录像、电脑数据)应注明调取时间、地点、调取人、证明事项说明
1
未标注调取地点、调取时间、调取人、证明事项说明的,每缺一项扣0.2分;
调查终结报告(4分)
调查终结报告全面
4
无案件来源,扣0.5分;无被处罚人的基本情况,扣0.5分;违法事实和证据的叙述不清,扣2分;无处罚的法律法规依据,扣0.5分;无承办人和承办机构的意见及签名,扣0.5分
处罚决定阶段(47分)
告知和申辩(8分)
告知符合程序,案件合议记录全面
2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或听证告知前无案件合议记录,扣2分;每位合议人员发言都应有记录,无每位合议人员发言记录的,每缺一位扣0.5分;分歧意见无特别注明的,扣0.5分。扣完为止。
事先告知事项清楚、完整、合法、合理
3
告知事实表述不清,扣1分;扣1分;处罚种类、幅度不完整、不清楚,扣0.5分;告知陈述申辩的时限、地点欠合理,扣0.5分。
陈述申辩及复核
2
在做出处罚决定之前应有当事人陈述申辩的记载或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的记载,没有记载的,扣2分;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需要复核而未进行调查复核的,扣2分;陈述申辩理由成立而未被采纳的,扣1分。
应告知事项而无专用告知文书的情形,应有告知内容书面记载
1
无专门事先告知书的,应通过笔录等文书反映,并有告知内容的记载和当事人的签名,缺少此项者,扣1分。
听证程序(符合听证条件,当事人放弃权利的,不扣分)(8分)
听证告知书写规范
3
事实表述不清,扣2分;处罚理由、依据、内容不明确,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
延期听证或放弃听证的,应有书面记载
1
因当事人放弃听证权利而未举行听证或延期听证而无书面记载的,扣1分。
听证通知内容完整
1
听证通知书包括听证时间、听证地点、听证内容、听证主持人、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权、行政机关名称及印章、通知时间等内容,每缺一项扣0.2分,扣完为止。
听证笔录真实完整
2
应包括听证时间、听证地点、听证内容、听证主持人签名、听证记录人签名、当事人或代理人签名等内容,每缺一项扣0.2分,扣完为止。
听证意见书按格式填写完整
1
应包括案由和案情介绍、听证情况简介、听证意见及听证主持人和听证员签名、意见形成时间等内容,每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行政处罚审批程序(7分)
处罚决定审批表内容完整规范
3
案情叙述不清,扣1分,引用法律不准确,扣2分;无审核、审批人签字,扣2分。扣完为止。
重大、复杂案件应有集体讨论记录,且记录全面完整
3
重大、复杂案件无集体讨论记录,扣3分;记录内容应包括讨论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讨论内容、讨论结果及参加人签名等,每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变更处罚告知内容的,应有案件合议记录
1
无案件合议记录,扣1分。
行政处罚决定书(22分)
当事人基本情况全面
1
每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违法事实叙述清楚,证据列举充分
8
事实未叙述清楚的,扣5分;证据列举不充分的,扣3分。
行政处罚定性准确、种类明确
3
超出法定种类的,扣3分;涉及多个案由而未注明每一案由处罚的种类及幅度的,扣2分。
引用法律条、款、项、目准确
3
引用不全的,扣3分
处罚结果适当(注明从重、从轻、减轻情节)
2
有依法从重、从轻、减轻处罚情形的,在违法事实中应有表述,无表述,扣2分。
有明确的履行处罚方式、期限和行政救济途径。
2
一项填写不完整,扣2分。
语句通顺,用语准确,无错漏字,标点符号使用正确。
3
每错漏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涉罪移送(2分)
涉嫌犯罪的应移送司法机关,并有文书记录
2
未移送,扣2分;移送文书不规范,扣1分。
送达和执行阶段(9分)
送达文书规范
2
直接送达的应有送达时间、送达地点、被送达人或证人签名、送达人签名,每缺一项扣0.5分;其他方式送达的,应符合法定程序,不符合程序,扣2分。
减缓免手续、程序合法
2
减缓免手续、程序不规范,扣1分;对罚没款项未及时执行到位,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扣2分。
有合法票据附卷
1
无票据者,扣1分。
涉案物品的返还手续齐全、规范
1
涉案物品的解除返还手续不齐全、不规范,扣1分。
没收财物的应有合法票据和物品清单,处理手续规范
1
没有合法票据和物品清单的,扣0.5分;处理手续不规范者扣0.5分。
结案报告规范
2
应包括处罚情况、执行情况及结果、承办人意见及签名、行政机关负责人意见及签名、结案时间等,每缺一项者扣0.5分,扣完为止。
案卷管理(6分)
一案一卷,装订整齐成册
1
非一案一卷,扣1分。
使用统一规范的封皮
1
未统一封皮,扣1分。
卷内目录填写完整规范、卷内材料页号准确
1
目录不完整,扣0.5分;页码不准确,扣0.5分。
卷内材料排列有序
1
未按照《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处罚案卷归档管理办法》排序,扣1分
纸张无破损、大小规格统一
1
每发现破损一处扣0.1分,扣完为止
文书字迹清楚,便于保管
1
卷内文字使用非钢笔、签字笔或毛笔,扣0.5分;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使用铅笔或圆珠笔的,入卷前未予以复印,扣0.5分
(安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